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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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机关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范文1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问题、完善措施

中图分类号:F253.3 文献标识码:A

随着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我国建筑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建筑工程质量直接影响国家经济的发展速度和内在质量,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未来国民经济整体的发展速度和资产质量建设。新时期随着我国建设项目规模越来越大,建设施工周期越来越短,建筑市场逐渐呈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施工工艺复杂化,建筑材料新型化等特点。因此,研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解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问题的对策很有必要。

1、我国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1.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不够完善

现阶段,政府监管体系和社会监控体系这两大体系已成为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有利保障。但是,尽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却未能和社会监督力量有机的结合起来。

1.2、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机制不够健全

目前,我国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仍有相当数量设立在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或与有行政隶属关系,客观上极易产生行败,不利于工程质量责任的落实。

1.3、政府监督工作陷于微观,监督方式过于具体

传统的工程质量监督偏重于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而建筑工程相对于工业流水线产品特点的区别在于产品工期长,多专业、多工种、材料设备多品种。单纯依靠质量监督机构的几次到位,难免使监督工作的全面性受到约束,无法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的正确的核验评定和控制。

工程质量监督内容要求三部到位,即地基基础、主体、装饰等三个分部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必须到位核验。重点是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工程验收及综合验收。为保证质量,一些质量监督机构甚至规定每月定期、定次到工地核查,施工的每道工序,每个环节质量监督人员都要到位。这种过于具体的管理模式使工程建设规模和有限的监督力量间产生较大矛盾,从而影响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变相成为工程质量的责任者。社会过多依赖工程质量监督核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被视为工程质量的责任者“谁核定,谁负责”。而作为直接参建的各方责任主体,反而“袖手旁观”,进而颠倒了市场经济活动中产品的制造者以产品直接负责的规律。由于政府授权质量监督机构,进而政府成为了工程质量的责任者。这从客观上造成了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的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与现行三部到位等级核定的工程质量监督运行方式的矛盾与不和谐。“三到场”监督,削弱了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意识,加剧了参建各方对质量监督人员的依赖心理,不利于强化参建各方人员的质量责任意识,不利于公众正确认识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能。

1.4、工程质量监督范围过于狭窄

当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范围主要局限在施工阶段,仅仅依靠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只能对施工质量起到监督作用。而对于勘察设计阶段的质量监督力度不够,这不利于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宏观的、全面的监督控制。

1.5、监理单位存在违规行为

目前,监理单位常见的违规行为有:越级监理,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单位名义承担监理业务,将监理业务转手给其他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虚假合同,卖图章,只收费,不监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推销建筑材料、介绍施工队伍,谋取非法利益;监理人员执业资格不规范,人员素质不高;监理资料不齐全、混乱,关键过程、重要部位、隐蔽工程未及时到位检查,签证不齐全;不严格按规范、标准及有关规定对基础、主体工程进行评定、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初验和评估。

1.6、质量监督机构定位不明确

大多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受政府委托,实施质量监督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个别机构是企业性质。因此,造成社会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执法地位认同度不高。

2、解决我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存在问题及其完善措施

新时期,我们应把新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有效地应用到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实践中去,积极探索新思路、新理念,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健全执法运行机制,解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2.1、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技能和素质,提高监督管理水平。监督管理人员必须有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熟练掌握监督的方法和手段,熟悉建设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了解建设工程经济知识,具有发现质量问题、鉴别质量问题和解决处理质量问题的能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专业基础教育和在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把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放在首位,同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政策,把知识丰富、水平高、能力强的专业人才吸引到监督管理工作岗位上来,调动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责任感。

2.2、服务与执法有机结合性的质量监督模式

做到服务与执法有机结合。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针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过程控制和事后控制三大环节做好监督工作。加强工程质量的事前监督,提高监督工作的预见性、服务性。当工程质量出现下降的趋势或工程施工到难点部位、易出现质量通病部位时,监督人员应及时到场提示和指导,以扭转滞后监督、被动应对的局面。

2.3、加快监督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实施信息化管理应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提高监督工作质量,是今后监督管理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工程质量监管领域全面引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统一的信息平台对工程质量监管的全过程实现有效控制。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可使工程监督检查工作处于可控可有效监管的状态,实现监管工作的透明化及监督信息的动态、准确、实时采集,并在各相关部门间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并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建筑业的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政策时提供科学依据,提高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工作力度和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张俊立等.关于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的思考[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22.

[2]唐奋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分析[j].科技信息,2009.15.

机关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范文2

税务机关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反腐倡廉工作中一项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在新形势下,我们如何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惩防体系建设中面临的问题,如何扎扎实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确实是我们要认真面对和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构建惩防体系面临的问题

税务机关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以制度机制为核心、责任机制为抓手、教育机制为基础、监督机制为保证、惩治机制为重要手段、预警机制为必要条件,各机制既独自发挥作用,又互为补充和影响,构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环环相扣的制度体系。要确保这一体系充分发挥作用,任务相当艰巨。因为还面临着许多问题:

1.廉政教育存在难处。思想是先导,教育是根本。大量案件表明,税务干部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往往是从思想蜕化变质开始的。首先,我们有些税务干部对党风廉政教育的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实际工作中只注重抓业务工作,忽轻了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出现了“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其次是开展教育活动空洞无物,缺乏针对性,特别是缺乏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人员有针对性的教育。第三,在开展廉政教育上缺乏创新性,往往是枯燥无味地读报纸念文件,使廉政教育失去了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2.制度建设存在难点。在构建惩防体系中,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面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迫切要求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但是,由于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和社会变革时期情况的多样性,廉政制度建设上还存在两个难点:一是制度约束缺乏刚性。有人重制度的制定,轻制度的落实,造成了制度缺乏执行力。二是制度设计存在漏洞。有的制度在制订时存在缺陷,导致制度落实难。

3.监督制约存在难题。构建惩防体系的核心内容就是强化对权力的监控。对权力监控是否有效,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监督意识的强弱。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制约监督的难题:一是怜悯心理导致不忍心监督。现在我们税务系统工作任务比较重,工作量大,一个税收管理员往往要管一百多户甚至几百户纳税人,繁重的工作压力下难免有些差错,将心比心,有时候出现了不忍心监督。二是无奈心理导致不去监督。如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工作圈、社交圈和生活圈,监督缺少依据,无法实施有效监督。三是能力有限不善于监督。表现在个别纪检监察人员的税收业务知识缺乏,导致一些纪检监察干部不善于监督。

二、新形势下构建惩防体系的对策和建议

税务机关构建惩防体系,必须要提高认识、理清思路,树立“大教育、大制度和大监督”的理念,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两权”运行全过程之中。

1.教育防范要有新思路。一是要突出针对性。二是要突出渗透性。三是突出实效性。四是要突出长效性。

2.制度建设要有新突破。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坚持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防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当前,各级税务机关推进制度建设要在以下三个方面有所突破。一要深入排查容易导致腐败的风险点。二要完善部门内控机制建设。三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3.监督工作要有新举措。推进监督制约工作,必须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两权”运行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要把监督置于各项税收工作特别是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之中,对税收执法行为和行政管理行为进行全过程监控,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一是在推进政务公开中打造阳光税务。二是在推进内外监督中打造阳光税务。三是在推进电子监察建设中打造阳光税务。

机关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范文3

市直机关是市委、政府的重要工作部门,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其作风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摸清市直机关作风建设现状,有针对性地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机关效能提升,按照市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的安排,市直机关工委组织调研组,通过抽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市直机关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共召开座谈会22场次,参与党员干部160余人,发放调查问卷120份,涉及市直机关48个部门、单位。通过实地调研和统计分析,基本掌握了市直机关作风建设的现状。

一、市直机关作风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91%的同志对市直机关作风建设给予了“好”或“较好”评价,有92%的同志对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给予了“整体较好”以上评价。这说明,近年来,特别是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机关作风有了大的转变、机关效能有了大幅提升。调查中,大家普遍认为,市直机关作风建设有四个明显变化。一是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各部门、各单位通过持之以恒地抓市情区情教育、服务观念教育、纪律养成教育,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二是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各部门、各单位在加大服务力度、改善服务质量上狠下功夫,在主动服务、优质服务上做好文章,形成了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良好氛围。三是服务行为明显规范。通过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办事流程和办事指南,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更加规范。四是工作作风明显好转。通过坚持不懈地加强作风建设,各部门、各单位抓工作落实的力度得到增强,办事拖拉、态度生硬的现象大为减少。

同时,这次调查也反映出在机关作风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作风转变不彻底。通过调查有相当多的同志认为,机关作风转变不彻底,说的多做的少,还存在调查研究不深入、用会议落实会议、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推诿、扯皮的事情还时有发生。

二是服务意识不强。在一些部门、单位或个别干部身上依然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官老爷作风,想方设法为民办事的意识不强,对于稍有难度的办理事项和服务请求,不是推三阻四就是拒之门外。

三是制度执行不力。一些部门、单位虽然就工作纪律、服务群众、绩效考核、作风建设制定了许多制度,但往往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执行不力,流于形式。

四是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在调查中,有10%的同志对市直机关领导干部作风给予了“一般”评价,认为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发挥不够是机关作风不能彻底转变,效能不能大幅提升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分析

机关作风转变和效能提升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既有主观方面的,也有客观方面的,归结起来看,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认识不到位。由于“官老爷”等许多衙门旧习的存在,许多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职能转变特别是服务功能的增强认识不充分,没有站在推动**科学发展的高度认识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机关效能的重要意义。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不够强,没有真正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思想不够解放。有的部门和干部对抢抓机遇、不进则退的**市情认识不到位,面对**跨越式发展的新任务,思路不够宽,办法不够多,措施不够硬,创新力度不够大;有的干部“小成即满、小富则安”,易于满足现状,不求进取,缺乏危机感;有的干部有畏难情绪,一味强调客观困难,工作主观能动性没有充分发挥;有的干部在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关系上把握的不够好,往往有意无意地把对上负责、下级服从上级片面地理解成照搬照套上级要求,从而脱离基层实际,造成了工作落实的被动。

三是制度落实不到位。在一些部门和单位作风建设之所以效果不够明显,制度落实不到位是一个重要原因。虽然经过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大讨论活动,但有的单位没有结合实际,照搬照套,内容空泛,导致有的规章制度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降低了作风建设成效。

四是监督管理不到位。从面上看由于职责不够明确,责任不够落实,措施不够到位,工作没有形成合力,导致作风建设监督管理不到位。同时,受思想观念、整体素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群众监督的渠道不宽,领域不广。从单位内部来看,作风建设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对干部的评价要求比较原则,评价标准难以掌握,奖赏、惩戒不到位。

三、对策分析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既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客观,也是实现**跨越式发展必然选择。只有以良好的作风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之路,自觉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做法,有效破解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才能凝聚党心民心、促进和谐稳定,才能开创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1、提高业务 素质。业务素质是提高工作效能、改进机关作风的根本保证。有什么样的业务素质、有什么样的机关干部队伍,就有什么样的机关效能和机关作风。所谓业务素质就是胜任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要进一步提高机关的整体效能,必须努力提高机关干部熟悉本职工作的能力、适应变化的能力和为领导正确参谋的能力。

2、继续解放思想。市委领导多次指出制约**发展的最主要因素就是思想观念不解放。当前我们要克服因循守旧、畏难发愁、固步自封、怕冒风险等不足,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摆脱传统观念和思维方式的束缚,放宽眼界、放宽思路,以开放的思维、创新的精神,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本领。随着政府服务功能的日趋强化,要切实转变作风,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基层和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更好地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加快转变职能,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各项服务承诺制度,坚持依法行政照章办事;要以评选“服务标兵”、“岗位能手”和创建“服务型窗口”、“服务型个人”、“文明单位”等活动为抓手,强化为民服务。以一流的服务,创一流的环境,促一流的发展。

机关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范文4

关键词: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制度

不动产的统一登记制度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如今很多的不动产交易带动了大量资金流的流动,同时也发现了很多不合理的问题和存在的不法现象,给制度建设带来了很大的影响。统一制度并不统一,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整合登记管理的相应资源,完善制度建设。

1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的意义

1.1维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益

登记制度是确立所有人身份及其名下不动产具体情况的重要制度体系,是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的,对所有人的合法的不动产权益给予法律层面的保护,包括不动产升值后所增长的部分价值,也受到统一登记制度的管理与维护。这样就避免了很多冒充和顶替的非法事件发生导致的对当事人的权益损害,规范了市场中不动产的交易活动,维持了良好的市场秩序。也可以帮助所有人理清名下所拥有的不动产的具体情况,方便做出合理的选择,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利益。

1.2利于宏观调控与反腐倡廉

国家的反腐行动也在不动产方面刮起了一场风暴,由于登记制度的存在和相关要求,一些以不动产为行贿受贿的主要手段的贪赃枉法之徒,通过查起名下的不动产登记的时间和数量,就可以说明其财产来源的性质,从而更容易确定其违法犯罪的事实,方便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登记制度也成为了一项“反腐利器”。

2当前我国不动产登记存在的问题

2.1不动产登记机关杂乱

尽管登记制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其本身还存在一些固有的矛盾和问题,比如目前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办理的机构和机关事业单位权利重叠,各种名目的机关名称很多,而在不同的机关部门之中,还存在一些管理不动产登记的机构,使得很多人在办理自己的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常常会被各种机构和机关的职能和真实的效力问题弄得困扰不已。众多登记机关的存在还严重影响了统一登记的有效执行和发挥作用,现实中就出现了一个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在不同的权力机关中,一旦出现问题,就会陷入多方分歧和矛盾之中,都具备法律效力,各方各执一词,使得所有人难以应对这样的局面,自身的合法权益难以受到合法的保护。

2.2不动产登记人员的知识结构有待完善

从事登记业务程序的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以及专业素养较低,甚至一些人员针对不动产的相关知识和相应的国家政策都不了解,遇到别人的问询,就以各种理由搪塞他人,服务态度很差。

2.3不动产统一登记技术有待完善

统一登记不仅要达到所有拥有不动产的人或者企业都要在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而且从机关自身也要做到职能和法律效力上的统一,而目前由于各机关机构权利归属混乱,难以形成统一的规范标准,致使在登记技术方面还存在各自之间的差异和不同,不仅群众办理登记麻烦,受到诸多困扰,对于办理登记业务的工作人员来说,技术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登记程序繁琐复杂,很多信息和数据还需要大量手工操作和整理,工作效率低下,也会发生很多的人为操作失误,从而对所有人的权益造成一定的损害,很可能爆发权益纠纷。

3统一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措施

3.1统一不动产登记机构

统一登记制度需要统一的权利归属机关来统一执行和保障,为了减少不动产权益上的纠纷和矛盾,简化登记业务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出现多个机关权利重叠的情况,必须要对所有的登记管理机关开展合并和重组,形成统一规定和制度下的唯一办理不动产登记和执行登记权利的机构。制度建设也需要统一的机构上下一心执行统一的规范措施,不仅能够为人们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登记服务,而且还可以加速我国不动产登记的制度建设和创新发展,只有将零散的力量统一起来,集中所有的管理资源,才能做到完美的统一,在处理矛盾纠纷时,就有了统一遵守的规定标准。

3.2加强不动产登记人员的培训工作

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使得不动产登记成为一项服务职责,为了促进其业务的不断发展,相关部门要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对现有不动产登记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定期办理培训班,采取讲座与实际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针对不同的不动产登记项目给予相应的技术指导,提升相关业务人员的综合业务办理能力以及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的整体办事效率,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3.3建立完备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共享平台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主要目的是,便于不动产信息的公式与公信,因此,相关部门要统一规范不动产登记与测量指标,利用互联网技术对现有的不动产登记平台进行更新升级,不断完善不动产数据库信息,建立起统一的不动产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将不动产的各项信息以数字的形式通过数据库传输到该信息共享平台中,并设立相应的变更与查询机制,确保不动产登记机关能够根据特定条件对该项不动产进行登记、变更与查询等处理。

4结语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不仅能够维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提升不动产登记机关的办事效率,也有利于国家的宏观调控,规范不动产交易市场,更有利于政府反腐倡廉工作的进行。

参考文献:

[1]马安胜,姚华军,袁国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难点与政策建议[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15(01):64-68.

[2]詹长根,吴艺,涂李蕾,胡梓桑.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若干问题浅析[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5(02):31-34.

机关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范文5

一、机关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

通过我局自查和效能办的督查,归纳出当前我局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学习不够。不愿学、不善学,工作思维不强和联系实际不够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干部的素质教育有待加强,缺乏治庸提效竞争激励机制。二是业务股室服务意识不够强,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需加强业务素质的提高,加强业务交流,提高业务水平。三是考勤制度执行不严,在效能办督查中,我局机关就有个别同志脱岗。

二、整改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发展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加强朵关作风建设,以围绕“增强党性、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促进发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整改责任,严格整改要求,确保整改效果。

2、整改目标: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勤廉型机关和“为民、务实、清廉”机关干部队伍为目标,着力解决机关存在的阻碍改革和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解放思想有新突破、服务水平有新提高、转变职能有新进展、制度建设有新举措、监督考核有新办法,塑造“高效创新、廉洁勤政”的机关形象。

三、整改措施

1、加强教育学习,切实提高机关干部整体素质。结合房管局的实际,一是进一步健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加强理论武装。二是坚持学习制度,形成机关全员学习的良好氛围。三是进一步改正学风,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学以致用。四是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务求学习实效,建立考评制度。

2、改进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做好服务,认真落实一个承诺制、一个流程、一个电话的工作要求,坚持一站式服务,落实首问负责制,严禁机关干部在工作中互相推诿,不负责任的行为出现,紧紧围绕重点工作目标,深入开展工作调研活动,奋勇创新,致力创优,不断转变、提升工作理念和工作水平。

3、健全制度、廉洁自律。针对自查、督查中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严格内部管理制度,特别是考勤制度。认真贯彻廉能责任制工作要求,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责任分工,在机关治庸提效上不断完善竞争奖惩机制。

四、整改要求

1、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对反映的问题,局班子成员进行分工,明确领导责任,落实有关股室,加强工作协调,对涉及分管工作任务要一抓到底,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通过整改工作全面检验作风建设带来新转变、新提高。

机关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范文6

关键词:公安机关 内部控制建设 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和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凸显,内部控制越来越引起公安机关重视。内部控制作为公安机关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是公安机关内部管理的基石,公安机关作为武装性质的国家机器,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重要的使命,实施好内部控制规范有利于加强单位财务管理,防范风险,提高公安经费的使用效益。

一、内部控制的概念

内部控制是指单位在一定环境下,为了实现一定目标,通过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工作程序和实施控制措施,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风险防范和管控。公安机关进行内部控制是为了实现管控目标而实施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过程,是一个对公安机关内部相关制度、工作流程不断优化、完善、监督的过程。执行内部控制就是实现用制度来管权、管人、管钱。

二、公安机关实施内部控制的意义

1.有利于加强单位财务管理。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可以使公安机关的财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具体来说就是使财务制度更合理、清晰、可操作,各项工作流程规范,岗位设置科学、职责分工明晰,制衡恰当,能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开展公安机关内控制度建设找出制度在制定、执行中存在的缺陷和风险,及时整改,从而不断完善内部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2.有利于加强资金使用效益。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涉及资金量越来越大,随着我国经济低速增长,财政收入增长缓慢,通过公安机关内部控制建设提高公安财务工作的效率和效益。通过内部控制建设减少可能出现的腐败和浪费,花好钱办好事。

3.有利于加强对经济活动监督。通过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对公安机关经济活动监管和风险管控,建立全面的监督机制,用制度来约束权利,用流程来规范行动,同时将信息化建设纳入监控机制,用信息化手段,将公安内部控制内容、过程、方法全面覆盖,有利于经济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监管。

4.有利于更好的履行职责。加强公安内部控制建设,将内部控制建设纳入公安中心工作,深入公安执法办案、队伍建设和服务工作中去,加强公安机关经费保障,使公安机关能更好的履行职责,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三、公安机关实施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全面性原则是指对公安机关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包括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项目建设、合同等业务。内部控制涵盖人、财、物,贯穿于经济活动全过程。

2.重要性原则。重要性原则是指在公安机关在实施内部控制时,在兼顾全面性的同行要突出重点,针对经济活动中可能存在重大风险的环节进行重点关注,采取严格措施,防止内部控制出现重大缺陷。

3.制衡性原则。制衡性原则是指公安机关在岗位设置、权责分配、业务流程设置时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通过将制衡机制嵌入经济活动,使内部控制制度更具有针对性,以达到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4.适应性原则。适应性原则是指公安机关内部控制制度要适合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财政改革的进行和公安业务的变化,进行不断调整和完善,使经济活动更有效率和效益。

四、公安机关实施内部控制的步骤

1.梳理业务流程。对公安机关的各类经济活动进行业务流程的梳理,包括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业务进行流程梳理,明确各项活动目标、范围和内容。

2.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立风险点。根据业务流程梳理,对公安机关经济活动各个业务环节面临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和评估,确定风险点。

3.建立风险应对策略。针对确定的公安机关经济活动风险点对风险进行排序,运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来分析风险,制定风险应对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诺的范围内,以杜绝舞弊、腐败,减少浪费。

五、公安机关内部控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公安机关的内部控制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结合外部政策要求及公安业务特点,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目前公安机关内部控制建设还存在一定问题。

1.内部控制意识不强。公安机关内部还没有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氛围,内部控制需要全员参与,特别是单位领导重视,目前公安机关内部控制意识比较薄弱,领导层面没有对内部控制建设引起足够重视,没有树立起风险防范意识,内部控制建设往往流于形式。

2.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公安机关一般以财务制度代替内部控制制度制度,对于一些经济业务流程控制不具体不明确内容不完善,如财务管理办法明确了预算编制程序、预算调整程序、决算内容,但未明_预算分解下达、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等工作程序内容。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未明确合同纠纷处理的程序,自行采购签订的合同(协议)未明确审核流程、保管事项。采购管理办法中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由部门自行组织采购的项目,未规定部门自行采购工作程序。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定期盘点的规定,但清查程序不具体。基建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未建立健全,未明确工程项目立项、概算、招标、工程变更、资金控制、项目验收与审计决算内容等。

3.内控风险防控机制有待完善。公安机关在开展廉政建设时已开展廉政风险评估,形成各个部门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责任清单,针对风险提出措施,但未建立日常工作中的风险评估机制。

4.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省市一级公安机关有些已初步建立经济业务流程信息化管理,功能覆盖预算管理、支出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主要业务控制及流程。但信息化建设未实现经济业务全覆盖,如工程建设类项目未纳入信息化管理,信息化系统未能反映审批流程等。基层公安机关很多未进行信息化建设,人为操纵风险大。

5.监督力度不够。省市一级公安机关内设审计部门,配有审计人员,大部分县级公安没有专门的内审机构,由纪检部门和兼职审计员进行内审,提出审计意见后对于后期整改情况未能跟踪落实,缺乏权威性。而财政、审计部门,更偏重于对公安机关财政资金使用的否合法合规性监督,忽视了公安机关内部控制建设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六、加强公安机关内部控制建设的建议

1.增强内部控制意识,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安机关要做好内部控制,首先要营造一个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增强全体人员的内部控制意识,特别是公安机关领导,要充分重视并主动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强化责任意识。开展各项经济业务时,要各尽其职、相互协调、积极联动、相互制约。同时要加强内部控制宣传和政策水平、专业能力、职业道德规范等方面培训,提高公安机关整体素质,加强各项内控制度贯彻落实的水平。

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结合《预算法》、各项财政制度和公安机关业务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如在制定《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订出台《公安机关预算管理办法》,明确预算编制、预算分配、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等工作程序;制订出台《公安机关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合同签订、履行、保管、纠纷处理程序,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跟踪,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形成监督记录;提供货物、服务类采购常用标准合同(协议)模板,部门自行采购签订合同(协议)参照标准模板,明确审核流程。制订出台《公安机关基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工程项目立项、概算、招标、工程变更、资金控制、项目验收与审计决算等内容。

3.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日常风险评估机制。公安机关内部控制风险是多种多样也是复杂多变的,将内控风险评估工作与内部审计工作相结合,开展日常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定期对公安机关经济活动各关键环节进行风险评估,找出风险隐患,提出应对措施,以达到提前防范,消除隐患的目的。

4.加强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为适应《预算法》和政府会计制度改革需要,建立公安机关警务保障信息平台,将预算管理、支出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绩效评价等纳入该平台管理,通过事前分析、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方式,逐步实现经济业务全流程信息化的建设目标。开发风险监控和预警功能,对经济活动中潜在的风险设置预警,自动识别风险,及时发现可能萌l的风险并予以化解。通过内部控制流程嵌入信息系统,实现对经济业务的自动控制,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

5.加强监督和决策执行跟踪和问责机制。公安机关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将预算执行、政府采购和预算绩效评价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内部和外部监督,获取反馈,落实整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建立决策执行跟踪问责制度,对经济活动中出现重大决策失误、决策执行违法违规或不执行决策的人员追究相应责任。

内部控制建设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长期任务,随着公安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新挑战,公安机关要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不断完善符合公安工作实际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参考文献:

[1]迟淑玲,公安机关内部财务管理问题研究[J].商业经济,2014(8):102-103

[2]梁东,浅析如何加强公安机关内部控制建设[J].经济管理,2015(9):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