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财务自查自纠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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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财务自查自纠报告

国企财务自查自纠报告范文1

一、加强领导,提高行风建设水平

我局的政风行风建设自始至终都得到了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不断从组织上、思想上、工作上加强对政风行风建设的领导,使我局的政风行风建设年年都有新进步。

1、组织健全。为加强对机关效能和政风行风建设的领导,我局始终都有一个政风行风及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均为局党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监察室),明确规定: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领导分别为本单位政风行风及效能建设第一责任人,并指定本单位负责综合工作的干部为政风行风及效能建设联络员;我们每年年初都组织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领导分别与分管的局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都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责任书的内容之一,强化责任意识。我们还常年聘请10名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离退休老干部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和机关效能监督员,并明确其职责。各区财政局也都是局长亲自负责抓政风行风建设,并分工一名副职具体负责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指定一名财政干部负责政风行风建设具体业务工作并担任政风行风及效能建设联络员,还聘请各区财政局自己的行评代表,由此建立起一个由上至下、由内到外、责任到人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网络。去年,海沧区财政局根据区划调整后机构变化、人员调整的情况,及时调整、充实行风评议代表,使所聘请的行风评议代表更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2、思想重视。我们始终坚持把行风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常议常抓。去年6月3日,我局召开局务会研究讨论《市财政局政风行风及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会议对行风建设明确提出了“要讲求实效、要有针对性、要有群众意识、要解决老大难问题、要市区联动”的要求。我们不仅专题召开行风建设工作会部署工作、分析形势、研究整改措施;还在每年的各种会议上,结合部署财政业务工作对行风建设提出要求,真正做到:把行风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讲评、一起落实。思明区财政局在去年政风行风建设动员会上,还请了区政府、区人大领导出席,区长结合当前的经济形式和财政收支状况亲自作动员,为政风行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工作有力。我们无论是开展市对区财政的综合考评,对局机关处室、局属事业单位的年度绩效考评,还是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都把行风建设作为考评的重要内容。我们主要从制定计划、发现和整改问题、“窗口”单位便民服务、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务公开等方面进行考评。同时对于有群众反映强烈或有投诉服务态度不好、质量不高的,对市、区两级行评代表指出存在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将加重扣分;而对行风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整个项目不得分,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通过这些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充分调动财政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形成齐心协力抓行风建设的良好局面。去年,翔安区财政局提出从六个方面入手建设素质型、效能型、服务型财政机关,即:打造团队精神,增强财政凝聚力;树立公仆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健全制度,提高办事效率;提倡高尚品德,加强廉政建设;规范财政管理,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协调沟通,创建和谐财政。从而在社会上、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财政的良好形象。

二、围绕中心,开展政风行风建设

去年是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宏观调控政策从年初的“双防”到年中的“一保一控”,再到现在的“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财政政策也从“稳健”转为“积极”;期间还遇到了抗震救灾等突发性事件,财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局的政风行风建设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1、抓考评,提高工作质量。我们在抓好财政机关内部人员绩效考评的基础上,去年又健全和完善了《局机关内部处室绩效考评管理暂行办法》和《局属事业单位绩效考评管理暂行办法》,对局机关内部处室、局属事业单位每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提高整个财政部门的履职力和执行力。为加强对区财政的指导,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我们制定出台了《市对区财政综合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从地方财政的可持续发展、财政重大改革进程、财政管理规范化等方面分29个考核指标进行考评,并将考核结果在全市财政系统进行通报,推动财政各项工作落实。为加强对财政专项支出的绩效管理,我们还制定出台了《市市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绩效考评实施细则》,将19类专项资金列入考-

评范围,通过考评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我们把绩效管理看作是财政工作的永恒主题,通过制定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建立绩效管理制度、科学设定考评指标、严肃认真组织考评,客观评价财政工作绩效。去年,我们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财政部门职责,以市委、市政府分解任务和我局年度工作计划为重点,设置了能够体现财政部门职能、反映我局当年工作绩效的15项关键业绩评估指标,再根据这15项指标共计设置了58项二级指标。各项指标都做到:有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进度、预期效果、具体措施和要求。坚持每月有对照检查、每季度有自查自评、每半年有绩效分析。形成了评估实施统一组织、评估内容上下衔接、评估重点有所区分、评估方法综合利用、评估结果奖惩并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绩效管理机制。通过开展各个层次、各种形式的考评,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2、抓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中,注重发挥财政优势、突出财政特色,努力提高财政工作效率。去年5月16日,我们举办了以“助力发展,服务民生”为主题的“公共财政服务日”活动,通过现场为广大市民提供社会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险、再就业等一系列财政民生政策的咨询服务,分发财政政策宣传材料,向群众传播市委、市政府的民生财政理念,让群众更直接地了解财政政策及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为群众提供享受便捷服务的平台。我们除了落实过去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过去好的传统做法以外,还注意围绕中心、开拓创新。非税收入管理中心投入人力、物力研发“交通管理部门罚款收缴管理信息平台”,既方便群众办事,又实现了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情况的实时有效监管;在我市红十字会接受群众为地震灾区捐款工作中,他们专门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以赴地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赢得了服务对象的高度评价。财政审核中心面对抗震救灾财政投入资金量大、情况紧急的实际,主动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既满足了抗震救灾的实际需要,又确保了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今年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密集出台,特别是下半年保增长、扩内需的政策调整力度大,随之而带来的财政业务工作十分繁忙,各业务处室经常加班加点,广大财政干部都毫无怨言。

3、抓培训,提高工作能力。为使财政干部职工及时、准确掌握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增强财政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提高为民服务、开展财政工作的能力,我们十分注重财政干部的教育培训。去年11月,我们结合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邀请了中央党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财政部的专家进行学术演讲,就当前国际金融海啸的背景下,中国宏观经济局势走向及国家4万亿元扩大内需的财政资金如何使用等问题向与会的企业家、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和市民指点迷津。在开展“公共财政服务日”活动中,我们还聘请了知名专家学者以企业资本运作中的财务误区、中国企业如何筹备上市、企业如何抓住台湾大选后两岸经济交流的先机等为主要内容进行专题讲座。通过举办教育培训,既服务了社会、服务群众,又教育财政系统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形势、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在财政业务工作中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提高了财政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三、严格监督,促进惠民政策落实

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民生,近几年,党和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这些惠民政策落实得如何,群众最为关注。我们在开展政风行风建设中,就紧紧抓住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严格监督,促进惠民政策落实。

1、强化业务监督。去年,我们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采取上下联动、横向联合的方式开展了对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分5个督查小组主要是对种粮农资综合直补及良种补贴、农机“购机补贴”、农村沼气、测土配方、水利设施建设、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农村低保资金等进行检查,涉及各项资金近3亿元,通过听取被检查部门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汇报,实地查阅相关资料及帐册,对所检查单位的惠民资金的拨付情况逐项进行核实,全面掌握惠民资金的种类、数额和发放标准以及使用情况。检查发现我市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比较好,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省督查组的充分肯定。此外,我们还开展了对社会保险资金监管问题的调研,通过调研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寻求对策、强化监管。

2、强化媒体监督。为使惠民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我们还借助《日报》监督在线栏目,对我局领导接听行评专线的情况进行特别报道,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去年11月7日,我局分管农业、社会保障的庄志杰副局长率相关处室负责人,就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接听行评专线电话,许多市民群众针对能繁母猪补贴、取消农村初中小学寄宿生住宿费、低保申请等进行政策咨询、反映相关情况,负责接听行评专线的处室领导一一进行解答,对有些问题当场要求区财政局调查处理,对有些不能当场解决的问题先向群众表明整改期限,过后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立即整改。11月10日的《日报》监督在线栏目进行了全面报道,既为新闻媒体监督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主动提供便利,又让市民群众吃了一颗“定心丸”。集美区财政局还十分重视财政惠民政策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党和政府的财政惠民政策,使惠民政策得到切实贯彻执行,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

3、及时处理群众投诉,接受群众监督。11月14日,我们接到群众投诉电话,反映同安区汀溪镇造水村种粮直补已发放到村干部手中,但还没有及时发给群众。对此,我们非常重视,立即协调同安区纠风办、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就此事进行调查了解,并邀请市行评代表参与调查处理。经查:原来是3个村民小组的组长为了本村的公益性建设,而将上级拨付的46958元种粮补贴代为保管,准备垫付本村公益性建设工程的前期费用,之后再多还少补,而未能将种粮补贴及时发到群众手中。调查组了解情况后严肃指出:“种粮补贴”是“惠民惠农政策”的一项具体措施,必须及时足额发放,不能用作其他用途。要求该村立即整改,并要求同安区举一反三,对种粮补贴发放问题进行层层督查,重申相关规定和要求,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四、突出重点,周密组织行风评议

我们在开展政风行风建设中,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各项工作、各个环节的重点,周密组织、狠抓落实,通过抓重点,带动政风行风建设、包括行风评议工作上水平。

1、计划部署突出重点工作。我们在制定机关效能及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时,就确定了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是:要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对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紧抓不放,着重抓好会计资格考试及办证、公车定点维修、财政审核、政府采购的科学规范管理和“小金库”治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推动工作上新台阶;各单位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就是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重中之重,要始终如一的坚持高标准,严格兑现服务承诺,充分发挥“窗口”的示范、带动作用。确立这些工作重点,是在认真总结过去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省、市政风行风建设指示精神提出来的,符合我市财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实际,事实证明:抓住了工作重点,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就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行风评议突出重点内容。在开展的民主评议行风中,我们确定了5项评议内容:领导班子是否重视;是否依法履行职能;是否讲求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是否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是否认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否清正廉洁等。行风评议有了重点内容,也就有了评议方向,就不至于图形式、走过场。湖里区财政局把基层的行风建设作为行风评议的重点突出出来,他们专门召开街道财经办政风行风工作部署会,及时学习传达市、区行评会议精神,指导街道办开展工作;他们还针对街道财经办存在的活动形式单一、工作被动等问题,引导街道财经办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涵,明确时间和任务要求,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区、街两级财政系统政风行风工作步调一致,齐头并进。

3、查找问题突出重点环节。为做好民主评议、查找问题阶段的工作,6月26日,我们组织召开全市财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邀请市纠风办领导进行政风行风建设理论授课;市行评代表和局领导分别通报了全市财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对主要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对下一步政风行风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在查找问题阶段开始后,为便于我市财政系统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我们统一明确了自查自纠内容。一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和跨越式发展的重大决策、任务分解、惠民利民政策以及局党组决定的执行情况;二是行风、效能建设九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三是依法办事的情况;四是工作作风情况;五是政务公开和网上审批工作的落实情况;六是廉洁从政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各单位都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自查自纠报告,使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从一开始就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同安区财政局和中华会计函校针对当前农村财会人员素质不高、村级财政管理不够规范的实际,主动作为、积极作为,他们立足自我联合举办农村财会人员教育培训班,对各行政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以及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乡镇企业和村办企业从事会计核算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农村财会人员开展村级财务工作的能力,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五、认真整改,确保行风建设实效

我们通过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查找政风行风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向全市财政系统各单位发放了14份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重点跟踪指导,使行风建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1、关于“会计资格考试及办证”。会计处和市会计学会经过研究、开发了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以实现会计从业资格网上审批及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方便会计人员办事,提高办事效率;去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开始后,我们利用各种媒体对网上报名的方法和注意事项进行广泛宣传,由于该系统刚开发出来,担心有的报考对象不了解,有的不会上网或不具备上网条件,在开办网上报名的同时,我们还设立了人工报名点,方便群众,受到群众好评。

2、关于“公车定点维修”。自从实行公车定点维修制度后,针对有的单位反映定点维修企业管理不严、个别维修项目价格不合理等问题,我们从健全规章制度入手,着力进行整改;制定了《市政府采购车辆定点维修企业管理制度》,从维修经营、维修质量、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加以规范维修企业行为,并定期检查、考核,奖优罚劣。使定点维修费用逐年递减,每辆公务车辆年平均维修费用5157元,下降为每辆公务车辆年维修费用4643元,年节约财政资金700多万元。

3、关于“财政审核”。财政审核中心通过强化公仆观念和服务意识,在服务中抓管理,在管理中求效益,变被动收审为主动催报,变关门审核为上门服务,为项目建设管理出谋献策。突出抓好重点项目服务,对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跟踪监管,责任到人、服务到位,认真履行承诺时限。进一步规范财政审核工作,对一些约定俗成的作法,经过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按照上级要求,形成了“关于规范审核口径的若干意见”。积极保障四川地震灾区援建工作,在第一时间派出业务骨干前往灾区一线开展工作,确保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去年共完成工程预(控制价)、决算项目5729个,审核工作量达274.32亿元,核减35.95亿元,核减率达13.11%。超额完成全年计划200亿元审核工作量。

4、关于“政府采购”。针对群众反映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注意下大力气进行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起草制定了《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市政府采购机构执业备案暂行办法》和《市政府采购机构执业人员培训考试暂行办法》等一批规章制度;二是拟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大宗货物政府采购工作,充分发挥规模采购效益,降低采购成本。我市第二轮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实行淡、旺季两种价格,《政府采购信息报》12月5日专门进行了报道;三是健全通用办公设备协议供货采购模式,提高协议供货效率;四是加强供应商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加强各区采购办工作人员及采购机构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规范采购机构的行为;六是开展全市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去年,我市政府采购共完成预算31.04亿元,实际采购金额25.95亿元,节约财政资金5.1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6.42%。

六、建章立制,规范财政权力运行

为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形成长效机制,我们坚持纠、评、建并举,以解决问题为主线,通过选准突破口、建章立制,规范财政权力运行。

1、以提高财政工作效率为突破口,规范财政行政审批权。为提高财政工作效率,我们对所有财政审批权限进行认真梳理,并按照“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便民利民”的原则,优化各项业务流程,努力精简办事环节,规范、简化办事程序,还对每项审批的工作流程、每个环节的办理时限、所需要的各种资料在财政网站上公开。去年,我们还积极稳妥地推进网上审批工作,对经过梳理后保留的19个审批项目,全部纳入《市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现网上审批,目前所有审批业务全部按规定程序审批、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我们还在《日报·监督在线》栏目中向社会公众做出了“五个实行”的服务承诺,将实行财政政务公开的内容、实行一次性告知的方法、实行限时办结的具体时限、实行严格管理的态度、实行有错必究的承诺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2、以缩小自由裁量空间为突破口,规范财政行政处罚权。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行政处罚行为,确保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规范、合理行使,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扩大试点范围工作方案》,制定了《市财政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方案》。成立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相关责任处室和工作人员。按照“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建立和实施规范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标准和制度,将10个负有执法责任的业务处室和事业单位对违反《政府采购法》等7部法律法规的120种违法行为进行梳理,分别按轻微、一般、严重、特别严重四类违法程度明确违法情节和处罚标准,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防止权力滥用。

国企财务自查自纠报告范文2

一、关于解决办税厅服务半径过长的问题

为解决此问题,我局在农村分局设立业务代办点,主要负责辖区内纳税人新办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个体户的停业、复业、注销管理,一般纳税人认定,专用发票增量、增额,减免税审批,税前扣除等业务。各分局指派一名内勤人员负责受理辖区内纳税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代替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上述相关业务,并负责将办理结果转交给纳税人。在整个文书流转过程中,分局内勤人员与纳税人之间通过《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进行交接,以明确责任。各分局内勤人员名单见后。

二、关于解决征期内办税服务厅排队拥挤的问题

为解决此问题,在申报期限内,我局运用分段分时报税办法,鼓励纳税人分段分时报税,缩短排队时间。根据纳税人经营规模、结帐期限、信用等级、行业类型、区域分布等特点,同时根据办税厅的承受能力,进行科学分类。具体是:1-3号,安排小型一般纳税人报税;4-6号,安排中型一般纳税人报税;7-9号,安排大型一般纳税人(含重点税源企业)报税。每一时段安排的纳税人户数明细到管理分局,再由各管理分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具体纳税户。通过引导各类纳税人分别不同时段办理申报纳税,均衡办税时间,错开高峰,避免拥挤,缓解办税服务厅的压力,体现纳税服务的要求。

三、关于解决纳税人部分办税资料烦琐的问题

我局为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减轻纳税人负担,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需要向国税机关提报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税务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实行一次性提报制度。即纳税人只需在办理或变更税务登记时提报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用于审验,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由经办人在复印件注明“经审验与原件相符”并签字后,录入综合征管软件。以后纳税人再办理其他涉税事项时,只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原件,经与综合征管软件存储的纳税人电子信息查验无误后,即可退回纳税人,不再要求纳税人提供有关复印件。如纳税人证件内容发生变化的,则要求其及时申请办理变更。

我局结合实际,对纳税人各类报表资料进行了一次梳理,对于重复提报或内容雷同或相近的报表资料,予以整合。

1、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受理资料由原来的12个减少到7个。只保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表》、财务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银行结算账户证明复印件、企业财务核算办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分支机构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需同时提供总机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销售合同或书面意向。

2、发票限量的申请审批所需要提供的资料,由变动前的4个减少到2个。保留《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限购数量申请表》(一份),对偶然大宗业务申请临时提高最高开票限量的,还需提供有关的货物购销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发票限额的申请审批所需要提供的资料由原来的8个减少到4个。保留《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登记表》、专用发票管理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对偶然大宗业务还须提供相应的购销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对实行电子申报的纳税人,采取年终一次向办税厅报送纸制财务报表和申报资料的办法,具体时限为次年1月底前。

四、关于解决发票购验环节效率低的问题

我局将绩效系统提供的三个月未验旧信息,作为基层征收管理单位提供加强发票管理和税源监控的警示,税收管理人员要对三个月未验旧的企业进行重点核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对购买两本以上发票而三个月未验旧购新的企业,税务人员到企业核查后需要重新核定票种,按每月用量核定。

二是对开发票少而销售量大需要调整定额的及时调整。

三是每月填写一份《普通发票三个月未验旧企业调查情况表》,写明每户企业超过三月未购新验旧的原因和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的结果,此表每月交分局内勤人员,由票证管理部门审查。

四是简化领购普通发票的程序。纳税人领购发票时,直接到办税服务厅领购发票,并报送《发票验旧汇总清单》,办税服务厅每周一将《发票验旧汇总清单》转交到管理分局,税收管理员自接到《发票验旧汇总清单》之日起90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到企业进行核查并形成调查底稿,核查面不低于50%,在此基础上,票证管理部门进行抽查。

五、关于强化“第一受理”岗位责任,加强申请审批流程监督的问题

我局严格执行市局关于优化涉税审批业务工作流程的相关规定,所有的纳税人涉税申请事项及相关资料统一由办税服务厅的综合办税岗或专门的文书受理岗受理,并向纳税人出具标明具体办结和领取办理结果时间的《业务受理回执》,然后按照业务类型转分局税源监控岗调查,以及转办税服务厅审查核批岗审批,审批结果必须转回受理纳税人资料的综合办税岗或专门的文书受理岗并在承诺的期限内送达纳税人。在整个工作流程中综合办税岗或专门的文书受理岗既是向纳税人办理时限的具体承诺者,又是对税源监控岗和审查核批岗工作完成时限的监督者。为切实发挥好办税服务厅综合办税岗或文书受理岗在整个业务流转工作中的监督性作用,按照如下要求执行:

1、办税服务厅受理岗在受理审批事项时,将资料转税源监控岗时,由各分局内勤在每天下午下班前20分钟统一到办税厅接收;办税服务厅受理岗建立涉税审批事项时效监督台帐,负责督促各环节按规定时限交回文书,并负责对办理时限的考核;

2、各分局的内勤人员接收资料后转送具体的税源监控岗人员,并通过《分局受理涉税审批事项时效台帐》(见附件)进行收发登记,负责督促税收管理员按时完成调查事宜;

3、税源监控岗调查落实后将所有资料交回分局内勤转办税服务厅审查核批岗,任何人不得私自传递或叫纳税人传递;

4、审查核批岗按照审批时限完成审批工作后,将批复交回办税服务厅受理岗,由受理岗通知纳税人领取批复,审查核批岗负责将案卷整理归档;

5、各岗位在制作相应文书后,应同时在办税服务平台或税收管理员平台走完规定的流程;

6、要广泛向纳税人公布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方式,如收到纳税人未按承诺时限办结申请事项或故意刁难纳税人的举报时,要在调查落实的基础上,严肃追究相关岗位人员,以及综合办税岗或文书受理岗监督不力的责任。

六、关于建立查前疑点提醒工作制度,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有情服务的关系问题

为了做到公平执法,尤其是善意执法,我局积极建立健全查前疑点提醒工作制度。首先成立了区局疑点数据调查落实领导小组,负责对省、市局下发的疑点数据进行二次筛选,确定具体的落实方法,制作疑点调查评估模版,并将二次筛选的数据、落实方法、评估模版下发给各落实单位,指导和解决落实单位疑点数据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汇总疑点数据落实结果,形成疑点数据落实报告。其次,税收管理员在日常监控中发现纳税人的纳税疑点需要进行纳税评估、日常检查,以及稽查局将对纳税人实施检查时(举报或特殊情况除外),先给纳税人制作“税务检查疑点提示”文书,将分析出纳税人存在纳税疑点问题描述清楚,组织纳税人自查自纠,并将附有相关问题的处理结果等资料反馈给管理分局。纳税评估、检查人员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复查,凡是认为纳税人对疑点提示的方面已经查透并对查出问题做了调帐处理的,检查人员不再重复评估、检查,只就未自查的方面进行评估、检查。

七、关于严格执行制度,切实解决重复检查的问题

按照市局要求,我局进一步明确稽查、主管国税机关日常监控评估以及国际处税务审计工作的职责范围,坚持“一家查账,多家认账”的原则,建立稽查、审计、评估三位一体的协调机制。管理分局对往年的账簿一律不得调取,管理中只对当年发现的问题深入企业调研分析。调取往年账簿仅限于区局稽查局。管理分局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日常监控、纳税评估、注销清算工作中发现纳税人有偷税或涉嫌偷税行为时移交稽查局进行检查。除由市局稽查局直接检查外的其他纳税户,以及经市局授权户,由区局稽查局检查。对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年纳税500万元以下的企业,除由市局国际处查处的外,其余由管理分局实行纳税评估。

八、关于做好延伸服务,建立办税厅内流动导税制度的问题

我局办税服务厅设立专门的办税引导员,组织厅内业务素质高的干部轮流值班(名单见后)。办税引导员负责在办税服务厅内引导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向纳税人发放各类办税需要填报的文书资料,在办税服务厅内摆放各类文书资料填写样本,并指导纳税人准确完成填报工作;随时解答纳税人的税收业务疑难问题,维护好办税服务厅的工作秩序,并给纳税人提供热情的咨询;听取和及时向本单位领导反馈纳税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导税名单:

九、关于建立“AB”岗工作制度,解决纳税人多次跑腿的问题

我局各管理分局、各业务科室以及办税服务厅,在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完善工作职责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设定两个相近岗位的人员之间互为AB岗。两个人同时兼有两个岗位的职责,在接待纳税人办理或咨询涉税事宜时,A岗不在时,B岗担负A岗的全部责任,有效避免因办税人员不在让企业多跑腿的现象发生。比如在办税厅:

十、关于发挥短信平台的服务作用,时刻保持征纳信息畅通的问题

我局将根据市局要求,积极应用短信平台,开展申报纳税提醒、政策公告、办税通知等业务,对纳税人实行全程化、跟踪式、个性化的纳税服务,降低纳税人因相关信息不畅而造成的不便和时间、经费等方面的浪费。

十一、关于全面落实好办税公开工作制度的问题

我局启用了触摸屏作为公开载体,并结合实际对办税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进行细化完善,规范公开程序和公开时限。公开的内容包括: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纳税服务、办税程序、征收管理、税务检查、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和非税务行政许可项目、税务行政收费项目、税务行政处罚、举报投诉监督、税务机构和职责、税收法律救济、涉税认定结果等,具体的公开事项、公开具体内容和公开时限、方式等,具体都按照市局烟国税发[2007]57号文件转发总局和省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关于采取有效方法,加强纳税服务质量考核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