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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范文1
Abstract: Jinlin Province, which once laid the foundation for our country's industrialization and supported the modern industrial system, appears the backward prospect after reforming and opening up. The paper discusses the problems in economy backward region, according to the theoretical basis and principles of constructing civilized and legal society, explores the ways and method, which is significant to the economic construction and civilized and legal society.
关键词: 经济落后;文明法制;原则;方法
Key words: backward economy;civilized and legal system;principle;methods
中图分类号:C9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27—0296—03
0 引言
曾经奠定了我国工业化基础并支撑了整个中国现代工业体系的吉林省,改革开放以后出现了经济发展的落后局面。据资料统计,2010年吉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为8577.06亿元,位居全国第22位。而通化、四平、白山、白城、辽源、延边等地区,其经济基础薄弱,发展重化工业条件不足;以农业和轻工业为主,发展农业生产易受自然灾害的影响;经济发展十分落后。靖宇、大安、通榆、镇赉、和龙、安图、龙井和汪清等八个经济相对落后的县(市)已被国家确定为重点扶持县。
探究其经济发展落后的成因,无论对我省经济建设还是文明法制建设,都具有十分深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对贫困和落后程度的监测评价,采用人口、居民收入、公共服务、地区发展和财政统筹等五类三级22个公开客观数据,以人均收入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核心、以区域经济发展为基础、以政府公共财政为主要调控手段分析体系而进行监测分析。
1.1 经济总量小,GDP生产总值低 2011年,四平地区生产总值为690.5亿元,通化地区为513.5亿元,延边地区为450亿元,白山地区为370亿元,白城地区为355亿元,辽源地区为340亿元;而长春地区为2919亿元,吉林地区为1500亿元,松原地区为900亿元;仅从省内比较,就可看出经济落后与发达地区两者的明显差距。
1.2 经济增长速度不快 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基本现状是,地理位置偏僻、自然环境较差,交通不发达,一方面,经济结构不合理,产品科技与设施落后,就项目改造及新技术研发进行滞缓,劳动生产率低,经济的发展过多地依赖于资源的消耗,应对市场风险能力差;另一方面,农业产出率和农产品商品化程度很低,居民收入水平低,民公共服务欠缺,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以及其他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与发达地区相具有明显比差距。
1.3 体制与机制落后 体制性机制日益显现——既有旧体制改革不彻底遗留的老问题,也有新体制发育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还有推进过程中方式方法 “跑偏”等诸多问题。
1.4 人才缺失严重 人才缺失是造成经济落后的决定性因素。市场经济中的各种竞争归根结底综合为人才的竞争。收入低的地区留不住人才,收入水平越高的地区则越能吸引人才流入,优秀人才的流入则会推动经济更快发展,这已经成为经济良性循环的“定律”。
1.5 市场体系不完善 市场运行机制不健全,要素市场发育滞后,市场化程度低,资本、土地等要素价格形成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生产制度落后。“三大需求”短板现象明显。
1.6 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仍比较普遍。
1.7 存在着执法体制不健全、执法主体不规范、执法权限与责任不一致等严重现象。
2 在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建设当代文明法制社会的理论依据
2.1 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反过来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又推进和作用于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的发展。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建设高度的法治文明,其目的便是促进区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2.2 认为,人是生产力发展中最活跃的因素,也是决定性因素。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发展跨越式经济时,通过建设高度的法律文明,调动和发挥人的积极性,将其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强化优势。
3 在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建设当代文明法制社会的导向及原则
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范文2
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开展法治江苏建设,这是省委、省政府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在深入推进平安江苏建设的基础上提出的一项战略性任务。法治江苏建设是平安江苏建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是对平安江苏建设的升华,有利于巩固平安江苏建设成果,使平安江苏建设的基础更加牢固。几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的部署要求。健全组织机构、突出工作重点、夯实基层基础、深化法制教育、落实法治惠民,摸索出一套适应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和具有自身特点的区域法治建设模式,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省委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和世界经济衰退的影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受到很大的冲击,各级党委、政府都将经济发展问题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经济方面一旦出现了大的滑坡就必将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各种不安定、不确定因素将进一步增多,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稳定。面对如此复杂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法治江苏建设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顺势而为,紧紧围绕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中心任务。不断调整拓宽工作思路,确保法治江苏建设的力度不减,在全国领先地位的目标不降,努力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广大领导干部的头脑。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领导干部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只有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广大干部的头脑,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才能使他们在决策时了解法律,遇到困难时严格依法办事。领导干部对待法律的态度直接影响着广大人民群众对待法律的态度。领导干部不依法办事,不仅会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而且也会阻碍法治江苏建设工作的推进。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制度,积极推行并实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核制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认真总结如皋市将干部述法考评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考核内容的经验,大力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学法、守法、执法水平的提高。
二是让法治真正走进群众生活,让群众亲身感受到法治江苏建设带来的实惠。法治江苏建设一定要从当前经济形势出发,总体上突出抓好干部和群众两大群体,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法治建设的具体措施、活动安排要围绕服务大局来谋划、思考,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要继续坚持法治惠民办实事工程,让群众享受法治:积极创建各类法治中心,让群众看到法治: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让群众体验法治;广泛开展执法评议活动,让群众参与法治:不断加强和完善司法救助措施,让群众受惠于法治。要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和活动,让法治真正走进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充分体现执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三是切实加强法治江苏三项重点工作。突出抓好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制宣传,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法治江苏建设的三项重点工作。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多大的阻力,我们都必须持之以恒、一以贯之地抓紧抓好这三项工作。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生命和灵魂,是检验法治是否实现的关键环节,也是评价社会是否公平正义的重要标准。加强司法工作,首先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要按照十七大的要求,全面加强各项司法工作,努力提高规范执法水平,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公平正义,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群众利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完善诉讼制度,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落实司法保障,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贯彻司法为民理念,推广法律援助活动,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设立司法救助基金,让全体人民群众平等便捷地享受到司法资源。当前,要着力在破解执行难、规范自由裁量权、解决执法不公等问题上下功夫、见成效。
四是进一步加强法治江苏建设的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更新观念,针对法治江苏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寻求解决实际问题的对策和办法。要把调查研究的过程作为深入了解民情、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深入做群众工作的过程。不但向各级领导了解情况,更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面对面地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做到全面、系统、深入、具体地反映客观实际;不仅到工作做得好的地方去总结和推广成功的经验,还要到困难比较大、经济比较落后、群众意见比较多的地方,帮助他们出主意、想办法。要多总结基层经验,对带有普遍性的典型经验及时加以推广。善于把基层经验上升为理论,通过理性概括和系统归纳,形成法治江苏建设的经验体系。要虚心学习兄弟省市的法治建设工作经验,取长补短,为我所用。法治城市创建、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涉及市、县工作的全局,没有成功的套路和固定的模式,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调查研究,在实践中探索规律,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在实践中推进发展。要深刻领会中央的文件精神,认真研究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间的内在关系,了解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具体目标任务和主要着力点,进而真正做到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确保这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范文3
关键词:依法治企 内部控制 内部审计
一、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关系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企业风险管理已成为投资者和经营者高度关注的重大问题。在电力企业体制改革及电力市场化进程中,由于外部环境复杂多变以及经营管理中的主客观原因,电力企业面临着众多不确定的风险因素。为有效应对内外部风险与挑战,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2012年浙江省电力公司全面推进了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全面风险管理,要求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在经营管理各个环节识别影响战略目标实现的潜在风险,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提供合理保障。内部控制是全面风险管理的必要环节,从电力企业经营管理实践看,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既是保障依法从严治企、实现管理提升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两个转变”、推进“三集五大”体系建设、防范经营风险、实现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
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建设,要求在企业经营管理和业务流程中,建立起三道“防线”:第一道防线是各级业务部门;第二道防线是各级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及办公室;第三道防线是各级审计部门。审计部门承担风险管理第三道防线职责,负责对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如何更好地发挥这一风险管理职能,是电力企业审计部门当前不可回避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审计部门参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建设的策略
实施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挑战就是要变事后反馈风险为事中主动控制风险。审计部门要实现从事后监督向过程监督的转变,首先要做好对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风险的识别。
风险因素贯穿于电力企业所有经营管理环节和业务流程,且随经营环境的变化而不断改变。应注意的是,审计部门受有限审计资源的限制,难以独立全面的开展风险管理工作,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建设要求突出关键业务和风险环节。如何充分利用企业风险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成果,以确定企业风险水平和审计工作重点,成为审计部门有效履行职责的前提。
2012年以来国家电网公司加大了依法治企综合检查力度,综合检查由审计部门牵头,工程、财务、人资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骨干共同参与,在国网系统采用“交叉检查”的方式同步展开。依法治企综合检查以现有的管理制度为准绳,重点检查控制活动的遵循性,较全面的揭示了电力企业在重大事项、营销、工程、财务、人力资源、集体企业管理、职务消费等主要管理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重大风险。依法治企综合检查成果的综合性和全面性,为审计部门进一步参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建设提供了较明确的方向和切入点,体现了审计工作“集约化”管理的要求。
但也要注意到,依法治企综合检查以现有的管理制度为准绳,侧重于检查控制活动的遵循性。审计部门参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建设,重点在于揭示风险是否得到适当管理和控制,不仅要关注控制遵循性,更要关注控制的充分性、适宜性和有效性。因此,在充分吸收和利用依法治企综合检查成果的基础上,体现审计诊断在管理导向中的作用。电力企业审计部门有必要进一步开展内部控制审计,通过企业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的分析、测试、评价,从制度和机制层面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并提出审计建议,以揭示进一步促进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完善和提升。
根据上述审计部门参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建设的思路,我们可以构建起审计部门参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建设的“执行、评价、完善、提升”的闭环管理模式。
图示:审计部门参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建设的闭环管理模式
三、开展内部控制审计的主要做法
(一)审计计划阶段
首先,审计人员结合依法治企综合检查成果,确定本次内部控制审计的业务范围。实际操作中,根据依法治企检查评价结果来确定审计范围,应包括:
认定的缺乏控制或控制薄弱的业务环节或业务系统;
特定时间段内未得到有效执行的业务环节和业务系统;
资产风险较大的经济业务活动。
其次,充分吸收和分析依法治企综合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同时根据各部门业务运行情况制作业务风险检查操作表,明确所审业务关键节点及潜在风险点。
第三,根据依法治企综合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建立风险评估指标。内部审计人员依托依法治企综合检查成果,针对关键业务环节内控风险点,评价相关风险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和合理性。具体可设置如下评价指标:
[风险识别率=1-未识别的风险点数量被审计业务环节风险点总数]
[内控措施恰当率=1-已识别,但控制措施无效的风险点数量被审计业务环节风险点总数]
[内控有效执行率=1-未按要求执行定期检查的次数审计期内按规定必须执行定期检查的次数]
[内控完善率=1-上期依法治企检查发现问题未整改数上期依法治企检查发现问题总数]
(二)审计实施阶段
首先,要评估内部控制措施的健全性。通过收集被审计单位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风险控制措施、工作总结、应急预案等资料,区分不同业务范围将资料分发送给各审计小组,对被审计业务的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工作进行检查,确定被审计单位该业务控制措施的覆盖情况,并进一步调整审计人力资源、时间资源,确定重点审计业务。在对内部控制健全性评价时,应关注以下两个方面:
内部控制业务程序是否体现了生产经营管理及项目开发管理控制关键点。如在基建业务审计程序中,应关注电力系统基建工程建设管理流程是否标准规范,是否实行合同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项目法人管理制等重要环节。
所有内部控制业务程序是否依据授权、分工和责权一致的原则制定;是否建立了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负责,按规定标准(定质、定量、定期)处理各项业务;是否明确规定了各部门和岗位间的衔接、协调等。这个阶段可以采用的审计方法一般有审阅法、比较法、分析法等
其次,要关注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合理性。以“业务风险检查操作表”为依据,进一步明确业务流程所涉及的部门及其职责,明确应获取的审计证据,选择适当的审计方法进行审计,重点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合理性。
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检查评价,重点是检查内部控制的执行记录、制约职能分工、操作状况等,这些有助于确定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有效程度。
内部控制合理性的检查评价,重点在于分析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是否符合现行法规、规章的规定;是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制度与制度之间的衔接是否紧密协调,是否存在相互矛盾、相悖的条款,是否存在相互制约的程序;是否对不相容职务进行分离;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及时自行检查并进行修订完善。这个阶段采用的审计方法一般有问卷调查、询问、凭证检查和穿行测试等。
最后,审计人员通过检查若认为控制活动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应进一步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采取了补偿性控制活动,如岗位轮换、不定期盘点、突击检查等,并对相关风险是否得到有效控制做出审计评价。
(三)审计报告阶段
重点在于依据实施阶段的各种测试结果,运用风险评估模型,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总体情况进行评价,具体评价指标如前所述。该阶段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形成的内部控制审计结果,一般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评价报告,二是审计报告。
评价报告是对评价过程定性和定量分析的总结。评价报告应该指出被评价对象各业务模块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状况的薄弱环节或者薄弱关键控制点,并从总体分析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有效程度。
审计报告根据评价类型不同,分为管理建议书和审计意见书。前者主要是对内控评价的结果进行详细深入的分析,指出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及提出改进措施;后者主要是根据后续审计工作的需要和审前评价的结果,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薄弱环节提出整改的意见。
四、内部控制审计的质量控制
内部控制审计,作为内部审计活动的一个全新领域,其工作质量的评价既要符合一般审计程序的要求,又要符合自身审计活动的特点。
(一)审计质量控制评价指标
当前,审计质量评价标准研究较为完善和全面。嘉兴供电公司根据审计程序质量控制要求,采用等级评分法设计了指标体系来确保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质量。该指标体系总分100分,从审计工作记录、审计报告、审计成果运用和审计成果档案四个方面设置相应指标,并根据实践经验确定各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指标的分值。
(二)内部控制审计质量的侧重点
内部控制审计作为一个新的审计领域,其质量控制应有其自身的特点。当前,内部控制审计质量控制缺乏公认的标准,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国网嘉兴供电公司通过总结内部控制审计的实践成果,提出三个方面的质量控制侧重点。
1、加强风险评估预测
风险评估预测可以使审计人员充分掌握潜在事件对企业风险管理的影响程度。在内部控制审计实施之前,审计人员应注意分析并研究其他风险管理成果,寻找各种可能或潜在的风险及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订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并根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随时进行调整。
2、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评价不能仅仅简单地检查和评价各业务操作流程中是否制定了配套制度,审计部门应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制订注重实效的审计方案,采取恰当的措施对各业务操作流程的实际实施效果进行重点的检查和评价,防止内部控制制度虚设或弱化的现象。
3、重视人的因素
在评价企业内部控制活动过程中,要充分重视人的因素。企业的管理者和员工既是内部控制的执行者又是相关业务环节中的受控对象,其工作责任心、能力和风险观念等都将直接影响到内部控制执行的效果。因此应充分考虑到关键节点业务人员工作业绩考核和风险管理认知等方面的内容。
五、内部控制审计的评估与改进
(一)评估方法
内部控制审计相对于其他审计类型而言有着明显的不同,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其工作方法、流程仍有待进一步的评价、开发和完善。
(二)存在的问题
风险评估指标的建立,特别是评价标准存在不足,主要采用定性指标,审计人员在判断上存在较大的主观因素,结果缺乏可比性。
在审计的计划阶段,受到时间和专业能力的限制,对被审计对象的风险识别和评估工作存在不足,难以全面评价风险状况。
在现场审计阶段,审计人员对关键风险点的测试,较难按风险等级进行科学抽样。
对被审计对象各种系统记录进行分析和筛选仍主要依赖审计人员的经验和主观判断,工作强度大,容易出现疏忽。
(三)今后的改进方向
1、拓宽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
在内外部风险因素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依托综合性的依法治企检查和体系化的内部控制制度,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当前,电力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实践中,较为注重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和运营风险等内因驱动的风险,对市场风险、环境风险等外因驱动的风险关注度较低。
2、提升审计高度
目前,很多企业的内部控制审计对企业风险的揭示和评估仅限于局部环节,未能从企业战略的高度开展风险控制。内部控制审计应从企业整体上看待企业所面临的风险,采用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对风险管理程序进行评价,从而为组织提供审计服务,实现为组织增加价值的目的。
3、建设专家型审计团队
创新审计工作组织模式,选聘公司人资、财务、物资、工程、营销、发策等专业管理骨干人员,构建跨专业、跨部门、跨单位的专家型审计团队。专家型审计团队实行项目化管理,有审计项目时,由公司审计部发出审计通知,按“审计方案”从专家型审计团队中抽调人员成立审计组。通过专家型审计团队的建设,打造问题诊断协同监督平台,形成专业全覆盖的风险防范体系,推进依法从严治企深化落地。
参考文献:
[1]刘永英.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的探讨[J].管理观察,2014
[2]曹晓瑞.新时期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问题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4
[3]解传珍.企业内部控制审计风险及其规避措施浅议[J].财经界(学术版), 2014
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范文4
关键词:改革;法治环境;黑龙江省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6)09-0033-02
近年来,黑龙江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着力建设过硬政法队伍,不断提高政法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政治可靠、执法为民、公正司法,扎实推进平安龙江建设和法治龙江建设,为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以完善地方立法为契机。提升黑龙江省法治环境建设效能
地方立法是针对特定区域、特定情况制定的立法,所以必然直接影响着其立法区域内的经济、文化、甚至是民主政治的发展状况,同时也与该区域内的绝大多数公民的权利、义务休戚相关,因此,对地方立法必须加以完善,以期最大限度地实现立法目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和保障市场、区域经济一体化内在要求,构建一个规则统一、透明,无体制和无法律、法规、政策冲突的良好区域法治环境。我国是统一的单一制国家,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地方省会城市和较大城市以及自治州、自治县的民族地方立法主体也有权根据本行政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地方立法在发挥地方积极性,解决本行政区范围内的改革发展和各项社会事务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否认,各地方政府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在制定地方法规、政府规章、政策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冲突;在招商引资、出口创汇、土地审批、税收、人才引进等方面竞相制定优惠政策,对外来企业投资、产品市场准入、收费、银行信贷、市场管理等方面设置壁垒,采取歧视性政策,搞地方保护主义等。由于区域内部的各地方政府受“诸侯经济”的影响,缺乏大市场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意识,各地方政府间又缺乏协作意识与机制,经济发展缺乏统一规划,人为地造成各行政区之间资源、财力、人才的严重浪费,各种生产要素难以流动,资源的优化配置存在障碍。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统一市场和区域经济的形成与协调发展。因此,在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进程中,各地政府就必须提高协作意识,在自愿、平等和有利于各方发展的基础上加强协作,通过建立区域立法协调机制来制定共同的市场规则、整合区域法治环境,消除各种体制和地区壁垒,有效实现区域内部的协调化和一体化,形成良好的法治大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形成本区域的比较优势,参与国内外的市场竞争。
要加大相关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清理工作力度,及时提出废止、修改有关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的建议,首先应当站在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高度,突出管理与服务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原则,合理设定政府的权力和责任,注重规范政府权力,明确政府责任,强化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其次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尤其是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有重大影响的立法项目,要召开座谈会或者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科学设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使立法充分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第三,立法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研,切实摸透立法所规范领域的真实情况,力求准确把握事物的内在规律和发展趋势,弄清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找准立法需要规范的重点,有针对性地拟定相关制度和措施,增强立法解决实际问题的针对性。
二、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先导。优化法治环境管理格局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发展和完善。一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抓好改革。准确把握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精神,从实际出发,有方向、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二要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抓好改革。以实施发展战略为切入点,加大司法改革创新力度,努力破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障碍。三要着眼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抓好改革。加强保障人权的司法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立案和执行工作体制,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真正做到改革为了群众。四要调动各方力量抓好改革。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各级政法机关要有效解决影响和制约政法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强大合力。
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范文5
关键词:城市开发建设企业;城市管理;依法治企
一、依法治企的内涵
(一)依法治企的重要性
法律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社会的和谐发展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而企业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我们城市建设企业由于其特有的属性,更是和法律的规定息息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我们企业的发展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法律规范企业的生产发展,而企业的成长和发展也离不开法律制度的环境。在这个环境下,依法治企已经成为政府职能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用来管理企业的基本政策。此外,积极的开展依法治企也是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方针。无论是企业的内部管理还是外部交流,依法治企都能在这些活动中发挥重要的作用。随着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们城市建设企业的工作量越来越大,我们城市建设企业在城市化建设中起到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但是随之迎来的是市场内越来越激烈的竞争,如何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就成为了首要问题。这要求我们要加强依法治企,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所处的时代背景,及时调整企业管理的经营方略和管理理念。将企业的管理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结合,使经营活动变得更加规范和有序,从而取得最大的合法利益。确立依法治企的主导思想和治理方略,保障城市建设企业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更加快速的发展,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在城市建设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二)依法治企的定位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家政策的转变,使得依法治企在企业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因此我们要对依法治企这项政策的内容和定位等进行研究,全方位多角度的对其进行了解和研究,从而了解依法治企的内涵,更好的发挥出它的作用。
在企业的依法治企工作中,经常会因为主体和对象的不同,对依法治企的理解也不同。从法律关系上来说,国家机关以企业为对象进行管理。最直观的就是税务管理部门依据税务法对企业进行管理,对偷税漏税现象进行处罚等措施。同理,城建,工商,环保等政府部门也和税务部门一样,是依法治企的责任主体,履行的是法定职责,依法行政,运用法律管理企业,确保企业的生产经营能依法有序的进行。这种情况是可以从外部进行依法管理,并也能够规范企业的行为,还可以管理与企业相关的各项活动,从而监督企业生产经营的合法性,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一方面企业的经营者根据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对企业的各个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如对优秀的部门进行奖励,对于违反了企业规章制度的部门进行处罚等等,企业经营者对企业的重大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也属于依法治企的范畴。所以依法治企一方面是以各个管理企业的政府职能部门为主体,在企业内部,针对生产经营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和修订等问题进行管理的企业经营者为企业内部依法治企的主体。
(三)依法治企的含义
依法治企简单来说,就是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来对企业进行管理,就字面意思上来说很简单明了,但还是容易对依法治企的理解出现偏差。主要表现在依法治企理解成以法治企,一字之差就容易对其的理解出现极大的偏差。‘依’是依据和根据法律来进行管理,而‘以’则是完全用法律和制度来管理企业,前者有较大的主观能动性,能适应企业各个阶段发展的变化,后者则不然。我们在进行依法治企的时候不能单纯的将法律作为工具和手段来进行企业治理,而是要把法律法规作为企业管理的依据。对企业的依法治理,主要体现在对当前用来规范企业行为的各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使用,从而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管理和监督,在此期间,法律具有惩戒和预防违法行为的功能。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法律法规还可以在思想上指引和教育企业的各项生产活动。在实行法律惩戒功能的同时,还要注重其他的功能,不能出现以罚代管的现象,注重评价、指导以及加强思想教育的功能的使用,这才是依法治企的精髓。
二、城市建设企业的企业文化
(一)企业文化的特点
文化是一种广泛的社会意识,在城市建设企业中,企业文化和企业经济一直是处于一种互动的状态中。企业文化是经济发展的环境要素,企业文化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城市建设企业的企业文化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经济的发展,企业文化积极向上可以推进企业经济的发展,反之则会阻碍企业经济的发展,利用文化来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管理,则可以充分调动企业各部门,各员工的生产积极性。企业文化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只要有企业就有企业文化现象,就存在企业文化,它可以极大的推动企业经济的发展,同时,城市建设企业是城市建设工作的主体,所以,优秀的企业文化可以推进城市建设更好更快的发展。
(二)企业文化的内容
企业文化是企业在发展中出现的一种特有的管理方式,它要求重视人,以人为中心,是一种以人为本的企业管理方式,它主要强调把企业建设成一种人人都有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的团体。企业文化也可以体现出一个企业的核心价值观,这也是企业的基本概念和信仰,比如说,我们城市建设企业的主要职能就是开发建设城市项目,促进城市建设的进程,所以我们的企业文化就是加快城市建设,围绕这一文化主题可以指导企业员工的思想和处世哲学,提高生产积极性,促进企业兴旺发达。此外,企业文化还是企业全体意识的载体,代表了企业全体员工的思想意识形态。企业文化也是衡量企业是否优秀,能否适应市场竞争环境的一个标准。
三、推动企业文化在依法治企思想政治工作中中发挥作用
(一)转变文化发展方向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思想意识形态的集中表现。要想加强我们城市建设企业的依法治企的工作,就必须转变思想,转变我们企业文化的发展方向,在企业文化中加入依法治企的内容。当前企业对依法治企不够重视,没有把依法治企上升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的战略高度,我们企业应该在这方面加强对企业文化的建设,加强文化宣传与法制宣传,使依法治企贯穿企业的各项生产活动,贯穿企业的各个部门和各个层次,从思想层面上加强对依法治企思想的重视程度。
(二)积极深化改革,依法规范经营管理
企业文化在每个阶段都不相同,需要根据时代的特点加入一些新的内容。当前的形势要求我们企业加强依法治企,所以我们的企业文化就应当加入法制的内容,通过宣传新的企业文化,依法规范经营管理。企业的规章制度就是企业的法,依法治企也要求重视企业内的规章制度,按照企业管理的时机需要和具体情况建立起完善的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做到企业内的生产和经营活动都能有法可依。同时要求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不能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违背,也不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产生矛盾和冲突,通过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增加新的企业文化内容,以一种比较缓和的方式推动依法治企的工作建设。
四、总结
企业的文化是一种以人为本的管理方式,管理特点是比较缓和,能深入人心,而依法治企则是一种比较有效的企业管理方式。我们城市建设企业在城市管理和城市规划中起到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这需要对企业加强监督和管理,以确保企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坚持依法治企是加强城市建设企业管理水平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在此期间,加强城市建设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在企业文化中增加新的内容,让企业文化潜移默化的转变员工对依法治企思想政治工作中的观念,使依法治企观念深入人心,从而促进企业高效的可持续发展,加快城市建设的进程。
参考文献:
[1]埃德加・H・沙因.企业文化生存指南[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2]约翰・科特等.企业文化与经营业绩[M].华夏出版社,1997;
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范文6
(一)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发挥充分。制定印发了《关于成立县执行工作部门协作联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依法防控病毒感染肺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方案》、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要点,转发了《市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报告》,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布。6月16日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县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了全县第二批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县法治建设暨“七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向依法治市办上报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情况汇报、依法治国办对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反馈问题县整改报告和法治建设调研报告。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以民法典为内容对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专题辅导讲座。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制作了《疫情防控攻坚、方言神曲》微视频,得到上级部门认可,被省委依法治省办采用并报送至中央依法治国办。
(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3次。协助县编办对拟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和县档案馆、社保中心等21个涉改参公事业单位重新认定进行法制审核。对县机要和保密局、档案局、交警大队、派出所、消防救援大队等16个部门和单位的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审查。制定下发《县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对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公布第一批13个单位46项、第二批10个单位38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裁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行政裁决有关事项的通知》,各部门对照省上公布的行政裁决清单,及时梳理行政裁决事项。完善政府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机制,审核《关于全面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7份、通告6份、协议3份。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水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拟定的《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城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等11份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组织各部门全面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评查范围、标准、方式、步骤及时限要求,对案卷评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疫情期间,《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就疫情防控期间我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关事项进行了要求,并将联系电话、邮寄地址进行了公布。开展行政复议调研,下发《关于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截止目前,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份。对各部门、单位2019年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统计,并督促在行政执法公示系统公布2019年度数据及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制定《县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县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等4个办法,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制度规范,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学习推进会议,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进一步安排部署。公告,明确行政执法监督投诉受理范围、不予受理情形,并对全县投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进行了公布,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6月12日圆满完成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项目评审。
(三)“七五”普法扎实开展。以“法律八进”为主渠道,广泛开展各类普法学习宣传活动。印发了《关于在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县“七五”普法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开展普法赶集活动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开展普法星期五活动的通知》,开展了覆盖8个乡镇、65个部门单位的全县法治建设暨“七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工作,拍摄“七五”普法专题片一部。6月16日成功迎接了全市“七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发挥“司法”公众平台作用等形式,充分利用“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国家安全教育日”“进村入户走访帮扶”“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广泛开展了宪法、疫情防控、宗教事务条例以及行政执法、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参加了6月5日全县举行的环保集中宣传活动,印发《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单行本5000册。至目前,共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0余次,设立法律咨询点70多个,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0多人(次),印发疫情防控宣传资料20000余份,其他各类宣传资料7000余份,在“司法”微信公众平台各类信息、资讯240余篇,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育才中学新建法治文化走廊1处,设立了法治文化奇石9块、法治宣传牌和法治展板23块。
(四)人民调解工作有序开展。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紧盯“四个突出”,积极化解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农业农村、复工复产等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中存在的矛盾纠纷。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开展法治扶贫专项行动,深入贫困村、贫困户摸排矛盾纠纷。按照“普法+调解”的模式,积极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截止目前,共受理矛盾纠纷562件,成功调处544件,调解成功率96.8%。
(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基层社会治理“三中心一网格”建设实施意见》,制定下发了《县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整合资源,升级改造建成了集公共法律服务、乡镇便民服务事项为一体的综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便民服务中心,实现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办理“所有事”的目标。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下大力气解决了清泉、陈户、大马营司法所的办公用房问题,为司法所改善了办公环境,统一了标识和内部设置,司法所规范化标准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积极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截止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8件,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接待来访来电法律咨询310人次,提供法律意见210余条。
(六)特殊人群管控得力。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监管中心职能,及时督促各司法所落实“双八任务”,提升了对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治和帮扶成效。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电子监管,实现了在册列管90名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1名社区矫正对象“手机+腕带定位”,1名精神病患者社区矫正对象未进行电子监管。利用“法律八进”等载体,大力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工作,发放《社区矫正法》宣传彩页1000份。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社区矫正法》10场次,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全覆盖。今年以来,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8名,解除社区矫正对象35人,撤销缓刑1人。严格落实“七回访”制度,多方面多渠道了解刑满释放人员动向,实现了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摸排全覆盖,真正做到了情况明、底数清。2020年以来,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74人。
(七)基层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监管得力。规范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律师依法依规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落实《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五项制度》。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服务活动,组织企业律师服务团为民营企业开展了一次免费全面法治体检,举办法治讲座1场/次,提供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8条,为企业职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61人/次,办理案件2件。深入县矿山企业、工业企业、农牧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快递企业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和体检档案,并帮助用工企业修改、完善劳动合同10余份。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在全县117个村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了126个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推送消息200余条。2020年以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案件585件,解答法律咨询860人次。
(八)公证社会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公证社会服务能力,及时公布《关于县公证处暂时停止现场业务办理的通告》,引导群众通过电话、微信、QQ等“不见面”方式咨询、预约公证业务,确定专人负责解答咨询,及时开通公证云在线申办系统,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申请办理公证。开通公证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对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事项以及医务人员、防疫人员、军人、武警官兵、企业等的紧急需求,为其优先办理。助力脱贫攻坚,办理精准扶贫合同公证,为小微企业及时申请精准扶贫贷款提供便利。强力推进赋强公证办理,与人民法院、各商业银行多次召开联席会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减轻法院受案压力。为破解银行催收难题,为农业银行甘州支行和民乐县支行办理了送达公证。截止目前,已办理公证案件423件,办理公证事项涉及金额1.2亿元,解答法律咨询1500人次,为经济困难群众减免办理公证33件,电话预约服务284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四是法律服务规范化服务水平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