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监督存在的不足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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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监督存在的不足

财政监督存在的不足范文1

摘 要 财政监督是保证国家财政政策和宏观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财政监督工作依旧存在法规体系不健全、管理机制不完善、监督手段滞后等诸多问题,这些遗留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财政工作的深入展开,同时也影响着我国经济的良性发展,为此本文先浅析我国财政监督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然后就加强财政监督工作提出几点看法。

关键词 财政监督 内部控制 法制建设 高效人员

一、我国财政监督的现状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我国财政监督职能日益完善。监督力度不断加强,它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保障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国财政监督工作主要是围绕预算管理而展开的,主要包括:财政支出与收入的监督、会计与财政内部的监督,而我国的财政监督具体手段则包括检查、审核、监控、绩效评价与反馈等。近几年来,我国财政监督工作在许多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尤其是在规范经济工作行为、严肃财经纪律、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促进经济管理、促进财政改革等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有力的维护了市场的经济秩序。

二、我国财政监督存在的缺陷

虽然近几年我国财政监督工作正大踏步地前进,获得了可喜的成就,但同时也存在着有须改进的方面。比如财政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这些现象的出现与目前我国的财政监督工作本身的存在的缺陷有着一些联系,主要表现在:

第一、财政监督的范围偏窄,监督的力度不足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在财政监督方面的立法滞后,没有一个很明确的法律条文来约束,我国财政监督工作的范围没有达到一致和明确,财政监督法律上的不足使实际监督工作经常面临着无据可依的困境。财政工作一直处于对于有些争执的问题是“该管与不该管”的状况。我国的财政监督没有延伸到公共财政活动的各个领域与环节,特别是地方性财政监督更是没有达到该有的覆盖面。

第二、财政的内部监督比较薄弱

我国财政监督的内部控制体系一直不完善,导致财政的背部监督显得极为薄弱。财政对自己的监督力度远远不够。这样务必会影响国家的财政资金分配和预算工作。再加上地方财政工作的管理松懈,财政管理体制的力度欠缺,因此,财政部门的腐败现象存在与财政内部监督体系不健全、缺乏约束机制都是有关系的。

第三、财政监督工作缺乏高素质的专业队伍

按常理来说,财务部门尤其是财务监督工作应该具有高素质的专业人员来掌控而且人员要相对稳定。但是我国的财政部门情况是财政监督检查人员偏少,有时甚至还抽调别的部门人员参与监督检查工作。这无疑是一个财政监督工作顺利展开的漏洞。其次,建立专业的财政监督团队,是保证财务监督工作顺利展开的重要前提,同时还是完善财政监督内部控制体系的根本保障。

三、如何加强我国的财政监督工作

财政监督工作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要真正发挥我国财政监督的职能,做好财政监督工作,保障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上文对财政监督工作存在问题的分析,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我国的财政监督工作:

第一、财政监督部门的工作要绝对独立化

目前,无论从国家还是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等,财政监督机构总是与被监督部门有着许多联系,这些联系无疑会让监督部门受到约束与牵制,极大地削弱了监督威力。因此,要提高财政监督的工作效率,各监督机构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法独立的开展监督工作。才能保障财政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准确度。

第二、加强财政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了提高财政部门的工作效率,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绝对必要的。内部控制体系是一个部门运营的坚实基础,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是保证部门工作的顺利展开。加强财政部门建立严格的奖励与惩罚机制,内控制度中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并严格执行,实现内部控制的现代化。同时使信息沟通畅通,建立开放、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以便发现内部控制系统的薄弱环节,并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和改进措施。

第三、加强财政监督的立法工作

长期以来,我国的财政监督工作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因此,建立明确的法律条文是绝对有必要的,这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趋势所在。这样可以保证我国财政监督工作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同时也规范了财政监督工作的明确管辖范围,减轻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提高财政工作的办事效率。

第四、建立高效的财政监督工作小组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说到底就是人才的竞争。因此,各部门都要建立高效的专业工作小组,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专业的财务人员可以使财务工作更加准确深入的进行,避免不必要的风险与麻烦。同时,在财务工作中专业的高素质人员可以不断的上升工作的理性认识,更加有效的推动财政监督工作的展开,完善内部控制的建立。

四、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财政部门的工作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石,财政的监督显得尤为重要。根据本文对我国财政监督工作的探讨,显示出我国财政监督工作长期以来存在着缺陷,严重制约着财务部门工作的更加顺利展开,在要求不断完善财务内部控制的同时还要有强硬的法律条后盾,因此如何加强财政监督工作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参考文献:

[1]田宇.加强财政监督的几点建议.财政监察.2002.10.

[2]王勇.如何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会计师.2010.11.

财政监督存在的不足范文2

关键词:财政监督;财政监督法规;预算监督;其他经济监督

财政监督是国家经济监督的一种重要手段。一般来说,财政监督有广义和狭义的两种理解,其中:狭义的财政监督是指财政机关依法对财政管理中财政资金运行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的监督;广义的财政监督是指包括各级权力机关、财政机关在内的财政监督主体依法对财政分配活动全过程进行的监管和督察。本文将从广义的角度针对当前我国财政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在这一基础上探讨如何完善财政监督体系,以促使财政监督的权威性、及时性、有效性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一、当前我国财政监督存在的问题

我国政府历来都十分重视财政监督工作,把严肃财经纪律、整顿财经秩序作为经济工作的一项长期方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财政监督在总体上得到了加强,财政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当前我国的财税秩序仍较混乱,规范的财政自主监督体系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使得现行财政监督的法制建设、工作方式和监督手段等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财政管理的需要。笔者认为,当前我国财政监督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财政监督的方法不够规范。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要求财政监督的理念或方法与之相适应。但目前财政监督的理念不适应,监管方法比较单一,监督内容和方式仍以直接检查为主,偏重于微观监督,忽视宏观监督,与现行的财政职能转变不相适应。具体表现在:从监督内容上看,对公共收入的检查多,对公共支出监督少;对财政分配的最终结果检查多,对全方位监控及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少;从监督的方式上看,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多,日常监督少;从监督环节上看,集中性和非连续性的事后监督检查多,事前、事中监督少。这就导致很多财政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既成事实后才被发现,从而造成财政管理中的违法犯罪现象屡禁不止,给国家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2.财政的内部监督比较薄弱。财政监督有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之分,二者相比较而言,财政的内部监督显得极为薄弱,也就是财政对自身的监督力度远远不够,给国家财政资金的分配和预算的执行留下了漏洞和隐患。近年来,一些地方财政部门内部管理松懈,加上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财政系统违纪问题时有发生,有的还相当严重。财政部门腐败现象的蔓延与财政监督尤其是内部监督不健全、不完善,缺乏约束机制不无关系。

3.财政监督和其他经济监督的关系尚未理顺。我国现行的经济监督体系主要由财政监督、税务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审计机构监督等共同构成,负责对经济运行秩序实施监督。从理论上看,这些监督主体职责分工应该明确,监督内容各有侧重,并允许适当交叉,逐步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但是,目前我国经济监督体系存在的问题是:财政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的关系尚未理顺,各个经济监督主体之间的职责分工不甚明确,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在检查计划上不能相互衔接,工作信息上不能相互共享,造成不必要的人力、财力和时间上的浪费,影响了财政监督的总体效果。

4.财政监督的法律体系不够健全。财政监督作为一种经济监督活动,必须依法行政。但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系统地规定财政部门实施财政监督的法律法规,财政监督缺乏独立完整的法律保障。尽管我国已相继出台了《预算法》、《预算法实施细则》、《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财政法律,但由于这些法律有其自身独特的规范对象,对财政监督仅限于原则性规定,并不完整和系统,对财政监督的职责权限、监督范围和内容、监督程序和步骤等并无详细规定,法律体系不够健全。由于缺乏明确具体的法律、法规依据,财政监管工作难以覆盖财政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导致在财政监管执法上尺度偏松、手段偏软,严重影响着财政监管的权威性。

二、完善我国财政监督体系的对策

建立规范的公共财政框架及其有效的财政监督机制是市场经济有序运行和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财政监督体系,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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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行财政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监督内容和方式仍以直接检查为主,针对事后的财务会计结果进行处理,缺乏事前事中监督。由于缺乏事前监督,单位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以争投资、上项目为目的,只注重争取建设资金,对于项目立项可行性、投资收益、偿债能力等问题缺乏足够的科学论证,因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预算不足等问题,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监督滞后于财政管理,不能对整个资金使用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督,因此使财政管理中许多不应发生的问题发生了,而且有些违纪问题触目惊心:截留、挪用、支出效益不高、损失浪费等问题诸多,有的甚者连人民的“保命钱”社会保障资金也敢挪用。

(二)财政监督偏重微观监督,忽视宏观监督,已与现行的财政职能转变不相适应。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确立和完善,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主要通过税收来调整,财政将由微观管理向宏观调控转变,对企业财务收支管得过死的状况应该改变,对企业财务决算的审核要逐步交给中介机构来完成,今后财政监督工作应主要强化对预算执行、国民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宏观监督。这就要求我们的财政监督的思路、方式、手段也要随之发生根本性变化,以行政事业单位违纪类型为例,真正属于财务会计处理上的问题属于少数,而违纪的实质在于部门、单位领导行政决策、行政行为的违纪,如:擅自立项收取基金,挪用专项资金等,而对这种行政违纪,再采用经济处罚手段,就难以发挥监督制约作用。

(三)财政监督绩效的考核指标弊端严重。长期以来,对财政监督机构的考核指标是以组织收入为主,也就是以入库额多少为评价指标,这样造成了现行财政监督存在着重检查,轻整改,重罚缴,轻堵漏,监督检查与规范管理相脱离。一方面监督机构认为处罚数额越大,监督成效就越突出,从而把查处违纪行为作为财政监督唯一的工作内容;另一方面被查单位感到监督检查只是罚款了事,这就促使被查单位在违纪风险与成本和违纪“收益”之间权衡得失,认为查着了是你的,查不着是我的,抱着一种侥幸心理,这也是出现边查边犯,屡查屡犯问题的主要原因。

(四)监督与管理相脱节。目前,财政职能部门尚未与监督机构建立规范、畅通的沟通方式和制度,致使监督机构不能准确掌握各项财政资金的拨付情况及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使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处于被动地位,降低了检查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权威性。

(五)财政监督立法严重滞后。建国以未,财政立法取得了显著成绩,相继颁布了《预算法》、《会计法》、《税收征管法》等财政法律、法规,使财政运行中一些重大领域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整体上看,财政立法严重滞后,迄今尚无一部完整的、具有权威性的对财政监督职能、内容和手段等方面作出专门规定的法律。我国各级财政部门开展财政监督工作时,至今还是依照国务院1987年颁布的《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和财政部于1998年制发的《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由于没有将财政监督提到足够的立法高度,因而财政监督地位得不到法律保障,在执法上存在着尺度偏松、手段偏软等问题,严重影响着财政监督的权威性和成效。

二、建立新型的财政监督机制

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财政监督机制是一项涉及多方面工作的制度创新。回顾财政监督工作的实践历程,我们认为,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建立新型财政监督机制,必须抓住以下几个关键:

(一)加快财政监督立法进程,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研究制订《财政监督法》以及完善各项财政、预算、税收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财税法律框架和财政监督法律体系,把财政监督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使财政监督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办事。

(二)监督方式要有所创新。改变单一的事后检查型的监督方式,采取事前预警、事中监管、事后评价、跟踪反馈等多种监督方法,形成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并存的新格局。

一是事前预警。对项目立项的合理性进行论征。在财政资金使用中,项目前期准备不足的现象大量存在:有的项目工程概预算与实际资金需要差别很大,资金缺口无从解决;有些地方反映拿到资金感到措手不及,来了钱不知道是干什么,来了钱不知道是给谁的。因此,财政监督机构要参与项目立项工作,对项目的论证过程的可行性提出合理化建议。二是对项目借款的偿还能力进行论证。财政监督部门要落实还贷资金是否有可靠来源,督促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对还贷资金作出具体规划,测算各方面的财力和资金来源,制订出具体的还贷计划。

二是事中监管。财政工作要一手抓好分钱,一手抓好管钱,两手都不能软。财政部门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着不可推卸的监督职责,必须睁大监督的眼睛,监督跟着资金走,财政资金分配到什么地方,财政就必须监督到什么地方,建立跟踪监督机制,随时掌握预算单位资金增减变动情况,对资金的去向和使用实行有效的监督检查。财政监督要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防范违规违纪与损失浪费的屏障,以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与高效使用。

三是事后评价。建立资金使用效果或效益评价制度,以利于调整政策,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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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财政监督机制;完善措施;经济运行质量

中图分类号:F81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12-0279-01

回顾财政监督工作的实践历程,笔者认为,当前财政监督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五方面。一是监督内容和方式仍以直接检查为主,针对事后的财务会计结果进行处理,缺乏事前事中监督。由于缺乏事前监督,事业单位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以争资金,上项目为目的,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因监督不到位,违纪问题突出,导致财政监督存在一定的问题;二是财政监督偏重微观监督,不重视宏观监督,已与现行的财政职能转变不相适应。今后财政监督工作应主要以强化对预算执行、国民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宏观监督;三是财政监督绩效的考核指标弊端严重。长期以来,财政监督考核指标是以组织收入为主,也就是以入库额多少为评价标准,这样造成了财政监督重检查,轻整改,重处罚,轻堵漏,监督检查与规范管理相脱离;四是监督与管理相脱节。目前财政职能部门尚未与监督机构建立规范、畅通的沟通方式和制度,致使监督机构不能准确掌握各项财政资金的拨付情况及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使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处于被动地位,降低了检查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权威性;五是财政监督立法严重滞后。

根据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完善财政监督机制,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必须抓住以下几个关键:

一、加快财政监督立法进程,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

研究制订《财政监督法》以及完善各项财政、预算、税收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财税法律框架和财政监督法律体系,把财政监督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使财政监督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办事。

二、监督方式要有所创新

财政监督方式主要是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日常监督是各级财政部门根据财政管理和改革的需要,对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进行的日常的监督管理活动。专项检查是根据财政管理的需要和监督中暴露出来的难点、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对特定项目进行的专项检查和调研工作,它是财政监督促进深化管理、研究指定政策、强化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工作行为规范,要从方案、组织、依据、程序、手段、底稿、检查处理、资料归档、案例库的建立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在财政监督机制建设过程中,要综合运用检查、调查、审核、督促、反馈等多种方式与手段,改变以往集中性、突出性、临时性的事后检查方式,注重事前的调查审核、事中动态跟踪监控和事后专项检查相结合,坚持检查与调研相结合,处理问题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相结合。在具体技术手段上要逐步从单一的进点查账向信息化监督方向发展,利用信息技术提升监督成效。

一是事前预警。对项目立项的合理性进行论证。在财政资金使用中,项目前准备不足的现象大量存在:有的项目工程概预算与实际资金需要差别很大,资金缺口无从解决;有些地方反映拿到资金感到措手不及,来了钱不知道是干什么的,来了钱不知道是给谁的。因此,财政监督机构要参与项目立项工作,对项目的论证过程的可行性提出合理化建议。还要对项目借款的偿还能力进行论证。财政监督部门要落实还贷资金是否有可靠来源,督促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对还贷资金作出具体规划,测算各方面的财力和资金来源,制订出具体的还贷计划。

二是事中监管。财政工作要一手抓好资金分配,一手抓好资金管理,两手都不能软。财政部门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着不可推卸的监督职责,必须睁大监督的眼睛,监督跟着资金走,财政资金分配到什么地方,财政就必须监督到什么地方,建立跟踪监督机制,随时掌握预算单位资金增减变动情况,对资金的去向和使用实行有效的监督检查。财政监督要筑起一道坚不可催的防范违规违纪与损失浪费的屏障,以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与高效使用。

三是事后评价。建立资金使用效果或效益评价制度,以利于调整政策,改进工作。

三、建立灵敏的财政监督信息反馈系统

财政监督机构要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通过软件开发,计算机联网手段,收集并储存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情况,实行财务数据信息共享,便于财政监督部门运用预测和分析的方法、排列监督重点,查找存在问题,对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有针对性地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保证过门经济在法制的规范下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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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层财政监督机构人员配置有待完善

目前,国内的基层监督机构的岗位人员配置方面还有待完善。例如:在很多的乡镇财政监督机构存在着“同班人马,两块牌子”情况,甚至在一些偏远的乡镇,并没有建立相对的财政监督机构。缺乏专业的监督机构以及监管人员,势必会导致基层监督工作的形式化。

(二)财政监督管理制度缺乏规范性和实效性

目前,国内的财政监管制度的构建工作尚处于发展阶段。监管系统的各个环节的衔接工作还无法有效完成。其中,部分监督管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以至于常出现权责不明等问题。这些制度上产生的问题,严重地制约着基层财政监督部门的执行效率。甚至在某些方面,出现了一定的“监管真空带”。

二、基层财政监督管理工作改进措施

(一)对监督内容进行规范

财政部应该以《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指南》为指导思想,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进行分门别类地加以规范。同时,将《会计法》等作为监督的重要依据,对质量监督的重点会计信息进行明确。金融企业亦是要以《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为依据,制定相应的金融企业特定规范。在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会计信息监督过程中,要将监督的重点放到政府采购以及国有资产使用与管理等方向。

(二)提高内部监督工作的交流与指导

目前,在基层财政监督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不规范问题。为了更好地对其进行规范,省市级财政部门应对基层财政部门的监督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并结合出现的监督问题,进行适当地工作指导。另外,还可以通过开展各类内部的监督工作会,增加基层监督人员的交流,从而使其对监督制度了解的更为深入,执行时更加能够做到灵活运用,进而提高监督执行效率。不仅如此,还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有效的业务培训工作。在培训的过程中,适当选取部分经典的执行案例作为重点讲解内容,从而帮助监督管理者对内部监督的重要作用深入理解。在日常的工作中,还要设定一定的考核目标,以此来督促基层财政监督部门工作人员提高自身的执行能力,进而更好地推动基层监督管理职能的达成。

(三)对专项资金加强研究,实现绩效监督

将专项资金进行类型划分,并制定出相应的监管方案。对财政部门的内部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并在对专项资金进行检查的过程中,聘请相关的评审专家来弥补监督人员职业能力不足等问题。在监管人员进行专项资金检查的过程中,及时地配置适当的业务培训工作,进而更好地提高基层财政监督管理者的职业素质以及道德水平。在监督管理开展过程中,为了鼓励监管人员积极地投身到监督管理工作当中,应采取一定的绩效机制,设立明确的绩效监督标准,从而有效提高绩效监督管理质量。

(四)积极推进乡镇财政资金就近就地监管

乡镇财政资金就地就近监管是财政部门创新管理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双基”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促进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加强基层财政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具体内容包括:建立组织网络,推进就地就近监管工作有序开展,各镇(街道)成立相应组织,明确责任,形成财政所长负总责,镇(街道)财政资金联络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为镇(街道)资金监管提供强有力的保证;健全规章制度,促进就地就近监管工作规范运行;开发系统软件,推动就地就近监管工作高效运转;建立事前管控、事中监控、事后分析的闭环管理机制,各个主体之间、各个系统之间紧密联系,一环扣着一环,从而实现项目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有机统一,从技术层面有效地解决了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三个关键环节的协调运行问题。

三、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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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财政监督;必要性;建议

依法理财是财政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而财政监督是财政部门推动和实现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必要保障。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新机制,坚持“习之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紧紧围绕财政管理和财政改革的中心任务,按照“收支并重、内外兼顾、查改结合”的工作思路,突出重点,聚焦热点,在财政收入征管、财政资金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等方面,不断加大检查力度,为规范财政管理,深化财政改革,才能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振兴当地发挥积极作用。

1当前财政监督的现状

1.1缺乏完善的财政监督法律法规

财政监督主要是由相关财政部门依法对各类组织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实行监督,需要有严格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现阶段内,我国财政监督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比较落后,没有形成专门针对财政监督的法律法规,使得财政监督工作实际操作起来具有较大的难度,缺乏足够的权威性和独立性,造成财政监督的成效不高。

1.2财政监督的方式、内容缺乏创新性

我国的财政监督在目前还是以合法性监督为主要内容,对财政绩效的监督力度较小;财政监督采取的方式与手段比较传统,主要还是使用直接、专项、事后等检查手段,与实际的财政管理有着较大的差距,导致财政监督工作处在被动的状态之中,进而就大大限制了财政监督的成效。同时,财政监督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没有跟上时展的步伐,无法适应越来越重的监督任务,导致财政监督工作缺乏一定的连续性,使得财政监督的效率低下。财政监督机构与队伍的建设较弱监督机构与监督队伍的建设对财政监督的成效有着直接性的影响。目前,财政监督机构还属于财政机关的范畴,使得其在权力制约上有着很大的不足,由于职权不够,从而使得财政监督工作无法得到顺利的开展,往往会受到许多的限制。而且当前监督队伍的人员素质与水平无法与财政管理的发展相适应,监督队伍的整体水平不高,缺乏全面化和系统化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有待进一步加强。

2加强财政监督的建议

2.1突出重点、热点,开展对财政专项资金检查

抓住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围绕财政监管中的重点问题,强化财政支出监督力度,使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更紧密结合,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同时,在开展检查过程中,继续探索监督检查的新形式、新方法,综合利用监督检查成果,降低检查成本,提高监督效能。一是加强对财务、国库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收入对账制度,确保财政收入的完整与安全;二是结合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建立对重大财政支出资金,如政府采购、社会保障等财政资金从编制、拨付到使用全过程的有效监控机制。

2.2提高财政队伍素质

在基层财政监督落实的过程中,虽然可以借助一些统计软件、计算机操作来完成,但最终的工作还是要依靠不同的工作人员来完成。因此,我们在后续的基层财政监督工作当中,必须采用一系列的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财政队伍素质。第一,所有的基层财政监督部门,应针对内部工作人员实施系统的培训、进修、考核,从而提高财政队伍的整体素质,能够更好地应对日常工作任务,即便是在重要的时期,依然可以保持基层财政监督工作顺利开展。第二,协调好内部工作人员的具体状态、模式。有些地方的基层财政监督工作在开展过程中,虽然方案可行性较高,但对基层人员产生的工作强度较大,压力提升,且无法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最终导致工作态度消极、工作能力下降。该类问题在今后应充分的避免,合理调整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量。

2.3强化监督结果的运用,进一步拓展财政监督的领域和空间

要实行监督信息公开制度,即不定期或定期公布O督信息,对重大案件实行媒体曝光,对一般案件实行公开制度,这样既可代替催款通知,又能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增强单位法人和直接责任人遵纪守法的责任意识,提高违纪成本和风险,建立健全检查结果移交制度,真正起到监督效果和作用。树立财政监督的权威性,将检查和调查相结合,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要将检查信息和调查研究相结合,适时转化为有效的管理建议。

2.4拓宽财政监督工作方式

与以往工作不同的是,现下执行的财政监督工作,在影响范围上和工作责任上都得到了明确,且必须随着国家的发展而进步,绝对不能固守老旧的模式。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结合地方的实际情况及未来规划方向,持续的拓宽财政监督工作方式。要立足财政工作实际,财政监督工作应寓监督于管理之中,寓服务于监督之中,转变重收入监督而注重收支并重;转变事后监督为主而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的综合监督为主,逐步由突击性监督检查转变到日常监督上来。通过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完善制度。同时,积极配合税务等执法部门,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堵塞漏洞,依法严厉打击偷、逃、抗、骗、漏税行为,做到应收尽收。提高财政监督手段,真正形成监督与管理并重,日常监督管理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财政监督工作新格局。

2.5创新财政监督机制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百姓认知程度的提升,大家对财政监督的机制是比较关心的。在以往的工作中,财政监督的机制长久遵循固有的模式,虽然可以将很多的工作良好分门别类,减少混乱的情况,但是在工作效率上并不高,针对很多的尖锐问题和事件,所呈现出的成绩也非常表面化,对百姓的积极作用不突出,必须将财政监督机制全面的创新。首先,必须将内部监督机制不断的健全,从多方面强化自我约束和行为规范。其次,必须将基层财政监督的信息化建设加快。当下已经是信息化的时代,所有的工作都是在信息化技术、设备、软件的基础上完成。应针对各地方的财政监督情况,投入相应的信息化系统,增加平台的建设力度,充分实现信息、数据、工作的大量交流,对工作实现全面的监督和处理,避免造成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