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人群关爱帮扶方案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重点人群关爱帮扶方案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重点人群关爱帮扶方案

重点人群关爱帮扶方案范文1

一是强化依法控辍力度。要求全县上下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学校不能缩短教学年限、提前分流和减少课程教学时间;不得为了单纯提高教学质量开除学生,不得责令学生退学、休学、提前毕业;不得出具虚假转学、学历、学籍证明;教育部门继续加快城镇学校建设步伐,规范招生工作,全面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近免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政策;严格落实《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二是强化行政控辍力度,摸清底细。各乡(镇)、村委会及时摸清居住在本辖区的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建立流动人口子女档案,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权利。各级中小学校摸清流失学生情况,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教育部门提供准确的流失学生名册。县教育局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实行统一管理,按照《云南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指导学校规范学生学籍的建立和变更手续,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及时掌握辍学动态。各乡(镇)及时建立学生入学、辍学情况通报机制,针对辍学情况采取有效的劝返措施。坚决落实“五长送学”(即县长全面负责本县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和中职送学工作,对本县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和中职送学工作负总责;教育局局长、乡镇长、校长、村长分别是各自辖区内的第一责任人)和“双线五级”控辍目标责任制,从县政府到乡(镇)政府、到村委会、到村小组、到村民一条线,从县教育局到乡镇学校、到完小、到年级组、到班主任一条线,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层层包干。

三是强化扶贫控辍力度,建立特殊人群关爱体系。将贫困、留守、流动、残疾适龄儿童少年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点人群,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帮扶活动,建立健全贫困学生资助机制。教育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富宁县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健全教育惠民资助体系,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两免一补”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严防因家庭贫困导致学生辍学的问题。

四是强化质量控辍力度,大力改善办学条件。继续加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投入力度,对照均衡发展指标一项一项找差距,有针对性地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教学设备配备,尽快完善配套设施。尤其加快城区学校建设步伐,着力解决好城镇化带来的大班额问}。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严防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和内涵发展,绿化美化校园,在精细化管理上下功夫,为学生创设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五是强化情感控辍力度,建立学生关爱体系。团县委、关工委、各学校主动关心爱护学生,联合建立一套学生关爱体系,尤其将贫困、留守、流动、残疾、问题学生群体纳入重点关爱群体,帮助适龄儿童少年学生解决入学困难。学校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增强学校的吸引力,让学生留得住、学得好。认真做好家长、学生和教师的思想工作。

罗平县引入“同课异构”促教师专业成长

重点人群关爱帮扶方案范文2

各街道,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有关社区:

为落实区文明委《关于开展学雷锋,倡关爱活动的实施意见》的具体部署和全市志愿服务行动的总体要求,把弘扬雷锋精神和志愿服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进市民文明公德建设,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快和谐社区建设,为今年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打下坚实的基础,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文明单位中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围绕社区环境、秩序、文化、治安、服务等方面的需求,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重点,大力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带动全社会形成弘扬雷锋精神,主动支持、鼓励、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实现社区环境好、秩序好、文化好、治安好、服务好“五个好”的目标。

二、队伍组建

(一)文明单位组建志愿服务队。各文明单位要根据单位实际组织自己的志愿服务组织,积极投身社区建设。特别是管理人员都要参加志愿服务,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各社区组建社区居民志愿服务队。各街道社区要动员组织辖区内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成为志愿者,与参与本辖区建设的志愿者一道积极投入到本社区建设中。

三、活动内容

(一)公共事务服务:开展各种形式的环境保护、清洁卫生、节电节水、管线维护等志愿服务工作。

(二)互帮互助服务:鼓励社区成员之间开展网络培训、老人护理等互助服务,引导社区居民树立社区意识。

(三)助孤扶弱服务:针对老人、残疾人、弱能及重病人士开展探望、义诊、义教、护理等家务协助服务。

(四)青少年成长服务:对社区有需求的家庭开展青少年思想引导、心理咨询、课程辅导、法制教育等服务。

(五)社会应急服务:开展社区防疫、防火、防洪、防灾等应急服务的演练、培训和宣传。

(六)公益慈善、公共文化服务:开展公益捐赠、群众文艺、体育、联谊等活动。

(七)文明交通行为劝导服务:对市民乱穿马路、跨越护栏、不走斑马线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

四、活动形式

(一)定时定点集中行动。各文明单位每月都要围绕一个主题至少开展一次服务,也可结合党团组织生活、工会活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等,组织志愿者到社区集中开展学雷锋服务活动,确保志愿服务有规模、有声势、有影响,走向常态化。为便于集中活动,确定每月第三周的周六为全区志愿服务集中活动日(具体时间见附件5)。

(二)分散灵活经常行动。各文明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和所服务社区的情况,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保持活动的经常性和连贯性。

(三)服从调配联合行动。各志愿服务队要根据需要服从调配,积极参与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的全区性、联动性大型公益服务、示范引导、集中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

五、工作步骤

(一)队伍组建(4月18日前)。各文明单位完成志愿者队伍的组建,将志愿者队伍的基本情况登记造册(见附件2),确定联系人和负责人,并将志愿者名册于4月20日前报区文明办(并附电子版,邮箱)。各文明单位要从团员、青年、入党积极分子中选拔参与文明交通行为劝导服务的志愿者,单独上报名单(见附件3)。

(二)联系报到(4月25日前)。各文明单位由负责人和联络人持《志愿者服务登记表》(见附件4),通过所在街道到指定社区进行联系报到;同时持《文明交通行为劝导志愿者登记表》,通过区文明办到区交警大队联系报到并适时参加业务培训。志愿者报到后要制定长效活动方案。

(三)开展活动(4下旬至年底)。大力宣传,强力推进,营造声势,全面开展富有实效的志愿服务活动。

(四)总结表彰(2013年3月)。对第一阶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推进此项活动转入常态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区里将成立全区志愿服务协调小组,负责面上的总协调、总调度。各文明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志愿服务工作,把此项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摆上工作日程,把任务细化,分解到科室和个人。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对志愿服务活动的监督与指导,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各街道、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积极为志愿者开展服务提供便利条件,确保配合各文明单位的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顺利进行。

重点人群关爱帮扶方案范文3

2017年全国助残日主题活动策划书一

一、活动内容

(一)参加市残联举办的活动

第二十四个助残日期间,市残(20xx年度庆祝六一儿童节活动方案)联将评选表彰一批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和基层残疾人先进工作者,我区残联按照文件要求,已上报马建国为基层残疾人先进工作者。

(二)开展辅助器具发放活动

以城区残联牵头,开展大型残疾人辅助器具捐赠活动。品种包括:轮椅、座便椅、助行器、手杖、助听器等。

(三)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活动

5月15日,由城区残联主办,下东社区承办的残疾人文化艺术节,将在市师范学院举办。

(四)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

1.为促进我区残疾人体育事业健康、持续的发展,为选拨优秀残疾人运动员,经区残联研究决定,拟定于20**年5月下旬举办XX市城区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地点待定。

2.各街道残联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进社区活动。结合助残日活动主题,通过举办残疾人书画摄影展、文艺表演、体育健身比赛、观看自强励志电影等系列活动,鼓励更多的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公共文化生活,将残疾人文化进社区活动扩展成为残疾人身边的舞台和展示才华的窗口。

二、具体要求

1.各街道、社区及有关单位要按活动内容进行具体筹划并落到实处。

2.区残联组织的活动,按活动内容及时间逐一举办;街道以及社区、有关单位进行的活动,于助残日前实施。

3.助残日活动期间,各街道残联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4.各单位要将活动情况于活动后两天内以文字形式报区残联。

2017年全国助残日主题活动策划书二

一、活动主题

关爱孤残儿童,让爱洒满人间

二、活动背景

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决胜全面小康的新形势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对残疾人工作提出新要求,做出新部署,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了一批造福残疾人的特惠民生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在精准扶贫、兜底保障方面向残疾人倾斜,残疾人教育、就业、康复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生存发展状况进一步改善,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但是,从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实名制调查结果看,我市20.1万残疾人总体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仍然比较大,在农村还有4万多贫困残疾人,68.9%的残疾人有康复需求,受过一般劳动技能培训的残疾人仅占40%,残疾人文体活动参与率不足7%,40%残疾人有居家无障碍改造需求;残疾人托底保障和公共服务制度建设亟待完善,康复、教育、托养、就业等服务设施还需加快建设;全市有2300多名孤残儿童,这些儿童在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发展等方面存在较大障碍,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在就学和融入社会生活等方面将面临更大困难,需要全社会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因此,采取有力措施托底补短,超常规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确保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中不让残疾人掉队,是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三、活动措施

(一)各级政府和残工委成员单位要贯彻落实好《社会救助暂行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具体实施时,充分考虑孤残儿童在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为孤残儿童解难题、求实效。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

1、教育部门要落实孤残儿童教育保障政策,切实保障孤残儿童受教育的权利。依托现有教育教学资源,为孤残儿童随班就读或接受特殊教育积极创造条件;为符合条件的孤残儿童就学优先提供资助。

2、民政部门要要积极研究改善孤残儿童生活水平的政策措施,加大明天计划的执行和推进力度。以孤残儿童为重点人群,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孤残儿童做到应保尽保。扶持符合规定的民办机构,为孤残儿童提供服务,开展社区家庭康复,为社会组织在孤残儿童康复教育领域发挥作用提供政策支持。

3、卫生计生部门要对儿童福利机构设置的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给予支持和指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儿童福利机构防疫工作的指导,及时调查处理机构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鼓励、支持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减免孤残儿童医疗费用。

4、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采用送温暖、志愿者助残、巾帼建功以及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多种形式,开展志愿助残活动。

5、残联要会同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完善儿童福利机构的康复设施,增强为孤残儿童提供各类康复服务的能力。着力做好0-6岁孤残儿童抢救性康复,通过早期干预,促进孤残儿童改善身体机能。

(三)各县区残工委要召开专题会议,专项研究部署助残日活动,并围绕本次助残日主题,结合本地实际,专题研究部署孤残儿童帮扶工作,明确各有关部门在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保护孤残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职责。要邀请党、政、军负责同志在全国助残日期间,走访慰问福利院、康复机构、特教学校、托养机构、扶贫基地、福利企业,勉励孤残儿童自强、自立,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宣传要求

(一)各县区要将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的总体计划中,统一部署,统一安排。

(二)各新闻单位要结合本次助残日主题,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采取的有力措施和优惠政策,深入报道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感人事迹,积极报道助残日期间组织的各种活动,形成宣传声势和规模,充分营造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重点人群关爱帮扶方案范文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2019〕5号)以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的意见》(陕政办发〔2019〕36号)精神,加快推进新区养老服务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完善养老服务设施

(一)加强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打造“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建设,在新城层面建设一院(社区嵌入式综合福利中心),在社区建设一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居民小区建设一站(养老服务站点),形成立体复合型养老服务网络。新建住宅小区严格按照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老旧小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标的,要通过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补足。到2022年基本实现新建居住区及老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90%以上覆盖,到2023年力争覆盖率达100%。(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各新城)

(二)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持续推进永久保留村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鼓励各村新建或利用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闲置校舍等集体设施改建农村互助幸福院,并高标准配套设施设备。探索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到2023年每个新城至少建成1个,负责向有服务需求且无精神病和法定传染疾病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空巢老人、失独老人、高龄及其他生活困难老人提供养老和护理服务,并对辖区内农村互助幸福院、居家养老服务等进行工作指导。因地制宜、多点布局“邻里型、家庭式”小型养老服务站点,扩充农村养老服务的末梢供给,方便老年人就地就近接受服务。(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各新城)

(三)持续推动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配置,纳入新区国土空间规划中管控,严禁利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加快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到2021年秦汉新城、沣西新城、泾河新城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全部投入运营,且社会化运营率达到100%。新区兜底型养老服务设施通过各新城综合社会福利中心进行保障。大力引导优质连锁型养老服务机构参与新区中端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以健康养生养老为特色的康养综合体等高端项目规划、招商和建设,扶持以健康养生养老为主的特色街区建设,到2023年至少在沣东新城建成1处养老服务康养综合体项目(红光路老年公寓)。(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各新城)

(四)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发展

统筹协调医疗设施与养老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应当开设老年病专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人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卫生室、门诊部。到2022年,新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80%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责任单位:新区教育卫体局、人社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新城)

(五)积极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

结合新区智慧城市建设,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加快信息技术、智能硬件等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推广应用。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推动养老、保健、医疗服务一体化发展。支持各新城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推广智能产品应用,为社区居家老人提供“点餐式”的照料、医疗、家政、送餐、旅游、体育、文化、物流、监护等全方位的养老服务。鼓励智慧养老服务向农村延伸,为农村独居、空巢、高龄、失能老人家庭安装呼叫器,着重为农村困难老人提供紧急救助、临时帮扶等服务。积极推进养老智能产品进家庭,增强老年家庭的风险防控能力。(责任单位: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人社民政局、教育卫体局,各新城)

二、加强制度支撑

(一)健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

建立政府购买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目录清单,逐步将困难老人探视巡访、家庭照护床位、上门助浴、助洁、老年人能力评估、失能老人家庭照护人员技术培训、上门指导与喘息服务、日间照料中心运营、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老年协会运转等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清单,明确服务对象、内容、标准与提供主体,保障新区老人享受标准化优质养老服务。(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财政局,各新城)

(二)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推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代缴政策。加强基本养老保险与低保等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增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防贫减贫功能,建立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各新城)

(三)完善老年人医疗保障制度

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加强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在保险经办、保障水平、服务提供等方面的衔接。优化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相关政策,逐步增加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医疗服务项目,提高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责任单位:新区教育卫体局、人社民政局,各新城)

(四)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适时推行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工作,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保障。积极发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的有益补充作用,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拓展长期照护保险的资金来源渠道。(责任单位:新区教育卫体局、人社民政局、财政局,各新城)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放宽行业准入门槛

支持养老服务业品牌化、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管理;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区域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并向属地民政部门报备;对申请设立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优先登记。(责任单位:新区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人社民政局,各新城)

(二)完善扶持政策

由新区人社民政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全面清理养老服务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制定出台新区《养老服务投资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在资金、土地、税费、融资、物业费、水电气暖等方面大力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财政局、税务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新城)

(三)深化医养结合融合发展

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医疗机构医生到养老机构定期坐诊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务室或配备专职医生与护士,并实行备案管理。搭建医养联盟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在线医疗服务。整合社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推进医养服务向社区延伸,建立老年人体检、查询、慢性病管理和家庭医生巡诊的社区(村)医养结合工作机制。到2022年,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家庭签约服务实现应签尽签。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服务,推动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促进中医药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强化老年医学学科建设,开展老年病综合治疗和健康指导服务,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责任单位:新区教育卫体局、人社民政局,各新城)

(四)实施养老服务综合监管

制定养老服务责任清单,在养老服务领域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全覆盖。建立健全联合奖惩机制,成立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加强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行黑名单制度,常态化开展老年人产品和服务消费领域侵权行为专项整治,并形成长效机制。(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教育卫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发展改革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新城)

四、提升服务质量

(一)促进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常态化督导养老机构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全面落实。建立专项奖励,支持养老机构通过开展标准化创建和星级创建,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鼓励在养老机构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通过兼并重组、输出服务技术和品牌等形式,发展跨区域综合性养老服务集团。(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教育卫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各新城)

(二)探索推进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

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为参保人提供个性化长期照护服务。加强对失能、半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的扶持,提升家庭照护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加强与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衔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老年照护需求评估,评估等级作为申请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养老服务补贴等政策的依据。 (责任单位:新区教育卫体局、人社民政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新城)

(三)加强老年人关爱服务

将就医服务、公共文化设施、司法服务、行业服务、公租房与危房改造等项目纳入老年人优待范围。持续实施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加快推进新区范围内“老年人优待证”网上办理,引导和鼓励各类社会力量尤其是慈善组织面向老年人提供各类关爱服务。(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教育卫体局,各新城)

(四)健全养老服务评估机制

建立并实施老年人能力和需求评估、养老机构等级评估、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估、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等机制,及时公开评估评价结果,并作为日常监管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财政局,各新城)

(五)积极培育为老服务社会组织

大力培育发展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机构建设、提供养老服务,鼓励促进社会慈善爱心与养老志愿服务资源参与新区养老服务。将养老服务品牌纳入西咸新区服务业品牌建设规划,到2025年培育打造至少10个具有全国或全省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品牌项目。(责任单位: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民政局、招商局,各新城)

(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推进养老服务领域创业就业,建设新区养老护理员管理系统,在新区层面探索建立养老护理员薪酬制度与岗位补贴制度。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住房、子女教育、创业扶持等政策支持,引进新区养老服务业所急需的人才到新区就业创业。到2023年,养老机构护理人员与不同类型老年人比例以及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全面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在新区建立养老服务综合人才培训基地,在各新城探索建立实训基地,将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纳入新区创业就业培训体系和职业教育规划,加快培养老年教育、医学、护理、营养、心理、社工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队伍培训机制和继续教育制度。逐步扩大养老人才培训范围,将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人员、慈善养老人士、养老服务志愿者、农村互助幸福院工作人员、老年协会骨干分子等纳入培训范围,全面提升养老服务队伍素质,到2023年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建立养老服务队伍岗前培训与继续教育长效机制,养老服务人才短缺状况得到有效缓解。(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组织部、教育卫体局,各新城)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区各级各相关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将养老服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实施。新区人社民政局要牵头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由新区分管委领导召集,定期检查、通报工作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养老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期落实。各新城要把养老服务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并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统筹各方资源,加强能力建设,推动养老服务发展。(责任单位:新区各相关部门,各新城)

(二)加强信息公开

各新城都要公开辖区内养老服务通用政策、业务办理、行业管理、服务资源、标准规范等基本数据信息,并逐步增加养老服务设施评估结果、养老公共服务清单等事项。新区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养老服务监测分析与发展评价机制,加强行业发展统计监测工作。(责任单位:新区各相关部门,各新城)

(三)强化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