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规章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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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规章制度

诚信建设规章制度范文1

XX县XX粮站位于府谷县东部地区,地理位置较好,交通便利,现有职工7人,其中在岗职工5人,占用总资产为35万元。今年,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他们不断强化管理,挖掘潜力,深入开展“创佳评差”和诚信建设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深入开展“创佳评差”竞赛活动和诚信建设,进一步增强搞好粮食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一是加强对“创评”和“诚信建设年”活动的领导,成立了由站主任XXX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把“创评”工作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

二是加强职工教育。多年来,他们一直坚持每周一次的学习制度,学理论、学政策、学业务,不断提高职工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同时结合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认真学习粮改有关文件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并结合企业实际,开展形势教育,积极寻求企业生存和发展之路。通过学习,统一了职工的思想,进一步提高了认识,认清了形势,增强了危机感和责任感,坚定了搞好企业的信心和决心。

三是把创评活动和诚信建设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近年来,大多数企业的职工普遍认为企业的主要工作就是搞活经营,而搞“创佳评差”和诚信建设活动是务虚,没有经济效益还搞那么多务虚的东西干什么,主动参与的意识不强。为此,他们把“创评”和诚信建设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把“创评”和诚信建设工作的各项措施如推行业务规范化、优质服务、诚信经营等落实到各项业务工作中,同时把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与业务工作的考核挂起钩来,做到“创评”和诚信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兑现,提高了职工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创评”和诚信建设工作不走过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全面推行各项业务规范,强化基础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近年来在县局的要求下,他们结合“创评”和诚信建设活动的开展,按照粮食工作各项业务规范,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各项工作制度。

二是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制度的要求,为各职人员制定了岗位职责,规定了明确的工作任务和标准,并制定了量化考核办法,改变了过去任务不明确、工作无标准、兑现无依据、成绩凭印象的状况,使各职人员人人有任务、个个有压力,各司其责,各负其职。

三是全面实行仓储工作规范化管理。对所有进出库粮油都认真执行“依质论价”政策,做到了价质相符,计量准确。对所有库存粮油按照储粮标准积极开展了以“三低”为主的科学保粮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并实行主任、保管员“库存状况一口报清”制度,使粮油仓储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四是实行收购销售工作服务规范化。所有工作人员从着装仪表、工作程序、接待顾客、文明用语、商品质量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积极开展诚信经营,使行业风气有了明显的转变。

五是狠抓落实兑现。无论是规章制度还是各职工人员岗位职责,他们都把落实兑现当作首要任务,每年年终都要根据县局的考核结果对各职人员进行考核兑现,极大地调动了各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搞活经营,提高经济效益

一是积极开展收购活动。他们在企业即将面临改制的情况下,抓住今年我县粮食产量较好的大好机遇 ,坚持勤进快销、薄利多销的原则,以重质量,守信誉为服务宗旨,采取走村串户、上门收购的方式,积极组织收购。1—10月份,共收购粮食1420吨。

二是狠抓促销压库工作。他们以“货真价实,买卖公平”为原则,以良好的信誉和优质的服务为宗旨,采取全员推销、定人员、定销量、定价格、定报酬、定费用、定奖罚的办法,使所有库存粮油和陈化粮销售一空,也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1—10月份共销售粮食1396吨,实现销售收入176.72万元。

三是狠抓增收节支工作。在搞活经营、增加收入的同时,他们努力降低费用,节约开支。一是盘活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降低成本,禁止赊销预付,减少资金不合理占用;三是压缩开支,勤俭办企业,实行费用限额管理,能减少的开支尽量不开支,在经营环节,坚持自装自卸,以节约费用。1—10月份费用率为15%。

诚信建设规章制度范文2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上海,200433)

[摘要] 通过比较研究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在大学生学术诚信建设上存在的差异,运用伦理学分析其背后存在的伦理性质根本差异,指出西方发达国家大学生学术诚信建设的伦理性质为契约伦理,与其市场经济相符,而我国大学生学术诚信的伦理背景仍是与市场经济不符的身份伦理,因此,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促使大学生学术诚信思想的养成,提出了实现我国伦理转型、优化大学生学术诚信建设的四大工作机制:教育引导机制、制度保障机制、主体作用机制和监督反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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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大学生;学术诚信;契约伦理;身份伦理;伦理性质;制度标准;变更主体

[中图分类号] G4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893X(2014)06?0134?03

学术诚信是大学精神的根本[1],虽然世界各国对其没有明确统一的定义,但一般是指在学术领域要恪守诚实守信的原则。针对在大学生中出现的种种不诚信问题,各国都采取措施,加强大学生学术诚信建设。我国也不例外。但是,国外尤其是西方国家的高等教育较发达,在大学生学术诚信系统建设上起步较早,经验更丰富。本文拟通过比较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在大学生学术诚信建设方面的差异,探索其背后深刻的伦理根源,最终设计出优化我国大学生学术诚信建设的转型机制,希冀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优良学风。

一、中外大学生学术诚信建设的比较分析

(一)教育方式的比较

西方发达国家在教育方式上,一方面开设通识教育课程,通过案例、情景模拟等方式引导和启发大学生思考学术诚信的意义。例如,美国哈佛大学通过开设通识教育课程,让学生进行哲学思辨、小组讨论和自我分析,探索真理;另一方面,通过营造校园学术诚信氛围、引导大学生参与学术诚信实践等方式,使大学生亲自感受和体验学术诚信的重要性。如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通过公开讨论、主题活动、合作项目等来提高学生的学术诚信意识,培养诚信的学术文化氛围。而美国的大学通过学术荣誉制度的实施,让学生参与学术诚信规则的制定、调查与裁判等实践活动,使其真正体验与感受学术不诚信可能遭受的惩罚和带来的危害,从而树立学术诚信的意识。

我国大学生学术诚信教育以单向灌输为主,通过“大学生思想品德修养”等课程,把学生的自觉养成作为培育学术诚信的主要手段。在社会转型的今天,尽管教育和自我反省是必须的,但纯粹依靠灌输教育和自我修炼的成效值得探讨。

(二)制度标准的比较

西方发达国家经过长期的历史演进,建立了一套较完善的大学生学术诚信制度,其中既有详细的学术规范明确责任,也有较完整的申诉惩罚措施,使大学生能明确学术诚信的标准和界限。例如,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负责任研究行为准则》、美国的学术荣誉制度等都对大学生学术不诚信行为的定义和惩罚措施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而美国芝加哥大学出版社的《芝加哥手册》和现代语言学会出版的MLA 手册,明确了学术诚信的样式和标准,极大地促进了美国大学生的学术诚信建设和学术创新。

我国虽然从新世纪初开始出台有关学术道德建设的一系列专门文件,但在学术不端行为方面规定的惩罚措施较多,缺乏具体的学术规范以明确责任。例如,2004 年施行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尽管对科研活动进行了规范,但显得过于笼统。如它提出“要合理使用引文”,但什么是“合理”,也未详加说明。而且,我国至今尚未出台一部适合大学生的统一的学术研究规范,既不利于大学生开展学术研究,还可能导致大学生产生无意识的学术不诚信行为。

(三)政策变更主体的比较

西方发达国家的高校许多是面向社会自主办学,因此,高校拥有较大的行政与学术自由权,在学术诚信建设上也较自主,能根据需要灵活调整学术诚信政策,建立良好的学术诚信氛围。例如,根据美国宪法,教育的权限归各州,联邦政府无直接管理教育的权利,高校享有与州政府相对分离的行政自由权和学术自由权[2],这样就为美国高校产生种类繁多的诚信规章制度提供了较好的环境,推动了其大学生学术诚信建设的进步与发展。

我国的高校大部分是政府投资办学,因此,高校的行政和办学自主权较小,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是高校各项政策制定的主体。但是,这个主体是根据自身需要参与包括学术诚信制度在内的政策变更,作为一个间接参与者,它的反映和灵活性会较慢,不利于培育大学生的学术诚信意识。

(四)大学生参与度的差异

在西方发达国家,大学生是学术诚信建设的主动参与者,他们大部分对学术诚信建设过程全程参与、努力实践,有利于学术诚信思想的形成。例如美国的学术荣誉制度会让大学生参与学术诚信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对待不端学术行为的调查、审判也由大学生自己进行。通过这种主动融入与参与,美国大学生体验了学术诚信的重要性,有助于学术诚信思想的培养。

在我国,大学生是高等教育的主要对象,在学术诚信建设过程中,也只是被动的参与者。例如,2011 年出台的《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中,虽然指出了高校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性,但大学生只是受教育的对象,没有发现大学生能参与这个制度制定和修改的字句。可见,我国大学生参与学术诚信建设缺少实践,由于认识来源于实践,这并不利于大学生学术诚信观念的形成。

综上,西方发达国家的学术诚信建设更有利于培育大学生的学术诚信意识,因此,我们必须探究原因,减小差距。

二、中外大学生学术诚信建设差异的伦理探源

上述差异的存在,归根到底是学术诚信终究为一个伦理问题,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的伦理性质有着质的不同:西方国家是契约伦理,而我国则是身份伦理。英国法律史学家梅因在《古代法》中指出,“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这一论断也曾受到马克思经典作家的充分肯定[3]。可见,西方国家的契约伦理比之我国的身份伦理,代表了社会的进步。

(一)西方发达国家大学生学术诚信建设的伦理性质:契约伦理

契约伦理,一般是指人们在订立、执行和销毁合约过程中所遵循的伦理准则。它的基本特征,主要是通过自由平等的个人之间订立的契约,主张对个人利益的保护,而社会利益则理解为个人不能侵害他人的基本权利[4](117)。

西方发达国家大学生学术诚信建设的本质,明显地体现了现代社会契约伦理的基本特征:首先,西方发达国家的大学生自认同时也被认可是享有平等自由权利的独立个体。毕竟,西方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和宗教的普及使得自由平等的理念早已深入人心,包括大学生在内的每个个体都不例外,其认为个人基本权利应予以保护。因此,在学术诚信建设包括学术诚信教育、学术诚信氛围的营造、学术诚信制度的订立、执行与监督等整个过程中,大学生都可以主动、自由和平等地参与;其次,大学生维护学术诚信的主要方式是制度。既然大学生是平等自由的独立个体,结合前面的研究,西方发达国家的大学生主要是通过制定、执行和监督各项学术诚信制度和标准来提倡学术诚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不侵害他人学术研究成果的。例如,美国高校的学术荣誉制度,一方面保证他人不侵害个人的研究成果,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约束个人不要去抄袭、剽窃他人的学术成果,尊重他人的研究成就和心血。这样,契约双方的研究成果都得以维护,学术诚信理念能真正贯彻并逐步深入人心。

可见,西方发达国家大学生学术诚信建设的伦理性质是契约伦理。由于伦理道德由经济基础决定,作为西方市场经济充分发展的产物,契约伦理就成为市场经济的伦理基础。现代西方国家的市场经济高度发达,其大学生学术诚信建设的伦理本质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是值得肯定和借鉴的。

(二)我国大学生学术诚信建设的伦理性质:身份伦理

一般来说,德性依赖于血缘宗法等身份条件的伦理称为身份伦理。它的本质特征是,个人依赖于身份的责任和义务,强调服从共同体权威的自我牺牲[4](114)。

我国大学生学术诚信建设的本质,体现出身份伦理的基本特征:首先,大学生不是自由独立的个体,而只是受教育、被管制的对象。在前面的分析中,我们了解到大学生在一系列学术诚信制度上,要求通过接受教育和学术道德自律,培养学术诚信意识。在此中间,大学生一直是被动的,没有主动融入学术诚信建设的实践;其次,我国缺少一套较为详尽具体的大学生学术规范,可能增加了其无意识学术不端行为的风险;最后,尽管我国新世纪后也出台了一系列大学生学术诚信的政策制度,似乎有向契约伦理转型的迹象,但是,制度背后蕴含的契约文化思想却不是一朝一夕能形成的;同时,政策制度的主要制定者、执行者和监督者是政府与教育主管部门,大学生作为学术诚信思想的养成者却仍被排斥在制度制定、执行和修订之外,因此,这些学术诚信政策和制度能否真正在大学生中贯彻与执行,并取得实效,值得制定者深思。

可见,我国大学生学术诚信建设的性质仍是身份伦理,而研究认为,契约伦理优于身份伦理,那么,综上所述,西方发达国家在大学生学术诚信系统建设上比我国更成熟、更进步,是必然的。因此,为缩小差距、追求进步,我国确立了在新世纪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样的宏伟目标,相应地,大学生学术诚信建设也应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契约伦理为导向,做出变革,以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整个社会伦理转型的需要。

三、优化我国大学生学生诚信建设的转型机制

唯物史观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伦理道德的性质。要使大学生学术诚信建设的伦理性质根本转变,首先,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整个社会伦理的转型,为大学生学术诚信建设转型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在此过程中,作为高等教育工作者,还需要主动完善各项机制,优化我国大学生学术诚信建设:

(一)教育引导机制

前面的分析认为,我国大学生学术诚信的教育方式主要为灌输式教学,效果并不理想,因此,必须调整教育方式,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改灌输为引导,提高教育实效。首先,在思政课中采用案例教学、讨论教学和情景模拟等教学方式,启发大学生对学术诚信问题的思考,增强学术诚信的意识;其次,在专业课程教学中,通过专业教师对学术论文规范的讲解,使大学生了解和掌握学术研究规范,增进学术诚信意识;再次,加强对大学新生的学术诚信教育。借鉴西方经验,在大学生刚入学时,在入学手册上对学术不诚信的定义、表现、惩罚措施、申辩程序等进行详细说明,并举例示范,让大学生印象深刻;最后,营造校园学术诚信氛围,使学术诚信意识贯彻在大学生日常生活中。例如,在新生入学、期末考试等关键时点前签订诚信承诺书,设立“学术诚信周”开展学术诚信教育活动。

(二)制度保障机制

契约伦理的表现形态是制度,所谓制度,是一个社会组织或团体中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并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它能强制地保障组织或团体的成员执行既定政策,确保目标的实现。由此,在优化大学生学术诚信建设的过程中,还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大学生学术诚信制度和标准。一方面,可以建立学术荣誉制度,让大学生通过制度的制定、执行和裁定等程序性的实践过程,牢记学术诚信的规章制度,在体验和感悟中巩固和加强学术诚信意识;另一方面,我国的大学生学术诚信制度建设不仅需要惩罚性的规章与办法,更需要有明确具体责任的学术标准,因此,我国需要出台至少一部适合大学生的学术规范标准,并宣传推广给大学生,使其了解和掌握哪些规范是符合学术诚信标准的,哪些是不可为的学术不诚信行为,避免误入学术不规范、不诚信的盲区。

(三)主体作用机制

大学生学术诚信建设的主体主要是大学生,换句话说,大学生形成学术诚信意识,就是大学生学术诚信建设的终极目标。由此,需要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主体作用,通过大学生亲身实践,了解各项学术规范,提高对学术诚信的认识与思考,最终养成学术诚信意识。这中间,学术荣誉制度是充分发挥大学生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的重要手段,也被美国大学实践证明是卓有成效的,值得借鉴和推行;同时,高校也是大学生学术诚信建设的主体之一。之前的研究证明,我国高校学术诚信政策和制度制定的主体是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但其反应性和灵活度较差,因此,为使政策制定更及时、更贴近大学生实际,政府与教育部门需下放一定权力,让各高校拥有更大的行政自主权,使高校根据需要灵活地调整大学生学术诚信政策和制度,提高执行效率。

(四)监督反馈机制

大学生形成学术诚信意识非一朝一夕,因此,学术诚信建设也并非一蹴而就的。在此过程中,还要充分发挥监督反馈机制的重要作用。监督反馈机制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对人的监督反馈。其中包括实行学术荣誉制度,促进大学生之间相互监督,促进学术诚信意识的养成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教师对大学生的监督作用。教师直接给大学生授课,也是学术研究者,因此在指导大学生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制度上,具有天然的优势;同时,教师对相关学术领域有较深的了解,因此,更容易发现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二是对学术诚信教育和制度进行监督反馈。大学生学术诚信教育制度和诚信教育行为是在一定条件下制定并实施的,但随着时间和条件的变化,原来的制度和行为可能不适应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建议定期对大学生学术诚信教育制度和教育行为进行调查研究,并及时反馈给政策和制度制定部门,做出及时调整,使新的教育方式、行为和制度符合新的形势需要。

参考文献:

[1] 杨卫.学术诚信是大学精神的根本[N].光明日报,2012-04-23(16).

[2] 李志峰,欧阳凌紫.中美大学生学术诚信制度的比较[J].湖北社会科学,2013(7):172-175.

[3] 陈国富,卿志琼.从身份到契约:中国制度变迁的特征透视[J].人文杂志,2000(3):19-22.

诚信建设规章制度范文3

为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树立诚信环翠新形象,推动全区经济超常规、跳跃式发展,环翠区自20*年3月开始,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开展了建设“诚信环翠”活动。

一是周密组织,广泛发动。为确保建设“诚信环翠”活动的顺利开展,区文明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建设“诚信环翠”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以及党政机关、执法部门、生产企业、服务行业、个体经营行业、教育领域、城市社区、农村和家庭诚信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并于20*年3月份在*广场举行了由全区社会各界代表参加的启动仪式,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建设“诚信环翠”活动的积极性。启动仪式后,全区各级各部门纷纷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具体措施和活动配档,迅速在全区掀起了建设“诚信环翠”活动的。为营造建设“诚信环翠”活动的强大声势,环翠区在环翠有线电视台开设了《诚信在环翠》栏目,对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的活动情况进行了跟踪报道;各部门、各单位也都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本部门、本单位的一些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共在各级各类媒体刊发诚信建设方面的新闻稿件和理论调研文章200多篇,有力地调动了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这项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全区先后有10万多名干部群众投入到诚信实践活动中。

二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为使建设“诚信环翠”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区文明委把这项活动列入各部门、各单位的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之中,将这项活动的开展情况与年终的位次管理、评先选优结合起来。同时,专门召开由政法委、机关工委、经贸局、工商环翠分局、建设局、教育局、卫生局、工商联、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把这些部门确定为建设“诚信环翠”活动的主阵地,进一步明确他们的工作职责,确保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各部门按照区文明委的统一部署,分别制定了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并结合各自情况,找准切入点,抓住侧重点,保证了管理范围内的工作有主线、有抓手,推动了建设“诚信环翠”活动的扎实开展。截至目前,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共制定各类规章制度50多条,开展各项诚信实践活动1万多人次,有力地促进了“诚信环翠”活动的开展。

三是突出重点,力求实效。为确保建设“诚信环翠”活动真正取得实效,区文明委要求各部门立足部门和行业特点,不仅要在全区营造一个诚信的人文环境,更重要的是要创造一个诚信的经济环境。各部门按照区文明委的要求,结合各自的行业特点,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区建设局将需要办理的基建手续,采取橱窗展示、发放《威海市环翠区基本建设程序指南》等形式向社会全面公开,大大方便了服务对象,同时还设立了专线服务电话,建设单位只需打一个电话,有关人员就会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答复。外经贸局、外侨办等涉外部门,以“亲商、富商、爱商”、营造良好投资环境为出发点,想方设法解决外资、侨资和侨属企业在“非典”时期面临的实际问题,赢得了外商的普遍赞誉。为检验建设“诚信环翠”活动的成果,自去年10月底开始,环翠区通过群众评议、媒体公示、主管部门推荐等形式,挖掘诚信典型单位和个人,并选出“诚信百星”在全区年终总结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与此同时,环翠区选出的13个诚信单位还全部当选为全市“百佳诚信单位”。另外,环翠区还涌现出全国商业诚信单位—威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全国打假维权消费者满意街—环翠楼办事处东北村居委会等在全国叫得响的诚信典型。

二、存在的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群众普遍认为建设“诚信环翠”活动虽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目前社会上仍存在一些不诚信的现象,如:个别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个别企业和个体工商业者还存有恶意逃债、拖欠债务、偷逃税费、商业欺诈等失信现象,社会上的部分人以卑劣的手段进行欺诈,等等。从这些现象可以看出,建设“诚信环翠”活动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诚信教育的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大。随着环翠区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外来人口将会逐年增加。这部分人的流动性很大,且文化水平、道德水准等都各不相同,对这部分人进行诚信教育的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如果诚信教育仅限于提高当地人的素质,而不注重对流动人员的诚信教育,就会使市民们产生“只要我诚信,却不要他诚信”的不平衡心理,长期下去,就会引起逆反情绪,形成不良循环。由于宣传教育密度还有待于加强,干部群众的诚信意识还没有完全地树立起来,不少人产生“我已经很诚信,讲诚信没有必要”的心理。另外,诚信教育的内容还不够丰富,形式单一,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这也会使一些干部群众产生“老生常谈、没有新意”或者“都是大通套、学不学都一样”的厌烦心理。

二是信用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前阶段的诚信建设主要靠道德标准来制约不诚信行为,而在信用制度建设上力度不大,所建立的信用制度要么注重于单位,要么注重个人,没有做到统筹兼顾,没有形成面向每个诚信主体的信用制度,容易产生一些顾此失彼的现象;制定信用制度的单位只限于某些领域,还有不少领域没有真正地建立起完整的信用制度,往往让一些不诚信者钻了空子;个别信用制度过于表面化、随意化,没有解决深层次的问题。

三是信用运行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在信用监督方面,舆论媒体对正面典型的宣传力度较大,但对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不够。同时,监督的手段过于传统化,利用网上公示等先进科学手段进行监督的潜力还没有充分挖掘出来。在守信奖励和失信惩罚方面,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标准;个别领域存在只奖不惩或只惩不奖等现象,挫伤了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在信用服务体系方面,对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服务范围还需要扩大,服务职能还需要健全。

三、对进一步开展建设“诚信环翠”活动的思考

建设“诚信环翠”活动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必须做到持之以恒,长抓不懈,这样才能真正取得实效。为深入开展建设“诚信环翠”活动,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深化教育,提高素质,扩大建设“诚信环翠”活动的影响力。应在全区上下大力弘扬信用文化,通过普及信用教育,提升信用道德,培育信用理念,使诚实守信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具体工作中,一方面,应因人而异,有的放矢。对机关工作人员,应教育他们遵诺守信,廉洁奉公,依法行政;对生产和流通行业的干部职工,应教育他们以诚立业,以质取胜,用诚实的劳动获得应有的报酬;对外来流动人员,应教育他们遵守村规民约、市民行为准则,引导他们树立“生活劳作在环翠,一心一意爱环翠”的意识,增加他们对环翠区的归属感、认同感和责任感;对未成年人,应培养他们的诚信意识,并提高他们辨别是非和抵御歪风邪气的能力。另一方面,应不拘一格,形式多样。应利用机关“三个学校”、农民夜校、职工业校、市民学校、民工学校、中小学课堂等多种阵地,做好正面灌输和正面引导;应继续开展好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诚信创建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做到建好载体,寓教于乐;应通过新闻宣传、网上宣传、建立诚信警示牌和公益宣传牌等方式,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无信堪忧”的社会舆论环境;应发挥我区在教育培训上的比较优势,组织一些有丰富理论经验的机关理论工作者、社会上的知名人士、退休老干部组成宣讲团,深入到基层和群众中去,用典型的案例、生动的事实对不同层面的干部群众进行诚信教育,并在基层培养一批宣讲骨干,深入到田间地头、厂矿企业、街头巷尾,对群众进行面对面地教育。

诚信建设规章制度范文4

关键词:砖瓦企业;员工;安全诚信;探索

中图分类号:C29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存在的问题状况

砖瓦产业是关系到地方民生和地方建设的基础产业,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一时难以替代的作用。砖瓦企业作为高危行业,砖瓦企业员工按章诚信作业、严格诚信监管,一切以诚信为基本原则,才能构筑和巩固砖瓦企业的安全防线。近来,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委、县安监局相关领导,在多次会议上明确提出加快砖瓦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实施安全承诺活动,促进砖瓦企业安全生产,这为砖瓦企业提出了新的课题。在砖瓦生产中,安全上的诚信缺失将会危及个人生命,给家庭带来不幸,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和产生极坏的社会影响。目前,主要表现的危害有以下几个方面:

1.1基层操作中的诚信缺失及危害。

在现场安全检查中不难发现,在每当问及岗位安全生产情况是,总有一些员工不是夸夸其谈,就是避而不谈。夸夸其谈的是功劳和苦劳,支支吾吾的是问题和不足。有的员工对操作技术规范不能严格掌握,有的甚至不懂规程、不懂标准,而且还不懂装懂,不愿或不善于虚心请教,掉以轻心地混日子。更有的明知规程标准,但为了省时、省事,就放任侥幸心理,按照老习惯不规范地作业,以至长期形成一种思维定势和行为习惯。为日后酿成祸端、害人害己埋下潜在危机。

1.2安全管理层的诚信缺失及危害。

安全管理上的不诚信主要表现在没有真正把安全第一的思想付诸实施。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时有抬头,没有把安全工作放在统揽一切、压倒一切、否定一切的位置上,存在着善于做表面文章,没有从思想深处扎根。有的是在管理上不细致,安全检查走马观花、“大纲其目”,安全设备不主动运用,安全责任不甚明确。以至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得不到强化。 安全管理上的缺失或不到位,将直接给企业带来诸多方面潜在安全隐患,最终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损失经济、破坏企业声誉。

1.3管理制度上的诚信缺失及危害。

由于安全诚信缺失,致使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更谈不上防患于未然的效果。安全管理制度的不够严谨,执行不到位,需要仔细分析完善,狠抓落实。

二、安全诚信概念和内涵

2.1安全诚信的概念安全诚信的基本内涵。

:结合砖瓦行业实际,安全诚信应该是:在诚信道德约束和诚信文化的影响下,企业和个人忠诚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忠实信守安全承诺,主动履行安全责任,以诚实守信的作风做好安全工作。安全诚信的诚,就是忠诚、真诚、虔诚。忠诚,就是忠诚地贯彻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地执行上级安全工作指令,忠诚地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程措施。真诚,就是组织对员工生命安全的真诚关爱以及员工“居安思危”的真诚态度。虔诚,就是自始至终把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虔诚对待,把建成安全型企业作为终极目标而虔诚追求。 安全诚信的信,就是诺信,守信,践信。诺信,就是以道德操守为保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安全工作做出庄重的承诺。守信,就是以道德规范以依规,信守安全诺言,恪守安全约定,安危为先、安全至上、排除一切干扰。践信,就是以道德责任为约束,坚定兑现安全诺言,做到言必行、行必果。

2.2砖瓦企业安全诚信的概念及要旨。

根据《中国砖瓦行业自律公约》和海安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百行万店”诚信工程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以及县发改委、国土局《海安县砖瓦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方案》,砖瓦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应该是:砖瓦企业和员工在安全生产活动中自觉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生命财产安全的意识、行为,以及创造和辨识安全环境、处置危害事件能力的综合反映。它体现了企业和员工在安全生产活动中履行承诺及义务的能力和水平,以及企业和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可信程度。安全诚信的灵魂是诚实守信,核心是责任意识,关键是实事求是,硬性约束是政策法规,柔性要求是道德规范,终极目标是本质安全。总之,安全诚信建设的目的是提升组织和个人的本质安全程度,最终实现本质安全目标。

推行砖瓦员工安全诚信管理的意义

3.1是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必要前提。

人无信不立,企无信不存。离开了诚信,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就失去了道德支持,安全目标就会落空。促进从砖瓦制作到装卸运输、从进出窑到砖瓦烧结、从领导干部到一线员工不同层次、不同作业流程的责任主体把诚信作为道德底线,以组织和个人的诚信主动自觉地把安全生产的各项责任予以落实。

3.2是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的至要手段。

生产过程中,不可能对每一名员工的所有生产行为进行全程、全天候的暗示监督,安全监管在时间和空间上不可能全覆盖,存在着“盲时”、“空区”。同时,管理层或监管行政部门的安全监管容易让员工产生“依赖”、“惰性”等心理。如此,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会形成安全工作靠检查推、质量标准化靠突击抓的“博弈”现象。做好安全工作,需要管理层的监督督导,更要员工靠自身的主动和自觉。提升安全诚信度,有利于弥补安全监管力量的不足。

3.3是使他律安全转向自律安全的必然选择。

开展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就是要通过褒奖安全诚信、严惩安全失信,塑造员工的安全价值观,引导员工用诚信道德来控制和约束个体行为,做到言必行、行必果,把安全诚信落实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具体行动上、自觉行动上。

3.4是安全型企业创建和成长的客观需要。

在生产要素中,人是安全自主管理最活跃、最积极、最关键的因素,也是安全诚信建设的主体。通过创建安全诚信企业和争当安全诚信员工,能不断地提高企业和员工安全自主管理意识,提升车间和班组的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和员工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创建本质安全型车间、作业组必须向道德伦理层延伸,通过提高“人”和“组织”的诚信水平,追求本质安全。

新型安全诚信管理与传统安全管理模式的关系

安全诚信管理与传统安全管理模式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主要表现在 :一是传承关系,安全诚信管理融入人本管理理念,突出诚信伦理和道德约束,是对传统安全管理模式的传承;二是扬弃关系,安全诚信管理继承了传统安全管理模式的合理内涵,摒弃了传统安全管理模式中的一些不合理、不适当因素,实现了理念的创新;三是递进关系,安全诚信管理来源于传统安全管理,但开辟了砖瓦安全诚信管理的新境界。

诚信建设规章制度范文5

另一方面,由于网络交往可靠性不强,网络中有一些有“毒”信息,因而必须加强小学生健康网络生活指导,增强小学生诚信意识,培养小学生对浩如烟海的信息的反思和辨别能力,形成健康向上的信息伦理。我们在《信息网络环境下学校进行诚信教育的行动研究》的网络环境课题研究中,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通过实验探索,初步总结出了“五要”策略:

策略一,要树立小学生是学校诚信教育建设主体的观念。长期以来,农村中学受传统教育模式的影响,空洞地说教、生硬地理性灌输,未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小学生是学校的主人,学校诚信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增强小学生诚信道德品质,促进其自身的全面发展。为此,学校的诚信教育要尊重小学生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人格,在道德实践基础上实现主体的合作与交往,提高诚信道德的选择与评价能力,让小学生自己教育自己,不断提高诚信道德的境界和发展水平。

策略二,要努力营造诚信氛围。通过开展诚信问卷调查、“我与诚信”征文活动、“网络伦理与诚信”系列讲座、诚信论坛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和发挥校内黑板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的导向作用,强化师生的诚信观念,增强师生的诚信意识。要宣传表彰诚信的先进典型,对校园发生的不讲诚信的人和事要进行舆论谴责,逐渐树立良好的校园诚信风尚。

策略三,要深化诚信体验教育。诚信是在道德实践中形成的,要创设道德情景,让小学生在家庭、学校、社区、大自然以及网络这个虚拟社区中主动寻找自我诚信角色,在参与和体验中学会做诚信人,做诚信事。为此,我校要求政治课教师和班主任制作诚信多媒体课件,在网络教室或多媒体教室上课。学校在校园网上建立了诚信教育资源库,开放了一个网络电子阅览室,小学生和老师都可以进入阅览室查找和阅读资料,有选择性地、自发地感受诚信教育内容。上网前要向小学生提出合理的要求,让小学生有目的的网络生活道德底线意识,给小学生布置适当的任务,让他们上网感到有事可做,上网后有所收获。要利用互联网建立诚信平台,开展“绿色网吧”“自己对自己负责”倡议活动,组织诚信联盟,让小学生在参与诚信实践活动中受到教育,提高自觉性。

诚信建设规章制度范文6

为贯彻落实十七大“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的精神,巩固*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成果,落实*市民政局转发《民政部关于深入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和承诺服务活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点做好几项工作:

(一)各单位召开一次理(董)事会,按照民政部文件的要求做出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制定本单位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和承诺服务活动的具体措施,明确领导负责,明确专人落实。

(二)各单位要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和承诺服务活动,做到“五上墙”即: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上墙,职业许可证上墙,规章制度上墙,服务承诺的内容上墙,公告栏上墙。公告栏内容包括:年度工作报告、年度审计报告以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等有关情况。

(三)各单位要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和承诺服务活动,做到“五公开”即: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规章制度公开、财务状况公开、重大活动公开。通过向社会公开有效形式,提高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公信度。

二、工作时间安排

(一)动员实施阶段:

1、召开理(董)事会,制定本单位管理意见。(20*年1月9日—20*年1月31日)

2、完成“五上墙、五公开”工作。(20*年2月1日—20*年4月30日)

3、完成信息公开和承诺服务活动工作总结。(20*年5月1日—20*年5月31日)

(二)工作检查阶段:20*年6月1日—7月31日。

(三)督促整改阶段:20*年8月1日—9月1日。

(四)总结上报阶段:20*年9年2日—9月30日。

三、加强管理完善服务

(一)区社团办将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关于深入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和承诺服务活动工作的意见》民发〔2007〕145号,认真组织实施,组织人员深入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和承诺服务活动工作开展。

(二)区社团办将依据法规规定,按照职责权限,对未达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对违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向社会公式。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民办非企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加强领导,制订措施,认真落实。

(二)要制定工作制度。在自律与诚信建设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和承诺服务;在活动中创新和改进本单位的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提升自身的发展水平。要将信息公开和承诺服务工作,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在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形成本单位的特色。

(三)结合深入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和承诺服务活动工作,认真总结本单位完成情况,将书面总结及电子版于20*年5月31日前报*市*区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

(四)公告栏内容和“五公开”内容要留存电子文档和影像资料,作为档案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