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宣传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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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宣传

教育培训宣传范文1

一、工作目标

为提升全民事故灾害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加快建设全民性事故灾害防范教育体系,确保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全面覆盖、家喻户晓,进一步丰富宣教内容、创新方式手段,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提高宣教活动吸引力、传播力和引导力,保障我镇安全管理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应急知识宣传教育。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七进”活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七进”活动协调工作机制,组织举办安全知识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印发安全知识图册、树立示范典型等活动,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等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组织开展应急管理重大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5·12”防灾减灾日活动。5月12日,各村要组织开展以“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为主题的2020年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宣传防灾、减灾、救灾及应急知识,提升全镇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2)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16日,将举办2020年全国安全宣传活动,开展互动咨询、展览展示、应急文化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大力宣传贴近群众、贴近实

(3)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11月,围绕“119”全国消防日及消防宣传月活动主题,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与逃生自救技能,推动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应急逃生演练等活动,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增强群众预防火灾和应急逃生的能力。

(4)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月活动。全镇多渠道、全方位、大力度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月活动。通过张贴防火命令、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倡导“网上祭奠”“家庭追思”等文明新风,引导群众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点燃香烛等传统不良陋习,让更多的人关心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不断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扑火安全避险能力。

(5)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全镇集中组织《安全生产法》学习和警示教育、举办法律咨询日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等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营造安全生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推动在全社会树立安全生产法治权威和法治信仰。

(二)应急管理知识培训方面。

1、培训对象:镇村、辖区企业安全监管人员

2、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解读、典型案例分析、安全风险分析、防范措施讲解,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人员安全责任意识、综合业务素质和依法监管能力。

(2)自然灾害。围绕灾情管理政策解读、自然灾害救助管理、自然灾害灾情报送、气象灾害基础知识等方面,加强对各镇政府分管领导、灾害信息员,村级灾害信息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灾害信息员业务技能。

(3)消防安全。围绕消防器材使用、常见火灾预防、初起火灾扑救、受困人员疏散、消防通道设置、家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方面开展培训,提升网格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部署。镇安委办将对各单位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组织情况进行考核,纳入对各村、各单位的考核中。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培训在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

教育培训宣传范文2

12月17日至20日,我们参加了基层基础宣传教育工作专题培训。培训会围绕基层基础这一中心主题,从社区安全防范宣传、源头综治宣传、新时代枫桥经验、智慧警务及基层宣教等不同角度,详细传授了如何结合基层基础管理要求开展交通安全宣教工作。通过学习,主要有以下学习体会:

一是思想理念需要根本转变。一直以来,交通安全管理的总目标是安全和畅通,而基层交警大队围绕事故警情、目标指导数和工作任务等要素转的思想占主流,基层基础管理的思想不够深、不够重。今年以来,支队着重强调基础管理,我们的思想认识有所转变,但与公安机关其他部门以及派出所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经过这次专题培训,我们首先在思想上认识到,交通安全管理的核心仍然是基层基础管理,只有从根基上筑牢事故防控、秩序整治、交通组织、施工管理等各项措施,才能有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

二是基础管理需要丰富形式。本次培训会,授课老师从网格化管理、基层基础管控、交通安全源头治理、智慧警务等多方面多角度仔细讲解了基层基础管理的要求、内容和形式,认真分析了当前公安基层基础管理面临的形势,指出了基础管理能够实现的目标。通过学习让我们认识到,基层基础管理要从我们当前的管控实际出发,在合理利用人力资源,切实做好网格化管理、面对面交流的同时,积极顺应当前科技信息化水平大发展、大数据广泛应用的时代大背景,充分利用前端信息应用技术,寻求更为丰富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学会用数据说话,让信息“跑步”,有力提升基础管理的实战效率。

三是基础宣教需要借力社群。在培训会的课程中,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下城分局沈宏教官教授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和萧山分局李志平大队长教授警企合作,两位教官从不同角度讲授了借助社区力量或企业保安落实基础管控措施的具体办法。从中我们能够发现,社区群众的力量是十分巨大的,我们公安工作的需要以群众为出发点。群众需要安全感,而创建平安村镇和社区仅仅依靠我们几百名民警、数千名辅警是远远不够的,我们也不可能靠现有警力的车轮战、疲劳战来创造平安环境,我们必须尽可能利用好一切平台,积极发动社群力量参与基础管理、环境治理,让他们积极投身平安创建,积极构建公安民警指导、社群力量共同参与的立体式安全防控网络,借群众之力创“家园”安全。

本次培训让我们思想理论有了明显的转变,让我们看到了、学到了更多的基层基础管理的手段,让我们认识了更多的现代科技管理手段。

教育培训宣传范文3

2015年10月,中央印发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提出了新时期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的具体要求。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大力宣传、严格执行,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完善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切实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真正把培养造就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的任务落到实处。

【试题】

假设你是P省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处的工作人员,请完成下面两题:

1.你认为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都有哪些具体要求?

2.起草一份P省委组织部的近阶段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意见,供领导参考。

【答案要点】

第一问:

(1)从严治校方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依法办学,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干部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跟班管理制度,加强对干部学习培训的考核与监督。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2)从严治教方面:师资队伍必须政治合格,对党忠诚、政治坚定,严守纪律、严谨治学;必须联系实际开展教学,有的放矢,严守讲坛纪律,不得传播违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中央决定的错误观点。(3)从严治学方面:受训干部必须遵守教育培训的规章制度,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学习,积极探讨,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做到学有所用,学有所长,学用结合。

教育培训宣传范文4

一、地勘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地勘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现状。

在各种生产环境中,安全始终有三个必备的要素:人、机和环境,而其中最为重要的,对安全工作影响最大就是人,人可以促进单位的发展,对安全生产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如何让人在生产过程始终保持安全行为,就成为一个安全领域非常重要的课题,其中安全教育培训无可争议的是提高人的安全素质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作为地勘单位来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其生产领域不断多元化,国家对地勘单位的安全管理由原来的统一管理到现在专门出台《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5号),地勘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也由原来的只针对地质勘查生产安全发展到针对多个领域多个岗位的生产安全,正在向着不断完善的好方向发展,安全教育培训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起到的作用也越来越显著。

2.地勘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

虽然地勘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在不断发展完善,但是仍然有部分单位没有认识到其重要性,导致安全制度得不到贯彻落实、职工安全意识得不到提高,进而不能确保安全生产。

2.1部分地勘单位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教育培训重视不够。

地勘单位大部分职工为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对于技术学习的重视程度远远高于对于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视程度。部分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往往对于自己工作领域的学习培训能够自觉学习,但是对于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却缺乏必要的重视,认为安全教育培训是浪费时间,参与的安全教育培训仅限于参与,没有真正记在心里,导致培训没有达到应有的目的。

2.2安全教育培训形式单一,缺乏影响力。

地勘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方式一般是组织召开培训会,集中培训,或者在工作现场,部分现场培训,或者外送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总体来说还是以传统讲授为主,形式较为单一,缺乏深入人心的影响力。

2.3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多而杂,效果不佳。

地勘单位随着不断发展,涉及的生产领域不断增多,覆盖地质勘查、地质钻探、工程勘察、物化探、测量、试验测试、多种经营等多种生产领域。每个生产领域需要学习的安全知识各有不同,因此部分地勘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虽多,但是杂乱缺乏针对性,培训效果差。

2.4部分地勘单位对安全教育培训的投入不足。

效益和安全是一个相辅相成的关系,但是部分地勘单位仍然处理不好这种关系,重效益,轻安全,一味追求发展,追求利润,对于安全工作缺乏重视,虽然建立有相关安全制度,但仅仅流于形式,走走过场,应付了事,导致对安全教育培训的投入不足,使单位职工得不到应有的、基本的安全教育,安全素质无法提高。

二、地勘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相关分析

1.地勘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指出,安全培训的目的是: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对于地勘单位来说,安全教育培训就是要让广大干部职工熟悉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防范知识,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素质。从根本来说,安全教育培训是为了保护职工自身,与职工的切实利益紧密相连。

2.地勘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的方式。

安全教育培训有很多种方式: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培训班、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现场会等等,方法有讲授法、实际操作演示法、案例分析法、宣传展示法、影像观摩法等。随着社会和科技的不断发展,媒体不断多元化,人与人的沟通方式越来越多,微博、微信、安全电子化系统的兴起为地勘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地勘单位应与时俱进,不局限于以前单一的讲授法,不断丰富教育培训方式,争取达到随时、随地都可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目标。

3.地勘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地勘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针对本单位岗位特点,涵盖思想教育、岗位操作规程、国家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安全知识、典型安全生产经验和事故教训,促使职工不断认识和掌握本岗位的不安全因素和伤亡事故规律,从而达到不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安全素质的目的。

4.地勘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的经费保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5号《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地勘单位应当按照地址勘察项目或者工程总费用的2%提取或安排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其使用范围包括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支出。地勘单位领导干部应转变自身观念,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三、对策与建议

1.通过国家法律法规引导,提升地勘单位职工安全意识,加强其对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理念,地勘单位应借着依法治国的东风,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教育培训的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促使领导干部和职工承担起安全教育培训的职责和义务,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

2.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扩大影响力。

地勘单位应不局限于集中讲授或者单独培训的方式,可以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比如电脑、手机、电子宣传栏等,采用讲授法、实际操作演示法、案例分析法、宣传展示法、影像观摩法交叉使用的原则,让广大干部职工能够接受到动态的安全教育,不断扩大安全教育培训的影响力,使之深入人心。

3.针对地勘单位各岗位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培训效果。

地勘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必须根据对象不同、岗位不同,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深度有所不同,要有实用性、针对性、重点性,不仅仅是培训岗位安全知识,还要涵盖职工的思想认识、情绪变化控制等内容,要能切合职工自身实际,引起职工的重视和关注。地勘单位应加强对安全教育培训的分析和研究,不断完善不同培训对象的培训模式,使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对象层次化、培训方法多元化、培训内容实用化,要注重实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提升培训效果。

4.加强地勘单位对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视程度,保障经费投入。

教育培训宣传范文5

1.政府行为对职业教育培训的限制。第一,政府对本市职业教育培训在行政法规、条例建设上存在滞后性。第二,政府偏重投资研究型办学机构,对以专业技能培训为主的职业教育机构投资不足,制约了本市职业教育培训的发展速度。第三,本市职业教育培训管理主体主要是由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政府极少参与本市的职业教育管理,对我市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管控力不足,缺乏约束性。第四,政府对我市培训市场规范不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培训价格竞争白热化;具有政府背景和行业背景的培训机构,控制了组织报名、培训内容和效果评价的全过程,收费高,不存在议价机会,从而获得垄断利润。另一方面,劳动监察力度不够。没有建立劳动监察大队,对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资格监管难。

2.制约职业教育培训发展的行业因素。第一,以就业为导向的运行机制尚未真正建立,我市大部分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仍以学历教育为主,对技能培训的发展缺乏市场前瞻性。第二,我市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单一,合作办学的互利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虽然重庆市场开始实行企业、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和学校作为主体共同合作办学,但只有个别实力强大的企业与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建立合作,因此我市的职业培训机构后续如何开展工作仍处于迷茫期。第三,中等职业教育培训办学规模过小,未能适应重庆经济结构调整对人力资本投资的要求。并且没有具有针对性培训的教育。第四,我市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对农村职业培训的重视不够。

二、提升重庆职业教育培训的发展对策

1.从政府角度提升我市职业教育培训能力。(1)加强对职业教育培训的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和方法,大力宣传国家发展职业教育培训的政策措施,对在技能人才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等领域作出重要贡献的企业和培训机构大力宣传并实施奖励。(2)加强职业教育培训的相关立法。我市应向国内、国外积极学习。比如借鉴德国的“双元制”的职业培训体系,主要是主体实现政府、社会、企业、学校、个人共同参与,在层次构件上加强职业培训单项法规建设,可以提出我市促进职业教育培训的政府条例。(3)政府应对职业教育培训实行倾斜政策,主要是:第一,针对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政府以直接投资、补贴、协助贷款等方式在学校设施、师资力量加大投入;专业设置更市场化。第二,放宽市场准入、实施税收优惠等鼓励民间资本投入。(4)规范培训市场,主要是:第一,制定职业培训的市场准入条件;硬性规定硬件设施、流动资金数量、师资队伍等对正在进入或现有的培训机构进行资格评审。第二,规范职业培训行为,避免培训项目重复设置,造成浪费。第三,对每个培训机构特别是社会办的培训机构要严格实施收费审批制。(5)构建完善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政府应加大对认证制度的投入建设,确保参加职业教育培训人的相关利益:一方面,加大资格证书监管,杜绝伪造。另一方面,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执证上岗的监督。

2.从培训机构出发提升我市职业教育培训能力。我市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应对教学管理制度进行改革与创新,实行立体教学,宽基础,重视多学科的交叉学习,最大限度地实现师资共享、学科共享,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挖掘每位学生的个性和潜能,培养学生成为一专多能的适应性更强的人才。我市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应深入分析市场,深化办学体系的改革,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职业学校品牌,整合市场内各培训机构的教育资源,向特色化、专业化发展。同时扩大兼职教师的比例,创新师资队伍管理模式,加强对现有师资队伍的培养,提升师资队伍的文化、技能水平。

教育培训宣传范文6

成立区加强规范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任组长,教育、纠风、监察、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公安、民政、农林、审计、编制、物价、工商、文化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部门研究解决加强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治理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研究和及时解决工作中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积极主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二、明确责任,落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归口管理工作

全区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统一由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技能类培训机构统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凡未经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任何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相关教育培训活动。做好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的移交和归口管理工作,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逐步移交教育部门管理;原其他部门、行业、企业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统一归口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

三、分工协作,积极做好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清理整顿工作

各部门、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要对所办学校或培训机构的资质进行核查,对达不到相关标准或办学中存在严重问题的,要认真进行清理整顿,并及时向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对于经工商、编制等部门登记有“教育培训”、“教育咨询”业务的企事业单位,超出审批范围非法办班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符合要求的,各有关部门要将举办者及法人信息、办学培训情况信息和原审批文件等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坚决清理整顿和取缔各类违法违规举办的学校和各种补习班、辅导班、兴趣班、提高班和特长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街道办事处作为清理整顿工作的主体,要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坚决做到出现一家,查处一家,取缔一家。区政府将定期组织开展清理违法违规办班集中整治活动,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宣传、纠风、监察、工商、公安、民政、物价等部门参与,坚决清理各类违法违规办班,在全区营造和谐有序的教育氛围。

四、建章立制,确保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依法办学

建立和完善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依法办学的长效机制。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与指导,增强学校依法办学的意识,建立完善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年检和公示制度,整合现有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资源,对不符合举办条件的,实行退出机制。建立学校依法运行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教职工和学生合法权益,确保学校稳定和健康发展。

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的招生宣传,必须严格按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准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进行,准确清楚地公布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办学类别、办学地点、收费标准、证书发放等事项,确保宣传的严肃性和真实性。

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亮证收费。公办学校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费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专户,并按规定使用。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要依法建立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法人财产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任何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不得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

未经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或备案,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从事下列办学行为:设立校外分支办学机构和校外办学点;与不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机构联合办学;以联合办学名义,将高层次学历教育安排在低层次学历教育学校或非学历教育机构进行;学历教育学校内设非法人机构对外签订办学协议或开展联合办学;出租校内场所和设施供其他机构或个人开展教育培训活动。

非我区审批的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在我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在我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允许其在我区依法规范办学,其办学资质及办学行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执行;未在我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视为违法违规办学,坚决予以清理整顿和取缔。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审批与管理工作的意见》(市教法发〔2009〕20号)精神,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不得跨区县设立分支机构,各区县教育行政机关不得跨区县审批设立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分支机构。

五、分步实施,确保规范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各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对所举办的学校或教育培训机构的资质和办学行为进行自查。

要做好各部门、行业、企业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移交工作;对经工商、编制部门审批且登记有“教育培训”、“教育咨询”业务的、超出审批范围办学的,要对办学资质重新进行登记,重新规定其业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