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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使用问题及对策范文1
近年来,国家财政对“三农”投入大幅增加,涉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总体是好的,但存在着一些不规范、不完善、不到位的地方,有的投向不准、乱用滥用、损失浪费严重,有的滞留缓拨、结存沉淀、长期在账上“趴窝”,特别是挪用、截留、套取、贪污等问题时有发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本文旨在通过梳理天津市涉农资金管理现状,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加强涉农资金管理的政策建议,助力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
关键词:
涉农资金;管理;建议
一、存在问题
近年来,天津市不断加强涉农资金管理,从总体上看,涉农资金管理水平稳步提升,为天津市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夯实了坚实基础。与此同时,随着涉农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要求越来越高,本市涉农资金管理同全国各省市类似,存在一些管理需要与管理现状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为:
问题之一:部门之间缺乏制度化工作协调机制和权责分担机制。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土地手续不齐全影响施工、工程实施进度缓慢等情况,由于尚未建立解决此类问题制度化协调机制,容易出现推诿扯皮,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形成滞留、延压项目资金等问题。同时,涉农项目管理部门与资金管理部门权责不清晰,也容易造成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等问题。
问题之二:部分涉农项目评审论证欠科学,推动落实不到位。特别是部分涉农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不细致,如土地占用不符合政策规定、确定项目施工队缺乏公开透明等等,往往容易引发土地纠纷、施工冲突等矛盾,影响涉农项目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加之涉农项目受季节性影响较大,导致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和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等问题。
问题之三:涉农项目资金管理碎片化,资金管理制度仍缺乏完整性、系统性、科学性和规范性。涉农项目类型多、资金量大,客观上容易出现监管盲点和形成监管漏洞,特别是在缺乏完整、系统、科学、规范的涉农资金管理制度体系的条件下,加之“重资金分配,轻资金监管”的局面一时难以改变,涉农项目资金管理碎片化问题比较突出,难以形成涉农资金监管合力,导致涉农项目财务管理不符合规定问题时有发生。
问题之四: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仍处于探索阶段,未取得突破性进展,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目前,本市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重点是将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进行整合,侧重于增量资金统筹整合,而目前,尚未形成涉农存量资金整合与预算管理挂钩机制,难以将涉农领域存量结余资金高效整合使用。
问题之五:涉农项目资金配套有关规定亟需清理整合。目前,涉农项目申报立项时往往要求区财政或项目单位配套资金,中央和市级涉农项目均需要落实到具体的项目承担单位,过多过繁的配套资金要求,造成项目单位配套资金压力较大,导致配套资金难以落实,轻则难以完成项目建设内容,重则存在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风险,形成涉农项目资金监管隐患。
问题之六:乡镇基层组织对涉农项目基础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类、报告和建档等台账工作不重视,导致个别区出现农户缴费保险单据发票不齐以及中标合同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政策建议
加强涉农资金监管,最根本的是要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只有通过建立健全涉农项目科学论证机制、工作协调机制、制度研究机制、资金整合机制以及数据管理机制,并注重工作机制之间的协同性和联动性,最大限度发挥各项机制作用,才能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涉农项目科学论证机制
科学论证关乎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科学论证有助于促进涉农项目预算编制科学性,提高涉农项目预算执行均衡性。涉农项目科学论证机制可以从组织管理、论证标准、论证程序、论证方式、专家管理等方面着手,通过总结涉农项目论证实践成果,逐步归纳、整合,形成一套科学规范、务实管用的涉农项目科学论证机制,提高涉农资金投入使用科学性。
(二)建立健全涉农项目工作协调机制
从实践来看,涉农项目涉及申报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等多部门,既包括项目立项、计划批复、组织实施、项目验收等项目管理环节,又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审计、竣工结算等资金管理环节,建立健全申报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可以更深入、细致推动项目落地,特别是及时解决涉农项目组织开展过程中出现的土地纠纷、施工冲突等矛盾,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涉农资金使用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健全涉农项目制度研究机制
制度建设是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保证。涉农项目具有“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扎好涉农资金管理的“制度笼子”,应坚持完整性、系统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四项原则。对尚未制定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项目,应按照程序及时研究制定,确保涉农资金管理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对已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应定期评估整合,针对工作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提高涉农资金管理制度时效性。
(四)建立健全涉农项目资金整合机制
推进涉农项目资金整合的目的是统筹涉农资金用于重点项目、急需领域,有助于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应坚持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协调、相统一的原则,着力打造现代都市新农业资金整合平台。一方面围绕现代都市型农业构建涉农资金整合平台,发挥顶层设计引导作用;另一方面注重总结在实践中探索的成果和经验,挖掘现代都市型农业实践内涵,拓展涉农资金支持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的路径,发挥实践探索的推动作用。
(五)建立健全涉农项目数据管理机制
通过收集、整理涉农项目基础数据信息,做好分类、建档工作,确保涉农项目基础信息完整、真实、准确,以满足涉农项目基础信息筛选、查询、分析、等工作需要。同时,要做好涉农项目资料及财务会计资料的档案管理等基础性工作,通过入户访问、发放问卷、开展统计、调查研究等多种方式,了解掌握基层的实际情况,提高涉农资金投入公平性和精准性。
作者:李伟 闫自仁 单位:天津市财政局农业处
参考文献:
[1]桂咏梅.当前财政涉农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政监督,2015(25):44-47.
[2]余瑾霞.县级财政涉农资金监管探析[J].财政监督,2015(24):39-41.
[3]李萍.加强基层财政涉农资金监管的思考———以广西为例[J].财政监督,2013(13):42-46.
涉农资金使用问题及对策范文2
关键词:新常态;乡镇财政;管理
一、乡镇财政管理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机遇
时间进入2017年,现阶段经济发展面临不少新问题,同时也迎来了新机遇。乡镇财政面临的新机遇概括为“两强”即发放国家惠农政策资金的职责和会计核算任务进一步增强;存在的问题概括为“二弱”即组织收入职能明显减弱、财政监督职能相对薄弱。
(一)不断强化各类惠农政策资金发放职责
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全面实施,对农村的转移支付资金和各类补贴越来越多。这些资金的发放涉及面广,种类繁多,政策性和时效性强,从起初发放粮食直补,到现在发放农资增资补贴、家电下乡、农业保险等。随着改革的深入,乡镇财政所发放国家惠农政策资金的职责进一步强化,财政所干部成为党的惠农政策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
(二)会计核算职责日益增强
实施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后,各乡镇都成立了财政集中收付中心,具体负责乡镇预算单位经费管理、转移支付资金和新农村建设方面的专项资金管理工作,部分乡镇管理村级资金,实行村帐镇管,会计集中核算,全权乡村账务,集中办公,定期进行账务公开,通过代管,起到核算监督作用,促进了村级财务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三)组织收入职能明显减弱
一是组织税收收入职能取消,取消农业税后,乡镇财政所只剩下契税和耕地占用税两个税种,紧接着这些职能移交给地税部门,因此乡镇财政无组织税收收入职能。二是组织非税收入总量偏小,随着各项政府规费政策的清理,乡镇非税收入项目几乎没有了,收入总量也偏小。
(四)财政监督职能相对薄弱
处于基层乡镇的财政所在财政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有:一是对非财政渠道下达的涉农资金监管难。不少涉农补助资金分属多个部门,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乡镇财政所对这些资金监管乏力。二是对非税收入的征收监管难。由于乡镇中的行政执法权大多掌握在上级相关职能部门手中,乡镇财政所无法对非税收入实行有效监管。三是对乡镇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管难。四是对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监管难。乡镇财政所对预算单位开支的的真实性无法掌握,仅能依靠审查票据是否违规,不能了解基层单位真实实情。
二、经济新常态下乡镇财政职能重新定位
今年来,面对经济新常态,乡镇财政职能重新定位迫在眉睫。结合地方政府的职能和相关法律法规,乡镇财政所的职能要重新转变观念,着力在为农服务、财务核算、资金监管、预算管理,精细化管理等方面,细化理财能。具体表现在:
一是加强公共财政服务功能。以加强公共财政管理为切入点,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积极探索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新路子,着力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建设事业协调发展。
二是加强资金监管。管理各类农村公共产品资金和公益事业资金,负责各项支农资金、涉农补贴资金的兑付落实及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建立各类监管台账。
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加强乡镇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增强产权管理意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四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负责乡镇财政预算的编制与执行,推动各部门预算编制,保证乡镇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和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
五是加强财经政策执行。贯彻落实各项财经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监督乡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检查财税政策、法令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
三、新常态下乡镇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为了促进基层财政健康发展,乡镇财政部门要顺应经济形势发展,强化工作举措,积极转变理财理念, 逐步使乡镇财政管理走上业务精细、运转规范、服务优质、监督高效、职能强化的轨道。
(一)健全乡村理财机制,规范会计核算职能
一是加强会计核算。强化财政总预算会计和政府会计财务规范的同时,要帮助村级组织理好财、用好财,将包括村级自有资金在内的所有资金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实行“村帐镇管”。二是加强乡村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防止国家和集体资产流失。管理好村内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资金,健全村级财务审计制度,防止出现村级债务前清后欠的问题。三是加大对村集体经济的扶持力度,提高现在村级三项资金的基础上,建立村企业税收返还机制,增加村集体固定收入来源,巩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二)强化支出监管,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完善和改进乡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建立单一帐户体系,扩大直接支付占总支出的比重。一是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涉农资金高效规范安全运行。二是对项目资金实行全程监管。在履行好财政职能,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的同时,专款专用,积极参与项目实施的管理监督全过程,配合业务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建设严格执行招投标制等管理,促进资金效益发挥和项目建设质量双提高。三是加强财政涉农补贴资格审核。
(三)服从服务农村经济发展大局,拓展培植新财源
面对经济下行、政策性减免、结构性、融资性矛盾等多重压力,句容市郭庄镇财政所突出扶实体、惠民生、推改革、强监管、转作风,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通过加强对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和调研分析,坚持依法征管,细化落实措施,堵塞征收漏洞,做到应收尽收。大力培植新兴财源,搞活地方经济,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强收入组织调度,完善财税征管机制,确保财政收入平稳有序增长。
参考文献:
[1]王利.乡镇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J]《财经界:学术版》2011(10).
涉农资金使用问题及对策范文3
加强涉农办事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是适应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乡镇(办事处)基层财政规范化管理建设的现实需要。对涉农办事处如何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探讨,通过对涉农办事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对策措施进行分析研究,希望为有关地区或部门提供有益借鉴。
关键词:
涉农办事处;财政管理;财务管理
近年来,我国城镇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涉农办事处拥有的土地、人力和公共服务资源优势逐步显现,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快,财政实力不断增强,财政收入稳步增加。然而,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办事处在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诸如财政财务管理机制需要完善、财政职能有待强化、各类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有待规范等问题。如何加强涉农办事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摆在各级各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
1涉农办事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现状
我国涉农办事处机构设置和乡镇政府机构设置雷同,但机构规模略小,一般下设财政所。财政所的业务工作主要是对县区的财政进行管理,其整个机构与工作人员都要接受县区的财政局与办事处两个方面的管理,主要负责对整个办事处的财政预算、决算、收入、支出的管理,对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惠农补贴发放、组织财务等的管理和对财政工作的监督等。近年来,随着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办事处财政的内涵和与其职能都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其变化主要表现在收支管理的过去收支转变为主向支出管理,办事处的财政职能由以前的保障运行转变成了促进财政服务,整体是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积极的管理。当下我国县区级都开始实行财务改革,对财务的方式实施“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采购统办、收支统管、集中支付、票据统管”,这对县区的财政办事处的收支监管力度进一步的加强,对办事处的行为也进行明确的规范,债权债务的关系也更加明确,办事处的服务能力以及监督力度都有所加强。当下随着我国的三农政策的不断深入,补贴政策也越来越完善。涉农补贴种类越来越多,涉农资金规模越来越大,办事处财政不可替代的承担了资金的兑付落实和监管工作。在职能转变过程中,办事处财政职能也存在弱化趋势。
2涉农办事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存在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实际工作中还没有形成从预算编制到预算执行、从财政资金分配到财务会计核算、从外部监督到内部监督的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特别是《财政财务内部监督管理办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重大开支集体审批管理办法》等制度不健全,造成财政财务管理不规范,财政财务管理缺少制度约束。
(2)财政财务存在混同管理现象。办事处财政所既是本级财政管理部门,又是本级机关财务管理部门,这就不可避免的出现会计职能交叉问题,这严重违背《预算法》中的有关规定,直接导致本级财政的监督成效。在实际工作中甚至还会出现财政资金与机关资金混合使用的现象,由此,增加了财政资金的使用风险。
(3)专项资金管理的不到位。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导致办事处中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不集中,不清楚,在实际工作中甚至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以及代管资金的状况,甚至出现没有按照固定核算专项资金的情况,直接导致专项资金核算的绩效考核无法正常进行,对核算的监督政策也就形同虚设。对于专项资金的监督手段也存在各种问题,比如监督手段单一、执行力不够等。
(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办事处固定资产账目不健全,对于办事处资产、资源底子不清。专户及项目资金购入建置的固定资产直接列入支出了之,资产增减不及时登记,保管部门没有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卡;固定资产处置方式不透明、不规范,不经法定交易部门评估,随意性较大。
(5)办事处财政专业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办事处财政干部待遇偏低,工作环境较差,个人成长进步渠道不宽,工作积极性深受影响。由于受双重管理,财政所工作人员往往还要参与办事处其他工作,工作量大,人手紧,年龄结构不合理,专业人员匮乏。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办事处财政职能的发挥。
3加强涉农办事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对策措施
涉农办事处在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既影响了财政管理职能的发挥,还影响到了辖区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加以解决。
(1)强化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要按照《会计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财政财务内部监督管理办法》、《重大开支集体审批管理办法》等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建立健全从预算编制到预算执行、从资金分配到会计核算、从外部监督到内部监督的制度体系,保证财政职能的履行和财务工作的安全运行。
(2)强化办事处财政资金监督管理。①对于财政性的资金都要全部纳进监督管理的范围之中。不仅是对办事处本级的财政资金以及上级下拨的资金进行严格监督以外,对村级的运转资金和征地拆迁的资金都要进行严格的监督。②做好财政资金分类监督。将县级以下的所有资金按照其特点进行分类管理,对于惠农资金一律归“一折通”管理平台管理,对于办事处的预算资金一律实行财政国库管理,对于财政支付制度也要进行完善。③完善专项资金的监管体制。对办事处中的专项资金要从资金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动态监督,对项目进度的台账制度、按月监管制度、审核决算制度等进行健全与完善。办事处财政定期公布项目实施情况、实施效果等,做好信息送达、公开公示等工作。
(3)强化办事处财政职能。遵循“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对办事处的财务职能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并使其得到强化。①对收入职能进行强化的过程中要重点培植财源,对财政收入的管理以及协税护税的工作进行有效的组织协调,高度重视办事处的非税收入管理与财政票据的管理。②对于强化财政的监管职能,要对“处财区和县的管处用”和“村账处”等工作进行规范,制定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对工作人员以及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发挥出最大核算监督的最大作用。对办事处的资金做好监管工作,以促进相关范围中的会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监督管理办事处政府性债权债务,解决好办事处财政财务混同管理问题。③对政策职能进行强化落实。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财政方针政策,对于各项惠农补贴政策要积极的做好落实工作,对于惠农资金补贴的工作要做好相关的管理,对于促进农村建设的公共服务的工作也要做好相应的管理与落实。④提高服务发展的职能。制定有效的区域发展计划,做好财税政策咨询与辅导,做好村级会计培训和财务辅导,围绕有利于服务办事处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有利于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使服务发展职能得到强化。
(4)强化办事处财政财务基础工作。①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财政财务内控制度。要按规定的程序做好收支管理工作,健全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解决财政财务混同管理问题。要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印鉴管理、票据管理、档案管理、定期对账和定期互审等制度,严把安全关。②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要规范办事处的事业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采购制度、使用管理、资产处置与报废等制度,以及资产管理员的管理制度。③以“金财工程”为基础,对办事处的财政系统中的网络资源进行整合、合并,完善信息的获取与传送的效率与准确度。实现财政财务科学精细化管理。
(5)强化办事处财政机构队伍建设。①加强财政机构队伍新机制建设。在新形势下,随着办事处财政职能内涵发生新的变化,优先解决好办事处财政机构人员编制少、岗位设置不合理、年龄结构老化等问题;政府相关部门要开展调查研究,建立新形势下基层财政专业人员调配交流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优秀高端专业人才向基层流动。②加大基层财政财务干部培训力度。要建立培训工作长效机制,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制定中长期财政培训工作规划,提高基层财政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
作者:张爱英 单位: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街道办事处
参考文献
1许建波.加强开发区办事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思考与建议[J].西部财会,2013(1)
2陶金华,陈晓莉.做好乡镇财政工作的几点建议[N].江苏经济报,2014-07-15
涉农资金使用问题及对策范文4
关键词:公共财政 杠杆效应 财政支农资金效益
在推动中国农业发展的过程中,公共财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是由农业基础性地位和弱质性特点以及公共财政功能所决定的。近年来,各级财政不断加大财政对农业发展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和强农惠农政策支持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发展。
一、公共财政支持农业发展的现状分析
(一)财政支农资金规模仍然偏小
从静态指标来看,中央财政用于农业支出的总体规模不断扩大,但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却相对较低。2002—2011年10年间,财政支农支出从1905.43亿元增加到9890亿元,增加了近5.19倍,但是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却始终没有超过10%,最高比例是2008年和2009年,达到了9.51%。平均来算只有7.95%。在我国农业还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面临着结构调整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双重任务的情况下,如此规模的财政资金支持仍显薄弱。
从动态指标来看,全国财政支出规模增长趋势和财政支农投入规模增长趋势相比,只在少数年份财政支农投入规模增长速度超过了全国财政支出规模增长速度。而从国家经常性财政收入(以税收收入为主)的增长速度和中央财政支农支出增长速度的衡量来看,仍然以2002—2011年的数据为依据,10年间只有2002、2004、2008、2009年4年中央财政用于农业方面支出的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其余6年都低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
以上分析可见,财政支农资金总量不足的问题到目前为止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支农资金稳定增长的内在机制尚未有效建立。
(二)国家财政资金(特别是中央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未能充分发挥
农业发展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由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银行信贷资金和农村集体、农户及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四部分构成,设法提升财政资金对其它来源资金的牵引力成为提高农业开发财政投入效率的关键。
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为例,从1998—2007年10年间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银行信贷资金和自筹资金四部分结构比的变化趋势来看,可以发现一个非常明显的情况,就是银行信贷资金在农业综合开发中投入相对较弱。四种资金投入中,农村自筹资金所占比重最高,平均占到了34%,其次是中央财政资金投入,占比为29%,银行贷款占比最低,平均为13%。
进一步进行结构占比的相关系数分析,可以发现:
1、中央财政投入占比与地方财政投入占比的相关系数为11.48%,基本呈正相关。其原因在于农业综合开发中地方财政须按一定比例与中央财政资金配套投入。然而,中央财政投入通常大于地方财政配套投入。这表明中央财政资金对地方财政支农投入的牵引力有限,未能有效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其实,这种中央财政投入的到位需以地方财政提供相应配套资金为前提的农业综合开发融资模式是利弊共存的:一方面,它可减轻中央财政的支农负担,发挥中央财政支农资金的杠杆效应,并在某种程度上调动地方财政投资农业开发项目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该模式存在农村发展上的明显“马太效应”,即发达省份可以轻松配套,农业综合开发进展比较顺利,农业生产基础得以强化,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提升,而财政困难省份配套乏力,导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难以顺利实施,进一步影响其农业发展后劲。还有些地方为了获得中央开发资金而实行紧缩性配套,从而加剧了地方财政困难,甚至影响其他事业的发展。
2、银行贷款占比与国家财政投入占比的相关系数为72.35%,在总体上呈负相关。说明 国家财政投入占比呈波动上升之势,而银行贷款资金占比却最低并呈波动下降趋势,这种财政与金融农业综合开发投入上的两极分化格局可以直观地反映出财政未能有效地调动金融机构参与农业综合开发的积极性。从项目建设单位讲,由于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在偿还性、利息高低、抵押与否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别,在财政投入增加时,自然会减少对银行信贷资金的需求;而在财政投入下降、开发项目资金短缺时,才会被迫增加银行借款需求。就金融机构而言,在银行商业化改革大潮的推动下,金融机构通常把安全性、流动性与盈利性视为放贷的基本准绳,而农业开发项目一般来说周期长、效益低、行政干预比较多、效率也比较低下。
3、自筹资金占比与国家财政投入占比相关系数为-60.97%,基本上呈负相关。若将财政投入看作农业开发项目资金的上层,把自筹资金视为农业开发资金的下层,则金融信贷投入就应是农业开发项目资金的中间层;在缺乏中间层作为缓冲体的情况下,上层财政投入与下层自筹投入势必直接面对。在政府财力紧张时期,要么依靠加重农民经济负担使农业综合开发继续下去,但这样可能激化干群矛盾,也为现行农民减负的政策规定所不允许;要么搁置开发项目,从而影响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升。可见,设法激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农业综合开发是解决农业开发资金短缺问题的主攻方向。
综上可知,在过去20年农业综合开发实践中,国家财政资金(特别是中央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未能充分发挥出来。
(三)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低
从宏观上看,财政支农资金效益表现为农业GDP增长指数与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长指数之间的关系。仍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为例,国家财政支农资金用1991—2009年的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替代。增长指数以1991年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财政支农资金效益等于农业GDP增长指数除以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长指数的商数。计算结果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从宏观角度,1991年以来财政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效益总的来说呈现出下降的趋势。
从微观上看,财政支农资金效益表现为农民人均来自第一产业收入的增长指数与支农支出的增长指数之间的关系。仍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为例,国家财政支农资金用1991—2009年的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替代。增长指数以1991年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财政支农资金效益等于农民人均来自第一产业收入的增长指数除以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长指数的商数。计算结果见表2。
从表2可以看出,从微观角度,1991年以来财政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效益总的来说也是呈现出下降的趋势。
二、对策
(一)鉴于财政支农支出规模偏小现状的建议
尽管于1993年通过、2002年修订的《农业法》第六章第38条明确规定:“国家逐步提高农业投入的总体水平。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为财政支持农业投入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对于农业总投入和财政经常性收入并没有进行严格的边界划分,而且“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是一个弹性较大的指标,导致在执行时灵活性较强,法律约束的刚性较差。
以法律为基础建立财政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建设资金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是世界很多国家的共同做法,但是应明确界定“农业总投入”、“财政经常性收入”等关键性概念的明确内涵,规范统计的口径,以便真实地反映公共财政对农业的投入水平;改变模糊的增幅指标,规定当年财政农业投入占当年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不得低于上年,始终保持财政农业投入在财政总支出中稳定增长的份额。
(二)鉴于国家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未能充分发挥现状的建议
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仅仅依靠公共财政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应当建立以政府为主导、鼓励、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多元投资模式,扩大支农资金渠道。对于金融机构资金,可以通过加大贴息补助、加大税收优惠、为农业贷款建立风险准备基金等方式,减少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的风险,补偿其效益上的损失,提高金融机构提供农业贷款的积极性;继续培育和完善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尽快创新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制度设计和产品设计,突出其涉农性;对于社会资金,应完善农业投入的激励机制,在税收、贴息、担保、补贴等方面给予农业投资更大力度的优惠政策,提高农业投资的平均获利水平,同时精简农业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为其提供更为优质的管理、信息、人才、市场等方面的服务,吸引闲散的社会资金投入到农业项目之中。
(三)鉴于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低现状的建议
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低的原因主要有涉农管理部门多,很难进行协调,各自为政的情况突出;同时由于政府层级比较多,行政体制与财政体制改革没有并行,事权、财权的权责划分模糊,导致支农政策执行成本高昂;另外农业投资监督制衡机制不健全,导致支农资金可以被随意分割、截留和挪用,而又未能得到及时遏制,监管效果有限。
因此可以构建“以县为主,上下协调”的支农资金整合路径,因为多数农业项目上的资金是发生在县域范围内的,以县级为主可以就近监管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实际效果和发生的问题并快速做出反应;同时以“项目”为基础进行资金的整合,按照项目管理的原则对项目资金进行统筹管理和控制,可以大大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①美国.西奥多.W.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M)梁小民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
②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和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农村经济绿皮书》,2001—2009年
③冯兴元.《新农村建设: 财政支持所面临的挑战与政策空间》(J).河南社会科学,2007年(5)
④张艳纯,罗宏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县乡财政政策研究》(J).新疆社会科学,2008年(1)
涉农资金使用问题及对策范文5
关键词:甘肃;财政支农;规模;结构
中图分类号:F81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甘肃省财政支农支出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
收录日期:2013年7月3日
一、甘肃省财政支农支出规模分析
学术研究中主要采用绝对数和相对数两类指标来描述衡量规模。本文首先选取1990~2006年的时间序列数据对甘肃财政支农支出的总量状况展开分析。
如表1所示,甘肃省财政支农支出总额呈现不断上升趋势,支出额从1990年的58,483万元增长到2006年的458,363万元,定基增幅累积超过6.8倍。从财政支出规模的环比增速来看,考察期内,最高环比增速为2000年的62.5%,最低为2003年的-32.8%,环比增速的无规律变化显示出财政支农规模在年际间的起伏变动较大,并未呈现出稳定增长的趋势。(表1)
从相对指标来看,如图1所示,1990~2006年间呈现出“下降—上升—再下降再回升”的分阶段的变化特征,二者在走势上具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而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波动更大一些。(图1)
1、下降阶段:即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和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从1990的12.72%和5.71%下降到1995年的10.29%和3.11%,期间占财政总支出比重有所波动,但是总体呈下降趋势,并于1995年达到最低点。应当看到,这一时期也是历史上“三农”问题矛盾最突出的阶段。这也从一定程度上说明财政支农对农业发展的重要性。
2、上升阶段:即1995~2002年间,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和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从1995年的最低点上升到2002年的15.44%和11.77%,达到了改革开放以来历史最高水平。这一阶段也是我国加入WTO和宏观农业政策转向农业保护的关键节点。
3、再下降—再回升阶段:经历了2002年的高点以后,二者均出现了较大程度的回落,于2004年到达低点,并于2005年开始回升。
二、甘肃省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分析
财政支农结构就是财政支农各部分的组成状态及其数量配比的总称,它表现为各类支出的集合,呈现出一定的数量关系,但支农结构实际上是财政职能状态和政府政策的体现。从内容上来讲,财政支农结构主要包括:
1、支援农业生产支出,主要包括与农业生产相关的各种费用的补助,按照《中国统计年鉴》的指标说明,涉及至少13个小类。从支出额来看,2006年该项支出为188,778万元,较1990年的24,599万元增加了6.7倍,期间除了1994年和1998年较前期相比出现了小幅减少外,其余时间均呈现增加趋势。该项支出与支农总支出的增幅基本一致。如图2所示,从支出结构占比来看,该项支出所占比重波动较大,从1990年以来一直下降,最低为2002年的9.5%,随后出现了恢复,最高为2005年的43.46%。(图2)
2、农业基本建设支出,主要指属于农业基本建设范围内的基本建设的贷款及其贴息支出。从支出金额来看,1990~2006年期间,除个别年份有所减少外,该项支出呈现稳定快速增加的趋势,2006年达到185,514万元,较1990年的7,803万元增加了22.8倍。从支出结构占比来看,该项支出占支农总支出的比重从最低的8.98%提高到2006年的40%左右。由此可见,特别在2000年后,国家和地方政府通过加大农业基本建设的投入来解决农业发展中的问题。
3、农林水气部门事业费,指财政支出用于农林水气等事业部门的经费。从2003年开始,国家大幅缩减了部门事业费的支出。数值大幅缩减的原因主要是:一方面国家以及地方政府进行了机构改革,减少了事业费的预算,节省了事业费开支;另一方面从2003年开始,国家财政支出统计方法发生变化,统计科目发生了改变,部分农林费用调至农业支出、林业支出科目中,水利气象事业费用则继续沿用。从调整前后的两个阶段来看:1990~2002年和2003~2006年总额都是呈递增趋势,年均增幅为30%左右。2006年为调整后总额最高的年份,达到72,478万元。从事业费所占比重来看,调整前约占支农总额的50%,调整后则保持在15%左右。
4、农业科技三项费用,指财政用于农业科技支出的费用。从支出金额来看,1990~2006年农业科技支出增长了10倍,从1990年的307万元增加到2006年的5,574万元,特别是2004年以后,增幅较以往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从支出结构占比来看,该项所占比重一直以来处于比较低的水平,虽然绝对金额增幅较大,但占支农总额的比重最高为1.22%。很显然,农业科技费用无论从总量还是从占比来看,显得过于低下。
5、农村救济费,主要指财政用于失业救助、自然灾害救助、孤寡病残救助以及优待优抚性质的费用支出。从支出金额来看,1990~2006年甘肃省农村救济费的财政支出从561万元提高到6,019万元,增长约16倍,占财政支农总支出的比重波动较大,最低水平为2001年的0.2%,最高达到2006年的1.31%。
6、其他,主要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补助村民委员会支出等内容。根据考察期内的不完全数据,该项支出年均水平约为2,000万元左右,占财政支农比重大约为0.5%。
三、甘肃省财政支农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财政支农支出不稳定反映出支农政策缺乏相应的制度硬约束。从表2可知,考察期内,甘肃省财政总支出的规模和增速均是稳步逐年增长的。甘肃省财政收入定基增幅7.6倍,年均增幅为14.7%,财政总支出增长10.5倍,年均增幅为16.6%。从全国来看,同期财政收支增长分别为12.2倍和12.1倍,平均增长为17.1%和17%,即财政收支增长保持平衡,而国家财政支农支出增长了9.3倍,年均增幅为16.4%。如前所述,虽然总体上甘肃省财政支农支出呈现增长趋势,但是年际间的波动较大,时多时少现象经常出现,随意性很强。(表2)
2、财政支农资金的运用整体而言缺乏效率,财政支农结构尚需优化
首先,财政支农支出中支援农业生产支出属于生产性财政支农支出,而农林水利气象事业费中一部分属于正常和必需的农口单位维持费,但事业费中有相当部分属于非必需性的过量消耗,是财政支农效率低下的根源之一。虽然,2003年的统计数据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但是由于事业费中的开支列入了其他项目,可以想见,在现有机构层级和幅度不变的情况下,该项支出不会出现根本性的减少。
其次,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占比在1990~2006年间属于占比次高的部分。农业基建支出占比一般保持在20%~40%之间。但由于财政直接支农模式在支农项目选择、进度管理、完工后维持等方面均存在难以克服的内在缺陷,因而其本身的支农效率并不高。导致财政农业基本建设支出效率低下的原因主要在于:一是政府在建设项目管理知识、技术、经验等方面均不具有比较优势;二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对支农支出的运营监管乏力。
第三,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占比年均为0.66%,考察期内,其最高比例为1.22%,其余年份均低于1%。财政对科技的投入是具有巨大的杠杆效应的,这在理论界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农业科技费用支出占比极低,是甘肃省财政支农支出结构不合理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也是财政支农效率低下的根源之一。
此外,农村救济费与其他项目占比偏低,二者合计最高比例为2%。农村救济、农村医疗投入以及对村民委员会的投入也是一种间接的农业生产性投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可缓解农村贫困户的生存困境,为农业生产或其他农村经济活动积累人力资本,而且有利于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从而间接支持农村乃至全社会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因此,该项投入也应随着政府财力的增长而适度增加。
3、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管理方法有待改进
首先,财政支农资金管理部门多,缺乏协调。从横向看,甘肃省涉及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除了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部门外,还有科技、教育、国土资源以及民政等部门。但这些部门之间缺少制度化的协调机制,往往造成了财力分散、资金交叉重复安排等问题。从纵向看,中央和省、市、县级政府支农职责和范围也不够清晰,财权和事权划分界限不清,没有形成合理的分工。
其次,甘肃省各类支农专项资金种类繁多,互相重复交叉。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是在不同时期根据当时的发展需要而设置的。众多的项目之间由于体制原因,无法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予以及时整合,以致所设立的专项资金种类愈来愈多,互相交叉重复,这也导致对支农项目的效果评估成为极其困难的事。按照现代政策学的观点,缺乏评估的政策往往难以保证其理想的效果。
第三,支农项目资金的分配仍存在盲目性。目前,甘肃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分配基本上仍然是按项目管理办法采用层层申报的方式。下级在申请项目时随意性较大,上级主管部门由于信息不对称难以完全掌握项目的具体情况,因此难免出现项目立项不科学的情况,有限的财政资金不能用在最迫切需要的地方,这就造成了虽然总的来看,投入的资金和项目不少,但是甘肃农村中需要解决的发展问题依然很多。
四、提升甘肃省财政支农支出效率和效果的对策建议
根据甘肃省财政支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政府应加快构建科学理性的农业投入长效机制。当前,国家已经进入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关键时期,而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问题是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甘肃省经济发展在全国处于落后水平,农业经济占有相当的比重,因此财政支农的作用更显突出。建议各级地方政府将财政支农的投入水平纳入政府工作、领导考核的指标体系,把财政支农投入的稳定增长作为衡量地方政府工作业绩的嘉奖条件。国家也可以适时地将财政支农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进行立法,强制执行。
2、积极筹措支农资金,加大农业投入的总规模。一方面各级地方财政应增加预算内农业投入总量,拓宽预算外资金筹措渠道。同时,依法加大预算外支农资金的筹集力度,积极开拓农业发展基金的筹集渠道,笔者认为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可以将较大的比重用于农业;另一方面政府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充分发挥出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工商企业投资农业,鼓励金融机构向农业提供贷款。
3、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优化财政支农资金支出结构。政府应明确处理与市场的关系,将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范围界定清楚。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领域主要在于市场失灵的方面,应着力解决农业发展过程中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即提供农业发展所需的公共产品、补助外部效益大的农业项目。同时,截至目前,我们确定“以工补农”方针的时间尚短,在这方面缺乏操作的经验,加之体制的原因,使得财政支出的效率不高。甘肃省可以根据WTO有关规则的框架,建立基于“绿箱”、“黄箱”和“蓝箱”政策框架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从而使得支出结构更加科学。在改革财政支农支出结构方面,通过深化涉农服务部门改革,彻底精简涉农机构、人员,着力压缩涉农部门事业费,增大杠杆效应较大的生产性支农支出,即努力提升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科技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的规模与比重。
4、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体制,推进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整合。将整合财政支农资金作为提升财政支农效率的先导和必要准备。首先应精简财政支农渠道和环节,按照事权与财权相一致的原则,合理划分财政支农资金管理部门的职权范围。一般来说,县级是各级财政支农资金的汇合点,也是腐败发生率最高、程度最重的支农环节,因此,以县为主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将中央、省级、地(市)和县本级安排的财政支农资金进行适当集中、精简支农渠道和中间环节。
5、加强财政支农资金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农业投入绩效评估体系。目前,甘肃省与财政支农配套的信息系统建设仍然滞后,这对于财政支农项目库的建设、对财政支农项目进行统筹安排以及及时和全面地掌握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动态都是极其不利的。此外,甘肃省应全面开展财政支农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只有在对前期项目的评估基础上,在总结财政支农项目的先进经验和吸取不利的经验教训的前提下,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绩效的提高才有科学的依据和可靠的基础。
主要参考文献:
[1]李焕彰,钱忠好.财政支农政策与中国农业增长:因果与结构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4.8.
涉农资金使用问题及对策范文6
土地综合整治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为平台,来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调整土地利用关系,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土地利用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和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活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经营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促进“三农”综合发展,进一步推动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的系统工程。
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对促进“三农”发展的意义
1.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中的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均对农业生产条件进行了提升优化,按照“成片相连,田型规整、道路水系配套完善,农机农艺措施相互融合”原则统一把坡耕地整理为适宜“一村一品”产业发展的梯台地,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尤其是农田水利工程大大提高了农业用地防洪抗旱的能力,为农业生产提供了保障。此外,土地的综合整治还可以改善农田土壤结构,预防治理水土流失或污染,为农业生产能力的提高创造条件。
2.切实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和农民生活条件
农村土地的综合整治通过归并零散土地、平整土地、改良土壤、道路沟渠综合建设、基础设施配套等手段,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通过适度调整分散布局的农村房屋引导农民进入农村居民点或农民集中区居住,把农民腾退出的宅基地、废弃地进行复垦,既新增了耕地又为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提供了建设用地来源;通过整合其他部门的涉农项目可以完善路网水电、广电文体、教育医疗、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等来改善农民生活环境。
3.是化解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矛盾,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有效途径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建设用地的刚性需求越来越大,严重威胁耕地安全,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矛盾突出。当务之急是要解决建设用地需求量持续增加与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不突破的矛盾,使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协调衔接、互促共进。土地的综合整治通过对荒山荒坡及工矿废弃地等耕地后备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实行田块归并,降低田土坎系数,增减有效耕地面积,用于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补充,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三、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对策探析
1.构建科学高效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体系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一个系统化工程,需要一个科学的体系来进行指导。这一体系主要包括融资管理制度、农民保障制度以及监管机制与技术支撑体系等,具体如图一所示。
2.强化土地权属调整与地籍管理
由于我国土地确权尚不完善,农村土地普遍存在产权模糊与产权虚置等问题。对此,要进行农村土地产权明晰化改革,在全面推进土地确权的基础上,通过确权颁证来为土地空间置换、权属调整、地籍管理创造条件。整治过程中的新开发土地要及时入籍备案,对其经营权的确定要在严格审查经营者的目的与资质之后,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要与产业化生态化结合
土地综合整治要求体现农业用地结构多元化和农业生态用地多样化的要求,要将农村土地视为完整的生态系统,根据区域内不同镇村地理条件、土壤类型、生态类型、产业特色和人文特点等进行有差别的设计。项目的实施,必须与土地流转及产业化经营相结合。通过市场机制和产业化的运行,最终实现项目实施的规模化、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以及投资受益化。
4.加强项目整合,统筹投放使用资金,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土地综合整治是一个综合性工程,要制定各具特色的有差别化的“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服则服、宜旅则旅”的各镇、村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土地整治专项规划。要在顶层设计上建立涉农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整合各有关部门的涉农资金,集中打造新农村建设区,采用“渠道不变、集中投入、各计其效”的资金管理模式,形成了“各炒一盘菜、共作一桌席”的良好效果,以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项目的施还要构建多元化融资渠道,除了政策性投入,还可以积极吸引社会投资参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