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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公司规章制度范文1
【关键词】观念 定位 创新 发展
项目管理承包(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ing)(以下简称PMC)是指业主选择技术力量较强、有丰富项目管理经验的项目管理企业作为业主代表,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PMC模式最早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并与EPC总承包模式相结合,在一些大型工程项目(尤其是大型石油、化工项目)中迅速得到普及。经过20年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在20世纪90年代,“业主+EPC”模式逐步转变为“业主+PMC+EPC”模式,福陆(FLUOR)、柏克德(BECHTEL)等一些大型跨国公司利用其竞争优势在国际工程建设领域开展了PMC业务,代表业主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保障项目在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方面得以有效控制,促使业主由过程多阶段决策变为事前一次性决策、事后一次性验收,彻底把业主从项目过程管理利益链中解脱出来,减轻业主项目管理工作负担,化解业主项目完工后解散项目管理队伍的风险。
1 我国PMC模式发展的历程
1.1 我国PMC模式发展的政策历程
我国发展PMC模式的过程与国际工程发展PMC模式一样,随着EPC总承包模式的推进而产生。改革开放以来,一方面,国外成套设备、资金和承包商进入我国建设市场,相继带来了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承包模式;另一方面,我国工程建设企业走出国门,不断接受国外项目管理公司和工程总承包商的管理,促进我国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在改革开放中不断创新发展。
1984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4]123号),开启了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2003年2月,建设部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明确提出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是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的改革。2004年11月,建设部印发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明确了项目管理的服务范围和企业资质要求。
从1984年至2004年,国家颁布了一系列由设计单位向工程公司转型的政策,促进了EPC总承包模式的发展。随着我国加入WTO,设计、采购、施工、监理等企业重组,一体化的工程建设企业开始出现,加速了EPC总承包业务的发展,推动了PMC模式的产生,PMC模式与项目管理企业组织形式正式提到国家政策层面上来。
1.2 我国PMC模式发展的实施历程
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目前我国在发展EPC总承包模式的初期,依然采用监理模式进行项目管理。在“业主+监理+EPC”模式下,监理是与业主签订合同,作为第三方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容易出现多头控制,造成管理不平衡,不利于项目的顺利开展。随着福陆(FLUOR)、帕森斯(PARSONS)、柏克德(BECHTEL)等国际工程公司进入我国工程建设市场,在一些大型石油、化工等大型工程项目中与我国工程建设企业合作,逐步引入PMC项目管理模式。
中石化是国内最早实施PMC模式的企业,2001年,中石化和德国巴斯夫以50:50的股比共同出资组建的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在扬子――巴斯夫一体化工程中,通过国际招标选择了福陆(FLUOR)公司实施PMC,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同时,既节约了投资,又缩短了工期。随后,中海油与壳牌公司、广东省政府分别以占45%、50%和5%的股份共同投资兴建广东南海乙烯工程,由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SEI)与柏克德(BECHTEL)和福斯特惠勒(FOSTER WHEELER)共同组成联合体实施PMC,在一定程度上既缓解了业主的项目管理压力,又使项目得到了良好的实施效果。2006年,中石油决定在总结西部原油成品油管道工程的经验基础上,选择兰银输气管道工程实施完整的PMC模式,由中国石油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PMC业务,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实现了实施PMC模式的多赢目标。随后,一些工程监理公司创建项目管理企业,在部分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PMC业务,由于缺乏宏观政策支持和总体实施计划,PMC模式没有得到全面推广和应用。
2 我国PMC模式发展的现状及分析
2.1 我国PMC模式发展的现状
2008年11月,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大型工程监理单位创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8]226号),明确提出了项目管理企业是以工程项目管理专业人员为基础、以工程项目管理技术为手段、以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为主业、为业主提供项目管理服务的企业,并对建设主管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1)从实际出发,优选大型综合性工程监理单位并加以组织和引导,使其积极创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帮助落实规定条件,使其顺利开展业务;(2)加大对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市场的培育和引导,加大对创建单位的扶持力度;(3)鼓励创建单位与国际著名的工程咨询、管理企业合作与交流,提高业务水平,创建自主品牌,参与国际竞争。
为响应国家政策,我国大型公司开始创建项目管理企业,推动PMC模式全面发展。以中石油为例,其所属工程监理公司纷纷创建项目管理企业,开展PMC业务,自2009年以来,中石油所属项目管理企业承揽了将近50个PMC业务,其中具有代表性的PMC项目如: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揽华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乌海焦炉煤气节能减排项目PMC业务,负责招标管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开车管理,负责工程监理和驻厂监造业务;北京斯派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揽中国石油管道项目经理部的西气东输二线管道工程(东段)海原等11座压气站压缩机区域PMC业务,负责招投标管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及工程验收管理,同时负责工程监理业务。这些PMC项目与国际先进工程公司实施PMC业务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项目管理范围偏窄,从项目决策阶段、项目实施阶段、项目收尾与验收阶段的管理范围上看,还没有一个完整的PMC项目,大多数项目是监理业务的适度延伸或拓展,主要是在项目实施阶段提供一些管理服务。
(2)一般项目规模小以及影响力有限,重大项目规模大而项目管理企业参与服务深度有限,大都以IPMT的方式为业主提供咨询服务,项目管理企业的服务职能未得到充分发挥。
(3)工程监理和PMC业务重叠,概念混淆。PMC是代表业主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工程监理是作为第三方对项目实施阶段进行监督管理。由工程监理公司创建的项目管理企业,承担的PMC业务大都包含工程监理内容,容易出现多头控制,造成管理不平衡,不利于项目的顺利开展。
(4)没有PMC取费标准,影响项目管理企业开展PMC业务的积极性。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PMC取费标准,项目管理企业参照工程监理取费标准实施PMC业务,取费标准较低,不利于吸引和培育高素质的人才,不利于项目管理企业开展PMC业务的积极性。
(5)项目管理企业能力较弱。与国际先进工程公司相比,咨询设计能力较弱,技术水平较低,融资能力较弱,工程总承包与投资相结合能力较弱,项目管理和资源整合能力较弱,影响了项目管理企业参与国际PMC业务的竞争能力。
2.2 我国PMC模式发展的瓶颈分析
国际工程开展PMC业务,在“业主+PMC+EPC”模式下,业主项目管理资源有限,市场要求项目快速推进,业主不设项目管理机构或只设很小的项目管理组,将业主项目管理工作推向工程建设市场,国际大型工程公司项目管理资源充足,希望通过市场获得PMC业务,业主和国际工程公司需求得以有效结合,促进PMC模式快速发展。
我国发展PMC模式,从提出工程建设体制改革到提出培育项目管理企业,从与国际工程公司合作实施PMC模式到创建项目管理企业开展PMC业务,从在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中实施PMC模式到逐步在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中实施PMC模式,花费了近30年的时间。我国自引入PMC模式以来,由于PMC没有得到明确定位,没有真正转变观念,导致PMC模式在我国没有得到实质性发展,具体分析如下:
(1)PMC没有得到明确定位。PMC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的高端业务,应该是具有充足的项目管理资源,较强的工程技术能力,代表业主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在“业主+PMC+EPC”模式下,由于EPC取费标准较高,产值收入和利润较高,我国大型工程建设企业纷纷选择开展EPC业务,摒弃PMC业务。在利益驱动下,由工程监理公司创建的项目管理企业逐步开展PMC业务,由于项目管理企业还在发展初期,自身能力不足,影响能力有限,不利于PMC模式的发展。
(2)没有真正转变观念。既有的项目业主不愿意改变原有管理体制,不实施PMC模式,新的项目业主处于发展之中,工程建设波动性大,难以形成稳定的PMC业务市场,PMC模式正在经历“业务数量过山车”、“模式推进开倒车”的困难局面。同时,由工程监理公司创建的项目管理企业开展PMC业务,部分和工程监理业务重叠,容易让业主和各参建单位以为PMC等同于工程监理,不利于PMC业务的开展。
(3)没有实施规划和实施政策,缺乏强有力推动。尽管我国提出要大力扶持和培育项目管理企业,努力发展PMC模式,但是在国内重大工程项目上尚未得到有效推行,形成我国有发展PMC模式的宏观政策,没有发展PMC模式的实施规划和实施政策,造成“雷声大雨点小”的局面。同时,根据我国国情,只有领导真正重视,加大组织协调工作力度,才能促进PMC模式的发展。
(4)缺乏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目前我国项目管理企业开展的PMC业务主要集中在中小型工程项目上,规章制度缺乏、标准规范不健全、没有取费标准,就好像摸着石头过河,为发展PMC模式带来较大困难。
(5)缺乏高素质的项目管理人才。目前我国项目管理企业技术与管理人员主要集中在施工阶段,在项目决策阶段缺乏项目管理策划、造价咨询、设计审查等方面的高端人才,对业主的技术与管理咨询支持力度不高,不能全方位满足业主的需求。同时,目前我国项目管理企业开展的一系列PMC业务尝试,项目业主仍然执行监理取费标准,项目管理企业难以吸引和培育高素质的人才,阻碍项目管理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3 发展PMC模式的几点建议
(1)积极开展大型工程建设项目PMC业务实践。目前我国项目管理企业总体水平较低,还不具备承担大型工程建设项目PMC业务的能力,为有序推进PMC模式的发展,我国可以在一些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中选择由大型工程建设企业承担PMC业务或者由大型工程建设企业与项目管理企业合作承担PMC业务,为发展PMC模式创造有利条件,并为项目管理企业承担大型工程建设项目PMC业务做好过渡工作。
(2)转变观念,提高业主对PMC模式的认知度。通过在一些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PMC业务,我国可以定期组织项目管理工作交流会,加大对PMC模式的宣传力度,提高业主对PMC业务开展情况的认知度,促使业主愿意委托PMC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形成稳定的PMC业务市场。
(3)制定PMC取费标准。为调动工程建设企业开展PMC业务的积极性,吸引和培育高素质的人才开展PMC业务,应该制定PMC取费标准,在大中型工程项目投资估算或概算中单独列出PMC服务费用,专款专用。在PMC模式发展初期阶段,PMC取费可以按照“费率×投资额”方式计取,费率可以是整体费率,也可以是各阶段工作累计费率,业主费用管理简明扼要,不承担费用风险,有利于PMC服务费用的估算,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水平。在PMC模式发展成熟阶段,项目管理企业PMC业务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PMC取费可以按照“成本+固定酬金+激励酬金”方式,业主和项目管理企业承担费用的风险管理,能够调动双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培育高素质人才,提高项目管理企业PMC业务能力。项目管理企业应该建立一定的PMC核心队伍,培养一定数量的技术与管理专家,扩大与开展PMC业务相适应的职业资格人员规模,提供充分的人才保障,同时应该具有与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相适应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在企业的组织机构、专业设置、资质资格、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等方面满足开展PMC业务的需要,为承担大型工程建设项目PMC业务创造条件。
建设工程公司规章制度范文2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整个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关键,也是整个建筑行业的命脉。科学有力的工程安全管理对于建筑工程实施是有利无害的。我国于1998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03年11月24日颁布实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随着建筑行业逐渐成为吸金大户,有一些小的建筑公司因为庞大利益的存在,混进这个市场来,而由于自身发展没有大公司规范,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使得公司没有对待相关工程实施中安全质量问题的相应措施,单纯的为了经济利益而牺牲了很多其他工人应该享受的权益。这使我国建筑业市场监管的缺陷和漏洞之处,也是导致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问题的潜在包袱。本文主要对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问题进行分析并例举一些解决思路,以期能从根本上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
1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劳动力素质低
随着我国内地的农民工大量向大城市逐渐涌入,这给城市带来大量新鲜血液的同时,因为自身素质不高,就业成了很大的难题,大部分农民只能选择技能简单的体力劳动,尤以建筑工程工地的工人为主,这类工种不需要严密的技术知识,只是简单的体力劳动即可,所以导致我国建筑工程的施工工人主要以农民为主,这类人群基本素质较低,没有受过有关建筑工程方面的知识就开始工作,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也没有响应科学处理办法和知识,使得建筑工程的安全实施面临很大的风险。再加上有些建筑公司只为获取个人或公司的利益,而不考虑工人的安全,没有对他们进行系统的建筑知识教育,使得建筑工程劳动力呈现在一个尴尬的局面。
1.2 建筑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建立不周
纵观我国相关建筑工程公司的关于安全生产的基本规章制度,不难发现很多规章制度不是不完善,就是没有跟随时代的发展进行相关的调整,仍然沿用陈旧的思维模式,使得工人的利益得不到体现,反而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没有统一的解决措施,长久以来,不仅会对整个建筑工程施工进度产生影响,还会因为制度不规范,造成为人因素影响太多而引起的纠纷,这种纠纷又因为明显缺乏相关参考制度而变得难处理,使得受害方没有足够的力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进而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可能会导致对整个建筑业的重大打击。
1.3 建筑材料审核不严
在建筑工地的材料审核环节,必须要对即将投入使用的相关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从而在源头上确保施工中质量安全事件的避免,而现实施工过程中,因为岗位工作人员素质不高或产生懈怠情绪,会忽视审核环节,甚至有些黑心商人为提高材料销售量而进行暗地操作,拉拢建筑工地有关审核人员,这这种情况下,双方很容易为了自己眼前的利益而忽视整个建筑长远的利益,最终导致建筑工程安全隐患的产生。
2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思路
2.1 严格监管建筑工程原材料审核
原材料的安全质量问题在任何建筑中都至关重要,原材料的好坏对于整个工程的建设工程的发展来说是关键的一步,杜绝质量问题应该从原材料抓起,因为原材料的质量问题会对整个工程的建设造成不小的影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能够对建筑工程原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尤其是对于一般不会在前期就表现出来、而是在建筑后期逐渐表现出来,并且给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监测带来了很多技术上困难的问题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其次,严格监管建筑工程原材料审核也会减少由于一些工作人员因为一己私利而贪污受贿,使得整个公路工程质量产生下滑趋势的腐败问题。
2.2 确保施工建设流程完善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能对建设流程控制中出现的例如工程技术的处理不到位、工作人员的疏忽大意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进行控制,使得建筑工程有一个安全可靠的执行标准体系,对整个流程的规范化运行也是一种帮助。对于没有规范化运行的工程项目其中的安全危险可能性则会大大提高,建筑工程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对于整体国家的经济发展建设来说只至关重要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恰好对建筑工程的流程进行规范化监管控制,从而减少了因流程紊乱或遗漏而带来的安全问题。
2.3 帮助建立统一的安全监管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对于我国目前的建筑工程安全控制标准规范的颁布是一个有效的实践,它从实际的层面把之前在科学理论上对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管进行具体切实的考量,对于建筑工程中存在随意性大的弊端的环节及时予以纠正,及时更新之前的建筑工程安全监管标准,并对现今的其他因素进行全面的考量。
2.4 更新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技术
科技的发展使得现在社会的很多项目都因为有了高新技术的支持而在质量上和性能上与原来相比更胜一筹,而对于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来说,必须顺应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要对新兴技术及时引进,不能因为技术的价格而损害工程的质量,但同时,也要考虑是否在本建筑公司的承受范围内,不能一味的追求高技术而忽视自身的经济能力。当然,有些技术的引进还能缩减工程中的相关成本费用,这不仅对于施工方是非常有利的,对于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也有了新技术的支持保证。同时,要在我国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对国外相关的先进技术进行积极学习,吸取他人的长处,弥补自己的短处。对于整个建筑工程施工要以质量为核心发展目标,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对现有的操作流程进行更精确、安全的考核监管,不断改进技术能力,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水平。
2.5 规范建筑工程市场秩序
由于近几年我国建筑业的蓬勃发展,对房地产等相关行业的投资越来越多,使得建筑行业逐渐成为吸金大户。而在这其中,有一些小的建筑公司因为庞大利益的存在,混进这个市场来,而由于自身发展没有大公司规范,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使得公司没有对待相关工程实施中质量问题的相应措施,单纯的为了经济利益而牺牲了很多其他工人应该享受的权益。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很好的针对我国建筑业市场监管在质量方面的缺陷和漏洞之处,对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问题及时予以监督和分析,并用科学的方式进行解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建筑工程市场的秩序。
2.6 进一步强化对建筑工人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落实好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劳保防护用品的发放和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管理。特别是安生教育方面的短板如职工上下班途中的安全教育等施工现场外的管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从而保证每一环节的施工安全。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应该认清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作用,明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的问题,积极寻找突破口,让新时期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管工作能更高效有力的开展,从而促进国家建筑事业的综合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全文,许雯.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探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年第18期
建设工程公司规章制度范文3
关键词: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
1 电力工程施工技术交底规定
1.1 目的。规范施工技术交底,确保通过施工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工程规模、建设意义、工程特点,明确施工任务、施工工艺、操作方法、质量标准、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质量保证和节约措施等,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包括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施工工序等)的施工技术交底。
1.3 编制依据 。《质量手册 )BPCC -on -B -1999;《过程控制程序)BPCC-O3-4.9;《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1980 年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总局。
1.4 职责。工程技术处负责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技术处(科、组)负责监督检查技术交底与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施工单位指独立承担工程项目的公司直属二级机构);各级生产负责人主持施工技术交底;各级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技术交底,必要时可请上级技术人参加或进行技术交底;各级技术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下级技术交底,并监督、检查施工人员的执行情况;施工人员按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1.5 管理规定。施工技术交底是施工工序的重要环节,是过程控制的重要手段,必须坚决执行,除施工人员应知应会的工序外,未经技术交底不得施工;施工开始前,各级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总工、工地主任工程师、班组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进行各级技术交底时,都应组织参加交底的全部人员认真讨论,弄清交底内容,必要时,对交底内容进行补充修改,涉及已批准的方案的变动,应及时报方案的原审核部门和批准人审核批准。技术交底后,交底人填写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参加交底的全部人员在 OR-03-4.9-03《施工技术交底记录》上签名;施工人员必须按交底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法,如确实需要更改时,必须更改交底记录内容,并经交底人的签字认可:技术交底人、技术员以及技术处(科、组)负责技术交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施工人员不按技术交底要求施工时,应立即劝阻,劝阻无效时有权停止其施工,同时报上级处理;发生质量、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时,事故原因属于交底错误由交底人负责;属于违反交底要求,事故由施工负责人或施工人员负责;属违章操作由施工人员负责;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级技术交底。在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总工依据设计文件、设备说明书、质量计划及施工技术措施等资料制定技术交底提纲,进行技术交底。本专业主要工程施工开始前,由工地主任主持、工地专责工程师按已批准的《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总工交底内容拟定交底提纲,进行交底。
2 加强电力工程施工管理的策略
2.1 加强对施工和管理人员的管理。提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素质,是提高工程施工管理水平的基础。要广泛利用国内外工程建设实践锻炼的机会,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以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
2.2 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完善。健全和完善以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加强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体的标准化体系,建立完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强化管理意识,规范管理行为,积极实现与国际接轨。我们狠抓“工艺质量革命”,以质量求生存,以精品闯市场。树立全员精品意识,以工程施工规范和质量验评标准为基础,以实现机组达标投产为基本要求,在施工质量、工艺水平、文明施工、机组投产水平方面达到全优。
2.3 现代化管理工具的应用。推进企业科技进步,使用现代化管理软件提高管理效率。专业现代化的工程项目管理软件,能满足工程项目管理的许多要求,主要是进度控制,同时也可以进行费用控制和资源管理。特别是软件可以将进度、资源、资源限量和资源平衡很好地结合起来,使得进度计划可以不再只是凭经验甚至是拍脑袋制定出来的说不清楚或者说得不太清楚的定性计划,而是基于要完成的工程量/工作量并结合施工承包商的人材机资源而制定出来的定量的切实可行的科学合理的进度计划。在实际的工程管理中现代化管理软件可以大大提高管理效率,但需要指出的是,任何计算机系统和应用软件,都仅仅是一种工具,都是需要通过人来使用才能发挥其作用的,否则,即使计算机再先进,软件功能再强,也只能是一种摆设。因此 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根据工程的管理目标要求和人、财、物的投入等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可行的、科学合理的应用规划和管理方法,对于切实用好工程项目管理软件,做好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同样是十分重要的。
2.4 建立正规高效的电力工程管理流程。电力工程招标流程结束后,由市场管理中心将招标结果或是非招标工程的落实情况通知供用电技术工程公司业务部,并把图纸转给公司业务部。由公司业务部将接到的通知存档。由公司业务部和工程管理部与用户、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和设备供应商召开施工前准备会,对施工单位的工程预算由预算中心审查。由公司业务部向用户收取 60%的工程预付款,并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委托协议,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向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和设备供应商拨付工程预付款。由供用电技术工程公司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人员和用户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行工程质量检查等工程管理。材料供应商和设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要经过供用电技术工程公司工程管理部和用户进行硷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2.5 加强安全施工管理。施工安全管理是项目管理中的一个子系统,它是根据 PDCA 循环模式的运行方式,以逐步提高、持续改进的思想指导企业系统地实现安全管理的既定目标。因此,施工安全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自我调整和完善的管理系统。建立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有以下五点。
2.5.1 建立施工安全管理,能使劳动者获得安全与健康,是体现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公正、安全、文明的基本标志。
2.5.2 通过建立施工安全管理,可以改善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方法不适当、安全生产状况不佳的现状。
2.5.3 施工安全管理对企业环境的安全卫生状态规定了具体的要求和限定,从而使企业必须根据安全管理标准实施管理,才能促进工作环境达到安全卫生标准的要求。
建设工程公司规章制度范文4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20*年年末,我们就制定了《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目标:杜绝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并与全县所有建筑施工企业以及监理公司签订了《20*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状》,明确了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企业,企业法人是第一责任人,企业与下属各有关部门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的管理机制和网络体系。
加强了安全生产的信息管理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有事故报事故,无事故报平安。及时做好各种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建筑法》切实保证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严格施工现场的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及时足额交纳保险费,做到了意外伤害投保率达100%
二、加强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安全管理素质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进一步宣传贯彻“两法”“三条例”“一决定”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同时我站今年申请了二个省级文明工地,保定城乡六分公司建设的名仕苑生活小区和保定市交通局绿化基地。并于四月份在工程现场召开了由建设局局长何东主持,各企业主管安全副经理、项目部经理及安全员参加的现场观摩会,学习了他们先进的管理模式,严格的管理制度及对工人的生命安全认真负责的态度。以此来带动我县建筑市场规范化发展,取长补短,使我县建筑市场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
围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这一“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保障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我们根据《保定市建设局关于印发保定市建设系统20*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和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创新活动载体,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一是在县主要街道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条幅6条,每个施工现场两条,共计30余条标语;二是6月16日在县政府门前设置安全生产宣传展台,现场咨询、解答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三是组织各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做到公正性、严格性的有奖有惩,确保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效果。本次竞赛以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表现最为突出,取得冠军,是其它各施工企业学习的榜样。
四、完善建设系统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提高我县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快速反应能力,科学、高效、有序的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站已于去年修改、完善了该预案,找出了以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了认真修订和完善,制定了新的《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强化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多发性事故专项治理
今年以来,为加大建筑安全监督力度,狠抓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在施工现场管理中,严格实行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准用证制度,强化对“一个重点、四个环节”的监管。由于今年我县普遍存在施工现场使用那些从大、中型城市退役下来的淘汰型塔吊,所以今年我站重点对施工现场的塔吊进行了规范、整顿,对那些超期服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我们责令现场拆除,对那些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机械进行的查封,要求整改到位后才能投入使用。
另外我站于今年4月25日、4月26日两天,要求市塔吊验收小组对我县8台塔吊进行了检测,并对检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了书面整改意见。
与此同时,坚持做到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对建设工程项目定期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监督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安全监督员岗位责任制,坚持每个工地定期检查,半年以来,共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30份,停工整改指令书1份。
六、存在问题
尽管我县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领导要求的还有很大差距,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
1、部分建筑业企业的领导未能从根本上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抓安全生产得过且过,“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
2、虽然企业都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但部分企业责任制未能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对存在的问题或事故隐患不能或不情愿及时整改。
3、部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没有从“经验型”和“事后型”的管理方法中摆脱出来,造成安全管理工作松松紧紧、抓抓停停。
4、部分建设工程项目未按要求办理安全生产备案手续擅自开工,存在监管盲区,造成监管不到位。
希望能在来年的工作中,把今年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补回来,让我县的建筑市场安全生产工作更完善起来。
因此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以完善我们的工作,确保全年任务目标顺利完成,现将20*年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我们制定了严格详细的任务目标:
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重伤率控制在0.33‰以下。
2、强化安全生产的市场准入机制,力求从事生产活动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持证率达到95;企业“三类人员”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上岗率达到95;企业特殊工种人员上岗率达到80。
3、建筑施工企业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率必须达到100%。
建设工程公司规章制度范文5
一、县医院综合楼建设工程
1、进展情况
前期工作从3月份开始启动。一是组织有关人员到外地考察学习,参观异地的医院建设情况及内部设置结构,以此为参考确定我县医院的设计方案。二是对建设地点的土质进行采样化验。三是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到目前已争取资金50万元,并先后去省、到京争取项目资金,工作仍在努力中。四是确定建设位置。定位在县医院后院。
从4月21日开始,工作开始进入了实质性阶段。一是确定设计方案。从4月21日开始设计图纸,经过45天的积极努力,原创:6月6日设计审核结束。二是获取地质资料。4月27日开始地质勘探,测绘部门提供了有价值的地质资料,为准确的设计提供了科学依据。三是开始造价咨询并招标。6月7日开始咨询工作,为招投标进行准备,经过工作人员的努力,为提前招标提供了时间支持。招投标工作于6月13日结束,绥化市第四工程公司中标。工程总面积6310平方米,总造价599万元。
2、存在问题
资金不足,需县政府帮助向上争取资金。
3、下步打算
一是如无特殊情况,6月20日即可开工建设,力争当年峻工。二是继续做好资金争取工作。
二、××热电厂供热改造工程
1、进展情况
今年××热电厂计划投入技术改造资金600万元,用于内网热源设施改造。通过改造,将净化供热用水,并形成80万平方米的供热能力,达到提高供热质量的目的。投资500万元新上35吨锅炉及建设专用配套厂房。年初,××热电厂得到吉林省露水河林业局刨花板公司有一台35吨循环硫化床全新锅炉及水磨除尘等附属设备有意出售这一信息,经专家论证非常适合热电厂使用,就立即与吉林省露水河刨花板公司取得联系,在多次考察磋商的基础上,于3月8日签订了锅炉购置合同。5月初,县热电厂派2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赴吉林省露水河刨花板公司拆卸锅炉。目前,新锅炉50%的设备已拆运回××热电厂,但由于购置新锅炉资金没有全部到位,现暂时停止拆运。如工作进展顺利,新炉将在2006年供热期间投入使用。热电厂原有3台锅炉,总容量为50吨,新上35吨锅炉后,供热能力将达到80万平方米,完全可以承担××镇内不足30万平方米的热负荷。
同时,投资近百万元的储水沉淀过滤池已完成设计,现已开始施工。新建的沉淀池总储水量1700吨,预计7月末竣工,今年供热期投入使用。新建储水沉淀过滤池投入使用后,将从根本上解决原来直接用松花江水为补充供热水源,因杂质过多导致管路、暖气片堵塞,供热不热的问题,对提高供热质量将起到巨大作用。
2、存在问题
主要技改资金不足问题,今年热电厂计划投入技改资金600万元,目前企业仅筹集到100万元,尚有500万元缺口无力解决,需有关部门帮助协调解决,否则将难以保证今年热电厂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
3、下步打算
一是积极筹措技改资金,力争供热期前完成新上35吨锅炉安装调试及配套厂房、沉淀池土建工程等改造工作。二是认真总结分析2005年供热期间出现的故障,加强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健全完善事故抢修、责任追究等应急预案和规章制度,认真完成设备检修及维护,确保今年供热面积、供热质量的同步提高。三是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组建专业队伍,加强外网管线维护,对个别部位设点检测供热温度,热情接待供热问题投诉,及时为全县热用户提供真诚服务。
三、供水改造工程
1、进展情况
一是在东水厂单井作业的情况下,经县政府解决资金,由双城打井队承建,打一眼dn480不锈钢管40米深水井,7号井从5月8日开始筹备,5月14日开钻,同时建一座地下泵房及完成深井泵电器设备安装配套设施,于6月4日投入试运行。在此期间还更换完成了一台200千瓦变压器及入户电缆线架设。通过7号井试运行,采取节能深井潜水泵,取缔了原卡轴深井泵,达到了节能效果。原6号井作业每小时产水160吨,现7号井作业每小时产水200吨,提高了功效。二是东水厂处理间改建工程正在筹备中。现已完成地质勘探,正在进行预算编制。三是西水厂6月2日更换了新型节能潜水泵及启动电柜、电缆等配套设施,由原来的日产水1000吨达到了现在的2000吨能力。四是对西水厂围墙进行了维修。原创:五是管网改造已按计划实施。从6月1日开始铺设4条管线1800米,即西环路管线、民主四道街管线、连丰路管线、党校胡同管线,现正在施工中,能解决1000多户居民吃水难问题。
2、公司管理工作情况
一是公司的正常秩序和职工组织纪律工作得到完善,在公司内部实行了职工考勤制度。二是在原基础上新增了稽查二队和票证管理股,完善了机构设置。三是落实了收费人员指标计划,调动了收费员的工作积极性。四是进行了居民用水缺水小区改造,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不断解决居民吃水难问题。五是加大供水稽查力度,处理好供水违章用水事件,严格执行城市供水条例。
3、存在问题
一是供水设施及镇内供水管网老化,需投入资金进行供水设施及管网改造。二是镇内居民用水难,居民用水区域无水现象普遍,应投入资金进行改造管网,确保管网畅通。三是由于管网老化,改造不及时,导致收费难,无水的用户不交费,个别有水吃的也不交费。
4、下步打算
一是继续进行管网改造,先期铺设两条管线,即:西环路南-----船厂路-----生产路-----民政街,民主头道街-----二运胡同1870延长米,及分支1420延长米。两条管线完工后,继续铺设其它5条管线,总长2590延长米。二是东水厂处理间建设工程,完成设计预算后,土建工程马上开工,力争三个月完工,投入使用。
针对此三项重点工作,督办室将继续加大督办力度,每半月进行一次现场督办,每月进行一次电视报道,确保工作如期完成。
特此汇报
建设工程公司规章制度范文6
【关键词】 建筑工程; 质量责任; 法律 一、前言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出现的问题也就越来越多。尤其是工程质量问题,更是近几年频繁出现。所以,必须对工程质量责任法律问题加以重视。
二、建筑工程质量责任的法律分析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是因各参建主体违反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造成建筑质量缺陷或者建筑质量不合格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按照建筑法规的要求,所有的建设工程都要签订符合法律标准的合同。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包含了技术工人的实际劳动、技术人员的技术处理和施工工艺运用、管理人员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和材料的管理。在如此复杂的环节中,任何一个小细节的错误都会导致质量问题的发生,不论是哪种原因,可以得出的是,人为因素是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但是即使问题出在技术人员、工人或者管理人员,他们也不是质量法规约束的主体,而是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为其工作人员的全部工作负责,成为建筑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
这也是符合生产生活实际的,建筑市场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通过限定主体的资质来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企业必须具有法律法规要求的注册资金。作为责任主体的企业才能在出现质量问题时有能力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有效保障建筑物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损害是由于受害人自己的行为致使质量缺陷扩大或者产生了新的缺陷,则构成混合责任。如果损害是有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的过错发生的,就应当按照过错的大小来确定他们的责任,使他们按照合理的比例承担共同责任。因此,在工程质量纠纷中,往往就需要对质量进行鉴定,对质量责任进行界定以决定最后工程款的支付问题或者赔偿损失的问题。可见,对建筑质量责任的认定无论是对生产实践还是对司法实践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目前,我国各行各业基本上都是依靠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自我约束,而对于行业的自律制度的建设意识不明显,处在刚刚起步阶段,这就造成了我国建筑行业的自律体系与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形成有效的对接,该行业的诚信差、诚信意识淡薄。
2.目前,在建筑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在建筑行业的相关规章制度的核心主导思想与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持一致,即相关规章与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
3.对于不同的违规是由不同的部门进行处理,而各个部门对处理的过程以及结果细节都不会公开。这种现状容易造成政府部门的监管的盲区和断层,同时。还会降低法律法规对企业的震慑力,总之,政府各个部门对企业的监管容易出现多头管理,各个管理部门之间相互封锁消息。
4.在建筑行业中,对于项目的投标竞标阶段,采取了最低的中标价,这样会造成在过程中发展中留下安全与质量的隐患,同时这将会对建筑市场造成严重的问题,不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5.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对目前的施工企业的违规都有明确的相关责任追究,但是,对于确定施工企业的违规责任的标准、方法。程序以及执法的主体都不明确,这就有很大难度的操作性,总而言之,现行的法律法规体系对违规行为的追究的可操作性不强。
6.违规责任具有的特点为不明显约束效果、时效短以及影响范围小。
7.行政层面是责任追究的重点。
8.在责任追究方面处罚重点在企业,个人处罚较轻。
9.对施工企业资质违规很难追究责任,无法进行有效的控制。
三、具体建议
1、对责任主体适用连带责任。工程建设的目的是要建设集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于一体的建筑产品,并且在这一建设过程中又是由多方主体共同参与完成的。当然,在各个阶段由各个主体分别对建设工程质量缺陷承担各自的责任。但是鉴于我国的实际情况,许多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对于工程质量责任的界定无法完成,所以作者建议在这种背景下,立法上不但应当做到明确责任主体,还应当在无法明确责任主体的时候,对可能的相关责任主体适用连带赔偿制度。使建设工程的每个参与者都对其承担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负责起来。
2、加强合同管理提高法律意识。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现状是,虽然都要求责任主体做到“质量第一”,但企业往往对经济利益即企业效益的重视超过了对质量的重视。加之工程建设的各方参与者缺乏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在市场经济中,不能严格遵守市场的规律,而是时常发生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承包方和发包方双方缺乏相应的自律行为,这也暴露了法律规范还有诸多不完善之处,从而多方因素共同导致了建筑市场秩序的混乱。因此,建议公法加强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干预,规范工程建设各参与主体的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和谐发展。
3、调整建筑法的覆盖范围;改革现行的施工企业资质管理的方式;建立使用阶段的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形成由从业人员到企业的责任追究链,完善法律法规的责任追究系统;建立各级政府监管的信息平台、完善行业自律的各项制度;建立并不断完善各个领域质量保险制度。
4、不断完善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其操作性。任何一部法律法规的出台,都会使利益受侵害者拿到保护自己的武器,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立法同时也会直接促进了企业自身管理的规范性发展。因为只有规范的、合法的管理,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规范地操作方法,会使本来对自己有利的事情向不利一方发展。上面已经举出了太多的案例,足以说明这一问题。目前,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出台,正是多年积累的诉讼能量的集中爆发阶段,大量的案件都选择了诉讼方式的解决。很多施工企业没有注意到的是,他们都对自己的诉讼“准备好了吗?”
一件施工合同案件的诉讼成功,会牵扯多方面的准备工作。首先,合同的有效性。司法解释着重关注了影响施工合同效力的招投标问题和黑白合同问题。其次,主体的合法性。主要是施工资质,突出表现在对实际施工人的资质要求方面。再次,也是最为重要和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就是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证据准备问题,简单的说就是各种签证、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等。特别是上述所谈容易出现的各种常见问题。都要认真对待,妥善、依法解决。法律,它本身是一把双刃剑,对不遵守法律秩序的经济主体,都有制约作用,并不是倾向哪一方。从这个角度来讲,正体现了法律的规范作用和公平性。那种单纯的认为司法解释是保护施工企业的想法是错误的。无论是施工企业,还是开发企业,都必需高度重视施工合同中的通用条款、协议条款,高度重视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签证行为。只有做到行为合法、合同有效、手续完备,才能真正从法律上获得保护自己的“尚方宝剑”。
四、结束语
因为建筑工程具有牵涉面广,投入资金大,并且施工工期长等等的特点,所以对于工程质量责任法律问题就需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只有从根本上重视工程质量责任的法律问题,才可以给工程提供一个保障,进一步的促进建筑行业的壮大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巩丽霞.关于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法律规范的理清于探讨[J].研究探索.2012(4):99-100
[2]谢庆录.商品房质量问题法律研究[J].西南政法大学. 2012(21):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