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污染源监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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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污染源监测

在线污染源监测范文1

关键词: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数据传输

1 在线监控的作用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是当今互联网技术一项很好的应用,利用数据传输卡将数据采集仪采集到的在线监测仪器的数据传输至监控系统,后经监控系统存储、统计和管理,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当企业根据该系统所提供的数据衡量和规范自身的行为,认真完成环保部门治污指标,环保部门依据相关数据制定科学的污染治理方案和减排指标,当两者的行为实现一种纵向的统一时,便能有效的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的同时提高社会整体收益。

2 现有自动监控软件数据传输情况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最初采用C/S结构设计,用户使用较为方便,但交互性欠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升级为在线监控2.0系统,采用B/S结构设计,增强了交互性。在线监控2.0系统中联通率的计算如下:

联通率=时间戳内数据条数(即:忽略多传数据)/应有数据条数

根据环境信息中心通知,10min数据稳定联通率均达到75%,但是均未达到100%,长期保持在100%的水平。尤其是2013-05月份的稳定联通率居上半年最低水平(91.38%),通过查看自动监控系统,发现有2家企业连续两周联通率未达标,原因为企业停产检修信息管理不到位造成的。

图1污染源数据传输情况

3 数据传输情况新的指标定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2013〕4号]中“依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核实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建设和联网情况,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数据核实各地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和主要污染物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的规定,按照环境保护部有关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的部门规章、文件、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数据传输情况用“数据传输有效率”重新定义。

3.1 数据传输有效率

对考核时段内可实施自动监控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其有效自动监控数据上报至环境保护部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的数据完整性和数据有效性两方面进行考核的指标,定义为数据传输率和数据有效率的乘积。

Z=C・P・100%

其中,Z为被考核地区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C为考核时段内全部监控点的数据传输率;P为考核时段内全部监控点的数据有效率。

3.2 数据传输率

考核时段内实收数据个数与应收数据个数的比值。考核数据类型为小时数据和日数据。

C=D/E・100%=(E-F)/E・100%

其中,D为考核时段内各数据类型实收数据个数之和;E为考核时段内各数据类型应收数据个数之和;F为考核时段内各数据类型缺失数据个数之和。

3.3 数据有效率

考核时段内实收有效数据组数量与应收数据组数量的比值。考核数据类型为小时数据。数据组中任一数据无效则该数据组无效。

P=S/M・100%

其中,S为考核时段内实收有效数据组数量;M为考核时段内应收数据组数量。

3.4 考核指标变化后的差异

新版国发软件还未运行,但从考核指标的变化来看:

(1)考核数据类型发生了变化。从10min数据变为1h数据和日数据,一旦数据有缺失,联通率将发生较大变化;

(2)考核指标发生了变化。从数据传输率变为数据传输有效率,即为数据传输率和数据有效率的乘积,考核更为严格,更加注重传输数据的质量。

4 现有监控平台10min数据与1h数据传输情况比较

从折线图中比较,2013-01~06月小时数据传输率低于10min数据传输率,除1月份外,其余5个月小时数据的传输率均小于10min数据的传输率,分析原因如下:

(1)以现有联通率的计算方式,每日10min数据上传达到108条即可满足75%的要求,而每日的小时数据共24条,上传达到18条才可达标。即是说十分钟数据每日最多可缺省36条,而小时数据最多可缺省6条,一旦用小时数据考核,运维管理稍有不慎就会造成小时数据缺省超过6条,达标的压力增加,因此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维管理要求更高;

(2)现有联通率的计算方式未考虑数据有效率,可以理解为只要数据不缺失,在正常值范围之内,即使是长年上传同一个数据或一直是0,年底考核也会是达标,这就不符合在线监控建设的初衷了。国发软件的计算方式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一问题,只有有效的数据才能参加计算,可以说向合理化方向发展。

图2 10min数据传输率与1h数据传输率比较

5 提高在线监控数据有效性的措施

提高在线监控数据有效性的措施如下:

(1)明确监控中心的定位。各地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运行模式不尽相同,一些地方由监测站负责监控中心的建设与管理,一些地方由信息中心负责,还有一些地方则由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一些地方还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在现有的减排监测体系考核中,在线监控现场设备的监督考核由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监督性监测工作由监测站负责,在线监控系统作为污染治理设施的一部分,产权属于排污单位,排污单位从自身利益考虑,难以保证在线监控系统的稳定正常运行,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部门之间的互相扯皮现象。因此,仍需根据减排监测体系的考核细则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定位才能保证数据的有效性。

(2)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数据的有效性。机器设备所产生的数据的准确性由机器精密度和人为操作两个方面来实现,因此,我们在日常的监控工作中应该加强对相关机器设备的工作状态定期测试,及时发现机器中的磨损或者其他损坏,并且及时更新相关设备,保证在线监控系统的正常工作;另外,加强监管,尤其是线监控设备日常的监督考核和在线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需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以保证在线监控数据的有效性。

(3)积极应用在线监控数据。通过有效性审核的在线监控数据,可以作为排污费征收和行政处罚的依据。2012-08月,南京市环保局梳理了前期在线自动监控数据异常情况,通过核对在线质控比对、数据有效性审核、现场运营维护、质控台帐等,决定对多家企业进行处罚。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在线监控在污染减排中的地位。

6 结束语

综上所述,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对环境保护工作有着极大的帮助,特别是在节能减排方面,可以为减排任务的完成提供数据保障。因此,我们需要应用现有的软件平台配合监控系统的运行,从而积极提高在线监控数据有效率,为环境保护提供帮助。

参考文献

在线污染源监测范文2

关键词: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Q958.1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环保事业的发展,在线监测系统在环保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在线监测系统的数据将作为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排污费征收和现场环境执法等环境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因此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和管理将直接影响科学依据的准确可靠。

一、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存在的问题

1、硬件设施

(1)仪器选型

我国《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等一系列技术规范在2007年7月才正式,导致仪器选型未能很好地从技术层面进行筛选,未在选型时对各制造商的仪器进行技术筛选,从而带来仪器日常运行管理和保证数据结果准确度方面的困难。

从仪器安装情况来看,由于COD在线仪制造商较多,导致COD在线仪的类型也有多种,不但增加了第三方运营成本,也不利于日常运行管理。

(2) 采样取水系统

采样取水系统是在线监测系统最主要的辅助设备,包括采样取水管、采样管路、采样泵、过滤设施、水样贮存装置等。采样取水管位置应尽量设在废水排放堰取水口部的流路中央,前端设在水流下游的方向。而大部分水污染源在线仪的采样管位置都设在排放水水流上游的集水井处,采集的水样很多为滞留水,无法真实反映瞬时水样的数据。

另外,还存在采样取水管无过滤设施或过滤设施不当,导致采样管路部分堵塞;采样泵运行不正常,导致无法正常进样分析;进出水管路的不通畅,导致再次取样时为水样存贮装置中的剩水;采样管有明显污垢,导致直接影响真实水质的分析结果等问题。

2、管理运行

(1)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在线仪运行和维护的指导性文件,应包括人员操作规程、岗位制度、仪器管理与维护制度、设施故障预防和应急措施等。目前全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管理制度均由运行单位统一制定,主要包括维护工作站工作制度、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在线仪操作规程等,但内容较形式化,且缺少仪器管理与维护、设施故障预防和应急措施等制度。

(2)操作人员

操作人员应经岗位培训,并持证上岗,能正确、熟悉地掌握仪器原理、操作、使用和维护等技术。目前全市553家重点水污染源,仅43名操作人员进行运行管理,并未持证上岗;而且由于全市仪器类型多样,不利于操作人员运行管理,操作人员无法完全掌握各种型号仪器的原理、操作、使用和维护等技术。

(3)试剂

配制的试剂准确与否对在线仪分析结果有着直接的影响。目前全市重点水污染源在线仪使用试剂的品种和配制方式不统一,如武汉泰肯等仪器商的仪器由各企业自配,而其它制造商仪器由运行单位配制,且配制单位未使用有证标准品,配制的试剂也不能满足分析方法中规定的纯度规格。

3、质量控制

(1)仪器检定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应进行强制检定。目前,由于缺乏资源配置等多方面的原因,计量部门尚未全面开展检定工作,这对监测数据应用的合法有效性带来一定的影响。

(2)维护清洗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应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现场维护。目前,由于运行单位缺乏人力资源,未能按要求频次进行维护。另外,操作人员容易忽略对采样管路、仪器内部管路和电极头、进出水管路、水泵等进行维护和清洗。

(3)仪器校验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应每月进行一次实样比对和质控样校准,每季进行一次重复性、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试验。目前运行单位仅对COD 在线仪进行不定期的校准,质控样品的考核也较少,不能满足校验要求。

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的建议

1、管理制度化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采取第三方运营方式,第三方运营方式已是在线监控推行的方向性方式,它能够充分发挥设备的作用,克服监控设备由企业自身管理的弊端;其次,第三方运营可以通过集约化的管理降低运行维护成本;另外,作为环保部门的科技助手,运营单位可以提供专业化的服务,让环保部门有限的人力从琐碎、繁杂的运营工作中解放出来,集中投入到监管和技术指导工作上。

目前第三方运营方式还存在运行效率和运行质量上的一些问题,要规范运营方式,提高运营效率必须先建立完善的运营机制,明确运营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尽快制定第三方运行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用制度来保证运营效率,用技术规范来保障运营质量,从而提高在线监测仪的有效运转率,确保数据准确可靠性,真正为总量减排提供科学依据。

2、管理日常化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将应用于总量监控、监督监测、事故预防等方面。作为环保管理部门,应尽快将对在线监测系统的管理纳入日常化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一套完整的水污染源在线管理模式,从制定纲领性文件仪器设备的选型系统的建设系统的验收系统的运行系统的更换全过程进行管理,并细化各部门职责,让各部门在对在线监测系统的管理上发挥其职能:污染控制部门负责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和在线监控计划;监察部门负责仪器选型、试运行验收、日常监管以及数据应用,保障在线仪的正常运行;监测部门负责数据质量,包括技术指导、比对考核;信息中心负责在线监测数据中心建设和数据监控。

3、管理质量化

对在线监测系统管理质量化有二个层面:第一层面是运营方的管理质量,第二层面是在线监测系统运行质量。

运营方的管理质量是在线监测系统规范运行的关键要素,首先运营方应获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表明有资格进行第三方运营;其次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来保障运营在可控制的范围内;第三要有一支专业的队伍能够熟悉地掌握仪器原理、操作、使用和维护等技术,保证在线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管理部门对运营方的选择也应采取优胜劣汰制,并定期进行评比考核,确保运营方的管理质量。

在线监测系统运行质量是保障在线监测系统数据准确可靠的首要因素,主要包括日常运行维护、校验、检修、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方面,运营方应严格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要求执行,确保运行质量。作为环保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运营方管理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抽检及校验,主要包括按规范进行现场比对试验、质控样试验、对运行数据和日常运行记录审核检查等,另外还应监督检查在线监测设备运行记录、日常维护记录、维修、校正记录和设备台帐等,定期审核运营方上报的监测数据。

结束语

总之,水体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总量考核、监督执法、排污申报核定等工作的基础,是监测水污染物排放、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水资源环境的重要手段。为充分发挥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监测、监控作用,保证其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可靠性,必须解决好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消除一些不利因素,这样才会使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成为环境保护的“慧眼”,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斗,李星.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营存在的问题与建议[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08(20).

[2]喻义勇,董艳平,孟磊.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模式探讨[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09(05).

在线污染源监测范文3

关键词:在线监控;管理模式;技术应用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是移动通信和传输媒介配合自动控制技术、数据传输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形成的信息化、自动化、时效化环境控制、监测与预警的信息监控平台,其管理模式主要分为两类,即监测模式和监察模式,但是,从在线监控系统根本价值角度分析上述两种代表性管理模式可得:污染源在线监测功能指在线监测污染物种类、浓度、总量等,而污染源在线监控功能指监测并控制污染源处设备运转状况,以保证其正常稳定运行;另外,随着国家对环境管理理念的变化,例如《水法》颁布后明确规定“一旦废水超标即认定为违法行为”,其代替了“一旦污处监测设施停用即认定违法排污”的污染源监察方式,或者说在线数据监测已成为当下环境管理与控制的基础依据,因此,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管理模式应以“监测”为主,其不仅是环境管理与控制由“微观”向“宏观”的即时改革,也是当前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系统运行的重要保障。

1 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模式

1.1 “监测”为主管理模式组成探讨

以“监测”为主的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模式选用在线监测技术、数据传输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即时、持续、联网监测污染源重点大气污染源和工业废水污染源的排放状况。同时,以“监测”为主的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系统主要由运营公司、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察管理机构三个部门组成。其中,环境监测机构负责运营公司在线监测数据的调取、处理和向环境监察管理机构的数据报送;环境监察管理机构负责对运营公司资质审核和日常工作的(现场)监督与审查管理;运营公司则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定期校准、维护在线监维修更换配件等其它工作。另外,各组成必须进行在线监控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工作,经校验标定后予以入网运行资格;环境监测机构必须定期校验标定已安装并正常运行的在线监控系统,保障其正常稳定运行。由此,以“监测”为主的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化、信息化、科学化环境管理平台基本组成,其主要由环境监测机构负责管理,不仅通过GPRS传输方式实现对运营企业24h的在线排污监控,而且通过环境监察管理机构实现污染源监控信息的即时分析、自动和数据共享,使环境保护管理与控制更加自动化和效率化。

1.2 “监测”为主管理模式优势

承上,将“监测”为主管理模式优势分析如下:第一是“监测”为主管理模式其在线监控系统秉承各组成单位“分工明确、协作团结、相互制约”的管理模式,合理利用在线监测技术手段不断发展成熟的契机,保障监测体系运行更稳定、更畅通、更高效。第二是充分发挥各组成单位优势,其一是发挥环境监察管理机构的管理优势,不仅有利于其制定计划、调配资金、开发技术,而且通过宏观管理、协调处理、法律法规等手段,规范各单位间的分工项目避免责任推诿现象;其二是发挥环境监测机构的技术优势,通过掌握和共享仪器使用技巧、数据传输技术、数据审核规则、环保质量控制等资源,提高环境监测机构综合性、专业性技术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第三是相互监督、公平公正,“监测”为主管理模式由三方组成,各方分工明确、协作团结、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使资金使用、职权分配、数据应用等“公平、公正、公开”,有效避免了“一家独大”的渎职和腐败现象。

2 污染源在线监控应用技术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是环境监测、监理、治理的重要信息平台,其组成部分除相关硬件设备如防火墙、路由器、服务器、交换机、磁盘阵、各种应用服务器等之外,主要应用数据传输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

2.1 数据传输技术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主要任务是获取、整理、分析和运营公司(客户端,以下统称为客户端)相关污染数据,例如水质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目前,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客户端在线监测相关数据后,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统一的数据获取仪器和传输线路,传输至在线监控系统数据库以实现客户端数据监测和平台监控的同步更新。“监测”为主管理模式采用GPRS方式,该传输方式通用分组无线业务,不仅减少中间网络底层环节,而且增加控制至部分网络环节之上,具有下述优点:其一是稳定性高、实时性强,GPRS传输稳定且无延时,能同时获取、分析、整理和处理多个客户端数据,满足在线监控系统数据传输安全性、稳定性和实时性要求;其二是建设成本低、运营费低廉,GPRS数据传输采用公用(网络)平台,不需建设额外的通讯网络,且其点对点数据通讯减少了其它不必要开销;其三是监控范围广、扩展性良好,GPRS数据传输不仅能实现客户端状态报告、时间校正、开关控制等远程控制功能,而且接入地点无特殊限制,适用于在线监控系统;其四是传输容量大、数据效率高,GPRS数据传输可针对大量客户端实时连接并满足突发数据的传输要求,而且其传输速度可达10Kbps之内。

2.2 计算机网络技术

污染源监控系统主要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数据库(DB)技术、软(硬)件设施等,其目的是对客户端数据进行获取、分析、整理、传输和处理,以实现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数字化、网络化、自动化管理模式。现阶段主要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中的监控平台与GIS地理信息等系统,其功能主要如下:监控平台系统主要对监测项目实现监测归类管理,然后分析污染源数据以达到监测要求。监控平台系统中采用计算机权限管理设置,限制用户访问平台的相关数据权限,保证平台系统数据管理的安全性和保密性;GIS地理系统是实现空间信息与环境污染数据相辅相成的信息系统,其可实现“地图到数据”或“数据到地图”的随时查询、统计、分析、对比功能,通过缩放地图、查看信息、显示坐标等基本系统功能实现环境监测和控制高效化、合理化。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合理使用数据传输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配合“监测”为主管理模式是实现污染源监控信息的即时分析、自动和数据共享的核心手段,也是环境管理与控制自动化、效率化和科学化的必由之路。由此,污染源在线监控是环境监控监管、数据信息传输、污染掌握治理的综合技术平台,必须有效实施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实时采集污染源各项污染排放数据,并根据设施运行情况提出适当的环境控制与治理建议。

参考文献

在线污染源监测范文4

第二条*市环保局负责全市范围内在线监测系统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制定有关管理规定和验收技术要求,并负责在线监测系统正式联网运行前的验收及运行后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在线监测系统属于排污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排污单位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更换、改动污染物在线监测仪及其信息接入、传输设备。需要拆除、闲置、维修、更换污染物在线监测仪的,排污单位应当事先报经市环保局批准。

第四条排污单位负责自筹本单位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建设费用。且必须按照《监测站房与仪器设备安装技术要求》(HJ/T353-2007)提供自动监控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房屋、水、电、气等条件。

第五条凡是被列入安装计划的排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省、市环保局规定的有关标准、技术要求,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任务。

第六条在线监测系统正式运行前,排污单位应向*市环保局申请验收,并提交验收测试报告。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需在在线监测系统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第七条安装范围。凡被列入国家重点污染源(国控)和省重点污染源(省控)和市级重点污染源(市重点)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省、市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的时限要求,按时安装完毕,并与市环保局指挥中心联网,在市环保局验收合格后,完成此项工作。

第八条排污单位优先选择使用经市环保局认可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在线监测监控设备。

第九条安装自动监控设备的排污单位,必须符合国家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7)的要求,对数据的采集、上传进行处理,并负责数据传输接口与监控网络端口的对接,保证与市环保局指挥中心联网运行。

第十条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调试后,排污单位应当立即将该设备与市环保局指挥中心远程监控数据管理平网,并试运行30日。在试运行期满后的30日内,应当向市环保局申请验收。

第十一条市环保局成立专家验收组,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T354-2007)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HJ/T355-2007)的要求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进行验收,大气监测设备的验收参照执行。

第十二条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申请验收之日,由市指挥中心技术人员重新设定系统密码;同时排污单位将在线监测仪器房钥匙全部交给市在线监测办公室,并纳入第三方运营管理。

第十三条排污单位申请自动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验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自动监控设备验收申请报告、验收申请表、项目总结、设备验收对比测试报告;

(二)设备试运行30日的自动监测汇总打印数据,自动监控设备调试、校准、检测等技术资料;

(三)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四)符合验收技术规定和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五)委托社会化运营管理单位管理自动监控设备的合同。

第十四条经验收(校验)合格后的自动监控设备的监测数据,作为环境管理和排污收费的依据之一。

第十五条环境监察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自动监控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并组织环境监测机构对自动监控设备进行对比监测校验。正常生产条件下对比监测校验每年不得少于二次。

第十六条市、县两级环境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对排污单位安装的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的监督检查,并将其纳入对排污单位的日常检查内容之中。

第十七条污染源排放自动监控设备需停运、拆除、部件更换、重新运行,应当在7日前报经市环保局监察支队批准同意。监察支队自接到报告之日起7日内予以批复;逾期不批复的,视为同意。因不可抗力和突发性原因致使自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或导致不能正常运行时,排污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并书面报告停运原因和设备情况。

第十八条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停运或闲置后重新启动,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由环境监测机构重新进行校验。自动监控设备检修、部件更换后,须进行人工标定。

第十九条排污单位必须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运营管理委托给依法取得运营管理资质证书的社会化运营单位维护管理,费用由排污单位承担。

第二十条排污单位与社会化运营管理单位应当签订运营管理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自动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在线污染源监测范文5

【关键词】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探讨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环保部分针对环境污染问题研发的新型管理系统。在系统中主要加入了数据传输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移动技术等高新技术,通过这些高新技术来运作整个系统,以实现系统的自动化、时效化、信息化的监控。其管理模式包括监察模式和监测模式。

1.两种管理模式

监察模式和监测模式是污染源在线监控的两种模式。那么两种模式对于污染源的实际应用那种更合理呢?对于这一点的分析就要从在线监控的根本价值来进行讨论。

两种不同管理模式的区别在于“监”还是“控”这两项的主要功能上。两种不同的模式所表达的主要意思是完全不同的。“监”主要是对污染物的浓度及其总量进行的在线监测,而“控”主要是对监管的设施运转情况的控制。所以两种管理模式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随着近年来对于管理思路的转变,监测功能越来越显示出其基本地位的重要性。这一点在总量减排中得到广泛的应用。我国最新颁布的水法中,对污染处理设施停用现象作出宽大的处理意见,不在纳为污染水的行为。但是新的法律规定废水超标就是违法行为,这一法律的转变可以看出在线监测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

在线数据的应用对于整个系统来说都是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的,尤其是在线监控的初期,对于数据应用等基础性技术工作要十分重视,如果前期重视不足就会给后期的工作带来严重的麻烦。

2.在线监控管理模式的探讨

2.1实例概况

某地污染源的自动监测系统是本文探讨的实际案例,当地的自动监测系统也是采用先进的在线监测的技术,对污染源的排放实行不间断的监测手段。不仅仅是对水质进行监测同时也是对于大气进行监测。这个系统对该市的重大污染源都进行了联网的监测。

2.2在线监控管理的模式

2010年1月该市建成了网络在线监控系统,实现了环境监管系统的科学化、信息化。2010年2月所有设备有已经安装到位,原来的设备也已经完成更新状态,达到了国家对于在线监测系统的最新状态。同年3月该市颁布了《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这套在线监管的法规系统的规定了哪些部门作为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管理方。这些系统包括监察支队、运营公司、局管理部门、监测站等。各个不同的部门所负责的职责又是有所不同,下面进行具体的分析介绍。监测站主要负责数据的调取,并且经处理后报送给其他部门。市环境监察支队主要负责系统的现场监督和检查。营运公司则完成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

通过上述对该市在线监测的介绍,我们可以发现其具体的安排与国家要求完全不同,主要负责的是局管理部门,其次才是监控中心。

3.展望在线监控管理模式发展前景

3.1监控中心和信息中心有效整合

(1)控制污染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建设和监控计划,基本工作和目前的职能相同。随着建设工作逐渐接近结束,建设工程逐步实现程序化,管理职能已经逐步向宏观方面进行转移和发展,主要包括调节部门运作和管理、第三方主要运营情况等。

(2)部门检测情况。主要负责检测数据质量,包括使用的遗器的选型、技术安装的主要指导、验收对比、质量检查和定期监督、审核数据、统计数据、报告按时出具等一系列相关的工作,也是整体系统环节的基础工作。

(3)部门监察管理工作。主要负责数据应用,监察部门应该运用执法权力,结合日常生活中的管理工作,保证线仪能够保持正常工作的运行状态,并且全面负责和深入研究在线数据的使用和运用。

(4)信息服务中心。负责数据中心的建设工作,通过对在线监控中心的所有环境数据进行检测和管理,负责信息化建设和全局网络的建设,最后能通过整理共享的外部数据和内部数据资源能够及时的建设成为所需要的系统资源。

监控中心进行工作的前提就是全局对环保信息化能够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重视起来,资源利用上和管理制度上建立健全的机制,也是我国市级中心建设所面对的现状。

3.2在线数据的普遍使用

刚开始的时候,我国想要将在线监控中心完全建设在监察部门中,又考虑到监察部门是能够直接使用到系统,随着配套使用的系统安装、统计、运行方面的数据已经出台,在线数据已经着手使用在减排和总量控制中,在往后的使用中希望能够进一步应用在环境设计和排污许可证核发等管理环节,在线数据将和手工数据普遍的得到使用。所以,在线监测更应该和手工监测执行一样的工作流程步骤,主要由监测部门负责和管理。

3.3监测部门内部的优化重组

有关监测管理部门提出“对于一些已经完全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企业或者公司,监测监督的主要目的就是实现与监测数据进行对比。这也是标志着监督监测的未来发展方向,在线监测将要成为主要的监测方式,手工监测将会成为辅的监测手段。

经过多年的研究表明,在线监测一定会从后台走向前台进行工作,能够真正发挥出监控的主要作用。我国市场已经开始对内部资源从新进行整理,计划将污染手工监测和在线监测两种方式能有效的结合起来,并且想要在今后的监测工作持续使用,今年主要将已经安装在线仪器企业的监督监测的主要工作转移到在线部门进行工作,因而将手工监测和在线监测能够有效融合在一起。随着在线仪器的安装面不断扩大,逐步将监督监测的全部工作转移到在线部门进行工作,并且能够作为监督监测数据上报到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和利用其价值。

4.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能总结出类似于市场的监测部门的核心都是采用在线监控系统管理模式,能够发挥出其应用的全部价值,也能得到市场更好的利用和使用,会具有广泛使用的发展前景,市场管理工作人员应该充分意识到这个问题。

【参考文献】

在线污染源监测范文6

关键词:废水;比对监测;在线自动监测

前言

为确保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定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要求环保部门对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定期进行监督考核,确定其自动监测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是监督考核的重要内容,比对监测结果是判定在线数据是否有效的重要依据,如果比对监测结果不满足相关技术规范的,即判定为监督考核不合格。文章从技术规范、仪器设备、质量控制等几个方面对废水国控重点源的比对监测技术进行分析探讨。

1 现行废水国控重点源比对监测相关技术规范及其要求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3-2007),适用于水污染源的化学需氧量(CODcr)、总有机碳(TOC)、氨氮、总磷、pH及紫外(UV)吸收等水质在线自动监测分析仪、温度计、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的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运行、监测站房的建设。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规定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验收技术要求。HJ/T354-2007中规定,验收比对监测至少获得6组实际水样比对测定数据对,计算仪器自动测定值与手工监测值之间的相对误差或绝对误差,80%相对误差或绝对误差值应满足验收指标的要求;采用国家认可的质控样,分别用两种浓度的质控样进行考核,一种为接近实际废水浓度的样品,另一种为超过相应排放标准浓度的样品,每种样品至少测定2次,质控样测定的相对误差不大于标准值得10%[1];实际水样与质控样考核均满足规范要求,验收比对监测为合格。如表1所示。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适用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的仪器设备运行和考核的技术要求。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适用于水污染源排水中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总磷(TP)、pH值、温度和流量等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判别。比对监测总数应不少于3对,其中2对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应满足HJ/T355-2007表1规定的要求[2]。质控样考核方法与考核指标与HJ/T354-2007中规定相同。

2 蚌埠市废水国控重点源在线监测仪器使用现状

蚌埠市共有4家工业废水及8家污水处理厂国控重点源,均安装了自动监测系统。这12家企业中: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15台,1台为苏州聚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其他14台均为美国哈希公司生产;TOC水质自动分析仪5台,3台为日本岛津公司生产,2台为日本东丽公司生产;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20台,仅1台为WTW公司生产,其他均为美国哈希公司生产。美国哈希公司生产的CODmax水质在线自动分析仪的测试原理为重铬酸钾高温消解-比色法,与COD手工监测所采用的国标方法较为接近,准确性、稳定性均较为优秀。

3 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3.1 采样及运输

采样是国控废水重点源比对监测的第一个重要环节。每次采样前,应根据被监测企业的生产情况提前制定好监测方案,并及时通知环境监察部门,安排出合理的采样时间和采样路线。国控废水重点源企业比较固定,可以根据企业位置分布、生产周期,划分成几条固定路线,并安排固定人员负责,从而使采样人员对被监测企业的生产情况、排污情况、监测点位及主要污染物都有一定的了解。

现场采样之前,首先观察流量、水况,当流量、水况均无异常时,再严格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样品采集工作。如现场人员发现,企业排水与以往相比,有显著变化,则需要暂停采样,待现场的监察人员进行核实后,再根据情况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蚌埠市废水国控重点源比对监测采用手工采样,分装平行双样,一份样品由环保部门实验室进行监测分析,一份样品由在线监测仪器进行离线分析。此种比对方法可以减少水质样品的不一致性对比对监测结果的影响,但对整个采样及运输过程的质控要求则更为严格。废水采样所用到的采样器及采样瓶,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清洗,采样容器清洁无污染。采集较为均匀的水样,分装到两个采样瓶中,从而确保平行样品的一致性。根据监测项目的不同,选择正确的采样瓶,并在已采集的水样中添加适当的固定剂。废水所含成分较为复杂,在存放过程中造成的组分损失较为突出,因此,要尽量减少从采样到分析的时间间隔内组分变化所引起的损失。购置不同规格的冷藏箱,根据样品数量的不同,选择使用,从采集样品后到运输到实验室期间,在1-5℃冷藏并暗处存放,可满足大部分样品的保存要求,加用棉布等做为隔离,防止过分震动、碰撞,以免造成样品损失。采集并分析全程序空白及密码样,对采样、运输到实验室分析整体环节进行质量控制。以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可以提高废水国控重点源比对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3.2 实验室分析

实验室环境必须满足废水国控重点源所监测项目的监测条件;实验室内要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如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进行复查。

实验室在用仪器设备按期检定、校准并进行期间核查,以确保量值准确,数据可靠;仪器设备使用人员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准确操作及维护仪器;质量管理部门定期对仪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

样品分析加做空白试验,以检查实验用水、试剂等其他条件是否正常;采取加带自配标准样品为自控样或测定加标样品为自控措施;质量管理部门发放国家标准样品作为质控样品进行考核。

在一些方法标准中,对空白试验、平行样、加标均有一定的要求。这些也是检查实验室分析人员质控措施是否到位,质控数据是否合格的依据。如:HJ636-2012《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 紫外分光光度法》标准中有如下规定:

(1)每批样品应至少做一个空白试验,空白试验的校准吸光度Ab应小于0.030。[3]

(2)每批样品应至少测定10%的平行双样,样品数量小于10个时,应至少测定一个平行双样。当样品总氮含量≤1.00mg/L时,测定结果相对偏差应≤10%;当样品总氮含量>1.00mg/L时,测定结果相对偏差应≤5%。[3]

(3)每批样品至少测定10%的加标样品,样品数量少于10时,应至少测定一个加班样品,加标回收率应在90%~110%之间。[3]

实验室分析人员严格按照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加强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可以进一步提高比对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4 对废水国控重点源比对监测技术的几点建议

(1)比对监测时,尽可能保证比对样品均匀一致。建议采样时,应将瞬时水样汇入较大容器中,搅拌均匀后,采用少量多次的办法,分装混合样品到2个采样瓶中,各自分析,从而确保样品的一致性,使得比对监测结果具有可比性。

(2)国控废水重点源比对监测时,实际水样比对总数为3对,低于监督性监测所要求的频次,而其中2对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满足要求即视为合格,其评价标准也过于偏低,建议适当增加比对样品个数,进行一定的数据分析,研究出新的百分比合格率。

(3)采样及实验室分析人员必须通过考核持证上岗,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分析、记录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并做好质量保证工作。

(4)比对监测时,所采用的分析方法要尽量保持一致,包括前处理过程,以降低测定比对监测结果之间的差异。

(5)污染源在线系统使用质控样考核试验比对时,因国家有证标准物质浓度有限,不能满足与实际废水浓度相近时,也可使用实验室自行配置的标准溶液稀释作为质控样品发放,但必须与国家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比对、验证后才可以使用。

(6)在线自动分析仪进水处加有过滤装置,进样量与实验室也有很大差距。因此,纯净均一的标准样品比对监测相对误差较小,而悬浮物含量较高的实际水样,在线自动分析仪与实验室分析数据之间的差距,往往较大,从而造成比对监测结果不合格,建议采取不通过过滤装置直接注入自动分析仪进行分析,从而降低比对数据之间的偏差。

(7)对于色度高、悬浮物多、浑浊度大等水质情况较复杂的企业,建议维护人员应缩短在线自动分析仪的校准周期、提高在线系统监测数据的准确率,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除了专业人员定期维护校准外,还应委托质量监督部门按期进行检定或校准工作,以确保其数据的准确性。

(8)废水中的重金属污染对人类及环境的危害日益突出,废水重金属国控企业均已安装重金属在线自动监测仪器,但由于国家尚未出台重金属在线自动分析仪器验收及有效性判别的技术规范,地方环保部门无法正常开展相关工作,建议相关部门结合重金属污染的特性,尽快出台相应的技术规范,以确保废水重金属在线监测数据准确有效。

参考文献

[1]HJ/T354-2007.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S].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