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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法治建设意见范文1
设施农业作为综合应用工程装备技术、生物技术和环境技术,按照动植物生长发育所要求的最佳环境,进行动植物生产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是避灾农业、节水农业、高效农业,是现代农业的显著标志。自2008年以来,伊犁州直设施农业生产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目前,州直温室达到40174座,84300亩;拱棚22856个,14605,形成了万亩连片温室基地1个,千亩连片温室基地23个,百亩连片或基本连片的基地78个。设施农业已从过去以生产蔬菜为主,逐步向生产瓜果、食用菌、花卉、经济作物育苗等多领域发展。设施农业蔬菜、果品总产量29.2万吨,产值8.1亿元,纯收入5.8亿。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保障伊犁河谷蔬菜市场供应、平抑菜价做出了一定的贡献。近几年我从事设施农业配套机械化技术推广和引进设施物理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谈一谈对发展我州设施农业的一些粗浅看法。
2 设施农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需求
2.1缺乏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
设施农业建设在快速推进之初,普遍采取层层下达的方式,缺乏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既是有规划,也普遍存在规划的起点不高,思路不清,基地的规模、优势不突出,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没有因地制宜体现出县市的特点。设施农业基地种什么、怎样种一般都有农户自己决定,缺乏统一合理的布局,影响了品牌的创建、产业链的形成和市场开拓。
2.2设施农业机械化水平偏低
伊犁州直目前拥有卷帘机10103台,微耕机780台套,温室专用热风炉485台,温室专用植保设备弥雾机87台。从统计数字来看,温室大棚卷帘机的应用率仅为25%左右,微耕机也远远不能满足设施农业的耕作要求,大部分温室大棚从外部的卷帘机到内部的种植、耕作、施肥、植保等还得是靠人力来完成。
2.3设施物理农业提质增效工程进程缓慢
伊犁州直从2009年10月至今引进设施物理农业设备75台,设施物理农业技术特点:改“以药治病”为“物理治病”,将物理农业工程高新技术应用在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中,减少化学药物对农产品的污染,推动农产品绿色、无公害生产,发展绿色、环保、节能型的生态农业。我们主要在伊宁市、霍城、特克斯等县设施农业生产基地进行试验示范,经济效益显著,蔬菜品质提高了,但是蔬菜价格未能提升,主要原因检测体系建设不完善,体现不出优质优价,致使菜农使用设施物理农业技术积极性不高。
2.3农民的标准化意识不够强。
设施农业基地缺乏有效管理模式,部分先(市)设施农业建设管理机构不健全,工作人员不到位,技术人员严重缺乏。由于受传统种植的影响,推行农业标准化的重要性还没有被认识,许多农民群众对农业标准化还不了解,按照标准化生产还没有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
2.4设施农业发展资金短缺。
设施农业又是高投入、高产出型农业项目,农民自筹资金存在困难,特别是银行贷款利率过高,农户在发展阶段,很难承受资金短缺和贷款利息的压力,影响了广大群众发展设施农业的积极性。
2.5示范带动作用不强
设施农业生产基地,科技含量不高,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能力不强。组织保障体系弱,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合作组织的数量和作用发挥远远滞后于设施农业的发展。设施农业基地缺乏有效管理模式,农户生产生活设施不配套,存在一定的社会隐患。
3 措施和建议
3.1强化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
按照“稳步发展、突出重点、优化结构、提升效益”的思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核心,合理布局,依托口岸和沿国道、沿铁路以及逆温带等自然资源和传统产业优势,围绕特色、品牌、规模、效益和市场做好规划。
3.2强化投资力度,重点突破,提升设施农业机械化水平
一是建议政府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设施农业生产补贴,来弥补农民资金短缺;二是建议政府建立防风险基金,在市场价低时,保障农户的利益,减少农民的顾虑;三是建议拓宽融资渠道,从信贷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贴息资金,专门用于发展设施农业机械化和设施物理农业技术。
3.3强化技术培训,增强设施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
一是要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民的技术培训,通过培训更新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提高服务技能。同时要加强对设施农业种植大户的重点指导和技术培训,逐步提高他们的技术素质。二是加强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积极引进国内、国外新品种,新材料,设施农业机械化技术和设施物理农业技术等,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设施农业效益的大幅度提升。三是推广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实现标准化生产。
3.4强化基地建设,突出特色和优势
各县市发展设施农业一定要因地制宜,挖掘优势抓基地,突出特色抓亮点创品牌,强化科技水平增效益。建立健全设施农业基地管理组织,探索有效的管理模式,积极引进、扶持龙头企业和蔬菜生产等各类专业合作组织,通过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组织+基地、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基地、园区+基地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基地生产经营的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以优势闯市场,以品牌增效益。
3.5化科技支撑,建立高标准设施农业示范基地
加大对设施农业的投入力度,统筹安排设施农业科技园区和设施农业区域布局,统一规划建设伊犁州直设施农业基地育苗中心。以伊宁市、霍城县、察布查尔县、伊宁县为重点,建立一批高标准设施农业综合生产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在特克斯逆温带建立外向型冬生产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其他线也要因地制宜建立设施农业特色示范基地,真正起到建立一个示范基地、带动一个区域农民增收的作用。
3.6化市场监督,建立完善市场准入制度。
逐步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对重点特色产品质量进行监测。按照农业标准化生产的要求,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的职能作用,组织协调好产业的标准化工作,完善标准体系和产品质量监测体系,推动产业标准化和生态农业的发展,促进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品安全质量,实现优质优价,以提高设施农业市场竞争力。
市县法治建设意见范文2
关键词:库区移民;经济发展;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3-0-01
青海,西部水资源重点开发区,与其他地区一样,由于当时国家财力所限,库区移民的前期安置补偿标准较低,又缺少有效的后期扶持,致使移民安置区生活生产条件差、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长期存在。因此,做好库区移民安置工作,实现移民安置区和地方经济、社会及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对解决青海省库区移民安置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研究范围和方法
1.研究范围。为确保调查研究结果的普遍性和代表性,本文选取青海省龙羊峡水库作为研究样本。龙羊峡水库位于青海省共和县与贵德县之间的黄河干流上,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灌溉、防洪、防凌、养殖、旅游等多种综合功能的大型水利枢纽。龙羊峡水库地处高寒干旱地区,淹没涉及海南州共和、贵南两县的曲沟、铁盖、沙沟、拉乙亥、茫拉等5个乡,28个行政村。截至2009年,后期扶持人口29700人,其中农业安置21200人,分散安置1275人。在农业安置人口中,库区后靠安置7300人、县内近迁安置13100人、迁县安置800人,两次移民共投入安置资金1.5亿元。
2.研究方法。本文主要以调查问卷为基础,并结合半结构式的访谈对青海省库区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及社会经济发展现状:
(1)移民收入水平较低。由于库区移民群众产业结构单一,主要以传统农业为主,种植的经济作物较少,农业经济效益低。加之移民的文化水平低,农业技术落后,大部分移民区以传统的手工劳动为主,生产方式落后,根本谈不上产业化。
(2)耕地资源少,粮食保障率较低。移民安置区耕地少、质量差。青海省地势高耸,坡地多,土质多为湿陷性黄土,保灌困难。开垦的土地需要多年才可以熟化和稳定。新开荒的耕地土质差、未熟化、肥力低,其中部分耕地由于土质疏松出现了严重的塌陷、裂缝等现象,部分耕地土壤透水性差,严重影响了农作物生产与收获,无法满足当地群众吃穿住行的需求,丧失了人们赖以生存的基础条件。特别是坝区安置区,几乎无宜农开发的未利用土地,农业后备资源特别是耕地后备资源严重短缺。
(3)公共基础设施薄弱。移民安置区虽已实现“三通一平”,但移民安置区的公共设施任存在严重老化、不配套,工程质量差、运行成本高等问题,在排水和灌溉方面存在很大的问题。故而,库区医疗、教育、水利基础设施的供给不足,不能满足库区移民群众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严重影响库区经济的良好发展。
二、制约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的原因分析
1.认识不够。在移民安置初期由于当时人们对移民工作的复杂性认识不足,移民安置规划深度不够,移民安置方案与实施脱节。
2.投入不足。如果要从根本上提升移民收入,必须加强完善农业相关基础设施,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出发,进而提升移民收入。在龙羊峡库区和移民安置区,薄弱和落后的农业基础设施无法支撑现代农业的发展和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大多移民安置区的生产条件恶劣,农业生产方式落后,严重制约区域内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公共服务设施严重不足,是农村经济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也是移民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3.移民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移民增收困难。龙羊峡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大多数移民由于前期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科技运用不足以此制约了移民增收的渠道,阻碍了移民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通过入户调查,我们发现填写调查问卷的人中,有59.36%的村民,教育程度仅为小学或小学以下,18.75%的村民教育程度为初中。村民接受教育层次低,技能水平不高,也限制了当地村民寻求其他的经济增长方式。缺乏有利于当地农民开展生产、生活的技能培训。
三、对策建议
1.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转变工作重心。在政策扶持上,建立健全移民补偿款拨制度和方式,例如:可以直接发放补偿款给移民,虽然总体上补偿的面比较大,移民具体也拿不到很多的补偿费用,但是可以从根本上、直接性的对移民生活进行贴补。又如:可以直接负担移民的水电费用,进而减轻移民生活负担。
2.增加教育资金投入,办理培训类学校。当地村民普遍教育层次比较低,对于文化知识和生产生活技能需求高。截止目前,全镇共有化技术教育学校9所,其中镇级学校2所,村级学校7所。在调研过程中,许多村民希望能多参加畜牧类知识培训,以满足自身家庭畜牧业的发展。当地政府应贴近群众,开展适合群众需要的培训类课程。
3.大力发展库区经济,增加移民自身“造血”功能。要建立专项用于移民直接受益的资本金补助或小额贷款贴息,发展投入少、见效快的种植业、养殖业和小型加工厂。在此基础上,帮助移民建立实现产销一条龙的稳定收益渠道,使大多数移民有一个支持家庭经济的项目。
参考文献:
[1]李丹,白月竹.水库移民安置的社会风险识别与评价[J].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07(06).
[2]杨志平,胡宝,赖玺婷.广西库区移民安置问题分析及其安置模式选择[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6(06).
作者简介:桑知措(1986-),女,藏族,青海黄南人,西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2009级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专业在读研究生,从事可持续发展方向的研究。
市县法治建设意见范文3
高血压病是危及人类生命的常见病因之一,而高血压患者并发快速心律失常则是更加危险的危及危害生命的心血管危险因素。通过对高血压患者常规经常的心电图检查,及时发现高血压患者并发快速心律失常及其心率变化,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进行调节干预治疗,缓解或减少因快速心律失常、心率过快引发的高血压心血管危害事件具有实际意义。
1 资料和方法
1.1 首先,对高血压病例进行诊断,即是通过公共卫生体检及医院门诊或普通病房就诊的原发性高血压(EH)确定为检查对象。EH诊断符合2004 年JNC 7 诊断标准,并排除心肌梗死、瓣膜性心脏病、扩张型心肌病、心肌炎、甲亢等疾病及其药物、电解质紊乱等因素影响。
高血压:血压升至140/90mmHg以上。
快速心律失常: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加速性异位自主节律(非阵发性心动过速)、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心房扑动、心房颤动、心室扑动、心室颤动、预激综合征并发快速心律失常。
1.2 病例来源:采用单道12导联心电图机进检测,选择2009年至2013年4月区域内管理的高血压患者并符合本文入选病例共723例,年龄49~83岁,其中:男387例、女336例;共检测到快速心律失常67例,占9.26%,其中发现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33例占4.56%、心房颤动28例占3.87%、加速性异位自主节律4例、预激综合征合并房颤1例、室性心动过速1例,心室扑动及心室颤动为频死前心电图改变,对本文常规检测无意义。
2 检测后的干预:
2.1 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频率在160~240次/分):多见于无器质心脏病者,亦见于器质性心脏病者。对高血压心脏病者由于可出现颅内压及眼压升高,兴奋迷走神经的方法最好不选用,可先用普罗帕酮、维拉帕米、洋地黄类、胺碘酮、美托洛尔等。药物无效可行射频消融术。
2.2 加速性异位自主节律(非阵发性心动过速):非阵发性房性心动过速频率在70~140次/分、非阵发界性心动过速频率在70~130次/分、两者无需特别处理,仅需治疗原发病,如心率过快时最好控制在静息状态下的心率为宜。非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频率在60~120次/分,伴窦性竞争可见室性夺获与室性融合波。该心律无需特殊治疗,仅需治原发病,防治高血压左心室肥厚的进一步加重。
2.3 心房扑动、心房颤动:60%的房颤和房扑发生在器质性心脏病患者,高血压是其中一种病因。其治疗目的是消除或减轻症状,提高运动耐量和生活质量,预防血栓栓塞和心力衰竭并发症,降低房颤的致残率和死亡率[1]。药物选择:选用维持窦节律的药物和抗心律失常的药物,常选用胺碘酮、普罗帕酮、索他洛尔、氟卡尼。药物无效则行导管消融术。
2.4 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多见于有器质性心脏病,如冠心病心肌梗,亦见于高血压性心脏病。治疗方式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体化治疗。药物选择:常选用的药物有利多卡因、普罗帕酮、胺碘酮、美西律、索他洛尔、硫酸镁及β受体阻滞剂和维拉帕米等。但根据CAST研究结果公布后认为,Ⅰ类抗心律失常增加了心律失常的相关死亡和总体死亡率,推荐使用Ⅲ类抗心律失常药胺碘酮为首先选[1]。
2.5 预激综合征合并房颤:预激综合征本身无需特殊治疗,但合并快速心律失常时需作治疗。当预激综合征合并心房颤动时在无同步直流电复律设备时可选用普罗帕酮、胺碘酮等,禁忌维拉帕米、毛花甙丙及β受体阻滞剂。当治疗不理想时行射频消融术。
3 心率控制:
在冠心病心率研究中,把患者静息心率与心率增快对比列为引起心血管不良事件进行了研究,心率越快,引起的心血管事件越增加[2]。而在高血压并发快速心律失常事件中,抗心律失常及心率控制是不可忽视的。快速的心率加速了血液对血管壁的损伤,并加速了心血管事件的发生。
高血压是一种以动脉血压持续升高为特征的进行性的“心血管综合征”,常累及靶器官心、脑、肾的损害,并产生临床症状,在给高血压患者控制血压降压的同时,以常规的心电图检查捕捉快速心律常的改变,使得检测阵发性房速、房扑、房颤等快速房性心律失常较为方便。
有研究显示高血压患者房颤发生率为正常血压者1.42倍[3],如长期血压升高未得到控制,左心室负荷加重,至高压心脏病形成,左室肥厚肥厚,便成为引发房颤的重要始动因素。及时对高血压伴发快速房性心律失常(RAA)进行早期干预,减少RAA并发症提供依据,具有实际意义。
《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10》指出高血压是我国人群卒中及冠心病发病和死亡的主要危险因素,控制高血压可遏制心血脑血管疾病发病及死亡。而对高血压快速心律失常及过快的心率进行干预,及早对所发生的快速心律失常进治疗,则是对高血压控的一项措施。
参考文献:
[1] 陈灏珠,林果为主编.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实用内科学》编委会. 《实用内科学》第13版.人民卫生出版社.1409-1418.
市县法治建设意见范文4
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三份纲领性文件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国内外环境更为复杂,一些错误或者违法的行政行为常常引发,将政府推到尴尬的处境,像2010年11月2日发生在陕西的公开处理“阻挠重点工程建设”村民大会,竟被当地有关部门称为“起到了很好的普法宣传作用”。这种以违法方式“普法”的行为,引来舆论一片抨击。继2010年8月27日召开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之后,2010年11月8日,国务院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这是国务院继2004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08年《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后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三份纲领性文件。
《意见》以加大《纲要》的贯彻力度为主线,针对当前依法行政和行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定了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7个方面的细化任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像“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就是针对目前一些地方抛开法律的做法,比如“用钱买太平”;“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活动”则是针对行政法领域一直讨论较多的“钓鱼”执法等。此外,《意见》中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非常具体,也是对公众知情权呼声的回应。
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必须过“五关”
决策是行政行为的起点。近些年来,各级政府逐步形成了一套科学民主决策的制度和工作机制,但决策违法、决策失误或滥用决策权的现象还很普遍。“决策前拍脑袋,决策中拍胸脯,出了问题拍屁股”――这种被老百姓诟病为“三拍决策”的决策方式仍不少见。最典型的如2010年5月媒体报道的内蒙古一个财力只有3000多万元的贫困县清水河县,计划斥资60多亿元建新城;一场历时十年的造新城运动,结果是留下了一堆“烂尾楼”。
为此,这次国务院《意见》指出,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5个程序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并且提出了具体要求: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会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同时,要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
自2004年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以来,各省、市、区县级政府纷纷出台行政决策程序方面的规定或规则,湖南省还于2008年实施了全国首个《行政程序规定》,但这些决策程序规定中都没有关于风险评估要求,仅2009年出台的《深圳市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提出重大决策事项方案未按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要追责。此次国务院《意见》对此提出了详细要求: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机制的地方探索
近年来,一些地方尝试建立重大社会事项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取得了积极效果。目前,四川、河南、江苏、北京等地已逐步建立了重大社会事项风险评估机制,对政府决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市县法治建设意见范文5
《决定》现实地表明,要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实现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用10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基层政府的行为规范至关重要。是依法行政还是任意行事,是考验基层政府执政能力的试金石,是衡量基层政府素质高低的分水岭。
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自觉,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中国政府依法行政进程的快慢时速。
市县政府,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是地方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管理者,大量直接与广大老百姓切身利益相牵连的行政行为,都是由市县行政机关作出的,因而各种社会矛盾往往也聚焦在基层,多发在基层。国务院法制办2007年全国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显示,85.77%的被申请人是基层行政机关,包括县、乡两级政府和市、县级政府部门。据河南、四川两省对2007年全省行政复议案件的统计,被申请人是县、乡两级政府和市、县两级政府部门的,更是占到94.09%和95.2%。基层政府及其部门同样还是行政应诉案件的集中被告。
当前,随着社会的发展,市县政府面临的改革和发展的任务越来越重。他们既要面对最现实复杂的矛盾冲突和问题交织,又要克服自身行政能力长期偏弱的缺陷,责任与压力都是巨大的。
这些年来,随着国家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整体进程的推进,尽管我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主要表现为:一些基层政府具有强烈的管理复杂事物的爱好,热衷充当“万能政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和领域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多头执法、执法力量分散的现象仍然存在,执法扰民与执法缺位并存;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力度呈自上而下明显递减的趋势;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意识淡薄,能力和水平不高,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把依法行政与发展经济对立起来,一谈经济发展,就不顾法律约束、擅闯法律“”对基层政府来说,活动地域不大,到处都是熟人,是按规则办事还是按情感办事、是按关系办事还是按法律办事,的确是大考验。《决定》非常现实地提供了现阶段依法行政的指引,强调要突出制度建设,用制度来管权、管事、管人,用制度来规范、约束和引导行政机关的行为,防止滥权专断。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确保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要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定期清理制度,切实纠正各种滥发“红头文件”损害法律权威、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建立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加强行政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决不搞“官官相护”,同样是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关键内容。
权力失去监督意味着腐败拥有温床。《决定》要求市县政府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舆论监督,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要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建立并严格执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完善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尤其加强对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行政管理环节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加快实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以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如何提高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决定》要求领导带头,对拟任市县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在任职前考查时,要考查其是否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以及依法行政情况,必要时还要对其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考查和测试结果应当作为是否任职的依据;对公务员的考试,应当增加法律知识在相关考试科目中的比重。市县政府要实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建立健全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展开集中法制培训制度,尤其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培训情况、学习成绩应当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市县法治建设意见范文6
[关键词] 法治政府 指标体系 建立
20__年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__〕10号文件,以下简称《纲要》)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青岛市于20__年提出“争取经过五年左右的不懈努力,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青政发〔20__〕20号文件)。20__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__〕17号文件,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为贯彻落实《纲要》和《决定》,青岛市积极践行法治,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但是,与既定目标要求相比,仍存在诸多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尤其是什么样的政府才是法治政府、如何评估法治政府的实现程度,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必须作出回答的重要课题。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法治政府指标体系,能够使法治政府建设看得见、摸得着,方向和目标更加明确清晰,问题和不足更加一目了然,进而能够对法治政府建设产生积极和长远的影响。
一、关于建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必要性
(一)建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相适应的制度文明,也是发展的重要内容和目标。[1]贯彻实施《纲要》以来,我市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努力实现法治建设的科学发展,先后制定地方性法规20余件、政府规章40余件,在一定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等多项重要制度,提高了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程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主体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复议听证制度等,提高了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这些行之有效的制度,能否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持续发挥作用,取决于我们能否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其不断完善和深化。建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正是为这些制度持续发挥作用提供一个长效保障机制,从而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增进制度文明,更好地践行科学发展观。
(二)建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是贯彻实施《纲要》和《决定》的客观要求
从目标要求看,《纲要》提出的十年左右时间、我市提出的五年左右时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任务作为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已进入倒计时,形势紧迫、任务繁重,若没有更强有力的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既定目标就难以如期实现。从内容要求看,《纲要》在合理配置政府职能和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制度保障和措施要求,构成了法治政府的构建骨架。这些制度和措施能否建立健全,直接关系到法治政府能否实现。因此,有必要对这些制度深入总结并加以完善。从落实要求看,《纲要》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具体落实办法和配套措施,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安排。五年多来,青岛市一直严格按照这项要求开展工作,20__年出台了贯彻《纲要》的实施意见,此后每年明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近期还出台了贯彻《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__〕12号文件),这些举措有效保证了《纲要》、《决定》的贯彻落实。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面临的问题也很突出,其中一点就是还缺少一个可测评的指标体系来全面评估我市出台的各项制度措施的实施效果及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进展情况。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正是通过对法治政府的精神实质进行深入剖析和科学概括,把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分解、细化和量化,转化为可以测评的指标,组成一个体系和系统,综合测算各地区和各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并寻找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中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法,从而保证《纲要》、《决定》提出的目标任务的实现。
(三)建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是法治政府自身发展的实际需要
当前,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展还不平衡,基层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偏弱,法治化程度与青岛市的城市地位和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的期待与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认识层面上,有些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淡薄,缺乏法治的“方向感”;二是制度效益上,对《纲要》、《决定》的原则性规定,配套措施跟不上,实际执行中出现偏差;三是规制强度上,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还没有完全纳入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实绩考核,依法行政的“动力”不足。为此,建立一套直观的、可宣教的、容易执行的、有硬性约束的指标体系以纠正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一些干部在思想认识上的失范、工作推进中的偏差和“动力”不足问题就显得十分必要。从更广的视角看,作为法治政府,在不同地域普遍追求公平、正义、自由、人权、和谐等价值目标,要求依法行政,承认廉洁、诚信、有限、责任等,并致力于实现一种良性的社会秩序。[2]
这就决定了各个地区建设法治政府面临的共同问题,也决定了形成统一规范的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必要性。深圳市已率先研究提出了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很值得学习借鉴。青岛市作为经济发达的沿海开放城市,也有责任尽快启动这项工作。 二、关于青岛市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基本构成
法治政府指标体系作为全面衡量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一把标尺,基本构成上应包括客观指标和主观指标。
客观指标旨在解决青岛市建设的法治政府是什么样的问题,其数据大多可以通过统计报表或现有资料获得,能够体现法治政府应当具备的内在标准,是指标体系的主体部分。
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是:行政机关自觉运用体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法律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围绕这个基本要求,《纲要》在政府职能、决策机制、制度建设、行政执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行政监督、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等7个大方面的内容提出了33个小方面的制度和措施要求;《决定》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决策机制、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社会自治等6个大方面的内容提出了24个小方面的制度和措施要求;青岛市贯彻《纲要》和《决定》的实施意见中,还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若干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提出了一些青岛市特别需要的制度和措施要求。这些制度和措施要求,总体上是对我市建设法治政府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的深刻反映,是法治政府蕴含的内在标准,可以设计为客观指标。
在客观指标的具体设计上,应体现四个方面的特点:一要有全面性,能够涵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个方面;二要有操作性,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均应明确具体;三要有刚性,指标任务的约束力强;四要有开放性,能够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包容新的内容。据此,可以考虑将我市法治政府指标体系中的客观指标分为三个层次,一级指标体现《纲要》、《决定》及我市的有关实施意见中规定的几个大的方面的内容,具体可以归纳为12项,包括:政府立法工作法治化;机构、职责和编制法治化;行政决策法治化;公共财政管理与政府投资法治化;行政审批法治化;行政处罚法治化;行政服务法治化;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行政救济法治化;行政监督法治化;行政责任法治化;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法治化。二级指标体现大的方面内容下的基本制度和措施。三级指标对应明确已经推行或应当建立完善的基本制度和措施的具体要求。各级指标完成的情况,可以客观反映各级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努力程度、实际举措和具体成效。
主观指标旨在解决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社会评价是什么样的问题,其数据需要通过合理设计调查问卷、进行抽样调查并经过统计处理后才能获得,体现社会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的总体评价,是指标体系的辅助部分。
依法行政的根本宗旨在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维护、实现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法治政府的实现,最终必须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承认。因此,社会公众对法治政府的评价,是法治政府指标体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评价更多地通过对法治政府的主观感受和内在体验表现出来,其基本内容除了以上述客观指标为基础外,还应当反映法治政府的七个外在维度,即法治政府应当是有限政府、服务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诚信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其行为应当符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和权责统一六项基本要求。[3]通过赋予主观指标的各项内容以不同分数和权重,交由社会评价赋分,再结合专家对各项分值及其关联数据的比较、分析和权衡,综合测算出总分值,即能反映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状况和水平。
鉴于建立起科学的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需要在长期的实践中不断调整、修改,使之趋于合理和完善。指标体系基本确定后,可以先在相关的区、市及部门进行试点,以实践来检验指标体系是否科学合理,从而最终形成权威性的指标体系。
三、关于如何建立并实施青岛市的法治政府指标体系
法治政府建设涉及面广,关联因素多,时间要求紧,如何使我市的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又好又快地建立并实施,我认为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 坚持政府主导
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建立与实施涉及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工作性质和难度决定了只能走自上而下的政府推进型道路,而无法也难以期待走自下而上的自发演进型道路。为此,建议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建立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设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或由已建立的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承担,由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指标体系建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重大事务的研究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负责指标体系建立的日常督导协调工作。二是积极争取国务院和省政府法制办的工作指导和智力支持,签订相关合作协议,推动指标体系的建立。三是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建立后,市政府印发相关配套文件,明确全面实施指标体系、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和责任单位。
(二) 注重调查研究
建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难度大、问题多,必须进行深入调查研究,详细分析和论证其可行性,提出构建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基本思路。在调查研究的过程中,既要深入研究法治本身的特点,也要充分借鉴经济和社会指标研究已积累的经验与成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由专家学者会同政府法制工作者共同确定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内容,并按内在逻辑要求选择重要而有代表性的指标组成初步的指标框架体系,同时明确每个指标的分数和权重。
(三) 倡导公众参与
法治政府指标体
系作为一种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官方评价标准,本质上在于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评价和监督,其设计必须科学、合理且符合政府工作实际,因而一般需要由政府法制工作部门牵头,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但如果仅限于此,政府部门就难脱“自己制定标准评价自己”的窠臼,指标体系也就会因脱离民意而难以获得社会的认同。因此,指标体系的设计上除了征求专家的意见,还必须让公众充分参与到制订过程中,通过文本解读、专家访谈、座谈讨论等形式,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力度,为科学建立指标体系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参与;还开不同类型的征求意见会和论证会,充分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增强指标体系的公正性、权威性和说服力。 (四) 落实督查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