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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培训宣传范文1
一、推进法律进机关
1.推进县级机关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荐法律工作者为机关担任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考评制度,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管理考核和业务培训。(牵头单位:公律股,责任单位:宣教股)
2.组建普法讲师团和法律人才库,为县级党委(党组)常委会、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会前学法和专题法制讲座、集中培训等提供师资。(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公律股,基层股)
3.组织开展法制培训,举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股、基层股)
4.协助依法治县办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群众接待中心等机关服务窗口人员的法制培训,完善服务大厅法制宣传设施,将机关服务窗口打造成普法示范窗口。(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法制股、宣教股)
5.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协助“依法治县办”推动机关在门户网站设置普法专栏,开设法制宣传微博、微信。(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股)
二、推进法律进学校
6.推荐司法所优秀干警担任全县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建立完善工作考核制度。(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基层股)
7.会同教育主管部门,编制完善中小学生普法教材,推动教材、师资、课时全面落实。(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基层股)
8.协助依法治县办在中小学校运用模拟法庭、法治演讲(征文)比赛、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开辟法制宣传教育第二课堂。在中小学校重点开展法律常识教育;在中等职业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与特定职业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基层股)
9.依托看守所建立1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学校设立1个法律图书室(角)、开辟1个法制宣传专栏。(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宣教股、基层股)
三、推进法律进乡村
10.大力推进乡村普法“六个一”工程。每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一支法制宣传队伍,每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每户发放一张便民法律服务联系卡。(牵头单位:基层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宣教股、法律援助中心)
11.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千村”活动。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组织10支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全县各个行政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每个小分队每年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指派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完成办理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牵头单位:基层股,原区所在地的司法所,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股、法律援助中心)
12.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利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春节集中返乡、外出劳务技能培训等时机,每年集中开展劳动合同、安全生产、依法维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基层股)
13.各人民调解组织要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件,组织广大村民旁听调解,结合调解案件,向村民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牵头单位:基层股、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14.组织农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基层股,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15.协助依法治县办在乡村利用农闲、赶集、节庆等时机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放映法治电影、广播法治节目、发放普法读物和普法宣传用品。(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
四、推进法律进社区
16.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每年向社区选派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每个小分队每年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基层股,责任单位:公律股、各司法所、办公室、法制股)
17.加强社区青少年、下岗职工、流动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法制教育和行为矫治,每年走访不少于4次。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法制宣传和就业技能培训,降低重新犯罪率。(牵头单位:社区矫正股,责任单位:各司法所、基层股、宣教股)
18.定期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居民楼栋长、社区居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基层股、责任单位:各司法所、办公室、宣教股)
19.启动建设1个法治文化景点。积极开展法治讲座、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向广大社区居民传递法治理念,传播法律知识。(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基层股)
五、推进法律进企业
20.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对法律工作者的再教育培训向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延伸。大力推进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现有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年均增长20%。(牵头单位;公律股,责任单位:基层股、办公室)
21.组建法律服务宣讲团,每年深入重点企业开展10场法律宣讲活动,组织开展10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巡讲活动。集中为园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公律股)
22.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每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公律股)
23.大力倡导和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宣传橱窗、广播电视和局域网络等宣传功能,丰富企业法制宣传的内容和载体。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
六、推进法律进单位
24.推进各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荐法律工作者为各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考评制度,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管理考核和业务培训。(牵头单位:公律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宣教股)
法律培训宣传范文2
进城务工青年是城市三个文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他们结构复杂、流动性大、就业岗位分布广,文化知识水平参差不齐,工作压力较大。针对进城务工青年的特点做好法制教育,是提高进城务工青年的法律意识和文明素质,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的需要,是引导进城务工青年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促进社会稳定的需要。根据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进城务工青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意见》(赣法宣办[*]16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现就加强进城务工青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核心,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治省方针,坚持维护社会稳定同依法维护进城务工青年的合法权益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同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同管理、服务相结合,进一步强化进城务工青年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使进城务工青年成为城市“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
二、基本目标
进城务工青年要重点学习与进城工作、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树立必需的法律意识,懂得必要的用法途径,做到知法、守法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学习内容
(一)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宪法、选举法、民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工会法。熟悉和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对进城务工青年法律素质的基本要求。
(二)关于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劳动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劳动保险、工伤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是对进城务工青年劳动权利和劳动安全的有力保护,是进城务工青年应该掌握的重要法律武器。
(三)关于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合同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商标法、价格法等。这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力武器,进城务工青年学习掌握好这些法律意义重大。
(四)关于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刑法、集会游行示威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条例和有关禁毒、禁赌、禁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是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基本保证,应下大力气抓好进城务工青年对这些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
四、基本方法
(一)突出重点。要以成建制单位及居住地的进城务工青年为重点对象,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活动作为对进城务工青年法制教育的主要形式,以与进城务工青年工作、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推动广大进城务工青年的学法用法。
(二)注重实效。进城务工青年的法制培训,以课堂集中教育为主,并把法律知识的教育和专业技能的培训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充实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效果。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办好进城务工青年教育培训班,并把法制课列入培训的主要内容。要以集中居住地管理为重点,搞好示范点建设,把集中培训与分散教育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培训方法。要通过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橱窗、墙报、画廊、知识竞赛、图片展览、光盘、录像、录音以及参观学习等寓教于乐的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各单位、各乡镇要依托党校、普法学校及夜校等活动基地,有组织、有计划对进城务工青年进行法制教育。
(三)齐抓共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将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公安、劳动用工、计划生育、卫生、个私办及街道社区管理于一体的进城务工青年管理责任制,将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的主管部门和相应的企事业单位、团体中,形成党委领导、进城务工青年主管部门具体组织、法宣工作主管部门协调、有关方面参与的进城务工青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格局。成建制建筑企业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由该企业自行组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各团体、企事业单位聘用的进城务工青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由该使用单位负责。分散居住的进城务工青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由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法宣办要加强对进城务工青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调查研究,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或实施方案,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进城务工青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多形式、多途径、多渠道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注重实效。经常性地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工地等活动,做好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寓教于服务之中。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为进城务工青年创造良好的法制学习环境。
(三)县法宣办将会同有关部门有重点做好进城务工青年的法制培训。有条件的单位要对进城务工青年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法制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要将进城务工青年纳入全民普法考试的对象。普法考试合格的,颁发《“四五”普法合格证》。取得普法合格证,可以作为用工单位聘用、上岗就业优先录用依据之一。
六、组织领导
(一)县法宣办负责对全县进城务工青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
法律培训宣传范文3
一、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工作规划
按照市统计局、市法建办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统计“六五”普法规划。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高照为组长的市统计局“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制定“六五”普法工作方案,落实普法专项经费。
二、努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
切实树立依法统计理念,为奋力推进“两个加快”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法规学习宣传计划,并有步骤地组织推进。
三、全面加强统计队伍法律素质
1、切实加强统计局的法制工作队伍建设。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机关日常学习计划,至少组织每月一次干部、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日常学法用法宣传活动,既要不断提高专业人员的统计执法水平,也要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逐步提高统计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
2、加强对执法检查人员培训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组织统计执法检查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法》、《省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办法》和《省统计行政执法程序》等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提高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的清理和换证工作,加强对统计执法证件的管理,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不断提高广大统计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技能。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公共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试。
四、不断加强宣传、全面推动依法统计
1、与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联系,继续将新《统计法》和《省统计管理条例》列入市委党校各主体班、公务员培训学习内容。将新《统计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市局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举办领导干部、企业代表、统计负责人法制讲座,组织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局、省、市统计局组织的法律知识竞赛和征文、征稿活动,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对市(县)统计法制人员的培训。
2、充分利用纪念《统计法》颁布二十八周年和“12、4”全国普法宣传日,在全市大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统计普法活动,播放统计法制宣传用语、悬挂宣传横幅、印发传单、设立咨询台等多种形式,以增强公民的统计法律意识。
3、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社区、到企业、下乡村,扩大《统计法》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公众的知晓度。通过网站、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广告、横幅、黑板报等各类媒体开展面向社会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
4、强化对基层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年将利用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培训、职称考试、继续教育学习、法规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统计法律知识培训。将普法教育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强化对基层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
5、将普法宣传融入到各项统计业务中进行广泛宣传。各专业在召开年报会或业务培训会时,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主要内容摆进去,用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方法制度,来规范统计人员的行为,增强法制观念,确保统计报表的数据质量。
法律培训宣传范文4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今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重要一年,也是落实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保障意义更加突出。各地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物价局要适应形势要求,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按照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认真落实法律法规学习任务。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确保全年以党组名义进行二次以上法制讲座。认真组织学习《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读本》。要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学习宪法以及与发展改革系统行政职能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职权法定理念。要制定详细的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标、任务、要求和步骤,并为广大干部职工学法提供便利条件。采用法院旁听、法制影视展播、以案说法等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法制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实际效果。保证全年每人自学时间不少于90小时,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50小时。为保证学有所获,要适时组织法制学习测试,开展机关内部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检验学习效果。
三、切实抓好干部职工法制培训工作。一是抓好法制宣传教育骨干人员的培训,建设一支过硬的法制宣传教育骨干队伍。国家发展改革委普法办公室将举办专门培训班,重点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和物价局的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各地要结合实际,重点做好本地区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工作,举办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班,强化普法骨干队伍建设,为“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人员保障。二是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培训。制定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计划,并将计划落到实处,分期分批办好法律知识培训班。三是做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举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招标投标等重点方面行政执法人员岗位法律知识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四、积极推进法制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等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大张旗鼓地开展法制宣传,推动“法律进机关”活动深入开展。通过法制宣传,使公民、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深入了解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遵法守法意识,强化对政府行为的监督。要按照全国普法办的部署要求,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系列宣传活动时机,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及时做好新颁布的与发展改革系统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促进新颁布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要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橱窗、专栏等传统宣传媒体的同时,高度重视发挥现代网络平台的作用,不断健全完善和更新本部门门户网站、纵向网站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建立法律法规规章资料库,及时、准确更新信息,扩充信息量,提高点击率,进一步提高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和水平。
五、坚持学以致用。以学法普法推动立法工作,使立法工作重点更加突出,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更为科学,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重点立法任务按期完成。以学法普法推动规范执法,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清理、修改、废止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行政执法依据。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以学法普法推动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和水平上台阶,不断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法,完善办案协作制度,加强上下级机关、同级机关之间以及机关内部法制工作机构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和配合,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化解社会矛盾,为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应有作用。
法律培训宣传范文5
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深化财政法制宣传教育
按照全省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会议精神和县财政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以认真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全力支持经济转型升级、加速创新驱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为主题,广泛开展系列法规政策宣传服务活动。
(一)突出抓好以宪法为统帅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将围绕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举办专题报告会、座谈会、学习交流会等学习活动,广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宪法精神,积极营造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浓厚氛围,研究探索进一步做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径,以更好的精神状态不断推动财政各项工作实现新的发展。
(二)坚持围绕“财政宣传月”品牌宣讲惠民政策。要继续做强做优“财政宣传月”这一普法品牌,明确宣传主题,汇总关系经济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农业现代化、文化建设、民生幸福、社会管理创新、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建工作创新工程等方面的财政惠民、惠企政策,集中开展系列法规政策宣传服务活动,充分调动各业务科室参加惠民政策宣传活动的积极性,下乡镇、进农村,通过开展惠民政策咨询、文艺演出、展览等多种形式,宣传财政部门在扶持企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方面的职能作用,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支持财政,推动各项财税政策的有效落实。各镇(区)财政所(局)要充分发挥基层财政的优势和作用,结合本地实际,注重创新和实效,紧紧围绕宣传月主题,制定宣传月方案,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财政法规政策宣传活动。
(三)创新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形式。积极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手段,拓展宣传阵地,注重宣传实效,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问题和新颁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传媒,通过法制文艺、普法专栏、广场咨询等多种形式,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大力宣传财政法律知识,弘扬财政法治精神。
二、强化法制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法治理念
根据“六五”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的要求,牢牢抓住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和乡镇财政干部法制培训这两个重点,全面组织开展法制培训工作,着力提升法治财政理念。
(一)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继续坚持和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和做法,努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邀请县政府法制办、县司法局专家领导组织举办全局机关干部财政法律知识讲座。继续做好公务员“5+X”能力暨“六五”普法培训、干部在线学习,不断提高各级财政部门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促使领导干部转变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二)重点抓好乡镇财政干部法制培训。及时总结以往开展基层财政干部法制培训的经验和不足,进一步结合基层财政业务特点,完善教学内容,组织基层财政干部重点学习行政、财税法律法规及相关财政政策等知识,全面提升全县乡镇财政干部法制培训工作水平。
(三)全面落实日常法制培训工作。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形势和最新财政法制动态,通过专家授课、案例讨论、基础知识考核等多种方式开展日常法制培训工作,及时更新财政干部的法律知识,尤其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对新上岗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执法的制度,努力提高财政部门行政执法水平。
三、突出主题主线亮点,进一步弘扬财政法制文化建设
紧紧围绕上级法制宣传工作要求,做好以宪法为统帅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的主题活动,积极参加省厅开展的财政法治文化展览、法治文艺汇演、法制征文和摄影比赛等系列活动,并从中挑选出既能反映财政工作内容,又突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主题的文艺作品和具有思想性、艺术性、感染力的财政法治文艺、文学、摄影等作品,依托当地重点文化设施和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因地制宜地开展财政法治文化展览。充分利用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面广的财政法治文化传播载体,加大对财政普法和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本身的宣传,弘扬财政部门普法和法治建设成果,展示财政普法和法治财政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的理念和成果,使社会各界更加认同财政普法工作,参与财政普法工作,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财政法治文化氛围。
法律培训宣传范文6
二、法律进学校。推进中小学配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各中小学聘请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年度上法制课不少于2次,并建立完善考核制度。教育主管部门编制完善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和普法教材,推动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发挥警示教育基地职能,至少建立1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各中小学在学校设立1个法律图书室(角),开辟一个法制宣传专栏。
三、法律进乡村。我乡目前有8个村,要推进乡村普法“六个一”工程,在乡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一支法制宣传队伍、每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每户发放一张便民法律服务联系卡。通过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加大农村普法力度。组建一支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村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每个小分队每年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为全乡每个村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深化法治示范村建设,每年组织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每年组织开展返乡农民工专项法制宣传活动,集中开展劳动合同、安全生产、依法维权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和行为矫治,每年走访不少于4次。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法制宣传和就业技能培训,降低重新犯罪率。
四、法律进企业。我乡目前已有企业23家,要推进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着力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和防范化解法律风险能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规范劳动用工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识。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深化“法制讲堂”活动,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宣传橱窗、内部刊物的宣传功能,丰富企业法制宣传的内容和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