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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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建设

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范文1

【关键词】法律移植;知识产权意识;企业意识;公众意识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7-112-02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移植使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构建得以在短期内速成,但是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仍不完善,自主知识产权水平和拥有量尚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能力不强,侵犯知识产权现象还比较突出,知识产权服务支撑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演变

中国拥有知识产权的绝对数量还是很少,在国际贸易中经常受制于人,如在技术引进中受制于发达国家的“专利池”保护,严重阻碍了中国技术的进步与发展。

(一)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的觉醒

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企业并不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甚至可以说一点保护意识都没有。我国企业为当初对知识产权的淡漠付出沉重的代价,加入WTO后,知识产权的作用已突现出来,今后我国企业面临的知识产权纠纷将会不断增多,而围绕知识产权进行的竞争将成为全球化背景下企业竞争的最高级形式。

由于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滞后,导致在国际社会上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为了在国际竞争中争取主动,适应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上不断上升的地位和我国国内知识产权保护的需要,我国必须在西方发达国家制定的游戏规则中寻求自己的话语权,吸收在引进国外技术和资金过程中的只一味地迎合,造成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薄弱的教训,改变只重视知识产权的立法,而不重视知识产权意识的培养和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建设,以及知识产权整体战略的研究和实施。

(二)我国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足

相比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的觉醒,我国民众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并不强烈,甚至仅仅停留在官方层面上。中国的“山寨”遍布大街小巷,甚至当外国电影还未登陆时,各种“枪版”、“破解版”已经被贴在了各大网站上了。

知识产权法律,在中国历史上既没有制度传承,也缺乏文化土壤西方国家知识产权法的产生,经历了从中世纪末期“封建特许权”至资本主义初期“私人财产权”长达数百年的孕育。在社会转型的激烈变革中,政治、经济、科技、思想诸方面的发展与变化,构成了这一新兴法律制度赖以生存的社会条件。法律文化是有惰性的。中国的传统文化遗产愈见深厚,其消极精神因素的沿袭就愈见顽固。建立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理性主义基础之上的西方知识产权法,移植于义务本位、专制主义、人伦理性的中国传统文化土壤之中,难免会产生“水土不服”的法律异化后果。

文化与法律相伴而生。文化是不可小看的“软”力量,好的文化可以加速事业的成功,不好的文化可以令事业毁于一旦。知识产权法律是知识产权文化的物化凝结,而知识产权文化则是知识产权法律的思想基础。受千百年来受儒家“轻利取义”思想的影响,知识分子的任何自我保护意识,都会被贴上敝扫自珍的标签,儒家理性的追求目标在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实现身、家、国、天下的融合,而不是凭借对工具理性的掌握,调整、评判主与客、灵与肉、人与自然、人与国家的紧张关系。在这种理性支配下,人们在自己的知识财产受到侵犯的时候,往往尚和谐、求无讼,不敢提出权利的主张。但是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即独占性或垄断性: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只有通过“强制许可”,“征用”等法律程序,才能变更权利人的专有权,这同儒家思想“大同”显然是相背离的。同时知识产权又是具有时效性的,超过一定时间,必须供全民享有,而我国特有的“秘方”,“家传”更是我们所提到的知识产权的意义相背离,知识产权制度是从外部移植过来的私权制度,作为受体的中国文化体系接纳的并不好,而我国又是一个制国家,民众在权力上的维权意识不足,也间接导致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足以引起民众的注义,知识产权法律移植成败关键取决于我国对传统法律文化的改造程度为知识产权文化营造的社会氛围质量以及民众知识产权理念的启蒙程度和引导进程可以说这是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本土化的关键步骤

中国知识产权法律移植时间不长,本土化过程刚刚开始,这些主要是凭借政府的公共力量推动和知识精英的思想先导活动进行的,大多数民众对法律移植的关注是松散的,且是基于自身利益的关注来间接地对法律移植作出反映。具言之,即是公众普遍抱有对盗版、假冒等侵权行为的容忍态度以及大量存在着侵权复制品的消费群体。这说明,在本土化进程中,物化法律规范已经建立,但活的法律信仰尚未形成。

二、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一)认识到法律移植本土化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自改革开放后开始着力于建设知识产权制度,制度主体上是移植西方已经比较成熟的法律法规及思想,在历经三十多年的建设后,国家知识产权制度取得了累累硕果,但是不可否认知识产权制度在中国,在几十年的实践里面法律移植占据主要成分,在知识产权制度引进过程中由于没有充分考虑到我国传统法律文化对其的接纳程度以及我国民众的可接受性,也忽视了我国历史上缺少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传统,导致知识产权的保护在我国形成了一个极大的落差。要想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就要了解所移植的法律其原先的生长土壤和社会环境,进而在本国努力创造出适宜其生长的土壤,同时对之加以适当调整使其能够更好地与本土资源结合,否则单纯的移植法律规定很难达到预期目的,甚至导致事与愿违。

(二)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加强我国公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尤其要注重文化的作用作为精神现象,文化具有传播性、继承性、渗透性、排他性、习惯性(稳定性)、渐进性(演变性)等主要性质。各国的传统文化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各种文化的碰撞与交融并存。在文化冲突继续存在的同时,全球文化融合成为一种大趋势。但是需要注意到文化的排斥性,这也是知识产权制度在移植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应在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制度重构以争取公正合理之外部环境的同时,着力建设适宜其制度运行的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理性文化等社会基础,尤其是培育市场主体知识产权法文化观念。

(三)健全知识产权执法和管理体制

加强司法保护体系和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强化公共服务。深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要在制度建设上扎扎实实地取得进展。要抓紧制定并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从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运用等各个方面采取措施,支持形成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装备的自主知识产权,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产业。我们要按照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方针,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趋势,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为鼓励自主创新和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四)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范文2

关键词:知识产权制度;国家创新体系;技术

(一)国家创新体系的提出

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兴起使世界经济格局发生了巨大变革[1]。创新已经成为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成为保持和提高国家长期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世界各国都把自主创新作为主要方向来考虑,但各国的经济发展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态势和水平,因此各国纷纷寻求适合本国自身的创新道路。英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了改善其创新绩效的国家技术创新战略,具有强大创新能力的美国提出了在科技前沿全面领先的战略,日本提出了科技立国、知识产权立国的战略,韩国提出了以科技为基础的发展战略,这些国家的技术创新水平发展十分迅速。考察这些国家技术创新的发展历史,不难看出,国家技术创新体系是创新成功背后的强大的驱动力。于是,国家创新体系作为一种新的发展理论被提出,首次提出这一理论的是英国著名学者Freeman。他在1987年研究日本时发现,日本在技术落后的情况下,以技术创新为主导,辅以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只用了短短几十年的时间,就使得国家经济出现了强劲的发展势头,成为工业化大国。这说明,制度因素在推动技术创新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他认为,人类历史上先后出现过的技术领先国家,从英国,到德国、美国,再到日本,这种追赶、跨越,不仅是技术创新的结果,而且还有制度创新、组织创新的作用,从而是一种国家创新体系演变的结果。

(二)国家创新体系的范围引申

国家创新体系迄今都难以得到准确的定义,它是一个国家复杂的制度和政策激励体系的统称[2]。有关这个体系的研究,不同的学者运用了多种不同方法,而每种方法的重点不同,并且都提出了许多问题,有些已经解决,但仍有很多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它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运用了完全相同的方法论假设“国家体系的分析水平不能完全还原到每个要素”,换句话说,即整体不等于部分的简单加总。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也开开展了对国家创新体系的研究。1996年,该组织在一份报告中提出,国家创新体系可以定义为:公共和私营部门中的组织结构网络,这些部门的活动和相互作用决定着一个国家的知识、技术扩散能力,并影响着国家的创新业绩。国家创新体系的提出和研究是技术创新研究的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是对科学技术与经济发展关系认识深化的结果。国际上,国家创新体系较通用的定义是:国家创新体系是指由一个国家的公共和私有部门组成的组织和制度网络,其活动是为了创造、扩散和使用新的知识和技术。其中政府机构、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是这一系统中最重要的要素。国家创新体系中包含着各种相互作用的要素,就是具有经济效用的新知识的产生、传播和应用,以及它们的相互作用力。之所以强调国家体系,而不是区域或国际体系,是由于公共政策的设计和执行仍然是一国政府部门的功能。国家创新体系的利益反映了一个信念:国内公司的创新力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政策。其次,任何政策的成功实施,都取决于当地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所以,当一个国家的国际责任同国内优先权利以及当地环境相冲突时,给政府带来了挑战。

所以创新体系、生产体系以及制度背景的特性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一种国家现象,它们根植于特定的社会、历史和文化背景。所以,分析知识产权对任何一个行业的技术创新体系的影响时,都不能够脱离该体系的实施背景。在国家创新体系下,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中介机构,为了寻求一系列共同的社会和经济目标而建设性地相互作用,并将创新作为改革和发展的关键动力。国家创新体系的主要功能是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协调国家的创新活动。具体而言,国家创新体系具有国家创新资源(包括人力、财力、信息资源等)的配置功能、国家创新制度与政策体系构建功能、国家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功能和部分创新活动的执行功能。国家创新体系有系统性、网络性、制度创新性、组织学习性等几个基本特性。必须意识到,国家创新体系并不是有意构建起来的,它的组成要素也不是以一成不变的形式发挥效用。毫无疑问,如果这种国家体系想要保持并不断吸收国内外的创新活动,必然需要将一致性和稳定性保持在最低水平上。尤其需要注意的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信息科技的发展使知识经济在国民经济生产中的地位越来越高,所占比重也越来越大。随着经济和技术的全球化以及企业间国际竞争的升级,发展中国家单纯依靠利用本国低成本的劳动力制造侵权、仿制产品的可能性大大缩小。因此,发展中国家迫切需要建立一种有利于本国企业创新和获得专利的知识产权制度,改变在国际竞争中的被动局面,以期获取经济增长的长期收益。

(三)知识产权制度在国家技术创新体系中的促进作用

国家的核心竞争力越来越表现为对智力资源和成果的培育、配置、调控能力,表现为对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3]。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知识产权制度是激励创新的动力,作用于技术创新的全过程。知识产权制度促进了技术创新成果的产权化、资本化和产业化,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进而推动经济发展。

创新成果本身不具有物质形态,不能像普通财产那样受到法律保护。知识产权制度是一种对智力成果的有效产权安排。它是在对公有知识继承基础上的创新,其创新点与公有知识往往交融在一起,产权边界不易判断;同时,它具有转移和扩散容易,不易识别,难以控制,以及复制成本很低的特点。因此,创新成果需要通过知识产权制度来加以界定和保护。知识产权制度依法对创新成果进行科学审查、产权界定,明确产权的范围和归属,实现创新成果产权化,为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在现有的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中,对于技术创新成果,除了著作权从作品完成之日起自动成立之外,其它的专利权、商标权等都要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和审批程序才能生效。技术创新活动是一种复杂的、高风险的智

力劳动。技术创新成果可以非常容易地共享、易于扩散和传播,具有公共物品的某些属性。因此技术创新成果具有外部性,即他人可以不付代价地享有利益而权利人却不能得到回报。如果这种外部性问题不能得到解决,人们就可以任意地、无偿地利用他人的创新成果,创新成果的权利人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其继续进行创新的积极性就会受到严重的挫伤,社会整体创新活动就会受到抑制,从而阻碍了科技进步和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制度就是一种推动技术创新的利益激励机制。创新成果的产权化使创新成果的权利人有了独立的利益,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享有排他独占权,从而使权利人与创新成果的产权发生最直接的经济利益的联系,同时使得创新成果的外部性减弱,不确定性降低,交易成本变小,可以独占一方市场,获得超额利润,最大限度地发挥创新成果的价值,实现权利人利益最大化。知识产权制度的市场价值取向使创新成果的权利人和发明人的利益与创新成果市场价值的实现紧紧连在一起。创新成果越是符合市场需求,对社会的贡献越大,权利人和发明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就越大,从而使人们从创新的开始到产业化的全过程,都始终瞄准市场,把创新活动与市场需求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了良性循环,促进了技术创新与经济共同发展。技术创新取得的成果,必须及时取得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智力财产权,这使得它极易受到侵犯,出现他人不付任何代价就可使用的“搭便车”现象。因此通过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使得权利人对自己的智力成果获得一种合法的垄断权利。只有获得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才能真正实现和保证对其的权利,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得独特的竞争优势。创新成果的产权化,可以使所拥有的科技优势转化和提升为市场竞争优势。科技优势只表明在科技的制高点上可以达到的某一高度,但并没有占领这块阵地。要占领这块阵地,就必须通过获得知识产权来实现。在现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知识产权制度是必不可少的保障。高新技术产业的特点是高风险、高投入。如制药产业素有高风险、高投入、高回报的“三高”之说,大型跨国制药公司一般会把利润的10-20用于研发。国际制药业巨头辉瑞每年投入研发的费用超过50亿美元,阿斯利康公司每个工作日的研发费用高达1400万美元。与此相反,仿制一种药品只需要很少的投资和很短的时间。再如,开发一个大型的软件系统要投入上千人长年的工作量,而复制一个软件只要点按一下鼠标就可完成。如果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就不会有投资者对高新技术进行前期的巨额投入,就难以形成各种高新技术产业。产权化的技术创新成果,不仅代表了科技水平,而且代表了市场的竞争水平。衡量一个企业的竞争水平,常常看企业拥有的专利数量,而衡量一个国家的科技竞争综合实力,同样要看国家整体拥有的知识产权。世界上所有的经济和科技强国都是知识产权大国。

(四)国家技术创新体系对知识产权制度种种缺陷的超越

Stiglitz(20__)的研究表明,必须重视新知识的创造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利益权衡问题,在发展中国家如此,在发达国家亦如此[4]。一旦由于过于严格的知识产权规制使得知识的代价过高,就会阻碍知识的传播,结果就是无法发挥它在改善生活水平上的积极影响。虽然知识产权中的专利权理论以基础研究为基础,但是它并不一定是鼓励研究最恰当的工具。1980年美国的Baye-Dole法案通过之后,大学就可以为自己开发出来的技术申请专利,所以这些研究机构为了保护研究成果,开始越来越频繁地运用专利权。然而对于这种趋势颇有争议,由于大学研究越来越多地转向了商业价值,所以这样做无法激励基础研究和知识的共享。

实际上,许多研究发展中国家模仿行为的人们发现,发展中国家的模仿过程就好比是发达国家的创新活动一样。实际上,知识具有一部分的隐性特质,这就决定了模仿和创新都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其中都包含着探寻的过程,这种探寻不完全区别于为了取得新发展而进行的探寻,并且往往需要花费较高成本(有时候甚至比初试的创新还昂贵),这个观点不仅可以运用到有专利的创新活动,而且可以运用到无专利的创新活动。同样为了更好地理解、解释并评价基础知识和应用知识,必须具备研究能力。因此,引进或者改进外国的科学技术本身就带有很多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实际上,从企业进行这些活动的角度来看,改进现有技术的决策在本质上同创新决策没有区别。因此,发展中国家的模仿同发达国家的创新活动有着很多共同的特征,双方都具备独创性、科学技术能力、运用特殊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管理能力以及组织效率和灵活性。这些特征接下来会影响生产成本、市场竞争特征以及整个行业的进化发展。不仅如此,这两种活动都可以增强企业的技术吸收能力,所谓技术吸收能力,就是企业通过无形资产的投资过程而学习和运用新技术的能力。创新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个自我加强的累积过程,这个事实也强调了创新和模仿之间的紧密关联。正是上述特征最终将创新和模仿如此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实际上,在许多发展中国家,虽然工业化水平和基础研发水平比较低,但是在工业化过程中,制造商掌握了很多新产品和新的生产技术,因此积累了很多科学技术能力。之所以可以获得这样的发展,关键是在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非常宽松或者甚至不存在知识产权,所以才能够使得科学技术更自由地传播开来。

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范文3

关键词:知识产权战略;建立

目前,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及韩国、新加坡等发展中国家都纷纷制订或即将制订本国或本地区的知识产权战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国国际贸易与可持续发展中心、英国知识产权委员会等机构也对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作了非常深入的研究。面对这种形势,我们也应积极制定中国的知识产权战略。

1知识产权战略的主要内容

我们认为,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主要应包括3方面实际内容:第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第二,取得一批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第三,使这些成果产业化。这3个方面缺一不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法的基本完备,仅仅是迈出了第一步,如果缺少直接鼓励人们用智慧去创造成果的法律措施,缺少在智力成果与产业化之间搭桥的法律措施,将很难推动一个国家从肢体经济向头脑经济的发展,要在国际竞争中击败对手,就更不容易做到。第一个方面的法律体系很必要,但如果第二与第三个方面的法律不健全不配套,会使我国处在劣势的竞争地位,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进程会受阻。

2中国知识产权战略选择

关于中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可包含两个层面,即国际战略层面和国内战略层面。

在国际战略层面,我们要注意把握后TRIPS时代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基本动态,积极推动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改革,并且针对TRIPS协议执行中的诸多问题,完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把发展更公平、更公正、更合理的知识产权制度作为自己的战略目标。知识产权立法的一体化,意味着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与标准在全球范围内的普适性。在知识产权法一体化、国际化的潮流中,中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理所当然应遵守《知识产权协定》所规定的国际义务。但是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应当考虑本国的经济、科技与文化的发展水平,现阶段立法不必过于攀高,而应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的本土化与国际化之间的协调。

在国内战略层面,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的成功与否也决定了21世纪的中国社会发展的最终走向。从战略的主体角度来看,可包括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地区知识产权战略、行业知识产权战略、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四个方面。对于四者的关系,要使国家的宏观战略与企业的微观战略相结合,行业间的战略与地区间的战略相协调;国家战略是对地区战略、行业战略和企业战略制定和实施的指导方略,企业战略是对国家战略、地区战略、行业战略最终落实的基础,而行业地区战略则是联系或指导其他战略的桥梁和纽带。为此,我们认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抓紧制定并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从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运用等各个方面采取措施,支持形成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装备的自主知识产权,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产业。

二是要按照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方针,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趋势,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从行政、司法等方面落实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为鼓励自主创新和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三是要完善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政策措施,提高知识产权宏观管理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加快建立健全社会化、网络化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范文4

【关键词】企业,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管理

中图分类号:D923.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作为企业一种无形的财产权,知识产权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文化和经济资源。知识产权资源对企业的发展随着知识经济的来临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企业在生产、经营与管理中运用相关知识产权策略和手段,已经日益成为企业获取与保持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制胜法门。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产生影响的是企业知识产权目前的状况和它的保护制度以及国际国内知识产权的这个大环境。采取相关有效的对策,建立适合企业发展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模式对于一个企业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知识产权战略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工作中,对调整企业产权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等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而且前所未有的影响着企业的经济增长方式。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强有力地保障着知识产权战略的有效运作。

二、什么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民事主体对自己的智力活动形成的创造性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就是我们说的知识产权。而企业为获取与保持市场竞争优势, 运用知识产权制度进行确权、保护与运用从而为企业谋取最佳经济效益的策略和手段便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它具有法律性、保密性、时间和地域性以及整体上的非独立性的特点。结合知识产权的特点从战略的共性出发, 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充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与保持竞争优势并且有效遏制本企业的竞争对手, 采取的一系列的策略与手段谋求最佳经济效益,这就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运用。

三、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必要性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是企业,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怎样加强深化企业改革, 逐步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优化企业经济资源的配置, 不断地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这是我们企业面临着的一个十分紧迫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大量资金、设备而且有形资产起决定作用的是那些传统经济,但是在知识经济时代,第一生产要素是知识信息,传统的已成为过去,现在起决定作用的是知识、智力等无形资产,知识和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企业的财富中心,企业之间竞争的武器已变成知识产权的竞争。当今局势已成为谁优先掌握了知识产权,谁就掌握了发展的主动权,付出沉重代价的企业往往是那些不熟悉、不遵守“规则”的企业。在一个国家中知识产权资源的优化配置、有效利用与实施与这个国家富有成效的知识产权战略有非常密切的关系。西方国家许多大型跨国公司和企业取得巨大成就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尤其注重开发和有效利用知识产权, 实施全方位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后企业不应只从被动的保护这个角度来认识知识产权,而是应该转换观念,大力借鉴国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成功经验将核心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知识产权,来为企业获取更多的盈利。我国企业要想在未来的激烈市场竞争中立足,应该大力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

四、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的可行性

对于企业知识产权来说这是一个跨法律、经济、科技、文化、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于一体的边缘性学科,法律和经济两大方面是它的立足点。战略制定、战略实施和战略控制三个阶段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三个完整的过程的。通过分析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战略,确定企业总体的战略目标,并且通过在总体战略目标的指导下,企业进一步分析企业知识产权所处的战略环境,知识产权的战略目标被确定,具体的知识产权战略内容在知识产权战略目标的框架下被制定, 接下来就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并且对实施过程进行控制。

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漠的主要原因之一通常来说是知识产权行政监督与执法难落实、知识产权官司太难打、司法执行很困难。特别是有些地方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政府地方保护主义思想的阻碍,更有甚者有些侵权项目被当作政绩才作为重点科技项目来受到支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在我国当前属于新生事物,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而被制裁的非常少,侵权行为不能从根本上制止。我国企业所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严峻性已被我国政府相关部门意识到,并且相关的行政法规正在被着手研究制订,知识产权制度建设逐渐加强,政府层面上的知识产权战略也开始进行实施,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出能力渐渐增强,核心技术和创新成果的竞争力快速地形成和提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力度在不断地加大,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正被各级政府努力创造着。

通常来说,市场面、经营面和法律面组成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 不同部门只有在各个环节被赋予了具体的职能, 管理的连贯性、应用性和落实性才有可能被保证。围绕知识产权战略管理过程的三个阶段开展工作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工作展开的基础。因为联系技术和市场的中间环节是知识产权制度, 所以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与技术部门和市场部门的关系是最佳紧密的, 企业最高领导层在领导各部门工作的开展的基础上,仔细研究分析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后,企业总体战略目标被企业高层领导勾画出来。

我国的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在政府的主导下有了非常大的提高,值得注意的是企业的商标和专利申请量也提高了很多,尤为突出的是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运营和战略运用方面的工作在有的企业已经开始全面展开,并且知识产权工作的覆盖范围被扩大到了国外,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效能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外部环境的改善将会日益显现出来。

五、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目前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还十分低下, 体制障碍导致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和企业整体发展战略脱节是主要原因。目前国内企业存在着这样的现象: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淡漠,知识产权工作在企业领导决策层中缺乏足够的了解、认识和重视,大多数都存在重研发、重成果、重评奖、轻保护等等。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相当一部分企业忽视作为企业无形资产的知识产权,它们只注重有形的实体资产。 企业对自己的重要科技成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不能及时的提出申请专利,相反热衷于申报科技成果奖,导致科技成果产业化程度低,不能有效的转化成生产力。随着人们日益认识到知识产权作为企业重要无形资产的性质,现代企业家必须具备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保护意识和实践经验的素养。但是,知识产权的知识在我国企业的领导层和管理层中还很不完整, 认识上存在很大的盲点和误区,对于知识产权的宣传力度不够,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还不强。当前大部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薄弱,没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专职人员,企业知识产权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没有明确规定怎样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到企业研发、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中去,科技成果不能及时被转化为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因此,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不能顾及到其成果,有时甚至是侵犯他人专利的侵权项目。

六、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思考

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和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大环境, 在制定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时一定要参考发达国家成功的经验, 特别要致力于政策性的研究。应从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和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开始,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的制度设计并且要把握好知识产权保护与知识产权权限这个度。加大企业技术创新力度, 以促进知识产权的形成,推进知识产权制度创新建立知识产权激励机制, 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 促进保护、合理利用和推进知识产权的产业化。除此之外,还应建立知识产权评价与推广机制, 推进知识产权制度创新,加快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建设,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注重培养全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以此形成有效的知识产权战略。企业独特的市场竞争优势只有在拥有有效的知识产权战略后才能最终才能形成。要尽量避免对国外知识产权的过度依赖,集中有限的资源重点开发基础性和实用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和产品, 重视知识产权的整体战略效用。另外要避免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创新相产生矛盾,避免妨碍竞争, 完善体现科技创新价值的知识产权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企业要把争夺和保护知识产权作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 加强高新技术领域的研究开发,形成一整套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知识产权的策略, 对构成核心竞争的知识产权要加以重点保护,制定出与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相一致的知识产权战略。

七、结束语

由于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对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如何运用知识产权提出了挑战。我国企业只有适应知识产权保护的大环境, 建立与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相适宜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并有效实施, 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和产品, 确立和维护我国企业品牌优势, 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通过技术创新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强对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 建设“创新性、国际型、价值型”企业,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 冯晓青. 财产权经济学理论与知识产权制度的正当性[ J] . 法律科学, 2003

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范文5

[论文关键词]高校;知识产权文化;培育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其2003年9月召开的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第七届会议上正式通过的《经修订的2004—2005年计划和预算草案》中首次提出了“建立一种明达的知识产权文化”的新思路,并随后在《知识产权组织计划活动的中期计划——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构想与战略方向》中进一步明确了把创建知识产权文化作为2004年至2009年期间WIPO构想与战略方向中的一项重点工作,其思路是促进和鼓励每个国家发展一种适合其需要的知识产权文化。…知识产权文化是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上,结合现代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国内外环境,经过人们继承丰富和发展而来的,在世界科技经济一体化和政治、文化相互交流与融合的潮流中逐步形成的新型文化形态。知识产权文化是人类社会文化进步的产物,知识产权文化培育需要社会各种力量的共同推动,高校作为引导知识创新的重要主体之一,势必成为知识产权文化的培育的中坚力量。

一、高校知识产权文化的内涵

我国于2008年6月513颁布实施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将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举措提出来,并将“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列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五大重点之一,明确提出要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高校是实施知识产权文化的重要主体之一,高校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不仅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校知识产权文化的培育首先应该对高校知识产权文化的内涵有充分的认识,笔者认为,高校知识产权文化的内涵是在我国高校范围内形成“崇尚科研创新、提倡诚信守法、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文化氛围。高校知识产权文化的培育,应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先导,以和谐高校的构建和良好的知识产权秩序的形成为价值目标,打造符合世界知识产权制度发展趋势、融合中国特色的高校知识产权文化。

“崇尚科研创新”的要求符合高等院校自身具有的科研功能,体现了高校知识产权文化的基本内核,是高校知识产权文化培育的基本前提,崇尚科研创新就是要高校师生在科学研究中发挥出勇于创新、敢于面对失败的科学精神。“提倡诚信守法”符合高等教育要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时代要求,体现了高校知识产权文化的制度基础,是高校知识产权文化培育的规范准则,提倡诚信守法就是要求高校师生在涉及知识产权事务中遵照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是知识经济时代和谐校园与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高等教育必须承担起新时期赋予其新的教育功能,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彰显了高校知识产权文化的价值理念,是高校知识产权文化培育的重要目标。

二、培育高校知识产权文化的意义

作为我国的科研主体,高校科学研究的过程以及科研成果的转化等与知识产权制度的实施有着天然的联系。作为人才培养的阵地,高校有着其他社会组织所不具备的特殊性,其教育功用的效果并非短期全部显现,更多则是体现在作为教育效果接受者的大学生日后的行为模式与文化素养上。高校的文化导向影响着青年大学生步人社会之后的发展方向,做好高校知识产权文化的培育丁作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为知识产权制度的实施提供观念支持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和执法力度已经达到相对较高的水平,但是由于缺少理论、实践以及思想意识方面的准备和一个自然孕育、锤炼的过程,并未完全实现移植法的本土化,更没有形成与制度水平相适应的知识产权文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知识产权制度作用的发挥。制度的实施离不开观念文化层面的支持,文化上的沟通交流有助于加深高校师生对于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解,增强对知识产权制度的认同感。高校知识产权文化培育是知识产权制度在我国高校师生这一知识群体中获得整体认同,并进一步推动整个社会对知识产权制度的认同,从而促进知识产权制度发挥应然效用的前提,将为知识产权制度的实施提供观念支持。明达的知识产权文化能够感染高校师生,尤其是可以让大学生一开始就在尊重他人智力劳动成果的良好氛围中更好地认识知识产权、使用知识产权,使学生对知识产权的尊重成为其平常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中的组成部分。正如卢梭说过:“……而且是一切之中最重要的一种,这种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的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创制精神。”如果内心已然对知识产权制度形成特定的认识,那么对知识产权制度的认同即成为一种文化习惯、一种思维习惯,这种习惯能够对高校师生起到潜移默化的影响,能够促进知识产权制度与知识产权文化之间的良性互动。

(二)为我国知识产权文化的培育贡献力量

高校知识产权文化的培育是我国知识产权文化构建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系统哲学理论,高校作为社会整体系统中的子系统之一,在知识产权文化培育中应该努力寻找符合其自身组织特点的途径,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才能促进整个社会系统知识产权文化的构建。从公众意识的角度看,成熟的知识产文化需要公众对知识产权制度保持敏感,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迅速作出反应。高校就可以充分发挥其法律意识培养教育的功能,在大学生中开展关于反盗版、反假冒等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教育,使其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高等教育让大学生做好了知识和能力的储备,高校知识产权文化的培育将知识产权有关的知识体系、制度规则和价值观念内化为个体的意识和道德准则,进而帮助大学生在继续社会化的进程中迅速适应社会知识产权文化的氛围,为社会知识产权文化的构建做出应有的贡献。从知识产权文化自身的特征看,知识产权文化具有创新性、前瞻性、物质依附性、文明性、继承性、民族性、开放性和包容性,高校具备培育知识产权文化的基础。作为一种新型的先锋文化,知识产权文化所倡导的创新性和前瞻性一直是高校科学研究的主旋律。知识产权文化的产生与发展必须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其对经济基础的依附性与高校的教育发展方向一致,高等教育的办学也必须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知识产权文化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积淀的过程,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又决定了知识产权文化的民族性,同时,在世界经济、科技一体化进程的环境要求下,知识产权文化还应该具备与其他文化交融互动的开放姿态,具备融合差异性的品质,在多元文化交流中不断完善。高校在主流文化传播方面有一定的历史积淀,对新型知识产权文化的接受也具有宽容的姿态,在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培训、学术研究与交流等方面都为知识产权文化的培育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域外高校知识产权文化培育的经验借鉴

知识产权文化的培育是一项系统化的工程,现代知识产权文化的内在结构包括两个层面:一是观念文化,包括知识产权理论、学说、意识、习惯等;二是制度文化,包括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公共政策、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设施等方面。在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相对成熟的国家,亦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知识产权文化,高校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一)美国鼓励创新和科研的实践

在美国,知识产权为国家的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美国虽然建国历史不长,但是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相对较早,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成熟推动了整个社会的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政府在鼓励创新和科学研究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为创新活动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美国高校也在鼓励创新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美国对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采取了培养和引进相结合的模式,美国高校在培养本国技术人才的同时还注意吸引全球范围内的优秀生源流向美国,美国高校率先进行的技术经营管理(MOT)专业已在200多个大学或研究生院开设,平均每年向社会提供1万多名技术经营专业人才。有研究者认为,正是美国20世纪80年代大规模开始的MOT教育,才使得10年之后美国的技术创新活跃、经济形势繁荣。麻省理工大学的一项调查表明,36%的美国青年对发明感兴趣,19%的人未来想成为著名的发明家,超过2000家公司设立是源于将大学的发明成果作为商业投资。”美国大学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上十分重视,也注重对科研创新的鼓励,注重提高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为知识产权文化的发展铺垫了良好的氛围。

(二)日本知识产权观念文化的培育

日本在知识产权观念普及方面做了大量努力,为制度文化的构建奠定了深厚的思想基础。在学校参与的知识产权文化培育工作方面,教育是日本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的主要方式。日本推行的措施有两个方面的经验值得借鉴:一是日本推行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教育方式。日本在知识产权意识和人才培养上给予充分的重视,注重创新意识的培养,为了实现知识产权立国,日本政府根据不同的对象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如对幼儿进行创新和知识产权意识启迪教育,对中小学生进行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教育,对大学生和研究生进行知识产权实用人才培养,对实业界和科研机构有关人员进行实用技能培训等。二是在强化全社会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意识方面,日本采取的是政府、学校、社团和企业结合运作的模式,为了培养知识产权领域高素质专业人才,日本政府支持建立合适的教育基地,如建立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学院和商学院,也有为企业技术员和工程师提供的职业教育等。企业也会与学界合作开发技术创新项目,赞助和参与各类发明竞赛和技术展览会,在大学设立鼓励发明创造的奖学金等,为日本发展其知识产权文化做出了贡献。

四、培育高校知识产权文化的途径

目前,高校在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中还存在很多问题,进而影响了高校知识产权文化的培育,主要体现在:高校师生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比较薄弱;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缺乏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制度,存在科研成果流失的现象;缺乏必要的知识产权理论知识的培训;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等。高校知识产权文化的培育须形成全方位多层面共同推进的局面。

(一)观念文化的打造

1.契合传统文化中国知识产权法的历史是一个“逼我所用”到“为我所用”的制度变迁史,也是一个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安排的法律移植史。相应地,这一舶来制度在我国本土化进程必然要伴随着与传统文化、传统观念的碰撞。规则和制度的移植必须要有文化的支持,使这~域外制度在我国更深层次地扎根,根本途径是在文化层面上与中国传统文化相契合,即寻找中国传统文化中与知识产权制度相适应的社会环境、文化条件,并进一步创造与知识产权制度相协调的社会环境、文化条件。在这一思想指导下,高校的知识产权文化培育尤其是知识产权教育应该重视对传统文化的借鉴,重视知识产权文化与我国传统文化之间的契合。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确存在着与知识产权制度相悖的思想,如“窃书不算偷”“盗亦不耻”以及“权力崇拜”等,知识产权文化要不断地去修正这些观念。但同时也应该发现中华文明与知识产权文化相契合的地方,如中华文化中以和为贵、促进包容和沟通、促进和谐的理念,恰恰是多元知识产权文化开放性和包容性所需要的文化基础,在高校知识产权文化的培育中,不要一味地摒弃我国的传统文化。

2.融入自觉思维目前高校师生对知识产权的了解仅限于一些熟知的概念,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而对于知识产权是缺乏深入了解的,比如,如何区分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的界限,购买的商品包装上标明了驰名商标是否就代表其质量优质等,这些问题就很难获得满意的答案,而恰恰是这些与现实生活紧密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能够真正反映出对知识产权的认识是否融入到个体的思维方式中去。事实上,观念形态的知识产权文化有着更深远的影响力,反作用于人们的行为习惯。“付钱使用”的知识产权观念不仅仅是在付钱不付钱、付多少钱上打转,而且更透着文化和道德的素质。

只有将知识产权文化上升为观念上的自觉,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高知识产权意识,使高校师生对知识产权的尊重成为自身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中的组成部分,把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规则融入到高校师生的基本观念中,才能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秩序。

3.融人校园文化高校校园文化是高校在长期的发展进程中形成并倡导的价值观念、文化精神、行为方式等,它是由特定高校在其对外交流和对内管理等过程中所积累、借鉴、创造并推行的师生普遍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共同信仰的价值观念,校园文化影响校园活动的态度,对高校师生行为起到引导作用。高校知识产权文化的培育不是无土栽培,必须有适合其生长的土壤,在高校已有的校园文化中融入知识产权文化的嫁接技术可以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历来高校校园文化都会鼓励大学生勇于开拓创新,青年大学生群体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方面的梦想和创意都是创新的源动力,保护他们的研发兴趣与创造积极性,也是在高校培育知识产权文化的重要任务,因此可以把培养和保护青年大学生创造力的知识产权文化培育工作,融入到崇尚创新的校园文化中去。

(二)制度规则的支持

1.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和机构设置高校知识产权文化的培育工作要避免走入从“观念”到“观念”的虚无化,只有理论体系而不见实际成效。产学研相结合促进科研成果向实践转化一直是高校科研工作的重要动力,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过程相伴着知识产权制度的运用,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保护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的相关制度是高校知识产权文化培育的行为落实,高校应不断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和机构设置。

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若干意见》第五条要求:高等学校要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形成人员、场所、经费三落实和管理人员专业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高等院校要制定学校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规范学校知识产权事务的管理,规范学校有关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使用等合同事务,以契约形式明确高校与教师之间知识产权共享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等。

高校要设置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知识产权管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对专利、版权、技术秘密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需要管理人员具备一定的业务知识,不同于传统的对科研成果的评审鉴定、归档、科研成果统计等事务性工作。设置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以帮助高校建立起信息沟通体系,加强合同管理,对参与科研的教师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统一的管理和监督。在高校与企业合作成果转化过程中还可以协调双方合作关系,尤其是在高新技术研发转化中涉及双方的实力、利益、知识产权归属、利益划分等细节问题,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具体进行操作,有助于实现共赢的合作模式。

2.完善高校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完善现有的科研指标评估体系,尤其是职称晋升的评价体系,增加对专利成果的考核比例,扭转以往重论文、轻专利的现象,促使高校教师在技术创新研发上多做努力,考虑专利、技术成果的拥有量以及转化效果,考虑知识产权的创造与保护。完善科研指标评价体系可以在现有的考核体系中增加对知识产权考核的要求,也可以对知识产权成果设置独立的评价体系,以此激励高校科研人员发挥科研创新精神。

重视知识产权成果转换收益,制定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针对职务发明的利益分配,在专利法界定的原则基础上,高校应该制定利益分享的具体操作方案。例如,德国洪堡大学即实行职务发明报告制度,遵循“谁所有,谁付费”原则。科研人员对其非职务发明应向学校报告,并提供非职务发明的证明,对于职务发明,在科研人员向学校登记其发明后,学校必须在1~4个月内审查决定其是否作为发明所有人。如果学校放弃此项发明,则该发明作为非职务发明由发明人自行处理;如果学校决定作为发明所有人,则学校会与发明人一起就可能的转化结果分享问题进行协商,以学校的名义申请专利,学校在享有专利权的同时承担申请、维护、转化等方面的全部费用。高校在制定利益分享方案时应该考虑长远利益,统筹兼顾,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才能保护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三)人才环境的塑造

1.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在具备条件的高校开设知识产权专业,要以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培养来助推知识产权文化的培育,细化课程设置,优化师资,加快培养产业急需、实务能力强、熟悉知识产权运行规则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努力使高校成为知识产权实务型人才培养的摇篮。在没有开设知识产权专业的高校,也要将知识产权教育作为一项普及性教育,通过开设公共选修课或者周期性讲座的形式,向大学生传达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方面的知识。

2.发挥高校的科研优势高校可以充分发挥自身在科研层面的优势,推动知识产权文化的学术研究与交流,与兄弟院校、中介服务机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政府管理部门等加强合作,开展知识产权相关研究,特别是实务性研究,着重于地区产业实际,推进校企合作,使具有科学性和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学术思想有机会走进应用领域,增强全社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提升竞争力的意识。作为知识产权创新主体的高校,应该扭转那种为职称晋升、申请专利的错误观念,抵制盲目申请专利,应当制定正确的高校知识产权战略,寻找恰当的产学研合作渠道。

3.开展诚信守法宣传教育要求大学生在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保护的过程中保持诚实的态度,杜绝学术剽窃,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如“知识产权主题班会”“大学生发明创造成果展览”“知识产权法制宣传与咨询”等,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对发明创新的意识,强化知识产权法制观念。另外,在知识产权宣传过程中要注意与新近形势的密切结合,如结合上海世博会的召开大力开展与世博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使大学生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形成更加感性的认识,营造一个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的文化氛围。

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范文6

1.完善区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和协调。办公会议统一指导和协调全区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工作,分析和通报知识产权工作形势,研究决定全区知识产权发展的战略、规划、重大政策和措施。办公会议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

2.充分认识专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专利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专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科技进步考核目标责任制,将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量、专利实施量等指标,作为衡量当地专利工作成效和科技竞争力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管理机制建设,促进专利工作的健康发展

3.建立健全区专利工作管理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健全街道、开发园区专利工作联络制度。各街道、开发园区要提高认识,做好对专利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建立健全专利工作管理网络和制度,明确主管领导,确定专利工作联络员,完善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度;二是建立驻区高校知识产权工作联系制度。引导和推动高校开展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加快驻区高校专利申请和专利技术在区内的转化应用。

4.建立健全专利考核评价体系。一是纳入有关资质评价体系,将专利创造与实施情况列入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等认定与评价的重要指标和条件,将有效专利权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区科技进步奖评审的重要指标;二是纳入科技项目管理体系,将取得专利权的数量和质量作为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要求和评审指标。

三、强化政府引导和扶持,促进专利成果的转化实施

5.设立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区科技局在科技三项经费中设立区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用于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专利技术实施、专利工作试点示范、专利知识宣传培训、专利执法、专利战略制定与实施、专利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对专利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等,各街道、开发园区要相应设立此项工作扶持经费。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6.资助和奖励专利申请、授权。鼓励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学校、科研院所和个人积极开展专利申请并取得专利权,每年按照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类型分类进行资助;积极鼓励区内中小学在校学生开展发明创造活动,对其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费用实行全额资助。对年专利申请量达20件和100件以上的专利申请大户分别给予重点资金奖励。

7.培育专利工作试点示范企业。制订专利示范企业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科技型企业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探索有利于企业开展专利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进行重点领域、行业和产品的专利战略研究,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全面推动企业专利工作的开展;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各级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凡被列入各级专利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相应配套经费扶持。

8.扶持专利产品开发和专利技术转化应用。对市场前景好、竞争力强、技术水平高的优秀专利技术实现产业化的项目优先立项扶持,重点推荐申报各级专利实施项目和科技进步奖;对已经进入产业化的专利权人、专利技术,优先推荐申报各级优秀专利发明人、优秀专利奖等奖项。

9.鼓励企事业单位增加研究开发专利的投入,其专利研究开发经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计入成本费用,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10.加强专利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一是建设区知识产权信息网,并纳入区科技局网站体系;二是积极利用专利信息数据库和专利文献检索平台,对技术引进、技术创新或改造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立项报批的专利进行检索,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或侵权行为的发生,同时促进企业在创新活动中积极利用专利信息资源,降低创新成本,缩短科研周期,提高研发效率。

四、加强宣传普及,提高全社会的专利保护意识

12.加强专利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把专利法律、法规的宣传列入全区普法教育计划,纳入干部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计划。重点对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科技管理干部、项目负责人员分批分期、长短期结合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