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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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范文1

关键词:法治思维;法治能力;程序性思维;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4-00-01

一、法治能力的重要性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一)法治能力是领导改变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的法律保障

我们党在改革发展进程中,始终并愈加重视法治建设。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党的十报告阐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思想;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重要战略目标提出。改革开放的过程也是政府法治精神和法治方式的深化过程,是我党对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对执政使命的勇于担当,对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自觉,这也意味着党要依法执政、政府要依法行政,领导干部要做到依法行政。目前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深水区。改革越深化,矛盾越复杂,要想顺利有序推进,就需要法治做保障。在这一大背景下,领导干部具备法治能力已然成为全党上下的共同要求。

(二)法治能力是领导干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社会实践

我国过去政府治理社会的人治色彩较浓,随着公民意识的觉醒,单纯的行政手段无法协调各方利益,在面对各种突发事件时,全靠领导干部个人素养。新形势下,随着组织形式、分配方式的多样化,社会利益主体逐步走向多元化,社会利益关系趋向复杂化,如何有效地协调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体的利益,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是对领导干部工作的现实考验,更是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法治能力是领导干部完成使命、提升能力的现实考验

指出,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领导干部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对此,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可操作性的新举措:第一,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第二,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第三,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这些举措对于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意识,保证依法办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从这些新的考核、监督机制都是对领导干部的一把戒尺,对此,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注重自身法治能力的培养和提高,自觉做好依法行政。

二、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之间的关系

法治思维,本文作者认为就是领导干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保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思维方式。法治能力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行为方式。作为普通公民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当“依法办事”,而作为国家权力的行使着,领导干部除了要“依法办事”还要在工作中“依法执政”,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权威。

领导干部头脑中树立了法治思维,会在解决问题的时候养成靠法、找法的好习惯,使得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十以来,各级领导干部响应中央对法治精神的要求,加强法制学习,树立了法治思维。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领导干部要将已经树立的法治思维巩固、强化,成为法治信仰,从而实现法治能力的提升。

三、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的途径

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直接决定着依法治国的进程,法治国家的建立,决定着我们党能否依法执政、政府能否依法行政、司法机关能否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

(一)加强法治学习,树立合法性思维

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培训、学习的重点不是要掌握多少法律条文、法律知识,而是了解一些国家的法治思想、法律的价值及工作相关的法律常识,以合法性为出发点,养成合法性的思维定势。但凡遇到决策问题都应先问一下“这合法吗?”或者“这有法律依据吗?”问谁?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设立公职律师参与决策讨论、提过法律意见。”所以作为领导干部碰到自己拿不准的事情先咨询单位公职律师,如果“合法”不做那就是不作为;如果“不合法”却做了,那就是滥作为。所以领导干部一定要边工作边学习法治理念,看清自己的工作权力和职责,树立合法性思维,带头依法行事。

(二)遵守法治程序, 养成程序性思维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个方式就是相关的程序。可在我国的实践中,经常听到领导干部讲“我只看结果”。这种观念需要改变。《决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就是在强调程序的重要性。程序性思维不仅要求有程序、尊重程序,更要求程序要正当。试想官不守法、民怎能信法?老百姓看到工作在法定程序下完成的,也能打消质疑。双方在法治思维的基础上协调矛盾,处理问题,增强信任。所以,政府公职人员在具体的程序中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办事,我们的人民才会相信法律的权威。

(三)接受法治监督,形成权责性思维

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范文2

一、提高法制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建设方面

局党组加强领导,大力推进法治质监建设,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把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

(一)健全组织,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分别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股,具体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中的具体事宜。为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我局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经费列入了年度经费预算,加大了人力、财力、物力的支持力度,配备了专人,做到了组织、机构、人员和经费“四到位”,保障了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今年初,我局制订了法制培训学习计划,组织班子成员和在职执法人员进行了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制专题讲座。进一步强化了干部学法、用法。学法的方式主要有局务会前学、法制讲座学、专题培训学等,有计划地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今年以来,我们重点学习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以及新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贯培训工作。

(三)健全机制,实现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严格实行集体决策制度。对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全部提交党组会集体研究决策,杜绝了一言堂。二是建立了专家咨询制度。为实现科学决策,我局聘请了12名法律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遇重大问题,邀请法律顾问参与,为我局提供各种法律咨询服务。三是认真落实重大案件听证制度。在重要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前,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一律组织听证。四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力推进法治质监各项工作的开展,今年我局没有发生执法违法现象、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未出现因违法决策被追责情形,促进了和谐质监和谐的建设。

(四)做好行政审批清理,推进审批事项社会公开

规范完善了行政审批目录及办事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开,认真做好国家和省、市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群众申请按时答复。

(五)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提高质监工作成效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活动,相继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10.14世界标准日”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质监法律知识,质监工作动态,增强社会各界对质监系统法律、法规和工作内容的认识,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备案方面

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征求意见三统一,严格按《市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规定》对本单位规范性文件报县政府法制办审查和备案,严格按要求定期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今年我局没有出台规范性文件出台。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梳理职权目录

根据县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已建立了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的质监政府信息公开专版,并开展公布信息。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情况,及时梳理了本部门行政执法依据和职权目录。

(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机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权限和责任,并向社会公布;完善了监督、考核和奖惩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全力实施年度行政评议考核并做好落实。今年我局没有需依法移交的涉嫌犯罪案件。

(三)定期召开案审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1、案件公开审理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进一步加强与县法制办、县纪委、检察院等部门法律专家的沟通和聘请的案件公开审理专家组成员保持密切联系,对行政执政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咨询,一起探讨、学习,极大地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素质。

2、定期召开案审会。为了使执法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执法监督质量,坚持每周一、周四两次案审会,保证所有案件及时审理,提高执法效率,规范自由裁量,杜绝徇私枉法。该项工作的积极推进,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从而根本上杜绝了违法违纪办案,越权办案和越权签发法律文书等现象。

3、贯彻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关于转发省局《关于印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参照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依法行政。

4、开展案卷评查专项活动。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不断提高执法监督效能。同时对各部门使用新版执法文书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促进我局执法文书制作水平和执法案卷制作质量的不断提升。

5、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杜绝无资格人员非法从事执法活动。

四、行政复议及应诉情况方面

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化解行政争议。今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8件,未发生执法错案,无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

五、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实际效果方面

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范文3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及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着力解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深入,努力为建设精美、富强、宜居、和谐新__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提高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坚持县政府常务会议法制机构列席制度。各镇、各部门领导在检查和调研工作时,应当把依法行政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听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扩大公众参与行政决策,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论证制度,明确应当听证的决策事项范围,建立科学公正的听证代表遴选制度,规范意见征询和听证论证规则、方式、结果的运用。提高风险评估质量,有序引进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进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工作,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坚持“逢文必审”,涉权涉法文件未经法制机构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得上会研究或实施。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力度,做到“有件必备”;完善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做到“有错必纠”;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建立动态清理机制,及时清理违反法制统一原则的规范性文件。

(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依法予以取消、下放或整合,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不断完善县行政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制度,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要集中办理和“一站式”服务,加强行政审批监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作、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方式的多元化。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通过执法检查、案卷评查、执法评议考核等多种形式,加大监督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增强行政执法部门程序意识,细化执法流程,严格依程序执法,保证执法的公正、公平。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做好新一轮《__省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严格资格审查,组织好法律考试,确保换证工作顺利完成。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的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各镇、各部门要及时开展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清理,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充分利用社区、村委会政务公开栏等政务公开载体,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确保政务公开顺畅、高效运行。健全以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制度,加强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的处理应对,及时回应民声民意。

(七)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受理程序,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加强实地调查,采取公开听证、专家论证等方式加大案件审理透明度,提高办案质量。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重点解决消费者权益、劳资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

(八)营造良好法制舆论氛围。落实“六五”普法规划,采取有效方式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正面引导舆论。加强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法治理论调研,总结和推行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拓展法制宣传渠道,提高宣传实效,进一步提升政府法制工作影响力,形成良好法制氛围。

(九)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落实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制度,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学法活动,坚持领导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建立健全县政府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坚持利用每周召开县长见面会的机会集中学习法律法规有关知识。各镇、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也要组织对本镇、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全年集中学习次数不得少于三次。

(十)完善依法行政监督机制。组织和引导各行政机关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法》实施的监督。严格落实《__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进一步完善监督程序,提高监督效能。强化依法行政考核,完善权力问责机制,畅通渠道,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权力行使的监督。(一)各镇、各部门要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及时部署工作重点、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各镇、各部门要切实承当责任,对不认真履行依法行政领导职责,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通报,严格依法追责。

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范文4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各有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法治环境,抓好发展理念,大力完善我会工作制度,提高我会工作水平,为实现“全市领先、全省争先、全面创先”的目标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规化、常态化。

1、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抓好重点内容、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学习网上法律知识。

2、领导干部集中研究制定我会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推进生大行政决策程序化、制度化。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执行《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三)推进制度建设科学化、民主化。

1、加强政策制定研究,重点开展好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等方面的政策制定。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按县里要求落实规范文件的制定和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学习规范性文件网上报送备案,建立规范性文件网络查阅平台,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并接受社会监管。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公式服务事项。

(四)推进行政执法严格化、规范化。

1、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做好工作,提高标准,强化执行执法监督。

3、实现审批流程标准化。依法核定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规定,

4、提高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的工作效率。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大力推进并联审批,建立健全审批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提高审批效率。

(五)推进矛盾化解有序化、有效化。

1、加强我会行政调解工作机构,完善行政调解调机制,落实行政调解工作经费,保证行政调解工作全面开展。

2、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功效。学习各单位的工作经验。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理事长为组长,副理事长、副理事长、副主任科员为组员,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制度,按计划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落实依法主要领导负责制,依法治理工作。同时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督促的职责。

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范文5

有效政府建立在有限政府之上

木然(辽宁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政治学系博士生导师)

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强调表明,更加突出治理目标,这是政治体制改革趋于务实的表现。但如果没有内化的政治道德和外在的法治边界,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会流于形式,扭曲变形。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目标。只有实行法治,才能让市场而非政府成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力量,恢复社会活力,促进文化繁荣。只有建立在有限政府基础上的有效政府,才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法治是治理水平现代化的根本标志。人治与法治是传统与现代文明的分水岭,也是治理水平野蛮化与文明化的分界线。治理要依宪而治。只有依宪治国,才能真正实现治理水平的现代化。

法治是民主的根本保障。要改变人民形式上有权实质上无权的悖论局面,就必须通过法治建设,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权利落到实处,保障人民的实质性权力和权利。

要把法治内化,把法治的外在约束化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否则,法治的外化与法治的内化相脱离,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良治是制度之治

李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和基础。国家若善治,须先有良法。说:“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就是要求应当以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良法治理国家和社会。

“良法”对立法的要求有五点:一是具有正当价值取向,符合正义、公平、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秩序、安全等的价值标准;二是民意的汇集和表达;三是立法程序要科学民主;四是立法应符合经济社会关系发展的实际,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五是立法应当具有整体协调性和内在统一性,不能自相矛盾。

善治是良法的有效贯彻实施,是国家治理的最终目标。法学意义上的“善治”,就是要把制定良好的宪法和法律付诸实施,把表现为法律规范的各种制度执行运行好,公正合理高效及时地用于治国理政,通过法治卓有成效的运行实现“良法”的价值追求。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社会的主体,因此善治首先是人民多数人的统治,绝不是少数人的专制;善治主要是制度之治、规则之治、法律之治,绝不是人治。

通过良法善治推进国家治理法治化,必须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治权威,强化国家治理的合宪性合法性,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谁都要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伍治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研究员)

我国正处于改革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矛盾积聚,稳定风险增大,迫切需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良法善治体现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本质要求。

良法侧重静态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目标,强调社会治理体系彰显公平、正义、民主、人权、秩序、和谐等共同价值。社会治理体系的良法标准,要求社会治理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以健全政府治理机制,发挥政府治理主导作用;健全社会自治机制,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健全社会参与治理机制,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治良性互动。

善治侧重动态的社会治理过程,强调社会治理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要求充分发挥社会治理非制度性要素的功能,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坚持系统治理,善用合作共治方式协调社会关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

坚持依法治理,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处社会矛盾;坚持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道德、宣传教育、科技等手段规范社会行为;坚持源头治理,善用事前处置机制化解社会矛盾。

让法治成为国民信仰

马一德(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一是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社会利益关系复杂,消除矛盾冲突需要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为此,应加快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是用法律法规调整政府、市场、企业的关系,使政府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确保行政权力在法律范围内行使;严格依法行政,完善执法程序,坚决克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强化对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做到用法律管权、依法律办事。

政府职能的法治化是依法行政的基本前提。合理界定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有助于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防止和避免出现政府职能缺位、越位、错位等问题,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履行好政府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

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范文6

一、着力制度建设,实现政府职能法制化

职权法定,顾名思义,即行政机关的权力、行政机关的责任,由法律规定,依法律行使。这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执法的首要前提。简单的说,政府职能法制化包涵两个方面的意思:

一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必须依法取得。行政机关、组织及其成员没有法定的职权,或超越职权范围、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行政行为,都是无效的。无效的行政行为丧失对抗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强制力和优先性,属于。

二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必须依法行使。即行政机关、组织及其成员,必须严格按照授权法规定的职权范围、行为方式及程序,谨慎地行使自己手中的职权。违反授权法规定实施行政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法治政府的建设,首先要着力于制度的建设。通过法律法规、政府性文件的制定和完善,一方面明晰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让行政机关明白自己的执法权限,另一方面出台具体的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办法,让行政机关有明确的执法规程,并严格按照执法规程实施执法权限。其次,政府在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上,坚持合宪性的原则。各类规范性文件均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再次,在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上,要坚持稳定性、连续性、适时性相结合的原则,一经制定和颁布,必须保持其严肃性和权威性,决不能随意修改、中断、废弃;在修改、补充或制定新的法律时应注意保持与原来的法律的承继关系。

二、着力队伍建设,推进法治意识普及化

政府是社会秩序、社会和谐和社会公正的守护者,依法行政能否以公平正义为价值尺度,调整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秩序,直接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的成败。当前行政执法仍然存在少数人执法不严,特权干预,或集权审批,“三乱”不止,不同程序地导致了严重的社会信任危机,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必须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确保行政公职人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一是要着力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督促指导行政机关建立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积极引导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培养依法办事习惯,努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二是着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动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等,集思广益为政府和部门领导决策提供优质服务。

三是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监督机制,以有法必依求效率,以执法必严保公正,以违法必究顺民心,以法制意识和执法水平论干部,确保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三、着力诚信形象建设,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

政府的信任危机俨然已成为当前社会治理的屏障。近年来,不论是郭美美事件、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还是临武瓜农被打致死事件,都愈加演绎政府对民众的失信,和民众对政府的失望,建设法治政府,修复政府公信力,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是着力执法为民。即增强为民意识,牢记党的宗旨,立足本职,尽力尽责,扎扎实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实实在在为群众谋利益,坚持在服务经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中塑造政府新形象。具体操作中,就是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摆脱文山会海,挤出更多的时间,集中更多的精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把各项决策建立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同时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程序,提供优质服务,着力改善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