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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帮扶方案范文1
(一)高校贫困生人数增长较快
2011年为2308.5078万人,2012年为2391.3155万人,2013年为2468.0726万人[1],按贫困生比例30%计算,近三年来相应的贫困生分别为692.55234万人、717.39465万人、814.463958万人,贫困生的人数在逐年增加。
(二)高校贫困生贫困原因差异
高校贫困生产生的原因多元化。贫困生主要是由家庭经济困难而产生,同时由经济困难又产生了心理问题,对这部分学生来说由贫困而产生的心理问题远比经济困难本身更为值得我们关注。造成学生经济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通过对近三年的贫困生家庭情况分析,其中由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和家庭多子女上学产生的经济困难群体最多,分别占贫困生总数的41%和28%,由家庭出现重大变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生占贫困生总数的20%,由父母离异和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生占贫困生总数的8%和3%。由于不同原因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经济困难学生,与此同时,面对经济压力便产生了“心理贫困”。所谓心理贫困,指的是贫困生由于经济压力所引发的个性特征和心理健康上的负性变化,而且这一问题严重影响了贫困生的成长成才,所以对此问题的研究成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二、高校贫困生心理特征分析
(一)自卑心理
自卑是个体由于某种生理的或心理上的缺陷或其他原因所产生的一种对自己的能力或品质评价过低,轻视自己或看不起自己,担心失去他人尊重的心理状态。[2]主要表现为对自己的现状与外界环境的差距大而感到痛苦,如经济困难程度难以维持日常生活所需,或生活水平远远低于其他学生的平均水平,在学习用具和生活用品上只能达到基本所需,进而产生羞怯、灰心的复杂情绪。
(二)自闭心理
自闭是由于内心痛苦把自己封闭起来,不与外界联系的不良情绪,主要是孤立自己,只想生活在自己所在的生活环境中。主要表现为由于经济困难而不愿意参加集体活动,不愿意与他人交流,在生活、学习上独行专断,人际关系简单和尴尬。
(三)压抑心理
压抑是指人在遇到挫折和打击时,产生的消极情绪没有及时地释放和宣泄,反而把它深深埋在心理。[3]主要表现为生活中的挫折感较强,并不断地放大来自生活中挫折的感受性,使自己无法承受挫折带来的压力。一方面是过度的自暴自弃,不愿去尝试任何方式去改变自己的现状。另一方面是由于过度的挫折感受性使自己的情绪失控或持久性的消极反映,达到无法正常处理自己日常生活的程度。
(四)敏感心理
敏感是指对外界变化的一种快速反应。敏感从性格上分析是指过度地在意细节带来的感受和变动并将之放大,然后做出相应的反应。主要表现为过度的自我保护,并特别在意周围环境对自己的影响,尤其是主动接收来自外界环境的刺激,认为外界环境给自己形成了负面的影响,并过度表述自己与外界环境相反的观点。
三、应对高校贫困生心理问题的生命教育对策
(一)加强高校贫困生对心理问题的生命认知,注重对心理问题的自我疏导
首先要引导贫困生正确认识自己的家庭经济情况,合理处理家庭的经济支出能力与学业、生活所需之间的差距,并能以积极的态度正确对待,切勿过多施加压力,否则会使其处于学校和家庭之间的两难境地。其次要对每个贫困生的心理问题了解和掌握,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切勿因经济困难而耽误自己的学业及人际关系的处理。最后要引导贫困生变压力为动力,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在保证基本生活所需的基础上把有限的精力投入到积极的学习中去。通过积极有效的引导与教育,使其能理性认识自己的心理问题,以积极阳光的心态对待,实现自我疏导,培养其克服困难的勇气和信心。
(二)建立贫困生心理问题档案,定期进行心理问题跟踪和疏导
首先,建立贫困生心理问题档案是做好贫困生心理问题疏导的前提。合理设计真实反应贫困生心理问题的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其次要根据贫困生心理问题程度,建立心理咨询师、辅导员、党员和学生干部的帮扶体系,实施有效的监管,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最后要结合帮扶效果进行方案的评估和调整。高校应在充分评估其心理问题的基础上,根据严重和缓解程度及时调整帮扶策略,并在对不同阶段评估的基础上进行,以期真正解决贫困生的心理问题。
(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资助政策,有效缓解其经济压力
一是要积极宣传并解读有关申请国家奖助学金的政策,鼓励学生在理解国家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积极申报国家奖助学金。二是积极向经济困难学生宣讲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让真正需要贷款的学生通过助学贷款缓解经济压力。三是挖掘社会资源,积极探索社会援助的有效形式。高校也应在实现校企合作的基础上探索定向帮扶贫困生的帮扶机制,提升贫困生对自我生命的把握能力。
(四)鼓励贫困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提升自我生命的意义
社会实践是学生学以致用的有效方式,特别是贫困生可以通过社会实践积极锻炼自己坚强的品质和克服困难的勇气,通过社会实践进一步消融自己的心理压力和自我疏导有关心问题,还可以通过社会实践缓解部分经济压力,养成自食其力的良好品质。同时,高校应积极根据贫困生的实际能力为其提供合适的勤工助学岗位,如大部分高校实施的把部分教室及功能区的卫生清扫工作和相关的设备维护工作分担给学生,并给予一定的报酬。高校应积极探索“助学”“助研”等新资助方式,不仅能缓解贫困生的经济压力,还能提高贫困生的科学研究和学习能力。
(五)通过励志教育营造有利于贫困生学习成长的良好的氛围
高校要积极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对待贫困学生,特别是要正确认识贫困生这个群体,能够通过积极有效的文化活动为贫困生营造良好的充满正能量的学习氛围,并且把贫困生吸纳进各项活动中,形成支持贫困生、帮助贫困生的良好氛围。在此基础上应积极开展感恩教育活动,使贫困生能够在享受资助的同时心存感恩,并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进行感恩资助接力,培养其良好的心理品质和高尚的社会责任感。
(六)加强高校心理帮扶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贫困生帮扶方案范文2
【关键词】贫困生 资助 四级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682(2011)06-0109-02
一、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1.对贫困生的认定不规范
这主要是由“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形式化、利益面前缺乏诚信和民主评议看“人气”三个方面的原因导致的。目前,高校衡量一名学生是否贫困,最有力的“证据”是一份“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但这份调查表的可信度有待考证。此外,在申请贫困生资助方面,贫困生群体存在缺乏诚信、隐瞒实际情况,影响了资助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公平性。不少学生为了申请贫困生资格,在填写家庭收人时尽量少报,或者故意夸大家庭困难程度。同时随着贫困生资助覆盖面积的加大,不管一个班级有没有贫困生,但都会拥有几个“贫困生名额”,班里除了公认的困难学生,剩下的那些学生如何界定可能就会仅凭评议小组的印象或是“人气”来决定了,平时人缘好的自然上了“贫困榜”。
2.资助体系不健全,政策难以落实。
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银行贷款积极性不高,不管是助学贷款还是近年国家努力推行的生源地贷款,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由于政府、学生、学校、银行、家庭等行为主体存在着信息的不确定性和利益的不一致性,从而导致了不同的行为主体在利益分配和成本承担、道德风险等方面存在若干矛盾和问题。此外,奖、助学金及学费减免制度的内涵未能与贫困生的保障体系相统一。各级各类奖、助学金通常只能满足极少数贫困生的需求,奖学金主要针对学习优秀学生,而助学金来源渠道则比较单一,且涉及对象不广泛,所以不能切实起到奖优、助贫、促学的作用。同时,各高校由于很难掌握学生家庭的实际情况,所以减免学费的政策不能较好地落实。
二、国外贫困生资助的做法
当前,世界各国,尤其是一些发达国家为帮助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均采取了不同的政策和做法,并取得了成功,认真学习研究他们的成功经验,对于我们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贫困生资助模式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各国经历不同的发展阶段后形成了不同的资助模式,最具代表性的有西欧模式、日本模式和美国模式。
1.西欧模式
二战后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最为盛行的是免费高等教育加助学金资助模式,先后有50多个国家实行过,主要是前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和英国、联邦德国等。
2.日本模式
日本一直实行上大学缴费但以贷学金为主的学生资助制度。学生贷学金分为一般贷款与特别贷款。一般贷款的金额较少,特别贷款则较多,然而特别贷款对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能力与学生学业成绩则要求严格。但是无论哪种形式的贷款,接受贷款的学生,一律都免付利息,毕业后按本金分期偿还。
3.美国模式
美国是世界上高等教育最发达的国家之一,采用混合模式资助贫困学生,这种模式表现在资金来源、投向以及资助方案的多元化上。资助资金来源于联邦政府、慈善团体、州政府、大学,其中联邦级学生资助占绝大部分。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采用的是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校园工读和减免学费五种方式。
三、适合中国的资助模式的建立
国外的贫困生资助模式固然有其优越之处,但是结合我国具体情况不难发现,高校在校学生众多、国家整体经济欠发达都使得我们的贫困生资助不可能采用全部由政府买单的形式。要克服对贫困生认定的不规范以及资助体系的不健全,政策难以落实这两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可以考虑建立四级模式的高校贫困生资助模式。具体如下:
1.一个中心
一个中心即以贫困生为中心。贫困生资助工作的中心始终是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生,这是我们开展一切工作的根本,同时贫困生能否顺利毕业也关系到该生能否顺利就业和其家庭经济情况。因此,贫困生的资助问题作为一个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倍受关注,是一项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
2.两个基本点
两个基本点即从经济帮扶和心理帮扶两点入手。贫困不仅仅是指经济困难,它主要包括贫困生面临的物质资源关系、知识技术信息关系、人际关系及与一些社会机构之间的关系。经济上的帮扶,能够缓解贫困生的家庭经济压力,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但其忽略了贫困生的心理,只解决了暂时问题而无法根本解决问题。因此,除经济帮扶外,心理帮扶对贫困生也同等重要,可根据其特征从心理学的角度探析原因,从而有针对性地提高他们获取资源的能力和可能性。具体对策如下:
贫困生入校后,应组织对其进行心理状况测量,建立新生入学心理档案,针对贫困生大多心理压力大、性格内向、自卑心理较为明显等问题,我们应为每一位贫困生建立心理档案,成立心理研究所,引进专业执证心理医生,开设心理门诊,形成心理知识普及、心理健康咨询、心理疾病治疗、心理学科研四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
3.三个梯队
三个梯队即建立班级―学生会、团总支―学院的三个帮扶层次。贫困生的评定工作是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的,因此针对学院的构成情况,必须建立三个层次的帮扶。
班级作为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单位,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贫困生名单初步确定后,辅导员应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的同学进行评议,为了保证评议的公正性,相关人员要按照回避原则,尽量选择未申请资助且对申请资助的同学比较了解的学生组成民主评议小组。然后,评议小组经过在班级的公布、反馈和修改后,根据同学的实际情况以及上一学年的成绩情况和思想状况等确定最后的名单。学生会、团总支作为最具学生代表性的组织,在育人方面有着承上启下、不可替代的作用,他们本着“自我管理、自我组织、自我服务”的理念,积极配合学院开展活动,因此助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也受到群体的监督。学院作为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监管者,必须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在汇总各学生班初审名单后,对学生思想政治表现、学习生活等情况进行全面评议,对学院助学金的评定应起到领导和监督作用。
4.四个阶段
对于贫困生来说,大学的四个年级需要面临的问题不尽相同,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这四个不同的阶段区别对待。
对大一学生而言,大学陌生的生活环境和教学环境是他们面临的第一大难题,对于贫困生而言,他们还要面临诸如学费尚未缴清、人际交往困难、经济压力大等困难。因此学生在进校初期,就应该以班级为单位建立贫困生档案,就其进行有目的的跟踪与帮扶。
对大二学生而言,大学生活已基本熟悉,同学们也有了相对稳定的社交圈,但对贫困生而言,他们需要通过勤工助学等多种方法解决经济困难,花在学习和与人交往的时间大大减少,同时同学间彼此了解的加深也使得部分贫困生的自卑心理加剧。
对大三学生而言,专业课程的学习是重中之重,大部分学生开始专注于自己的目标,但贫困生却由于大一、大二时花在学习上的时间相对较少,对专业课程的学习就更为吃力,且对未来感到迷茫。
对大四学生而言,找个好工作是最终目标,但贫困生却可能因为不能支付报名费或者面试路费等经济问题而与很多工作失之交臂,且由于大学四年的学习、生活习惯可能会使得贫困生的简历、面试技巧也与家境殷实的同学有很大差异。
参考文献
1 李 宁.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资讯,2009(17)
2 王海英.贫困生资助工作的若干问题及对策[J].科技信息,2009(28)
3 何 丹、孟祥龙、董伟英.国外高校贫困生资助模式及启示[J].辽宁教育研究,2007(6)
贫困生帮扶方案范文3
【关键词】贫困生;资助
1999年,在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指出:“积极推进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招生收费改革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逐步实行学生缴费上学,大多数毕业生自主择业的制度。2000年基本实现新旧体制转轨。”在高等教育新体制下,缴费上学制度的实施,给高校的教育改革带来了活力,但同时,也给家庭贫困的学生求学带来了更大的困难。目前,全国普通高校中,经济困难学生约340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2O%,特别困难学生的人数大概在160万,占在校生总数的9%[1]。由于省份的经济发展不平衡,我校的贫困生认定比例要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2009年10月,完成了我校2009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其他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后的动态调整工作。共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78人,比例为29.29%;其中家庭特殊经济困难学生433人,比例为6.1%。贫困生是当代大学生中的一个特殊群体,无论是贫困生的数量,还是贫困生的思想状况,都将会对高校的教育产生深刻的影响。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1.贫困生认定难度很大
在认定贫困生的过程中,作为最基础的一个条件是需出具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认定证明。而县区级民政部门往往为了给学生提供便利条件,对贫困认定工作并不仔细核实,出具家庭困难的虚假证明。在高校贫困生认定的实际工作中,往往一个班级能收到一半学生的贫困证明。以这个比例来看,并不符合我国贫困生占高校学生20%的真实情况。另外,由于高校基本上都是全国范围招生,学校不可能一一核实贫困生的家庭状况的真实性,对贫困生进行家访只能有针对性的开展,不可能大范围的进行实际调查,故高校对贫困生真假的界定存在很大的难度。
2.勤工助学岗位不能满足贫困学生的需求
学校内部的勤工岗位资源有限。以我校为例:2009年,我校固定的勤工助学岗位为95个,而贫困生为2078人。能参与勤工助学工作的学生约占贫困生总数的4.6%。
校外的勤工助学很难开发和操作,由于学生有固定的上课、学习、生活时间,对于拓展校外的勤工助学岗位往往有很多限制;另外,校外的勤工助学岗位存在路途远、工作时间长等问题,不能保证学生的安全目前看来,贫困生通过校外勤工达到助学的目的很难实现。
3.社会资助渠道较少
社会资助的覆盖面较少,虽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国家和高校资助体系的不足,然而社会资助往往还需考察学生的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甚至民族、性别、生源地等其他要求,名额有限,竞争力大,给贫困生资助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我校的社会资助主要为香港京都念慈庵助贫奖学金、吴阶平医学基金会优秀贫困医学生助学专项基金、李政育优秀中医学子奖学金、青木奖学金、菁英奖学金等等,每年共有82名学生受到社会资助,资助金额为12.2万元。受资助的学生占全校贫困学生的比例为3.9%。社会资助只能适当的补充学校资助经费的不足。
4.部分贫困生消极心态严重
对于贫困学生的资助从获得方式来看,大体分为两种,一种为直接获得,一种为评比获得。国家助学金是贫困生直接获得的,国家助学金是国家对贫困生的直接的无偿的经济资助,没有评选附加条件,也没有规定明确的义务与责任。其实,这种无偿性的资助方式易造成部分贫困学生心理上的依赖,养成等靠心理,养成懒惰的性格或者逐渐失去责任感。国家和高校给予的贫困生的补助,除平均分配制度外,对于评比类的资助政策,部分贫困生为了个人的利益,有时可能通过不正当的竞争方式弄虚作假。
另一突出表现就是在国家助学贷款还款付息的时候,少数学生出现推诿、拖欠的情况。在助学贷款开展至今,按时还款始终是一个难题。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高达20%。[2]这种不诚信的表现,恰恰表明,贫困生对于国家的资助政策没有抱着感恩的心理,只是坐享其成,当毕业后到还款付息的时候,学生能拖就拖,不看重个人信用。
二、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构建
以“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家庭困难辍学”为原则,本着“以激励奖励为主,资助补助为辅”工作理念,完善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机制为主体,助学金、临时补助、帮扶为补充的资助工作体系,高质量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奖助学金评选与发放工作,强化贷后管理,力争贷款毕业生还款率保持100%。具体做法如下:
1.建立校院两级工作机制,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成立了校院两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校级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审议资助方案,部署全年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院级工作领导小组,做好落实工作,做好经济困难学生调查摸底和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2.构建多元化资助体系,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从入学至毕业贯穿整个学生的在校生涯的始终。开通了“绿色通道”,对一部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交齐学费的学生,允许其先办理入学手续,缓交学费。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及动态调整工作。根据政策和评选要求,做好政府、学校及社会奖助学金及专项补助资金评选和发放工作,确保各项资助的公平合理。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批、发放和催款付息等工作,2009-2010学年,为1256名学生申办了国家助学贷款,占全校学生比例为15.9%。安排一些有所专长的学生参与学校的管理、服务等工作,全面加强勤工助学岗位学生管理,并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年度评选勤工助学岗位“十佳标兵”。我校自2008年成立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色项目“爱心超市”。全校师生共向“爱心超市”捐助了资金5208元;有3500多人次贫困生受益。并开展了以“爱心传递”为主题的感恩教育活动,使超市功能得到进一步延伸。2010年4月,吉林日报以《爱心传递――长春中医药大学“爱心超市”帮扶大学生记事》为题进行了宣传报道。
三、进一步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思考
1.加大贫困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加强贫困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亲情教育、爱心教育。使贫困生懂得感激国家,感激社会、感激父母、感激学校。同时,对于贫困生易产生的心理焦虑、自卑、心理压力大等问题要及时疏导,避免压力过大造成更大的矛盾。通过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的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让贫困生感受到社会和学校的温暖,培养起他们积极、主动地利用社会支持的意识和行为习惯,从而消除经济困难可能给贫困生带来的精神上的消极影响。
2.贫困生认定更科学化
从贫困生认定工作开展的情况看,新入学的贫困生认定难度最大,高年级的同学由于在班级里共同生活和学习了一段时间后,相对于新生而言,同学们之间互相了解,在班级贫困生认定小组认定贫困生的时候,不容易出现“伪贫困生现象”。所以在贫困生认定时,应适当控制新入学学生的贫困生认定的比例。同时,每学年应进行一次贫困生认定的调整工作,以确保贫困生认定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我校在贫困生认定的问题上,遵守程序,严格把关,经各级评议小组评定,最终召开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和比例。
3.强化政府、银行、学校共同协作的助学贷款管理模式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通过金融机构对贫困大学生进行帮扶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贫困学生解决了大部分的在校学费问题。在这里,政府起到监管的作用,经办银行和学校是主要的操作者。在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在20%比率高居不下的情况下,银行应加强个人征用制度的完善,对主观恶意拖欠的行为,要靠加快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和落实制裁措施来解决,如一旦进入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将停止其任何的信用卡,停止为其办理其他方面的信用贷款等等,同时应依据相关法律条例作为保障,对还款态度恶劣、恶意拖欠、屡教不改的应给与法律上的制裁。而对于客观上的确无力偿还而产生违约的行为,如由毕业生提出困难申请,经查核属实后,再重新安排还款计划。高校也应起到督促学生还款的作用。高校应在学生毕业后和学生保持有效的联系,在年终清欠的时候,有义务督促学生还款付息。只有三方共同协作才能做好毕业生还款的工作。我校的主要工作经验为,在学生离校前认真填好毕业生确认表,以确保留下有效地联系方式;发放给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和贷后管理手册,将助学贷款国家相关政策和贷后管理要求详细解读,以便毕业生掌握。在年终清欠的时候,在全体学生工作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我校连续保持两年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率达到100%。
4.发动全社会的力量来关注贫困生群体
国家和高校的资助体系有限,不能满足所有贫困生的需要和需求,这就需要我们动用全社会的力量,来关注贫困生这个弱势群体。可以通过调动校友的力量、与学校合作企业的力量等,来广泛动员,多渠道、多形式地争取社会资助。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外界联系,汇聚社会一些愿意为教育事业做些事情的个人、企业或者海外人士的资金,来补充本校贫困生的帮扶工作的不足。我校全体师生都积极参与和支持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社会奖助学金有一部分来自于校友、来自于曾经的任教教师如“青木奖学金”;还有来自教职员工联系的如“菁英奖学金”等等。我校全体教职员工的努力下,逐步在全校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资助工作氛围。
5.重视贫困生就业
高校能按照中央的“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家庭困难辍学”的要求来认真做好贫困生在校期间的资助工作,但贫困生是否能够按时还贷,按时还款付息仅仅做到不让贫困生辍学是不够的,我们还应该为贫困生就业问题的解决予以帮助。就业困难的贫困学生(简称“双困生”)的就业问题涉及面广、影响层次深,关系到教育、就业、扶贫等几个百姓关注、社会敏感的热点领域。目前我省已开展了提高高校“双困学生”就业能力三年行动计划。我校已有183名学生参加,通过技能拓展培训,努力帮助他们提高综合素质、心理承受能力和求职竞争力,通过个别辅导和团体辅导等方式,使他们在将要面临的就业竞争中有备而战,帮助这些学生顺利走上工作岗位。“双困生”只有顺利就业,才能有能力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才能回报社会和国家。
参考文献:
贫困生帮扶方案范文4
高校贫困生问题是一个倍受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高等职业院校的贫困生的数量较多,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共同承担起贫困生资助的重大职责。而高职院校本身又是政府对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的主要阵地,国家的相关资助政策,最终要由高校来执行和落实。目前,从学校层面来看,在贫困生资助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一、当前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贫困生认定程序不严谨
高职院校在评定学生家庭经济是否困难时,主要依据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由户籍所在地县(区),乡镇或者村民委员会开具的贫困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材料,如低保证明、残疾证明、单亲家庭等。这些材料都是由学生自己提供,班主任或者辅导员很难一一去了解学生的家庭收入和消费状况,并且因为学生人数多,通过同学、舍友等了解学生的消费情况和家庭情况等环节往往被忽视。致使部分家庭经济不困难的学生也凭借设法取得的贫困证明而成功申请资助。这种“伪贫困生”现象造成了助学资源的极大浪费。另外,有些学生家里发生了天灾人祸,但由于自身没有提出困难,没有及时受到关注,也没有及时被补充进贫困生库中,致使这部分学生得不到应有的救助。
(二)资助内容不协调、未能发挥勤工助学的作用
目前高校贫困生资助内容主要包含了“奖、贷、勤、补、免”等多个层面,构成了较为完善的系统。在实际操作,是以奖学金和助学金为主,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作为一种资助方式,其限制的条件较多,发挥的效用不大。另外,勤工助学这项本该对贫困生起到“自助”作用的资助途径,没有引起学校的足够重视和投入,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据调查,高职院校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有限,并且与普通高校没有区别,主要还是包括图书馆管理、食堂清洁、教室卫生打扫、各部门打杂,未能体现职业教育的特殊性,也不涉及任何专业操作,大多被学生定义为“体力活”以及“低工资”。这样性质的工作在经济上未能给予贫困生足够的帮扶,并且在实际操作中缺乏对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等精神的宣传,导致部分贫困生因为追求经济利益,宁愿选择工资高的校园兼职而放弃校内勤工助学。
(三)资助中未能突出“育人”理念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也是我国的基本教育政策。然而,目前高职院校存在重物质资助,轻精神帮扶的错误倾向。常常只是重视资金的发放,忽视了对贫困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例如,部分贫困生缺乏诚信。有的学生在贫困证明、家庭情况等材料上弄虚作假;有的学生在诚信贷款上面存在很多问题,把国家、学校、社会团体的资助看成理所当然,对国家的助学贷款不及时予以偿还。部分学生感恩意识淡薄。随着高校资助金额和项目的增多,贫困生受到的资助越来越多。但是面对多种多样的资助,有的贫困生表现出了极端的自私。另外,部分贫困生不思进取,在领取资金后没有节约使用或者用于学习相关的支出,而是请客吃饭、买高档的电子产品等等。在思想觉悟、价值观等方面并没有提高,不积极响应学校、班级开展的公益活动,在班级中也没有起到表率作用。
(四)未能及时关注贫困生心理问题
近年来,社会上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犯罪的报道接连不断,究其原因,是由于经济的不宽裕,使得部分贫困生心理上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但目前,高职院校对贫困生的资助仍然没有深入到对他们的心理干预和辅导,缺乏解决贫困生心理问题的整体思路和方案。部分学生因为长期的家庭贫困,内心比较脆弱和自卑,对同学和老师等产生排斥,出现了人际交往的障碍,表现出了不合群。这样的自卑最终或转化成了自闭,或转化成妒忌。部分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对自己的前途表现出极度的担忧。还有部分学生长期接受学校、他人的帮助,滋生了懒惰的心理,不愿意自己付出努力,形成了“等、要、靠”的思想。可以说,贫困生背后隐藏的心理危机比经济困难更令人担忧。
二、提高资助育人工作实效的对策
(一)健全贫困生认定机制,加强对资助工作的管理
首先,合理界定贫困生的范围是开展贫困生工作的前提。因此要充分考虑高职院校贫困生的特殊性,确立高职院校贫困生认定的体制和机制。贫困生家庭基本信息与所在地区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的准确性是贫困生认定的基础。因此,对进行贫困生认定的生源地主管部门一定要采取问责机制,对申请人填写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准确性进行核实,保其真实性。另外,作为校方,在学生申请助学金时,要主动与学生生源地民政部门核实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其次,加强对贫困生信息管理,保持贫困生库的动态性。对贫困生的认定不是一劳永逸,要定期进行,一般可以以学年为单位。对于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而致贫的学生要及时认定,将其补充到贫困生资料库中,对于班级同学反映的家庭经济并不困难,及时从贫苦生资料库中移除,确保每一笔资助都能发放到确实需要帮助的学生手中。最后,要监督受助资金的去向。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渠道,通过向本人了解、班干部和宿舍同学反馈、查询消费清单等途径,引导学生合理分配受助资金。
(二)整合资助体系内容,提高勤工助学的方式
我国高校资助体系涵盖了“奖、贷、勤、减、免”这五个方面的内容,要充分发挥各项资助内容的效用。首先,要继续发挥奖学金的“奖优”与助学金的“助贫”功能,在保障贫困学生能够接受高等教育的基础上,鼓励他们争先创优。其次,要提高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的利用效率。这两项资助的受众面小,又具有临时性。一方面要保证这些资金及时发放给有需要的同学;另一方面,也可以用于丰富助学金,例如车票补助、住宿费、书费减免等,扩大受助学生的比例。最后,提高勤工助学在资助中的地位,要注重勤工助学的专业性。要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资助方式的优势,首要的是拓宽其形式。高职院校要设法为学生提供结合专业特色的勤工助学岗位,使其从传统的劳务型向专业型和技能型转变,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顶岗实习、合作研究等工作,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
(三)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统一
做好贫困生的帮扶工作,不仅要给予他们物质的帮助,更要帮他们摆脱“精神贫困”。要把“资助”和“育人”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对贫困生的思想道德教育。首先,要培养贫困生自强、自立的精神。要积极鼓励贫困大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同时,以勤工助学为载体,贯穿思想政治教育。培养他们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其次,高职院校可以通过一些德育课程、专题讲座、主题班会、团日活动等形式开展感恩教育,通过各种感恩教育活动,教导受助的学生要饮水思源,不忘党和政府、社会、老师和同学的关怀。开展感恩教育也有助于在校园中形成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的氛围。最后,加强对贫困生诚信教育。据调查,在高校中,贷款大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还款违约情况。因此,在开展助学贷款活动中,应该紧密结合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工作,开展诚信教育活动。
贫困生帮扶方案范文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中全会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将市委“十项利民行动”落到实处,并以此为契机组织全市团员青年用志愿服务送温暖的方式帮助失业困难青年、特困家庭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众过好节、越好冬,使他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团市委决定,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真情助困进万家”全市团员青年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妥善安排困难群众越冬和过好元旦、春节,是当前各级党政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对此,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把“真情助困进万家”活动作为团组织发挥党的助手、生力军作用的重要体现,组织全市团员青年用志愿服务的方式帮助失业困难青年、特困家庭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众迎佳节、过暖冬,用团员青年的实际行动把市委、市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和帮助送到千家万户。要把组织团员青年开展“真情助困进万家”活动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主动配合党和政府做好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工作,做好引导青年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的工作,以实际行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主要内容
1、实施“共青团牵手扶贫帮困工程”,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解困。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深入开展“千名团干部牵手千贫困生,千个团组织牵手千个贫困户”活动。通过“一助一”、“多助一”的帮扶形式和结对帮扶、接力救助的方法,开展助困、助学、助老、助残“一送四助”活动,将“共青团牵手扶贫帮困工程”落到实处。“两节”期间,各级团组织要采取组织团员交纳特殊团费、号召青年捐款、发动单位及社会力量献一份爱心等办法,筹集救助资金,自选帮扶对象,购买帮扶物资送到贫困生和贫困户手中。每名贫困生助学金不低于200元的标准,每户贫困家庭按“五个一”标准开展帮扶,即为每个困难家庭送一件棉衣、一袋米、一包药、一箱水果、一个爱心包,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冬季穿衣、吃饭、治病的实际困难。全市实现1000对的帮扶任务,团市委将为每户受助家庭建立帮扶记录档案,并动员社会力量直接救助300个贫困生和贫困户。
2、开展青年志愿者“爱心传递”活动,切实为困难群众筹集助困物资。各级团组织要针对城市低保户、孤老病残、贫困青少年等困难群众开展“爱心传递”活动,号召广大团员青年发扬奉献精神为困难群众献爱心。通过各级团的组织渠道,将千家万户剩余不用的物资收集,捐赠给急需帮助的困难群众。学校团队组织要号召高年级学生将用过的书本、学习用品捐赠给低年级困难学生,循环使用;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将家庭剩余、闲置并有使用价值的物资,捐献给困难群众。1月5日-20日,全市将开展一次集中募捐活动,号召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捐赠旧衣物、旧家电、生活日用品、学习用品及食品、水果、药品等助困物资。团市委将于1月28日举行全年青少年送温暖“爱心传递五个一”行动集中服务日活动。
3、完善“4321”扶贫帮困服务体系,积极为弱势群众提供多方面服务。2008年初以来,团市委把扶贫帮困工作作为7件大事之一,构建起“4321”服务体系。“两节”期间,要充分发挥“4321”服务体系作用,为弱势群众提供学习、生活、就业、创业、维权等多方面的服务,以用工信息、提供领办创业项目、发放青少年维权卡的形式解决人民群众的具体困难。各县(市)、区青年中心要用工信息,提供创业项目,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各社区青年志愿者“爱心超市”要发放扶贫解困物资,解决困难群众实际生活问题;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要为困难家庭送法入户,处理好困难青年的工作,积极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团员青年“真情助困进万家”送温暖活动是2008年团的开局工作,是团组织帮助弱势青年群体和困难群众的一个重要载体。各级团组织要把开展“真情助困进万家”活动作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团的工作能力建设的具体措施,高度重视,制定周密细致的活动计划,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活动的落实推进,实现2008团的工作开门红。
2、突出重点。要把筹措帮扶资金和物资工作作为重点,每个城区要募集1000件各类物资,市直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普遍开展一次“爱心传递”活动,使全市受助困难下岗青工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各单位要在1月21日前将青年志愿者“爱心传递”活动筹集到的过冬物资统一送到团市委(请各单位提前联系),集中为困难群众发放,在春节前后全市形成活动。
3、重在基层。要结合实际情况,集中力量解决几项困难群众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立足基层,动员团员青年深入千家万户,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活、工作、学习的具体事、小事入手,多做能够解决问题的实事,以本单位的小稳定促进全社会的大稳定。要在经常化上下功夫,团市委将统一印制“团员青年爱心帮扶卡”,作为考核帮扶工作的依据。
4、抓好宣传。要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的社会动员作用,通过引导新闻媒体对团员青年“真情助困进万家”送温暖活动宣传、报道,提高全社会对弱势青年和困难群众的关注和帮助,号召更多的团青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送温暖活动。请各单位于1月30日前,将活动信息和图片报团市委宣传部。
附:1、“团员青年爱心帮扶卡” 2、青年志愿者“爱心传递计划”募捐物资登记表 共青团***市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月4日
主题词:宣传工作
送温暖
通知 知 共青团***市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月4日印制
共 印:80份。 2008年送温暖集中活动安排
一、活动名称
全年青少年送温暖“爱心传递五个一”行动集中服务日
二、时间及地点
2008年1月28日,市纪检委大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市委主管领导;团市委领导;青联委员代表;受助困难家庭代表300人。
四、主要内容
1、青联代表捐赠助学金;
2、企业代表捐赠药品;
3、宣读受助家庭名单;
4、发放“爱心包”150个(助学金、助困物资、药品、用工信息、维权卡);
5、受助代表讲话;
贫困生帮扶方案范文6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 资助体系 创新措施
我国高等教育已经由精英教育逐步过渡向大众教育,高校学生数量快速增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量也随之急剧增加。据教育部调查统计,普通高校中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15%~30%,其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所占的比例为8%~15%[1]。随着贫困生数量的增加,贫困生问题渐渐成为受到社会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
总书记曾明确要求“完善资助困难大学生的机制,帮助贫困家庭大学生完成学业”。在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下,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减、免”为主要内容的多元化、多层次的资助体系,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十报告中明确提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水平”,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青年学子健康成长和成才。目前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仍然存在资助工作效率较低、资助渠道较窄、经济资助不尽公平合理、注重经济扶困忽视心理疏导等问题,如何进一步解决好上述资助工作中的问题,不仅关系到贫困生的成长、成才,而且关系到高校的稳定和持续健康发展。
一、当前贫困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1.贫困标准界定难
高校贫困生是指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就学期间无力支付教育费用或支付教育费用较困难的学生[2]。就高校贫困生现状来看,较明显的极度贫困学生还是极少数;偏远地区农村学生、城市下岗职工子女等支付教育费用较困难的学生占多数,这导致贫困大学生中多数贫困生的家庭贫困程度往往很难判定。因此,摆在资助机构面前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界定贫困生的贫困程度,进而给予相应的资助额度。
目前,高校一般根据学生持有的户口所在地各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建立贫困生档案、认定学生的贫困等级。该方法存在明显的弊端。首先,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对贫困的标准认知有差异,往往出现根据经济发达地区标准认定的贫困生,其经济条件、生活水平明显优于经济落后地区的贫困生;其次,受资助资源限制,部分贫困程度较轻的学生受资助金额相对较少,导致有些贫困生为了成为重点资助对象而故意夸大自己的贫困程度;第三,部分学生家庭并不贫困,但是为了获得资助,通过各种途径开具贫困证明,部分乡土人情观念浓厚,街道、乡镇以及县级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碍于情面,纵容作假。高校资助机构仅仅依靠民政部门一纸证明来准确界定学生贫困程度,于情于理都缺乏说服力,但是实地调查核实又在经费、人员上存在较大困难,严重影响了贫困程度的界定工作。与此同时,仍有部分真正贫困生出于各种原因不愿意说明家庭经济实际情况、羞于表明家庭困境,而得不到资助,使得真实、公平地评定贫困生存在一定的障碍,给贫困生评定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困难。
2.勤工助学岗位获取途径狭窄
勤工助学是贫困生减轻经济压力的有效途径之一。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地参与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获得相应的报酬以增加自己的生活补贴,能够很直接的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同时也增强了学生的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变资助为自助,帮助学生成才,因此勤工助学深受贫困生欢迎,但获取各岗位详细信息的途径比较狭窄。
目前,勤工助学岗位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校内助学岗位设置,校学生工作部门每年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安排贫困生勤工助学,每年学校各院相关部门都会安排一定数量的贫困大学生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但受各种条件限制,校内勤工助学的岗位数量尚不能满足贫困生的需求;二是校外企事业单位需求的社会兼职岗位,即部分需要用工的企事业单位在校内各类兼职海报,招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兼职,此类勤工组学岗位信息可能存在虚假宣传,社会企业也良莠不齐,往往会引起劳务纠纷,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三是部分贫困生通过网络招聘或熟人介绍直接在用人单位勤工组学,调查发现此类勤工组学岗位少之又少。总的来说,现在为贫困生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偏少,急需拓宽助学渠道增加岗位数量以缓解目前的供求矛盾。
3.贫困生心理贫困问题严重
高校资助部门在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认定过程中,为了减轻假贫困证明带来的冲击,并在最大程度上做到公平、公正、透明,往往要求申请助学金的同学采用演讲的方式叙述自己家庭的困难,班级同学结合该贫困生日常消费情况,进行班级民主评议,进而确定贫困程度并给予相应的资助。该方法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消除非贫困生开具假贫困证明的现象。然而让这些自尊心特别强的学生当着同学的面把自己家里不为人知的事情说出来以博取同学的同情会严重打击他们的自信心、自尊心,甚至让他们产生了一种低人一等的感觉,得到资助的贫困生虽然在生活上得到了一些帮助,但是从此心里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从心理学的角度出发,该方法是十分不科学的。
极少数非贫困生,依据假的贫困证明,杜撰家庭悲情故事博取同情,通过弄虚作假获得了较多的资助,这种重视物质资助,忽视精神道德资助做法,会造成部分贫困生诚信道德存在一定的偏差,人格不够健全。没有得到资助的学生心生埋怨,嫉妒,憎恨那些得到资助的同学,尤其是当他们知道那些并非家庭真正贫困的学生得到资助,更加扭曲了他们的心理,继而产生意想不到的后果。
高校的贫困生资助机构总是把家庭经济困难的问题简单归结为经济问题,认为只要资助到位,学费生活费解决了就不存在其他问题了,缺乏贫困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没有充分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构建和谐教育要做到对贫困生在物质资助的同时,兼顾培养高校贫困大学生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作风,让资助贫困生成为“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
二、创新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措施
1.团队建设为前提,促进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开展
建立完善的资助团队是开展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操作关键,这样不仅能使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发挥最大效能,更能体现其优越性。高校现有工作部门的资助中心和辅导员队伍是整个团队建设主力军,因为这样不仅能发挥他们的工作优势,更能调动大家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同时高校贫困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也要加强,这样不仅极大的推动整个体系的团队建设,更有利于和谐校园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
2.评定程序建设为基础,促进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公平合理化
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开展,资助对象的确定是关键。因此建立科学的贫困生评定程序,关系到整个资助工作的有效开展。但是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不同地区间贫困生家庭经济条件、生活水平存在不小的差异,因此学生的贫困程度也存在较大差别,所以贫困生贫困等级的评定标准应运而生。这要求高校资助机构严格执行评定标准,根据贫困等级差异性,建立科学的评定程序,推进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公平合理地向前发展。
另外,认定后的贫困生等级仍需要及时的更新。部分贫困生家庭收入有了提高、经济条件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甚至完全摆脱了贫困;也可能有少数同学由于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而成为新的贫困生,因此对贫困生认定、贫困程度评定应实施动态管理、及时的更新,使贫困生评定更加科学化,让其在阳光政策平台上顺利运行。但是在评定工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和谐的因素来干扰评定工作,这时应本着尊重学生的宗旨,积极开展学生之间的相互监督,鼓励对弄虚作假者进行举报,促进贫困生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地开展。
3.渠道建设为依托,促进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多元化发展
积极开拓高校贫困生勤工助学渠道,为他们尽可能多的提供一些勤工助学岗位,这样大大的缓解他们家庭经济困难的压力。在勤工助学的岗位上,他们可以锻炼自主生活及学习能力,对养成他们独立自主的品质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同时在勤工助学的岗位上,他们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学会学习,学会交际,也可以培养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渠道的多元化发展,岗位的多样化更符合高校个性人才培养方案,因此高校应在资助工作的内容上加大投入,为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建设发挥最大的效用。
徐州工程学院信电学院就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在计算机维护方面为贫困生提供了部分勤工助学岗位,既培养了学生的专业技能,又为贫困生提供了经济资助。此外,助学工作还要积极拓展校外资源,多和企业联系,建立勤工助学基地,开展“送岗助学”等活动[3]。作为实用型本科院校,加强校企合作的同时为优秀的贫困大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对增强校企合作深度、帮助优秀贫困生更好的就业都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多方收集勤工助学岗位信息、努力扩宽勤工助学渠道、在企业建立勤工助学基地、积极争取社会助学资源,才能在更大程度上提高贫困生资助水平和资助质量。
4.课程体系建设为保障,促进“资助育人”工作和谐化推进
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不仅仅是帮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其终极目的是为了“育人”,因此,单一的经济资助应该逐渐转变为在“资助”中“育人”,重视资助工作的导向作用和育人功能,坚持经济资助与精神激励相结合,深化励志扶困工程。开设“资助育人”课程,形成系统的课程体系,将避免“资助育人”工作流于形式[4]。
首先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应作为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来抓,结合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课程,统筹安排“资助育人课程体系”。其次,加强资助育人队伍建设,提高资助育人工作水平,通过设置专职性资助课程体系机构,开展多样化的“资助育人”课程。把对贫困生的资助工作与学生人生观的培养、心理问题的疏导等结合在一起,避免学工部门单独作战,打造多方位,多角度“资助育人”队伍。
资助是育人工作的重要途径,育人是资助工作的根本目的。努力实现在资助中育人,在育人中资助,将资助与育人工作紧密结合,建立起完善的资助育人体系是做好高校贫困生工作的当务之急,也具有相当重要的现实意义[5]。
5.社会联动体系建设为辅助,促进高校贫困生就业
在贫困生这个特殊的群体中,导致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多种多样,贫困生往往具有强烈的自卑感和失落感,择业过程中没有用来进行人际交往的物质基础,较少有社会关系帮助,与家庭条件富裕的毕业生在就业竞争中无形地处于弱势地位,对择业有一定的恐惧感。
高校的贫困生资助机构在贫困生资助过程中,不应该仅仅解决贫困生眼前学习生活中存在的种种困难,而应该转变发展观念、拓展发展思路,让一切有利于资助贫困生的思想充分活跃起来,把一切有利于资助贫困生的资源充分释放出来,使一切有利于贫困生资助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来,着眼于贫困生的长远发展,着眼于解决贫困生长远发展中有可能产生的矛盾和问题。现实情况下,贫困生的就业、发展问题就是长远问题。
第一,把纯粹的现金资助转换为“资金+技能资助”。目前高校通过贫困程度评定给予贫困生一定额度的现金补助,以帮助贫困生度过困难,这种现金资助是必要的。然而从长远考虑,在现金资助的同时,高校可以自筹部分资金帮扶贫困生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结合学生专业、个人爱好兴趣进行校内创业,通过创业对贫困生进行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拓展,帮助他们获得更多课堂学习以外的能力提升机会和平台,使他们自身有足够的能力参与职场和社会竞争,从而有力地促进学生就业、创业。通过贫困资助,转变为“扶志、强能”。
第二,贫困生资助机构,应该走向社会、联合企业,建立校企联合资助机制。高校资助机构应该结合学生培养方案,与当地企业建立广泛的校企合作,在企业建立勤工助学岗位,高校学生通过在相关企业实习、工作获取报酬。近年来,徐州工程学院信电学院与苏南多家企业进行校企合作,取得较好的效果,学生不仅增加了收入,而且有数十名学生留在企业工作。校企联合资助一举三得:其一,贫困生获得了资助、增强了技能、开阔了视野、增加求职择业砝码,促进了贫困生就业;其二,企业在大学生中间扩大了影响力,提高了知名度,也为企业发展储备了潜在的员工;其三,高校通过校企联合,改进培养方案,提高培养质量,扩大学校在企业间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其中贫困生资助体系所起到的推动作用是不可估量的,没有配套的高校资助政策,高等教育发展不会取得这么大的成就。尽管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还不够完善,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但是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深入开展仍然帮助了大量家庭经济困难的青年学子完成了大学教育,对促进高校稳定、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坚信在国家教育部门和国家高校资助中心的带领下,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思考和各大高校的不断努力中,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一定会健康发展,越来越健全!
参考文献:
[1]李心怡.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思考[J].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报:第17卷第5期,2011.5.
[2]马进,马兴国.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中的问题分析及对策探讨[J].读与写(教育教学刊):第6卷第10期,2009.10.
[3]顾海燕.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问题研究[J].职业时空,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