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督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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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报告

质量监督报告范文1

(一)项目概况

年监督农村公路改扩建道路工程项,里程公里,投资万元;改造桥梁座,长度延米,投资万元。目前,已完工道路工程项,里程公里,已完工桥梁座,长度延米。各项目情况见附件1。

(二)监督申请受理及备案

年共收到个项目的质量监督申请,共下发质量监督通知书份(包含个项目),个项目已在市政公路质监站备案,尚未备案的项目将在年月日完成备案工作,等具体情况。

(三)质量监督检查

年质量监督工作共对个项目进行次检查,其中有正式记录检查次(每记录为一次),具体情况报如下。

(四)质量鉴定及验收

年共对个项目进行了质量鉴定,个项目合格,其中,个项目质量鉴定为优良,优良品率为%。有项目的质量等级证书已在市政公路质监站备案等具体情况。

(五)其他质量监督情况。

二、质量年活动开展情况

按照我市质量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及实际开展情况阐述。

三、质量状况分析

(一)原材料及各质量指标的抽检数据。

年监督组织对农村公路工程共检测点,合格点,合格率%。其中,抽查了(钢筋、水泥、石灰、沥青、石料、支座)等主要原材料组,合格组,合格率为%;检测工程实体质量点,合格点,合格率为%。详细数据见附件2。

(二)质量状况分析。

从农村公路抽检指标合格率看,总体质量怎样?路基、基层、路面、桥梁分别叙述哪些方面控制较好?各检测指标质量状况怎样?从检查资料情况看,前期文件、原材料控制资料、各工序的质量控制资料是否满足施工质量标准规范要求的情况?整理归档情况如何?

三、工程质量及监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目前农村公路工程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

1、2、3、4、……

(二)存在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

1、2、3、4、……

四、监督工作的体会及监督工作思路。

(一)质量监督工作体会(或认识)。

(二)加强质量监督、提高工程质量的思路和措施。

(三)关于质量监督工作的建议。

质量监督报告范文2

关键词: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证书报告质量管理

中图分类号:F76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336(2014)14-0035-02

质量检验是指借助于某种手段或方法来测定产品的一个或多个质量性能参数,然后把测定的结果同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进行比较,得出结论,以证书报告显示最终合格与不合格的判断。由此可见,检验证书报告在整个检验环节中是最终也是最主要的一个环节,对检验证书报告的探析,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 研究检验证书报告的重要性

质量监督技术检验机构依据法律法规、采用科学的朔源手段、先进的方法和仪器设备、标准物质对测量设备和产品质量的各种参数进行测试,得出真实的数据,然后通过比较得出准确的结论,最终以证书报告为载体,客观、公正地评价被测对象。即就是向服务对象出具检验证书报告,该报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产品”,它的准确性及可靠性直接关系到服务对象的贴身利益、自身的形象、信誉和社会责任等因素。

2 加强检验证书报告的质量控制是检测工作的首要控制因素

检测检验机构的最终产品是证书报告,加强证书报告的规范性是检测检验机构的首要任务。检测检验机构以证书报告的形式对外表现其检测结果。被检测对象或者社会服务对象都是以了解证书报告的形式对检测数据进行评价,然后服务于服务对象。由此可见,检测检验机构如何质控证书报告的科学性、公正性、准确性、规范性是表达其职能的首要任务,只有保障证书报告的质量,才能准确体现检测机构的智能。从这个意义上说,提高质量监督技术机构检验证书报告的质量对树立的良好行业形象和声誉显得相当重要,她是检测检验机构的首要任务。

(1)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证书报告的准确是衡量检验机构水平的标志。作为检测检验机构,有效地控制其内部程序文件和检测检验方法、检验检周期、环境条件、检测标准可行性及科学性、人员素质操作技能和理论水平、检测结果的数据处理,以及对这些过程的管理是否严密等诸因素是衡量检测检验机构水平的重要环节。其中任何环节出现差错都将影响检验证书报告的质量。因此,要提高检验证书报告质量就必须加强对整个机构的全面管理。由此可见,提高检测检验证书报告质量就等于全面提高整个技术机构的素质和管理水平,体现其职能。

(2)检测检验机构的证书报告是行政执法的重要依据。质量技术监督的行政执法职能,是建立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下,在进行产品质量评价时,必须借助于检测报告,而执法职能中所说的检测机构是指法律规定实权的检测检验机构。在实施具体违法行为时,需要以技术机构的检验证书报告作为主要依据的。在这个过程中,如果该检验证书报告质量低劣、数据不准、结论错误,就导致执法机关做出不够客观公正的裁定,具体的执法行为将会受到严重影响,从而影响企业的声誉和产品。

(3)检测报告准确与否,是检验工作效能的体现。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对相关企业生产的产品实施监督,要需出具检验报告给被检企业,如果该检验报告的数据不正确,结论不够客观,企业将会使用检验报告中错误的数据信息,做出不够准确的判断和决策,影响整个企业的发展和产品质量。因此,作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机构来说,检验证书报告的质量是该机构的重中之重,提高检验证书报告的质量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

3 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证书报告质量的保证方法

检测检验报告的质量是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机构全部工作的最终表达,我们要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来分析。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工作计划、时间、记录、数据、报告、批准、核验、报告打印到正式报告的出具,设计到人员素质、设备情况、管理等每个环节,提高检验证书报告质量的手段必须全面、系统、有效。

(1)检验检测人员的管理。人员是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机构进行各项活动的主体,无论抽样还是检验检测,都是由人来完成的,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检验检测工作的质量。对人员除了业务、技术方面的培训外,还应制定思想素质培训计划,严格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教育,以提高人员的整体素质。

(2)系统考虑影响检验证书报告质量的各个因素。加强对检验检测的准确性、有效性的控制,实验的测量环境、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的管理都必须进行认真检查、核对核实。检验检测必须在符合规定的环境条件进行,必须按检验检测规程实施,相应的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保养必须处于正常状态,计量标准和检验方法的现行有效性。

(3)检测检验证书报告形成的全过程需要监管到位。首先,保证检验样品质量状态不发生变化,检测数据不丢失、不出差错;其次,保证环境条件、仪器设备符合要求;第三,检测人员操作符合规范,符合《质量管理手册》。

(4)检验人员在编制检验证书报告时,还应注意检验报告的规范性。检测原始数据必须真实、客观,数据处理必须准确无误,原始数据需要记录于规范的记录档案中。证书报告各信息需要全面,准确。原始记录中出现错误的修改,应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修改方法。计量单位的使用,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参考文献

[1]师邱毅.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及应用.化学工业出版社,2010年8月.

[2]李京东.食品分析与检验技术.化学工业出版,2011年6月.

质量监督报告范文3

第一条为加强上市药品的安全监管,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应按规定报告所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各级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机构中与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有关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它有关主管部门。

第五条国家鼓励有关单位和个人报告药品不良反应。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会同卫生部制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管理规章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通报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情况;

(三)组织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并会同卫生部组织检查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

(四)对突发、群发、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不良反应组织调查、确认和处理;(五)对已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根据本办法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及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

(二)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三)组织检查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并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组织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

(四)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药品严重不良反应组织调查、确认和处理;

(五)对在本行政区域内已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第八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和地方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已确认的药品不良反应采取相关的紧急措施。

第九条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承办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技术工作,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资料的收集、评价、反馈和上报工作;

(二)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进行技术指导;

(三)承办国家药品不良反应信息资料库和监测网络的建设及维护工作;

(四)组织药品不良反应宣传、教育、培训和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刊物的编辑、出版工作;(五)参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国际交流;

(六)组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方法的研究。

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承办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上报及其它有关工作。

第十一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人员应具备医学、药学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正确分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资料的能力。

第三章报告

第十二条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第十三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生产、经营、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每季度集中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

第十四条《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的填报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五条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应报告该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新药监测期已满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药品生产企业除按第十三条规定报告外,还应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定期汇总表》的形式进行年度汇总后,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对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每年汇总报告一次;对新药监测期已满的药品,在首次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届满当年汇总报告一次,以后每5年汇总报告一次。

第十六条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满5年的,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此外,对进口药品发生的不良反应还应进行年度汇总报告,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每年汇总报告一次;满5年的,每5年汇总报告一次。进口药品在其它国家和地区发生新的或严重的不良反应,经营该进口药品的单位应于不良反应发现之日起一个月内报告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第十七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群体不良反应,应立即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立即会同同级卫生厅(局)组织调查核实,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第十八条个人发现药品引起的新的或严重的不良反应,可直接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第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应每季度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所收集的一般不良反应报告;对新的或严重的不良反应报告应当进行核实,并于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报告,同时抄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厅(局);每年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所收集的定期汇总报告。

第二十条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应每半年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统计资料,其中新的或严重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群体不良反应报告资料应分析评价后及时报告。

第二十一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应对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的单位或个人反馈相关信息。

第四章评价与控制

第二十二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应经常对本单位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所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价,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应及时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进行核实,作出客观、科学、全面的分析,提出关联性评价意见,并将分析评价意见上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由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作进一步的分析评价。

第二十四条根据分析评价结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采取责令修改药品说明书,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措施;对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应当撤销该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予以公布。已被撤销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不得生产或者进口、销售和使用;已经生产或者进口的,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已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一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期通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情况。

第五章处罚

第二十七条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除医疗机构外的药品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或警告,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一)无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

(二)未按要求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的;

(三)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匿而不报的;

(四)未按要求修订药品说明书的;

(五)隐瞒药品不良反应资料。医疗卫生机构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交同级卫生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中违反规定、延误不良反应报告、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重复发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三)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

(四)药品严重不良反应是指因服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1.引起死亡;2.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3.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4.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5.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第三十条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内容和统计资料是加强药品监督管理、指导合理用药的依据,不作为医疗事故、医疗诉讼和处理药品质量事故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中国人民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质量监督报告范文4

县质监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编制的,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等十二个部分。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会议,梳理阶段性工作。同时,明确成员职责、规范报送流程,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进行公开,自觉地将各项权力运行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三、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质监工作的重要活动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质监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安排专人做好“12365”质监热线,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结合质监管理职能,充分利用金质网、公开栏、报纸等新闻媒介,及时、有效地将质监局的新闻信息、发展规划、行政权力清单、公告通告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在“金质”网显眼位置悬挂政务公开内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重大新闻以及相关信息,今年共图片、信息等80余条。

(二)充分利用楼道走廊、会议室、接待室等醒目位置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机关人员一览表,对部门职能、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审批程序等予以全面公开,拓宽公开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三)经过整理、汇总,全年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7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法规规章5条、其他公文21条、发展规划1条、其他行业统计3条、部门任免7人、部门动态33条、公示公告5条、重大事项2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在工作中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员严格按流程办事,没有发生因为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信息不上网”。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从而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同时,制订信息公开制度,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并实行专人负责,在物力、财力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充实完善,部分网上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方面还不够全面。

质量监督报告范文5

按照__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对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的调整,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为加强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力度,全面、依法管理好沾益县区域内质量、计量、标准化、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等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综合股、业务股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执法工作组,执法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股,负责行政执法日常工作。我局的行政执法及综合管理工作是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的。

二、认真贯彻落实《纲要》,建立健全制度,坚持依法行政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在20__年的行政执法工作中,我局在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x政办发〔20__〕152号文件、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行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加强宣传培训,认真贯彻落实《纲要》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做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的要求,为全面了解、准确把握《纲要》的主要内容,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建设法制机关,按照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工作方案》(x法发〔20__〕1号)精神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及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纲要》及其相关文件材料、积极参与全县组织培训活动、认真参与《纲要》知识考试等工作。通过全面、准确、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我局的学习宣传《纲要》工作达到了预期目的,为贯彻实施《纲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认真贯彻执行x政办发〔20__〕152号文件精神,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20__年来,我局坚持按照《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__〕152号)要求,一是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积极意义,掌握《__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要求;二是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认真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并形成材料上报县政府法制办;三是认真落实与县政府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定的行政执法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管理,强化工作力度,确保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四是认真贯彻执行省质监局制定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评议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度。

(三)认真贯彻落实和执行《__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

长期以来,我局坚持认真贯彻、执行《__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并确定由局办公室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报送备案以及管理工作。在20__年,我局未制定过规范性文件。

(四)认真贯彻落实《__省行政复议规定》及七项配套制度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力度,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__省行政复议规定》以及《__省行政复议证据规则》、《__省行政复议听证规则》、《__省行政复议基础工作和案件办理质量责任评查办法》、《__省行政复议人员守则》、《__省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规则》、《__省行政复议档案管理规定》和《__省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和发文字号规则》等七项配套制度,提高了执法人员对行政复议工作的意义、目的、具体内容、程序方法等的认识和理解,为全面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奠定坚实基础。在20__年,我局未出现 过行政复议案件。

(五)坚持依法行政,促进行政执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质量技术监督职能的不断加强,为适应新形势下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长期以来,我局坚持依法行政,推行和执行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促进了行政执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1、认真落实和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在与县政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定行政执法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同时,把行政执法工作目标责任制逐级分解,与局机关各科室签定了工作目标责任制。同时,为保证辖区内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我局实行区域打假保安全工作责任制,对全县进行分区域,将责任分解到个人,确保区域内行政执法打假及保证安全工作不留死角,严把质量关、安全关。为认真执行和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我局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依法赔偿制中、评议考核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全局全体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认真执行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规定和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执法主体资格合法,严格管理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我局一是严格按照行政许可规定,做到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认真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我局的行政执法主体为“沾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经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申报,通过省政府公告确认,执法主体是合法有效的。我局未办理过委托其他组织开展质量技术监督执法事项,也无委托其他组织进行行政执法的行为。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在工作中严禁以个人名誉或科室名誉代替局机关名誉进行行政执法工作,坚持亮证执法、无证者禁止执法原则。我局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均由国家质检总局发放,执法人员持证率为100,执法人员在使用执法证件过程中无违反相关规定情形。

3、严格办案程序,规范行政行为,坚持依法行政。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办理案件,在执法活动严格行政行为,做到不违规、违纪,坚持依法进行亮证、亮身份执法,在文书制作过程做到规范、齐全,作出行政决定严格审理规定,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的法定义务及其相关权利,严格罚没分缴规定,出具行政罚没专用收据,严格罚没物品管理规定,严格管理案卷,做到规范管理,确保案件质量。在20__年,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没有发现过失等行为或现象,未出现过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

三、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在20__年,我局积极、认真履行法定的质量技术监督职能职责,积极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认真履行综合管理职责,积极认真完成了标准化、计量、质量、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综合管理工作,使各项业务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为促进__县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20__年以来,我县未出现过食品质量、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行政执法工作效果良好。20__年,我局紧紧围绕食品、农资、肉制品、计量器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了执法打假和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为规范和整顿__县市场经济秩序和维护__县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截止11月10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250余车次,重点检查各类生产、加工、销售企业300余家,对违反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和组织机构代码管理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查获涉案货值金额130余万元。共办理立案案件41件,办理现场处罚案件44件,结案率为100。三是我局严格按照各项工作要求,按时上报各种资料、报表等,不存在拖报、不报和漏报等情况。

质量监督报告范文6

1.1监督环节多

中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业务流程通常为:接受客户委托收集资料,现场调查制定方案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出具评价报告,与通常的实验室检测业务相比,多了现场调查、制定方案、现场采样和出具评价报告等流程。为了使工作质量得到切实有效的控制,质量监督工作必须覆盖所有领域,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有质量监督员对其进行充分地监督。无论在哪个流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或潜在的不符合,质量监督员即可采取适当的处置方式,有权或直接纠正,或报告科室负责人甚至质量负责人以采取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1.2对监督员能力要求高

要求质量监督员“由熟悉各项检测和(或)校准的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担任,因此必须具备高于一般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由于多学科交叉融汇的工作性质对质量监督员的专业背景、知识结构、专业技能和素质要求更高,主要体现在熟悉职业卫生各项方法标准和技术依据,熟悉标准的适用范围、目的、原理;熟悉现场调查、样品采集、检测步骤和熟悉结果计算、分析和评价等。其次,质量监督又是一项管理工作,要求监督员必须熟悉中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并具有一定的管理、协调和沟通能力。只有两者都具备,质量监督员才能在其各自授权的范围内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1.3监督难度大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很大一部分是在现场完成的,因此,现场的质量监督至关重要,是技术服务工作能否准确高效、公正科学的关键一环。对检测实验室内部的质量监督已经有了许多成熟的理论和方法,但是对脱离实验室控制的外部现场的质量监督工作,由于现场环境复杂多变,容易受各种人为因素影响,不确定因素较多,监督难度大大提高,相关文献也比较少见。因此,质量监督员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因地制宜地确定质量监督的依据、内容和结论。

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监督的计划与实施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是中心的主要业务之一,与其它业务一起被纳入到中心的质量体系进行统一的质量管理和控制,因此其质量监督的计划与实施流程依照中心的规定有序进行。

2.1编制体系文件

规范完整的体系文件能够明确职责与权限,使各项质量活动有章可循且按要求规范进行,以此满足客户和自身的需要。中心质量手册4.1中对质量监督员的岗位职责做了细致的描述:

(1)协助技术负责人实施专业检验/评价工作的质量监督与管理;

(2)监督所管辖人员的关键性操作,对本科所采用检验/评价方法、标准、规程等的合法性和现行有效性进行经常检查,确保正确使用有效的技术标准、指导性文件;

(3)监督检验/评价环境条件和仪器设备,对仪器设备状态、实验环境和标准品、试剂的来源和有效期限等进行必要的了解、检查并记录,保证检验/评价活动在符合规定的状态下进行;

(4)独立行使监督职权,有权停止不符合规定检验/评价项目和检验/评价报告的发出;

(5)负责管辖区域内不符合工作的发现、识别及纠正措施的追踪、验证、记录等。中心质量手册中根据质量监督员的要求对其任职资格做了详细的规定,要求质量监督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检测/评价工作3年以上,对质量管理体系及检测/评价各过程的工作较熟悉,能全面了解所监督范围内的工作内容、方法及技术,具备正确检查检测/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的能力。质量监督员由各科室负责人提名,质量负责人审核,中心最高管理者任命,目前中心共有7名质量监督员,覆盖了涉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各个科室。同时,一套适宜、符合的质量监督程序是质量保证的前提,是实验室结果科学、客观、公正的重要保证,同时更是质量监督员的工作依据和准则,因此中心还制定了《监督管理程序》,对质量监督的目的、方法、职责和要求等做了进一步的阐述和规定。

2.2制定质量监督计划

质量监督是有计划的质量管理活动。为了更有效地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每个环节实施质量监督,在监督定位、质量、数量、时间、实效等方面有严格规定的行为规范。中心每年年初都会由质量监督员协助质管科制定年度质量监督计划,主要是按照《实验室认可准则》的要素、以往年的质量监督情况作为参考,针对某些容易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对检测结果影响大的关键环节、新项目和新方法的开拓等方面,统筹安排年度质量监督的内容、项目、对象、频次和要求等,确保质量监督计划能够覆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整个过程,同时也更具有可操作性。中心要求每位质量监督员定期监督抽查,至少每月1次。

2.3设计质量监督记录表

质量监督笔录是实验室持续改进的重要依据,也是内审、管理评审、实验室监督评审和复评审的重要参数。中心质量监督记录表的格式比较开放化,监督员可按某个监督要素填写单项监督内容,也可根据一整套工作流程涵盖多项监督内容,但原则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和可再现性。监督记录最基本的内容包括被监督科室、被监督人、被监督事实的描述。同时,需填写监督结果评价和不符合工作处理意见。

2.4实施质量监督

质量监督员根据监督计划的要求,对重要的检测业务、采样/检测过程的关键点、薄弱环节,如在培人员、某些易出现不符合工作的技术操作或质量活动进行重点监督。当发现问题时及时予以纠正和制止,并责令其改正。同时,加强与被监督人员的沟通,确保质量监督工作到位、持续和有效。

2.5编制质量监督报告

《实验室认可准则》4.15管理评审要素中明确了质量监督报告是管理评审的主要输入之一,因此,中心质量监督员每年都会形成质量监督工作总结报告,分析年度质量监督的工作情况,提交管理评审会议进行审核。同时,质管科也会每季度收集、检查和指导监督员的日常监督记录,使质量监督员工作同样受到管理和控制,以便随时发现监督员工作的不足并加以改进和提高。

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监督的内容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监督的内容很广,各相关科室质量监督员应从本科室实际出发,监督影响最终结果正确性和可靠性的主要因素,包括人员、设施与环境、检测方法及确认、测量溯源性、采样、样品处置、试剂和消耗材料、仪器设备等方面。只有形成由质量负责人、质管科、各职能部门、检测部门和评价部门的质量监督员组成的周密质量监督网络,全面铺开监督,才能确保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质量满足各方要求。而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需要被监督的各项因素中,需要被重点关注的内容主要有:

3.1人员《实验室认可准则》和《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都对质量监督有条款要求。《实验室认可准则》第4.1.5条规定:“由熟悉各项检测和(或)校准的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测和校准人员包括在培员工,进行充分的监督”;第5.2.1条规定:“当使用在培员工时,应对其安排适当的监督”;第5.2.3条规定:“在使用签约人员及其他的技术人员及关键支持人员时,实验室应确保这些人员是胜任的且受到监督”。《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第4.1.10条规定:“实验室应由熟悉各项检测和(或)校准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测和(或)校准地关键环节进行监督”;第5.1.1条规定“使用合同制人员及其他的技术人员及关键支持人员时,实验室应确保这些人员胜任且受到监督,并按照实验室管理体系要求工作”;第5.1.4条规定“使用培训中的人员时,应对其进行适当的监督”。由此可见,人员整体素质是保证检测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对人员的监督是质量监督工作的核心和重中之重。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现场检测/采样人员、实验室检测人员和评价人员按规定都必须经过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格培训和考试。对他们应重点监督现场检测/采样人员是否了解相关有害因素的特点;是否熟练掌握和应用相关有害因素现场采样、检测的规范,是否熟练掌握现场采样设备的原理和操作,是否熟悉职业接触限值;实验室检测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和应用化学有害因素实验室分析的原理和方法,是否熟练掌握实验室分析仪器的原理和操作;评价人员是否能全面准确地识别与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否能科学地评价危害程度和健康影响;是否能准确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是否能提出有效可行且具有针对性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建议等。新上岗人员和在培人员,由于工作经验不足容易出现失误,也是需要被重点监督的对象。

3.2仪器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仪器”包括采样仪器、现场监测仪器和实验室检测仪器及相关的辅助设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评价的项目不同,工艺特点和技术要求就不同,因此使用的仪器设备也不同。对仪器设备监督的重点主要有:是否选用合适的经过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的仪器设备,是否使用前后对其功能进行了严格检查以确保处于最佳使用状态,是否建立了仪器设备台帐;是否健全了责任人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安全使用制度和期间核查制度等。对于长时间样品的采集,采样人员是否在样品采集前后分别进行流量校正;在采样过程中流量调节是否准确;现场使用的设备由于脱离了实验室控制,其领用和返回中心时是否均进行了功能性检查,质量监督员也应给予重点关注。

3.3材料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材料”主要有标准物质、化学试剂和采样吸收液等。质量监督重点检查是否采用有证标准物质并严格检查验收和正确合理使用;是否建立了管理台帐,进行标准物质和试剂材料的收、发、储、运等各环节的严格管理;吸收液是否随用随配以保证其有效性、准确性和科学性等。

3.4法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法”是指在实际工作中依据的各种技术标准,包括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以及相关作业指导书等。对技术标准监督的基本要求是必须为现行有效的版本并受控,相关人员能正确地按照标准方法进行操作。当标准方法变更或开展新项目时,应进行必要的确认或验证。如果使用非标方法或产生偏离,应经过客户同意和技术确认等。

3.5环境

影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质量的环境因素较多,对环境设施的监督主要分二方面,一是对现场采样、检测的环境进行监督,是否满足采样仪器和现场检测仪器正常工作所需要的基本条件;二是对实验室内务管理、环境设施的配置、运行和记录情况等进行检查。相邻检测区域之间存在不利影响时,是否采取了有效隔离措施,也是监督的基本内容之一。

3.6采样

在职业卫生服务过程中,现场采样的质量控制至关重要,它是技术服务工作能否准确高效、公正科学、诚实守信、优质服务的关键一环。采样方案的正确制定要考虑很多因素,如生产产品、副产品和中间产物等的种类、数量、杂质及理化性质等,原料投入方式、生产工艺、加热温度和时间、生产方式和设备完好程度等,工作地点空气中职业病危害化学物质产生和扩散规律、存在状态、估计浓度等,劳动者的工作状况,工作地点卫生状况和环境条件、防护设施及使用、个人防护设施及使用状况等。因此要保证样品采集的代表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必须监督好每一个关键点;包括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是否充分,是否调查了项目位置、项目范围、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岗位设置和定员、产品名称及相应的年产量、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和辅料、生产过程中产生中间产品和副产品、生产设备的名称用途和布局、化学室试剂和年使用量、建设项目工艺流程和职业病防护情况等内容;采样对象是否包括不同工作岗位的、接触有害物质浓度最高和接触时间最长的劳动者;采样点是否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能反映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真实浓度的地点,是否包括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劳动者接触时间最长的地点,是否设在工作地点的下风侧,采样高度是否尽可能靠近劳动者工作时的呼吸带;采样时段是否在正常工作状态和环境下进行,重点采样季节是否控制在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季节,是否选择在作业场所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工作日和浓度最高的时段进行采样;采样时间是否根据评价目的不同而定,评价职业接触限值为最高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和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时,采样的时间都有不同要求;样品的数量及频次是否满足检测和评价要求等。质量监督员的监督依据为GBZ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该规范涵盖了有毒物质和粉尘检测的采样方法,规定了作业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方法和技术要求。由于职业卫生样品的特殊性和检测条件的严格性,容易受到环境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影响,必须正确采样,对空白对照和采样效率等也要进行质量监督。

3.7样品管理

职业卫生样品由于不可能复测,因此在运输、接收、处置、存储、保留和前处理过程中的质量监督也至关重要,可以防止样品被污染或样品中待测物的损失而导致的检测结果失真。核查样品在流转过程中的唯一性标识,样品保存条件和运输工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现场采集样品的编号和记录是否相符等。

3.8检测/评价报告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最终产品包括检测报告和评价报告,它们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直接关系到客户的利益,是企业降低职业风险、提高建设项目本质安全,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依据,需要被重点监督。检测报告的质量监督主要包括:数据是否完整准确,是否使用法定计量单位,使用实验室资质认定(CMA章)和实验室认可(CNAS章)是否符合规定,报告信息是否齐全,报告是否有唯一性标识,分包项目是否注明等。评价报告对建设单位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意义重大,需要认真细致的监督,以防止有问题的报告出现。监督员应重点监督建设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的齐全性、企业工艺流程描述的准确性、评价报告中现场调查记录的真实性以及对企业提出建议的合理性等方面。

4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