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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幼儿园安全管理建议范文1
【关键词】民办幼儿园;校园安全;校园伤害事故的处理
【中图分类号】G6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11)12-0013-05
近年来频频见诸报端的校园安全事故一次次向我们敲响警钟,也足以说明“校园安全”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对此,无论是政府还是学界都纷纷作出了回应。政府层面,我国政府在“依法治教”的思想指导下颁布了一系列专项法律、法规;教育部提出“要把校园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2010年7月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明确指出“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学术层面,有关学者纷纷从社会学、法学、教育学等学科背景出发,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热点问题进行解读,在丰富了相关理论的同时,也为推进我国校园安全领域的专项立法提供了理论和实践基础。
与公办幼儿园相比,民办幼儿园具有更强的办园自主性,因而能否切实贯彻政府“依法治教”的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日常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积极防范及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是值得我们探究的。为此,我们以上海市73所民办幼儿园为研究对象,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等方式向这些幼儿园的举办者、管理者等了解有关情况,并通过基础性数据的整理分析,探寻民办幼儿园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现状、所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所需要的支持等。
一、民办幼儿园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现状
1 民办幼儿园管理者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存在一定的不足
法律知识是法律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实施法律行为的基础。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者若要将依法治教的理念真正落实到校园安全管理的实践中,必须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
在问卷调查中,我们就有关校园伤害事故防范职责的法律法规,请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者依据自己的熟悉程度进行排序,结果表明,民办幼儿园管理者对于校园伤害事故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但是也存在种种不足,突出表现在管理者在法律知识更新上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性,对早期颁布的法律法规较为熟悉,而对近年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较为陌生;对教育部颁布的有关学前教育的专项法规较为熟悉,而对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政府职能部门的法律文件较为陌生。以有关校园伤害事故防范职责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例,同为教育领域的专项法规,民办幼儿园管理者对法律效力较低的教育行政规章《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熟悉程度要高于法律效力较高的教育单行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教育基本法《教育法》。由于在我国目前的教育法规体系中法律效力由高到低依次分为教育基本法、教育单行法、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和教育行政规章,因此,这一结果不仅折射出民办幼儿园管理者的法律知识面较窄,而且反映出民办幼儿园管理者对于具有较高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规的认知水平较低。
2 民办幼儿园已加强了校园伤害防范的制度,但是安全管理工作尚存在漏洞
2006年教育部等多部委联合推出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受访的民办幼儿园当前园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如表1所示。
绝大多数民办幼儿园管理者表示自己所在的幼儿园已建立并实施多项园内安全管理制度。从表1可以看出,九成以上的民办幼儿园已建立并实施了门卫制度、消防安全制度以及饮食卫生安全制度,七成以上的民办幼儿园建立并实施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作档案记录和管理制度以及园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但仅有过半数的民办幼儿园建立并实施了幼儿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当被问及建立上述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出发点时,民办幼儿园管理者的回答最多的是将此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其次是为了保障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幼儿合法权益的需要,最少的是为了落实依法治园的要求。
上述结果可谓是喜忧参半。喜的是,民办幼儿园管理者普遍比较重视门卫安保、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工作,九成以上的民办幼儿园都建立并实施了相关制度。忧的是,仍有相当一部分民办幼儿园未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健全园内的各项安全制度,被调查的民办幼儿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制度上的缺失。这不仅影响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开展,还可能带来校园安全隐患。另外,在关于建立并完善园内各项安全制度的基本出发点上,“依法治园的要求”被放在了最后。可见,民办幼儿园管理者“依法治教”的意识还有待加强。
3 通过安全教育和签订相关用工合同条款,界定和强化保教人员的安全责任
在校园安全责任的强化方面,民办幼儿园更重视在职培训。九成以上的民办幼儿园管理者表示园方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校园安全方面的专题培训。如表2所示,在培训内容的选择上,幼儿园更为重视本园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和学前儿童安全防护及意外伤害处理知识的学习。
有48.6%的民办幼儿园管理者明确表示,在与新人职的教师签订用工合同时,会把教师在幼儿安全方面的保护、监管义务以及教师在幼儿伤害事故中所应承担的责任、赔偿、行政处罚等条款写入用工合同。这一做法反映出当前部分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者把与教师签订某种安全协议作为加强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转嫁部分经济赔偿责任的策略。但这一做法的合理性值得商榷。因为类似的“安全协议”更多的是出于保护园方利益的考虑,不仅会对教师造成不必要的心理负担,也可能对教师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
4 尝试构建本园的保险保障制度,以实现赔偿的社会化,增强幼儿园抵御风险的能力,缓解幼儿园经济赔偿的资金压力
2001年上海市政府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了有关校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专项地方性法规《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其中首次提出要建立强制保险、分担责任风险的新机制,并配套推出了“校方责任保险”。
在被调查的72所民办幼儿园中,有40所民办幼儿园已参加校方责任保险,占到55.6%。除了校方责任保险,民办幼儿园还组织在园幼儿参加了其他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险方面,
40所幼儿园参加了少儿住院互助基金,36所幼儿园参加了上海市少儿学生医疗保险。在商业保险方面,44所幼儿园参加了学生平安保险,平安保险是这次问卷调查中幼儿园投保比例最高的险种。仅有2所幼儿园没有组织在园幼儿参加任何保险。
学生平安保险之所以得到民办幼儿园的热捧,这可能与其具有保费低、赔付率高、手续简便等特点有关。而与《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配套出台的“校方责任保险”却没能得到民办幼儿园的广泛认同,尚未在民办幼儿园实现全覆盖。在尚未投保校方责任保险的民办幼儿园中,持观望态度的有近三成。究其原因,“性价比”不高可能是主要原因,表现在:其一,幼儿园目前尚不在市教委出资投保的范围内,还需自行承担校方责任保险的投保费用;其二,该保险条款中仍然有“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即保险公司并不是对所有校园伤害事故都进行赔偿,还约定了一定的免赔金额和总赔偿限额。
5 责任认定是当前校园伤害事故处理中的难点
事故责任的认定是校园伤害事故处理中的关键环节,也是当前民办幼儿园在校园伤害事故处理中面临的最大挑战。
调查发现,在校园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上,有28.2%的幼儿园因过失而承担责任,有2.6%的幼儿园承担补充责任,多达69.2%的幼儿园因不能证明无过错而需承担责任。
我们认为,这一情况与我国当前出台的《侵权责任法》以保护幼儿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先的立法精神有着密切关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8条的规定,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幼儿,在校园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上主要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过错推定原则”。也就是说,幼儿园若不能证明自己在教育、管理职责方面不存在过错,就要承担责任。
尽管有学者指出,“过错推定原则无疑会加重学校负担,因为学校想要证明自己在此类校园伤害事故中没有过错是困难的”。但我们认为,“过错推定原则”的采用虽然在客观上可能会给幼儿园带来一定的压力,但通过加强幼儿园履行在教育、管理幼儿方面的注意义务,对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可以起到警示作用。希望广大民办幼儿园的举办者、管理者能以此为鉴,将“压力”化作“动力”,对本园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6 当事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仍是校园伤害事故处理的首选途径
目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的处理主要有三种途径,即协商、调解和诉讼。尽管从媒体的报道中可以发现,随着家长法律意识的普遍增强,越来越多的受到伤害幼儿家长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由校园伤害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然而,从这次问卷调查的结果来看,当事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仍是校园伤害事故处理的首选途径。在39所曾经发生过校园伤害事故的民办幼儿园中,有87.2%的幼儿园选择了与受到伤害幼儿家长自行协商解决,另有10.2%的幼儿园在与幼儿家长自行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继而向主管幼儿园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调解,仅有2.6%的幼儿园因幼儿家长向法院提请诉讼而被动选择了诉讼途径。
与费用大、时间长的法律诉讼途径相比,易操作、效率高的自行协商途径更易受到幼儿园及受到伤害幼儿家长青睐,也更适应当下社会生活的节奏。毕竟,对于一所民办幼儿园来说,较高的社会声誉、安全向上的公众形象、良好的家长口碑都是其在激烈的竞争中得以站稳脚跟的生存之本。这也不难解释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者为什么会普遍认为“即使赢了官司,也是输了官司”,因为在他们看来名誉比经济利益更重要。
二、加强民办幼儿园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建议
如何管理和发展民办学前教育,既发挥民办幼儿园在满足人们多元化入托需求方面的作用,保持办园活力,又规范办学以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民办幼儿园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能力,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正如全球儿童安全组织(Safe Kids Worldwide)所指出的,解决儿童意外伤害问题并没有单一有效的方法,对成人及儿童进行安全教育、创设一个安全的环境、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并找出解决之道、完善儿童安全方面的制度等都是作为教育者的我们应该为之努力的。
1 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依法治教”的意识与能力
在校园伤害事故的处理中,“力不从心”“无所适从”“说不清”成了绝大多数民办幼儿园管理者心情的写照。我们建议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者通过统一培训、网络学习平台、自主学习、电视媒体等多种渠道,进一步提高自身对校园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熟识程度,提高“依法治教”的意识与能力。就这次问卷调查的结果而言,我们特别建议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者应加强对《侵权责任法》的学习。在我国现行的校园安全法规体系中,2010年起施行的《侵权责任法》是法律效力等级最高的,它对校园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与归属、人身损害赔偿等多个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对处理校园伤害事故具有较强的指导性,是当前校园伤害事故司法实务的主要审判依据。
2 加强安全自律意识,提高幼儿园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评价的能力
管理培训专家史蒂芬・帕里那(Steve Pavlina)曾指出,自律是实现既定目标的原动力,离开了自律,目标便很难达成。在当前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缺乏常态的监督评估机制的情况下,幼儿园的自律就成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校园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到教育实践中的重要保证。针对部分民办幼儿园未能依法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幼儿园管理者“依法治园”意识较为薄弱的现状,我们建议民办幼儿园加强自律及安全责任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评价的能力,通过安全制度自检、安全工作自评、安全隐患自纠等举措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工作。
3 抓紧制定并完善园内各项安全制度,提高安全制度的可操作性及执行力
要将“依法治教”的思想落实在幼儿园日常的安全管理上,广大民办幼儿园不仅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抓紧制定、完善园内的各项安全制度,更要提高安全制度的可操作性及执行力,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不让制度成为一纸空文。另外,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者在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时,也可建立与之配套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将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形成校园安全“人人有责,人人知责,人人负责”的良好局面。
4 加强园内保教人员的安全专题培训,提高保教人员应对校园突发事件的能力
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者应充分认识到安全专题培训在防范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加强保教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方面的重要作用,化“被动”为“主动”,自主地定期开展相关培训。另外,园方在安全专题培训中要加入有关卫生保健及急救处理方面的内容,通过案例学习、经验分享等学习方式来提高保教人员在儿童意外伤害发生时的处理能力和水平,以保证幼儿在发生校园伤害事故的第一时间里能得到正确救治并有效控制住伤情,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5 进一步完善园内的保险保障制度,增强幼儿园抵御风险的能力
对幼儿园安全管理建议范文2
星期一早上,各班级、部门就到保健室领取了《安全隐患排查表》,开始进行每周一次的安全隐患排查。小一班老师像往常一样,对班级内外各类环境、设施设备进行了细致的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老师发现小朋友洗手水池边上的瓷砖缺了一个角,便及时将这一情况记入了《安全隐患排查表》。为了避免意外的发生,班级老师还专门用透明胶布临时贴了一下。
当天上午,老师就把《安全隐患排查表》上交了园长室。
几天后的一个下午,小朋友正在教室里玩游戏,只听卫生间里传来孩子的哭声,老师闻声跑过去,发现一个小朋友站在洗手水池旁,手指在流血。老师立刻带孩子去了保健室,请保健医生帮助处理伤口。后询问孩子才知道,他洗手时发现这个瓷砖上有胶布,觉得很好玩,就去揭胶布,胶布揭掉后,手指不小心被瓷砖划破了。
【原因分析】
一、为什么会出现划破手指的事故
瓷砖缺角这个安全隐患,班级已在安全隐患检查时上报了园长室,但安全隐患上报后,幼儿园并没有进行细致的梳理、汇总和分类,没有将隐患排除的工作落到实处,没有尽快地处理隐患,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隐患排查为什么没有落实
(一)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有效的安全管理需要一定的制度支撑,但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规范、健全,是否涵盖幼儿园生活学习的全部内容,是否条文具体明确、操作性强,是否有制度落实方面的相关详细要求,这值得该幼儿园工作人员好好反思。
(二)安全管理流程不明确
幼儿园安全隐患的管理,应是一个多部门协同配合、连续的流程,而不是全园各部门排查完隐患、上报完就结束了,更为重要的是隐患的排除工作。案例中的幼儿园安全管理流程不明确,只是做了排查、上报的环节,而后续工作没有按要求开展。
(三)管理工作只讲布置不管落实
该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够严谨,对于安全隐患的管理工作只讲布置而不管落实。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不能只想尽快把工作分配下去,还要追踪安全隐患排查的后续安排及落实的情况,以保证高质量地完成安全管理工作。
(四)教职工安全意识不强,要做到警钟长鸣
首先,在案例中,班级老师对缺角的瓷砖进行了临时性的处理,然而透明胶布对于瓷砖锋利的断面是没有防护作用的,且很容易被揭掉,教师的这种处理是不得当的。其次,隐患上报以后,没有及时排除,班级老师也没有再继续追问此事。
【对策及建议】
一、制订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责任不明和管理不善往往是造成幼儿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案例中的幼儿园必须建立一整套系统、完善、责任明确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度要明确规定全园各个岗位、各个环节安全工作的内容、责任人和奖惩办法,将安全工作制度化,责任落实到每位教职工,做到责任分明、管理科学、奖惩严明。
另外,从园长开始,要层层、岗岗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每个人的安全工作内容及具体责任,将安全工作融入每个人的岗位工作之中。
二、完善安全管理流程,并组织学习
该幼儿园应该制定一整套完整的安全管理流程,让全体教职工明确安全隐患排查的全过程,清晰地知道自己处在哪个环节、应该做哪些工作、承担哪些责任等等。
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实际上是一个封闭的环形管理,每周各班级、各部门应对自己的管辖范围进行细致的安全隐患检查,并及时填写《安全隐患排查表》,及时上交园长室;由相关人员对全园的安全隐患进行汇总、分类;交由后勤部门进行维修或添置采购;维修或采购人员在《安全隐患排查表》上签署自己排除隐患的时间及方法;相关班级或部门对隐患排除情况进行验收,确认修好后签字;幼儿园分管领导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认可、签字;再次发放《安全隐患排查表》,在表格设计上要包含流程的各个环节,以利于工作的落实。
三、管理工作真抓实干,不能只布置不管理
“幼儿园里安全无小事”,园长要把幼儿园的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园长应不定期抽查安全隐患管理工作,督查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能及时落实到位;分管园长应具体跟踪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掌握每一环节工作的开展情况,随时给予督促和帮助,深入一线指导安全管理工作。
四、加强教职工的安全教育,使安全教育常规化、常态化
园长应高度重视并教育全体教职工认真对待、全方位展开安全管理工作,要形成“工作有人抓、隐患有人查、整改有人督、事情有人办”的安全管理机制。
管理者要有意识地在园内利用园本培训、会议等方式对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向教职工宣传有关安全知识,让保教人员学会识别周围环境中的安全事故隐患,做到会会讲安全、人人懂安全。
参考文献:
[1]吴邵萍.幼儿园管理与实践[M].江苏教育出版社,2012.
对幼儿园安全管理建议范文3
在幼儿园工作中,幼儿的安全问题成为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的重中之重。幼儿园是幼儿集体生活与学习的场所,安全、卫生等工作的好坏关系着广大幼儿的健康和生命,同时也牵动着每一位幼儿家长的心。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的幼儿安全事件时有发生。
为此,为确保幼儿在园活动、学习、休息安全,必须加强幼儿园安全教育与管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在幼儿教育教学工作中,我们广大幼教工作者应根据幼儿的身心特点,针对幼儿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对幼儿进行教育,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作为新时期的幼儿教师,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更是必不可少。下面就如何做好幼儿园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谈谈自己的一些经验和看法:
一、树立“健康第一,安全第一”的理念
幼儿是民族的希望,国家的未来。幼儿在园健康成长是幼儿园管理的首要任务。《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明确规定:要让幼儿“知道必要的安全保健常识,学习保护自己”。这就需要在幼儿园安全教育中将安全教育纳入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中。
安全是幼儿园开展工作的前提,全园师生必须高度重视,树立“健康第一,安全第一”的理念。在幼儿平时的活动、学习、休息中,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做到大会小会讲安全,黑板墙壁画安全,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让每一个小朋友都知道必要的安全保健常识,学习保护自己。只有认识提高了,思想重视了,才会在幼儿的活动、学习、休息中提前做好思想防范工作。
因此,要切实做到人人心中有安全,警钟长鸣,有备无患,明确职责,管理到位,确保活动安全,为创建平安和谐幼儿园,打下扎实的思想基础,营造浓厚的安全防范氛围。
二、.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幼儿园领导、教师要充分认识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加强教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培养他们的工作责任心,同时应让教职工了解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能掌握基本的安全操作规范,学会简单的急症处理,以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幼儿园要从严强化安全管理,狠抓落实,减少薄弱环节,要做到“四全”,即全员--从园长到每个职工都要管理安全;全面--从教育、教学、后勤、科研等各部门都要抓安全;全过程--每项工作自始自终贯穿安全;全天候--一年365天、每天24小时抓安全。
另外,还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门卫制度、幼儿接送制度、交接班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等,明确规定各个岗位安全工作的内容及要注意的问题。园领导要注意宣传教育,加强群众监督,还应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三、加强把安全管理工作做细、做精
在平时的管理中,教师注意观察孩子自身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如孩子衣服上的扣子少了、走路时鞋带开了等细小问题,提前避免事故的发生:晨检环节,做到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午睡环节,值班教师随时巡视幼儿睡眠情况,严防幼儿玩耍异物,造成异物入耳、鼻、气管等伤害:对幼儿上课、游戏、进餐、盥洗、入厕、户外活动等环节,做到责任到人,分工合作:所有药品必须妥善保管,确保不错服、漏服、误服。
对带药的幼儿,要求家长亲自将药品教给本班老师手中,并把幼儿姓名和服用剂量和服用方法写在服药记录本上:严格食品卫生管理,从采购、验收、储存到食品加工、分发等各个环节,做到了合理、规范: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到食物留样足量、足时,并有详细记录,确保了幼儿的食品卫生安全。
四、家园合作,深化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安全教育,必须家园同步。学习安全常识和应急自救方法,帮助幼儿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离不开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幼儿园可通过建立班级QQ群,与家长在网上进行交流、探讨,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家长们可针对自己在安全教育中出现的困惑,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发表各自的安全育儿观,变一人的经验为大家的经验,共同为幼儿的安全教育保驾护航。
幼儿园还可通过“和爸爸妈妈一起找危险”活动,鼓励幼儿查找家里有哪些地方存有安全隐患,不能随便去碰;让幼儿说说在幼儿园课内外要注意哪些安全,在社区或公共场所要注意哪些安全,请家长和孩子共同完成调查表,并展示在班级安全主题墙等。通过这些亲子互动,既让家长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幼儿园的安全教育中,又让家长及时地了解了幼儿园安全教育的内容,做到家园同步。
总之,幼儿园的安全教育是头等大事,安全是工作底线。幼儿的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不仅牵涉到教学的稳定,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保
护幼儿安全是幼儿园管理的重任,我们必须反复强调,做到大会小会讲安全,严防死守保安全,齐心防患于未然,切实增强幼儿安全忧患意识和安全责任感,为幼儿营造安全、舒适的活动、学习、休息环境,确保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对幼儿园安全管理建议范文4
认真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坚持以科学管理为保障、以师幼发展为根本、以优质保教为中心,深化规范与发展并举的管理思路。本学期将进一步提高教师和幼儿素质,不断提升幼儿园办园质量和服务水平,使幼儿园在原有基础上再上新高。
二、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
(一)重视安全保健工作,营造平安温馨校园
1.有计划开展教师安全知识问答、幼儿安全教育和师幼安全实战演习,提高师幼的安全意识和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
2.细化一日活动安全管理细则,规范日常工作要求,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
3.规范卫生保健工作,严格执行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全方位做好防病防疫工作,确保幼儿身心健康。
(二)加强教师多方位培养,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1.深入学习《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的细则,每月交流学习笔记,进行理论联系实践的考核,提高教师理论素养和对《规程》《纲要》实际应用能力。
2. 分别组织语言组和音乐组的教师进行图画书讲述和边弹边唱的技能考核,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
3.开辟"优秀园丁"和"幼儿园里好事多"德育栏目,鼓励优秀教师脱颖而出,倡导家长和小朋友学习幼儿园里的好人好事。
4.继续开展"快乐10分钟大家谈"主题讨论,在原有基础上鼓励教师关注幼教事业发展方向,提高服务家长的意识。
(三)组织形式多样的教学活动,促进幼儿和谐发展
1.要求各班结合幼儿园工作计划制定科学合理的班级工作计划,注重计划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2.通过每学期一次的教学评优和日常的有效教研,加强教学研究力度,增加领导推门听课次数,逐步提升日常教育教学质量。
3.深入开展早期阅读和诵读古诗活动,鼓励师幼读经典读好书,提高师幼文化素养,促进幼儿语言能力的提高。
4.结合全运会在济南召开的大好形势,组织各班开展"我运动我健康"的传统体育游戏,鼓励每位幼儿参加运动会,为其提供展示自我和健康成长的机会。
(四)密切家园联系,形成有效教育合力
1.更新幼儿园家长委员会成员,积极听取家长委员会成员对幼儿园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善办园条件。
2.组织家长和幼儿开展安全童谣的创编和朗诵活动,丰富幼儿安全的相关知识,提高家长和幼儿的安全意识。
3.通过家长学校和家长会的专题内容,与家长探讨教育话题,形成教育合力,达成教育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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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思想认识到位
充分认识维护校园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今年以来,遵照上级指示,多次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要求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高度重视校园和学生安全,采取切实措施,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项要求,把“零事故”作为校园安全工作目标,把“零责任”作为工作要求,全区教育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提高了认识。
二、机制建设到位
坚持以机制建设为抓手,全方位推进学校安全工作。
(一)形成了学校安全工作流程化管理机制。用制度落实校园安全相关条例、法规要求,做到在校的每一个时刻、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对涉及安全的工作有检查发现、有信息反馈、有整改落实、有事后监督、有总结验收,筑牢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体系。一是制定了《区教育系统安保工作条例》、《区教育系统关于健全完善校园内部安全保卫机构的实施方案》等,在学校安全队伍建设、设施建设、安全演练以及考核和奖惩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全面推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形成“安全人人管、人人抓安全”的工作机制。三是制定了《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基本要求》,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痕迹化管理。四是制定《区教育系统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及办法》、《区教育系统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经常性督导检查细则》等,对安全考核增加全年过程评价考核等内容。
(二)健全完善“三维互动、层级调控”学校安全运行机制。健全学区定期交流互督互补机制,及时传达上级文件要求,开展安全政策法规知识宣传,调度部署工作,交流安全工作经验,做到学校、学区、全系统安全工作“三维互动”;制定《区教育系统安全培训、联席会议等制度》,定期组织工作调度会和安全培训,实现对各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层级调控”。
(三)加强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编制《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学校优秀安全预案,指导各学校幼儿园修订完善了突发公共事件、防汛、地震、防范暴力侵害事件等相应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并实行应急工作联络体系,及时向学校领导下达预警信息。
(四)加强师生心理监护机制建设。注重对教师特别是班主任的心理监护,减轻教师心理压力。发挥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定期开展心理辅导讲座,强化对学生心理问题的排查,对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实施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确保学生的心理健康;开展了《加强学生心理监护,促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课题研究,全区市级子课题9个,区级子课题达35个,基本覆盖各学校。
三、安全教育到位
(一)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开齐安全教育课程。指导学校将学生安全教育列入学期课程教学计划,做到教材、效果、手段、途径四落实。
(二)开展校园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浓厚教育氛围。落实校园“三有一开展”,要求学校有固定的安全教育宣传栏、关键部位有警示语、有疏散逃生示意图,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月”、主题团队会、社会实践等契机,通过举办法制报告会、开办消防知识讲座、开展学校社区安全文化互动活动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防汛、防雷、防溺水等安全知识教育。目前,全系统共聘任法制校长、法制辅导员120余人,有力促进了法制教育的开展。同时,要求各学校、幼儿园落实家校联合体的安全教育模式,充分利用社区活动和家长委员会,对家长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普及中小学生安全知识。
(三)积极开展安全避险和自救演练。今年以来各学校幼儿园积极开展了消防、地震逃生、防踩踏、紧急疏散等各种类型的演练活动400余次,参加演练师生10余万人次。演练中有专业指导、有演练预案、有过程检查、有事后总结、有信息反馈,切实提高了防范风险的实际操作能力。
四、队伍建设到位
将安全培训列入干训、师训和校本培训计划,今年上半年,组织全系统教育行政干部和安全管理干部350余人参加了教育部组织的中小学校长校园安全管理远程培训班,9月份组织开展了100余人的分管领导校园安全专题培训,并定期以会代训,对全系统安全管理干部进行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同时,指导学校积极开展全体教职工、新教师、班主任、安全干部等分层面的安全培训,提高了广大干部教师开展学校安全工作的素质和能力,有力地推进了教育系统安全队伍建设。
五、安全管理到位
(一)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区教育系统学校保安岗位职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跟进措施狠抓落实。目前,全区各学校幼儿园全部按要求配备了专业保安人员计140人,内保人员238人,配齐了摄像头、报警器及各类警械设备,城区学校实现了与当地公安机关监控联网,人防、物防、技防已全部到位。并通过与学生家长加强信息沟通、成立校园警务室、加强与学校所在社区治安等部门的联系等形式,不断细化校园安保工作,形成了保安持证上岗、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家长维护、社区参与、交警维持交通秩序、派出所干警保障安全的全方位校园安保体系。
(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实行学校安全日志制度,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电子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联合多部门、多科室先后组织了10余次全方位多形式的安全工作大检查,共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00余份,有效治理了安全隐患,确保了校园安全。
(三)加强安全常规管理。认真落实校舍安全、楼道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管理措施,消除学校安全管理的“真空地带”,把好学校安全关。
六、周边治理协调到位
制定文件、措施,建立了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各学校、幼儿园及时将学校及周边影响师生人身安全和教育教学秩序的问题按照成员单位职责通报到各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治。今年以来,主动配合公安、卫生、交警、消防等多部门集中开展了多次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和联合检查,与区公安分局联合开展了“防范知识进校园”和“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现场会”等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七、存在问题
由于当前各类社会矛盾复杂多样,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自身防卫能力低,校园安全形势依然相当严峻,校园安全工作任重道远,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学校安全管理干部人员的工作素质、业务能力等急需进一步得以提高,建议学校加大安全干部人员综合素质的整体培训力度,尽快提升安全工作水平、效率和执行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业务过硬、战斗力强的学校安全干部队伍和内保队伍。
2.区属学校和农村偏远地区薄弱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有一定差异,如三防(人防、物防、技防)配置差异较大,建议农村学校进一步加大对三防的配置力度,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间断地开展学校安全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为学生学习生活创造平安和谐的良好环境。
3.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才能凝心聚力,激发广大安全管理干部职工的工作主动性、时效性和创新性,提升科学发展管理服务水平,建议各学校不断探索建立符合学情校情的安全工作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强力推进学校安全工作持续顺利开展。
对幼儿园安全管理建议范文6
1. 幼儿园分布情况。磐石市位于吉林省的中南部, 幅员面积 3960 平方公里,人口 54 万。每年出生人口约在4000人左右,全市共有学前一年幼儿3229人,学前一年入园率为80%;学前三年幼儿5280人,学前三年入园率为43%,农村为36%。
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幼儿园97所,其中公办园22所(吉林市级示范园3所、一类幼儿园10所、二类幼儿园9所),其中城区2所,乡镇中心幼儿园16所,校带园4所;民办园共75所,其中城区26所、乡镇49所。
2. 师资队伍情况。磐石市现有任课教师635人,其中公办幼儿教师269人,本科学历56人,占公办教师总数的21%;专科学历258人占教师总数的59%;专业合格率达98%。民办幼儿园任课教师366人,本科学历14人,占民办教师总数的4%;专科学历56人,占教师总数的16%;中专学历260人,占教师总数的71%,专业合格率达91%。
3. 目前发展情况。一是近几年乡镇中心园发展较快,办园条件进一步改善,先后改建扩建了吉昌中心幼儿园、明城中心幼儿园、烟筒山二小幼儿园、红旗岭三小幼儿园、驿马中心园,并且都在今年提交了吉林市达标幼儿园晋类晋级的申请,磐石市幼儿园申报吉林省示范幼儿园。二是教育行政部门加大评估和指导力度,进一步完善教师培训机制,促进各幼儿园创设优质育人环境,优化教育教学质量,突出特色教育,抓实常规教学。
二、存在问题
1. 资源严重不足。一是公办幼儿园数量不足。城区仅为2所,且都在城北区,城南区、城东区、开发区均没有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占我市幼儿园总数的22.6%。目前,我市学前三年入园率为43%,与国家提出的到2015年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60%相差甚远。乡镇的村社很少有幼儿园,一部分村小也没有学前班,离乡镇政府所在地较远的村屯幼儿入园问题难以解决,严重影响了幼儿智力的早期开发。二是民办幼儿园数量较多,但不规范。民办幼儿园占我市幼儿园总数的77.4%,保教质量堪忧。特别是乡镇民办幼儿园,设施陈旧老化,活动场地短缺,管理更无从谈起。三是办园条件不达标。公办幼儿园投入依然不足。由于资金短缺,建园时标准相对降低,致使园舍简陋,活动室面积达不到“省标”,生均面积2平米更无从谈起。有些学校附设的独立幼儿园园舍紧张,玩、教具和图书数量不足且陈旧老化,严重影响保教质量。民办幼儿园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加之受经济实力限制,为降低成本,舍不得投入,导致办园条件更差。
2. 教师素质偏低。一是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老龄化。目前,磐石市公办幼儿园任课教师平均年龄在42.2岁左右,特别是乡镇幼儿园教师,多数是转岗教师,由小学教师中年龄偏大的教师担任,存在专业素质不高、教学能力与幼儿园教学特点相差较大的实际问题。特别是很多幼儿园多年没有补充年轻教师,年龄老化问题严重。二是民办幼儿园教师素质整体偏低。民办幼儿园师资力量薄弱、人员配备不足且不稳定,其学历、专业知识满足不了现阶段的需求,又抽不出时间和经费进修学习,严重影响了保育和教育质量。个别幼儿园园长年龄偏大,管理不到位,教师责任心不强,教学过程中有离岗的现象;多数幼儿园为夫妻店,甚至聘请的教师根本无资质。
3. 管理难度加大。一是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严重。公办幼儿园基本情况较好,严格遵循《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实施教学,小学化倾向不很明显。但民办幼儿园为争夺生源,往往迎合家长喜好,采用“圈养式”的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大量讲授小学一年级教材,严重遏制了幼儿的潜能开发,禁锢了幼儿的求知欲,忽视了对幼儿的养成教育、艺术教育以及能力培养,影响了幼儿今后人生的发展,也导致幼儿入小学以后因重复学习而厌学,影响基础教育教学质量。二是大班额现象严重。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中,除有个别几所民办幼儿园因办园水平极差、招生困难、班额未超出规定限制标准的以外,其余幼儿园都严重超员。班额过大、住宿拥挤,影响了保育、教育质量,同时也容易导致伤害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流行或爆发。
4. 安全隐患严重。一是校园安全隐患严重。人防力量弱、物防条件差;技防设施不到位,保安配备不足,绝大多数园舍不能封闭,监控设施不合格,入园伤害幼儿安全隐患大;食堂标准不达标,饮食卫生隐患大;消防设施设备不达标,火灾隐患大。二是交通安全隐患严重。学前教育是非义务教育,没有学区限制,有的民办园为拉拢生源,用面包车到比较偏远的村屯接送幼儿,有一些是不合格车辆(7座以下)且绝大多数都超载,交通安全隐患大。
三、相应对策
1. 切实提高认识,加大政府投入,制定支持幼儿教育的优惠政策。应该认识到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幼儿教育对于儿童的后继学习、终身发展和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政府投入要向幼儿教育倾斜,建立政府主管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参与的幼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负责全市幼儿教育规划、布局调整、民办幼儿园的建设和各类幼儿园的管理,负责管理幼儿园长和教师指导教育教学工作,协调解决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
2. 加强统筹规划,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幼儿园普及水平。一是加强政府统筹,加快城市建设中配套幼儿园的建设进程。对于规划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规划建设,并争取做到先期建设。不能出现“先修房子、再修学校(幼儿园)”,甚至“修好了房子,都不知道谁修学校(幼儿园)”现象的出现。二是要以示范性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为重点,努力扩大优质幼儿教育规模,提供“保基本、广覆盖、多形式”的幼儿教育公共服务,并扶持一批办园方向端正、管理严格、保教质量高、具有良好信誉的民办园为示范园。
3. 完善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提升幼儿园的管理质量。一是要加强对幼儿园保育工作的督导和监督,严格规范办园行为,严把办园条件关。二是对社会力量办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和年审制度,保证办园的正确方向。三是对非法办园、整改后仍不符合办园条件的和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幼儿园,尤其是那些没有取得办园许可的“山寨”幼儿园要坚决予以取缔。那些处于灰色状态的“无证幼儿园”,屡屡暴露出安全、健康甚至人为伤害幼儿等问题,整改势在必行。因此,建议市政府牵头,组织公安、工商、城管执法、物价、教育、卫生、宣传等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坚决取缔。四是要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全面加强幼儿餐饮、游戏及日常安全管理,确保在园幼儿安全。五是要加强幼儿教育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要加大农村幼教事业投入,扶持和发展农村幼教事业。
4. 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培养与造就一支稳定而合格的幼儿教师队伍。发展幼儿教育事业,提高保育教学质量,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是重点,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培养与造就一支稳定而合格的幼儿教师队伍。要逐渐增加幼儿教师编制,稳定教师队伍,要建立有效的竞争、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幼儿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鼓励幼儿教师通过各种形式进行自我提高,在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表彰优秀教师等方面将幼儿教师纳入基础教育系列。要突出幼儿园园长在幼儿管理中的核心地位、主导地位和决策地位,并将园长培训纳入中小学校长培训系列,大力提高园长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水平。
5. 重视常规管理,纠正不良现象,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要积极推进幼儿教育改革,必须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坚决避免幼儿园教育教学的“保姆式”和“小学化”现象,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确保儿童身心健康成长。要鼓励教师立足保育实践,积极投身幼教改革,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进一步规范、细化、优化幼儿园一日常规要求,让教师、保育员了解每个时间段各自的岗位职责和规范操作,以此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确保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提高。教育主管部门也可组织“幼儿园业务园长培训”,让业务园长了解自己的岗位职责,做好相应的资料管理,有条不紊地带领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以此提高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水平。加强指导各园重视一日生活常规管理,遵循管理原则,掌握具体要求,鼓励在实际工作中探究管理,摸索方法,深入开展学前教育科学研究,促进保教质量和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