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法治观念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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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法治观念

网络法治观念范文1

关键词:财经类大学生;法治观念;实施载体;创新

一、前言

法治观念是一种意识、一种精神,也可以成为一种自发的秩序,它是整个法治大厦的底座,对法治社会的生成与运转起到一种调和作用,同时也具有一种催化作用。[1]财经类大学生肩负国家财政经济类工作的重担,良好的法治观念是大学生们未来职业的重要保障,更是我国财政经济工作秩序化、法治化的有力保障。从目前来看,我国财经类大学生们的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如何有效地提升学生法律知识、提高法治观念、树立法律信仰,从而建立完善的法治观念是摆在广大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大难题。

二、财经类大学生法治观念现状分析

相关数据显示,只有近10%的大学生十分清楚自己的权利义务,64.7%人只能大体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可见有相当数量的大学生对法律中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规定不甚了解。[2]总体来说,我国财经类大学生法治观念较为淡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知识欠缺。这是导致财经类大学生法治观念水平低下的首要原因。既然财经类高校都有开设法律类课程且财经类水平考试、职称考试都对经济法律有所考查,但被动学习、应试学习与法律运用能力脱节,使得财经类大学生们对法律有很多的不解与迷惑,客观导致不信法、不用法,形成了较为严重的恶性循环。

(二)法律意识淡漠。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应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服从法律,严格依法办事。然而,在财经类高校,法律并没有发挥其作用。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停留在尚浅的程度,未能理解作为财经类的职业人是否具备契约的意识、是否明确经济活动的规则、是否能够有效识别自身行为的效力、是否能自觉主动地在工作中形成相应证据会决定其职业发展的前景。

(三)权利意识不强。许多财经类大学生不知道作为公民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他们对国家的法律认识到的只是其强制性的一面,而并没有认识到权利保护的一面。作为未来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主体,财经类大学生必须树立权利意识,明确自然人、法人、其他非法人组织彼此的权利义务,掌握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在遭遇经济纠纷时有效选择合法途径予以解决,这些能力都需要在法治观念提升的前提下完成学习。

三、培育路径:实施载体的创新

调查显示,62.4%的大学生选择学校法治课程,通过法律题材电视节目的占33.3%,选择政府的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的占21.3%,自己主动学习的占18.3%。[2]不难看出,学校教育仍是大学生法治观念培育的主要阵地。[3]然后随着高科技的不断发展,“网络时代”、“互联网+时代”、“微时代”的到来,传统教育活动实施载体已不能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过时守旧的载体如课堂板书教学、课外读本教育已同新时代学生日常生活脱节,为了有效实施财经类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培育工作必须迎合时展,对实施载体进行创新。

(一)关键点:建立培育工作与学生日常生活的对接通道

纵观当代大学生日常生活,“网络时代”、“互联网+时代”、“微时代”已让他们的生活变得跟父辈的生活模式截然不同。在这个购物无须出门、交友只需动手的时代,一部网络手机足以满足生活学习各种需求,电脑终端、手机终端、平板等等已成为学生生活不可缺少的硬件,而微博、微信、微视、微电影等等已成为学生信息获取的主要渠道。如果法治观念的培育工作仍停留在多年前的状态,不与学生日常生活接轨,一味追求课堂、书本,会令学生在情感上无法接受、在生活实际中也不适宜接受。守旧就会被淘汰,只有培育工作者发自内心走入学生日常生活,将培育载体同日常生活对接,开辟适合学生自身的培育载体,才能真正促进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能力性,让学法变得容易、变得可接受、变得随处可学、随时可学,是培育路径创新的重要任务。

(二)创新措施:开发新时代培育工作多元化载体

不被广大学生所接受的载体就应当摒弃,广大学生喜爱的载体方式就应当开发、研究、推广、应用。主要体现为:

1、微课:指教师围绕某个知识点或技能等单一教学任务进行教学的一种教学方式,其核心组成内容是课堂教学视频(微视频),具有目标明确、针对性强和教学时间短的特点。微课的推广可以方便学生离开教室、离开教师,随时随地只要有手机或电脑均能实现自主学习且反复学习。这一培育载体与学生日常生活中喜爱的微视频方式完全吻合,符合学生学习需求、适应当代大学生学习模式。

2、微信公众平台:当代大学生没有微信号的基本难找,微信已成为大学生日常交流的一种重要方式。在微信中信息的快速传递成就了微商,也同样可以成就教学培育工作的发展。利用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法治观念培育活动,简单来说就是进行一对多的媒体性培育行为活动,如高校可以通过申请公众微信服务号通过二次开发展示高校微官网、微会员、微推送、微活动、微报名、微分享、微调查等,以学生喜好的方式向其作法治推广,形成了一种主流的线上线下微信互动培育方式。

3、网络教学: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的一种学习活动,它主要采用自主学习和协商学习的方式进行。相对传统法治观念培育活动而言,网络学习有以下三个特征:一是以个体的自主学习为主要形式;二是共享丰富的网络化学习资源;三是突破了传统学习的时空限制。财经类高校需要打造自身的网络教学平台,相关法治资源供学生分享,同时也可将传统的作业方式改为网络作业完成。

4、慕课: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是新近涌现出来的一种在线课程开发模式。其特点表现为大规模、开放、网络课程。无论你身在何处,都可以花最少的钱享受全球知名大学的一流课程,只需要一台电脑和网络联接即可。这对于习惯“网络时代”、“互联网+时代”、“微时代”的当代大学生而言,慕课的学习更能激发其学习积极性、对知识的探知欲、对名校名师的崇拜度,有利于切实提升其法律知识、培育良好的法治观念。

四、总结与展望

新的时代下,财经类大学生有新的生活方式,其思想观念发生改变、学习生活模式发生了改变,教学培育工作者必须正视这些改变、接受这些改变并努力适应这些改变。

传统的法治观念培育载体已不能满足学生日常生活学习的需要,必须“OUT”出局,新的培育载体必须与大学生日常生活紧密结合,实现容易学、随时学、随地学的局面。培育工作不仅仅是以培育内容为重点,其路径如不符合财经类大学生的需求,导致学生不接受它、厌烦它,再好的培育内容也会成为尴尬。尊重时代的发展、尊重生活的进步,切合财经类大学生实际需要,与时俱进、推陈出新,才能真正将法治观念培育工作做好做强。(作者单位: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课题]四川财经职业学院院级课题《财经类大学生法治观念培育路径研究》阶段性成果(编号:20150003)

参考文献:

网络法治观念范文2

要加快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必须要构建科学合理的法治化网络体系,通过加强农村的立法与执法队伍的建设,不断强化农村的法律监督体制,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加快我国农村地区法治化建设的步伐,从而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

一、构建法治化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意义

第一,构建法治化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推动农村经济建设的重要保障。上层建筑是由于经济基础的水平决定的,推动我国农村发展与进步的根本是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的经济建设是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的基础,对我国的公平规则以及社会秩序有直接影响。构建法治化新农村可以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与支撑,通过法律手段来对农村经济进行规范、引导与保障。并且农村市场的孕育及发展、农村市场个经济关系之间的规范、农民的各种经济行为、农民自主生产经营权的维护以及国家针对农村的各种政策的落实等都需要法律制度的支持与保障,因此,要实现农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必须要构建现代化的法治网络体系。

第二,构建农村法治化体系对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有很大帮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任务是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这也是构建农村法治化网络体系的一项基本要求。我国是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有很大影响,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及社会关系改革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近年来,我国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提升,农民的生活习惯、思想观念以及行为方式等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民的需求、愿望以及利益也变得更加多元化,传统的利益分配方式已不再能够满足现代农民的要求,因此,国家必须要通过构建法治化网络体系来加强我国农村的法治建设,通过法律途径来应对各种各样的利益分配矛盾,从而有效保障我国农村的稳定与和谐,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第三,构建农村法治化体制是全面实现依法治国的根本。农村是我国的主体,要全面实现依法治国必须要加强构建农村的额法治化网络体系。我国广大农民接受的文化教育程度较低,法治意识淡薄,加强农村的法治化建设可以不断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使他们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这样才能有效促进我国的新农村建设,从而实现我国依法治国的目标。

第四,构建法治化新农村可以推动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民主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而法治是新农村建设的保障,要推进我国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必须要严格遵守我国的法律及宪法,通过构建法治化网络体系来推动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要积极开展各种民主政治性活动,同时还要将其逐渐纳入法治化、规范化与程序化的轨道,真正实现选举、决策、管理以及监督制度的民主化管理,使民主政治建设与法治建设同步进行,共同推动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构建法治化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方法

第一,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农民的法治观念。要实现农村的法治建设首先应保证农民懂法、知法与守法,这就要求相关负责人要把各种法治建设的基本工作内容告知于众,加强农民对各种法治工作的认识。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在农村取得比较理想成效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国家对计划生育政策与法律的宣传比较到位,农民群众对其中的利害关系也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因此,要加强农村的法治建设必须要不断加大对宣传力度,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与法制意识。首先,政府应加大扶持力度,增加宣传资金在农村开展法律、法规普及教育,帮助农民群众掌握各种法律知识,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其次,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要积极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准则,要积极走出法院,通过在各地开展就地办案来审理各种典型性的案件,通过对这些典型案例的公审公判来教育农民群众积极遵守我国的各种法律制度。最后,国家教育部门要积极倡导我国中小学开展法治教育,从孩子抓起,使其通过接受法治教育丰富自己的法律知识,进而促进整个农村快速实现人人懂法、人人知法与人人守法的法治建设目标。

第二,使法治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进行。农村经济建设与法治建设是相互影响的,农村的法治建设可以促进其经济建设,而经济建设也可以使农村的法治化体系更趋于完善。在我国一些贫困的山区或者经济建设比较落后的地区,农民的温饱问题都还没有得到完全解决,法治建设更是无法开展。在农村发展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应根据市场的不同需求进行改革,把农村的各种自主经营产业作为农村市场的主体,积极鼓励农民群众根据市场需求来发展各种商品经济。其次应倡导农村生产的产业化技术,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农村生产的经济效益。我国农产品的流通体制一般是以市场为导向的价格机制,通过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来实现各种资源的合理配置,除此之外,还要积极发展各种市场中介体系与合作经济体系,这样才能加强市场与农产品生产者之间的联系,通过有效合作形成我国农村的经济市场。农村只有建立起自己的经济市场才能实现国家对其的宏观调控,这样才能使农村经济市场更加开放化、统一化以及有序化,也才能更好地构建农村的法治化网络体系。

第三,要建立有效的农村执法队伍。法律只有在积极的执行与贯彻中才能真正地发挥其约束及管理作用,因此,要构建法治化新农村必须要提高农村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首先,要提高农村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政治素质,积极纠正农村领导干部的治民不治官的执法观念,通过监督及管理使执法者树立起一个依法执政的公众形象,进而使法律的正义与公平理念深入人心。其次,在选用执法人员时,要对其专业水平进行考核,待录用之后要通过考核机制与奖惩机制对其进行约束与激励,使其形成严格执法的意识。最后,通过引进各种专业性的高学历执法人员来优化农村执法队伍的结构,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

第四,加大对各种违法现象的打击力度。要全面实现农村的法治化建设必须要强化司法与执法的力度,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和维护我国法律尊严之间的一致性。首先,执法部门要从顾大局及讲政治的立场加大对盗窃耕牛、贩卖假药、破坏农用设施以及伤害农民的打击力度,对犯罪情节较重的人员要依法判刑,而一些对农村生产没有造成太大威胁的情况要通过罚款、赔偿或者批评教育的方式来提高其法制观念,积极改过自新,这样才能保持我国农村的和谐与稳定。其次,人民法院要积极发挥其审判职能,高效、公正地对农村涉案人员进行审判,对那些有履行能力但是拒不履行其义务,或者是通过暴力手段来抗拒执行的人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把我国的法治建设真正落到实处。

网络法治观念范文3

关键词:微时代;消防;法治教育;创新

中图分类号:D6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580(2017)01-0153-03

消防法治教育是做好消防工作的一项长期性任务,进行消防法治教育,规范消防执法是保障,推进消防法治宣传是核心。如何根据微时代的性质,借鉴微时代的特征,构建消防法治教育新模式,推动消防法治建设,是本论文研究的主要问题。

一、微时代消防法治教育的含义及特点

(一)微时代消防法治教育的含义

法治教育是政府部门为了实现依法治国的需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公民法律意识的工作。微时代消防法治教育就是以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为载体,对人民群众进行广泛而有效的消防法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信息技术将消防法治知识碎片化传播,让民众在日常生活中有意或无意地接触到消防法治相关内容,学习消防法律知识,培养消防法律素养。在微时代背景下,信息更新快,信息内容丰富多样,人们既是信息的接收者,又是信息的传播者,这与传统的信息传播模式具有很大的不同。

此外,微时代消防法治教育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在内容方面,微时代消防法治教育的信息丰富,易于浏览和存储,且更新及r,信息覆盖面广;在形式方面,微时代消防法治教育既可以通过文字、图片传递信息,又可以通过音频、视频等传递。在教育效果上,微时代消防法治教育能够突破时间、地域、受众数量的限制,人们可以随时随地获得消防法律知识,发表自己的观点,共同推进消防法治建设。

(二)微时代消防法治教育的特点

牢牢把握微时代背景下消防法治教育的特点是有效进行消防法治教育的前提和条件。微时代的消防法治教育,信息传播速度快,受众覆盖面广,教育形式灵活多样,能够极大地促进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交流互动,达到以往消防法治教育所达不到的效果。

1.微时代消防法治教育的主体性

人人都能在消防法治教育中发挥主体性作用,是微时代消防法治教育的显著特征。这种主体性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治教育者的主体性。微时代的消防法治教育灵活多变,要想获得比较好的法治教育效果,教育者应该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利用微时代的有利条件条件,积极探索新方式新方法进行消防法治教育活动。二是受教育者主体性。微时代信息传播媒介发达,信息量巨大,给消防法治教育的受教育者提供了很多选择的机会。受教育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有选择、有针对性地接收消防法治知识,在潜移默化中提升自己的消防法治观念。在传统的消防法治教育中,消防法治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之间联系较少,消防法治教育达不到理想的效果。在微时代条件下,现实社会中的时间、空间、身份、年龄等限制被弱化,每个人都可以自由接收和传播信息,每个人都既可以是消防法治教育的教育者,也可以是法治教育的被教育者,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之间平等的交流能够大大降低受教育者的排斥和戒备,使消防法治教育更易于为人们多接受,更加深入人心。

2.微时代消防法治教育信息的立体性

传统消防法治教育主要负责部门当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为消防法治教育的主要承担者,由于其自身担负的任务复杂多样,在进行消防法治教育时往往受警力不足等条件的限制,只能进行有限的消防法治宣传工作,容易造成内容相对滞后,缺乏时代感。微时代克服了传统消防法治教育信息匮乏、内容滞后的弊端,在人人参与,全民法治的情况下,能够实现消防法治信息的快速更新,教育者与被教育者的交流互动更加频繁。微时代的消防法治教育使得消防法治教育信息从以往的静止状态转变为流动状态,教育模式从平面性转向立体性,教育效果显著增强。

3.微时代消防法治教育手段的多样性

传统消防法治教育受到时间空间的限制,受教育者只有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场所才能获得消防法治的相关信息,至于消防法治宣传到不了的地方,则是消防法治教育的盲区。在微时代,消防法治教育受时间、空间的这种限制已经被弱化,只要网络信号能到达的地方,消防法治信息就能到达。微时代的消防法治教育,既可以采用视频、音频的教育形式,又可以通过微博、微信等进行消防法治信息的传播,还可以通过发帖交流,贴吧互动等形式,充分调动受教育者的积极性,使其更加主动地参与到消防法治教育活动中来。

二、传统消防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

实现消防法治在全社会的普及和推广,宣传工作必不可少。长期以来,消防法治教育工作被认为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主要负责的事情,社会各部门对消防法治教育的工作力度明显不够,以至于消防法治的社会化程度较低,人们的消防法治意识普遍比较淡薄,消防工作难以正常展开。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消防法治工作越来越重视,全社会对消防法治工作的认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然而,要真正实现消防法治的社会化,推动消防法治建设,消防法治教育工作还有一些需要加强和完善的地方。

(一)消防法治教育工作的“间歇性”

虽然我国《消防法》明确规定了各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都有进行消防宣传的责任和义务,但在实践中,消防法治教育工作主要还是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担,许多部门并没有对消防法治教育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有的地区则只是在“119”消防宣传日前后走一下过场,发一下传单,并没有长期持续对消防工作进行有效的宣传。

(二)消防法治教育工作的“片面性”

受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现有体制的不完善等的制约,一段时间以来,我国的消防法治教育工作很大程度上都局限在城区,而对农村的消防法治宣传则重视不够。有的地方即使注意到农村消防法治教育的重要性,由于人力、物力、财力的匮乏,也是有心无力。消防法治教育要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得到推广,做好农村消防法治教育工作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三)消防法治教育工作的“单向性”

虽然近些年来消防法治教育的方式方法都有所改进和完善,但仍然不能有效地引起全社会的共鸣,究其原因,主要还是法治教育工作的民众参与度不够,人们通常认为消防法治工作仅仅是消防部门或其他部门的事情,只与国家有关而与个人无关。消防法治教育工作一直以来只停留在输出方面,对社会效果如何,对民众是否造成影响,是否达到了法治教育目的等反馈结果关注不够。

三、微时代消防法治教育的创新

在微时代进行消防法治教育工作的创新,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消防法治教育工作和微时代网络信息传播的特点结合起来,形成全方位、不间断、滚动式的消防法治教育新模式,让每个人都在自觉或不自觉当中加入到消防法治教育工作中来,推动消防法治的社会化进程。

(一)建立完善的消防法治教育信息系统

建立完善的消防法治教育信息系统是进行微时代消防法治教育的基础。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消防法治教育信息系统还处在起步阶段,进行微时代的消防法治教育,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发达建立和完善消防法治教育信息系统,为消防法治教育提供一个崭新的信息化教育平台。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能使消防法治教育的受教者获得形象直观的声画材料,能形象地展示案例,灵活、动态地传播消防法律知识,为消防法治教育提供最大的便利。建立和完善消防法治教育信息系统,主要是建立消防法治教育信息资源中心,规范网络消防法治教育秩序,使消防法治教育信息数字化和网络化,真正做到互联、开放和共享,保证网络的使用者们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得消防法治知识。

(二)采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消防法治教育形式

人民群众是消防法治教育的真正中心,进行消防法治教育归根到底是为了更好地在群众中开展消防工作,提升全民的消防意识,预防和减少人为造成的灾害事故。在微时代,消防法治教育工作应该突破传统教育模式的限制,采取更为灵活的教育形式。政府部门应该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消防法治教育的主动性,引导群众充分利用网络技术的优势参与到消防法治教育工作中来,鼓励群众创作各种与消防法治有关的微小说、微视频等,政府部门与群众之间可以通过网络互问互答、辨析商讨,实现交流的互动与平等,形成网络上的一种双向互动的消防法治教育模式。

微时代为消防法治教育工作提供了现代化的手段和工具,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智能型的网络教育,能大大提高消防法治教育的效率。通过微博、微信、微电影等多种信息传播手段的综合运用,群众受到的是立体的多重信息的刺激,能够使枯燥的消防法治教育工作变得生动活泼起来,更易于广大人民群众接受。

(三)建立网络执法模式

规范消防执法工作是进行消防法治教育的重要保障。消防执法工作一方面能够提高执法者知法、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另一方面也能教育行政相θ搜细褡袷毓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于消防法治教育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建立网络执法模式就是进一步加强消防电子政务建设,调动执法相对人的积极性,主动配合消防执法活动的完成。在对相对人进行监督检查做出处理决定后,由其在限定的时间内将本单位被查处的问题及整改完成后的情况在网上填写并上传,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网上审查后派出相关人员核实。这种类似于自查自纠的做法,把本来只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的大范围的监督执法工作细化成小范围的相对人自己的工作,既能提高消防执法工作的效率,又能增强相对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防法治意识,避免其罚而不知,知而不改。

(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创新消防法治宣传

网络法治观念范文4

网络虚拟性及其发展规律

要做好网络德育的发展规划,首先需要认识网络空间和网络生存的特点和规律。与现实空间和现实生存方式相比,网络最大的特点是“虚拟性”,由此也形成了网络空间独特的发展规律。网络空间的虚拟性是由网络的“数字”结构决定的。在网络中,一切事物都是由符号代替,因此,尽管在虚拟空间里有各式各样的社区,在这些社区中“生活”着各种身份的居民,这些“居民”同现实生活中的人一样,也要生活、学习,同时进行着相互交流,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关系。但这一切都是虚拟的:场景、人、物,甚至人的表情都是用数字和符号代表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符号与符号之间的互动。网络的虚拟性又决定了网络具有隐蔽性、开放性和超时空等特点,从而使网络空间具有自己独特的发展规律。

网络空间的发展规律表现在:虚拟并不等于虚幻,网络构成的虚拟空间的前提和基础仍是现实世界,是现实世界的一种折射。但虚拟空间一经建立,它对现实的人和现实社会又会反过来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网络虚拟空间的发展是在与现实世界的互动中,随着现实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

首先,现实世界决定着虚拟空间的形式、构成及发展。因为现实的技术装备是构成网络虚拟空间的物质基础。不难想象,如果没有现代计算机、光纤线路及各种通信,网络和网络虚拟空间是不可能存在的。并且虚拟世界中的“居民”都只不过是现实的人的映象。不管他在虚拟空间是怎样的一个人,都是现实的人对自己或自己某些方面的展示。“虚拟人”的性格、能力、素质都是由现实人所决定的。

其次,正如意识对存在具有能动性一样,网络虚拟空间一旦建立,它对现实世界又会产生巨大的反作用:它通过广泛传递信息,扩大信息的影响力。这一点在网络对流行时尚的影响中得到充分体现:虚拟空间有的交往方式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如“网恋”的出现;网络的迅速发展还会通过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就业方式、生活方式,从而引起社会结构的变化。

正由于网络虚拟空间具有这样独特的特点和发展规律,并且对现实社会又产生着巨大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用战略的眼光来看待网络德育,为网络德育的发展制订一个战略规划。

网络德育的战略规划

所谓战略,即指导或决定全局的计划或策略。对网络德育进行战略规划,就是从全局出发,对网络德育的发展作一个长期性的、整体性的规划。下面就一些决定网络德育的主要方面作一点探讨。

(一)战略地位。从社会发展趋势来看,信息化已是不可逆转的潮流,知识、人才是信息社会最宝贵的财富,为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德育在网络虚拟空间中处于重要的战略地位。目前,网络成为一种新兴的生活方式、社会文化的主要载体之一,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社会的发展已离不开网络的媒介作用。如果说德育是一切经济工作和其他工作的“生命线”的话,那么网络德育就是保持现代社会神经系统健康、正常运转的前提条件。在意识形态领域还存在激烈竞争的今天,网络德育还是争取广大青年、保证我国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方向的“桥头堡”,只有占领了网络阵地,充分利用这个虚拟空间,才能赢得信息社会“没有硝烟的战争”的胜利。

(二)战略目标。网络德育的战略目标,就是要用丰富多彩的形式把健康、积极的思想观念通过网络传递给受教育者,使他们在网络中能受到健康信息的包围、熏陶,并通过网上、网下的教育,提高被教育者的认识、选择能力,能自觉地选择健康的网络生活方式,遵守网络规章制度和道德规范,使网络成为德育的有效途径和受教育者实现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重要场所,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三)战略方针。加强教育者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受教育者的主体作用;以德治网与以法治网相结合,网上教育与网下教育相结合,灌输与引导相结合,共同营造文明、健康、进步的网络虚拟空间。

(四)战略手段。要营造文明、健康、进步的网络虚拟空间,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这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其别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1.提高整个社会的思想道德水平。由于网络虚拟空间是对现实社会的反映,网络上的任何思想道德问题都是现实社会中思想道德问题的反映。而现在人们往往把引起“网民”思想道德水平下降的罪魁祸首归因于网上五花八门的信息,而一些有据可查的数字,使人们对此更加深信不疑。但是,事实上网上信息资源都取材于现实生活,只不过是对现实信息资料的重新处理。一个人在现实中具有什么样的思想道德品质,在网络中也会表现出同样的思想道德品质,这一切和信息并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那些令人们大惊失色的黄色、暴力信息垃圾,只是现实社会中黄色宣传品的网络版或电子版。因此,网络德育不应仅仅作为针对网络行为的应时之举,而应作为学校德育和社会德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此外,尽管青少年是网络德育工作的主要对象,但是青少年并不是网络的唯一使用者,不能忽视网络对其他使用人群及其他使用人群对青少年的影响。因此,必须从全社会角度出发,提高整个社会的思想道德水平,这是做好网络德育的前提与基础。

2.倡导健康、积极的网络文化。从广义上讲,网络本身就是人类文明的产物,是人类的一种文化行为。因此,由网络构成的独特生活方式,本身就形成了独特的网络文化。从这层意义上讲,建设高尚的网络文化,就是要形成健康的网络生活方式,建设网络文明。从狭义上讲,网络文化是指网络文学、网络艺术、网络思想观念等具体的文化形态。我们这里主要分析狭义的网络文化与网络德育的关系。一方面,网络德育有责无旁贷的建设网络文化的义务。通过网络德育激扬起网络文化的清流去冲击网络中的污泥浊水,从而使网络虚拟空间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化繁荣景象,使网民们在遨游虚拟世界时也能感受到文学、艺术的熏陶。另一方面,网络德育自身也要用生动、活泼的网络文化传播方式增强信息传播的有效性,把正确的理论观念、价值观念、精神风范融入多种形式的文化作品之中,再通过完善的网络文化氛围来陶冶人的思想和心灵,从而增强德育工作的渗透力和实效性。

3.实行“以德治网”与“以法治网”相结合。在人类社会中,德治与法治从来都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不可分离的。网络虚拟空间中,也要把德治与法治相结合,将虚拟世界中的文明管理纳入法治管理的轨道。由于网络虚拟世界的独特属性和发展规律,给传统法律的适用性带来了很大的挑战,致使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网上不良信息的危害和网络犯罪问题更加困难。1994年以来,我国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管理办法》等法规,使我国的信息服务业逐步走向规范化。但由于网络的飞速发展,我国关于网络的法律法规远不能适应其发展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积极进行相应的法律法规建设,加快对网络的规范化管理。建设法治国家是我国的一个整体战略决策,同样,“依法治网”也是网络德育的一个战略手段。除了加强国家有关部门的立法、执法工作外,还要加强网上网下的法律宣传工作,使上网者自觉做到知法、守法。对于学校网络德育而言,需要加强校园网络管理规章制度建设,使其具有针对性,引导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网络观。

4.技术手段。由于网络虚拟空间本身就是高科技的产物,技术手段就成了完善网络德育的一个重要工具。一方面,完善网络德育要依赖先进的技术设备。正是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使计算机设备和上网费用大幅降低,使网络得到广泛普及,并使网络的功能越来越强、越来越多,对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从而使德育能够在虚拟空间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完善网络德育还依赖于开发各种高水平的有益软件。通过这些软件,限制人们在网上的行为,控制不道德现象和不良信息的蔓延,减轻不道德行为造成的后果。如各种防病毒软件、计算机过滤软件和防火墙等就属于这一类。另外,还需要开发形式多样的教育软件,使网络德育采用更合理的“对话模式”。针对上网娱乐的需要,还需要开发出各种有益的游戏软件,使网络德育的形式更加具有吸引力。

网络是现代信息社会的重要标志,是现代人特别是年轻人的生活方式,我们不能回避网络的影响,而应该积极应对。尤其是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应站在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思考网络德育,把其视为合理利用网络、充分发挥网络功能的有力保证,使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张莹.高校网络德育方式初探[J] .江西社会科学,2003(3).

[2] 瞿卫星.网络德育:世纪之交的德育新课题[J].教育评论,2004(3).

网络法治观念范文5

互联网进入中国已经21年,这段时间正是中国社会高速发展的21年,互联网空间的一系列新变化也同时映射着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一点一滴。互联网已经成为越来越多普通民众生活中习以为常、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且正以一系列汇聚社会正能量的新方式,为广大民众带来发展红利。而互联网这块“新疆域”并不是“法外之地”,同样要讲法治。

2015年1月至7月,由国家网信办牵头,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开展的“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应需而出,历时半年,已于8月初圆满收官。

雷厉风行 标本兼顾治“毒瘤”

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在前期调研和实地走访中发现,“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已经在互联网上形成了蔓延扩散的势头,且已经侵蚀了网信队伍的集体,表现出“合法网站乱象丛生、非法网站招摇撞骗、网络不良‘大V’中饱私囊、论坛博客和微博微信浑水摸鱼、非法网络公关蔓延成风、网信队伍中个别干部监守自盗”等突出特点。针对这些特点,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形成了在网信系统内、外两个主战场同步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思路。

对内,在国家网信办的直接领导指挥下,专门针对各级网信部门和网信队伍开展,为期三个月,主要目标任务是正风肃纪、纯洁队伍、正本清源,以正人先正己的决心和态度,解决“灯下黑”问题;对外,由网信部门牵头,联合电信主管、公安、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重点针对各类网站、账号及网络公关公司开展,为期半年,主要目标任务是对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这一网上“毒瘤”予以坚决打击整治。

明思路是为正行动,为确保精准打击,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坚持问题导向,追本溯源,从工作机制、思想工作、技术手段等方面逐一制定方案,“把脉病因,对症下药”。

第一,健全举报机制,设立24小时专人值守、全国联动的举报电话和网站,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完善举报受理流程,严肃举报纪律;第二,组织网站深入自查整改,加强对网站的服务管理,提高源头防范水平;第三,发挥互联网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行业自律、行业监督作用,筑牢网上“统一战线”;第四,启动“三库”(网站和账号违法违规行为的数据库、重大典型案例库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档案数据库)建设,加强技术监管;第五,加强考核督导工作,切实防止工作不作为、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第六,深入研究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现象的特点与规律,建立健全长效治理制度体系;第七,贯彻依法治网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网建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进程。

这些治理措施和管理理念,为网络治理之规范、网络空间之清朗、网民素养之提高树了一个风向标。

重拳出击 六大成果显成效

有人大代表在2015年全国“两会”上表示,自从“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企业被敲诈的次数比前几年减少了90%。同时在对腾讯、百度等互联网公司的工作调研中了解到,因为专项整治的深入开展,相关违法犯罪活跃度明显降低。

在各级网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下,专项班全力出击、重拳整治,使“网络敲诈与有偿删帖”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

十大典型案例,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其中,湖北特大有偿删帖案涉案金额高达5000万元,涉及全国22个省市,涉案人数达2000余人,这充分说明了全国打击治理形势的严峻程度,有力证明了开展专项整治的决策正确;中国经济网、中国青年网涉敲诈勒索案涉案金额达600余万元,暴露出中央新闻网站的管理乱象;凤凰网编辑邱某在一年内因替人删帖受贿11.8万元,表明网站内部的“害群之马”时有出现,等等。这些案件的成功破获,很好地起到了“杀鸡儆猴”的作用,有效遏制了“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违法犯罪的高发态势。

充分运用各种管理和执法手段,综合治理效果突出。截至7月上旬,已分批依法关闭违法违规网站近300家,累计清理关停各中央新闻网站的地方频道近50个,依法处置违法违规社交网络账号115万余个,清理删除涉嫌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信息900余万条。

提高了网站依法办网的意识。全国各级各类网站特别是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积极落实学习培训、自查自纠等政治措施,使得其内部管理制度得以完善,从业人员法治意识显著增强,并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大力传播网络“正能量”。

增强了群众法治观念。各地各部门注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多种媒介优势,通过新闻报道、专家访谈等形式,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教化作用,普及网络法律知识,使得网民对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意识和鉴别应对能力显著提高。

强化制度建设,夯实专项整治基础。借核发新闻网站记者证契机,大力推动网站记者持证采访,有力地促进了网站采编规范。借鉴“账号十条”“微信十条”“约谈十条”的成功经验,对、删除网上信息行为进行规范。这些制度化建设措施,进一步推动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前防范和源头治理。

网络法治观念范文6

[关键词]依法治校;大学生;法治观念

大学生是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接班人,是国家发展的希望。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还不够强,法治观念淡薄,法律能力还不够突出,大学生合法权益常常受到侵犯,这直接制约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进程。因此,当代大学生法治观念的提高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依法治校与当代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养成具有密切的内在联系,对提高大学生法治观念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依法治校的意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立需要建立在依法治国的基础上,进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有序进行。依法治校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有力保障。在推进依法治校过程中,提高当代大学生的法治观念,具有一定的时代意义。当前推进依法治校,有利于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提升高等教育现代化管理水平,最终实现人才质量的全面提升。依法治校的实现也是围绕“以生为本”的原则,积极发挥师生的自主性和参与性,最大限度地保护师生的利益。只有很好地发挥法治在一个学校发展和建设中所起到的引领作用,才能从多方位保障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有序正常进行。

二、依法治校与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养成

依法治校是教育领域的法治实践和法治发展,是依法治国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大学管理体制要求做到依法治校,完善现代大学管理体制,健全学校治理机构。然而现实生活中,大学生的法治观念还相对薄弱,法治意识较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知识缺乏

随着法治进程的发展,当代大学生法律知识相对于以往有明显的增强,通过身边的案例和新闻媒体的报道,深刻认识到法律知识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也储备了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但在实践中却很少能将所学知识,结合大环境大背景,融会贯通,缺乏一定的实践性。同时,某些法律专业大学生,虽然系统学习过法律知识,但还不能熟悉地运用于实践中,导致在实践中缺乏操作性。对于非法本专业大学生而言,其法律基础知识储备更加缺乏,影响了大学生对于法律的正确认识。

(二)法制观念淡薄

当前我国公民法制观念意识还是比较淡薄,还不能自觉地形成一种法律信仰,且不能深刻认识到法治的本质,大学生犯罪率仍呈上升的趋势。高校大学生侵权事件频频发生。还有很多大学生因缺乏相关法律知识,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影响大学生身心发展。还有的学校有关部门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搜查学生的宿舍、干预学生姓名权、就业选择权、禁止学生谈恋爱,等等,这些行为直接侵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但高校大学生由于法制观念淡薄,不能充分意识到其权益受到侵害。

(三)法律能力不足

能力是指具备某种素质或条件。法律能力是指能够熟悉运用法律来保护自身并能具体操作的能力。现阶段由于高校大学生还没有真正步入社会,不具备充分运用法律处理事件的能力,不能很好地发挥“法律”这一武器的作用,使得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常常束手无策,不能及时做出判断,延误事件的处理进程。同时,很多大学生由于思想意识较为单纯,极容易上当受骗,误入歧途。因此,在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需要着重培养大学生的法律能力,提高大学生的法律认知。

三、大学生法治观念养成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

制度是体制的灵魂和核心。加强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养成,需要加强高校依法治校的制度建设,使得高校各项规章制度都能够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第一,加强队伍建设。高校治理过程中,需要全员动员,加强师资队伍和学生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加快依法治校专业化人才的培养和建设。第二,加强宣传教育作用。宣传工作始终是一切工作的重点,依法治校的过程中始终要坚持教育和管理相结合,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引领作用,积极发挥宣传教育作用,使依法治校的理念深入人心。第三,加强感化教育作用。身体力行,知行合一,强调实践出真知,加强实践教育作用。加强师生感化教育,内化于心,自觉于行动,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师生更多地参与其中,将知识和实践融合,在实践中灵活运用书本知识,加强自身的法律认知。

(二)优化大学生的法律知识结构

目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仅仅停留于高校开设的法学理论课程,且非法本专业学生的法律知识仅停留于法律基础知识,其他相关法律知识涉猎太少,如相关房地产法、侵权法、婚姻法等与大众日常关系密切的法律知识普遍缺乏,当频繁遇到此类侵权案件时,常常不知所措。因此,法律知识体系结构的不完整,常常导致大学生在实际生活中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较弱,不能充分发挥理论法学的作用,法律条文形同纸张,不能灵活运用于实际生活中。

(三)提高大学生的法律能力

法律能力也是一种法律素质。高校大学生需要具备独立运用法律知识处理事件的能力。要积极参加实践,结合相关真实案例,增强自身分析判断能力。例如旅游专业学生可以将相关《侵权行为法》融入工作中,更好地维护旅游者和自身的合法权益;计算机专业学生可以将相关《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条例》熟悉运用于工作中,更好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同时在教学实践过程中,也可以引入“今日说法”等相关主题,让学生以身说法,加强法律知识的运用,提高个人法律素质。

(四)加强法治与德治的教育

法治和德治是相辅相成、互相作用的,所以在培养学生提高法律素质的过程中依然要加强法治与德治教育。高校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理论水平,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线,结合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提高大学生的法律能力;另一方面则要加强大学生的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提升大学生的法治意识。

参考文献:

[1]陈亚惠.高校依法治校的内涵与有效实现[J].山东社会科学,2015(12):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