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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文1
为此,有关部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当前职业病防治工作现状和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在建立用人单位职业防治长效机制方面进行了探索和研究,最终归纳出“11126职业病防治方案”:要求用人单位建立一个职业病防治管理网络(组织):制定一个全面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建立职业卫生和职业健康监护两个档案;制定和实施建设项目管理等六项制度。
两年来,按照该方案对用人单位进行培训,其职业病防治工作都有所增强,普遍反映“11126职业病防治方案”符合实际、操作性强,防治效果切实可靠,现将这一方案介绍如下。
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
职业卫生管理组织应由单位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安全卫生机构负责人及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人员组成。职业卫生人员应当包括各个层次和级别,如车间或较大班组工作人员。
组成人员应当熟悉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了解本单位的生产工艺,职业病危害现状,控制方法,单位的负责人应遵守职业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每个成员都要明确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职业病防治是用人单位一项长期的工作,因此,必须要有近期计划和远期规划,将防治职业病的阶段目标和总体设置纳入到计划中去。制定计划前必须对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情况全面的调查研究,全面了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布、种类,浓度(强度)及危害后果,了解有关防护设施的运行效能,了解职工健康,发病情况。
实施方案应着重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应用,限制使用或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明确经费投入和实施时间,以预防、消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
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针对本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是增强防范意识,提高对突发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有效办法,具体应包括:
1、深入调研,搞清本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性质和危害程度。
2、事故应急的现场措施,如:设置报警装置和应急通风装置,预备事故抢险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和工具。
3、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4、医疗救护措施,储备针对事故急救伤员所需的有效抢救药品、器械。
5、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考核有关人员在事故发生后的应变抢险、自救互救能力,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指定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抢险个人防护用品、工具、药品、器械,及时更换失效的药品和损坏的器械。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1、职业卫生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者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业史、相应作业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2)职业健康结果。(3)职业健康检查的组织和检查结果评价。
2、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者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业史、相应作业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3)职业病诊断、处理,治疗和疗养情况 (4)职业危害事故的抢救情况。
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是一项繁杂的工作,涉及的内容较多,对于控制和预防职业病是至关重要的。用人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以下管理制度。
1、职业卫生培训制度。(1)用人单位有关负责有及职业卫生人员定期培训和学习,熟悉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掌握本单位职业卫生状况及对策,不断提高管理水平。(2)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和职业卫生知识,告知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两头及可能产生的健康损害。(3)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4)对劳动者进行遇险时应掌握的自救知识培训。(5)劳动者培训考核合格,经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认可,方可上岗作业。
2、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职业病危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作业场所与其他场所分开。(2)使用有害物品作业场所必须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必须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应急通风设施。(3)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4)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必须设置获救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产业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措施等内容。(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在职业病危害作业现场公示。(6)职业病防护措施必须保持正常运行,并有相关责任人进行维护。(7)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配发齐全,不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不得上岗操作。(8)针对不同职业病危害作业,制定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履行。(9)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病防治机构的有关责任人必须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进行检查;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应经常(每日1—2次)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查;特殊情况应跟班检查指导。对查出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整改意 见,责成专人落实,制定相应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给予处理,检查及检查结果要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对从事业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按规定组织其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如实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2)用人单位应当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3)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用。(4)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职业病患者应积极进行治疗,恢复后应调离原工作岗位,妥善安置。(5)职业健康检查应到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应当严格按规定周期进行,不得抽查瞒检。(6)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7)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其档案的复印件上签章。
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制度(1)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进行检测评价。(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4)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正常运行。(5)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经治理仍然达不到要求时,必须停止职业病危害作业,经治理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文2
监局:
贵局于2020年5月26日对我院进行了双随机检查,检查中发现我院存在以下问题:1、预检分诊制度未建立落实;2、依法执业工作未到位;3、放射防护不到位;4、从事放射工作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放射防护培训及个人剂量检测。
我院在接到书面整改通知后,林院长高度重视,立刻对照监督意见书,对我院各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现将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建立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将预检分诊和导诊分开;认真完善门诊日志要求登记内容一定要齐全。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规范人事管理,完善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加强依法执业工作,按照《执业医师法》《执业护士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要求医、护、药、技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对医疗废物处置及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常态化管理;
1、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及管理制度。
成立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医务部门、护理部门、感染管理科、总务后勤及各临床、医技科室的负责人。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制。重新梳理医疗废物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细节,进一步健全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医院院长为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医院医疗废物管理的领导工作。
2、完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流程。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了《铅山卫东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流程图》,并张贴于各医疗废物产生科室醒目位置处。规范、指导各科室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置等管理。为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人员配备工作服、手套、口罩、帽子等防护用品,以保障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
三 放射管理整改措施
1、加强领导,完善管理组织及管理制度。
成立了辐射安全与防护领导小组,由院长全面负责辐射安全防护领导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辐射安全保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射线装置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并及时修订辐射安全管理规定、X射线机运行安全操作规程、防护与安全设备维护与维修制度、个人剂量监测规定、辐射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制度、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辐射事故应急方案等。设置放射防护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的管理人员,负责放射诊疗工作的质量保证和安全防护,制定并落实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对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证》中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体检等项目信息及时记录并管理。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文3
一、任务目标
(一)职业卫生“六进”宣传活动全面覆盖。2014年,对我市交通站点、职业技术学校和劳务市场的职业卫生“六进”宣传覆盖率要达100%,对规模以上企业的培训率要达60%以上,在中小企业、社区和农村等区域的覆盖率要达30%以上。3-5年内,我市职业卫生“六进”宣传覆盖率和对企业、职业技术学校的培训率均要达到100%。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职业卫生法制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力度加大。以“增加评价率、提高审核质量”为目标,加大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监督力度,依法查处未按规定开展评价的建设单位。今年全市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评价率要达到50%以上,明年提高到60%以上,后年达到70%以上。
(三)职业卫生“四个一”工程普遍实施。今年全市的职业卫生“四个一”工程企业覆盖率要达100%。
(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现规范化建设。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省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管理规定》等5个规范性文件要求,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依法提供技术服务。
(五)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全面加强。开展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为主题的职业健康监护专项整治。辖区内企业接害职工职业健康检查率今年达到85%以上,明年达到90%以上,后年达到95%以上。
二、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指导服务。强化用人单位责任意识,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都要全面落实“四有四禁,五必须六档案”制度。“四有”,即有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有职业卫生专业人员,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有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四禁”,即禁止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未成年工、孕期或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五必须”,即建设项目必须进行职业卫生审查,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必须按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必须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六档案”,即按照职业卫生“四个一”工程的档案标准,分别建立职业病危害申报档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档案、职业卫生管理实施档案、职业卫生教育档案、职业卫生监测档案和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文4
职业健康监护:是通过各种检查和分析,评价职业性有害因素对接触者健康影响及其程度,掌握职工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健康损害征象,以便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有害因素所致疾病的发生发展。职业健康监护是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保护劳动者健康,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的管理是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重要措施,也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1 基本情况
2011年在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下,我市开展了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状况的调查统计工作。我市现有两区四县,常住人口321.592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24.4112万人,农村人口207.1814万人,常住劳动力人口120.9528万人,流动劳动力人口140.5214万人。2区4县共有职业卫生工作人员66人,其中职业卫生专业人员42人,兼职职业卫生人员24人。通过调查显示,我市现监管的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有437家,其中大型企业4家,中型企业45家,小型企业388家。职工总数为46912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人数34405人。有毒有害生产企业以化工、农药、水泥建材、机械加工、冶金儿家具制造为主,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是各种粉尘、毒物(如一氧化碳、汽油、苯、甲苯、氯气、氰化物等)、噪声等。根据调查结果统计,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有34405人,2008年参加健康检查的有2343人,检出有职业禁忌的35人,调离原工作岗位,检出有健康相关疾病的146人,健康检查率为6.8%,检出率为7.7%。2009年参加健康检查的有2473人,检出有职业禁忌的有29人,调离原工作岗位,检出有健康相关疾病169人,健康检查率为7.2%,检出率为8%。2010年参加健康检查的有1650人,检出有职业禁忌的有34人,调离原工作岗位,检出有健康相关疾病的195人,健康检查率为4.8%,检出率为13.8%,通过近3年的数字表明健康监护率不超过10%。而相关疾病检出率呈上升趋势。而目前在我国近十年,职业病发病情况呈明显的凹型反弹,发病人数从上世纪90年代初逐年下降,1997年降至最低后又呈反弹趋势。
2 存在的问题
2.1 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自律行动差,在我市大多数企业,生产技术落后,设备简陋,作业环境条件差,普遍存在防护设施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许多作业场所未进行危害因素监测,劳动者未进行健康检查,企业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不告知职工所从事的岗位对身体有害,不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各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得不到有效落实。
2.2 我市大部分企业为股份制和私有制,企业管理者对《职业病防治法》认识上存在差距,职业病防治意识较弱,只重效益,不顾健康,企业法人片面认为职业病防护设施成本太高,投入资金多,无经济效益产生,对职业卫生相关的投入更是能省则省,对职业健康体检工作持观望态度,能逃避则逃避,不能实事求是地对接触职业危害的职工进行检查,导致实际体检人数与应进行职业体检的人数相差甚远。
2.3 我市还有一部分企业,经济效益欠佳,企业生产存在困难,企业很难做到全年连续性生产,因此随时开工,随时招工,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很难开展,企业又不依法进行职工健康管理,导致有害作业岗位的职工上岗前体检率、定期健康体检率的明显下降。
2.4 我市职业卫生监督力度不够,监督人员少,对全市接触有毒有害的企业无法进行多频次的有效监管,同时对用人单位瞒报实际接触有害因素人员数,无法查实。
3 建议
3.1 继续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普及职业卫生知识,通过多渠道加大宣传,使职业病防治法家喻户晓,尤其是接触有害作业的工人更应该了解,加强劳动者的自我防范意识,能够知道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3.2 加强社会监督,依法严肃处理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危害工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切实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职业病防治法》的处罚条款非常有力度,我们职业卫生工作应该寻求政府的支持,对违法企业依法处罚,这样可以促进守法企业愈加遵章守法,推动职业卫生走上法制化轨道。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文5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安全生产,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公司监督、部门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2、公司设置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由职业卫生管理组负责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
3、公司的负责人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4、制定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
5、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定期组织检查实话情况。
6、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职工健康监护档案,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
7、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职业病危害作业现场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职工公布。
8、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按照《建立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10、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11、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结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文6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职业病防治执法监督为手段,对我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及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为员工配备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有效减少和消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强化职业健康监护,确保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职业病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成立区卫生局职业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加强职业危害的监督管理,落实预防措施。根据区域有毒有害企业分布及职业健康检查信息统计情况,对存在职业病危害隐患严重的重点企业加强防控、统筹部署,力争实现对存在有毒有害因素企业的日常监测覆盖率达85%,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的健康体检率达55%,把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深入落实,保障职业接害人群的健康,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整治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6月份全面展开,11月底结束,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开展铅烟、铅尘、苯系物等有害物质的专项整治活动,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针对我区职业性疾病发生情况,在我区范围内开展有害化学物质的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职业危害严重,劳动条件恶劣,各种防护措施严重不到位的涉铅企业进行整治,通过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改善劳动生产条件,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彻底消除各种隐患,切实预防突发性职业卫生中毒事件和群体性职业危害事件的发生。
2、开展石材、工艺品等粉尘危害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区石材、工艺品等粉尘危害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专项整治,督促此类用人单位依法安排接触粉尘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对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的,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安排患者诊治,并依法进行整改和处罚;对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工厂企业,依法予以整顿,预防群体性尘肺事件的发生。
3、加大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检查力度。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特点,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落实劳动者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健康监护档案。对违反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4、开展职业病日常监督、监测工作,完成职业卫生考核指标。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方案和计划,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特别是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强日常性监督、监测工作。
5、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计划于5月—7月期间,利用各种宣传活动的机会与相关部门加强普法协作,扩大宣传覆盖,强化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观念转变,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营造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