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调控的根本目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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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的根本目标

宏观调控的根本目标范文1

怎样达到思想政治课教学的预期目标,使课堂教学有效。需要教师组织适合教材、学生的课堂教学。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教学实录

[教学重难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宏观调控的手段。

[教学方法]情境教学法;合作探究法。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学生观看数字图片(多媒体播放)感受其中的变化。

师:这十年来,我国各方面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实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让我们一同走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展开新课:

师:什么是市场经济?

生: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就是市场经济。

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不是市场经济?

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

师: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情境一

小王是我校江海晚报记者团成员,他了解到《财富》2012年世界500强中国部分内地企业: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中国移动通信。

问题:(1)这些上榜企业有哪些共同特点?(从企业的性质和涉及的行业分析)

(2)这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什么特征?

生:(1)这些上榜企业都是国有或国家控股企业,从所有制来看,都是公有制企业。这些上榜企业涉及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

(2)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情境二

背景:全国启动19省市对口支援新疆。已实施1627个项目,投资153亿。

我市与新疆伊宁县结对合作:选派援疆干部,提供资金、物资、技术和智力支援。

(多媒体播放小王采访我校援疆干部某校长的视频)

问题:(1)结合背景材料和视频,分析伊宁地区经济社会发生变化的重要原因。

(2)我国为什么能够展开如此巨大的对口援疆?

(3)通过结对合作支援新疆地区的发展,这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哪些特征?

生:(1)伊宁地区经济社会发生变化离不开国家的共同富裕政策的支持。

(2)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能够发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办大事的优势,把人民的当前利益(先富)和长远利益(共富)、局部利益(新疆)和整体利益(全国)结合起来。因此,我国能够展开如此巨大的对口援疆。

(3)以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能够实行强有力的宏观调控。

师生共同小结三个基本特征。

问题:近几年,房价持续上涨。国家及时进行调控,为什么?

生1:由于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的弊端,不调节势必影响百姓的生活,

生2:如果房价疯狂上涨,必然会带动相关产业(建房材料、装修材料、人工费等)费用的上涨,通货膨胀压力加大,不利于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目标。

师:看来,要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就必须加强宏观调控。加强宏观调控,不仅是为了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也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师:小王还想知道我国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是什么?该运用哪些手段来加强宏观调控呢?

多媒体展示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

问题:你能从中概括出我国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吗?

生: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师:小王还收集到国家部分调控房价的政策措施。让我们结合这些政策措施一同体会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

情境三

国家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央行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按照“十二五”规划,我国将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

问题:(1)这些措施体现了宏观调控的什么手段?

(2)国家是如何利用这一手段进行调控的?

生:(1)经济手段。

(2)国家运用经济政策对经济活动的调节;国家运用经济计划,调整经济利益,影响和调节经济活动。

情境四

为了规范房地产行业,我国已制定了《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相关执法部门依据法律,加强执法检查力度。

问题:上述措施体现了宏观调控的什么手段?国家是如何运用这一手段进行调控的?

生:法律手段。即国家通过经济立法、经济司法来调节经济活动。

情境五

政府对房价过高城市实施“限购令”;对于情节严重的捂盘惜售等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问题:以上措施体现了宏观调控的什么手段?国家是如何运用这一手段进行调控的?

生:行政手段。即行政机构采取带强制性的行政命令、指示、规定等措施来调节和管理经济。

师:记者团的其他成员在了解了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后,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情境六

记者甲:政府只要实施合理经济政策就可以管好房价。

记者乙:我觉得调控房价法律手段最重要。

记者丙:只需要用限购令来调控房价。

问题:你如何看待他们的观点?小组合作探究。

生1:记者甲只强调了运用经济手段中的经济政策来调节房价。是片面的。

生2:记者乙只强调了法律手段在调控房价中的重要性,也是片面的。

生3:记者丙只看到了行政手段的直接、迅速。但是,忽视了过多地运用行政手段容易导致宏观经济运行出现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恶性循环

生4: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宏观调控的各手段不能单独使用,应该使用“组合拳”,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发挥宏观调控手段的总体功能。

师:让我们一起帮小王总结一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相关内容。

生:本课主要讲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和加强宏观调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二是以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三是能够实行强有力的宏观调控。针对宏观调控,课本主要从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三个角度加以阐释。

二、教后点评

(一)适合教材、学生的情境才是有效的情境

本课中关于宏观调控的手段这一处教学内容,教者在充分解读教材的基础上,选取了能够为教学服务的“国家调控房价的部分政策措施”来说明。由于经济手段强调国家运用经济政策和计划来调节经济活动,因此,教者采用了“国家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央行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按照“十二五”规划,我国将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这三个政策来说明。三个政策中既涵盖了经济政策和经济计划,又把常用的经济手段——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突显出来。可见,在研究教材、分析教学目标基础上的情境才是有效情境。

本课中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第二个基本特征——以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这一知识点,教者开发利用了学生的校园生活,设置了这样的情境:教者首先介绍了我们南通市与新疆伊宁县结对合作:选派援疆干部,提供资金、物资、技术和智力支援这样的大背景。其次结合我校援疆干部某校长的亲生经历,将学生采访援疆干部的画面呈现在学生面前,让学生亲耳聆听国家先富帮助后富的举措。这样的情境来自于学生的校园生活,是学生可以理解的身边的东西,自然能让学生心悦诚服,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二)适合学生的问题才是有效的问题

宏观调控的根本目标范文2

从2004年开始,中央政府一直在对国内房地产市场的投资过热及一些地方的房价快速上涨采取宏观调控的政策。从这几年政府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的目标来看,每年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都是稳定房价,但实际上越是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府越是要稳定房价,各地房价上涨的幅度越大。而且,目前所看到的各

地房价仅是政府公布的新商品房销售价格,如果以二手房价格来看国内房价的上涨幅度,那么目前全国所谓的“稳定房价”就会更加离谱了。

从最近各地房价快速飙升的情况来看,它意味着几年来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所取得成果十分有限。不仅如此,“稳定房价”的房地产宏观调控目标则成全国各地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的动力。因为在市场经济中,市场的价格完全是由市场的供求关系来决定,价格的变化可以改变市场供求关系来调整。如果以“价格稳定”作为政府的房地产宏观调控目标,那就是政府向房地产市场明确表示,国内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只能够稳定在现有的一个基点上,只能是上涨而不是下跌。特别是当国内房地产市场基本上成为投资者的市场时,市场的价格基本上是投资者对市场的预期决定的。

政府对房价的稳定其实就是对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担保,即以政府政策保证房地产市场价格只涨不跌。如果政府对房价进行担保,而且住房又是投资品,那么投资者进入这个市场就是零风险的市场(房价只涨不跌)。当一个投资市场是零风险及投资者能够便利利用银行金融杠杆(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进入房地产市场时,那么大量的投资者涌入市场而导致房价的飙升也就自然了。特别是今年不少民众借助股市的繁荣获得一桶金之后,更是为不少投资者进入房地产市场提供便利的条件,这样进入房地产市场的投资者自然更是会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国内各地的房价岂能不飙升?也就是说,最近房价快速飙升,尽管原因有很多,但是它意味着早几年房地产宏观调控失效,意味着政府必须全面来改进这些政策结与政策目标相悖的政策。否则,国内各地房价上涨的势头根本上得不到遏制。

对于各地房价快速上涨,由于没有明白国内房地产市场实质所在,目前所采取的政策是以建立住房保障体系为由,来加大廉租屋的建设,在增加经济适用房及创新一个新概念限价房的建设。希望以此来调整房地产的结构,来解决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来遏制过高的房价。比如,北京市已推出第二批限价为7000元/平方米土地拍卖。十分有限的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不仅对遏制过高的房价是杯水车薪,而且也是以政府对房地产市场定价,变相来推高当地房价。试想,当地最低房价的标杆在那里,其他房地产项目的价格岂能不在这基础上上涨?

还有随着近期房价快速飙升,也可能引发一系列的问题,如大幅度增加政府的住房保障压力;固定资产投资过热进一步强化,产业结构逆向选择;可能进一步刺激城市拆迁热,引发新的矛盾和冲突;可能带动物价进一步上涨,引发严重的通货膨胀;房地产投资涌入,房地产市场的泡沫进一步吹大等,从而引发新一轮的更为严厉的房地产宏观。

因此,要遏制目前过高的房价就得从根本上入手。就得重新确立中国的房地产发展模式及重建中国的住房保障体系。比如,为了保证中国的每一个居民都有基本的居住保证,就得建立起《住宅法》,并在此基础上建立适应中国的住房保障体系。在该法律中,首先要明确,国有的土地是每一个中国公民所应分享的资源,它的使用就得最大努力地来增加中国公民的住房福利水平。这是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前提。

在这个住房保障体系中,首先要让那些丧失生活能力的老人、病人、残疾人有基本的住房保证。而这部分住房保障就是廉租屋。在发达的市场体系下,这部分的住房保障所占的比重不会超过6%,中国则可放在10%比重以内,这样有限的廉租屋才能保护这些弱势民众的基本的住房权利,政府也有能力来做这件事。否则比重太高,政府在财力、管理上的不足,可能会使廉租屋制度形同虚设。20%左右的中高收入者可用完全商品房解决住房问题。而这个中高收入的商品市场既可是投资品,也可以是消费品。但住房的两栖性只能限定在这个市场的范围之内。对于之外其余70%居民的住房,同样也得通过市场来解决,但是他们则要在政府的各种帮助下进入房地产市场。而这个70%的房地产市场只能是住房消费市场。

宏观调控的根本目标范文3

摘要:近年来,为了解决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住房价格上涨过快、房地产市场秩序比较混乱等问题,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这些调控政策从立法性质来说,均是法律层次较低的规范性文件,但对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文从经济法宏观调控的基本概念出发,分析了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基本原则与措施。

关键词:宏观调控;整体性;间接性

一、经济法视角下的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

(一)宏观调控的概念与特征

宏观调控的实质,实际上是政府针对市场情况,以特定的经济、法律或者行政手段,以协助市场客服缺陷和市场调整的失灵为目的,以调整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之间的平衡为手段,对经济社会进行调节和控制的行为,行为的结果必然是为了追求整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实现社会稳定、持续增长的最终目标。

从经济法的角度看,宏观调控具有整体性(即宏观性)、间接性的特点。其中,宏观调控的对象具有整体性的特征,它关注国民经济总体活动、经济的宏观结构,注重对社会经济总量进行调节。具体来说,政府宏观调控的目标包括经济增长、发展稳定、促进就业和经济结构协调,作用范围涉及社会经济全局。

间接性是指宏观调控不是通过直接手段而是间接手段间接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政府等监管部门不会直接干预市场主体的个别经济活动。间接手段主要是指能够影响社会经济总量的杠杆工具,包括财政手段、税收手段、金融手段等财政经济政策。国家直接作用于杠杆的此端,力量传递到杠杆的彼端,影响和带动社会众多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

(二)政府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的职能定位

依据市场经济的理念,市场实际是范对国家的管制的,而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抛开结果,其实质是加强了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干涉,最终实现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管制。经济社会发展到现在,国家已经作为重大影响的经济实体存在在市场经济中,已经不可能有任何国家独立与市场之外。这就决定了国家权力的运用必然会对经济行为产生影响,因为国家掌握了大量的资源和权力,而如何有效的规范国家行为,让国家和市场在法制规范中有效运行,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这是当前迫切需要关注的问题。

在房地产宏观调控上,国家应当恪守经济法基本精神,更多地对市场进行引导和促进,而不是限制和剥夺。在对房地产市场调整中,政府的首要任务是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为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创造有序的的环境。

二、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原则与措施

(一)整体性原则

做为社会整体利益来看,以下特征是必须具备的:首先,社会整体利益的收益对象必须具备非特定性,不能是某个指定的个体。其次,在利益设定上,不会排斥涵盖整个社会的商业目的,更不会排斥促进公共利益的各种群体利益,但是设定上不能是基于个别主体的商业目的而设定。第三,公共利益不以个体为意志为转移实现,而必须通过特定的法定程序来实现。经济法基本原则要求宏观调控要着眼于社会经济的宏观结构和总体运行,影响对象的范围是社会经济全局,其作用方式比一般的法律更抽象。政府在调控目标的制定和调控对象的选择上,必须将稳定房价,规范房地产市场运行,维护公众利益作为调控目的,以整个房地产行业作为调控对象。

(二)间接性原则

宏观调控法的调整方法是一种间接调整的方法,这是由宏观调控的性质决定的。政府对房地产宏观调控是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进行的,政府通过计划、财政、金融、税收、物价等方面的法律化的政策作用于市场,而后者通过市场引导经济主体的交易活动符合宏观经济政策的要求。

我国对房地产行业和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向来具有较强的政策性,这些政策对宏观调控法的制定有很大的指导作用,而经济法恰好是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法律化,在法律框架下的宏观调控有利于依法贯彻落实。反过来,宏观调控政策又为制定经济法的具体条款进行了有效尝试。

(三)经济法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措施

在房地产领域,经济法是最为重要的法律部门,原因在于,宏观调控对经济运行的调整,主要是通过行政、经济、法律三种,这三种均为间接手段,行政和经济的性质决定了这类手段不能在法律框架之外运行,那就决定了所有的宏观调整的认可和保护必须通过相应的法制。关于房地产调控的国家宏观经济决策、法律及各类施行措施组成统一整体,借助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决策手段对市场进行规范与调整,实现国家房地产调控目标。

比较以上三种手段,决策手段主要包括货币、财政、土地、投资等方面的决策,反映了房地产市场的短期调控要求;房地产经济手段以房地产决策为导向,包括经济法律、行政法律等;行政手段主要包括许可、审批、监察行政行为。这三种调控手段相互配合、相互影响。其中,法律手段是调整房地产宏观调控关系过程中最规范、最主要的手段。

三、结语

严格来说,房地产调控政策是国家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而出台的引导意见,区别于权力机构依据《宪法》和《立法法》而为的立法行为。无论是作为行政管理立法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还是保护民事权利的实体立法《物权法》,均没有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内容。虽然这些这些措施对房地产的调控产生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但是没有从根本上扭转我国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的态势。

政府在房地产调控过程中,必须防止调控行为与措施过度政策化,回归经济法宏观调控的本位,坚持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明确政府在房地产调控中的职责,完善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立法。(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参考文献:

[1]参见徐孟洲:《耦合经济法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年版,第208 页—209 页。

[2]参见聂飞舟:《我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经济法反思》,载于《中国房地产》,2009年10月,总第346期。

[3]参见黄珊珊:《经济法视野下的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问题》,载于《法制与社会》,2012年3月(上)。

宏观调控的根本目标范文4

一、宏观调控及其客观必然性

宏观经济调控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与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社会分工和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现代市场经济紧密联系的经济范畴。国家宏观调控就其本质和基本内容而言,是对市场经济运行过程及其结果的干预和引导,它以市场机制自身的存在充分发挥其对社会资源配置的调节功能为前提。宏观调控是补充市场的不足,而不是取代市场的功能;离开了市场经济本身,也就无所谓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这是宏观调控的基本性质。为了把握住这一基本性质,必须正确认识宏观调控的内在规定性及其产生和存在的必然性。

所谓宏观经济调控,就是指以中央政府为主的国家各级政府,为了保证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地发展并取得较好的宏观效益,主要运用间接手段,对市场经济的运行从总量与结构上进行调节、控制和引导。在这一概念中,以中央政府为主的国家各级政府是宏观调控的主体,而市场经济运行过程及其结果则是宏观调控的对象和客体;保证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地发展并取得较好的宏观效益是宏观调控的目的;主要运用间接手段进行引导和调节是宏观调控所采取的主要方式和发挥的作用。

现代市场经济无一例外都是国家宏观调控指导下的市场经济。在我国,政府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实行宏观经济调控的客观必然性在于:

1、从微观领域看,“市场失灵”是政府介入经济,实施宏观调控的深刻原因。市场机制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市场机制的消极作用也就是市场经济本身存在着“市场失灵”的缺陷,其主要表现是:市场机制不能解决环境污染、失业等社会问题;市场机制不能维护社会效益大、而经济效益小的公共产品的生产;市场机制不能充分地保护和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也会给风险性投资带来一定的障碍;市场机制难以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和协调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容易造成收入分配上的过分悬殊;市场机制不能克服规模经济与垄断之间的矛盾等。这些缺陷依靠市场机制本身是无法弥补的。为了弥补“市场失灵”,使国民经济均衡发展,需要国家实行宏观经济调控。

2、从宏观领域看,市场经济本身还存在着“市场失衡”,从而造成宏观经济的不稳定与经济结构的不平衡,这也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另一个重要原因。经济不稳定,既可能表现在生产过程中,也可能表现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微观经济的不稳定,必须导致宏观经济的不稳定,表现为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失衡,要么总供给大于总需求,要么总需求大于总供给。造成经济不稳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市场机制自身的内在缺陷的局限性,是导致经济失衡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市场调节的局限性主要表现是:

(1)市场调节具有微观性。市场调节是建立在各微观经济主体对自身利益追求之上的。而这些微观经济主体,一方面在市场活动中不可能事先就洞察到国民经济的全局,并根据这一全局来决策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另一方面,它们都从自身微观经济利益出发来决定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因而不可能完全符合社会整体经济运行的需要和宏观经济利益的要求,甚至可能与社会宏观资源配置合理性要求相违背。这样,市场调节难以实现宏观总量的平衡和总体结构的合理。

(2)市场调节具有暂时性。市场调节是通过市场各种要素(价格、供求、竞争)相互作用实现的。集中表现是:供给与需求通过竞争形成一定的市场价格,在这里,供给与需求是动态的,价格也是动态的。市场在动态的价格下使供给与需求暂时趋于平衡的状态。由于市场各种要求都处于经常变化之中,这种平衡状态是转瞬即逝的。因此,市场调节只能一次性地,暂时地解决供求矛盾,而不能使这些矛盾得到比较长期的解决。

(3)市场调节具有滞后性。市场调节是在矛盾或问题发生之后进行的一种调节,这种调节具有滞后性,是“马后炮”式的调节,有一定的时间差,加之企业和个人掌握的经济信息不充分,因而具有自发性和盲目性。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导致经济运行的无序和混乱,造成社会经济的频繁波动和资源浪费。如我国彩电、冰箱的生产,时而严重供不应求、时而又严重积压等,就是市场调节的自发性和盲目性的反映。

(4)市场调节具有分化性。市场经济是竞争性经济,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必然是优者获利多,劣者获利少,甚至亏损被淘汰。这样,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会使个人之间、企业之间、地区之间收入差距扩大,甚至造成贫富悬殊乃至两极分化。正因为市场经济存在以上缺陷,不能实现宏观经济总量的平衡和经济结构的优化,所以必须实行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

3、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也是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自身发展过程中的特点和内在要求所决定的。这是因为:

(1)市场机制要充分发挥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是需要一系列基本条件的。这些条件包括:企业要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要建立比较完备的市场体系;各种市场信号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市场供求状况;要形成总供给与总需要大致均衡的市场状态;要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和法规体系,等等。显然,在我国经济体制转换的过程中,仅靠对市场采取自由放任的态度,这些条件是根本不可能建立起来的,而只会导致市场混乱,使社会经济运行走向无序。这就需要由国家的宏观调控来推动这些条件的加快形成。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它要求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助于实现而不是违背某些基本的社会制度目标,如要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等等。很明显,单纯的市场调节不可能自发地实现这些基本的社会制度目标。所以,由社会主义国家对市场经济的运行进行宏观调控,就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必然的了。

4、宏观经济调控是生产社会化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客观需要。

社会主义生产是社会化的生产,社会化大生产使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以及社会再生产各环节之间联系日益紧密,它们协调一致才能保证社会再生产的比例性和平衡性。而这种协调一致的配合仅靠市场无法实现,必须有站在全社会高度和从社会全局的利益出发的政府,进行统一的宏观调控,才能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国民经济均衡发展。

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社会分工逐步走出国界而形成了国际分工,出现了商品生产、贸易和资本全球化的趋势。这种全球化的趋势,使得国际分工更为复杂,资本、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在国际间的流动更加频繁。各国政府必须加强对国内外经济的协调,促进本国经济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发挥本国优势,取得较好的经济利益。经济全球化并不意味政府职能的弱化,政府在新的问题和新的挑战面前必须发挥主导作用。

二、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

宏观经济调控目标就是宏观经济调控所要达到的目的,它是实施和评价宏观调控工作的主要依据,决定着宏观调控的内容和重点。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是多元的,是由诸多目标构成的目标体系,分为总目标和具体目标,其具体内容如下:

宏观经济调控的总目标,就是保持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的平衡。这一总目标主要包括经济总量目标和经济结构目标两个方面的内容。总量目标是在供需平衡基础上的经济增长目标。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是保证国民经济稳定增长的前提。无论总供给大于总需求,还是总需求大于总供给,都会引起宏观经济的波动。因此,必须从全局出发,制订符合实际的总量增长计划,避免经济过冷或过热,保持国民经济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结构目标是在总量增长前提下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经济结构包括产业结构和地区结构等。调整产业结构就是要调整三大产业之间的比例关系,特别是要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使其更好地为第一、第二产业服务。在调整产业结构的同时,还要进一步调整地区结构,克服地区间条块分割所造成的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和产业结构趋同的状况,按照不同地区的经济特点和资源优势,根据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形成互补的地区结构,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

宏观经济调控的总目标,即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总量和结构上的基本平衡,是通过具体目标体现出来或得以实现的。有关我国现阶段宏观调控具体目标的主要内容,党的十六大报告作了明确规定,包括“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四个方面。

1、促进经济增长。

经济增长是经济全面发展的主要指标,是一个宽泛、综合的概念。它既体现经济总量的增加,也体现人均收入的增长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同时,总量上的增长是建立在比例协调、结构优化和效率提升基础之上的。国内生产总值的年增长率是衡量经济增长的主要指标。

2、增加就业。

扩大就业不但能更加充分利用劳动力要素,而且能促使居民收入普遍增长。因此增加就业既是经济健康发展的标志,也是社会公平和稳定的体现。经济中总供给大于总需求会造成失业,同时经济发展中的经济结构变化和技术进步也会带来失业。失业会增加社会福利支出,加重财政负担,失业率过高还会引起社会的不安定。在我国,存在着劳动者充分就业的需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但素质不相适应之间的矛盾,这将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因此,要慎重掌握宏观经济的总量平衡并通过促进投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开发落后地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手段,来增加就业。

3、稳定物价。

实现总供给与总需求的总量平衡与结构平衡,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大体稳定是经济健康、平衡发展的保证。企业和个人可以在较为稳定的价格预期下安排生产和消费,促使经济平衡增长,避免大幅波动。而无论是通货膨胀还是通货紧缩,都会带来价格的紊乱,影响各类经济行为主体的判断和信心,扭曲资源配置,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应特别注意通过货币政策调节货币供应量,使之与经济增长速度相匹配。另外,长期的财政预算不平衡和国际收支逆差也会导致币值不稳,应注意综合、协调、平衡采用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来保持物价和币值稳定。

4、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宏观调控的根本目标范文5

一、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的内涵

“宏观调控”又称“宏观经济调控”,最初使用于经济管理语境,我国宏观调控结合了宏观调节与控制两个含义,并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逐渐成为宏观经济运行管理的主要形式。

由经济领域产生出来的含义及其相关形式能否自然地移植到社会领域,以形成“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的含义及其形式?基于理论与实际的分析,同时类比于宏观经济调控,我们尝试性地给出一个描述式定义:所谓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系指社会管理主体以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为目的,为预防和控制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因素出现而采取的一系列的社会、行政、经济、法律、道义等相机管理行为。

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外延

从理论上看,社会发展的内容随着社会发展内涵的演变而演变,有时代性;同时也由于理论的不同,有不同的分类方法。当前社会发展宏观调控范围,是从管理工作层面和解决社会问题层面进行划分的。社会发展的核心是人的发展,按照人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的生存、发展和安全是三个递进的层面。每个层面按照社会管理工作的需要又包含若干社会领域的行业。生存层面上,是为居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外部环境条件以及特殊人群基本保障的领域和部门,包括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民政、社会保障、就业、环境保护、弱势群体保护;发展层面上,是为经济发展提供精神支持、人力保障以及提高生活质量的领域和部门,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体育;安全层面上,是为维护基本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的领域和部门,包括公安、司法、检察等。

从实践上看,当前我国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的范围也即调控客体主要包括:

人口与计划生育。人口是影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中国是人口大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成败,人口数量、人口结构与人口质量,始终是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目标和可持续发展重大战略的重大问题,也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性问题。

医疗卫生。从国际管理经验看,在医疗方面,公共政策的重点是关注基本医疗体制建设,公共卫生方面的重点则是疾病预防控制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民政和社区。家庭与社会和国家之间,最重要的联系环节是“社区”,社区建设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近年来,社区建设经历了一个人们从不熟悉到熟悉、从一般重视到高度重视、从点到面全面铺开的过程。

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由政府实施的公共福利事业,基本内容是保障居民的生存权。国际经验表明,通过实施社会保障,可以缩小社会成员贫富差距,防止社会成员陷入贫困,构筑社会公共安全网。

就业。妥善解决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于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持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环境保护。近代工业革命使人与自然环境关系发生巨大变化。人类活动正在改变地球的生态系统,环境问题也逐渐从地区性问题发展成波及世界各国的全球性问题。

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保护。社会中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脆弱群体,在社会中的地位与生活状态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是各级政府和各类社会组织的责任,需要通过社会发展领域各行业的发展规划,落实对妇女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平等权利,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推进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保证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教育。教育是培育人力资源的基本手段,是一国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体系、教育规模和教育水平对经济发展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根据国外经济学家的测算教育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为12--33%。

文化。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文化可以创造生产力、提高竞争力、增强吸引力、形成凝聚力,事关立国之本、治国之道、兴国之路。依据功能定位,文化领域可分成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体育。包括大众体育和竞技体育。体育不仅有利于全面提高人的综合素质,体育产业也正日渐成为国民经济新的经济增长点。竞技体育还是一个国家总体实力的象征。

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社会发展的第三层面是维持基本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包括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社会稳定机制的建设。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的范同或者外延不是静态的认定。当社会发展实践表明,一些原本并不重要或被人忽视的领域日益成为重要的或必须加以调控的领域时,宏观调控部门应将其纳入到调控范围内。动态地跟踪和掌控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并适时加以必要的调控,本身也是社会发展宏观调控题中应有之意。

三、社会发展宏观调控体系

(一)社会发展战略与规划

社会发展战略与规划之所以在社会发展宏观调控中居于重要的位置,是由其所具备的功能所决定的。主要体现为:

它是各项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的行动纲领――社会发展宏观调控活动十分广泛,每个社会活动领域都有自身的管理问题。要把分散的各个具体的社会管理行动统一协调起来,必须上升到战略规划层面,这就使得社会发展战略与规划必然具有社会管理行动纲领的功能。

它是采取社会发展宏观调控措施的重要依据――各项社会发展宏观调控手段措施如社会计划、社会政策和社会立法等的提出和实施都是为了稳定社会,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所有这些手段措施提出的依据,可能多种多样,但社会发展战略与规划是其十分重要的依据。只有通过周密的战略部署,社会发展宏观调控手段措施才能有条不紊、各司其职。

它是政府社会管理行动的公开宣言――当今世界,当人们越来越重视社会发展的必要性和关心社会发展问题的时候,通过制定一项周密的社会发展战略与规划,可以起到面向大众和国际国内展示社会发展成就,表明政府推进社会发展的意图和政策,鼓励社会各界从事并参与社会发展活动的积极作用。

随着人们对社会发展与社会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强化,定期制定并执行社会发展战略与规划将会成为整个国家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其重要性丝毫不亚于经济发展战略与规划。

按照管理理论,构成发展战略的基本要素有指导思想、战略目标、战略重点、战略阶段、战略布局和战略

措施等六个要素:

1、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

通常体现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发展与经济增长相互关系的协调和适应、把社会活动的社会效益发挥放在第一位。上世纪90年代原国家计委社会发展司曾经组织草拟了《1996―2010年全国社会发展纲要》(未正式),提出了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即坚持以提高民族素质为中心,坚持经济与社会的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同时并进,坚持以深化改革和开放促进社会发展,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逐步增加对社会发展的投入。

2、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

一般应包括:主要社会活动的重要目标、上述所选目标的定量、战略总目标与战略分目标的关系。

3、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

战略重点的选择标准包括发展过程中遇到重大障碍的环节、发展带动作用明显的领域和全国关注的社会活动等。方法上一般对社会活动各个行业做出序列划分,然后确定重点,但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选择,没有不变的重点或永恒的标准。

4、社会发展的战略阶段

战略考虑的是较长时期的发展问题,因此要有时间上的考虑与安排。社会发展只有经过分阶段的设想及安排,才能保证战略目标的最终实现。分阶段的意义,就在于它实际上就是发展战略的落实和实施过程。根据我国国情,在15年内的全国社会发展纲要中实际上就有“九五”、“十五”、“十一五”三个计划时期。但在实际社会管理工作中,依据近细远粗的惯例,采取的是滚动式计划方法。

5、社会发展的战略布局

战略在空间上需要有规划布局安排。这一方面是因为空间布局是始终客观存在的事实,另一方面更是由于我国是一个国土辽阔而区域之间差异较大的大国。由于历史积淀下来的原因,客观上形成了东部、中部、西部以及东北部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状态。如果没有不同空间发展的战略部署和安排,将会从根本上和在长期内扩大区域之间不同的发展差异,并引发深层次矛盾与冲突。

6、社会发展的战略措施

战略措施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依据长期的战略设想而持之以恒的政策手段。在我国,实施长期的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推行环境保护政策,既是社会政策的组成部分,更是国家战略的基本措施。短期的宏观调控因为要应付随时发生的问题而伺机调整变动,但是宏观调控所依循的基本措施,还是战略与规划所设定的基本之道、根本之策。

(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目标与手段

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的根本目标,就是要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特别是处于转型时期,有效地运用以政府为主体的强有力的干预,将经济发展的成果及时、公正地转化为民众共享的物质和精神财富,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实现以提高人类自身素质和生活质量为中心的发展,是社会发展宏观调控所面临的重大课题和艰巨任务。

目前根据社会发展实际管理经验,对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的目标可有以下设定:

一是调控社会发展总体水平,使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在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通过必要的政策措施和合理分配国民收入用于社会发展的投入水平,保证各项社会事业以合理的速度和规模获得同步的发展。

二是调控社会事业各行业的发展,使之与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要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不能超越经济承受能力,并且要成为经济发展的促进要素和社会稳定的保障条件。

三是调控社会发展各行业之间的协调关系,使其增强内在的相互联系,相互促进。

四是调控社会发展中区域间的平衡发展和合理布局,使社会的发展更为公平和公正。社会发展宏观调控中采取的手段主要包括:社会发展规划与计划、社会资金投入、社会立法、社会政策、社会预测与监测、社会劝告等,由此也即构成了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的理论体系。

1、社会发展规划与计划

社会发展规划与计划是社会发展战略与规划的具体延伸,作为手段的规划与计划着重关注的是社会计划及其管理问题。在社会主义国家,社会计划是逐步从经济计划中独立出来的,它一般以社会关系和社会过程为计划对象,这个特点决定了社会计划与经济计划有联系也有区别。

所谓社会计划体系,是指各种社会活动计划所形成的有机整体。这些社会活动计划从不同角度可以有不同的划分,但是最基本最常用的计划划分是根据计划期限分成年度、中期与长期计划,以及根据管理行业分成人口、教育、文化、卫生等部门计划。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重视社会计划尤其是专项规划工作,相继制定了针对特定社会问题的若干计划。

目前我国社会计划管理的主要形式是选择、确定和落实社会计划指标,指标管理成为社会计划管理的主要内容。一般说来,社会计划指标分为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实物指标和价值指标、指令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核算指标和考核指标等,由这些指标形成社会计划指标体系。

2、社会资金投入

所谓社会资金投入,是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对社会活动的人力及物质投入和支付。从管理上讲,它分成社会事业经常性经费开支和社会事业基本建设投资两个方面。社会资金投入中的建设投入部分最终形成社会资产,即各种社会设施和设备。社会资金与资产的性质比较复杂,可以从生产性与非生产性、消费性与非消费性、公益性与非公益性、福利性与非福利性等多重属性来加以理解。

目前,如何建立积极、稳定、有效的资金筹集和保障机制,是社会事业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产品与服务特性及其对筹资机制的要求,为社会事业筹资机制选择提供了一定的基础。以此为基础,我们要努力构造形成保障社会事业全面健康持续发展的筹资机制;形成使社会事业总体发展以及薄弱环节都能够获得又好又快发展机会的筹资机制;形成普遍性、大众性社会服务和特殊性、个性化社会服务均能获得发展的筹资机制;形成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和自愿组织共同参与、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的筹资机制;形成政府政策措施到位、市场体系及功能完善的筹资机制;形成不同筹资渠道和方式有效分工与组合的筹资机制。

如何用好、用活来之不易的社会资金,也是重要的改革内容。过去仅仅将社会资金作为非生产性(纯消费)、纯公益性、纯福利性投入,存在片面性。根据国际经验,社会资金的使用完全可以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完全可以获得短期效益和长期效益的统一,因此要积极探索社会资金使用的创新机制。

3、社会立法

社会立法最初是指保护处于经济劣势状况下的群体生活安全所进行的社会安全立法,如救贫法、社会救助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工厂法等,

主要着眼于解决已经出现的社会问题。以后逐步发展,将预防社会问题的立法也包括在社会立法范围内,如亲属法、婚姻法、优生保健法、环境卫生法、职业训练法、居民住宅条例及其它一切有关社会福利的法律法规都归入社会立法的范围。这实际上扩大了社会立法的范围,一般称之为广义的社会立法。

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社会立法已经初具规模,对促进社会发展和保障社会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社会立法尚未形成完整体系,有些方面还不健全,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法律体系不健全,某些方面欠缺、甚至存在空白;某些方面的立法层次较低,影响了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正常运行;某些法律的立法主旨比较陈旧,不仅影响了法律效力的发挥,也不利于和谐社会建设。

4、社会政策

社会政策是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的另一个重要的管理手段。在计划经济时期,由于强调计划管理,尽管存在一定形式的政策管理,但其作用十分有限。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政策管理日益成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与计划管理手段相比,社会政策是政府对社会活动更加灵活的干预形式。

社会政策管理行为表现在:政府及其代行机构(政策主体)以一定的价值判断为基础,通过设定一定的社会发展目标(政策目标),并采取一系列干预措施(政策手段)来实现政策目标的过程。所以说,政策主体、政策目标和政策手段,构成了社会政策的三大要素。社会政策干预的对象是社会活动,它是社会发展宏观调控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政策与经济政策相对应,两者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现实中也存在着统一协调的基础。一方面,社会政策与经济政策相互协调的最重要保证是两者主体的统一性;另一方面,从具体目标来看,经济政策目标和社会政策的终极目标都是为了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都是为了提高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和福利水平。同时,两者的管理对象也存在一定的相互交叉现象,社会政策的干预会产生经济政策效果,经济政策的干预会产生社会政策的效果。在现实中完全可以利用这一特点来协调经济政策手段和经济政策手段的作用方向。

5、社会监测与预测

社会监测是对近期社会发展过程中重大社会现象、突发社会事件、严重社会问题的跟踪与评价,并依据监测结论做出政策建议。社会监测为社会预测提供了必要的前提和基础。社会预测是指对未来社会现象、过程、事件的可能性的科学判断,即专门研究和分析人们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一旦发生变动时可能出现的行为和结果,并据以制定可供选择的各种应付方案。

社会预测不是主观臆测,而是以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为基础,因此,制定的应付方案一般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由于社会监测与预测彼此并不能严格区分,所以在实际的社会发展宏观调控行动中是相互重叠的。

社会监测与预测内容十分广泛,现时主要集中在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社会问题和社会生活诸方面。目前常用的社会监测与预测方法有外推法、类推法、单位分析法、综合分析法和交叉影响分析法等20几种。

社会监测与预测的过程包括,分析大量的信息;分析监测与预测对象的经济基础和社会背景;确定监测与预测工作涉及范围并选择相应的方法;应用一系列调查研究的科学方法,并尽可能采用现代化统计手段和技术设备来研究社会现象,探寻社会发展过程的规律,以便监测与预测社会现象的发生,并做出相应对策。

6、社会规劝

社会规劝一般是指调控主体利用舆论媒体和各种影响关系,对调控对象进行游说、劝诫、训诫等等说服性活动。由于社会发展中利益多样化产生出来的意识多样性,使得以社会规劝方式进行调控越来越成为重要的调控方式和手段。

社会规劝在进行宏观调控中具有重要意义。第一,社会规劝本质上是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特别适合于对社会事件中的人群的管理。比起其他强迫性方法来,它可以从人的心理内部达到宏观调控的目的。第二,社会规劝体现的是对话及民主协商的精神,在社会现代化进程中,管理主体通过开展对话和民主协商说服管理客体是常用的方式。第三,社会规劝也体现了在的过程中逐步凝练社会意识形成社会共识的目的。尤其当各个社会主体利益发生冲撞、各执一辞时,社会规劝可以发挥在基础上形成社会基本共识的作用。

(三)社会发展宏观调控体制

所谓社会发展宏观调控体制,是指社会调控主体根据一定的调控目标,确保调控任务的完成而采取的制度化措施的总称,包括确定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以及设置的调控组织机构等等。体制的核心在决策和组织,从本质意义上说涉及两对重大关系的明确及其调整:

其一,社会调控的主体与客体关系。我国社会调控主体主要在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说到底就是中央说话要算数的问题。社会调控客体是社会成员及其社会组织,它们之间由此结成错综复杂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但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也很重视和开发非政府组织在实现宏观调控目标过程中的有益作用。

宏观调控的根本目标范文6

关键词:金融危机 房地产业 宏观调控

国际金融危机对世界各国实体经济造成强烈冲击,并且不可避免的波及到了中国,我国房地产行业也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也遭受到了打击。但我国的4万亿刺激计划,又从另一个方面助长了房地产的泡沫化,在房价飞涨的情况下,中国基于我国在当前形势的特殊情况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宏观调控。目的在于使房地产业发展回归到民生本位,保证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因此,分析金融危机下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效果引导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手段及其作用

房地产行业相对于其他产业来说,既是国民经济中基本的生产和生活资料,同时又是一种投资产品,房地产行业的这种属性,决定了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一方面,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对房地产市场的供给以及需要产生决定性影响,从而影响房地产价格走势。另一个方面,房地产业的发展与其他诸多部门的发展都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房地产价格对于宏观经济中的消费及投资都有深刻影响,因此对于整个宏观经济的发展也有着深远的影响。在房地产行业资产在宏观经济中比例适宜时,则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能带动众多相关产业的发展,进而促进宏观经济发展。因此,能够保证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的发展相适应,是保证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稳定协调的关键。

我国的房地产起步比较晚,因此整个房地产行业和市场还远没有达到成熟的程度。2005年开始重点控制房价上涨,国家为此出台了一系列包括国八条在内的宏观调控政策来打击供给和消费中的炒作行为。但04年和05年这两年的宏观调控政策并没有达到稳定房价的目标,因此,国家从2006年开始从金融、财政和住房保障等各个方面对房地产进行全面调控。2007年全年,国务院先后颁发了《关于取消部分地方税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政策,同时金融机构连续六次加息,并且十次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初步实现了房地产宏观调控的目标,但随着2008年金融危机的到来,中央放松了宏观调控的力度,并推出了4万亿投资的刺激方案,造成了房价新一轮的大规模上涨,从2010年开始,中国实行了包括限购在内的新一轮的房地产宏观调控。尽管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但是并没有明显的效果。

二、房地产宏观调控效果评价

中国在过去的这些年里,经济发展主要靠投资、出口为主来拉动。在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完善的情况下,这种依靠投资来带动发展的道路是中国发展经济的必由之路。但是随着我国多年来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许多行业已经面临生产过剩的局面。国家出台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想利用投资来拉动经济增长的同时,不仅加剧投资消费结构的失衡,而且使部分行业产能过剩更加突出,结构调整难度加大。由此可见,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国出台振兴宏观经济发展的政策仍然存在许多问题。这也是房地产市场起伏过大的主要原因,而我们对于房地产市场以限购为主要特征的调控,效果一直不明显,主要原因在于。

1.我国宏观调控政策出台不合时宜

2008年,在世界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外资正在迫切寻找新的利润市场。我国房地产市场在经过房价持续上升的繁荣期之后,已开始出现价格回落及成交量萎缩的局面,正处于理性回归的发展方向。这个时候政府出台刺激政策,使之前的宏观调控基本前功尽弃。在全世界经济不振的情况下,中国房地产行业提前回暖,为外国资金提供了最佳选择。中国的非理性需要增加和投机需求也刺激了房地产泡沫进一步膨胀。造成了两年后严厉的楼市调控政策的出台。但也未能从根本上遏制房地产泡沫化的倾向。

2.我国宏观调控政策方向存在误区

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国的出口环境恶化,投资环境不良,这样的情况下,应对金融危机最有效的方式应该是推动消费来扩大内需。其中最根本的是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国家出台的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和投资四万亿元的举措,将大部分资金引向房地产行业,并且导致通货膨胀。我国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将房地产也当作为国家支柱性产业是一个错误定位。

3.调控与当前的制度存在矛盾

自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一直处在一个不断分权的关系过程中。但地方政府作为中央的下级机构,必须接受中央政府的考核机制。所以,使得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形成了一种长期博弈的关系。

我国中央政府都以GDP的增长作为考核地方政府业绩的主要指标,因此,地方政府把拉动GDP作为首要任务。对于这一点,房地产业有着其他行业无法比拟的优势。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考核体质和权力共同促使地方政府发展房地差经济,进而推高房价。

4.调控的手段不适合

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目的是使房地产市场正常发展,避免过度投机造成泡沫而损坏整个经济,但现在的限购政策却是以损害市场交易为手段的方法,其根本不能避免房地产泡沫化的原因,反而会造成未来房地产反弹的诱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