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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监管责任范文1
幼儿园防溺水工作方案【一】为了进一步防范和治理学生溺水问题,努力维护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省市有关会议安全,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在沙田镇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指导下,我园根据园部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幼儿溺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健全我园防溺水安全教育体系,强化家长对幼儿在外安全监管意识,提升教师、家长对维护幼儿健康成长的重视程度,建立防溺水工作小组,构建家庭、幼儿园家园共育的幼儿安全防护网,有效遏制幼儿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职责分工:
(一)成立机构
为切实开展幼儿防溺水专项活动,我园成立*****幼儿园防溺水专项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和协调全园防溺水专项防治工作。
组长:****(幼儿园园长)
副组长:*** (幼儿园副园长)
成员:*******
(二)主要职责分工:
1、幼儿园园长为防溺水专项防治工作组长,主要负责统筹园内有关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协调各部门开展专项工作督导,督促落实工作职责。
2、幼儿园副园长负责组织幼儿园强幼儿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相关防溺水信息:组织幼儿园开展家访、电访、家长会等活动,充分利用幼儿园博客。校讯通等信息平台提醒家长加强学生校外安全监督,加强家园互动。
3、幼儿园各班级教师机工作小组成员,通过幼儿园教育平台,向幼儿及家长开展有关的安全教育,推动防溺水安全知识的普及,强化家长对幼儿的安全监管意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幼儿安全宣传教育
为了进一步防范幼儿溺水,我园利用国旗下谈话、安全教育教学活动, 开展丰富的安全教育活动,提升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利用幼儿周末及假日前开展安全10分钟教育切实落实防溺水四不要要求(不要在无家长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不要在设有警示牌的区域游泳,不要在无安全保障及野外水源游泳,不要再来离园途中和假期间在水源地周边戏水)。
(二)家园互动,提高家长的安全监管意识。
为了进一步扩大防溺水安全工作效应,提升幼儿的安全监管力度,我园及时发动家长参与到我园防溺水各项工作中,主要通过家访、电访、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有关幼儿防溺水的各项安全措施及信息,同时我们还利用告家长一封信、校讯通、幼儿园的微博的信息沟通平台,向家长发送温馨提示。安全预警信息时刻提醒家长做好幼儿园在外的安全监管工作,减少监管空白,防止幼儿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幼儿的溺水工作,我园成了庄士小金星幼儿园防溺水专项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张文秀担任组长,陈敏任副组长,幼儿园其他行政担任组员,在我园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负责全园的防溺水各项安全教育。
(二)强化责任落实。
成立工作小组,要求各岗位人员按照职责,明确分工,加强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专项工作责任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按照省市及我镇的相关防溺水会议要求,我园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不断的努力提高溺水事件信息报送时效性、准确性、以免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的现象。
(三)坚强督导作用。
开展防溺水专项整治工作,我园领导小组根据本园实际情况集结合及假日等,适时地组织开展对幼儿、家长的专项督导,通过不定期的督查,发送相关信息等形式,要求家长加强幼儿外出的安全工作,同时,领导小组积极各班教师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密切家园配合,强化家园合作,确保防溺水工作取得成效。
幼儿园防溺水工作方案【二】一、活动目标。
通过此次活动,全面落实中小学生预防溺水教育的各项要求,并通过教育活动的开展,教育广大教师,把幼儿园的安全工作以及幼儿的生命健康作为幼儿园各项工作的首要工作,促进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杜绝幼儿园发生溺水等重特大关乎学生生命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成立组织。
为了落实此次防溺水安全教育各项工作的安排,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成立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领导组:
组长:邱向琴、朱燕芬
成员:孙嫣红、杨霞、王辉、姜雯、朱迎春、徐健、各班教师
三、活动的过程安排。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我园地处开发区,离泰山水库不远,每年都有家长带幼儿下河洗澡,给幼儿的生命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幼儿园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中小学生预防溺水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将其作为增强幼儿家长安全意识、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2、 加强教育,开展活动。
幼儿玩水是小朋友溺水事件发生的成因,幼儿园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晨间谈话等载体,通过老师讲解、观看《安全伴我行》宣传片、家长园地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好预防溺水教育活动,努力使广大幼儿及其家长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树立预防溺水的安全理念,掌握相关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活动周期间,开展以下四个一活动:
(1)开展一次全园性的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大会,使全体师生人人参与到教育活动中来,人人为预防幼儿溺水事件的发生献计献策。
(2)开展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综合活动。以幼儿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专项教育活动,让孩子们明白不到河边、池塘等水边玩耍,不独自去游泳。以提高幼儿防溺水意识。
(3)开展以预防溺水事故为内容的家园联系活动。充分利用短信平台、告家长书,使此项活动家长的知晓率要达到100%,增强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醒家长尽到监护责任。
(4)发一封《致家长书》。加强幼儿园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向家长通报幼儿园入园、离园时间和放假、开学时间以及幼儿应遵守的事项等,请家长共同做好幼儿的安全管理工作。
3、 加强督查,认真总结。
幼儿园监管责任范文2
一、总体要求
按照安全生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定格、定人、定责”,进一步细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责任到人、职责到位、全面覆盖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逐步形成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长效机制,推动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全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实现全县教育系统平安和谐。
二、工作目标
通过将全县学校、幼儿园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属地与行业划分,纵横交织,形成二级网格化管理模式,通过对每一个网格实行“定范围”“定人员”定职责”,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无缝隙。
三、工作内容
1、一级网格。县教育局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网格化负总责,县教育局班子成员落实分片联系点制度,承担联系点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责任。县教育局安全办公室代表县教育局制定本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划分和建立安全监管下级网格,明确每个网格的责任主体和直接责任人及重点部位等情况;监督指导各学校、幼儿园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督促各学校、幼儿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信息台账,全面掌握其安全生产状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组织执法检查、专项治理、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措施,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2、二级网格。在当地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各学校、幼儿园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各学校、幼儿园在所属乡(镇)政府和县教育局指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划分责任区,明确每个责任区的名称、位置、面积、负责人、主要建筑、重点场所等;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台账,加强日常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对超出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按规定及时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各学校、幼儿园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根据年级、班级、岗位等情况建立全覆盖的安全生产管理微网格,编制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图,明确各层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实现安全生产分层级管理;建立涵盖组织领导、资金投入、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考核等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操作规程,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保证设施设备处于安全状态;积极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强化应急管理,时刻处于备战状态,随时处置发生的事故。
四、实施步骤
1、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二级网格(3月1日-5月1日)。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二级网格,明确每个网格的责任主体和直接责任人及重点部位等情况,绘制安全生产网格管理责任图,并报在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安全办公室备案,若责任人或重点部位发生变动时,随时报县教育局安全办公室进行修改。
2、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2015年5月起)。各学校、幼儿园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掌握本单位安全状况,建立安全信息台账,加强日常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县教育局组建专门的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检查组随机抽查各学校、幼儿园的巡查记录、安全隐患的发现和整治情况、学生安全知识知晓率等,定期通报网格化监管工作进展和开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校(园)要在当地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进一步落实学校、幼儿园主体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的重要举措,对切实抓好基层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学校、幼儿园主体责任落实有着重要意义。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使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安全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幼儿园监管责任范文3
一、儿童受虐的现状
幼儿身心发展不成熟,具有爱玩的天性,对规则的遵守、指令的服从等处于不稳定状态,会表现出顽皮、不懂事、不听话现象,这要求老师对幼儿的耐心引导、细心呵护和爱心帮助。但是幼师打骂、甚至虐待儿童的现象不断地被媒体爆料出来,反映了幼师的总体素质、以及幼儿园和社会监管方面的基本现状。笔者通过网络手段对“虐童”现状进行了案例调查,如右表所示:
当前幼儿受虐的主要特点有:(1)地域分布广。无论幼儿教育发展较好的大城市,还是幼儿教育刚刚起步的乡镇幼儿园都有虐童行为。(2)多发生在私立幼儿园,教师多不具有资格证。公立幼儿园发生虐童的现象较少但也存在,幼师来源杂乱、私立或不被承认的幼教机构发生几率大。(3)事发原因荒唐、惩罚手段多样且狠毒。调查显示:虐童的直接原因多是由于幼儿的不听话、顽皮、不配合,或幼师心情不好、好玩等。虐童的手段五花八门:割耳朵、封嘴巴、扎针头、后背刺字、轮流鞭打、狂扇耳光、猥亵等。(4)发生的频率高、难以制止。据调查显示,虽然各地教育局加大了监管力度,甚至依法惩办了相关老师和幼儿园,但是虐童现象频繁发生,并无停止迹象。如:2012年出现了多起虐童事件之后,引起了广泛关注,各个地区也加强了监管力度,但是到2013年春季就已经出现了多起虐童案例,仅虐童就出现了“20天内至少8起”的情况。
二、屡现虐童现象的原因分析
虐童现象屡次发生,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直接原因可能是由于儿童的不听话、不配合等方面的因素引起,但是主要系于老师、幼儿园和社会环境。
(一)幼师本身职业道德的缺失
出现虐童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幼儿老师,幼师的职业道德决定此类现象的是否发生。陶行知曾经说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虐待儿童的案例中不乏有高学历教师,有的甚至也具有教师资格证,但是职业道德的缺失使这部分人不能成为合格的幼儿教师。据调查显示,凡是涉及虐待幼儿的教师都缺乏作为一名教师所必须具备的爱心、耐心、奉献精神等基本的职业道德,而最缺乏的就是爱护儿童的爱心。幼儿园教学可能不需要高深的知识,但必须要拥有爱心,爱心是幼师职业道德的核心组成部分,缺乏爱心从而导致职业道德的缺失是出现虐童现象的主要原因。
(二)幼儿园自身管理不完善
虐童事件频发给幼儿教育敲响了一记警钟,也暴露出幼儿园遍地开花、管理无序、监督脱位的状况,具体表现在三种幼儿园中:(1)不合法或无执照的幼教机构。在利益的驱动之下,有部分人抓住父母都甘愿为孩子花钱的心理,开设不具备相关执照的私立幼儿园或非法幼教机构,目的是攫取钱财而非教育儿童,导致部分幼教机构根本就不能从事幼儿教育。这种幼儿园,主要以社区幼儿园的方式存在,具有离家近、收费低的特点,但是其硬件设施不足、师资标准低下、监管体系漏洞百出,易导致虐童发生。(2)私立幼儿园。当前我国开办私立幼儿园的准入门槛较低,造成幼教质量良莠不齐,教育设施、师资水平、考核管理等方面无法保证,而教育局或监管部门只能对其进行例行性检查,无法排除其潜在隐患,这使得一些合法的私立幼儿园欠具备真正培养幼儿的资格,成为出现虐童现象的主要滋生地。(3)部分公立幼儿园。园长或相关领导在监管方面存有疏忽,也能导致虐待幼儿现象的发生。例如:有的园长对监控录像监管不细致,到家长找到幼儿园的时候才发现有虐童现象的发生。
(三)社会监管体系有漏洞
从社会层面上讲,虐童现象的发生还与幼师的招聘制度、职后培养与管理、相关法律的缺陷与实施等方面有关系。
1.幼师招聘不合理。幼儿教师是虐童现象的始作俑者,而幼师的招聘是使一个普通人转变为幼儿老师的第一步,招聘制度直接影响幼师的质量和标准,从而关系着虐童现象的发生:(1)公立幼师的招聘中,着重考察知识技能而忽视或者难于进行具体的思想品德鉴定,能够导致潜在虐童老师的存在。(2)私立或其他不正规机构中,过分追逐经济利益,招聘标准底而无法保证入职教师的素质水平,从而成为出现虐童现象的主要根源。
2.缺乏相关的职后培养和管理。有些人蒙混过关成为幼儿老师之后,幼儿园或社会上的相关部门缺乏考察和培养,这部分人一旦具有体罚儿童的倾向就可能导致虐童的发生。当前幼儿老师入职之后,参与很多方面的学习活动如各种技能竞赛、研讨会议、学术讲座等,但是较少涉及师德培养。而对幼师道德素质的成长与完善缺乏针对性措施和相关性考核,任由其按“良心”教学,也可以导致虐童现象。
3.法律上的缺陷。“目前我国尚无全国性的专门的学前教育法律,其最高层次的专门法规是国务院颁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仅处于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的第四层级,法律层次较低,法律规范的效力较弱。”具体表现在:(1)相关具体法律的不完善。国家尚未实施学前教育立法,相关法律不够细致、有关虐待儿童的法律细则未出台,导致难以定义虐童行为、出现虐童现象后无相关法律依据进行处理。据调查,出现虐童现象后,其处理方式多以支付赔偿金的形式进行。(2)已有法律实施力度的缺陷。调查中发现,有些幼儿园出现严重问题之后才被发现不具备办园资格,这反映出当地相关部门的监管执行力度存在疏忽。
4.家园合作方面的欠缺。据调查,出现虐童现象的事件中,多出现家园交流生疏的情况,父母无暇顾及孩子的具体情况、对儿童的行为观察不够细致,不能发现轻微体罚现象,从而逐步纵容了严重的虐童行为的发生。并且,在出现虐童现象之后,有些家长选择逃避行为,只顾及自己孩子不再受虐,也助长了虐童行为的发生。
三、抑制虐童行为的策略
(一)加强幼师自身的师德素质建设
幼师的职业道德素养与虐童行为是否发生存在着直接的相关性,加强师德素质建设、提高幼师的情操修养与职业道德,有利于抑制虐童行为。其一,提高幼师专业高校毕业生的师德素质。据调查,有的幼师并未受到师德教育,甚至出现“不知道自己在虐童”的现象。私立幼儿园和不合法幼儿园中的幼师道德素质有待于大力加强,而应该在学生时代就进行有意识培养并实行相关考核才能有所保障,高校应该“把德育放在较其他各类教育的优先位置,并同时让其发挥主导的作用”。其二,完善在职幼师自身的道德素质。对于在职幼师来说,应该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发展完整人格,在已有水平的基础上继续学习,完善师德素质。
(二)完善幼儿园管理体系
幼儿园是出现虐童事件的发生地,因此,完善幼儿园管理体系是抑制虐童行为的有效途径。(1)明确权责,加强园长责任制建设。幼儿园工作人员必须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责任,杜绝人事监管上的漏洞,尤其对于民办性质的私立幼儿园,必须“实行园长负责制,投资者仅作资金方面的扶持,避免幼儿园管理中受到过多利益和商业因素的干扰”。(2)规范园内硬件监管体系。必须建立统一的、专人负责监控网络,这对完全处于成人监管的幼儿来说,是对其人身各个方面安全的有力保障。(3)建立师德考核制度,制定个人德育发展档案。幼儿园在注重教学技能、科研评估等方面的同时,应建立师德量化考核体制,促进个人的道德发展。“从道德规范的角度来看,师德是可以进行量化考核的”,幼儿园建立自己的师德考核办法是可行的、有必要的,在此基础上建立个人德育发展档案,对于教师的德育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构建层次化的社会监管机制
社会层面上的监管体系是防止虐童行为发生的重要外在屏障。与虐童行为相关的因素除了幼师、幼儿园外,还主要有家长、当地教育局和最高层次的国家政府部门,要逐层分级地完善社会监管机制,起到预防、监督作用。
1.推进学前教育法定化和义务化进程
有效抑制虐童行为的发生,必须要有政府的政策支持和相关法律作保证,而对政府来说,“对幼儿园的管理与监督,既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法定权力,也是其法定义务”。只有在法律中明确地规定有关虐童方面的细则,才能更好地规范幼儿园秩序、抑制虐童行为。在日本,“设有专门的制定法来保护和预防儿童受虐,最典型的是将语言暴力也纳入了虐待的标准里”。将学前教育义务化,有利于幼儿进入师资质量保障、管理规范的公立幼儿园,必定推动公立幼儿园的兴办和私立幼儿园的规范,客观上减少了当前幼师招聘中出现的“随意性”现象、普遍提高了准入职幼师的质量,从而在源头上降低了出现虐童幼师的概率。
2.加强地方监管,完善考核督导体系
首先,地方教育局及其相关部门应该制定具体的关于幼儿园中可能会出现的体罚、虐待等相关行为的细则性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据调查,幼儿园的规章制度中大多都有相关条例,但是比较宽泛、不够细致,且执行力不强,有的甚至只是应付上级检查的摆设。如虽有“不准侮辱、虐待幼儿”的条例,但是没有指出侮辱、虐待的标准,以及行为后果,操作性不强。其次,要建立幼师的个人成长档案,将日常表现、工作态度及家长的反应等情况纳入考核体系中,缩短教育局与幼师个人的监管距离,并针对虐童现象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加强交流与合作,帮助幼师提高师德认知。第三,应与行政司法部门合作,加强对本地区的监管,严禁非法幼儿园的创设,加大对私立幼儿园的督导力度。据调查,有些幼儿园出现了大问题而受到社会关注之后才被披露为非法幼儿园,私立幼儿园也出现了因为缺乏常规性督导而滋生虐童的现象,这反应出了监管督导方面的漏洞和缺失。
3.完善家园合作,积极发挥家长的反馈作用
除幼师之外,和幼儿接触最多的就是家长,频繁发生虐童现象与家长的监督不力、责任缺失以及出现虐童现象之后的简单了事不无关系。(1)应主动与园方联系,保持密切沟通。当前家园合作过程中往往是园方主动和家长联系,而家长主动和园方联系的情况较少,家长应定时、按周期地主动询问幼儿的在园情况,在信任幼儿园的同时也要掌握幼儿的状况。(2)对幼儿进行每日观察、询问。家长应对幼儿的身体作每日睡前检查,一旦发现红肿、刀痕等情况及时搞清楚并进行相关处理;应观察幼儿的情绪表现,掌握其心理动态,一旦发现如厌食、情绪低落等现象应及时解决;应每日都与孩子进行语音交流,及时掌握孩子的在园情况。(3)出现虐童现象后,家长应该追究到底。家长应本着对自己孩子负责、对其他孩子负责的态度,一旦发生虐童现象之后应该通过正规渠道捍卫幼儿的权利,而不应该抱着“以后不会发生在自己孩子身上就行”的态度采取退学、转学或简单个人赔偿的方式了事,要为杜绝虐童现象而尽心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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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监管责任范文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政府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安全防范水平,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校园安全防范与稳定工作
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基础建设,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安全和良好学习生活秩序,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各单位全面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切实抓好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安保人员的配备、培训与管理,配备齐全安保器械,落实专项保障资金,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基础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坚决防止校园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明确要求,大力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力量建设
根据综治办号和威办发〔号文件要求,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及时配齐配足保安人员、安保器械,安装电子监控等安保设施。中小学校、幼儿园规模在500人以内的,至少配备2名专职保安人员;规模在500人(含500人)至1000人的,至少配备3名专职保安人员;规模在1000人(含1000人)以上的,每增加1000人,按照增加人数2‰的比例增配专职安保人员;住宿制学校要根据需要适当增加专职安保人员。学校、幼儿园专职安保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后方可上岗。要在大门、围墙、食堂、宿舍、财务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安装必要的技防物防设施。为门卫配齐备足钢叉、灭火器、橡胶棍等防卫设施和器材。要在年10月底建成与公安机关联网运行的动态监控系统和应急报警装置,并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实现电子监控全天候、全范围覆盖,确保一旦发生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标准,确保人、物、技防措施落到实处。市属中小学校、幼儿园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安排解决,各镇、区(街道)属中小学校、幼儿园所需资金由所在镇、区(街道)负责解决,其他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所需资金由主办单位或学校(幼儿园)自行解决,石岛管理区范围内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参照执行。
公安机关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与辖区学校、幼儿园联系,明确1名公安民警担任中小学校、幼儿园法制副校(园)长或法制辅导员,负责师生安全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对学校、幼儿园进行安全检查和安保工作指导。在中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重点时段,要组织民警、学校教职工和安保人员在校园门口、重点路段执勤,确保群众见到警察、警车、警灯,最大限度地震慑犯罪,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感。
三、健全机制,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稳定责任
(一)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加强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安全稳定工作,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教育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全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责任,指导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大检查和监管力度,切实维护校园安全。各镇、区(街道)所属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由所在镇、区(街道)的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要加大投入力度,严格按照标准规定落实人、物、技防各项措施,抓好日常监管和督导调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各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成立由校长、园长负总责的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抓好此项工作,并建立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明确每名工作人员在学生、幼儿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责任,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落到实处。
幼儿园监管责任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生命安全为中心,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严厉打击非校车、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集中整治校车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避免涉及学生和儿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任组长,市教体局、市交管大队、市交通局等单位及相关乡镇场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谈华众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三、整治时间
年5月6日--6月5日
四、整治内容
校车是否按规定喷涂粘贴专用校车外观标识;乡镇场、学校、幼儿园是否对校车、校车驾驶员等情况建立档案,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交警、运管部门备案;学校、幼儿园是否实行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固定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学校、幼儿园是否对校车管理做到三个严禁,即严禁超速、严禁超载、严禁“超龄”(严禁使用报废车、拼装车);学校、幼儿园租用的校车是否具有客运营运资格,与车主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上是否有保障安全及明确安全责任的条款;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与校车管理工作人员、校车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学校、幼儿园是否与有关学生家长签订《学生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学生、家长、车主单位等各方责任;学校、幼儿园是否建立防范校车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学校、幼儿园是否按照规定对自有校车驾驶员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校车是否办理登记入户手续,是否在年检合格有效期内。
五、工作措施
(一)狠抓落实工作。由教育、交警、交通等部门及有关乡镇场街道开展联合开展整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校车的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校车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使用的校车,要签订《校车安全运行目标管理责任书》,把责任分解到位,保证这些车辆的安全监管到位。整治行动结束后,必须研究建立长效校车监管机制,逐步把整治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
(二)集中严查整治。由教育、交警、交通等部门单位及有关乡镇场街道安排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执法队分南中北片4个小组(具体分组情况附后)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三)加强路查路检。公安、交通部门要组织人力在校车通行的路段查控,严查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和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的现象,以及校车严重超载、超速的行为,对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新闻曝光并依法严肃处理。
(四)严查租用个人车辆作为校车的行为。针对部分学生本人及家长联合租用私人车辆接送学生的行为,各学校要认真进行排查,教育学生及家长不要使用此类车辆接送学生,发现情况要立即向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反映;教育、交通、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的督促检查,从源头杜绝这种行为,要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道路管控力度,发现此类车辆,要依法严肃查处。
(五)完善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校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情况,除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还要定期向教体局和校车使用单位通报,由教体局督促驾驶人使用单位对违法、肇事人员进行处理,对交通安全责任不落实的学校,促使教体局对学校进行整顿,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学校的责任。
(六)督促学校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教体局负责督促校车使用单位落实设立跟车安全员制度,检查校车使用单位的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及学生、家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情况。公安局和教体局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醒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特别是校车的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做到守法驾驶,安全出行。学校师生要自觉拒绝乘坐未经检验合格的车辆和超载车辆。公安局要按照定岗、定人的原则,配备交通民警,负责组织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各乡镇场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对本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校车的安全管理力度,确保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职能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各级各类学校务必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做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教育、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及相关乡镇场街道要密切协作,确保接送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教育部门负责检查、督促学校是否按整治内容进行逐一落实,并定期对整治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做好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严格执法,坚决禁止拼装、报废和有故障车辆上路接送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杜绝超载现象的发生;交通运管部门负责加强对接送学生营运车辆的管理,要经常对载运学生的交通工具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非客运营运车辆从事接送学生行为。各乡镇场街道负责本辖区内校车安全监管工作。
幼儿园监管责任范文6
【关 键 词】农村;民办幼儿园;安全隐患;对策
中图分类号:G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2)03-0142-02
近年来,学前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得到全社会的认同和重视,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到我国学前教育的整体质量。当前,在广大农村地区,除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示范和辐射功能,民办幼儿园仍然是承担学前教育的主要力量。但是通过实地走访,我们发现当前农村民办幼儿园在安全方面存在诸多隐患,为保证幼儿的健康成长,必须抓紧时间着力进行整改。
一、农村民办幼儿园存在的安全隐患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幼儿园必须把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首位”。可以说,幼儿园的安全问题是办好幼儿教育的前提和保证。根据调查研究,当前农村幼儿园的安全隐患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园所设施简陋,多数未达到办园标准
《幼儿园管理条例》规定,“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另外,还规定“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但是在农村,很多幼儿园开办者由于缺少资金,或对自己能否长期办园存有疑虑,他们大多利用自家住房或租用他人住房、店面房进行简单改建后作为幼儿园园舍。而这些房屋很多并不符合办园要求,比如采光和通风条件不好,空气流通不畅,容易造成疾病的传染、流行。有的幼儿园使用的桌椅、午睡床比较破旧、不合规范,高度、大小都不适合幼儿的身高,还有可能划伤幼儿。《幼儿园工作规程》还规定:“幼儿园应设活动室、儿童厕所、盥洗室、保健室、办公用房和厨房。”由于大多是原有民房住宅改建,所以很多民办幼儿园并不具备上述设施,有些幼儿园的园舍没有围墙和栅栏,生均室内活动室面积小,幼儿进行活动时十分拥挤,容易互相碰撞,进而产生安全问题。走访中,大多数幼儿园都没有室外活动场地,即使有也多为水泥地面,幼儿在户外活动中容易造成磕碰,农村民办幼儿园在园舍和设施上普遍存在较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园内卫生条件差
经实地走访发现,多数农村民办幼儿园卫生条件差,卫生防疫方面的工作做得也很不到位。幼儿使用的口杯、餐具随意摆放。调查中,所有的幼儿园都没有购置消毒设备,正所谓病从口入,让人十分担忧。另外,幼儿园由于面积有限,生均占有面积小,导致空气质量不佳;幼儿午睡的床单、被褥也没有专人进行定期的清洗和晾晒,所以较脏且潮湿,这不利于幼儿的身体健康成长。大多数农村民办幼儿园的厨房卫生条件都很差,幼儿园没有专门为幼儿搭配营养餐,基本上是幼儿与教师一起吃大锅饭,饭菜质量无法保障,营养搭配也不均衡,无法为幼儿身体的良好发育提供合理的膳食,同时为了降低采买成本,一些幼儿园购买无卫生检疫的食物,存在食物中毒的隐患。
(三)师资不足,素质未达标
目前,农村民办幼儿园的发展现状很难吸引优秀师资,教师的流动性非常大,幼儿园招聘的教师在学历、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要求并不严格。有很多老师没有经过职前培训,有一部分教师没有教师资格证,进入幼儿园工作后,职后培训、学习的机会也基本上没有。师资素质低下使得民办幼儿园的质量难以得到保障,很多教师在应对幼儿出现的问题时,缺少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而是采取恐吓、体罚幼儿的方法对其施以管教,严重影响了幼儿身心的健康。
农村民办园还存在人员配置不全的问题,很多幼儿园是由一人担任教师和保育员的工作,或是存在一人身兼保育员和厨师等职务。这使得教师在工作中往往顾此失彼,再加上孩子活泼好动,不仅教育质量无法保证,安全隐患也藏于其中。在走访的农村民办园中,都没有专职保健医生,也不对幼儿例行晨检,在一些疾病高发季,非常容易造成幼儿间互相传染。另外,民办园没有专职门卫,也无安全监控设施,对幼儿接送、外来人员进入园内缺乏必要的管理和监控。
(四)幼儿交通存在安全隐患
一些农村幼儿园为了扩大招生范围,每天提供车辆负责接送儿童,而这些专用接送车大部分是面包车,为了节省经费,一些幼儿园购买二手车或报废车,这些车的性能不良,容易出现故障,存在不安全因素。另外,园内司机多不固定,多是由园长或本园教师的亲属兼职或是“帮忙”,司机的驾驶技术难以保障。很多民办园为了节省开支,只用一台车接送幼儿,往往出现超载现象。有的幼儿园为了能装载更多的幼儿,不派教师跟车接送,车上只由司机一人负责几十名儿童,这些都极易造成在接送幼儿途中的安全事故。
二、对策建议
(一)强化政府责任,加大经费投入
政府应对学前教育应承担相应责任,在政策制定中体现公共性诉求。“政府作为公共制度的首要供给者要保证所有幼儿园的发展外环境都是优越的,制度安排都是理性的,不存在政策取向上的偏颇,强势幼儿园要进一步发展,薄弱幼儿园也要具有发展的机会和能力。” 我国当前的幼儿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国家对农村民办幼儿园的发展应给予充分的政策支持,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责任。
另外,要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农村民办园的办园条件。从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看,完全依靠政府对民办园进行资助是不现实的。一方面,政府应有计划地加大对农村公办园的财政投入力度,抓好农村乡镇中心园的建设,确保每一个乡镇至少有一所质量较高的公办园,发挥其辐射、示范作用。另一方面,更要采取一些优惠政策来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如“以奖代补、减免有关税费、土地使用上的支持等。设立民办幼儿教育奖励基金,健全激励机制。”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扶持一些优质的、标准化的民办园,为其创建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发展条件,使民办教育在学前教育尤其是农村学前教育中发挥更大的公益性。
(二)加强对农村民办园的监管力度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制度。”教育主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对农村民办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尽快制定农村托幼园所建筑设计规范及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标准的缺失是造成农村幼儿园安全隐患大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和自然条件的特殊境况,各级教育部门应结合地方实际,尽快制定符合本地区的办园规范和标准,在学前教育的监管中做到“有法可依”。乡镇政府要负责将教育局、卫生防疫站、消防队等多部门联合起来,对民办幼儿园的硬件设施和办园条件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办园条件差,教育质量不好,应限期整改。同时,要特别加强对未经审批私自开办的“黑园”的打击力度,杜绝恶性竞争,保障农村民办园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下健康有序地发展。
同时,要明确幼儿园安全管理相关责任人,幼儿园安全防范应该做到职责清楚,责任到人。乡镇政府、教育局、卫生防疫站等相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农村民办幼儿园的各项检查和督导工作,将安全防范责任细化到各个单位、个人身上,一旦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有关单位与个人的责任,并予以严惩。
(三)提高幼儿园管理者和教师的素质
首先,规范农村民办园的幼儿教师队伍。要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对现有在岗的无证幼儿教师,相关部门应组织对其进行培训、考核,达到标准后颁发教师资格证,在规定期限内未达标者一律辞退。在培训中,应帮助幼儿教师掌握科学的幼儿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了解儿童在不同年龄段时的心理特征、行为特征。通过提高教师专业素养,杜绝教育过程中出现损害儿童健康成长的体罚、心罚等行为的发生。同时,结合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在培训中应指导幼儿教师掌握基本的急救方法,能够迅速地采取有效措施,将安全事故的发生率降到最低。
其次,提高幼儿园管理者的观念和管理水平,组织幼儿园管理者认真学习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幼儿园本身特点制定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始终将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作为幼儿园管理者,对幼儿教师的聘用要严格,严禁聘用无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工作中,管理者要注重保护教师的各项合法权益,尽可能地为其创设良好的工作环境,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使其安心工作,减少流失。在幼儿园食品、玩教具的采买中,要严把质量关,杜绝侥幸心理,始终将儿童的安全问题作为办园的首要问题,定期对园内的房舍、水电线路、大型玩教具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参考文献:
[1]曲正伟.论民办幼儿园安全事故中的制度因素[J].学前教育研究,20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