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检查工作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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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检查工作报告

督查检查工作报告范文1

一、好的方面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较好。各单位能够严格按照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切实加强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及消防管理人,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较好的落实,基本上做到了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

(二)制度健全,消防意识提高。多数单位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适合单位自身实际的一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制订相关措施,抓好落实。

(三)措施得力,整改隐患力度加大。自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铁拳整治”集中行动以来,各单位切实加强了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使火灾隐患得到了有效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单位消防安全制度落实不够,责任意识不强。在抽查中发现有些单位未严格落实公安部61号令,单位自身管理不严,每日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开展不经常,流于形式,甚至有极个别单位根本未开展检查,有些单位虽然检查了,但没有记录。有些单位从业人员未经消防安全培训,消防知识缺乏、消防意识淡薄。

(二)消防管理不到位,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在此次监督抽查中,发现了一些单位存在防火门闭门器损坏、配置的疏散指示不符合要求、疏散通道不畅、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等普遍性问题。

(三)隐患整改力度不大,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力度不够,不能有效地排查出自身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对消防部门在监督检查时发现并提出整改意见的火灾隐患,不能迅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人员、责任和经费,致使隐患整改久拖不决,不能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三、要求

(一)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明确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定期对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责任目标进行考核,落实奖励处罚制度,认真做好2012年的消防工作。

(二)要积极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行为。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整改或整改不了的火灾隐患,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督查检查工作报告范文2

区纪委:

根据区纪委要求,***纪委对辖区内的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现有8条河流,其中:区级以上河流3条,分别是淮河、白沙河、石板河,全长约20.3公里;乡级河流5条,分别是孔畈河、乔庙河、三官河、姚湾河、卧虎河,全长约30公里,涉及全乡11个村。***河砂资源丰富,主要分布在淮河、白沙河两条河流,全长约23公里。2018年全面禁止河道采砂以来,共查封沙堆56799.34立方米,目前已全部处置到位。今年以来,***在河道采砂管理及河湖“清四乱”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二、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构建河长全覆盖体系。按照区级河长制要求,建立了乡、村两级“河长制”组织体系,乡级河长8人,村级河长16人。负责对辖区内的河道进行巡查管护。同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增加执法力量,安排专人负责全乡专项执法工作。

二是制定方案,加强部门联动。制定印发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规范了河长制工作运行,形成了长效机制。乡级河长每月巡河3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1次。全乡制作设立公示牌8块,安装在河流的显要位置。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乡河长办对河长巡河记录进行检查。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禁采工作职责,在乡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上下联动,通力合作,为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打下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是下发通告,加大政策宣传。乡政府在人员流动较大及沿河道路上,张贴《关于禁止河道采砂的通告》,通告悬挂标语、发放宣传手册、LED显示屏、宣传车等形式,广而告之,提高群众知晓率,接受群众监督,营造了较好的宣传氛围。

四是开展巡查,督促自拆自清。结合河长制,组建巡查队伍,定期不定期对河道进行巡查。巡查过程中,宣传禁采政策,督促非法采砂自拆自清,对巡查中发现的非法采砂行为严厉打击。

五是持续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乡政府租用2台车辆,乡农发中心、执法队和派出所3支队伍坚持开展昼夜巡查,对于河砂资源丰富和盗采情况多发的部位重点盯防。在河道主要路口设置了摄像头和限高杆,严防运砂车辆进出。此外,积极动员群众举报河砂盗采行为,对发现盗采线索或疑似盗采点及时报公安机关处置。2019以来公安机关治安拘留33人,罚款8人。

在督查中还发现,自2020年5月份以来,由于出山店水库水位上涨,原新集村、姜堰村、高湾村通往河道的道路已淹没,已无法通行,没有发现有非法采砂现象。

下一步,乡纪委将按照上级纪委要求,持续加大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督查力度,要求河长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发现有非法采砂行为,立即制止并报告,严厉打击。

特此报告。

督查检查工作报告范文3

一、检查情况

(一)招投标方面。

所检查的8个项目均按核准的招标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进行招标;备案资料较为齐全;未发现化整为零和规避招标情况。

(二)合同管理。

8个项目的合同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一致;合同均送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合同价与中标价均一致;除县交通局至旅游公路水毁恢复工程延期外,其余7个项目合同工期与中标工期一致;均明确了违约清场条款;中标人均缴纳了履约保证金。

(三)压证管理。

8个项目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安全、施工、质检负责人的资格证原件均在建设单位压证;项目管理人员按投标文件作出的承诺委派,2个项目的管理人员变动后均履行了变更手续;均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行业主管部门均开展了压证施工监督检查。

(四)转包分包。

8个项目检查中未发现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主要部分、关键部分均由中标单位完成。

(五)施工管理。

检查中发现,县交通局子石路项目除主要技术负责人在现场外,项目经理、现场监理、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均不在现场,调查时反映以上人员中秋节后未及时返回;县城防洪堤工程(一标段)由于在停工期间无法了解相关情况,其余6个项目施工管理制度较为健全;施工、监理单位均履行投标文件承诺;子石路施工日志填写不规范,资料管理混乱,县城防洪堤工程(一标段)由于在停工期间未查阅到项目相关资料,其余项目资料较为齐全。

(六)变更管理。

除县交通局县至旅游公路水毁恢复工程(竣工)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县教育局沙石多幼儿园项目增量未及时履行报批手续外,其余有设计变更、增量增项的项目均按规定履行了变更审批手续。

(七)资金管理。

8个项目均按规定程序和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资金均按合同约定直接支付到中标人约定账户;已竣工的项目中除县林业局综合林场危旧房改造已结算正在准备财务决算外,其余竣工项目正在编制结算资料。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这次监督检查情况来看,各项目建设单位对标后管理暂行办法的重要性认识有了新提高,多数单位能执行规定要求,各行政主管部门也开展了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少数建设单位对标后管理暂行办法未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未严格执行标后管理有关规定,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二是个别行政主管部门履职不够主动。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对检查中发现的项目经理、总监、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不在现场、安全措施不全、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等情况未按规定严肃进行处罚。三是个别项目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监管不力。个别项目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由于人员少、责任心和专业知识的缺乏,难以做到对施工过程的有效监管。四是个别项目存在工程设计变更、增量增项报批不及时。五是工程结算(决算)送审不及时。一些项目未能在竣工初验后一月内收集完善工程资料送中介机构进行结算,个别项目拖延时间较长。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积极配合县监察局(招监办)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严格履行标后管理各项规定,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标后管理暂行办法的宣传。深入宣传标后管理暂行办法,做到建设单位人人知晓。

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时进行整改,该处罚的要依法严处。

三是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设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项目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尤其是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工程建设知识的学习,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确保工作质量、安全和进度。

督查检查工作报告范文4

要求,结合我局2007年到2009年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法制教育工作,把做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推进全县普法依法治理进程、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在开展“三五”、“四五”乃至现在的“五五”普法中,都在普法规划里把青少年列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通过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成立了由县委、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县司法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教育局、劳动等部分领导为成员的××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司法局,组织全县的法制教育教育工作。依法治县办明确专人负责联系各单位,并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汇总和反馈。县法律援助中心,把作为社会弱势群体之一的青少年列为提供法律援助的对象。具体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关于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负责受理审查向单位递交的法律援助申请,对需要走诉讼程序的,经中心审核符合援助条件后,指派律师或者法律服务工作者具体办理,2007年以来,共为青少年学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件。

(二)切实抓好青少年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学生法律意识。 2、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一是开展法制讲座活动。从政法各部分聘请业务骨干作为法制副校长在每个学期开学期间分赴各乡(镇)、各学校上法制课,重点讲授了《民法》、《刑法》、《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云南省禁毒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学生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二是教育引导学校、家长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2008年6月,县依法治县办、团县委邀请州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委员、州财校原副校长何文忠老师在县委礼堂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教育讲座,300余名青少年监护人聆听了讲座,进一步增强了青少年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走向违法犯罪的法律意识,为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教育活动。各学校在抓好课堂教育主渠道的同时,还积极创新教育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制作文比赛、法制黑板报评选等,将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有效地结合起来。 4、对青少年开展声势浩大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以“6.26”国际禁毒日契机,围绕“拒尽 珍爱生命”为主旋律,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

泛深进地针对青少年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在“6.26”期间,组织全县各乡镇司法所,在各乡镇利用群众赶集的“街天”,对禁毒知识进行宣传。三年来,共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30余场(次),受教育学生达8万余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经过几年的普法教育,我县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了较明显的增强,很多青少年懂得了运用法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集体及自身的正当权益。但我们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教学内容缺乏规范化。具体表现在时间上,没有确定统一的法制课时。在教材上,目前尚缺乏成套,统一的教材,除了初中开设的《思想政治》(内含少量法律知识)外,小学无法制教育正式教材,因而使小学的法制教育流于形式。

2、普法质量不高,教师队伍

缺乏专业化。目前尽大多数学校的法制课教师基本上是由思想品德政治课教师兼任,一方面缺少必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又缺乏实践经验,大部分仅依靠自学课本把握一些理论知识,碰到实际题目,就显得束手无策,甚至解答不了学生生活中碰到的题目,教学质量大打折扣,学校固然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兼职法律教师,但因受课程安排和兼职教师时间、精力有限的制约,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3、职责不清,对法制宣传教育重视不够。学校的法制教育由于没有硬任务、硬指标,因而也就没有明确的责职和目标,形成法制课上与不上一个样、上好上坏一个样的状况。

4、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没能充分发挥。没能形成一个长效机制,到学校上法制课不正常。

三、要解决上述问题,有以下建议

1、要把法制教育课纳入教学大纲,规定具体的课时安排,争取在升学考试中加入法律知识的内容。

2、要组织力量对任课教师、班主任、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并逐步配备专职法律教师,壮大法制教师队伍,同时,在教学上要与主科同等对待,并列入考试范畴。

督查检查工作报告范文5

一、会议贯彻情况

5月28日,我局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四项监督制度”,重点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并对重点条目重点内容,逐字逐句进行解读分解。通过学习,我局干部职工一致认为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同时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把握其重要内涵。在以后的工作中抓>,!

二、会议贯彻措施

会上,就如何开展四项监督制度学习活动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四项监督制度”是党的组织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重要成果,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而只有掌握了制度,才能认真地贯彻落实。因此作为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把握精神实质,确保融会贯通。同时要注重加强宣传,将“四项监督制度”制作成宣传版面,提高四项监督制度的知晓率,落实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督查检查工作报告范文6

一、全市03-07年病残儿的基本情况

提高人口素质是实现我国人口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在目前低增长水平人口状况下,计划生育国策要达到的重要目标。**乡总人口**万,共有病残儿**例,占**%。为了搞清楚这些病残儿的发病原因,从而针对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二、病残儿的基本情况

***—***年经市人口计划生育技术鉴定领导小组鉴定为病残儿**例,其中:非遗传性疾病**例,占**%;遗传疾病**例,占**%。

(一)非遗传疾病***例

以神经系统疾病为最多,**例,占非遗传性疾病的**%;其次是外伤**例,占非遗传疾病的**%。其中非遗传疾病致残人数排在前六位的疾病是:脑瘫**例、智力低下**例、继发性癫痫**例、小脑萎缩**例、外伤致残**例;缺氧性脑病*例。

(二)遗传性疾病**例

先天性聋哑最多**例,其中遗传疾病致残人数排在前六位的疾病是:先天性聋哑、先天性心脏病、先天畸形、原发性癫痫、缺指并指(趾)多指、21-三体综合征。

三、病因分析

(一)近五年来**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情况分析

非遗传疾病**例,占大多数(**%),说明病残儿中大部分疾病是可以预防的。

(二)对**例非遗传性疾病情况分析

**例神经系统疾病的患儿进行围产期情况分析,有不良出生史**例,早产例**例、难产**例、滞产**例、胎膜早破*例、脐带绕颈**例、出生后窒息**例、生后颅内出血*例、过期产**例;由于早产儿体重较低,发育不良;难产胎儿宫内乏氧、出生后窒息发氧;滞产产程过长乏氧及器械助产造成婴儿颅脑损伤。(其中:有的*人存在多种不良出生情况)。

1.脑瘫*例。患儿母亲曾服用磺胺、青霉素、速效保胎灵等各种药物**例;脑发育不全*例,母亲孕期曾服消咳宁、新喘净。

2.外伤致残*例。其中:车祸6例、燃放鞭炮炸伤*例、误服过氧乙酸1例。

3.21—三体综合症*例。进行家系调查三代近亲无发病者,其中:患儿母亲孕期曾服用保胎药、螺旋霉素、白加黑、去痛片等药品有*例。

4.缺指、多趾*例,患儿母亲孕期曾服用镇静剂和抗菌素*例。甲状腺功能低下*例,患儿母亲甲状腺功低下。

5.先天性耳聋**例,先天性心脏病**例等其它情况,进行家系调查及孕产期情况查询否认有遗传史和不良出生史

四、病残儿的原因和影响

(一)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面临诸多挑战和问题

1.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现行的生育政策之间的矛盾突出。在病残儿医学鉴定过程中,少数干部群众存有弄虚作假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不应有的负面影响。

2.鉴定质量受科技手段制约。一方面,智力、视力等方面的疾病缺少客观判断指标,影响制约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另一方面,某些疾病在产前诊断等问题上学术争议较大,给鉴定带来困难。

3.少数行政管理人员存在责任心不强的现象。同时,由于受医学专业水平的限制,行政管理人员对鉴定结论的把关存在较大的困难。

4.有的地方专家组存在执行标准不够严格,专家成员结构不合理的现象等。

五、如何加强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工作

1.强化责任意识,确保鉴定工作客观公正。

2.严格履行鉴定职责,认真做好资格审查,依法组织初审和鉴定,把各项鉴定程序落实到位。

3.严格执行鉴定标准,严格遴选鉴定专家,合理设置专家结构,准确出具鉴定结论,确保鉴定结论准确可靠。

4.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加强组织领导,营造利于鉴定管理工作的良好环境。

六、防止病残儿孕前和孕期措施

(一)孕前咨询

不宜怀孕的疾病有:心功能不全(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炎、心肌病等)、肾功能不全、急性肝炎和慢性活动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患有部分严重性病、部分慢性疾病(糖尿病、哮喘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