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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行政执法工作总结范文1
一、加强普法培训,增强财政干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紧紧围绕各阶段的财政中心工作,开展财政法制培训。重点培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及新出台的有关税法和财政政策等,特别加强了对《行政许可法》的培训、考试考核工作。通过采取辅导与自学相结合、自主宣传与媒体宣传相结合,一般学习与典型案件教育相结合、开展普法教育与加强财政执法相结合、普法与地方财政立 法相结合等,集中培训、以考代训等形式多层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了财政干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规范执法程序
为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党组书记为副组长,纪检、 财政监督、财政税政法规等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为成员。完善财政监督检查、处罚的查、审分离和集体研究制度, 实行了严格的分工负责制,财政监督股统一制定检查计划,负责下达检查通知,严防重复检查,并对检查组材料、处理处罚本资料权属文秘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意见进行审核;税政法规股负责对执法人员资格、行政处罚法律法规依据进行审查,专业法规资料购买发放;分管领导负责立案、处理处罚审批;局办公室负责文书格 式审核,统一编制文号;人教股负责组织法制培训;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对处罚金额1万元以上、违纪金额5万元以上案件,或十分复杂案件的实行集体审理,实行严格的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切实增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在全局 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将公开事项上墙公布,将公开内容汇编成册。在行政执法处理处罚前,实行告知制度,先行下 达告知书;在处理处罚决定书中明确告之复议申请时限和复议机关。
三、依法行政,提高财政执法水平
我局切实加强了财政执法的基础工作,在执法中严格遵守《*省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省财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省财政行政执法违法和错案追究制度》。按时完成了财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培训、申报和换证工作,所有行政 执法人员均持有经县政府法制办年检的行政执法证,坚持持证执法,按照规定程序立案、办案和作出行政处罚处理。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保证执法质量。近本资料权属文秘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四年来,本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处罚无一件复议、诉讼。加强对执法处罚、复议、应诉、赔偿案件的登记、统计、归档、研究工作。我局法规股*撰写的《*县贯彻〈政府采购法〉取得实效》、《*县着力清理乱着装》等稿分别在《中国财经报》、《*日报》、《*晚报》、《中国政府采购》等报子杂志刊登。财政检查工作得到省、市财政部门肯定。
财政行政执法工作总结范文2
(一)内容的自我性。
总结是自身活动实践的产物。它以客观评价自身工作活动的经验教训为目的,以回顾自身工作情况为基本内容,以自身工作实践的事实为材料,其所总结出来的理性认识也应该反映自身工作实践的规律。所以内容的自我性是总结的本质特点。
(二)回顾的理论性。
总结应当忠实于自身工作实践活动,但是,总结不是工作实践活动的记录,不能完全照搬工作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它是对工作实践活动的本质概括,要在回顾工作实践活动全过程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归纳出能够反映事物本质的规律,把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这正是总结的价值所在。
工作总结范文
农业执法办公室的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及局班子的大力支持和领导下,站在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贯彻科学发展观原则,为推进和谐新农村建设步伐、为建设“平安农业”、维护农民合法利益、促进农业经济稳步健康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农工作向前发展而努力。充分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农业部门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能,按照中央、省、市、县农业发展的相关要求和部署,全面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净化农资经营市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保障农业生产安全起到积极作用,现就今年以来开展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加强领导,健全农业执法组织领导机构
农业行政执法是项全新的工作,涉及农业部门职能转变和内部利益的调整,局领导年初就把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摆到突出的位置,还就XX年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召开了领导班子扩大会议、股室负责人办公会议、全局职工大会、全县乡(镇)分管农业领导和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参加的专题执法会议四次。局领导在会上专门强调了农业行政执法作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推进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农业系统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履行好管理农资生产经营市场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职责。根据人员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执法办公室设立办公室,负责农业执法材料的收集及各项信息的报送。领导小组负责执法经费的调配落实、人员安排、工作协调等方面的领导责任,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化,形成了有领导、有机构、有队伍的执法体系,全面提高农业执法质量和效率。
二、抓好学习培训,全面加强我队的执法能力建设
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专业性和政策性很强,涉及到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等多方面问题,这也就需要一支思想观念较高、工作态度端正、政治业务和法律知识较强、业务素质较高的过硬的执法队伍。为此,大队在局里统筹下积极参加全局的“机关作风整顿专题教育活动”,参加局里每月的普法学习,队里还另外安排时间集中和分散自学正在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20多部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深入探讨,促进下一步执法工作的开展。今年所有执法人员还积极参加了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还有三名同志自费在职进修贵州省委党校法律本科专业学习,现在全队人员均为大专以上文凭。通过以上各项学习制度的贯彻执行和培训的开展,为提高我队执法力度和依法办事能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使执法人员真正做到执法先懂法、办案法制化、执法程序化。
三、大力开展法制执法宣传,提高农资经营者守法自觉性,增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
农资经营者守法经营和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是我们搞好依法治农的基础,也是农业执法齐抓共管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执法队利用召开培训会、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市场执法检查现场宣传、到村寨和种植协会开展宣传指导等宣传形式,大造舆论,不断提高农资经营者的守法意识,特别是广大农民朋友依法治农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农业行政执法氛围。在宣传工作中,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多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发放法律法规、维权常识等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今年以来共发放各类执法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受近1000多群众咨询,使受到影响和教育的群众达10多万人·次,使全县依法治农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推进农业执法工作更好、更快向前发展。
四、进一步贯彻和完善执法制度,规范开展农业执法工作
执法必须有据,制度必须健全,执法行为才能规范,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在去年,已建立农业执法相关配套制度20余项,今年在认真贯彻执行已有制度的基础上,又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受理农产品质量举报》、《农业执法案件集体讨论》等制度。为了便于执法人员充分掌握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还根据农业综合执法所划转的职能职责内容,编选印制了《镇宁自治县农业执法办公室集中行政处罚法律法规汇编》一书,并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全面地学习,由执法人员轮流领学,充分调动大家学法的积极性,使执法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形成了“制度到位,执行到位”的良好局面。
五、充分履行监管职责,全面维护农资经营市场稳定,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在今年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截止 11月23日,共出动执法人员43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0台·次,检查农资经营市场79个·次,检查农资经营户和种植协会593户·个,按一般程序立案查处19个案件,已结案18件,另一件在移送法院中,共处罚款1.52万元,没收违法种子58公斤,收缴违法农药5公斤。在处理江龙镇水洞村和丁旗镇五街种植协会的两起农药事件中,为农户和协会成员挽回经济损失1.75万元。
在开展农业执法监管、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的工作中,我队切实做到三个到位:
一是在局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农资经营市场整治工作到位。今年的农资经营市场整治工作中,加大协调组织力度,在开展常规市场执法检查的同时,还配合和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种子专项整治、肥料专项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项工作,形成对全县农资经营市场监管的更大合力,使对农资经营市场的执法效果更加显着。今年以来,农业局牵头组织了质监局、工商局、畜牧局、经贸局、供销联合开展了一次肥料专项整治、一次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专项整治、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还积极配合县食安委、县消协、县农资打假办分别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3·15保护消费者权益专项检查和假劣肥料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以上专项行动和我队的常规执法检查,使执法工作更加全面,管理更加彻底。
二是检查经营农资手续、农资品种仔细到位。在市场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认真核对经营户经营农资证照手续,核对门市经营品种与许可品种是否有别,查看所经营农资的进销凭证和来源,确保农资产品质量。
三是对违法行为查处到位。执法人员严格按“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在市场检查时,一旦查出经营户手续不全或有不合格农资,均按《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立案查处,绝不放过任一违法经营农资行为,预防违法农资和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形成对农资经营监管的高压态势,为保护农民合法利益和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保驾护航。
六、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几点体会
农业执法办公室成立并开展执法工作三年以来,使全县农资经营市场秩序得到了较好规范,农资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得到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也得到了增强,违法经营农资行为得到有效揭制,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几点体会:
一是领导重视程度直接关系执法工作的成效。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它涉及到农业部门内部利益与职权的调整,只有领导站在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实施依法治农的高度,统筹协调处理好农业部门因职权和利益划转而带来的不利于农业综合执法因素,并从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全面给予支持,才能为执法人员依法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创造良好执法条件,才能更有力地查处各种违法经营农资行为。XX年,在局班子的领导下,积极向县财政争取了3万元的执法经费。在年初执法工作安排和平时的执法案件处理中,局班子都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对执法工作进行专门安排、部署和商议,使今年的执法工作得到很大提高。
二是层层落实责任制,达到齐抓共管的目的。农业局作为县市场整规委员会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之一,局长年初就与县整规办、县食安办签定XX年目标责任书,作为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进行落实。在局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中,局长任组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具体抓,各相关股站负责人为成员,根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执法办公室抓好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执法办公室在对农资市场管理中,与种子经营户签定了“种子经营责任书”,还与其他农资经营户签定 “诚信经营农资承诺书”并张贴公示,使我县的农业执法与农资经营市场管理责任得到层层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是法制执法宣传工作有力,依法治农理念得到加强。法制执法宣传工作对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起到积极作用。今年我队在经营户培训会、农资市场执法检查、法制执法宣传活动和农业执法案件调查处理中积极向农户和经营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发放了《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国家禁限用农药清单》、《XX年全省抽样不合格肥料清单》、《农药间隔期使用规定》、《农业部就农资问题致全国农民的公开信》等宣传资料2万多份,同时在镇宁电视台播放《镇宁自治县农业局提醒广大农民朋友购买种子注意事项》,将市农业局制作的有农业执法举报电话的《安顺市农业局特别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书》下发到村寨进行张贴,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国家对农资经营市场的监管规定,并了解购买农资注意事项,了解受到损失后维权途径,达到全民共同推进依法治农目的。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执法人员欠缺,执法力量薄弱。按核定的编制执法队应有6名执法员,现有执法人员为4人,有一人因局工作需要抽调搞农村沼气建设工作,实际开展工作的执法人员才有3人,为核定数的一半。我县有15个乡(镇),面积1709.42平方公里,按乡(镇)划分责任,每个执法员得负责5个乡(镇)的农资市场监管,而农业执法检查和案件处理都得2人以上,所以人员的欠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执法监管力度。
(二)执法人员培训的长效机制欠缺,不能对执法人员进行有计划系统地培训。农业执法人员是XX年从其他单一的农业执法岗位招录的,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业务有待加强,且综合执法又是一项在探索中的工作,这几年由于没有建立执法人员培训的长效机制,县级执法人员只能自己摸索,并利用业务学习和积极参加省、市执法培训来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
(三)执法经费函待增加。今年县财政预算农业执法3万元的经费,但到11月中旬才拨付。今年以来的执法开支都是占用局其他工作经费,也给全局的工作带来一定影响。按照相关农资市场监管制度规定,执法人员要经常下到农资经营市场进行巡回检查,所以每年3万元的执法经费是不够维持的。
(四)执法设备函待完善。目前办公场地较窄,仅有18平方米左右,也无专门的存放收农资的库房,还没配有必要的录音、录像器材设备。
八、下一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利用业务学习时间和省、市、县的执法培训机会,全面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业行政执法务实,提高我队的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
(二)以对种子、农药、化肥、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监管为重点,通过日常执法检查、专项联合执法检查等形式进行全方位监管,形成对农资经营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确保明年的农资经营市场得到规范。
财政行政执法工作总结范文3
县粮食局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一
今年来,在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结合我局实际,突出从源头抓粮食质量的工作重点,转变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在质量强县工作中,取得了较好得成绩。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稳步推进质量强县工作 。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智联那个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机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质量强县相关文件,规范落实管理档案,确保了质量强县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着力营造质量强县工作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板报、口头宣传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会同其他县级部门开展社会宣传,对下属粮油公司进行了安全隐患查处,整理建立相关质量档案,深入企业实施质量督查,开展农村活动的宣传及节前粮食食品安全大检查。
三、多措并举深入贯彻落实粮食行政首长安全责任制。
(1)落实粮食扶持政策,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认真完善和落实粮食补贴政策,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补贴到粮食生产者手中,完成20xx年农户科学储粮专项1000户项目工作。
(2)完善地方储备体系,增强粮食应急调控能力。严格按照确定的粮食储备总规模,建立和充实粮食储备,落实粮源、仓容和资金,并建立相应的小包装应急成品粮油储备。强化储备粮油监管,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逐步实现“绿色、生态、智能、高效”储粮,完成20xx年县级1500吨储备粮入库。
(3)实施安全保障工程,加强粮食流通能力建设。建立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确保现有粮食仓储设施数量不减少、功能不下降、用途不改变。支持地方粮食企业投资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的合作建仓项目。支持粮食企业互联网发展,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期货市场等新型粮食流通业态。
(4)保障区域粮食供应,维护粮食市场基本稳定。根据产销余缺情况,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与粮食主产区建立紧密稳定的产销关系,确保总量平衡和品种调剂。有效发挥粮食储备的调节作用和财政补贴的导向作用,确保粮食市场稳定。
(5)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引导城乡居民健康消费。深入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大力普及营养健康知识,引导城乡居民养成讲健康、讲节约的粮食消费习惯,营造厉行节粮的社会氛围。
四、质量强县工作开展取得的成效。
通过质量强县工作的开展,一是从企业的源头抓起,重源头、重销售、重商品的质量标准,严格把好源头关,启动我县放心粮油工程;二是通过“食品安全周”、“世界粮食日”等一系列活动开展粮油食品安全宣传,增强了群众粮食质量安全意识和全体干部职工粮食质量意识,促进了社会稳定。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我局将继续紧紧围绕质量强县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及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安排,努力开展质量强县各项工作,强化粮食质量管理和规范,深化学习,推进我县质量强县工作正常有序健康开展。
县粮食局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二
20xx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为确保“十三五”计划顺利实现,我局在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抓好粮食储备、行政执法、保供稳价、项目建设、市场监测、粮情调研、综治维稳、反腐倡廉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20xx年工作回顾
(一)抓主业履主责,推进粮食工作
始终将搞好粮食购销当作主业,将维护流通秩序当作主责,大力推进粮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1.严格粮食管理,确保储食安全。
一是做好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前期工作。代为起草了《XX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实施意见》(栗府发〔20xx〕10号)、《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XX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栗府办发字〔20xx〕6号)和《XX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试行)》(栗府办字[20xx]127号)。
二是加强储粮检查。根据《江西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每月每季组织专人督查各库点的储粮工作,继续对每个保管员进行百分制考评,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目前,全系统储备政策性粮食10128吨,经省、市检查,获得全省安全储粮优胜单位称号,做到了数量上 “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库贷相符”,质量上“储存安全、质量良好、全部宜存”。
三是提高保粮水平。全系统机械通风储粮、环流薰蒸、计算机测温的比例分别达到了100%、100%、74%,在害虫防治上做到了治早、治少、治好,将虫害损失降低到最小化。并添置了2台数字式电子汽车衡,各类输送清理设备12台。从而有效节约了保管成本,保证了粮食品质安全,提升了潜在的仓储效益。
四是消除安全隐患。先后多次对四个储粮库点的电路、围墙、粮棚、粮仓机械设备、化学药剂仓库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隐患,迅速整改。如投资3万多元对彭高库2仓、3仓的排水沟进行了加固维修,将金山库2仓、3仓板梯间加装了防护围栏。并针对桐木库点围墙、报废仓库的安全隐患,一边采取防护措施,一边向周边村民下发了安全警告书。同时制订夏季、冬春季节的消防工作检查方案,添置了必要的消防器材,逐级签订《粮食行业消防工作责任书》。做好防汛防洪工作,购置了一批防汛纺织袋,遇恶劣天气,加强巡逻,实行24小时值班制等到。
五是搞好粮食购销。多方联络新老客户,销售托市粮1810吨,2000吨的省储粮可望在2017年元月上旬之前销售完毕。由于入库时把关严格,质量较好,因此两者销价为全市同期同行业同品种最高价,做到了效益最大化。在中晚稻托市收购工作中,由于准备充分,提高了服务质量,加强了工作督导,采取“一卡通”收购和非现金结算全覆盖,受到粮食经纪人和售粮群众普遍欢迎。苦战二十多天共收购中晚稻1832吨,且粮质均好于往年,确保了政府、企业、农民三方共赢。
2.加强行政执法,搞好流通监管。
一是抓好日常粮油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每月对全县粮食经营者所有的购销活动、粮油的质量和卫生状况和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责令其立即整改。
二是组织粮食库存清查。4月上旬对所有储粮的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储备粮轮换情况,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情况,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及粮食收购资格情况,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做到了“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同时,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将问题整改贯穿于检查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全县粮食库存真实安全。
三是开展粮食质量监测。先后开展了收获粮食质量及卫生安全监测抽样、仓内存储粮油卫生监测抽样、军粮供应质量监测抽样等,共扦取样品24个,上报市粮油质检中心检测。
四是按规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今年上半年依法依规为XX县粮友大米加工厂办理了粮食收购许可证,将“施家岭大米加工厂”更名为“金福粮食加工厂”。
3.抓好保供稳价,促进应急保障。做大做强放心粮油配送工程。通过4年来的精心运作,县放心粮油配送中心目前已与200余家用粮单位签订购销合同,实行专用“放心粮油监制”包装,检验报告,入库前二次复查,销售时票货同行,售后及时跟踪回访,全程保证质量,确保粮油品质安全。今年直供配送大米310吨、食用油225箱、面条203箱,实现销售额205.5万元(大米131.8万元、食用油40.8万元、其它32.9万元),销售毛利16.3万元。扩展原粮购销业务,购销晚稻6315吨,购销收入174万元,销售毛利9.5万元,合计销售总额379.5万元,销售毛利25.8万元。为国有粮食企业回归市场,打造“放心粮油工程”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其次是进一步完善《XX县粮食应急预案》。确定2家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和6家粮食应急供应企业,对原粮供应、粮油加工及粮油供应企业的职责做出了具体界定,切实加强应急粮源保障、粮油加工和应急供应体系建设,提高粮食应急保障水平和社会粮食应急供应。同时,要求全县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执行省政府制定的最低和最高库存量的规定,并与县放心粮油配送中心、两家大型超市联系,落实成品粮库存,确保节假日、重要时段和特殊群体、敏感区域的粮食供应。
4.搞好项目建设,促进行业发展。由于受主客观原因的影响,金山新3仓的建设已停工将近三年,经过与建筑方的多次协商沟通,在完善了该工程招标手续的基础上,于今年6月份已重新开工建设。另外,县粮食物流公司和配送中心大楼建设的前期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之中。
5.加强市场监测,维护流通秩序。加强全县粮油市场监测,完善粮油价格测报、市场供求监测、市场预警体系和机制,坚持粮食价格监测情况“周报”和粮食市场供应情况“月报”制度。同时,加强市场监测和重点企业监控管理,加大对籼米、面粉供应数量及价格监测力度,建立监测数据对比、校核、分析制度,定期上报监测数据和分析结论;对粮油加工、批发、零售企业进行排查、登记,掌握粮油库存、加工和销售情况,切实履行社会粮食流通监测管理职责,严格监督检查,打击不正当竞争和串通涨价等行为,维护正常粮油市场秩序,确保粮食市场稳定。
6.开展粮情调研,服务科学决策。一是开展粮油供需情况调查。对粮情定点村的30个农户及20个城镇居民户的粮油供需情况进行调查,完成了我县上年度社会粮食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二是开展粮油生产情况调研。开展了油菜籽种植和稻谷生产情况的调查、分析、预测及乡村居民存粮专项调查,开展了种子选播、农药化肥使用和劳动力成份情况调查及科技储粮情况调研等,促进了上级及时掌握基层“三农”情况、适时调整粮食政策。
(二)抓综治保维稳,力争大局稳定
面对新旧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局党支部带着极大的诚意和耐心劝访接访、见面对话、解决问题,维护了大局稳定。
1.从感情上理解安抚。粮食系统下岗职工众多且绝大部分既无一技之长,又无创业基础,谋生艰难,生活困顿。局党支部充分理解并体谅他们的苦衷,对特困人员和涉军群体,逢年过节都由支委成员带队走访慰问,对他们提出的要求,在不违反政策的前提下尽力帮助解决。同时也推心置腹向他们解释系统当前困境和难处,分析上级有关政策,得到了他们的理解与支持。
2.从政策上给予照顾。通过核实政策、联系协商和积极上报,按政策落实了4名“7984”退伍军人的工资和缴纳养老保险问题;对曾持证从事保防工作8年以上的人员要求提前5年退休的诉求,县局出面与市劳动局、社保局进行多次衔接,逐一作出了明确答复。
3.从制度上加强保障。按照“稳定压倒一切”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综治维稳的各项责任和措施。成立专门的综治维稳工作班子,制定维稳包案工作方案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维稳包案责任,逐级签订安全维稳责任状,建立各类涉稳台帐,将综治维稳责任落实到岗到人,避免了群访缠访及到市、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抓作风反腐败,建设廉洁机关
牢牢将干部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抓在手上、落在实处,确保领导班子廉洁奉公、干部职工凝神聚气、行业风气清正良好。
1.加强党性教育。全局上下开展了“党建+”、“两学一做”的学习教育,以及“工作作风和机关效能集中整治活动”。整个过程中做到了领导重视,责任到位,学习扎实,效果到位,敢于亮丑,整改到位。达到了“”转变、团结干事、廉洁自律、思想解放、工作实效上五个初见成效。
2.树立良好作风。每月继续实行工作督办制。月初下发当月工作计划,月中由分管领导督办,月底汇报工作完成情况。对工作完成不力者,第一次进行诫勉谈话,第二次给予经济处罚,第三次责令其自动下岗。每日实行上下班签到考勤制。
由局纪检监察线上人员不定期查岗,发现工作时间网上聊天、玩游戏、收听音乐等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违规者,每次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屡劝不改者扣发全年绩效奖并全系统通报批评。另外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县委规定和机关管理制度执行,不超标、不出格。通过严控标准,全局全年的“三公经费”开支与去年同比下降22.75%。
3.健全廉政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开展岗位廉政风险自查自控,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政效能监察责任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责任制以及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投诉举报制、过错追究制、绩效考核制、党支部及机关干部学习教育制度等,建立起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反腐倡廉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
4.加强财务管理。继续修订和完善了机关经费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制度。同时,加强上级拨付资金管理,落实仓库维修资金,对仓库维修项目进行完工审计,并对维修资金的使用进行绩效评价。对仓库建设资金,严格按要求通过财政支付系统进行支付,坚决杜绝截留、拆借、挪用等情况发生,做到了专款专用,杜绝了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县财政核准我局20xx年度预算经费为36.9万元,全系统共32名干职工仅5人属财政拨款,而维持全系统正常运转需每年需开支160余万元,全局除了每年90万元储粮保管费收入,并无其它经济来源,资金缺口将近35万元。
2、无办公用房。2005年12月企业改制时我局将原办公楼一起置换给了吉水开发商,现一直以每月5400元向栗江苑开发商返租办公用房。
三、工作建议
1、恳请县政府出面调处金山粮库界址问题,进一步优化县直属粮库的工作秩序和建设环境;
2、落实粮食行政执法编制和人员,并将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化解粮食行政执法无经费的困境。
四、2017年工作打算
1.严格履行部门职责,继续抓好抓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落实。
2.尽快保质保量完成金山新3仓的建设任务。
3.轮换2000吨省储粮,轮入2000吨县级储备粮,落实好3000吨县级动态储备粮库存。
4.抓好粮食流通产业项目的申报和衔接工作,重点打造好XX县粮食物流公司建设项目。
县粮食局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三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按照上级部署,全面推行法治政府,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保障我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总结如下:
一、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坚持科学民主决策
落实事前合法性审查。作出重大决策、推行重大事项及出台重要文件前,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所有重大事项或工作举措全部按规定程序出台,未发生一起因重大事项或工作举措出台违规、领导班子决策违法或者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引起群众非正常上访等相关事件。
(二)规范行政执法
1.健全行政执法机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流程,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委托行为规范管理,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合乎规范。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注重提升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加强责任管理和资格管理,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执法人员科学规范开展行政执法,确保职责到位、程序正当、裁量适当,并根据制度要求做好相关行政处罚案卷归档工作,推动执法工作上水平。
(三)抓好政府信息公开
以权力清单编制为抓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效促进了管理服务的法治化、规范化及透明化。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场所主动向公众公开权责清单详细内容,阳光晒权。同时通过网络、信息、电话、专题意见会及走访的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权责事项管理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
(四)加大法治政府能力建设和普法工作力度
积极培育法制思维方式。建立了完备的领导干部和在编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成绩纳入个人年终绩效考核。围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等内容,加深其对法治政府理念的深入认识,有效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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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执法主体方面的案例
案例一:案例描述:某县档案局在年终工作总结中写道:一年来,为落实《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河南省档案工作条例》,促进全县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我局先后联合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等部门,组成档案行政监督检查组,对全县的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了2次联合检查,共查处档案违法行为18起,并对7起较为严重的档案违法行为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及时纠正了个别单位在档案管理中的违法行为,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存在问题: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是档案行政监督检查的主体吗?案例评析: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行政执法必须由行政执法主体来执行。那么,何为行政执法主体呢?根据行政法学原理,所谓行政执法主体,是指依法成立并享有国家行政执法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执法活动,能独立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的机关或者组织。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将此类机关和组织分为三类:一是行政机关;二是经法律、法规授权的非行政机关的组织;三是经行政机关委托的非行政机关的组织。《纲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行政执法由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的委托,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本案例中,某县档案局联合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组成档案行政监督检查组,查处档案违法行为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是一种档案行政执法具体行政行为。根据行政法学原理和《纲要》要求,上述三个执法主体必须是档案行政主体,或者必须经法律、法规的授权。那么,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是否具备上述条件呢?首先看地方人大是否具备上述条件。根据《地方各级人大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地方各级人大是地方的最高权力机关,不是权力执行机关,也就是说不是行政主体。虽说其具有保证档案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的监督职能,但这种监督职能是法制监督,是对权力执行机关的监督,不是对具体行政相对人的监督,不具有对行政相对人实施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资格。再看地方党委是否具备上述条件。按照我国政治体制原则,地方党委是地方各项事业的领导机关,是党团组织,其领导职责主要是方针政策、组织上的领导,并不是行政主体,也不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综上所述,地方党委、人大既不是档案行政管理的行政主体,也不是法律、法规授权进行档案行政执法的执法主体。案例中,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是县委、县人大的内部协调办事机构,其机构性质从属于县委、县人大,自然也不是档案行政执法的主体,不具备档案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其直接参与档案行政监督检查的做法,是与法律的规定和《纲要》的要求相背离的,是一种无效的行为。
案例二:案例描述:2006年7月,某县档案局法制科电话通知所辖各乡镇,为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确保档案安全度汛,县档案局法制科将组织人员对全县所有乡镇综合档案室档案保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有两个乡镇综合档案室库房存在漏雨现象,当即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这两个乡镇在15天内改善库房保管条件,确保档案安全,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档案局法制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落款是某县档案局法制科,并加盖了某县档案局的公章。存在问题:某县档案局法制科是档案行政监督检查的主体吗?案例评析:按照行政法学理论和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设定,是重要的行政主体,代表国家或地方独立进行行政管理。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组成部分,虽然具体履行着行政机关的职能,但其并不是行政主体,没有对外的行政管理权,也不对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具体的行政监督检查活动中,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可以代表行政机关进行执法,但只能以行政机关的名义进行,而不能以内设机构自己的名义擅自作出。由此可见,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非经法律、法规的授权,是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本案例中,某县档案局法制科制发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虽然盖的是档案局的公章,但其电话通知、《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落款均是法制科,应视为此次行政监督检查是法制科以自己的名义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法制科是档案局的内设机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不具有对外进行档案行政监督检查的职权,也不具有进行档案行政监督检查的主体资格,因此,某县档案局法制科以自己名义进行的档案行政监督检查和制发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是违法的行政行为和无效的执法文书。
2行政执法人员方面的案例
案例三:案例描述:河南省某县档案局、馆合署办公,是县委、县政府直属的文化事业单位,履行全县档案事务的行政管理和全县档案的安全保管双重职能。局馆共有工作人员13名。其中,只有甲、乙、丙三人通过考试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拥有省人民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在每年例行的档案行政监督检查中,该县档案局一直采取由甲、乙、丙三人分别带队,另外调配其他三名工作人员,组成三个监督检查组(每组两人)的形式开展档案行政监督检查工作。存在问题:其他三名工作人员参加行政监督检查组合法吗?案例评析:根据行政法学原理,行政执法工作必须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来履行,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按有关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定期考核,经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执法。经考试和考核合格,取得《河南省行政执法证》的,方可上岗执法;未经执法培训或者经考试、考核不合格,未取得《河南省行政执法证》的,不得上岗执法。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则更明确地规定,《执法证》是行政执法人员行使执法权的资格证明。未依法取得《执法证》的,无权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从上述行政法学原理和河南省的地方法规、规章规定看,行政执法是一种职务行为,只有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才可以进行行政执法活动。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则是一种不合法的职务行为,应当严令禁止。本案例中,另外调配的其他三名工作人员与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甲、乙、丙三人搭配,组成档案行政监督检查组,虽然符合每次档案行政监督检查不得少于两人的规定,但是,另外调配的其他三名工作人员既没有接受过行政执法培训,也没有取得《办法》规定的行政执法资格和《河南省行政执法证》,按照该省《通告》的规定,另外调配的其他三名工作人员是不具备从事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无权在其辖区内从事档案行政监督检查工作。由此可以看出,某县档案局由甲、乙、丙与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其他三名工作人员组成档案行政监督检查组的做法是错误的。
3档案行政相对人适格方面的案例
案例四:案例描述:某县档案局在例行档案行政监督检查时,发现人民银行某县支行1992年~2000年的文书档案没有依法向该县档案馆移交。该支行不移交档案的理由是:人民银行是金融特殊行业,实行行业垂直管理,保密性强,按照上级规定,其档案不移交当地档案馆。监督检查人员要求该支行提供不移交档案的上级行文件规定。该支行提供不出具体文件。监督检查人员合议后认为:该支行提出的不移交理由不成立。按照《档案馆通则》和《各级国家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该支行的文书档案属于向该县档案馆移交范围内的档案,应当依法按时移交。责令该支行立即纠正错误做法,并据此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中写道:人民银行××县支行档案室:2013年9月13日上午10点,我局对贵档案室进行了例行监督检查,经检查发现,贵档案室保管的1992年~2000年的文书档案没有依法向××县档案馆移交(具体案卷情况见《清查档案清单》),此行为违反了《档案馆通则》和《各级国家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特责令贵档案室在一个月内(2013年9月13日~2013年10月13日)纠正违法行为,依法向××县档案馆移交附件《清查档案清单》中的档案,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县档案局。人民银行××县支行接《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经请示其上级行郑州分行和济南中心行后,按时移交了应移交的档案。存在问题:某县支行档案室是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相对人吗?
案例评析: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是构成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相互作用,促使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基于行政法律设定条件的行政关系主体,是一种相对稳定和平衡的法律关系。只有当行政主体就是法律所规定的对行政相对人发生作用的“那个”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是法律所规定的行政主体必须针对的“那个”行政相对人时,行政法律关系才能实现相对的稳定。行政相对人包括个人或组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相对应而存在,是行政法律关系中的重要“一极”。如果一个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所谓“行政相对人”并不是法律所规定的行政主体可以或者必须针对的当事人,则这个行政法律关系就可能立即崩溃。换句话说,就是行政执法中,行政主体找错了对象,虽然也在行政主体与错误的对象之间产生了行政法律关系,但这种行政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却是无法保证的。如果行政执法中张冠李戴,就意味着对行政相对人主体的认定不合法律规定,意味着整个行政执法行为认定事实不清,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由此可以看出,基于《档案法》基础上的档案行政法律关系,其档案行政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其行政相对人是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具体到本案例中,档案行政监督检查的主体是某县档案局,其针对的“行政相对人”应该是人行某县支行,而不是人行某县支行档案室。人行某县支行档案室作为该行的内设职能机构,可以代表该行行使其一定的职能活动,但不具有机构法人地位,不能成为某县档案局档案行政监督检查的“行政相对人”。其职能活动当中产生的法律责任只能由具备机构法人资格的人行某县支行承担。案例中,某县档案局监督检查人员制作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将人行某县支行档案室认定为“行政相对人”的做法,属于张冠李戴,认定事实不清的违法行为。
4行政执法程序方面的案例
案例五:案例描述:2009年6月20日,河南某县档案局行政执法人员张某、刘某到所辖乡镇监督检查2008年文件归档情况。张某、刘某来到C镇时,负责C镇档案工作的主管领导镇党委办公室主任吴某接待了他们。执法人员张某与吴某相互认识,双方相互寒暄后,吴某向张某、刘某介绍了该镇2008年文件归档的大致情况。随后,吴某陪同张某、刘某对该镇档案室2008年文件归档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该镇文件归档不全,缺少2008年的《干部职工统计年报》、《党员统计年报》、党委会议记录等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现场检查结束后,张某、刘某向吴某和档案员通报了现场检查情况,要求将缺少的《干部职工统计年报》、《党员统计年报》、党委会议记录等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及时归档。存在问题:张某、刘某进行的此次监督检查程序是否完善?
案例评析:行政执法程序是指行政执法的管辖、过程、步骤、顺序、时限、方式等内容和环节的总称。程序正当是依法治国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出的最基本要求。其主要作用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止行政执法的随意性;保障行政相对人参与国家行政管理,监督和制约行政机关依法办事;协调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关系,达到消除对立情结、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虽然我国还没有制定一部完整的行政执法程序法律,但各单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对行政执法的程序性规定,无疑是行政执法中应当严格遵守的原则。行政法学原理将各单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有关程序性的规定归纳为以下几种:一是执法公开制度;二是表明身份制度,三是告知制度;四是听取陈述和申辩制度;五是听证制度;六是回避制度;七是时效制度;八是说明理由制度;九是调查取证制度;十是行政执法文书制度。在具体的行政执法实践中,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按照相关单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执法程序进行执法活动,否则,就会造成执法程序违法,承担因程序违法而造成的法律后果。本案例中,张某、刘某进行的此次监督检查违反了表明身份的程序规定。按照行政法学原理,出示证件,表明身份是行政执法的重要环节和步骤,凡是与行政相对人直接打交道的行政执法活动,都要遵守、不得省略。不出示证件表明身份的,属程序违法,行政相对人有权拒绝。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通告》也规定:《执法证》是行政执法人员行使执法权的资格证明。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必须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出示《执法证》,以表明身份。不出示《执法证》表明身份的,属于行政执法程序违法的行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拒绝,并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案例中,虽然张某与吴某相互认识,也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程序,否则,一旦有不良后果出现,就会造成此次档案行政监督检查行为程序违法,使档案局陷入被动局面。此外,该案例中,张某、刘某进行的此次行政监督检查,没有制作《现场监督检查记录》,没有将C镇文件归档不齐全的违法事实记录固定下来,也是一种不符合行政执法程序的违法行为。
5行政执法文书方面的案例
案例六:案例描述:某县档案局在对该县林业局进行例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有3卷涉及机构编制、干部职工年报、花名册的永久卷不知去向,查阅该局《档案借阅登记本》,也没有此3卷档案的借阅登记记录。询问档案员时,档案员也说不出档案的确切去向。据此,某县档案局当即对林业局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林业局在15天内追查出档案的去向,并将追查结果书面报告县档案局。逾期不报追查结果,将立案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该林业局书面答复称:去向不明的3卷永久档案,系该局会计在办理局机关人员工资调整时借出,遗忘在了县财政局工资福利股,现已收回,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存在问题:此次行政监督检查的执法文书完善吗?案例评析:行政执法文书是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制作的,用以记载和证实行政执法过程的各种材料,是记录行政执法过程情况、认定事实、内容的法律文书载体。根据行政法学原理,在具体的行政执法活动中,有些具体的违法事实,在没有书证、实物、影像的情况下,必须通过制作相应的行政执法文书,来记载违法事实的情况,使违法事实得以固定,以支撑行政执法后续行政处理的开展。制作行政执法文书,也是行政执法程序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只有完备的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的过程才能完善,才能善始善终。
财政行政执法工作总结范文5
一、畜牧工作,标分150分,自查150分
1、畜牧生产,标分50分,自查50分。20__年,全县畜牧业总产值86850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6,比上年增长3;人均畜牧业产值2068元,比上年增长10;人均畜牧业纯收入60元,比上年增加10元增长20;生猪出栏65万头,牛出栏1万头,羊出栏4.8万只,禽出笼210万只,禽蛋产量1500万斤,与上年同期对比,分别增长6.6、17.6、15.1、13.2和7.2;规模养殖出栏猪18.5万头,牛1250头,羊9700只,禽44.5万只,占总出栏量的比重分别为28.5、12.5、20.2和21.2,与上年相比规模养殖比重分别增加8.5、7.4、7.2和6.9。
2、养殖小区和养殖大户,标分40分,自查40分。其中畜禽养殖小区14个,比上年8个增长75,各类畜禽养殖大户1170个,比上年890个增长31.5。
3、无公害产地、产品认证,标分30分,自查30分。其中无公害产地认证4个,比上年增加2个增长1倍;无公害产品认证去年没有,今年新增1个。
4、品种改良,标分30分,自查30分。制定了畜禽品改5年规划和当年规划,举办了品改培训班,每个村组达到有一个科技示范户,其中牛冻精配种完成任务比例占全省10个重点县市的第一名。
二、防疫工作,标分100分,自查100分
1、强制免疫,标分20分,自查20分。其中免疫密度、档案记录、免疫证发放、免疫挂标达到100,免疫抗体水平监测合格率达到70以上,按时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免疫监测任务。
2、疫苗计划和标识计划任务,疫苗转移支付资金、地方配套资金,标分20分,自查20分。其中,完成省市下达疫苗和标识计划任务,疫苗转移支付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并足额配套了地方财政资金。
3、畜禽死亡率,标分20分,其中猪、牛、羊、禽发病死亡率分别控制在4、1、3和1以下。
4、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指挥部,预备队,标分10分,自查10分。完善了应急预案,调整了指挥部成员,建立了预备队。
5、疫病监测,标分10分,自查10分。建立了县、镇、村、组四级疫病监测网络,和疫病诊断试验室,开展了基础化验监测,坚持了疫情报告值班制度。
6、禽流感防控,标分10分,自查10分。没有发生禽流感疫情。
7、防疫体制改革,标分10分,自查10分。动物防疫监督员、防疫员人员全部到位,工资全部到位。
三、防疫监督执法工作,标分100分,自查100分
1、动物防疫监督,标分40分,自查40分。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90以上;屠宰检疫率达到100;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持证率达到100;动物防疫合格证办证率达到100;违法案件立案率达到100;案件查处率达到100;适用法律、法规准确,程序到位,年底结案达到90,无“三乱”行为。
2、兽药执法,标分35分,自查35分。建立有《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所有案件都建立有文书档案,语句通畅;兽药经营户办证率达100,监督管理面达100;兽药管理规范有序,对违法案件依法进行处理处罚,执法程序规范,适用法律、法规准确,程序到位,无“三乱”行为。
3、医政管理,标分25分,自查25分。防疫监督员、检疫员、协防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率达到90;辖区动物诊疗管理面达到90以上;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的业主,证件年审率达到90以上。
四、基础工作,标分50分,自查50分
财政行政执法工作总结范文6
××县“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规划自2006年实施以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省市有关部门的部署要求,以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为中心,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理,不断加快依法治县进程,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健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党的十六大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纳入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县委、人大、县政府及时出台了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及时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四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总结表彰会暨“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启动动员大会,对“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签订了“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了部门分工,强化了责任,把“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坚持每年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工作要点,确定每年召开一次以上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直保持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的组织领导形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司法局党组成员、副科级实职领导专任,从而增强了办事机构组织协调工作的权威和效率,促进了县委、县政府总揽作用的发挥。
(二)认真抓好普法依法治理的关健领域和关健环节,务求实效。
2、坚持三项制度,切实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第一,坚持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县委建立健全了县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通过拟定学习计划,采取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发言、集中自主学习、开展讨论等方式,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依照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做到每年至少2次以上学法活动。第二,坚持法制讲座制度。坚持每年组织2次以上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并把此项工作列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五五”普法实施以来,我县邀请了重庆市委党校、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的教授专家多次到××作了《物权法》、《人大常委会监督法》、《依法行政与行业体制改革》、《和谐社会与法治建设》等法制讲座,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都参加了法制讲座。第三,坚持学法考试考核制度。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每年由组织部、人事局、依法治县办联合组织开展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参加考试合格,在《干部学法用法合格证》上进行注册登记,成绩进入干部档案,作为干部职务晋升和考核部门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还建立了干部任前法律培训和考核制度,凡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必须进行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并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合格者方可任用。
5、抓重点领域法治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2006年以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开展了以依法行政为重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以解决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引导和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为内容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严格考核奖惩制度,执法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在2009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上,县畜牧局、工商局、计生局被表彰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在各领域发挥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示范作用。
7、办好“红城法治”栏目,扩大法制宣传效果。自2007年自办法治栏目“红城法治”开播以来,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制作播出22期节目。尤其是2009年在未安排专项经费情况下,还制作播出6期,受到群众欢迎,效果明显。
(三)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措施,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1、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机制。一是每年根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和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并对考核结果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先的主要依据;二是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作为“一票否决”考核内容;三是建立依法治理专项考核奖惩制度。每年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建检查对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普法活力。一是形成合力。以专题法制宣传活动为契机,整合党政机关、企事业、人民团体、学校等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普法合力;二是专家讲座、邀请省外法学专家教授为科级干部作法制讲座;三是集中培训。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并认真落实;四是组织法制文艺演出,二郎乡、仙源镇等组织以文艺演出的形式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发挥了潜移默化教育的效果;五是法法专题栏目“红城法治”深入群众,效果良好。六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3、加强督促检查。一是每年组建专门工作检查组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和年度工作考核检查活动。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人组建专门的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中期检查和年度工作考核检查。三年来,检查组先后到全县24个乡镇和100多家单位检查调研,对普法依法治理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由县政府法制办建立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质量案件评查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
通过以上工作的扎实开展,2007年、2008年我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连续两年年终目标考核获全市一类县位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三年来,我县“五五”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1、保障措施不够有力,考评机制有待健全。一是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大普法”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小马拉大车”的局面还没有完全突破。二是县级财政体制问题,依法治县办要求落实的按普法对象人均每年0.5元的普法经费一直未落实到位。不少部门和单位存在普法工作人员缺、设施差、经费少的问题,少数乡镇还没有将普法经费按标准列入财政预算,有的乡镇普法依法治理人员不能做到专职专用。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没有单独纳入县委、县政府的综合目标考核体系。这些都影响和制约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健康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
2、思想认识有偏差,传统观念亟待更新。有的领导同志认为经过二十多年的普法教育,人民群众已基本掌握了一定的法制知识,普法工作可搞可不搞。少数领导干部和部分执法人员认为普法的对象主要是老百姓,通过普法教育让他们遵纪守法就行。少数公职人员带头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高。有的单位没有摆正经济建设和普法工作的关系,把普法工作看成是可做可不做的“软任务”、“软指标”。
3、重点对象学法有待加强,死角盲点仍然存在。一是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秉公执法的观念淡薄,导致这两年行政诉讼案件的败诉率呈上升趋势。二是受现有体制的制约,少数学校仍然没有摆脱“应试教育”的束缚,导致有的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了对学生的法制道德教育。三是有的企业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忽略了法制教育,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导致劳资纠纷不断上升。四是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对他们的法制教育还没有取得根本性的突破。这些问题的存在客观上造成了大量矛盾纠纷隐患呈上升势头。
4、普法教育轻重失衡,学法用法结合不紧。一是重义务灌输,轻权利宣传。在普法教育的内容设定上,注重和强调义务性、禁止性、制裁性法律规范的灌输和教育,忽略了权利性、许可性、保护性法律规范的宣传。二是重计划安排,轻落实检查。有的部门和单位存在有计划安排,无检查落实的问题,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缺乏有力的制约措施。三是重宣传形式,轻实际运用。少数部门和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仍然存在,运用法律手段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四是有特色的普法“品牌”和“亮点”还不多。
三、下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把法律宣传教育纳入各部门各行业工作之中,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进一步充实调整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3、突出“法律八进”,丰富形式,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细化“法律八进”活动的内容、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法律八进”活动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劳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人武部、各镇乡党委政府协助配合完成。结合建国六十周年大庆活动,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文联等相关单位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送法制文艺下乡活动,将文艺演出和法律知识融为一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法律八进”活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制定任务分解督查考核方案,并加强检查考核,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
4、突出创建示范,典型推动,全面提升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实效和水平。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单位、镇乡、企业、学校、村分类创建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作为推进“法治××”创建的标准,加快各行业普法依法治理进程。2009年在全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8个,普法依法治理示范镇乡3个,依法治校示范点4个,依法治企示范点1个,市级“民主法治村”5个,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负责抓好落实和督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