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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范文1
摘 要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发展的王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是各种社会矛盾多发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形势则更为复杂。本文就如何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进行论述。
关键词 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 重要性
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需要在加快立法步伐,强化领导法律意识,明确执法主体的从属关系,加快实施行业执法综合管理,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规范执法程序,积极开展建设法规知识的社会普及教育,加强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等方面落实。
(一)执法强制力弱
执法强制力是保障执法效能的关键条件,但是在执法工作中,并没有相应的强制手段作保证,这就造成一系列社会问题,如行政相对人不配合执法、机动车乱放、垃圾乱倒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城市市容、市政。由于强制性保障的缺失,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往往不具有强制性,其只有管理而并没有执法的权力,若进行过度管理,则会出现一些暴力抗法和暴力执法的行为,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管后期管理。
(二)执法方式单一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城市和谐发展。在人们思想观念开放化的今天,尤其在构建人文城市的环境下,城市管理的方式应当适应于人们的要求,坚持人本管理的原则。但是现实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式相当单一,仅仅停留在“罚款”管理上,这就不免会使人产生抵触心理,从而起不到城市管理的目的。
(三)执法成效低下
执法成效低下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重要问题。行政执法是为了促进城市发展,维护人民利益,但是由于一些主客观的原因,造成此目标很难实现。其一,城市管理的范围较广,且内容较多,这就增加了行政执法的难度,影响了执法成效。其二,在执法过程中,一些执法人员受到被管理者的言语威胁,甚至是行为威胁,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安全保障制度或是措施,使得很多城管无法正常行使自身职能,这就影响了执法工作成效。
二、问题原因分析
(一)执法法制不健全
现阶段我国缺乏专门而独立的城管法律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之间的冲突性较强,缺乏统一性,如一些地方政府从本地区利益出发,制定一些地方性法规,而受地域保护观念的影响,其中的一些法规与中央制定的法律具有一定冲突性;很多地区仅仅依靠地方性的法规作为执法依据,而没有国家正式法律的支持;一些法律仍旧停留在十几年前,如很多地方仍旧采用1992 年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进行绿化管理,这就与现代社会的经济发展要求不适应,进而影响了执法效能的发挥。
(二)执法模式滞后
市场经济的发展,必定要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模式与现代经济相适应,但是,很多地方仍旧坚持传统的管理模式,从而造成执法效力不高。其主要体现在:管理停留在“见面管理”上,信息滞后,管理被动;政府管理缺位,权责不明,多头管理;管理粗放,常利用运动式、突击式管理;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造成事发后推诿责任。
(三)执法人员素质较低
执法实施的过程,归根结底是执法人员发挥其职能的过程,这就需要执法人员具备强硬的城市管理专业技能,但是,现阶段仍存在违规执法、暴力执法的行为,这集中反映出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较低,其主要体现在:执法专业性缺失,在执法过程中,仅仅认识到自己要执法,而并没有认识到如何执法;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较低,一些城管利用制度漏洞,采用“走后门”的方式进入城管队伍,还有一些城管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经受不住经济诱惑,往往出现、、暴力执法等行为。
三、解决问题的途径
(一)更新执法方式,坚持人本管理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城管要改变原来单一的执法方式,从服务民众的角度出发,全面更新观念,转变行为,切实做到服务于城市发展和人民利益。其一,加强沟通。在执法过程中,要以教育和沟通方式为主,向被管理者宣传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在提升意识的基础上,实现民众与城管的协作,禁止采用强制性的暴力执法行为。其二,设置场所。针对一些无照经营的游商,在适当的地方设置专卖区、解,并规范其经营,这既能实现管理之目的,又保护了民众利益。
(二)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效力
一方面,加强内部监督,设置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对执法者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根据执法人员的行为表现给予不同层次的奖励或是惩罚,以有效规范执法者行为。另一方面,充分运用网络公共平台、信箱等,调动社会群体参与到执法监督中,并公示典型现象,以此实现城市管理的有效性。
(三)提升人员素质,强化执法专业性
一支高素质的城管队伍是实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效能的关键因素,一方面,要加强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建设。通过教育、培训、学习等方式,促使执法人员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管理技能、法律法规;实行竞争上岗制,展开公开竞争、择优录用,以此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强心理和素质建设,增强城管的责任心,使城管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增强执法人员的正义感和抗压能力,保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
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范文2
一、认真查摆问题
按照上级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行政执法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亲自抓,各执法科室负责抓,对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进行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及时督促纠正解决。梳理出行政执法方面存在执法不严、查处不力、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与我局相关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点基本都在乡下和人烟稀少地区,均靠群众举报,现将我局在对执法中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梳理如下:
(一)对河道采砂和水政执法等相关工作的执法缓慢,群众举报非法采砂、非法侵占河道影响行洪、非法捕鱼等违法行为,待我局执法人员到达违法现场时,违法主体和违法机具都已撤离现场,造成取证困难,不能够为行政处罚及时提供相应的证据。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相关违法信息的采集,接到举报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达相处进行处置。造成执法缓慢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我局无专门的执法车辆,加之我局执法力量较薄弱。具体责任人:齐麦恩波副局长。
(二)执法力度不足,执法过程中对专业法律法规知识掌握不全,由于行政执法程序过于繁琐,我局执法人员未能够严格按执法程序进行执法,对违法主体的执法力度不足。
整改措施:对相关执法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系统培训,进一步确定和规范专业人员进行执法,目前我局的所有执法人员均为兼职执法,未具备专业的执法资格。具体责任人:齐麦恩波副局长。
二、分解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为了确保执法工作深入开展,针对相关的问题,我局研究制定了整改目标责任分解表,逐项分解整改目标责任,落实了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挂钩领导。各责任科室要认真对照问题,切实抓好整改,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个案整改”的方式,逐项整理成规范性案卷。同时要加强督促指导,局依法行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工作不重视,马虎应付,敷衍塞责,整改不力,整改成效不明显,将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范文3
关键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重要性
加强综合执法工作,首要任务是要加强相关方面的立法工作,提高相关部门领导的法律意识,对执法队伍进行整理和肃清,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对执法过程进行规范,普及相关执法工作的知识普及,通过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等方法来提高管理水平。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强制力弱
法律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重要依据,但在当前的执法活动中,由于缺少具有系统性、可执行性的法规,没有真正形成对执法对象和执法队伍的约束力,使得在执法过程中容易发生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城市市容、市政。由于相关规定不明确,对执法对象的要求无法具有强制性,而执法人员只能对这些问题尽心管理,而无法进行执法。在管理过程中,管理的尺度很难界定,经常会有过度执法和暴力执法以及抗法的行为,不仅阻碍了行政执法管理工作,也使相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受到影响。
(二)执法方式单一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城市和谐发展。当今社会人们的思想开放,城市管理队伍的管理方式也要与时俱进,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原则。而在当前的执法中,执法方式相当简单,大多仅要求执法对象当时停止违法行为或缴交罚款,这种方法无法从根源上杜绝违法行为,还容易引发抵触心理。
(三)执法成效低下
执法成效低下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重要问题。表面上看,城市行政执法是为了维护城市秩序和风貌,但更深来说,还有修正城市发展方向的作用。虽然执法目标是为人民服务,但由于种种原因,执法的成效较差。首先,城市管理的范围较大,内容琐碎,分布领域较广,很难高效的进行统一管理。其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容易受到主观的人为因素影响,如被管理者言语威胁或暴力对抗,围观群众舆论等。因为缺乏对执法人员的保护机制,城市管理人员的职能无法充分发挥,这就影响了执法工作成效。
二、问题原因分析
(一)执法法制不健全
我国相关的法律机制起步较晚,目前还没有形成能够独立、完善运行的法律法规。在各地执行的相关法规中,往往只能应对当地的情况,在边界地区或跨地区发生的矛盾中经常出现法规互相矛盾的情况。这是因为这些地方法规在制定时是从本地区的利益出发,而与中央制定的法律在特定条件下存在矛盾,因此地方执法人员在依据地方法规工作时,没有国家正式法律的支持进而影响了执法效能的发挥。
(二)执法人员素质较低
地区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普遍较低,这是困扰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的一个急迫的问题。一方面是因为执法队伍的组建方式存在漏洞,“临时工”和“走后门”的现象非常严重,导致最终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没有足够的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来应对问题,容易出现暴力执法、等问题;另一方面,执法人员对于行政综合执法的认识不足,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来进行执法。
三、解决问题的途径
(一)更新执法方式,坚持人本管理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管理部门要积极寻求更多元的执法方式,坚持从服务民众的角度出发,让城市发展和人民的利益切实紧密的联系起来,真正做到让城市行政综合管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首先,管理部门要加强和基层民众的沟通,更多的开展城市管理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活动,向广大群众传递政府的声音,提高群众和城管队伍的配合度,并严厉禁止暴力执法行为。其二,设置场所。针对一些无照经营的游商,在适当的地方设置专卖区、解,并规范其经营,这既能实现管理之目的,又保护了民众利益。
(二)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效力
建立针对城市执法队伍执法行为的监督部门,并制定奖惩制度和举报通道。通过对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行为举止,设立不同层次的奖励和惩罚,以激励和约束执法人员的行为。同时,要充分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鼓励群众、被管理对象参与到执法监督中,及时、准确、真实的举报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的不当行为和被管理对象对执法的配合度,共同约束不文明现象。
(三)提升人员素质,强化执法专业性
一支高素质的城管队伍是实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效能的关键因素,一方面,要加强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建设。定期对城市执法队伍进行集体学习、培训,并通过考核的方式,确保执法人员具备合格的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对城市执法人员的入选采用竞争上岗制,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择愿意从事该工作的高素质人才。此外,还要注意执法人员的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要求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正面理念,提高执法人员的抗压能力,保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
四、正确处理好文明执法与加大处罚力度的关系
(一)文明执法是时代的呼唤,是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提出的更高、更严格的要求,而加大处罚力度是完成城市管理工作的最有效途径、最有利的保证
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必须抛弃两个误区:一是简单的方式方法的误区。暴力执法的行为看似态度强硬,但在实际管理中却非常容易引发被管理对象和其他普通市民的反感和抵触,进而更加激发社会矛盾。在过去几年中,城管一度成为一个政府负面形象集中的名词,普通市民对城管的印象集中在掀摊子、没收货物、殴打摊贩等不良形象上,导致对城管部门的不信任。这是因为执法人员对不恰当行为的管理集中在物质、行为,而不是思想教育上。这些行为不仅无法真正健康的促进城市的文明发展,反而会激发矛盾。二是只教育、不处罚误区。文明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多做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但并不等于不处罚。如果教育只停留在口头上,那么实际能起到的效果也非常有限。在实际工作中,执法人员遇到“钉子户”必须采取惩处措施,依照法律规章对被管理人员进行处罚。这样才能真正使管理行为的效果深入,并维护法律的尊馈
(二)栏褚婪ㄖ捶ǎ按照法定程序办案,既是文明执法与加大处罚力度的前提基础,也是处理好这两者关系的关键
文明执法是依法执法的升华,贯穿于执法的全过程。受到现实生活中各种因素的影响,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则是必须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必须要严谨、严厉、严格,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序的进行文明执法。这样才能处理好这两者关系的关键。为此,执法机关还应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第一,文明执法是个永恒的课题。管理中无论是执法人员还是被管理人员都要秉持文明的态度,从调查取证,到出发的全部环节,都应该保持着装、言行各个方面的文明,体现对对方的尊重。对于执法来说,文明是永恒的。
第二,加大处罚力度,让文明执法开花结果。执法人员做到了文明执法,树立了政府的形象。行政管理的核心是思想教育,但遇到顽固的违法者,也不能手软,该处罚时必须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出发,维护法律尊严。
第三,充分行使执法人员手中的权利,尽量减少与违法违章者的正面冲突。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文明执法,充分收集证据,对执行相对困难的案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减少与违章者正面的冲突。
处理好文明执法与加大处罚力度的关系,需要执法人员在依法执法的基础上共同努力,大胆实践。在工作中有机地把两者结合起来,才能使当前的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高效率。
五、总结
当今城市中,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城市进入高速发展的时期,执法工作必须与国际接轨,坚持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管理工作中要采取各种手段,科学提高执法效率,不断完善和健全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合理合法的保护执法人员和被管理人员应有的权利。还要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道德和文化素质,加强相关知识的宣传,让民众更多的参与到城市综合管理中。
参考文献
[1] 杜黎明. 关于制定《城市管理法》的建议[J]. 前进论坛. 2016(04).
[2] 杨涛. 城市管理中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应用研究[J]. 法制与社会. 2016(09).
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范文4
[关键词]行政执法;柔性化;以人为本;非强制性
10. 13939/j. cnki. zgsc. 2015. 28. 267
1 柔性执法的理论基础
1. 1 行政法的“平衡论”
平衡论认为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应该通过真诚的协商与合作,最终实现平衡论所倡导的保障行政管理、维护行政秩序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捍卫公民自由的二合一的行政法功能。平衡论认为:不仅要看到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对抗的事实,更要发现二者之间存在合作的可能性。
1. 2 人道主义理念
从行政执法的角度来说,以人为本的理念精辟地展示了行政行为人文化、公民权利和政府责任法制化的崭新视野。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关键要将传统的单方性强制制裁模式向服务、合作指导与沟通模式转变。尽可能降低行政门槛,高效处理执法中各种矛盾与问题,最大限度地与相对人沟通,并调动相对人协助实现执法目标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提高行政效率的同时,使相对人的主体地位得到充分的尊重。
1. 3 法律的正当性理论
法律的正当性理论认为:法律之所以得以贯彻实施,在于它与人类所追求的公平正义同质。在内容上,法律必须符合客观规律;在实施中能够规范化,这就是法律正当论的要旨所在。当法律本身具备了正当性,就能唤起人们对法的信仰,从而使人们不论从内心还是行动上都会真正地遵从法律的引导,使法律的价值在现实中得以实现。
2 国内外行政执法柔性化的研究现状
2. 1 国内研究现状
在我国,柔性化行政执法仍停留在学理概念的层面,并非真正的法律概念,其具体的理论含义也还没有得到明确和统一的界定,理论学界对于柔性化行政执法的研究还是不够深入和全面。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行政调解、行政资助等行政行为目前在行政法学中缺乏明确的定位;在程序、责任和救济制度建构方面,更没有具体论著涉及。
2. 2 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关于行政执法柔性化的研究主要是集中在行政指导的方式上,行政指导作为行政执法柔性化的主要形式之一,在国外应用最为广泛。
(1)日本。在日本的实践中,行政指导的运用范围突破了原有产业政策等经济领域,而广泛覆盖着日本的整个行政管理领域。行政指导的表现形式也非常之多,主要有引导性、指导性的计划,产业政策,协调恳谈会,各种审议会,技工贸方面的官方信息,具体的行政指示、告诫、劝告和建议等。行政指导方式因其灵活性和多样性的优势深受日本政府的青睐。
(2)德国。“二战”结束后特别是20世纪50年代后期以来,为了配合财政、税收、货币等政策和法律强制手段进行调控,原联邦德国各级政府在经济与社会管理过程中,积极地采取一系列“尽可能温和的”非强制性的经济行政调控手段,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3)美国。20世纪70年代以后,“滞胀”现象在美国社会经济生活中日趋严重,凯恩斯主义的财政、货币干预政策这种政府强制行为带来的破坏市场机制等诸种负面效应引起了人们全面深刻的反省。在此背景下,美国政府在对传统诸种学说运用于实践中所积累的正反经验进行深刻反思后,逐渐选择走上了一条中间路线。
3 行政执法柔性化中存在的问题
3. 1 柔性执法被异化为传统的强制执法
柔性执法方式是不具有强制性的,行政主体在使用柔性执法方式时不能强迫相对人服从或者接受执法行为。然而在实践中,行政主体通常会采用强制性的执法方式来保障表面上的柔性执法行为有效实施,这就造成了柔性执法被异化成传统的强制执法。同时,缺乏必要的监督和制约,导致在柔性执法行为的实施过程中其被异化是常见的。
3. 2 柔性执法的实施过程透明度不够高
由于柔性执法没有传统强制性执法方式的法律执行力,人们很容易忽略在程序上对柔性执法进行规制,少了程序规制,柔性执法行为在实施过程中的透明度(下转P269)
孔艳华:会计电算化在会计工作中的应用
会计电算化在会计工作中的应用
孔艳华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6)
[摘 要]本文指出了会计电气化在会计工作中对企业的积极影响,分析了当前会计电气化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有效的改善方法。
[关键词]会计电算化;会计工作;内部控制
10. 13939/j. cnki. zgsc. 2015. 28. 268
1 会计电算化在会计工作中对企业的积极影响
1. 1 会计核算工作效率大大增强
计算机数据处理的精确性和快速性使得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效率大大增强。在传统的会计工作中,手工作业是一个基本特征,会计人员长期从事着简单的重复性的会计工作,如记账、算账、对账等。这些烦琐的日常工作虽然没有太大的技术含量,但却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使得相关人员不能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更高一级的财务工作和战略研究。而且由于手工计算速度不快,且较容易出现人为失误等现象,大大制约了财务部门为各级管理阶层提供管理决策所需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会计电算化的产生和在企业中的应用给会计实务工作打开了新的局面。
1. 2 大大提升会计核算的精确程度,有效防止人为失误
在手工会计工作中,一笔经济业务需要经过很多人重复记账、制单、制表等流程,在这一过程中难免会发生计算及登记错误,但是在计算机会计核算的模式下,其计算精度大大提升,会计人员只要按程序正确输入财务数据,便能迅速而准确的得到会计信息。并且,国家相关部门也对一些会计软件的可靠性、安全性、保密性方面做出了严格的限制和规定。另外在这些软件的使用过程中,企业也可以根据单位内的工作岗位特点,对相应软件的管理权限做出更加有效的设定。例如增设个人密码、遵循财务牵制制度等。财务人员在这些软件的使用过程中只有使用权限,而没有修改权限,这样便能大大保证会计工作的精确性,对于传统会计工作中的人为失误是一种十分有效的防范措施。
1. 3 会计电算化能够确保会计信息及时传递
这一优势使得为企业经营决策效率和科学性大大提升。信息时代条件下,会计信息在社会经济发展和企业经济效益提高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也越来越明显。现代信息技术和会计电算化能更加准确的记录全部的经济活动数据,并且可以根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需要做好保存和传播工作,会计信息在企业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传统会计方式中主要依靠每月会计报表和年终的财务决算反映会计信息,这种模式的最大不利之处在于时效性较差,很难产生其他相关会计信息,会计工作长期滞后的局面也一时难以获得保障。因而在共享会计信息方面也很难满足企业需求。但是电算化环境下这些不足之处都一一克服。
2 当前会计电算化中存在的问题
2. 1 缺乏相关的会计电算化知识
会计电算化的推行和实施需要相关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但是就当前我国大部分企业而言,一些领导和有关的技术人员对会计电算化的认识还不够深刻,这是造成当前会计电算化工作发展速度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我国会计电算化起步较晚,相关人员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它的高效性和重要性。企业推行会计电算化的根本初衷还在于提高会计人员的核算效率,减轻人员工作负担,这种认识是存在很大局限性的。建立会计信息系统意义远非如此,从根本上说,这是一种新型的管理理念。没有树立科学的财务管理理念就很难在具体的会计工作中更加有效的利用计算机技术改造和提升会计工作的实效性。
2. 2 会计软件的发展具有局限性
在会计软件的开发中,各种良莠不齐的软件开发公司之间并没有充分实现交流和合作,他们所开发会计软件在模式和特点上存在很大差异,而且一些会计软件都是孤立存在的,衔接性和搭配性受到很大限制。而且在这些方面一些企业也不能很好地发挥出应有的参考作用。一个高效的会计软件是应当结合企业财务工作的具体特点开发和应用的。但是在当前的软件开发中一些软件公司缺乏对企业实际情况的调查和了解,导致软件本身与企业需求之间存在很大差异。这不但限制了企业会计电算化的有效开展,更为不利的是造成软件开发工作与软件应用之间存在很大的不衔接性。这是造成会计软件局限性的一个重要原因。
2. 3 没有科学的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控制制度
在会计电算化系统中存在一些会计数据的结构和形态与传统的记录方式差别较大的现象,在会计电算化的信息处理中应当以电子档案的形式存储,但是这种客观存在的差别性会严重影响数据的有效性和真实性,甚至会出现人为的造假现象。这一漏洞对财务工作造成的影响是十分恶劣的。当前在会计电算化业务中存在数据不够安全的漏洞。通常会计电算化的系统都与财务管理的功能连接在一起,操作员的工作权限存在很大差别,他们需要设置自己的口令。但是在一些单位虽然有各自不同的财务分工,而电算化系统的操作却都是由一人完成。简单地说,就是一个操作员可以以不同的身份获取操作权限,完成特定的操作任务,财务分工在这里就仅仅成为了一种形式,不能有效地在会计工作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其次,差错出现后还容易出现连锁反应,这些差错将会反复出现在财务工作信息系统中。因此,应该加强对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控制。
2. 4 没有健全的法规支持会计电算化工作
尽管财政部相继出台了与会计电算化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但是在这些法规的具体执行中却存在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这些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导致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不够深刻,同时也造成他们在这些方面也没建立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进而使得整个会计电算化业务的规范开展受到很大程度的影响。
3 完善会计电算化应用的有效方法
3. 1 正确认识会计电算化的重要性
相关单位在推行会计电算化之前应当首先提升相关人员对会计电算化这一工作的有效认识,能够大大增强他们在这些方面的认识程度。只有每一个参与者深刻认识和体会到这一制度和业务的重要性和高效性才能在自己的工作中给予充分的重视,才能自觉维护和完善这一体系的整体效应。
3. 2 建立健全电算化系统下的内部控制制度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首先要进行合理有效的岗位分工。会计电算化系统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需要在不同程度上完善他们的这些内部要素的实现形式和分工分流,使得每一个岗位都能在总体目标的指引下合理的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而且还要保证他们能够在这些工作中实现互相配合的良好局面。岗位职责的分工应当明确,各负其责。
3. 3 不断完善会计软件的功能
当前限制会计软件功能发挥作用的主要问题就是,软件本身的设计不是依据企业具体情况产生的。企业实际情况与软件之间还存在一些差距。为实现软件与企业之间的结合程度,企业应当在推行会计软件的同时,及时了解和总结这些软件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种种不足,将这种不足及时的反馈给软件开发公司作出必要的调整,以此来不断完善会计软件的功能。
3. 4 健全会计电算化的相关法律法规
会计电算化在我国正处于起步阶段,未来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在未来的财务工作中,会计电算化将成为一种主要形式。政府部门应当加紧制定会计电算化方面的法律法规。
参考文献:
周玉军. 浅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及应对措施[J].知识经济,2011(5).
(上接P267)就得不到保证,无法达到公平、公正、公开这一标准。这种现象在行政奖励这一执法行为中尤其多见。
3. 3 柔性执法缺少制度规范和程序保障
柔性化行政行为区别于传统的强制性行政行为的最重要特征就是强调行政相关人员尽可能地参与到行政管理当中来,并最终高效的实现行政管理目标。实践操作中,由于柔性化行政行为缺乏统一的立法规范和执法程序的缺失,在执法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各种社会经济因素的干扰和执法人员自身素质的影响,导致做出的柔性化行政行为发生实质上的转变。
4 关于完善行政执法柔性化的建议
4. 1 转变行政执法理念
代表着现代行政新理念的柔性执法要求行政主体要以服务者的角色定位,因此,要想推广柔性执法模式的适用,行政主体就要转变执法理念。首先,要力行依法行政理念。在柔性化行政行为的实践运用中,执法人员必须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执法工作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其次,树立行政效率理念。行政效率作为行政管理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提高行政效率是政府全部行政管理活动的最高目标。
4. 2 公开透明执法
公开透明执法可以使政府公共行政管理工作及执法人员的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它是现在行政执法工作的大势所趋,也是推行行政执法柔性化的必然要求,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行政决策公开。政府部门做出行政决策时要向社会公开行政决策的依据、内容等,使得群众真正了解政府行政决策的本质。第二,行政标准公开。各部门之间应该严格按照自己所拥有的权限和职责进行执法,切不可越权执法。第三,责任主体公开。实现责任主体公开,能够使相对人明确申诉对象,也有利于减少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现象。
4. 3 完善柔性执法的相关立法
虽然柔性执法方式是以其灵活性、非强制性适应现代行政的要求,但这并不代表它不需要受到法律的规制。我国现阶段关于柔性执法的立法很少,只是在一些地方性法规中有所体现。笔者认为完善柔性执法的相关立法首先应在地方性法规中进行规定;其次,应设专节对柔性执法的各种方式进行基本规定;最后,在条件最终成熟的时候,结合国外成功经验,设立各种柔性执法方式的单行法。总而言之,通过完善相关立法,将柔性执法纳入法治轨道,以减少柔性执法在行使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
参考文献:
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范文5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machealjfq”为你整理了这篇司法局“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司法局“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盟行署督查室:
根据盟行署督查室《关于做好迎接自治区“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盟司法局高度重视,对照责任分工进行认真自查,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期限,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现将自查工作服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改进执法方式,推进执法结果共享互认。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召开全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协调会4次,举办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培训班5次,组织旗区、盟直执法部门分管领导和法治人员赴自治区司法厅和锡林郭勒盟观摩学习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化工作。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执法公示 执法全过程记录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通过“法治阿拉善”微信公众平台开展对《办法》的政策解读和知识测试工作。二是推进工作落实。制定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确定阿左旗政府、盟市场监管局等1个地区和10个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为各试点地区和部门及各旗司法局统一购置5G行政执法智能终端及配套设备,邀请自治区技术专家对执法人员、审批人员进行终端设备操运用专题培训班。同时建立工作督导机制,通过法治政府建设大数据平台和调度情况督促指导试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二)深化减证便民活动工作落实情况。一是公布证明事项清单情况。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关于减证便民、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对各部门、各单位政务服务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盟本级保留的证明事项74项,取消的证明事项11项,并向社会公开。二是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19年5月7日司法部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示点范围未纳入内蒙古。经与自治区司法厅对接,2020年待司法部有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安排部署后,在全区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随着司法行政工作任务量逐年递增,人员数量和素质能力已无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教育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进度缓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息维护和行政执法智能终端设备操作中,存在编制本无权上传、法律法规上传量大、电子印章制作等诸多细节问题待以解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任务落实进度受到影响。三是在“放管服”改革责任分工中,探索推进“一照通办”“一证通办”情况方面工作不属于司法局职能职责范围内,无法牵头完成。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指导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智能终端设备的操作应用,加快试点工作进度,及时向执法监督平台上传执法案件全过程记录信息,召开全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推进会议,在全盟范围内推行“教科书式”执法。二是加大“减证便民”力度,待自治区司法厅统一部署后,在全盟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范文6
关键词: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执法规范化
执法行为是行政机关的基本活动,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根本要求。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的问题,在社会面造成了不少负面影响。如何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需要我们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
一、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
(一)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执法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机构中的执法部门,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负有重要职责,几乎所有的行政执法部门都提出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成,在行政执法方面,实体法层面不断健全完善,程序法方面也更加严格规范,突出了法律的严肃性,加强了执法监督和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适应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行政机关就必须把依法治国的精神和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的执法工作中,实现各项执法活动的规范化。
(二)是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并明确提出“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一些执法中的突出问题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妨碍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解决这些问题,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只有不断的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杜绝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保证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
(三)是执法为民的根本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行政部门的根本宗旨,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对当事人产生权利义务关系,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当前执法不规范主要表现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犯法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乱象,其结果就可能导致群众的利益受到侵犯,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受到损害,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受到侵害。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既是认真履职的内在要求,更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根本需要。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方面,“临时工”现象严重影响了行政执法的公信力。有的行政部门人员编制少,执法任务重,部分工作只能交由临时招聘的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协助,由此便产生了执法主体不合法,非公务人员参与执法的情况。特别是对一些网络曝光的所谓“临时工”暴力执法等现象,给执法部门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部分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法制观念薄弱,专业知识不足,不能适应执法规范化的需要。
(二)执法理念不能与时俱进。有的执法人员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执法服务意识淡薄,将法律赋予的权力当成是个人的资本,将当作是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权。不能认真履行好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工作要求,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办案,执法办案受个人好恶、感情与利益左右,对待同一起案件中违法情节相当的不同当事人,处罚结果不一样,造成执法不公、不严,执法形象受损,必然与规范执法的要求造成冲突。
(三)执法行为重实体轻程序。重实体轻程序是制约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顽症之一,长期未得到根治。有的执法人员片面认为执法重在结果,只要最终的处理结果是公正的,程序上简化一点也没有多大关系。有的认为规范执法应该抓大放小,案件只要能处理掉就好了,没有必要讲究细枝末节,认为办案程序越简易越好,监督越少越好,自由裁量权越大越好,对一些规范执法的制度,认为是可有可无。
(四)执法环境干扰执法时有发生。长期以来的形成的人治观念严重影响了依法行政的发展,一些行政领导法制意识淡薄,直接干预行政执法活动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的地方政府、行政部门以维护地方经济建设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等为借口,集体研究决定做出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行政行为,干扰执法、越权执法等行为引起群众的不满。
(五)执法监督畏手畏脚。深入推进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可以有效地矫治执法问题,杜绝执法不规范现象。但是,受监督意识、制约措施等限制,执法监督还存在不少问题,监督与被监督关系仍未理顺。有的监督人员有畏难情绪,不敢使用手中的监督权力。有的怕得罪人思想作怪,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当老好人。有的被监督对象有抵触思想,认为监督是故意挑刺、找茬,没毛病找毛病。
三、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根据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建立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业务练兵,采取集中培训、岗位轮训等方式,促进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增强为民服务能力。二是加强法制教育。强化执法培训,加强法律意识的教育,进一步增强他们的法学修养,改变执法人员用政策代替法律,用习惯代替程序的做法,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使他们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确保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三是严格执法资格。对执法人员开展以岗位执法条件为要求的资格考试,如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对执法岗位的人员必须要求持证上岗。特别是法制岗位的人员,要提升案件审核工作水平,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定性、程序关,对每起案件从合法性到适当性,从实体到程序进行全面认真的审查,既要做到实体合法,更要做到程序合法。
(二)健全执法制度。《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和《国家赔偿法》等构建了我国行政执法的根本框架。一些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对行政执法作了进一步的规范完善,行政执法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要依据行政法律法规要求,在执法制度文件层面进一步细化,切实做到明确操作规范,完善执法制度。针对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明确各个执法领域、执法环节的程序性、实体性的操作规范,努力把每一个执法行为、每一个执法活动纳入规范有效的约束之中,使行政执法人员真正做到有章可循,规范执法行为。不仅要在规范化建设方面制定完善制度、措施,还要真正落实到位,通过执法质量考评,将各项制度狠抓落实,确保制度、措施得到贯彻执行。通过制度建设,有效及时纠正执法中存在法律文书制作不严谨、重实体轻程序、程序不规范、笔录过于简单等执法不规范问题。
(三)落实执法责任制。通过建立起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这样一种权责明晰的执法责任制度,推行执法责任制,构建规范严格的执法工作机制。推行执法责任制,强化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才能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才能保证为人民用好权,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实施执法责任制,要求行政执法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清理本单位的执法主体资格,纠正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机构对外行使职权的行为;梳理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全面掌握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将执法职权的受理、审查、决定、监督等每程序的每一个环节分解到具体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落实到具体执法人员和责任人,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和办事期限,做到执法程序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
(四)加强执法监督。执法监督制度是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强化执法规范化的重要保障。建立高效、完善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各项监督措施,把执法监督贯穿于执法活动全过程,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纪行为。要强化执法办案监督,建立执法考核档案,将执法质量明确到具体执法人员,推行案件逐级审核把关制,开展执法检查、通报督办等形式多样的监督活动,强化绩效考核。要完善考核办法,加大奖惩力度,对执法过程中发生的过错,要坚决开展责任倒查,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执法过错责任,对存在严重过错的单位和人员在年终考评、表彰奖励、晋职晋级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内外监督并举,加大监督的力度和广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级对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督,接受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检察、法院、新闻媒体和社会群众的监督,逐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制约有效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