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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行政执法总结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按全区统一部署,以思想作风、制度建设为切入点,以推进林业项目、资金、资源、执法规范化管理为主要内容,以服务、法治、责任、效能和廉洁机关为目标,深入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查找全区林业行政执法机关(指具有林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下同)在执法理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不断提升林业行政执法水平,努力为我区现代都市林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原则
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通过学习、整改,达到以下目标:
(一)端正执法理念,坚持执法为民。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必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真正明确行政执法就是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执法理念,坚决纠正以罚代管,执法就是管人、执法就是罚款、执法就是“创收”、执法就是“完成指标”等错误认识。
(二)改进执法作风,坚持文明执法。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纠正执法过程中趾高气扬、态度冷漠、敷衍塞责甚至言行粗暴、动辄训斥等现象;坚决纠正吃拿卡要、、故意刁难,办人情案、办关系案等现象;坚决纠正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设置行政处罚“陷阱”等现象;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三)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探索高效便民的行政执法方式。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强化服务。推行分类和动态的监管方式,按照行政相对人的守法记录,实施远距离、近距离或零距离管理,做到既严格执法、履行职责,又不执法扰民。要推进林业行政体制改革,规范行使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采用多种方式纠正违法行为、实现执法目的,应当采取对行政相对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建立健全以教育为主的预警执法、并联审批、林业行政审批电子监察以及林业部门与检察院在查处和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与协作等项制度,改进办证窗口服务质量,推进网络化行政执法方式,明确执法岗位、执法责任,解决好基层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岗位不固定、责任不明确等问题,消除行政执法中的盲点和死角。
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1、坚持统筹兼顾,务求实效。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要把学习教育活动与依法行政、与廉政勤政、与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结合起来,提高针对性,突出实效性,做到学习教育和行政执法两不误、两促进。
2、坚持正面教育,边学边改。要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对照典型找差距,解决存在的问题。本着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错误的执法理念和行为,同时要掌握政策,不搞群众运动,不搞人人过关。
3、坚持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辅相成,通过文明执法实现严格执法,在严格执法中体现文明执法。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不是要减轻执法力度和降低执法标准,而是要通过细致有效的工作、坚持不懈的努力、亲民务实的作风来化解执法矛盾,从而达到坚持执法标准和提高执法效能的目的。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区林业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林业执法单位按照上下领导关系为主、指导关系为辅的组织方式,认真组织本部门、本单位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开展。
四、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重点内容
根据《湖北省林业局效能建设暨“两项活动”总体实施方案》规定,此次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重点开展“六查六看”。即一查政务值守,看是否存在反应迟缓、应急不灵的问题;二查执行落实,看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三查工作作风,看是否存在作风涣散、纪律松驰的问题;四查工作效率,看是否存在人浮于事、办事拖拉的问题;五查大局观念,看是否存在部门利益至上,本位主义严重的问题;六查服务质量,看是否存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各地要通过“六查六看”抓好以案学法,力避泛泛而谈和工作一般化,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五、时间安排
这次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从2011年5月中旬开始至7月下旬结束,为分四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1年5月25日至6月5日)。一是研究部署,制订方案。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要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二是思想发动,广泛宣传。各单位要召开一次会议,办一个专栏,写一份分析材料,写一万字的学习笔记,营造良好的教育活动氛围。三是学习讨论,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全面推选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林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通过学习讨论,充分认识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重要性,以端正执法目的,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四是形式多样,增强效果。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可采取学习研讨会、发出文明执法倡议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提高教育活动效果。
(二)自我分析阶段(2011年6月6日至6月14日)。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要认真开展“查执法理念、比执法作风、看执法行为”的讨论与交流活动,采取自查、群众评议的方法,分析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查找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行政相对人座谈或者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执法机关的意见和建议。每个林业行政执法单位和个人都要撰写执法情况分析材料,重点检查执法理念是否端正、执法作风是否文明、执法行为是否规范,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1年6月15日至6月30日)。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紧紧围绕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个人的整改措施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林业行政执法单位的整改措施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整改措施确定后,要通过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自觉接受林业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要联系本单位实际,有针对地组织依法行政知识考试,提高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对考试不合格者,要暂停林业行政执法资格,经再次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要对经过审核确认具有林业行政执法资格的合格执法人员重新登记。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7月1日至20日)。区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检查组,对基层林业行政执法单位的教育活动情况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情况上报区、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明确职责,确定工作联系人,各林业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要把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林业行政执法总结范文2
按照文件关于《市林业系统公路“三乱”集中治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行动方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林业系统执法队伍建设,注重从源头上解决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取得实效
我县现有木材检查站4个,都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市局实施方案下发后,我局及时召开会议,成立了以县林业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精心组织,集中力量对全县4个木材检查站进行了一次检查,严格按照市局《实施方案》治理工作的8项主要任务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并在各木材检查站公布了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营造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源头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各木材检查站经常性组织执法人员加强对《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省森林管理条例》、《木材检查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培训和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二是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坚决杜绝了无证上岗、聘用人员和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上路从事行政执法行为的发生,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三是不向木材检查站下达罚没任务,所有上岗人员工资均由财政供养;四是加强廉政执法教育,坚决杜绝了乱收费、乱罚款和执法人员吃、拿、卡、要、行为的发生,确保执法队伍廉洁自律,社会反映较好。
三、强化管理措施、健全各项制度、使治理工作常抓不懈
一是各木材检查站在日常工作中,都制定了《值班制度》、《检查制度》、《卫生制度》、《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廉政制度》的规范制度,建立健全了《工作日志》和《车辆检查登记台帐》,坚持用制度管理;二是各木材检查站都公开了《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以及各项检查内容、收费依据、标准,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三是县局不定期对各木材检查站执法工作进行检查,对各站的工作程序、执法行为、工作方法进行规范管理,确保不出现“三乱”问题,使治理工作常抓不懈。
林业行政执法总结范文3
关键词:气象;防雷行政执法;难点;思考
三门峡位于河南省最西部,境内以山地、丘陵和黄土塬为主,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近年来,三门峡市在气象事业发展方面取得了诸多成效,气象综合观测业务现代化建设快速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决策气象服务等工作均有序开展。而自我国《气象法》实施以来,赋予了气象部门行政执法的权利,其不但要做好地面气象测报、气象服务等工作,而且要做好行政执法工作,这无疑给气象部门带来了极大的挑战。本文主要对防雷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思考,阐述存在的难题,探索执法工作对策,以推动气象部门防雷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1气象部门防雷行政执法难点
1.1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意识淡薄
在防雷执法工作中,有些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淡薄。由于气象防雷执法人员均属于自行执法,对于有关的法律规范以及执法经验还不足,导致执法人员缺乏自信心,极易滋生不敢执法以及不善执法的心理。1.2行政执法内部监督不严近年来,气象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在防雷执法工作内部监督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内部监督观念淡薄。大部分执法人员开展内部监督时易制造矛盾,同时认为开展内部监督后续程序太过繁琐;二是各级气象单位均未设立相应机构或安排专门人员对防雷执法工作监督检查;三是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流于形式。虽然制定了制度,但原则性规定多,具体可操作性差,监督内容、程序等不规范。
1.3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差
执法人员素质问题是制约气象防雷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瓶颈。气象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时间相对较短,大多人员都是从普通业务岗位调遣过来,对于气象要素监测、天气预报分析、农业气象服务等气象业务知识熟悉,但缺乏法律基础知识,难以满足防雷调查取证工作切实需求。
1.4执法宣传力度不够
自《气象法》运行以来,各级气象单位均开展了法律普及活动,但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限制,气象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还不够深入,没有形成长期性的宣传机制,社会公众对于气象法律法规认识不足。
2提升防雷行政执法工作水平的建议
2.1实行防雷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气象防雷行政执法工作必须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监督。对照气象行政执法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综合分析、整理、逐项审查确认,完成对气象防雷行政执法调程序的整合完善,明确防雷气象行政执法职权划分,将行政执法主体及相关依据逐项总结。实行防雷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让群众真正参与到防雷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履行监督义务,公布投诉电话、网址及信箱,提升行政执法公开性与透明度,让社会公众享受知情权,更好地监督防雷行政执法工作,使该项工作更加规范、合理。
2.2不断提高气象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气象单位需要为防雷执法工作人员继续教育以及学历提升提供有利条件,并鼓励防雷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相关法律法规专业考试,撰写执法活动总结,提升执法水平。结合防雷行政执法具体情况,制定培训方案,并依据方案内容,有针对性地从思想观念、行政执法知识及防雷审核方法技术等方面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使防雷执法人员保持实事求是及奋发向上的工作状态,更好的处理监督和被监督关系。
2.3加强防雷执法宣传教育
林业行政执法总结范文4
关键词林业行政许可;现状;问题;对策;浙江龙泉
林业行政许可是指林业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并赋予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林业行政许可制度,作为国家行政许可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对林业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和方式。改革和不断完善林业行政许可制度,对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促进林业生态平衡和林业产业体系的协调发展,推动以森林为主体的生态环境建设,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2]。
1龙泉市推行林业行政许可制度现状
1.1开展《行政许可法》学习、宣传与培训工作
一是利用龙泉市社会公众网及市内主流媒体广泛宣传《行政许可法》的重大意义、立法宗旨、主要内容;二是组织开展对从事行政许可清理和实施的工作人员的集中培训工作,把《行政许可法》作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资格认证的重要内容;三是面向社会,向行政管理相对人等社会公众发放涉林的行政许可宣传手册和办事指南,促使行政管理相对人广泛了解《行政许可法》和林业行政许可项目等,提高了依法维权意识和社会监督力度。
1.2推行林业政务窗口服务
《行政许可法》出台后,龙泉市林业局成立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和《浙江省省实施行政许可规程》的要求,组织做好行政许可工作,并组织专业人员进驻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推进林业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规范化建设,在窗口推行电子政务,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政务服务网联网运行,并在浙江省林业厅社会公众网“公告栏”中,公开所有涉及林业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
1.3建立机制,规范林业行政许可行为
为确保审批工作规范、稳妥和公正地进行,龙泉市林业局实行了行政审批会审制度,由承担事项的处室会同相关处室会审,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人的自由裁量权和审批随意性。对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等重要的林业审批事项,采取召开由分管局领导主持的行政审批事项会审会议进行研究,并严格执行只受理有龙泉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登记号的行政审批事项,杜绝私自接件审批。建立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行政许可行为。龙泉市林业局建立了林业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和备案审查制度;行政许可听证制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许可决定进行申诉和检举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同时,积极推行行政效能建设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追究制“三项制度”,以规范林业行政许可行为。
2龙泉市林业行政许可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森林资源的有限性和价值性,政府通过行政许可的方式,对森林资源的利用进行有效地监管,控制资源的使用和流通,具体落实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权力的时候,涉及用何种方式将森林资源分配给谁的问题,森林资源分配给谁,谁就获得了某种潜在的收益。并非每个政府部门及政府工作人员都严格依法管理和使用公共财产,有些行政机关把行政许可作为权力“寻租”的一个手段,不少企业、个人为了取得行政许可,还要给好处、托关系,助长了不正之风的蔓延,导致林业行政许可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许可证的实施范围还不能满足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需要;多数许可证的发放程序还很不规范,对许可证颁发程序监管不力;对依据许可证采取的行为还未建立起相应的管理与监督机制等。
3对策
3.1建立健全林业行政许可工作规程
各林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将林业行政许可的公示、申请、受理、告知、审查、期限、收费、决定、送达、监督检查等行政许可实施过程相关环节中的每一个行政许可具体操办处室和每一位行政许可工作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制作成书面的制度加以公示。一是把行政许可相关处室和相关人员的业绩与处室或个人目标责任制挂钩,作为考核的内容之一。承办单位应当明确行政许可事项审查人员的岗位职责,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3]。二是明确审批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实行“首问责任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依照《国家林业局关于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林策发〔2006〕42号)的要求,要根据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法定义务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其应当承担责任的种类和内容,并且明确司局、处室及岗位3级具体的责任人。强化内部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内部责任追究的程序性规定。三是重大问题应主动上报,不能由个人私自决定。特别要重视追究最初环节的直接审批人的责任,做到权责统一。四是要结合落实《关于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办资字〔2005〕51号)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司法解释实施后构成刑事案件的,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严格追究刑事责任,严禁以罚代刑。五是建立健全关键岗位审批人员竞争上岗、定期轮岗和许可回避制度,保证许可处理结果和许可程序进展的公正性,提高林业行政许可的质量,避免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的出现。
3.2加强林业行政机关审批的管理与监督
审批是一种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是一种“权力”,可以给部门带来利益。完善对林业行政机关的审批管理,除了审批程序的公正、公开和严明外,还应有相应的监督机制,要确实保证专家评审的重要作用,加强许可证的信息披露。由于林业行政许可大都是对森林资源的利用与消耗,因此一定要建立森林资源的消长信息管理,科学确定森林资源的许可额度[4]。
3.3加强对被许可行为的实施管理
目前,我国审批制度中“重批轻管”的现象十分严重。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被许可行为实行过程管理,将违反许可证的行为杜绝在开始阶段,这对有效防止乱砍滥伐、乱捕滥猎等森林资源破坏行为是十分重要的。要建立许可证撤销制度,对于严重违反许可证规定从事森林资源开发利用行为的,必须吊销许可证,并在一段时期或以后都不能被许可从事该资源开发利用行为。
4参考文献
[1] 汪永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释义[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
[2] 李雄华.论林业行政许可[J].林业经济问题,2002,22(5):274-277.
林业行政执法总结范文5
1深化林业改革创新
1.1扎实推进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业发展
紧密结合县区实际,创造性地贯彻上级关于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发挥好职能作用,加强对全县林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坚持质量第一,总结经验教训,实事求是地推进改革。既要坚决防止走形式和假发展,也要防止搞“一刀切”;既要明晰产权、激活产业,又要巩固增进集体经济[1]。做到因村、因地制宜,使改革真正成为群众自觉行动、加快林业发展的有效动力。
1.2探索建立群众性护林联防组织,构建新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
总结推广民间护林组织的经验,按照“民办、民管、民监督、民受益”原则,引导林业生产经营者自愿组合、自定章程、自收会费,组建以防盗、防火、防病虫害为主的群众性护林组织。同时,建立森林防火风险基金,解决在扑救森林火灾中人员伤亡的救治和补偿问题,加大对民间森林联防协会基础设施投入的补助,构建新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
1.3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促进林业生产经营融资
做大做强林业担保,进一步扩大抵押担保贷款规模,完善林木林地押金管理办法。积极主动与金融机构合作,探索林业生产经营者通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抵押登记等程序,以现有林木林地资产为抵押直接向银行贷款的具体途径和办法;尽快组建林权登记管理中心,探索以林权证直接抵押贷款,解决林业生产经营融资难问题。
1.4积极开展生态公益林限制性利用试点工作,实现林农收益和生态功能的双赢
按照林业分类要求和不同生态区位、功能质量等级,把全县生态公益林分为严格保护、重点保护和一般保护3种类型,对后2种的生态公益林实行限制性利用,允许经营主体通过抚育、更新性质采伐和林下合理利用获得经济效益,实现林农收益和生态功能的双赢。
1.5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改进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设立林业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林业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服务。健全林业科技推广网络,促进林业科技普及,提高林业生产经营者科技素质。建立林业行政许可事项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为林业生产经营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行政服务。按照市场化运作要求建立健全伐区调查设计中心、木材检验中心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等中介服务机构,适当引入竞争机制,合理界定中介组织职能,规范其服务行为,确保其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更好地服务于林业生产经营。整合现有的林业执法队伍,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实现由分散执法向集中执法转变。严格执法监督,实行错案追究和责任赔偿制度,提高执法水平。
2加强森林资源培育
以速生丰产林、经济林和当地特产林三大资源培育基地建设为载体,走速生、丰产、优质的发展路子,快速增进森林资源总量。
2.1探索营造林与种苗培育新机制
探索建立“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营造林机制。加大封育力度,及时完成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更新造林,鼓励各种社会主体投资三大资源培育基地,确保按规划要求完成各年度造林任务。依托县区林业科技推广部门建设育苗基地;加快实施种苗国债项目建设。同时,建立县区林木种苗检测中心,为三大资源培育基地建设提供优良种苗保障。
2.2实施低产林改造试点项目,创新特产林科技推广模式
明确低产林分改造对象,简化低产、低效林分的采伐审批程序,制定相应优惠政策,调动产权主体积极参与改造,为三大资源培育基地建设提供林地保障,并充分发挥林地生产潜力,不断提高林地产出率。以特产林为重点,大力推广高效经营技术,促进特产林资源总量和经营效益的提高,加快特产林产业化进程。
2.3实施品牌战略,推动森林资源规模化发展
充分发挥当地特产优势,加强产、学、研协作,实施以特产林为主的经济林品牌战略,提高经济效益,增加林农收入。放手发展个体、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国有控股、职工持股等混合型所有制林场。制定优惠政策,促进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流转,鼓励林农和社会各方面以承包、租赁、转让等形式参与生产经营,推动森林资源规模化发展。鼓励林纸、林板、林脂企业一体化经营,以“公司+基地+农户”等形式创办工业原料林基地。
3实施林业再加工项目
以资源为依托,创新招商引资机制,着力建设林业再加工生产基地壮大林产工业。
3.1培育龙头企业
在加工和林产化工领域分别确定1~2家具有一定规模、市场前景好、竞争力强的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在税费、资金、贴息贷款、建设用地、加工用电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促进其做大做强。
3.2构筑产业集群
制定林产工业发展规划,推进合理布局。尽可能促进有一定规模的林产加工项目进入园区,调整优化林产工业结构。积极引导分散的小型林产工业企业相对集中,逐步形成链条、集约发展。
3.3创新经营体制
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通过重组或行业协会运作,逐步实现统一品牌、统一质量标准,共同策划市场营销,推进联营联合,向规模经营、系列开发方向发展。鼓励各类社会主体以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获得国有林产工业企业的全部或部分经营权,吸引境内外资本改组国有林产工业企业;鼓励组建跨地区的林产工业企业联合体。落实产业政策,进一步把国家林业税费政策、林业产业扶持政策、放宽林木采伐政策等落到实处;各有关方面要协同动作,清理、取消与林产工业有关的不合理收费项目。
林业行政执法总结范文6
关键词: 气象执法措施
中图分类号:P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气象行政执法是气象主管机构履行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方式之一,气象主管机构依法履行对外管理的过程中,气象行政执法主体是否适格,气象行政执法行为是否规范、合法,不仅对于维护气象行政相对人具有直接利害关系,同时对维护气象主管机构的良好执法形象也是至关重要的。
1气象行政执法依据及特点
1.1气象行政执法法律依据。《气象法》的颁布实施,赋予气象主管机构行政执法权,作为气象行政执法主体机关,如何依法行政,保证气象事业快速有序发展,有更高的具体要求。经过多年的发展,气象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形成,气象行政执法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施放气球、防雷安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人工增雨、气象信息等方面开展执法活动。
1.2气象行政执法的特点。气象行政执法是气象主管机构依据气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或事采取某种具体行政措施。 气象行政执法既要执行实体法,同时执行程序法,气象行政执法主体不但是管理者,还是服务者,不仅要监督检查违反气象法规的行为,还要服务于保障气象的公共性、安全保障功能的落实及推动气象的资源科学利用。
1.3气象行政执法权限。据初步统计,气象行政执法依据涉及相关地方性法律法规116部,部门性法规22部,行政审批项目12项,行政许可项目6项。主要涉及到对影响气象探测环境、擅自天气预报、非法从事防雷工程设计与施工、非法施放气球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2气象行政执法的现状及问题
目前,全国各省(区、市)气象局以及350多个地(市)气象局、1110多个县(市)气象局设立了行政许可中心或进入当地政府的行政许可中心。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江西、湖北、湖南等省市开通了网上办理行政许可,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提交材料、查看进度或者办理结果等。全国各地气象部门平均每年受理大约16万个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项目。近年来,各级气象主管机构依法对影响气象探测环境、擅自天气预报、非法从事防雷工程设计与施工、非法施放气球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有效地制止了各种违法行为,维护了气象法律、法规的尊严。虽然气象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建立,气象行政执法队伍基本完善,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但以多年的工作经验,笔者认为气象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中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
2.1 气象行政执法仍没有得到普遍认可。气象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开展了多年,但宣传力度不够,没有营造出良好气象行政执法氛围。很多群众仍知之甚少,有的根本就不知道,大多数群众和部门认为他们从事的工作跟气象不沾边,气象行政执法离自己太遥远,仍然存在一些不重视、不认可、甚至漠视的态度。以湖北省为例,虽然《湖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三条规定建设、规划、公安消防、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有关防雷工作。《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十条规定国土资源、环保、交通、农业、林业、水利、通信、能源、旅游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选址和建设,应当符合防御气象灾害的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随着城市的发展,众多的高层建筑,已严重影响了气象信息资料的采集,相关部门支持气象行政执法的作用并不十分明显。
2.2 执法力度弱,社会影响小。气象部门虽说近几年的社会地位和影响比以前有很大的提高,但是比起政府的一些职能部门还是影响力弱,甚至一些气象部门的人员自身对气象行政执法也没有严格要求,认为气象部门业务单一,社会接触面比较狭窄,气象行政执法独立执行力度弱小, 在执法过程中一些县级气象主管机构的执法人员执起法来挺不起腰板,不敢大胆执法,对气象违法行为的执行不够严格,存在处罚畏难情绪。
2.3 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职人员少,大部分执法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专业学习和培训,法律、法规知识有限,执法工作中存在对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理解不透彻,在执法过程中经常出现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部分执法人员是从维护部门利益出发,因而达不到维护法律的长效性。同时,随着科技的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执法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由于当前气象行政执法人员受水平限制,往往对一些新出现的问题和情况束手无策,要么稀里糊涂应付了事,要么久拖不决,从而容易激化问题。
2.4执法文书不够规范。虽然中国气象局《气象行政执法文书》(2007版)规定了27种气象行政执法相关执法文书,但因培训力度不到,有些执法人员对执法程序不十分熟悉,不注意细节,在查处案件时运用法律依据不准确、执法重实体轻程序、文书制作不规范等现象。
3应对气象行政执法窘境的措施
3.1明确气象行政执法目的。通过多种途径,深化气象执法人员对气象行政执法目的、意义和性质的认识,确保气象执法人员自觉维护气象行政执法权威,维护气象部门职能作用的行使,从而达到气象行政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
3.2提高执法技术水平。每年定期举办以气象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班,对气象行政执法人员围绕行政处罚的基本知识、气象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律素质。对每一类违法行为的性质、特征和重要环节,调查取证的程序、证据的保存和使用等问题加以明确,做到取证准确、及时、合法、有效,确保处罚行为依据的违法事实确凿、证据确实、充分。
3.3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建议各级气象部门积极协调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时安排气象行政执法及设备购置项目经费,为气象部门配备气象行政执法取证必需的执法设备,同时加大部门间的联合执法力度,大力支持气象部门的执法工作,让气象部门气象行政执法有底气,有胆气,执法道路更畅通。
3.4 宣传加大力度和投入。积极通过“3•23”世界气象日、“12•4”全国法律宣传日、网络、手机短信等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气象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持日常宣传经常化,利用墙体、街道窗 、预报窗口、电视字幕、宣传材料、手册等广泛宣传方式,让社会、群众知道气象为什么执法,为谁执法,知道执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充分增强全社会的气象法制意识,防灾减灾意识,使社会认识气象行政执法,了解气象行政执法,认可气象行政执法。
3.5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气象行政执法由于工作开展时间短,与公安、工商、税务、安监和消防等部门影响力是不可比的,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应多开展联合执法,少些单独执法,借助强势部门的影响力来提高气象行政执法的影响力,促进气象行政执法的工作开展和落实。
3.6做到气象行政执法规范化。坚持以强化气象行政许可为主导,积极拓展气象社会管理,以继续开展高层执法检查和典型案件指导为依托,以加强培训交流和案卷评查为抓手,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以执法能力建设为核心,规范和监督气象行政执法。
参考文献:
[1] 林文华.宁德市气象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福建气象,2009(1):55-56.
[2] 《湖北省气象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3] 《湖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
[4] 《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