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措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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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措施

法治建设措施范文1

关键词:农村 法律意识 劳动法 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0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6)11-0058-02

在2016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我们以劳动法为例,对延边州汪清县西崴子村村民的法律基本知识了解情况进行了调查。由此提出了对农村法制建设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一、 调查对象与方法

1.调查对象

本次“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在汪清县西崴子村进行,以西崴子村村民为调查对象,采用随机抽样方法确定人员,展开问卷调查,受调查的人数为30人,有效答卷30份,年龄在20―75岁之间。

2.调查和数据处理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法,自行设计调查问卷,通过调查村民对婚姻法、劳动法、土地承包法等各部门法基本知识了解情况,来初步认识农村地区的法制现状。并详细访访部分村民,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参照有关文献对照分析。

二、结果分析与评价

通过对所有调查问卷的整理、统计和分析,得出以下结果:

(1)西崴子村村民主要年龄段为40―70岁,占村内人口的80%,外来人口占10%,学生占10%,老龄化问题较为严重。

(2)西崴子村村民文化程度:初中以下的占(包括初中)97%,高中以上的占3%。由于老龄化问题严重,加之老年人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受到良好的、系统的教育,导致西崴子村村民的文化程度总体较低。

(3)男女比例:男40%,女60%。由于村民外出务工人数较多,劳动力流失,使得村内男女比例不平衡。

(4)工作年限:10年以下占20%, 10-20年占20%,20-40年占50%,40年以上占10%。

(5)民族比例:汉族占50%,朝鲜族占50%。

(6)劳动法基本知识了解情况:95%的人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15%的人粗浅地了解劳动法;85%的人完全不懂;90%的人不知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35%的人在工作中真正享受过“五险一金”,65%的人仅有一两个保险;99%的人没有发生过劳动纠纷,1%的人在外地工作时发生过;发生纠纷后90%的人都会选择忍气吞声,10%的人会找村民委员会解决。(由于该村大致保持农业耕种为收入来源的状态,劳动纠纷较少发生。)

由调查结果可知,西崴子村的村民大都不了解劳动法,更不知道如何用劳动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部分村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虽然农村社会比较稳定,是熟人社会,但是毕竟会出现一定的劳动纠纷,届时农民不会使用法律,将会对自身权益产生影响,因而仍然要对其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7)如果发生劳动纠纷:100%的人会寻求法律援助,100%的人强烈要求进行劳动、合同法的定期普法宣传,100%的人在工作中没受到劳动者合法权利的侵害(都各自种田,自给自足),100%的人会主动维护自身权利,其中10%的人会提起仲裁或诉讼或直接找政府,其余人并不了解相关法律。

此外,经过和部分农民进行详细的谈话采访,我们了解到,以前农民对法律这个名词很陌生,认为运用法律是一件很遥远的事情,因为当时的人们生活并不很富裕,不会把过多的心思放在如何增强法律的意识上,而是如何使自己的生活过得更好。加上大部分农民过着自给自足的农村经济生活,很少有事情会牵及到法律纠纷。就算是遇到问题也不会对簿公堂,在中国农民的传统价值观中,觉得去法院的事情一定是见不得人的事,害怕来自周围农村社会生活圈子的闲言闲语。以上种种原因便导致了农民法律意识的淡薄和对法律知识的陌生。虽然在近几年的社区普法工作中,拉近了农民与法律的距离,但是农民传统价值观中对法律的认知并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变的。

三、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几点建议

(一)开展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

以农民的基本生活单位为普法范围,在一村、一社区、一街道中,组织有意义的法制教育活动,鼓励农民参与,在实践中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促使其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

在社区中,社区图书室、德育活动室等都是举行法制教育的良好平台。可以通过在活动室内或小广场上,甚至田间地头,展览图文并茂、简单易懂的法律知识宣传画,提高农民对法律的认识。此外,也可以举办并组织观看法制讲座、法律节目等,或者组织农民参加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模拟法庭”等,让农民切实参与到普法活动中来,使法制教育得以延伸。

另外,可以选派专人,在社区的宣传栏定期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结合农民的实际问题提出相应的法律解决措施,让农民真正感受到法律为他们的生活带来的保障。

(二)提供法律咨询处

若在社区或村委会中设有提供法律咨询的专门性平台,在日常生活中指导农民如何解决其遇到的法律方面的问题,无疑会给农民带来极大的便利。例如,在农民农闲时期,法律咨询平台可以主动针对有意向外出务工的人员进行专项法律知识讲解,使其了解劳动合同的重要意义,学习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普及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措施,减少劳动纠纷隐患,保障农民利益,对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法治中国建设起到积极意义。

政府应加大社区和村委会的法制工作建设,在硬件设施、软件配备、人员配置等方面投资建设,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落实国家依法治国的方针战略。

(三)充分利用大众传播媒介

大众媒介作为最便利的信息传播途径,可以作为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涉及面最广、运用最多、影响最大的宣传途径。所谓大众传播就是通过某种媒介(如广播、电视、报刊等)向众多对象传递思想和观点的过程。如今,科技手段不断进步,信息传播方式更加多样化、便利化,很多工具都可以成为法律普及教育的得力媒介。

(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

法制意识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内容是互相联系、互相影响和互相促进的。要想从本质上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法制观念,首先要在文化建设上注重发展多种形式的、不同层次的教育。

法治建设措施范文2

加强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我局分别委托巴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开展了建筑市场行政执法,今年以来立案的建设工程项目方面的行政执法案件5个,下发停工通知11份,进入陈述和申辩权利告知程序4件,下发听证权利告知书1份、整改通知29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件。

拆迁方面的投诉有所下降。截至9月,接待城镇房屋拆迁方面的投拆56人/次,比去年同期下降了78.5,其中库尔勒地区投拆45人/次,比去年同期下降了81.36,各县投拆11人/次,比去年同期下降了98.26;接到自治区转办3件(含建设部转办函1件),州局转办3件(含国家局转办函1件);全州建设行业向我局提出拆迁方面的行政复议申请3件,其中库尔勒市规划局1件、焉耆县建设局2件,正在复议阶段;没有发生行政应诉案件。

清欠工作取得了初步进展。我州拖欠工程项目共184个,拖欠工程款21269万元,至今年9月,已清偿工程款12788万元,清偿率60.13,其中,结清项目45个,新疆七星建工集团、新疆巴音公司等10家本地施工企业在网上进行了消欠。全州拖欠施工企业劳保统筹费632.14万元,已还款147.41万元,占总拖欠额的23.25,其中若羌县、焉耆县已全部还清。全州受理网外拖欠民工工资投诉279起,涉及农民工4134人,清偿农民工工资1217.12万元。

加大了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以巴建办[20__]54号《关于对库尔勒成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库尔勒金城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实施房屋拆迁情况的通报》和巴建办[20__]55号《关于对库尔勒市建设局势市违规拆迁情况的通报》对这两家公司违规实施房屋拆迁和违规拆迁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并罚款。

二、有形建筑市场建设、管理与招投标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政策要求,我局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与招标办分离,实行了机构脱钩、人员脱钩、职能脱钩,中心转变为服务机构。同时完善各项制度,并将各项管理制度汇编成册,向社会各界公布,其中廉政制度和工作程序在交易中心大厅内对外公布,接受监督。从政府、石油、铁路、施工企业等部门聘请了12名行风监督人员,对有形建筑市场进行监督。按《招标投标法》规定,各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和不具备资格的人员不得进入专家网,不得参加评标。据此,我们重新调整了评标专家网。目前,全州仅在巴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立了一个合法的专家网。

20__年全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应招标项目184项,实际招标项目184项,建筑面积78.93万平方米,总投资约5.45亿元,全部进行了招标。没有发现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干涉业主正当行为、给招标办打招呼、批条子、指定队伍等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工作的现象。

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已步入 备案管理阶段。凡需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在公众媒体上,如在州级报刊上信息,加大了公开竞争的透明度。完善了评标定标制度,严格执行自治区建设厅统一的计算机评标系统,防止了评标中的“倾向分、人情分”。实行在开标前30分钟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的方法,并在统一地点统一接送,防止了投标企业私下与评标专家串通的行为。实行了评标监察公证监督制度,每一项目的评标全过程均由纪检监察机关和公证部门派人进行监督和公证,防止了评标过程中出现腐败行为。

进一步完善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在实行自治区统一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的基础上,由业主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另外,对于不符合招标资格的建设单位,实行了委托招投标。

三、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情况

目前,自治州共有取得资质的拆迁公司11家,外地进入巴州的拆迁企业2家,这些企业在全州各县市承担拆迁任务。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了对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的管理,集中力量开展了专项治理活动。20__年自治州城镇房屋拆迁专项治理工作是为了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格拆迁审批,规范拆迁程序,整顿规范房地产评估机构和房屋拆迁资格单位行为,认真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使巴州城镇房屋拆迁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切实维护、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下发的《自治州城市房屋拆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__年6月20日至20__年6月28日由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艾尔肯·吐尔逊同志任组长,巴州建设局、监察局抽调人员共9人组成了联合检查组,对八县一市进行了为期7天的检查。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近年来,尤其是20__年以来,各县(市)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通过认真学习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逐步建立了行为规范、办事有序、公开透明的城镇房屋拆迁工作机制。在推动城市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上,各县(市)拆迁管理部门都做了大量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城镇房屋拆迁工作任务。20__年全州共发放拆迁许可证26个,建筑面积9.73万平方米,实际完成城镇房屋拆迁面积8.04万平方米。各县(市)均设置了专门机构,人员设备配备到位,如和静县还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担任主任、主要管理部门领导担任副主任的拆迁办公室。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实现了政企分开,管理部门与各拆迁公司、拆迁估价机构脱钩。严格了拆迁工作程序,对拆迁资金不到位的项目,坚决不予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基本杜绝了群众集体上访案件的现象。焉耆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建立了“房屋拆迁许可”前的听证制度和包括拆迁人、金融机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三方共同参与的拆迁补偿资金监管制度,也是我州八县一市中房屋拆迁补偿资金到位最好县(市)之一。

但检查中也发现,拆迁工作中的违规现象依然存在,因此而引发的上别群众到自治区、州政府等有关部门投诉的事件尚未完全杜绝。主要原因是各县(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还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在某些方面还较为突出,如不执行法定程序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队伍中个别工作人员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政策宣传不到位,工作方法简单等。

五、物业企业管理情况

截止20__年9月底,我州已成立物业管理公司53家,已领取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51家(按企业性质分,全民3家,集体2家,有限责任公司46家),注册资金共计4228万元,其中库尔勒地区41家,占全州物业管理企业80.39,注册资金3470万元,占全州注册资金总额的82.07。除和硕县外其他县有物业管理企业10家,占全州物业管理企业19.6,注册资金共计758万元,占全州注册资金总额的17.93。在51家物业管理企业中,二级资质企业4家(库尔勒城建物业管理公司、库尔勒物业管理公司、库尔勒恒友物业管理公司、库尔勒康达物业管理公司),注册资金共计1220万元,三级资质企业47家(暂定资质的12家),注册资金共计3008万元。

目前全州共有受托管理物业小区(项目)175个,其中商业开发小区54个,共有近5万住户、15万余人,物业管理总面积560万平方米,占全州房屋总面积的30%,占住宅总面积的52%。现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139人,其中管理人员330人;从业人员中经过培训持有上岗证人员360人。有35个小区(组团)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现物业公司经营状况全部处于亏损,据不完全统计,各公司亏损共计近200万元。

六、政务公开情况

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组建自治州行政服务大厅的通知》精神,我局于20__年8月30日正式进入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三年来,我局先后进入行政服务中心人员两名,行政许可项目13项。今年我局加大了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于20__年8月17日召开了局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将人民政府公布确认的建设局系统行政许可项目17项、待批项目15项,共计32项(分项后约48项)统一进入自治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办理。按照“一门受理、抄报相关、内部运作、各负其责、限时办理”的工作原则,我局对进入自治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办理的项目,通过网络将我局及各科室、局属有执法权限的单位和部门的职责以及办事称序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七、存在的问题

(一)建筑业管理

1、有形建筑市场法律地位不明确。20__年后,水利、公路、化工石油 、铁路等专业工程的交易逐步从有形建筑市场内退出。目前的有形建筑市场只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程的“有形建筑市场”,而且个别专业管理部门的房屋建筑工程也不进场交易。

2、工程款拖欠严重。累计约4.82亿元的欠款制约了建筑企业的发展,导致企业无法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不能进行正常的人才培养。

3、招标投标仍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和行为。个别建设单位规避招标和在招投标中明招暗定,还有少部分建设单位与投标人进行串标或投标人之间互相进行陪标。同时在评标过程中,各县由于具备资格的评标专家少,仍存在有领导和公务员参加评标的现象。

4、各县市、各部门清欠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地方和单位的领导缺乏对清欠工作的正确认识,等、靠、要的思想比较严重,清欠措施不到位。

5、政府拖欠项目清偿难度大。由于过去个别地方和单位超规模建设,举债发展,形成了比较严重的财政拖欠。

6、一些承发包双方都不在当地的工程项目难以协调解决,特别是还款协议和工程结算难以落实,影响了整体清欠工作。

(二)拆迁工作

1、编制拆迁规划和年度计划方案工作还需进一步落实。各县(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20__〕46号)精神,提出了城镇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拆迁计划方案,但未按规定报自治区审批。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机构设置不健全,还存在着相当严重的违反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现象。一是超委托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管理。如库尔勒市建设局超范围委托库尔勒市房屋拆迁办公室(股级)从事城市房屋拆迁的监察、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审批、拆迁裁决、延期拆迁的审批、受理强制拆迁的申请等事项。二是除焉耆、尉犁县外,其它县市未向社会公示当地现有的具备条件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和具备房屋拆迁资格的单位。三是拆迁管理不规范。执法中程序审查不到位的现象还较为普遍。如未按法定程序发放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许可证》填写不规范,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未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等,特别是库尔勒市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随意性很大。四是房屋拆迁公告的必备内容不完善,如拆迁范围、拆迁、搬迁时间描述不清,没有告知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的活动及对房屋拆迁有异议的申诉、申辩的权利及其它义务。五是对拆迁人、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到位,未建立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档案,拆迁档案管理不规范,资料收集不完整、不准确。六是被拆迁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货币补偿的金额,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运作。七是拆迁单位工作程序不规范,拆迁补偿标准不统一。对积极配合房屋拆迁的被拆迁人给予的补偿金少,而对“钉子户”给予的补偿金多,对其他被拆迁户形成了一定的误导,造成了今后拆迁工作难的问题。八是部分拆迁公司及拆迁人在实施房屋拆迁时,采取停水、断电、停气和无证拆迁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治理。九是调解拆迁措施不得力。各县(市)对久托不决的拆迁遗留问题,重视程度还不够,如有些拆迁户房屋已拆除,但《房屋所有权证》未收回,没有严格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报向社会公告作废;有些县(市)存在对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补偿安置不到位,有拖欠现象;有些县(市)存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指定房屋评估机构和房屋拆迁单位的现象。

(三)物业企业管理工作

1、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和标准监管不到位。一是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具有中级职称的人数不符合规定要求;二是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不规范,没有参考建设部制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三是制度不健全,档案管理混乱,资料装订不规范;四是信用档案建立的不完善,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具有中级职称人员的职称、身份证、图片均未扫描。

2、不能按照《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提供物业服务。一是对房屋共用部位的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建立的不完善;二是没有对房屋共用部位(门、窗、玻璃等)建立巡查记录;三是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没有按规定续签;四是小区内有私搭乱建的现象;五是小区卫生环境较差、车辆管理不规范,乱停、乱放现象依然存在,业主怨气很大。

3、物业管理企业有乱收费现象。一是部分物业公司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对违反规定收取的公用面积维修养护费,城建、杏花、成渝物业公司已全部退还完毕;、家园、恒友、玫瑰物业公司正在处理和退还。二是部分物业企业擅自提高水、电、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

4、业主委员会未能发挥作用。我州共有受委托管理的物业小区(组团)185个,其中属商业开发小区(组团)100个。成立业主委员会已备案的35个,占总数的18.92%。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业主自身法律意识淡薄,不能明确自己的主人地位和相应的权利,该提出问题的不能提出,该维护的权利不能维护,客观上放纵了物业管理公司的违约行为及侵权行为。二是有的业主缺乏社会责任感,不愿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认为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既没有报酬,又浪费时间,是个费力不讨好差事,不愿意牵头。三是少数业主委员会委员既是小区的业主,又是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不能代表业主利益。

5、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和标准监管不到位。一是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具有中级职称的人数不符合规定要求;二是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不规范,没有参考建设部制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三是制度不健全,档案管理混乱,资料装订不规范;四是信用档案建立的不完善,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具有中级职称人员的职称、身份证、图片均未扫描。

6、不能按照《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提供物业服务。一是对房屋共用部位的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建立的不完善;二是没有对房屋共用部位(门、窗、玻璃等)建立巡查记录;三是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没有按规定续签合同;四是小区内有私搭乱建的现象;五是小区卫生环境较差、车辆管理不规范,乱停、乱放现象依然存在,业主怨气很大。

七、根据检查出的问题提出如下措施

1、加强学习 教育,提高认识。各县(市)应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精神,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做好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各县(市)应加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对群众的引导。

3、建立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制度,增加拆迁工作透明度,完善拆迁公示制度、服务制度、群众举报投诉上访接待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拆迁诚信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4、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拆迁评估市场。对房地产评估机构损害当事人利益或有明显违规行为的,要依照法定程序,呈报其审批机关建议取消其评估资格或吊销房地产评估资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房地产估价师,要依法注销房地产估价师的执业资格。

5、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对违法违规拆迁、擅自降低补偿安置标准、不及时解决被拆迁人合理要求的拆迁单位,采取不批准新的拆迁项目,停业整顿、依法吊销拆迁单位资格证书等措施;对不依法行政,违反法定程序滥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滥用强制手段直接侵害被拆迁人合法权益,不认真解决拆迁投诉的管理部门,责成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6、建立健全房屋拆迁档案。各县(市)应建立规范的受理投诉工作程序,设立投诉受理文卷档案,确保拆迁档案资料的完整。

7、加强物业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与培训。各县(市)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物业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8、做好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业主决策机构的建立和运作。对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35个物业小区充实人员,对不负责任的委员予以调换,健全规章制度,促使其履行业主委员会义务。对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各县(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工作,指导成立业主大会。

9、积极稳妥地推行物业招投标机制,引导扶植规模化经营,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改变“谁开发,谁管理”的垄断经营局面。促使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相分离,使物业管理企业真正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实施专业化管理。加强建设与物业管理的衔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做好物业承接验收工作。建设单位要按照建设规划要求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不得擅自处分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做好相关资料的移交等。对违犯规划建设等有关规定的要督促建设单位予以补齐后移交。消除建设单位和管理单位互相推诿的问题。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引导业主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根据物业管理活动的特点,降低招投标成本,减轻业主负担。指导物业管理企业在努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的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和社区各类组织,积极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丰富居民的业余生活,促进居民的身心健康,推动形成了邻里之间更加和谐的关系和良好的社会风尚,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10、引导各物业管理企业转变观念,调整心态,正确认识自己的社会角色,找准位置,要使每位员工都清楚地意识到我们是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而不是单纯管理物业管理单位,更不是管理为主的部门。我们所提供的服务只有得到业主的认可,企业才能生存与发展,而管理职能也是通过执行委托管理合同来体现,要尊重业主,帮助业主,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工作生活的环境和空间。同时,引导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增强合同意识,通过合同约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服务费用等事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解决纠纷的方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我们将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特别是电力、自来水、供暖)实行代收费用的有偿服务,努力降低管理成本。

11、建立“质价相符”的收费机制。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是直接关系到业主、使用人和物业公司的敏感问题。服务质量的问题已经成为日常工作中的热点和突出问题,这就要求物业管理者切实站在全体业主的立场上,向广大业主和住户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意识,端正从业人员的服务态度。同时要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建立规范自身行为的约束机制,使收费与提供的服务相符合,建立物业管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公示牌制度,对受委托代收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的,也应当实行明码标价。有偿服务的项目,应按照自愿有偿、协商一致的原则收取。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定期公布收支情况,接受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质询和监督,规范收费行为。同时物业管理企业在保证良好的服务同时,在管辖的小区内积极开拓其他有偿服务,开展多种经营,增加收益,减轻自身负担。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质量,配合物价部门每年按有关规定,制定收费指导价标准。

法治建设措施范文3

关键词:山坡地;水土保持;生态环境;资源整合;水土流失防治

中图分类号:S1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09)17-0118-02

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环境与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防治水土资源的损失与破坏,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对于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发展生产,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旱等自然灾害,具有重要意义,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伟大事业。

项目区由于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水土资源,投入资金不足,生产经营较为粗放和自然因素的影响,水土资源边治理边破坏边流失现象仍然存在,局部区域水土流失相当严重,土地生产力严重下降,生态环境恶化。因此加强项目区的水土保持防治,从根本上治理水土流失,进一步加强坡面、沟道水土保持防护工程建设,增强丘陵山地蓄水保土保肥能力,提高项目区社会、生态、经济效益,是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在此,笔者结合同安区凤南农场东岭果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程的开展,对山坡地开发建设中水土流失防治采取的一些措施进行了探讨。

一、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及危害

本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根据水利部水保[2004]23号文《关于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建设的通知》精神,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同安区凤南农场位于同安区的西部,总面积为378.48km2,其中土地总面积为2.48km2,根据水土流失遥感普查结果显示;凤南农场水土流失面积为292.35公顷,占与土地总面积的11.80%,其中轻度流失为196.62公顷,占流失面积的67.26%,中度流失62.67公顷,占流失面积的21.44%,强度流失20.32公顷,占流失面积的6.95%;其中果园地流失面积138.73公顷,占流失面积的47.45%,林地流失153.62公顷,占流失面积的52.55%。

严重的水土流失造成当地土地资源的破坏,导致农业生产环境恶化,生态平衡失调,水旱灾害频繁,影响了各行各业的生产发展。主要的危害有:(1)破坏土地资源,蚕食农田,生态环境失调,自然灾害频繁威胁项目区群众的生活;(2)导致表土大量流失,土层变薄,地力衰退,农业生产成本增加;(3)渠道、水库淤塞、危害水利农田、加剧洪涝灾害:水土流失,一场暴雨,泥沙碎石俱下,水库淤积,渠道淤塞,使水利设施难以发挥正常效益,甚至报废;(4)危害交通:破坏交通道路,影响了交通安全;(5)制约经济发展,群众生活困难:项目区群众、集体的经济困难,群众收入低于全区的平均收入水平。由此可见,对本项目区水土流失的整治工作已经到了亟不可待的阶段了。

根据凤南农场东岭果场项目区地形地貌与植被状况,以及项目区水土流失的成因、特点、分布状况和发展变化趋势,结合该地区的土地利用规划和经济发展情况,合理确定水土流失防治的各项综合措施体系;拟定项目区建设的主要内容为:(1)实施封禁治理面积120公顷;(2)高标准水平梯田改造面积14.15公顷;(3)果园道路修建1824m,宽4.5m;(4)塌方边坡防护3处。

二、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由于本项目在开发建设期间,对地表的破坏是渐进的,因此,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过程,也是一个渐进过程,根据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结合项目区地形、地质、土壤条件,按水土保持的有关规范和技术规程,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防治措施,主要以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相结合,同时加强临时防护、施工时序安排及管理措施等,有效布设水土保持综合防治措施,对项目区进行综合整治合理。主要改善原有的开发和耕作方式,将原果园坡耕地改造为高标准水平梯田;并拓宽和合理规划修善园内道路,便于施工和管理,提高劳动生产力;完善园内排水系统,修建截排水沟及沉沙池,集中蓄排径流,减轻暴雨和径流的冲刷,最大限度减少水土流失,具体措施如下:

(一)封禁治理

根据项目区的具体地理条件及实际需要,在项目区的上游规划封育区封山育林育草120公顷,主要在项目区内水库上游的林地,以水库上游果园地外沿到防火林带为界的林地,禁期三年,并在封育区周界如山口、沟口、主要交通路口等处设置永久性坚固告知标志牌。由水土保持部门与当地镇委及项目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同,规定在封内严禁修枝间伐、畜牧、割草铲草皮等生产活动。并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违者按《森林法》、《水土保持法》查处;具体措施如下:在封育区成立护林队,设专职管护员,专人管护,并制定严格的封育管护制度,奖罚分明,严禁一切不利于植被自然修复的人为活动,严禁牲畜进入封育区,更不能放牧;结合封禁,进行抚育管理,春秋两季在残林、蔬林中进行育苗补植,平茬复壮,修枝蔬伐,择优选育,促进林木生长,加快植被修复;同时定期检查树木生长情况,对封育区进行病虫害防治。

(二)坡改梯工程

修筑水平梯田,改造坡耕地成等高耕作的高标准水平梯田,项目区坡地开发坡耕地果园面积14.15公顷,坡面坡度在8°~30°之间,设计改造坡耕地成水平梯田,同时前筑埂,挖后沟拦蓄地表水;前埂采用梯形断面,底宽05m,顶宽0.3m,埂高0.3m;后沟采用竹节沟形式,每隔1.0m的后沟间隔0.2m的节,断面采用梯形断面,底宽0.3m,顶宽0.4m,深0.2m。

由于项目区以传统的粗放式开发种檀果树,忽略水土保持措施,坡耕地改造成高标准水平梯田后,对一般降雨可就地拦蓄,暴雨时可拦蓄大部分径流,控制泥沙的流失,达到水土保持的目的。本项目梯田的断面设计,是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年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1996》编制,经过技术人员现场调查测量,综合当地坡耕地开发的具体情况,整体规划,因地制宜,断面设计根据不同坡度及土层土质的不同进行设计。根据项目区土壤和坡度的具体情况,考虑施工和耕作要求,本项目区选取田坎侧坡坡度B 70。,原山坡地面平均坡度α=10°,15°,20°,25°四个断面,选取H=0.6m,0.8m,1.0m,1.2m,根据技术规范,前埂断面设计为高h1=0.3m、底宽D2=0.5m、顶宽D1=0.3m;后沟采用竹节沟形式,每隔1.0m隔开0.2m的节,后沟断面:深h2=0.2m、底宽d1=0.3m,顶宽d2=0.4m。

(三)果园道路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合理规划果园内道路,拓宽、修善园内原有简易道路1824m,同时结合项目区内的截排水沟道布设全线道路内侧开挖排水沟,并采用浆砌块石防护,这样既方便果园管理,又能改善区内的排水系统,集中引流,减少径流冲刷,保持水土资源。

工程措施:合理规划布设果园内道路,对原有的简易路基进行扩建、修善,将原路面宽1.0~3.0m的简易道路拓宽为路面4.5m;道路设计根据具体地势有的路段改弯取直,前坡较陡的地段可采用浆砌石体护坡,上宽0.5m,边坡坡比1:0.3,高根据地形不同而异。后坡开挖坡度采用1:1,路基经开挖平整后压实,路面铺5cm砂石层。

排水沟采用M7.5浆砌块石防护,厚度为0.3m,采用M10水泥砂浆勾平缝,每隔10m设一沉降缝,缝宽1cm,采用M10沥青砂浆止水。道路总长为1824m;其进入跨天然沟道段,可充分利用原有的排水涵洞管道或采用埋设一道φ50cm的钢筋砼预制管作为排水涵洞,长度根据具体地形地势而定,一般以6m为宜。根据具体地形地势,在涵洞入口处或地势较平坦的地方布设沉沙池,沉沙池全线布设5座。

植物措施:道路两侧的地段增设植树种草防护,根据具体地块的大小以芒果、青枣等果树梅花状布设,株行距3×3m,树下套种百喜草等水保草种,绿化面积为0.7hm2。

(四)塌方边坡防治措施

根据现状具体情况,对部分山体小滑坡或易滑坡处进行削坡处理,并采用人字形骨架结合铺草皮的方法护坡,本项目拟对3处小滑坡处进行边坡防护。

削坡后的边坡应及时进行骨架浆砌块石的砌筑防护,人字形骨架采用浆砌条石砌筑,骨架应嵌入坡面内,深度使骨架表面与草皮表面平顺;骨架底部坡脚1m及顶部0.5m范围内采用M7.5浆砌块石镶边加固,底部坡脚浆砌块石加固可结合排水沟设置;施工前应清刷坡面浮土,填补坑凹,使坡面大体平整;骨架砌筑前应按设计尺寸挂线放样,开挖沟槽,沟深视骨架嵌入深度而定;在骨架内铺草皮时,应使草皮和骨架密贴,防止表水沿接触处将草皮冲毁。

三、结语

法治建设措施范文4

[关键词]变电运维;人员;安全措施;时间;检修设备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16.086

[中图分类号]F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16-0-01

当变电站室外设备间隔检修时,需要设置安全活动围栏、布置安全措施,来满足检修工作条件。目前变电站使用的安全活动围栏由金属底盘、围栏金属杆体及麻绳围栏组成,由于底座和杆体分离且底座过于笨重,搬运时需要搬运小车协助运输,十分耗费精力、时间。对于力气小的变电站值班员而言,过重且粗糙的底座很容易导致其自身刮伤、砸伤。针对水泥地面外的绿化带等泥土场所还需另行准备插杆,这大大降低了运维人员布置安全措施的工作效率,故本文阐述一种提高布置安全措施效率的新方法。

1 室外检修设备安全措施布置现状

目前,室外设备检修时的安全措施工具主要是金属底盘、围栏金属杆体、插杆等,根据变电站倒闸操作票、许可工作票统计数据统计出兴沙运维班所辖变电站2014年1月~12月各站室外设备检修时设置安全措施的平均时间为23分钟。为掌握设备检修时设置安全措施步骤所花费的时间,对流程各步骤所需要的时间进行了调查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

由时序表可以看出,设备检修时搬运、装设安全措施工具的时间为18.1分钟,占总时间的78.7%;搬运、装设安全措施工具的时间直接影响了设置安全措施的时间,进而影响运维人员的工作效率。

2 缩短室外检修设备安全措施布置时间的新方法

为解决以上问题,本着展开快捷、回收方便、操作简单以及质量轻的原则,设计一种杆体与底座可以相互拆卸,容易伸展、收缩的新型安全围栏放置支架。下面从支架展开底座、支架套环和支架地刺部分进行分析。

2.1 支架展开底座

用销子在支架杆体底部固定4个展开底座(4个角铸实),在每个展开底座上部都留有凹槽,支架回收状态时,可以使连接支撑杆镶嵌凹槽内。并在其中一个展开底座底部留有凹槽,方便地刺尖头镶嵌凹槽内,支架展开状态时,地刺尖头镶嵌凹槽内。

2.2 支架套管

本产品所用的套管与变电站所使用的支架杆体相适应,可以使杆体插入套管内。套管上套有套环,套环上有个活动卡扣可以使套管和底座紧密结合。套环下滑到设定位置,地刺尖头镶嵌入对面底座底部留有的凹槽内,扣上卡扣,支架为展开状态;放松卡扣,将套环提拉至设定位置固定,则支持杆回收到在底座上的凹槽内,扣上卡扣,支架为回收状态。

2.3 支架地刺

支架地刺固定于其中一个展开底座上,当检修工作场所为水泥地面时,支架为展开状态,套环下滑到设定位置,地刺尖头镶嵌入对面底座底部留有的凹槽内。当检修工作场所为泥土地面时,支架不用展开,使用展开底座相反方向装设的地刺直接刺入泥土地面。各个部分安装的整体示意及效果如图1所示。

3 使用新方法后的效果分析

使用新方法后,室外检修设备安全措施布置时间如表2所示。

从表2可以看出,使用新方法布置安全措施的平均时间为12.5分钟,远低于原始值23分钟,达到了预期效果。

4 结 语

通过新型安全围栏放置支架的研制,降低了运维人员布置安全措施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缩短了设备的停电检修时间,提高了供电的可靠性。同时,也为检修人员提供了充足的工作时间,进一步保证了设备的检修质量,从而保证了电网的安全运行。

法治建设措施范文5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水土保持;可持续发展;治理措施

Abstract: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and new rural construction organic combination to control soil erosion, improve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to change the production and living of the masses to play the goal of economic and social benefits for the comprehensive control of soil to create a good typical. In combination with the new rural construction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deas were discussed.

Keywords: new rural construction;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control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G812.4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新农村建设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1)新农村建设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党的十七大提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各级政府、领导都将新农村建设放在了首位,指定包抓领导、包抓部门,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在群众宣传上倾注了力量。为此各级都应有领导和人员抓好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群众发动工作,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提供了组织保证。

(2) 新农村建设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提供了便利施工和管理培训的有利条件。新农村建设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小康社会建设的典型村在“三通”、经济基础、地理条件及群众文化程度,生产生活水平上均为较好,其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群众义务投工投劳和工程管理培训提供了有利条件。

(3)新农村建设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提供了捆绑资金的有利条件。新农村建设给各单位和包建部门都提出了硬性资金帮扶条件,因此,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中生产道路、改厕、改院等项目可从农业、交通、移民等项目中进行投资建设,有利于工程资金的捆绑使用,各自建设,各计其功均能得到配套落实。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加大田园交通设施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民生产、生活水平提供有利条件;

(4)新农村建设的优惠政策给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提供了优惠条件。新农村建设中,土地流转试点首先在新农村建设村试点。政府给土地流转大户提供了银行特批贷款和其他项目可向大户流转倾斜的优惠政策。土地使用权归结公司便于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统一规划,在工程治理中可节省大量的资金,用于水保工程治理。水保生物治理投资可由公司贷款投入,使水保治理能多方投入,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新农村建设的典型经验推广加强了水保治理效益的宣传。新农村建设每季度要检查验收,年终要推广,因此新农村建设的宣传推广进一步提高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在各级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加强了水保治理的推广。

二、实施水土保持可持续发展战略

水土保持工作对于保障我国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如何实施水土保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我们现阶段任务中的重中之重。

2.1 水土保持工作要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进行水土保持工作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证。当前我们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并丰富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如退耕还林还草管理办法,自然生态封禁修复实施办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管理办法,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计收管理办法,水土保持预防监督费使用管理办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管理办法,生态脆弱区和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公告,水土保持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水土保持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通过完善配套法规规章,争取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事事有法可依,件件有章可循。其次要加强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有效遏制新的水土流失现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防范与治理并举,坚决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三同时”制度。督促开发建设项目业主依法积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在建设过程中严格实施水土保持防护措施。对在开发建设中不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还要进一步加强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严把审批关,在做好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方案审批以后的实施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狠抓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并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2.2搞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水土流失治理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虽然国家近年来加大了对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建设的治理力度,但与大面积的水土流失及艰巨的治理任务相比,投入仍十分有限。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建设这项跨行业、跨部门的伟大工程的宏观调控力度,在生态环境脆弱区、恶化区,设立专职机构,实施统一规划和统一管理,并注重协调农、林、牧、水等职能部门,明确责任与分工,加强合作,避免重复投资、重复治理。在项目实施中,要采取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严格检查验收,保证各项治理措施的实施及质量。同时,还要在工作中注重有关科研、教学部门的参与,以提高科技含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建设。另外,我们还要注重开发与治理相结合,以开发促治理,以治理保开发,在治理中求发展。综合开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认真对待,协调好各方面的因素,将各开发建设项目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形成系统的最佳整体,达到既追求经济效益又有利于防止水土流失。同时,寓水土保持于资源开发之中,以良好的生态环境支撑经济发展,以经济发展带动环境建设,使两者达到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2.3 大力发展水土保持科技工作

我们在水土保持工作中要重视科研的重要性,加强基础研究。注意在流域的尺度上研究水土保持对于全流域生态系统、水资源配置和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长远影响问题。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区域环境效应评价研究、区域水土保持与气候变化研究、水沙物质汇集运移对陆地生态系统生源要素影响研究、区域性大气降水增减对区域土壤侵蚀影响研究、水土保持社会学研究等。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组织和布置科研工作,根据实际需求将生态环境建设与科技纳入一体,形成直接为生态环境建设服务的科技体系,把国家需求与教育科研单位的发展联系起来。这样,既可以保障水土保持规划及实施的科学性,又可提高治理项目的质量,同时也可使教育科研单位的科技成果在实践中得到应用和推广。同时,还应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监测预报,应用“3S”等高新技术,建立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并加强组织培训,搞好水土保持科学普及和技术推广工作。建立水土保持基金是确保地方配套足额筹到位的一项长效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水土保持基金筹措管理办法,从资金上给予保障。可以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中单列,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水土保持基金,也可以从城市土地开发出让金、城市配套费及矿产资源开发和水电资源开发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水土保持基金,主要用于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法律法规宣传和技术培训等。

2.4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推动了新农村建设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水保综合治理为新农村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农业基础设施。通过水保综合治理,建成了田间生产道路,排洪、蓄水保灌设施,提高了基本农田人均占有数量,使农民改善了生产条件,为粮食增产增收打下了坚实基础,促进了粮食生产稳步发展。并且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形成“一村一品”的主导产业,群众可达到增产增收,真正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

(2)水保综合治理推动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的改善。水保综合治理通过治理水土流失、恢复植被,发展经济建园,提高了河沟防洪抗灾能力,减少地表径流,改善区域气候,改善了生态环境。

(3)水保综合治理促进了新农村建设村容村貌的改变。水保综合治理中垃圾池能源替代工程的沼气池、节柴灶;舍饲养畜建设有效地促进了农村改厕、改圈、改院和庭院经济建设,使村容村貌得到彻底改变。

三、“经济型”结合模式

根据不同的地理条件、自然环境优势和主导产业,可采取“经济型”、不同的模式使水保综合治理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加大经果林栽植力度,种植蔬菜,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与“三小”工程建设相结合,集中改善坡耕地灌溉条件,发挥坡耕地整治效益。

3.1“经济型”结合模式

对人多地少,交通方便,居住集中经济发展尚慢的村,采取“经济型”的治理模式,具体措施可以是建修疏溪固堤、拦砂坝、排洪渠、蓄水窖、坡改粮梯、坡耕地退耕造生态林、经济林等。该村主干道由区交通局和村上投资硬化,水保工程又给修建了生产道路和水保便民桥,使该村建设成了蔬菜园、经果园、地坎经济(黄花菜),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改变,经济收入有了增加,村容村貌有了较大的变化。

法治建设措施范文6

[关键词] 法治政府 指标体系 建立

20__年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__〕10号文件,以下简称《纲要》)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青岛市于20__年提出“争取经过五年左右的不懈努力,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青政发〔20__〕20号文件)。20__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__〕17号文件,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为贯彻落实《纲要》和《决定》,青岛市积极践行法治,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但是,与既定目标要求相比,仍存在诸多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尤其是什么样的政府才是法治政府、如何评估法治政府的实现程度,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必须作出回答的重要课题。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法治政府指标体系,能够使法治政府建设看得见、摸得着,方向和目标更加明确清晰,问题和不足更加一目了然,进而能够对法治政府建设产生积极和长远的影响。

一、关于建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必要性

(一)建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相适应的制度文明,也是发展的重要内容和目标。[1]贯彻实施《纲要》以来,我市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努力实现法治建设的科学发展,先后制定地方性法规20余件、政府规章40余件,在一定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等多项重要制度,提高了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程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主体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复议听证制度等,提高了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这些行之有效的制度,能否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持续发挥作用,取决于我们能否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其不断完善和深化。建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正是为这些制度持续发挥作用提供一个长效保障机制,从而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增进制度文明,更好地践行科学发展观。

(二)建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是贯彻实施《纲要》和《决定》的客观要求

从目标要求看,《纲要》提出的十年左右时间、我市提出的五年左右时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任务作为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已进入倒计时,形势紧迫、任务繁重,若没有更强有力的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既定目标就难以如期实现。从内容要求看,《纲要》在合理配置政府职能和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制度保障和措施要求,构成了法治政府的构建骨架。这些制度和措施能否建立健全,直接关系到法治政府能否实现。因此,有必要对这些制度深入总结并加以完善。从落实要求看,《纲要》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具体落实办法和配套措施,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安排。五年多来,青岛市一直严格按照这项要求开展工作,20__年出台了贯彻《纲要》的实施意见,此后每年明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近期还出台了贯彻《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__〕12号文件),这些举措有效保证了《纲要》、《决定》的贯彻落实。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面临的问题也很突出,其中一点就是还缺少一个可测评的指标体系来全面评估我市出台的各项制度措施的实施效果及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进展情况。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正是通过对法治政府的精神实质进行深入剖析和科学概括,把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分解、细化和量化,转化为可以测评的指标,组成一个体系和系统,综合测算各地区和各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并寻找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中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法,从而保证《纲要》、《决定》提出的目标任务的实现。

(三)建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是法治政府自身发展的实际需要

当前,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展还不平衡,基层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偏弱,法治化程度与青岛市的城市地位和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的期待与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认识层面上,有些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淡薄,缺乏法治的“方向感”;二是制度效益上,对《纲要》、《决定》的原则性规定,配套措施跟不上,实际执行中出现偏差;三是规制强度上,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还没有完全纳入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实绩考核,依法行政的“动力”不足。为此,建立一套直观的、可宣教的、容易执行的、有硬性约束的指标体系以纠正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一些干部在思想认识上的失范、工作推进中的偏差和“动力”不足问题就显得十分必要。从更广的视角看,作为法治政府,在不同地域普遍追求公平、正义、自由、人权、和谐等价值目标,要求依法行政,承认廉洁、诚信、有限、责任等,并致力于实现一种良性的社会秩序。[2]

这就决定了各个地区建设法治政府面临的共同问题,也决定了形成统一规范的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必要性。深圳市已率先研究提出了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很值得学习借鉴。青岛市作为经济发达的沿海开放城市,也有责任尽快启动这项工作。 二、关于青岛市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基本构成

法治政府指标体系作为全面衡量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一把标尺,基本构成上应包括客观指标和主观指标。

客观指标旨在解决青岛市建设的法治政府是什么样的问题,其数据大多可以通过统计报表或现有资料获得,能够体现法治政府应当具备的内在标准,是指标体系的主体部分。

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是:行政机关自觉运用体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法律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围绕这个基本要求,《纲要》在政府职能、决策机制、制度建设、行政执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行政监督、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等7个大方面的内容提出了33个小方面的制度和措施要求;《决定》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决策机制、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社会自治等6个大方面的内容提出了24个小方面的制度和措施要求;青岛市贯彻《纲要》和《决定》的实施意见中,还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若干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提出了一些青岛市特别需要的制度和措施要求。这些制度和措施要求,总体上是对我市建设法治政府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的深刻反映,是法治政府蕴含的内在标准,可以设计为客观指标。

在客观指标的具体设计上,应体现四个方面的特点:一要有全面性,能够涵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个方面;二要有操作性,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均应明确具体;三要有刚性,指标任务的约束力强;四要有开放性,能够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包容新的内容。据此,可以考虑将我市法治政府指标体系中的客观指标分为三个层次,一级指标体现《纲要》、《决定》及我市的有关实施意见中规定的几个大的方面的内容,具体可以归纳为12项,包括:政府立法工作法治化;机构、职责和编制法治化;行政决策法治化;公共财政管理与政府投资法治化;行政审批法治化;行政处罚法治化;行政服务法治化;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行政救济法治化;行政监督法治化;行政责任法治化;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法治化。二级指标体现大的方面内容下的基本制度和措施。三级指标对应明确已经推行或应当建立完善的基本制度和措施的具体要求。各级指标完成的情况,可以客观反映各级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努力程度、实际举措和具体成效。

主观指标旨在解决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社会评价是什么样的问题,其数据需要通过合理设计调查问卷、进行抽样调查并经过统计处理后才能获得,体现社会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的总体评价,是指标体系的辅助部分。

依法行政的根本宗旨在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维护、实现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法治政府的实现,最终必须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承认。因此,社会公众对法治政府的评价,是法治政府指标体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评价更多地通过对法治政府的主观感受和内在体验表现出来,其基本内容除了以上述客观指标为基础外,还应当反映法治政府的七个外在维度,即法治政府应当是有限政府、服务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诚信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其行为应当符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和权责统一六项基本要求。[3]通过赋予主观指标的各项内容以不同分数和权重,交由社会评价赋分,再结合专家对各项分值及其关联数据的比较、分析和权衡,综合测算出总分值,即能反映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状况和水平。

鉴于建立起科学的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需要在长期的实践中不断调整、修改,使之趋于合理和完善。指标体系基本确定后,可以先在相关的区、市及部门进行试点,以实践来检验指标体系是否科学合理,从而最终形成权威性的指标体系。

三、关于如何建立并实施青岛市的法治政府指标体系

法治政府建设涉及面广,关联因素多,时间要求紧,如何使我市的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又好又快地建立并实施,我认为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 坚持政府主导

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建立与实施涉及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工作性质和难度决定了只能走自上而下的政府推进型道路,而无法也难以期待走自下而上的自发演进型道路。为此,建议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建立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设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或由已建立的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承担,由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指标体系建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重大事务的研究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负责指标体系建立的日常督导协调工作。二是积极争取国务院和省政府法制办的工作指导和智力支持,签订相关合作协议,推动指标体系的建立。三是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建立后,市政府印发相关配套文件,明确全面实施指标体系、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和责任单位。

(二) 注重调查研究

建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难度大、问题多,必须进行深入调查研究,详细分析和论证其可行性,提出构建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基本思路。在调查研究的过程中,既要深入研究法治本身的特点,也要充分借鉴经济和社会指标研究已积累的经验与成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由专家学者会同政府法制工作者共同确定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内容,并按内在逻辑要求选择重要而有代表性的指标组成初步的指标框架体系,同时明确每个指标的分数和权重。

(三) 倡导公众参与

法治政府指标体

系作为一种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官方评价标准,本质上在于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评价和监督,其设计必须科学、合理且符合政府工作实际,因而一般需要由政府法制工作部门牵头,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但如果仅限于此,政府部门就难脱“自己制定标准评价自己”的窠臼,指标体系也就会因脱离民意而难以获得社会的认同。因此,指标体系的设计上除了征求专家的意见,还必须让公众充分参与到制订过程中,通过文本解读、专家访谈、座谈讨论等形式,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力度,为科学建立指标体系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参与;还开不同类型的征求意见会和论证会,充分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增强指标体系的公正性、权威性和说服力。 (四) 落实督查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