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宏观调控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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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宏观调控

如何理解宏观调控范文1

考点一:我国政府的主要职能和作用

1.市场与计划

(1)计划和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两种基本手段。

(2)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就是市场经济。

2.市场调节及其弊端

(1)市场配置资源主要是通过价格、供求、竞争来实现的。

(2)市场调节的优点:市场能够及时灵活地反映供求关系变化,传递供求信息,实现资源配置;市场在竞争中推动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的进步,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资源的有效利用。

(3)市场调节的弊端:

①市场调节不是万能的。

②市场调节存在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固有的弊端。

因此,如果仅由市场调节,会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社会经济不稳定,发生经济波动和混乱;收入分配不公平,收入差距拉大,甚至导致严重的两极分化。

3.市场秩序

(1)规范市场秩序的意义:只有具备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市场才能合理配置资源。

(2)如何规范市场秩序。

①良好的市场秩序依赖市场规则:市场规则以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市场道德规范等形式,对市场运行的方方面面作出具体的规定。市场规则主要包括市场准入规则、市场竞争规则和市场交易规则。

②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诚实守信是现代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条件。形成以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为此,要切实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大力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尤其要加快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③每个经济活动参与者都必须树立知法、守法及诚信等观念。

考点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含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首先,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其次,以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再次,能够实行强有力的宏观调控。

2.宏观调控

(1)含义:指国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的调节和控制。

(2)必要性:①加强宏观调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不只是为了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更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及共同富裕目标要求国家必须发挥宏观调控职能。②市场调节不是万能的,市场调节存在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固有的弊端。国家加强宏观调控能够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

(3)主要目标: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4)手段:国家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各种手段各有所长,各具特色,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国家宏观调控,应该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充分发挥宏观调控手段的总体功能。

最后我针对复习中的重难点,实行方法上的突破。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源的配置是如何实现的

(1)价格是市场机制的核心,是引导资源配置的指示器。价格提高,将会促进生产,增加供给,抑制需求;反之,则会减少供给,刺激需求。通过市场价格的调节,使资源在各个生产部门之间保持适当的比例。

(2)供求双方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赖。生产者、经营者根据供求的变化不断调节生产经营活动,引导人、财、物在全社会的配置。

(3)竞争是市场活动的灵魂,通过买者之间、卖者之间、买卖双方之间围绕价格和质量方面的较量,使社会资源不断向效益高、急需发展的产业和企业流动,价值规律的要求得以贯彻。

市场机制就是在上述三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中发挥着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通过竞争,价格在供求影响下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

2.建立社会信用制度

(1)原因:诚实守信是现代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条件。诚信缺失会直接破坏市场经济的运行秩序,直接导致市场秩序混乱、交易萎缩、坑蒙拐骗盛行,进而导致投资不足、经济衰退。形成以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

(2)措施:①政府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行政,建立透明、高效、务实、廉洁的政府,打造法治政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尽快完善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打造信用政府,做诚信表率。②市场主体要树立法制观念(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和诚信观念,逐步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

总之,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法律、道德的规范和引导。

3.宏观调控手段的比较

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三种手段各有所长,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宏观调控手段的体系。在运用这三种手段时,应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充分发挥宏观调控手段的总体功能

4.正确理解市场调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关系

如何理解宏观调控范文2

关键词: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宏观管理;调控

中图分类号:G75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9-0180-02

一、问题的提出

当前,宏观调控已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宏观管理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重要手段。它首先在发达国家掀起,逐渐蔓延到世界各国。根据以往经验,本研究将少数民族高等教育领域中的政府宏观调控的客体分为主要内容和主要措施两个方面。其中,主要内容包括: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规模、质量和结构;主要措施包括:少数民族高等教育政策、教育中介机构、教育评估、财政拨款、信息服务以及教育行政六个维度。

二、少数民族高等教育领域的政府宏观调控现状

(一)主要内容的宏观调控现状

目前主要内容的政府宏观调控体现在以下几点:1.政府通过调控实现了对少数民族高等教育规模的绝对控制;2.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层次结构、科类结构、形式结构以及布局结构都受控于政府的调控;3.目前政府对少数民族高等教育质量的调控职能起到指导和辅助作用,太多的控制不利于少数民族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

(二)主要措施的宏观调控现状

目前主要措施的政府宏观调控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政府通过制定包括招生政策、就业政策等在内的一系列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优惠政策,以期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对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规模、结构等实现绝对调控;第二、目前针对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中介机构还没有出现,或者说这种组织的雏形散见于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和教育部民族教育司的部分事业单位中,这些组织大多是赢利性组织,且蕴含在普通高等教育序列之内;第三、政府财政拨款是目前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得以顺利发展的重要的资金来源渠道;第四、少数民族高等教育评估影响着政府的调控,而调控又反作用于教育评估;第五、针对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信息服务非常缺乏,大多处于半官方的地位,很难准确的调控信息;第六、政府对少数民族高等教育调控的行政手段比普通高等教育强。

三、少数民族高等教育领域中政府宏观调控存在的问题

(一)主要内容的宏观调控存在的问题

1.教育规模调控科学性不够。自高校扩招以来,短期内学生人数的增加可以降低生均教育成本,提高教育经济效率,刺激教育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可是,随着在校生人数的持续增加以及民族院校的不断扩张,必然会出现相对的教育资源紧缺,致使教育质量下滑,引发严重的就业危机,进而导致教育经济效益的下降而削弱教育经济效率,最终出现少数民族高等教育规模不经济的现象,甚至出现少数民族高等教育质量退步的恶果。

2.教育结构调控不均衡。长期以来,政府把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结构的宏观调控力度过分集中于教育科类结构和地区布局结构上,而忽略了教育层次结构的宏观调控,已经明显地出现了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结构严重不均衡的现象。首先,各教育层次间所占比率差异太大,容易造成不同教育层次间的人才断层现象;其次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层次结构过于刚性,导致本可以上更高教育层次的少数民族学生只能按部就班地学习,致使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年龄较汉族学生普遍偏大,影响就业竞争力。

3.过分强调教育质量的硬件调控,忽视软件调控。中央和省级政府对少数民族高等教育质量的调控主要集中于制定优惠的招生政策、支持民族院校持续扩张以及加强和鼓励民族院校的综合性大学建设,原则上同意他们采取“合并”或“新建”的方式实现学校的持续扩张。这种带有明显政策倾向的调控促进了包括在校生规模、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在内的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硬件质量的快速发展。但是,对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教学、科研和教师队伍建设却放任不管或出现调控失调。

(二)主要措施的宏观调控存在的问题

1.政策内容结构调控严重失衡,政策执行监管不力。长期以来,政府制定的少数民族高等教育政策只关注招生工作,而忽视了包括学生培训、心理辅导、社会实践、就业管理等一系列与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利益相关的内容。政策内容结构的调控过分单一,导致许多教育行政机构唯“招生工作”是从,而很少过问其他教育关节的工作。此外,仅有的招生政策在具体的执行环节中还存在严重的监管不力现象。往往受“地方保护主义”、“政策理解偏差”以及“高校曲解政策”等因素长期存在的影响,致使部分招生政策在颁布后无人问津,具体的落实情况如何,执行效果怎样,几乎无人检查。

2.财政投入不足,财政资金使用缺乏有效监管。近年来非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速度已明显快于财政性教育经费的增长速度,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元教育投资格局已基本形成。但是,主要依靠财政性教育投资发展的民族院校几乎拿不到非财政性教育经费,导致民族院校实际的财政教育经费严重不足。此外,以往的财政性教育投资还表现出各地实际经费差距较大、投资结构不合理、投资效率低下等问题。造成上述问题的最根本原因在于以往的教育财政性资金使用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管,很多民族院校资金违规使用现象屡见不鲜。

如何理解宏观调控范文3

编者按:2004年中国经济的宏观调控,使一部分人和一部分行业风声鹤唳。但是对境外资本而言,他们却坚持自己的判断标准与行事原则,搭乘本轮宏观调控这部“顺风车”,获得了很好的发展机会,甚至有望改变一些行业内外资原有的竞争格局。

融勤国际中国区总裁孙红伟说,科学发展观将统帅中国经济。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中国政府会逐步加深对市场行为的理解,淡化行政色彩,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并与世界接轨的有效实施经济政策的路线。外商投资,应该首先在这样的背景下理解和把握中国市场环境的变化趋势。

但是,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转轨国家投资,政策调整和变动的风险始终是要评估考量的重要因素。其实这未必就是坏事,高明的投资者完全可以把握政策动态,发现风险中的机会。

外资在2004年中国宏观调控中的表现就是一个例子,在国内企业叫苦不迭的时候,外商投资不仅受到的影响有限,甚至乘机加速了其中国投资战略的实施,并在一些领域改变了内外资原有的竞争格局。

搭乘宏观调控“顺风车”

中国商务部早有结论,本轮宏观调控没有影响外资。并且从长期来看,如果中国经济过热,外资的投资风险将会加大。而宏观调控则化解了这种经济过热的风险,同时使市场更趋理性。这为外商实施长期战略创造了一个更安全的环境。

中国经济的宏观调控使一部分人和一部分行业风声鹤唳。但是对境外资本而言,他们坚持着自己的判断标准与行事原则。一方面境外资本在本轮宏观调控面前,似乎不为所动,因为国家现在的宏观调控手段更多地放在了通过金融控制资金供给上,这对境外资本起不了什么作用。另一方面他们也搭乘了本轮宏观调控这部顺风车。因为在总需求不变的情况下,总供给方面此消彼涨,给了外资很好的机会。

在宏观调控的四大重点行业(房地产、钢铁、水泥、电解铝)中,外资表现有些出人意表。例如在房地产行业,外资从先前的漠然转向如今的一路高歌;在钢铁行业也不断加大进入力度。

孙红伟说,中国本轮宏观调控中,加强了对房地产业调控、严格规范土地市场,将一些实力差的中小房地产企业淘汰出局,而外商投资企业在房地产开发投资方面没有受到宏观紧缩调控的影响,他们正利用资金优势快速进入中国房地产市场。几大著名的境外地产资本如荷兰国际集团(ING)、新加坡政府投资集团下属房地产资本(GIC)、摩根士丹利房地产基金、香港“五虎”等都是逆市投盘,让中国市场为之瞠目。据有关数据显示,2004年外商房地产投资增速惊人,仅2004年1-7月,外商参股公司、外商独资企业、外商合作企业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分别同比增长87.4%、60.3%、60.1%,远高于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速度。

同时由于奥运经济以及房地产市场透明度的增加,境外地产资本投资的力度还有更进一步加强的趋势。太古地产(香港)日前表示,公司计划投资40亿元开发广州太古汇,未来还计划向沿海6-7个二线城寻求发展机会,并在洽谈1-2个项目。达力集团(香港)则表示,今年将倾力投资国内物业。集团旗下的北京住宅物业――朝阳园三期,最快今年农历新年后出售。朝阳园1-3期项目扣除成本后可套现5亿元。

钢铁行业的过热程度比房地产有过之而无不及,国家同样要对之降温。但是中国目前对钢铁业的投资禁令,针对的是中低端的钢板生产厂家。而外资公司集中生产的却是国内最紧缺的产品。这种需求主导着外资在宏观调控之下不断进入钢铁行业。全球最大的彩涂钢板生产企业之一――澳大利亚博思格钢铁,恰在国务院严查江苏“铁本案”、掀起宏观调控的时候获得了批准,落户苏州工业园,总投资2.8亿澳元(约合人民币18亿元)建立一条金属镀层与彩涂钢板生产线。这是该公司上市以来在亚洲地区最大的一项投资。而钢铁巨头在直接投资建厂之外,还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全球铁矿石巨头哈默斯利公司已与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签订为期10年的协议,每年将向宝钢供应最多为700万吨的铁矿石。另外,外资钢铁巨头新日铁、阿塞洛、帝森克虏伯等也纷纷与中国本土钢铁企业合资开拓市场。

宏观调控在金融领域实行信贷紧缩政策的结果,是正在悄悄改变中外资金融机构的竞争局面。央行披露的数据显示,在中资金融机构贷款少增、储蓄分流加剧的同时,外资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均呈现出逆势而上的增长态势。

数字显示,截止2004年8月末,外资金融机构最多的上海市,中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11932.6亿元,同比增长11.8%,比去年同期少增了790.5亿元,比上年末下降12.2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外资金融机构受宏观调控影响较小,贷款方面逆势而上,增加明显,截至8月末,上海外资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1333.6亿元,比年初增加331.8亿元,同比多增282.8亿元。其中:人民币贷款增加56.5亿元,同比多增53.1亿元。

不仅如此,由于宏观调控、紧缩信贷断了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限制了地方政府的投资空间,对上马项目、加快增长“痴心不改”的地方诸侯,在与中央的博弈中发现了新的法宝:外资。于是各地吸引外资的力度和优惠幅度进一步提升,外资实际上赢得了大好的扩张机会,得以长驱直入。

融勤国际认为,作为境外资本,清醒地看待周围的言论,清醒地认识到宏观调控的实质,坚持走自己的路是应该而且是必要的。孙红伟认为,2005年外资将会保持2004年的投资热情,加快在中国的市场占领步伐。

一定要把握政策的动向

正确解读宏观调控,不仅使外商对华投资受到这一政策变动的影响有限,而且还获得了更多机遇。据商务部统计,2004年前11个月,中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达到575亿美元,平均每月超过52亿美元。按此进度,全年有望超过600亿美元。据统计,1至11月,全国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9291家,同比增长7.31%;合同外资金额1350.38亿美元,同比增长34.36%;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75.53亿美元,同比增长22.05%。照此趋势,全年实际吸收外资有望突破600亿美元,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吸收外资数量最多的一年。

外资对中国宏观调控政策的灵活应变,从其直接投资结构的调整中可见一斑。由于中国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对外资“有压有保”,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发生明显变化:2004年上半年,外商投资高技术领域持续大幅上扬,其中对电子器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软件及计算机服务等高技术产业的投资全面走高,其合同外资金额同比增幅依次为247.2%、195.2%、75.3%和40.2%,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同比增幅依次为62.2%、68.1%、41.4%和74.4%。外商投资设立的研发中心和地区总部快速增加,目前外企研发中心已超过600家,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超过30家。

融勤国际认为,在当前中国的改革中,政治改革相比较经济改革略显滞后,这就使得经济发展过程中,政策因子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要素。境外资本在国外的成熟市场环境下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系统的市场经济运作理念和方法,资本的素质也已经非常之高。但高素质的境外资本在投资中国这一并非成熟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一定要把握政策的动向。

如何应对政策风险

孙红伟建议,境外资本在应对中国在经济转轨时期的政策风险时,可采取以下策略:

首先,不少大型境外资本都有自己的专业研究团队和针对中国市场的理论观点,但是更多的境外资本自身不具备这样的专门研究机构。在这种情况下,找到有效专业的独立机构的意见非常重要。这一途径主要包括:现有大型境外资本的独立研究机构的意见、中国本土机构的意见、资本所有者自身的意见以及政府公共信息等。

其次,面对政策变调整和变化趋势,要逐步建立形成独立意见的能力,对自己的投资安排要有自己的判断。这一问题的提出在中国显得更为突出。因为纵观中国前几次的宏观调控甚至再往前到历史上的经济措施,都大范围地存在政策执行效率低下的问题,最突出的反映就是"一刀切"。尽管此次宏观调控国家非常强调区别对待,但在实施的过程中,仍然是看到了"一刀切"的大刀影子。作为境外资本,对中国经济政策的实质要有清醒的认识。例如,房地产业作为此轮宏观调控中被中央点名的四大行业之一,通过中央统计部门的数据显示了业内存在较大的泡沫危机,存在投资过剩的危机,但是几大著名的境外地产资本却逆市投盘。姑且不论这些逆市行为对此轮宏观调控的影响,但是就境外资本自身追逐利润的目的来说,这样走自己的路是应该的而且是必要的。

第三,需要逐渐淡出投机行为。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境外资本的投机行为将受到宏观调控及各种后续宏观经济政策的直接打击。国内一部分民营经济已经在这样的政策面前受到了较大打击,这也提醒境外资本尽量减少投机行为,降低资本风险。

此外,还应该努力寻找最优投资行为。

最近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频频向外资投以橄榄枝。孙红伟认为,目前中国政府愿意牺牲小部分利益,以换取国际先进的管理经验和运作方式。这对外资来说,是进入中国的最好方式。

他认为,在不触犯中国经济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到行业整合中来,是外资进入中国的最优选择。所谓的经济基本原则就是国家公布的外商投资目录指导等公示性文件,不能涉足的行业当然是要尽量避免的。所谓的行业整合,是针对此轮宏观调控后必然会对部分重点调控行业的资源进行打破所有制限制、资本来源限制的重组,而这样的行业性的资源重组整合是进行低成本扩张的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在此过程中,境外资本虽然将面临有实力的民营经济和有政治要求整合的国有企业的竞争,但优势还是比较大的。

中西部将是投资政策天堂

虽然中国的东部地区仍然是吸引外资的热土,但是,孙红伟认为,随着中国政府“全面、均衡、协调”的区域发展政策思路进一步贯彻实施,未来20至30年里,只有在中西部地区有可能重现改革开放前20年的投资政策天堂的待遇。所以,在结合资本自身的投资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向中西部进军将是最优选择之一。

在2004年,外资投资于东北和西部地区的资金增速高过全国平均水平。这有助改变目前外商直接投资过度集中在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的格局。但是由于中国的东北和西部地区,都是在很低的基数上取得样的增速的,所以目前,中国东部省份吸收的外资在全国所占的比重,仍超过85%。

针对外资更多流向东部的现状,孙红伟认为,目前真正了解中国、适应中国市场的外资还是太少。大部分外资总是更多地强调公开、透明的市场化运作原则,力图使中国的市场环境适应自己,而不是调整自己,顺应中国。在孙红伟看来,中国的市场化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如果总是把资金集中在成熟的市场化地区,那么外资将错过很多的市场机会。

如何理解宏观调控范文4

1 设计合理的教学程序,引导学生学习迁移

任何教材的编写都要考虑该门课程的规律、特点和知识本身的逻辑结构。学生的认知结构是从教材的知识结构吸收消化转变而来的,但教材的知识结构并不就是学生的认知结构。在教学中教师一方面要注意教学内容的系统性和知识结构的逻辑性,另一方面还要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有的放矢的灵巧处理教材和重组教学内容,设计合理的教学程序,以引导学生完成学习的顺利迁移。例如:“意识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该部分内容的安排并不利于学生的理解,因为它首先指出“意识为什么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再指出“为什么对同一客观事物的反映会出现正确与错误的差别”,最后进行本框题的小结。在教学时,我是这样教授的:先讲“为什么对同一客观事物的反映会出现正确与错误的差别”,后讲“意识为什么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最后进行小结。这样做将原本本末倒置的内容进行灵活处理,这样既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又巧妙地避开了学生在学习中的难度,进而还可以引导学生运用迁移的方法来理解“对同一客观事物的反映会出现正确与错误”的原因,有利于突出这个教学重点。

2 创设问题情境,促进学生学习迁移

在讲授某些新知识的过程中,尽管学生已有一定的知识基础,但往往不能很好地吸收和运用,这就要求教师充分运用启发式教学,创设良好的问题情境,以有利于在已有知识与新授知识内容之间架起便捷之桥来降低衔接的难度,以便于及时唤醒、运用那些与新授知识内容相关的已有知识和经验,逐步启发学生完成学习迁移。例如:在讲述“货币的产生和本质”时,教材引用了马克思的一句名言“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学生一时难以理解,教师可以设计以下疑问:①货币是如何产生的?②金银为什么最适宜充当一般等价物?通过启发学生思维,结论就很容易理解:由于金银在货币产生之前在自然界中就已存在,所以“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是由于金银具有质地均匀、体积小、价值大、便于分割、易于携带等天然的特性,使它们天然具有充当货币材料的优点,所以“货币天然是金银”。这样学生就能较好地理解货币的产生过程以及货币与金银的辩证关系。

如何理解宏观调控范文5

【关键词】房地产泡沫 宏观调控

2016年的房产政策以“去库存”为主旋律,导致房地产市场由最初的“回暖”演变为可怕的房价暴涨。当年10月起,各省市推出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以上海为例,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门槛提高为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五年、首套房认定标准提高、首付比例提高等政策象征着房地产市场“变脸”――2017年上海楼市调控的目标是平稳房价。在房地产宏观调控方面,上海作为一线城市,其政策显然具有示范与引导作用,因此这传达了较为明确的信号:楼市调控大势所趋。杭州、深圳、天津等多地紧随其后,陆续出台新的楼市政策。如此密集的调控,在2011年“新国八条”后确实罕见,而且力度较大、频频加码,可谓“没有最严,只有更严”。这清晰地展现出中央政府抑制高房价的决心。我们不禁要问:当前中国房地产泡沫的现状究竟如何?一系列暴风骤雨的政策出台后,我国的房地产泡沫能否有所改观?

一、房地产泡沫的界定

关于房地产泡沫的一个最理论化的定义大概是这样的:“指由房地产投机等因素所引起的房地产价格脱离市场基础的持续上涨,也就是土地和房屋价格极高,与其使用价值(市场基础价值不符),虽然账面上价值增长很高,但实际上很难得到实现,形成一种表面上的虚假繁荣”。

通俗地f,房地产泡沫就是“双高”。第一,房价高,远离市场与人们的需求,也远高于其市场基础价值和人们的购买力;第二,房子的空置率高,远离经济和社会的承受程度。

房价过高,我们可以通过一些数据量化这一认识。例如,房价-收入比指标与房价-租金比指标。房价-收入比是居民家庭的住房价格比年收入,衡量了一个家庭对其住房的负担能力,通常认为在3-6之间是比较合理的,但我国的大城市,尤其一线城市,该指标远超过10。房价-租金比是某地区单位面积租金比单位面积房价,通常认为该指标在1/300以下的城市,已存在房地产泡沫,而我国部分大城市的该指标已低于1/500。就上述两个指标来看,对比合理值,我国的实际数据的确远超出了通常认可的范围。因此,面对目前业界呼声颇高的“中国房地产泡沫之说不成立”观点,我们可以做出上面的简单反驳。

二、中国房地产泡沫的成因

对于我国房地产泡沫出现的原因,目前有些学者常用简单的供求关系理论来解释。在这一点上,我们需要澄清一下,因为根据对供求关系基础概念的理解就能够轻易得出否定的观点。所谓“供求定理”,是指任何一种物品价格的调整都会使该物品的供给与需求到达平衡。根据这一定理,我们很容易误解为,我国目前住房的确有着上亿的庞大需求量,存在着房屋的短缺。根据《经济学》的定义,“由于太多的买者抢购太少的房屋,卖者可以抬高自己的价格又不会降低销售量,因而价格上升使需求量减少、供给量增加,市场向供需均衡变动”。然而,这种误解的来源在于,错误理解了“需求量”的概念。所谓“需求量”,指买者愿意并能够(英文中willing and able to)购买的一种物品的数量。如果能够注意这里的“能够”一词,就会发现,今日许多国人即使从理性上勉强可以算“愿意”去购买房产,但是面对居高不下的房价,实在是无法做到“能够”。因此从严格的概念上理解,今日国内房产的需求量并不大,所以传统的供需理论无法套用在这里。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造成今日我国的房地产泡沫的也不只是一朝一夕的原因,无论从空间广度还是从时间长度,泡沫问题都可以追溯得十分深广。首先,被广泛接受的观点是,当前市场上流动性过剩。中国经济增长依靠投资拉动的状况已持续多年,而在投资活动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社会基础设施投资,由各级政府引导,逐渐积累了巨大的过剩流动性。第二个原因是资产荒。如前人研究所述,中国的金融创新远不及欧美等发达国家,因而国内的、国外流入的热钱会倾向于进入房地产行业,可保值亦有增值预期,这形成了“投机者购买房产-房地产市场繁荣-形成涨价预期”的循环,直接加剧了房地产泡沫的形成。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政府的干预,常常是在政绩指标的压力下,变相过度鼓励房产商在当地进行投资开发。从这个层面上,可以说,当前中国的房地产问题早已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发展成为一个带有政治性和观念性的问题。时至今日,地方政府无视房屋的社会功能,一味看重房产的财政功能,地方财政对于土地出让金的过分依赖的问题依然困扰着整个国家和市场,使得在中央政策重压下的地方政府苦不堪言,纷纷希望暗中为楼市变相松绑。

三、房地产宏观调控面临挑战

稳定房价对于社会大局的作用不言自明,一方面“住房乃民生之要”,另一方面泡沫集中破裂将给经济和民生带来巨大的伤害。房地产宏观调控又加码,但确实困难重重,被认可的原因包括:第一,对房地产的需求是消费、投资、投机需求的混合。宏观调控想要控制的主要是投资需求、投机需求,但是实际操作中很难将其与消费需求区分开。第二,空间的分化。一线城市及部分发达二线城市,房市火爆,需要遏制房价的大幅上涨,而三四线城市去库存压力大,这就是空间的分化进一步加大了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难度。

我们都能看出,对于目前中国房地产出现的泡沫,政府已然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和积极引导,制度出台接二连三,而且从前“雷声大雨点小”的情况也有很大程度的改观。但是纵观全局,今日的所有改革依旧是“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状态,诸如加征房产税的大刀阔斧的改变依旧处于漫长的酝酿之中。政府的谨慎值得称道,但是如“宁要不成熟的改革,不要不改革的危机”所说,我们期待更有创造性、更有后劲的改革。

参考文献

[1]谢齐雷.基于需求价格弹性的我国房地产市场泡沫的实证研究[D].电子科技大学,2009.

如何理解宏观调控范文6

本文认为,中国扩大内需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不理想主要不是政策本身的原因,而是政策背后的市场基础与制度条件方面的问题。文章从宏观调控政策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观点出发,通过比较内生安排与外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的不同绩效,给出了一个解释中国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理论框架,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通过对政策边界的明晰界定,从理论上揭示了短期的总量稳定与长期的经济增长的关系,以及如何正确地把握宏观调控政策的问题。

关键词宏观调控政府安排制度基础政策效应政策边界

与20年来的市场化改革进程相伴随,中国的宏观调控也先后经历了总需求大于总供给背景下的抑制需求型和总需求小于总供给背景下的扩大需求型两个阶段。如果说1997年以前,面对总需求大于总供给的情形还能通过强制的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压制总需求来实现宏观经济总量均衡的话,那么,1997年以后,面对在市场机制作用不断扩大基础上形成的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的宏观总量非均衡情形,尽管政府实施了更为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一系列积极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但三年来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与预期结果仍相距甚远。对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实证分析和政策的规范研究业已引发出大量的研究成果。然而,目前学术界大多数关于宏观调控的研究往往因暗含宏观调控政策能完全解决经济衰退的假定前提以及由此演绎的逻辑推论而陷入了宏观调控认识的误区。本文基于宏观调控政策也是一种制度安排的观点,依据现代宏观经济学理论,在对市场经济宏观调控政策有效性的制度基础与边界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试图构建一个解释中国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理论框架。

一、作为一种制度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内生与外生的绩效

当新制度经济学家们摒弃制度是外生或中性的新古典假设从而将经济运行分析由“无摩擦”的新古典框架转向“新制度”的框架下进行时,市场被描绘成一种为降低交易成本而选择的制度安排(Coase,1937,1960;North,1981,1990)。在将制度分析引入新古典的生产和交换理论并更深入地分析现实世界的制度问题中,新制度经济学家同样给出了各种非市场形式的制度安排理由,这就是,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的客观存在使对市场的使用存在成本,因而,为把有限理性的约束作用降到最小,同时保护交易免于机会主义风险的影响,经济主体必然会寻求诸如政府安排的制度(Williamson,1975)。任何特定制度的安排与创新无非是特定条件下人们选择的结果,而有效的制度安排无疑是经济增长(绩效)的必要条件。正是通过对产权、交易成本、路径依赖等问题的强调,使新制度经济学得以将经济增长问题纳入制度变迁的框架中作出深刻的解释。由于制度安排的范围相当宽泛,这里,笔者并不打算涉及所有正规和非正规的制度问题,而只是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某些术语(这些术语可能并不一定具有相同的内涵),在阐述宏观调控政策也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基础上,就它相对市场基础而言是内生还是外生的角度来解释中国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问题。

市场经济中,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是市场机制,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理论已由标准的一般均衡分析框架给定。尽管市场实现帕累托效率的前提条件过于苛刻而被认为在现实市场中不可能具备,但市场经济的发展史表明,对市场制度作用的认识不是削弱而是加强了。出于完善市场配置功能的需要,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在市场基础上日益衍生出了其他一些非市场形式的政府制度安排。其中最主要的有:(1)针对市场失灵而由政府进行的微观规制(管制);(2)针对市场经济总量非均衡而由政府运用一定的宏观经济政策进行的宏观调控。作为典型的政府安排,宏观调控是政府在宏观经济领域的经济职能,是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干预经济的特定方式,它的内在必然性实际上可由市场经济运行的本质是均衡约束下的非均衡过程推论出来(吴超林,2001);而它的作用机理已在标准的凯恩斯主义模型中得到了经典的揭示,并被战后西方国家长期的实践所验证。

众所周知,宏观总量是由微观个量组成,宏观经济不可能离开微观基础而存在,宏观调控也必然要依赖于现实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我们可以简单地从宏观调控是否具有坚实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出发,将宏观调控区分为内生的制度安排和外生的制度安排两类。市场经济内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意指宏观经济政策具有与市场制度逻辑一致的传导条件和能对政策信号作出理性反应的市场化主体。相对而言,如果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宏观经济政策是在没有或不完善的市场基础和传导条件下进行的,那么宏观调控显然就是一种外生于市场制度的安排。一般地,在有效的边界范围内生安排的效应显著,而外生安排的效应则会受到极大的限制。有基于此,我们可以给出一个分析中国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为何不理想的理论框架。

中国1993—1996年的主导政策被普遍认为是经济转型时期的一次比较接近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宏观调控,并成功地使1992年以来总需求严重大于总供给的宏观非均衡经济实现了“软着陆”。但宏观经济只经历了短暂的均衡之后,旋又在外部冲击和内部制约的条件下,陷入了持续至今且严峻的另一种类型的宏观总量非均衡即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的状态。面对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出于“速度经济”的要求及基于宏观经济学的基本常识,中国首先选择的是以货币政策为主的宏观调控政策安排,目的在于阻止经济增长率持续下降的势头。然而,到1998年7月为止,尽管包括下调利率、取消贷款限额、调整法定准备金率、恢复中央银行债券回购业务等市场经济通用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几乎悉数释出,经济减速和物价下跌的势头却并未得到有效的遏制。鉴于直观的宏观经济现实,当时人们普遍的共识是货币政策失效。关于失效的原因,大多数的分析是借助IS-LM模型进行的,其中主要的观点是“投资陷阱”论、“流动性陷阱”论、“消费陷阱”论等。应该说,这些观点基本上是在给定货币政策的制度基础和传导条件的前提下,主要从货币政策本身的作用机理方面实证分析了制约货币政策效应发挥的各种因素,这些政策层面的分析无疑是必要而且也是有针对性的。可是,如果给定的前提在现实中并不存在或不完全具备,那么,这种仅在政策层面的分析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提出有效的对策。

事实上,中国仍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进程中,市场制度基础的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还不完善。中国以增量促存量的渐进式改革方式形成了微观基础的二元格局:一方面,改革后形成的增量部分——非国有企业——基本上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起来的,它们具有产权明晰的特征,能对市场价格信号作出灵敏的反应,其行为由市场机制调节,是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主体;另一方面,改革后仍然保存的存量部分——国有企业——虽然历经不断深入的改革也日益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但其积重已久的深层问题并非短期内能得到彻底解决,无论在产权结构还是在治理结构中,国有企业都存在着明显的政企难分的特征,因而其行为具有对市场与政府的双重依赖性,是不完全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主体。目前国内经济学界对这种二元格局的另一种流行划分法是所谓的体制内的国有企业与体制外的非国有企业。其实,这是相对计划经济体制而言的,如果相对市场经济体制而言,则体制内的就应该主要是非国有企业,而体制外的是传统的国有企业。

有效的货币政策除了要有能对政策信号作出理性反应的微观基础外,还必须有政策赖于传导的条件。在市场经济中,利率是解释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最重要变量,它通过多种途径传导并影响到实体经济。Munddl(1968)与Fleming(1962)分析了开放经济条件下利率变化经由总需求和汇率波动效应传导的过程;robin(1969)通过对q值(资本资产的市值对重置成本的比值)的定义并将它作为把中央银行与金融市场连接到实体经济的重要因素,分析了资产结构调整效应的传导过程;Modidjani(1977)从居民消费需求角度分析了财富变动效应的传导过程。所有这些传导过程都是以利率市场化为前提、并以相对完善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为基础的。严格地说,中国的利率基本上是由政府确定。利率机制传导的市场化前提不存在,所谓的“流动性陷阱”、“投资陷阱”、“消费陷阱”失去了分析的前提。假定政府确定的利率反映了市场供求,被认为是一种准市场化的利率,那么,在资本市场受到严格的管制以及金融市场被制度的性质强制分割的情况下,金融市场制度基础的局限也极大地制约着利率机制的有效传导。谢平和廖强(2000)明确地指出了利率传导机制的资产结构调整效应与财富变动效应之所以不佳,原因正在于中国的非货币金融资产与货币金融资产、金融资产与实际资产之间的联系不紧密、反馈不灵敏,金融体系与实际经济体系各行为主体和运行环节之间远未衔接成一个联动体。张晓晶(2000)则在MundellV-Fleming模型结论的基础上论证了开放条件下由固定汇率和资本有限流动引致的套利行为以及外汇占款必然制约中国试图通过降息刺激经济政策效果。结合对微观基础的更进一步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两点结论:第一:非市场化的利率使中国的货币政策在总体上成为一种外生于市场经济的政府安排,实体经济难以对其作出灵敏反应;第二,假定这种利率等同于市场化利率,那么,货币政策虽然相对于市场经济体制内的微观基础是一种内生安排,但金融市场的制度分割与局限使体制内的主体无法对利率作出反应,而体制外的主体使货币政策相应地又变为外生安排,加上体制外的改革滞后于金融制度本身的改革,金,融微观主体基于金融风险的考虑必然又会限制体制外主体的反应(这就是所谓的“惜贷”)。

金融市场制度的局限使得中国货币政策的传导实际上更主要是通过信用机制来进行的。理论上,货币政策的信用传导机制主要有银行借贷和资产负债表两种典型的渠道。Bernankehe和Blinder(1988)的CC-LM模型从银行贷款供给方面揭示了前一种渠道的作用机理,Bernankehe和Gerfier(1995)从货币政策态势对特定借款人资产负债状况的影响方面阐明了后一种渠道的作用机理。信用机制能否有效地发挥传导作用,其关键的问题是如何降低在信息不对称环境下存在于借贷行为过程中的逆向选择或道德风险等问题,从而使信用具有可获得性。就中国的现实而言,体制内外不同的微观主体的信用可获得性是完全不同的。市场体制内的微观主体(非国有企业)因金融市场的制度歧视被隔绝在以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之外,货币政策相对于它们是一种外生的安排,效应当然无从谈起。市场体制外的微观主体(国有企业)的反应则可从两方面来分析,一方面是,对于那些效益和资信状况均良好的主体,它们并非惟一地依赖银行借贷渠道融资,这就意味着信用传导机制所必需的银行贷款与债券不可完全替代的前提难以成立,即使这类主体不受市场的制度歧视,而且金融机构也愿意与它们发生借贷行为,但货币政策对它们的效力相当微弱;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效益和资信状况均不良的主体,由于它们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和过大的监督成本,金融机构出于自身稳健经营的要求,又往往不愿与其发生借贷行为,所以形成银行普遍的“惜贷”或“慎贷”现象,货币政策对这类主体的投资引诱也不明显(只是较大地减轻了它们的利息负担)。由此可见,中国货币政策效果不显著并不是(或主要不是)货币政策本身的原因,而是政策背后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问题。

中国积极财政政策的效果同样可以在制度内生与外生安排的框架下得到说明。1998年中期,当日益严峻的“通货紧缩”和“有效需求不足”问题使得货币政策一筹莫展,以及东南亚金融危机致使通过出口扩大外需受阻的情况下,为了解决总体物价水平持续下跌、经济增长率递减、失业(下岗)面不断扩大等宏观经济问题,政府秉持通过宏观调控扩大内需以启动经济的思路,确立了以财政政策为主并与货币政策相互配合的积极的宏观调控政策取向。针对有效需求不足,积极财政政策主要是通过移动IS曲线的方式实现扩大总需求的目的,实际上是凯恩斯主义政策主张在中国的一种实践。对积极财政政策选择实施的时机和它的重要意义(稳定人们的预期)几乎没有人表示怀疑。尽管以增发国债为主要内容的积极财政政策被认为在扩大基础设施投资进而拉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权威部门统计测算的结果是增发国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1998年和1999年分别达1.5%和2.1%),但作为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一种宏观调控政策,财政政策的主要功能并不仅仅体现在扩大支出的直接效应方面,而是在于通过政府支出的扩大去拉动民间投资的间接效应方面,否则,财政政策就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投资没有两样。就后一方面而言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不少人担心积极财政政策长期继续下去有可能导致计划体制复归和债务危机。

关于积极财政政策为何难以有效地拉动民间投资需求增长的原因,学术界已展开深入的探讨并提出了多种解释。其中大多数的分析都将问题的症结归咎于基础设施的产业链太短以及整个产业结构不合理方面,强调正是基础设施的产业关联性差,当把财政资金集中投向本来就已存在生产能力严重过剩的基础原材料部门,并且主要又是以政府大包大揽而不是贴息、参股和项目融资等方式投入的情况下,民间投资自然不可能参与进来,最终的结果是积极财政政策的乘数效应不大,经济启而不动。无疑,中国积极财政政策效应在现象层面表现出来的因果关系确实如此。但根本的原因却正如光教授(1999)所指出的,是政策扩张与体制收缩的矛盾。如果从财政政策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观点出发。我们可以就它与微观基础的关系对政策效应作出进一步的解释。这就是,由于财政政策与政府关系紧密的行为主体(特别是国有主体部门)具有较强的内在一致逻辑(这种较强的内在一致逻辑恰恰又是人们所担心的计划体制复归的重要表现),积极的财政政策对这类主体的投资引诱效果相对明显;由于财政政策相对市场体制内的微观主体是一种典型的外生制度安排,积极财政政策的各种乘数效应受到体制的摩擦,因而对民间投资和居民消费需求的拉动效应不明显,亦即IS曲线移而不动。

上述给出的仅仅是制度基础的分析框架,它并不是宏观调控分析的全部内容。如果到此为止,则很容易使人误解为:只要宏观调控政策是内生的制度安排,就可以实现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其实,即使是内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也并不必然意味着它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凯恩斯主义政策70年代在“滞胀”面前的失灵就是明证)。因为,如果宏观调控作用的仅仅是宏观经济总量,就不能要求它去解决结构问题;如果宏观调控政策的本义只是一项短期的稳定政策,又岂能冀望它来实现长期的经济增长?这实际上也就涉及宏观调控政策是否存在一个有效的边界问题,内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也只有在有效的边界范围内才能得以释放出来。

二、宏观调控政策的期限边界:短期还是长期?

关于宏观调控政策的长期与短期之争,实质上也就是关于政府经济职能边界的理念之争。在西方,现代宏观经济学各流派之间对此也展开过激烈的论争,从凯恩斯主义到货币主义再到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和新凯恩斯主义,其政策理论的核心实际上也可归结为宏观调控政策的期限边界问题。比较分析各流派不同的政策理论主张,应该会有助于我们对这一问题的理解。

(一)短期边界论:凯恩斯主义、货币主义及新凯恩斯主义的政策主张

在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背景下,凯恩斯从不变的价格水平可以存在不同的总产出水平及相应的就业水平的现实出发,以现实存在的货币工资刚性、价格刚性、流动性陷阱和利率在长期缺乏弹性等作为分析前提,把经济分析的重点放在宏观总体的真实变量上,指出宏观经济总量的非均衡主要是总需求波动(有效需求不足)的结果,市场力量并不能迅速有效地恢复充分就业均衡。根据总需求决定原理,凯恩斯进一步推论出,只有通过政府制定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引导消费倾向和统揽投资引诱,并使两者互相配合适应,才能解决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从而使经济在充分就业的水平上保持稳定。

在凯恩斯看来,针对有效需求不足的总需求管理政策是相机抉择的短期政策,因为“在长期我们都死了”。关于宏观调控政策的短期边界论,我们可用标准凯恩斯主义的AS一AD模型加以说明。在图1中,假设总需求曲线AD0与总供给曲线AS相交的A点表示经济最初处于的充分就业均衡水平(Yn),当经济受到现实总需求的冲击,即AD0左移至AD1之后,由于现实中存在着货币工资刚性和价格刚性,必然导致厂商削减产量和就业量(从Yn减到Y1),这时,经济将在小于充分就业水平的B点实现均衡,而不可能任由价格的自由下降调整到C点的充分就业均衡水平。正是投资者不确定预期及由此形成的有效需求不足,使得AS在A点以下演变为一条具有正斜率的总供给曲线,它意味着完全依靠市场力量很难迅速有效地将Y1恢复到Yn。因此,要使经济在较短的时间内从B点回复到A点,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政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使AD1,移动到AD0。在有效需求不足问题解决后,AS曲线恢复到古典的垂直状态,市场价格机制继续发挥作用,此时如果继续实施积极的政策会加剧价格水平的上涨(通货膨胀)。从凯恩斯主义的AS一AD模型中不难看出,总需求管理政策的边界只限于AS曲线具有正斜率的部分,亦即存在于有效需求不足的状态。

在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正当凯恩斯主义需求管理政策在“滞胀”面前日益失灵的情况下,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主义学派提出持久收入假说和自然率假说来解释“滞胀”现象,并对凯恩斯主义的需求管理政策发难。货币主义者认为,长期菲力普斯曲线是一条起自自然失业率的垂直线,不存在失业率与通货膨胀率之间的交替关系。虽然短期内通过政府积极的财政政策可以影响产量和就业量,但就长期而言,财政政策的“挤出效应”使得财政扩张的量不过是对私人部门支出的量的替代,税收的变化也因不能影响持久收入而仅有非常微弱的乘数效应。货币政策也同样只会在短期内当人们按错误的价格预期决策时对产量和就业量产生影响,而在长期一旦错误的价格预期得到纠正,即“货币幻觉”消失之后,实际工资、产量和就业量都将复归到各自的自然率水平。因而任何通过政府相机抉择的需求管理政策试图保持较高的和稳定的产量和就业量水平的努力,最终只会导致通货膨胀的加速上升和经济的更不稳定。与重视财政政策作用的凯恩斯主义者不同,货币主义者从稳定的货币需求函数出发,坚持经济在遭遇需求冲击后仍会相当迅速地恢复到自然率的产量和就业水平附近,强调即使是短期的需求管理政策也不会使事情变得更好,因为政策制定者为了某种政治利益而操纵经济导致的政府失灵可能比市场失灵更糟。因此,为了稳定经济,应该用旨在稳定价格预期的货币规则取代相机抉择的需求管理政策。

新凯恩斯主义从最大化行为和理性预期的基础上去探寻关于工资和价格粘性的原因,进而建立了包含确定价格和接受需求的厂商、新古典生产函数、市场不完全性、信息不对称等方面具有坚实微观基础的宏观经济模型(Mankiw&Romer,1991)。由此导出的政策含义强调,由于经济自动均衡将以长期的萧条为代价,因此,通过政府的总需求管理政策可以使经济在短期内稳定在产量和就业的自然率水平附近。新凯恩斯主义关于短期政策的观点分别以工资粘性模型(图2)和价格粘性模型(图3)来说明。在图2中,LAS是一条与古典一致的垂直总供给曲线,SAS则是由一定的预期价格水平(pe=p0=W0或pe=p1=W1)给出的短期总供给曲线。假定经济初始在产量和就业自然率水平(Yn)的A点上运行,当发生意外的总需求冲击后(总需求曲线从AD0移到AD1),即使价格可自由伸缩,但由于工资已由谈判合同固定,经济必然从A点移动向小于充分就业均衡(Y1)的B点。正是因为工资合同需要交错调整不可能使劳动市场在C点出清,新凯恩斯主义者强调政府对意外冲击的反应远比私人部门协商调整工资迅速。因此,在短期内,通过政府的总需求管理政策能够将经济稳定在自然率水平附近。图3表明的是,总需求的冲击之所以使经济从A点移向B点,主要是因为存在价格粘性(比如菜单成本)。如果商品市场不可能在C点迅速出清,那么总需求管理政策在短期就应该有所作为。

(二)零边界论: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的政策主张

建立在理性预期、自然率假设和市场连续出清基础上的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包括以卢卡斯为代表的货币经济周期学派和以巴罗、基德兰德、普雷斯科特等为代表的实际经济周期学派。前者从需求冲击、信息不完全及闲暇(劳动)的跨期替代效应方面建立起解释经济周期波动的原因和传导机制的货币经济周期模型,认为在短期内,虽然不完全信息下发生的意料之外的货币冲击会导致经济总量的波动,但在长期中,由于人们能够根据不断获得的信息去修复错误的预期,经济将自行恢复到自然率的增长路径。基于预期到的货币冲击对经济没有实际的影响,因而旨在稳定经济的货币政策在任何时候都无效。这种货币政策零边界的推论可由图4说明。

在图4中,垂直的LAS曲线表明具有理性预期的经济主体行为完全由市场价格机制调节,每一条倾斜的SAS曲线则由相应的预期价格水平给出。假设现期发生了出乎意料的总需求增加(货币冲击使AD0移到AD1),则货币工资和价格水平必然会因商品和劳动市场存在超额需求而上升。此时,如果具有不完全信息的厂商(工人)误将一般物价水平(货币工资)的上升当做相对价格(实际工资)的上升并相应地增加产品(劳动)供给,那么经济将暂时“意外”地沿SAS0曲线从A点移动至B点。然而,一旦经济主体理性地认识到实际工资和相对价格并未发生变化并完全调整预期,则SAS0会迅速移到SAS1,产量和就业复归到自然率水平(C点)。因此,除非货币政策不被意料到,否则,无论长期还是短期的货币政策都归无效,而意料之外(欺骗公众)的货币政策本身只能进一步加剧经济波动。如果用“适应性预期”替代“理性预期”概念,则图4也是一个货币主义的AS—AD模型。

实际经济周期学派坚持货币中性论,认为货币对实际经济变量没有影响,因为是产出水平决定货币变化而不是相反,所以货币政策的作用为零。他们主要从生产函数与总供给的关系方面建立起分析模型,强调实际因素(尤其是技术)冲击是经济周期波动的根源。在他们看来,当一个部门出现技术进步后,它必然会通过部门性的波动源传导到经济的其他部门,技术冲击的随机性使产出的长期增长路径出现随机性的跳跃,产量和就业的波动实际上并不是对自然率水平的偏离,而是对生产可能性变化的最优反应,因此,任何反周期的政策都是反生产的没有意义的。关于实际经济周期模型的政策含义,巴罗通过复活李嘉图等价命题,认为公债是中性的,经济主体的预期理性会抵消政府无论是以公债还是税收等方式筹资的效应,因而试图刺激经济扩张的积极财政政策无效。基德兰德和普雷斯科特则通过比较有无约定条件下的均衡解,从政策的时间不一致性和政府信誉方面论证了凯恩斯主义的相机抉择政策是无效的。

由上可见,凯恩斯主义为政府提供了市场经济中反萧条的最初的政策理论,并将其边界严格地界定在短期,它的效应也被战后西方国家20多年的实践所证实。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将宏观经济政策的期限边界定格为零,虽然这种政策主张远离现实,但作为政策理论却为反思传统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提供了一种路径。现代宏观经济学中,几乎没有任何一派是把宏观调控政策当做长期的政策。

三、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与目标边界:总量稳定还是结构增长?

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宏观调控政策必然会存在一定的作用对象与目标。关于宏观调控政策作用的对象究竟是总量还是包括结构?它的目标究竟是稳定还是增长?对此的不同认识显然直接影响到对宏观调控政策有效性的评价,而在更宽泛的意义上则影响到能否正确地认识市场经济中市场与政府的作用。

(一)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是宏观经济总量

现代市场经济中的政府制度安排或经济职能从总体的内容层次上可以区分为一般的市场条件的创立与维护、微观经济规制、宏观经济调控三大类。与基于市场失灵外在地要求政府干预经济的微观规制安排不同,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内在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并导致经济总量严重非均衡基础上形成的政府安排。由于动态经济中经济出现周期的波动是不可避免的,虽然市场机制如果假以时日能够自动调节经济至自然率的均衡水平,但在经济达到均衡之前可能需要经历一个较长时期的萧条意味着必须付出总体社会福利损失的严重代价,因此,现代市场经济一般内在地要求通过政府运用一定的宏观经济政策(主要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去调控经济总量,以减少市场机制调节时滞产生的高昂成本。从宏观调控的内涵来看,它作用的对象显然是总量方面,但其作用的结果又必然会间接地影响到具体微观主体的行为。而正是这种直接对象与间接结果的传导表明了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这也是为什么说有效的宏观调控必须有坚实微观基础和传导条件的原因。有必要说明的是,如果依据作用结果来界定政策边界,那么也许可以把结构列为宏观调控的对象。不过,随之而来的问题可能就会陷入体制认知的误区(这点将在后面说明)。将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边界严格界定为总量的观点也明确地反映在现代西方宏观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中。

(二)产业结构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

前已述及,宏观调控政策作用的结果不仅会而且应该影响到微观主体的行为决策和产业结构的相应调整。但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却并不针对具体的行业和部门,否则宏观调控就等同于微观规制。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表明,对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普遍认同,推动了市场经济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发展。在市场经济中,通过市场竞争和价格机制对供求关系进行调节,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使资源在各产业和部门间得到有效配置,产业结构的形成和优化正是市场在产业间配置资源的必然结果。历史地看,产业结构的形成和调整也曾在不同的体制下完全或主要由政府来安排(通过产业政策),由此形成了典型的计划经济体制及所谓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体制(如日本和韩国等)。不过由政府取代市场、通过产业政策干预市场机制在产业间的资源配置而形成的产业结构从长期看是非常脆弱的,日本和韩国经济(金融)危机不断,中国重复建设问题严重,政府安排的产业政策不能不说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于产业政策在实质上是政府依据自己确定的经济变化趋势和目标设想来干预资源在产业间的配置,产业政策在资源配置的方式上与计划经济是相同的,计划经济所固有的缺陷必然会重现于产业政策的制定上(汤在新、吴超林,2001)。政府对具体产业的干预应以市场失灵为依据确定。如果将产业政策当做一种宏观调控政策,显然它相对市场基础是一种外生的安排,其绩效将存在体制的制约。不仅如此,如果将产业结构作为宏观调控的对象,也与产业结构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存在逻辑上的矛盾。应该承认,中国当前的经济问题主要是结构问题,但结构问题不是宏观调控直接的对象,结构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市场基础的发展和完善,这也是理解为什么要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关键之所在。

(三)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是为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创设稳定的外部条件

对于通过宏观经济政策减少经济周期波动、促进经济总量均衡从而为市场机制有效进行资源配置创设稳定的外部条件的目标业已获得广泛的认同,并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所采纳(除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反对外),不过,关于经济增长是否应该作为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则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存在重大的分歧。严格地说,经济增长属于总供给的范畴,它取决于生产要素的投入与组合,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一般坚信构成总量内容的总供给方面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即使出现总供给冲击的经济周期波动,认为也应该由市场机制来调节。在现代西方宏观经济理论中,宏观调控政策归属于总需求的范畴,政策的目标被界定在因总需求冲击引起经济周期波动后的稳定方面,而且强调的是短期。如果说凯恩斯主义所强调的积极财政政策的乘数效应中包含了一定的经济增长目标,那么这种增长主要也是随积极财政政策稳定投资者预期而来的私人部门的增长,公共财政支出的增长本身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仍然属于稳定的手段,目标是为民间投资的启动创设良好的外部环境。在主要发达国家的货币政策实践中,货币政策事实上也一直是以稳定通货而不是经济增长为目标。

最近10年来,随着现代宏观经济学的发展,特别是内生经济增长理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对政府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能够产生合意的长期经济增长表示怀疑,认为过分关注短期稳定的需求管理政策忽视了长期经济增长的问题。他们指出短期的产量波动虽然具有重要的福利后果,但长期经济增长的福利含义远远超出任何短期波动的影响(Romer,1996),强调现代经济分析的重点应该从总需求转向总供给方面(因为总量非均衡都是微观扭曲的结果)。这种从对短期稳定的关注转向长期经济增长路径探讨的理论发展方向所给出的政策含义是,政府既能够积极地也能够消极地影响长期经济增长,而积极政策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为经济的最优增长路径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

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像中国这样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由于市场基础不完善,政府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一直附存着经济增长的目标。在中国扩大内需的宏观调控实践中,先是1998年上半年明确地将货币政策作为保证8%的经济增长率目标的手段,当认识到依靠货币政策难以实现预期目标的情况下,又进一步明确提出启用积极的财政政策来保证经济增长。应该承认,一系列积极的宏观调控政策对于阻止经济增长率的严重下滑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现实结果与预期目标的巨大差距表明,将宏观调控政策目标严格界定为短期稳定更为确切。实际上,多重目标之间的相互矛盾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释放,积极财政政策的短期经济增长目标在中国经济的存量部分还一定程度上存在,但在经济的增量部分则明显难容。目前,国内已有不少学者开始在关注短期稳定的基础上探讨中国长期经济增长的路径问题,如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宏观组(1999)就曾明确提出:“宏观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要始终坚持以市场化为取向,通过制度创新、加快结构调整来求得长远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扩大内需如果不是作为一项短期政策而是作为一项基本政策,一定要和供给管理的政策结合起来”。特别是从2000年5月中国经济出现重大转机后,关于长期经济增长要依赖市场基础和制度条件的完善已逐步成为共识。

四、简短的结语

在中国的经济发展进程中,我们一向重视政府制度安排的作用,这无疑是中国客观现实的要求。与此同时,我们又必须对政府制度安排在经济的不同领域和层次内容上的差异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事实上,就宏观调控政策作为一种政府制度安排而言,它在西方国家的理论和实践中具有比较清楚的界定,而国内对其内涵和目标等问题上的认识则是相当含混或者说是相互矛盾的。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对宏观调控问题的基本认识是:

——市场经济有效配置资源是以产权明晰的市场主体行为和形成理性预期从而能对市场价格信号作出灵敏反应为基础的。针对经济总量非均衡的宏观调控如果没有坚实的微观基础,那么,作为一种外生的制度安排的政策效应释放必然受到极大的制约。宏观调控政策的传导还需要相应有效的市场传导条件或机制。在中国,由于市场结构并不完全,特别是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仍属管制市场,缺乏有效的市场传导机制使宏观调控成为一种外生于市场条件的政府安排。因此,宏观调控政策能否发挥作用已不仅仅是政策本身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