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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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范文1

按照贵局《关于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的通知》(XXX字〔2018〕9号)要求,我办高度重视,按照审计内容和要求认真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XXXX人民政府办公室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截止2017年末,我办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31人。2017年末在职实有人数52人,其中行政人员23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人员),离休人员2人,遗属1人。固定资产总值10005532.72元。

二、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单位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建立完善并有效执行,其内容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财经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宁陕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制定的各项财经管理规定、办法,同时单位内部会计、出纳岗位职责明确,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等各项制度健全,银行账户开设及管理规范,严格执行了

“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三、中央八项规定具体贯彻落实情况

按照要求,我办对2013、2015、2017三个年度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重点对公务接待费、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差旅费、津补贴、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9个方面进行了自查。“三公”经费支出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自中央八项规定后逐年递减(见附件),未出现超支、超标现象。

预算收入方面,单位各项收入均纳入财务帐簿,及时对账,无私设帐外帐及“小金库”、虚挂往来等现象,无隐瞒、截留、坐支应上缴财政收入等问题;各专项资金均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规定管理,无滞留、转移、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等问题;我单位无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存在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

预算支出方面

,预算支出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虚列支出和预算科目间相互挤占等问题;所有财政资金支出均履行了严格审批手续,不存在挤占、挪用、转移财政资金行为。2017年全年未发生会议费;无公款出国情况发生。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单位津补贴、奖金和福利均按照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发放,无滥发奖金、补贴或福利现象。经自查,我办在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执行接待制度及标准,不存在截留、挪用、挤占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公务接待支出,没有公款大吃大喝、使用高档烟酒以及在经营性场所进行公款消费娱乐活动等情况,在账务处理方面,没有使用其他科目入账。公务车辆实行定点保险、维修、加油等,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入私户行为。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无巧立名目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无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情况。

项目支出均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无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支出范围现象,无自行调整项目支出预算问题,所有项目支出均合法合规。

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范文2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适时召开医疗机构负责人会议,强化责任意识,确保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健全制度,进一步落实责任。督促各医疗机构加强药品质量管理,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具体的责任岗位和责任人员,建立与完善医院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并落实药房质量管理目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三、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制定培训计划,健全学习培训机制,强化药学专业知识、药事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岗位责任制和工作技能等的学习,提高药品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水平。

四、加大投入,规范药房(库)标准化建设。督促各医疗机构加大药房(库)资金投入力度,配备、更换必要的设施设备,改善药品仓储、陈列、养护条件,打造明亮、整洁、布局合理、符合规范要求的硬件环境。

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范文3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按照省、市要求,县政府将对各行政执法部门贯彻落实《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的情况和其他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行政执法部门执行《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情况。

(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备案情况。

(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情况。

(五)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其他层级监督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六)其他依法应当检查的事项。

二、检查方式

(一)自查。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对贯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

(二)重点检查。对行政执法部门的重点检查,主要是检查市政府规章赋予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职责的履行情况、有关制度的落实情况及行政处罚等情况。检查采取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到执法部门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案卷、实地检查等形式。

三、检查时间

(一)自查阶段(6月12日-6月30日)。行政执法部门要在6月30日前,将书面自查报告报送政府法制办。

(二)重点检查及抽查阶段(7月1日-7月31日)。政府法制办按照要求组织重点检查及抽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出具法制建议书。

(三)总结阶段(8月1日-8月10日)。政府法制办对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总结。

四、检查结果

检查结束后,县政府法制办将汇总情况,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报告。对执行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除通报批评外,并按照《省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若干规定》进行处罚。

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范文4

一、工作重点

(一)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1、开展住房调查和制定实施住房建设规划落实情况。本市住房调查情况;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公布、备案情况;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目标、规模、项目布局、进度安排的落实及公布情况。

2、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落实情况。贯彻落实〔20*〕37号文件及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165号)落实情况;20*年6月1日起,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落实情况;20*年6月1日后,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清理和套型结构调整情况。

(二)税收、信贷、土地政策落实情况

1、税收政策落实情况。《关于调整房地产营业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75号)落实情况;自20*年6月1日起,调整房地产营业税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严格税收征管,防止漏征和随意减免的落实情况。

2、信贷政策落实情况。《关于调整住房信贷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84号)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54号)落实情况;对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等贷款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的落实情况;对闲置土地和空置商品房较多的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从严控制展期贷款或滚动授信的落实情况;对空置3年以上商品房,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抵押物的落实情况;自20*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

3、土地政策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3号)文件精神情况;房地产用地出让计划、出让过程、出让结果、利用状况以及土地出让收入的全过程信息公开落实情况;上一年房地产用地供应计划的实施情况和当年度房地产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情况,廉租用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保障情况;房地产用地出让宗地规模,开竣工时间约定情况,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住房套型结构比例具体设置情况,严格控制低密度大套型住宅用地投放,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等紧凑型住房(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用地供应量不低于城镇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落实情况;建立建设项目用地开发利用全过程的跟踪检查制度,实施以土地使用合同或划拔决定书履行情况为主要内容的项目用地复核验收制度情况;闲置土地清理和处理情况,对房地产项目用地达到法定闲置标准的,征缴增值地价,以及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收回土地使用权情况。各县(市)政府对土地供应情况是否能做到有序供给,满足当地居民的需求,维护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

(三)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20*〕46号)的贯彻落实情况;20*、20*年房屋拆迁规模控制情况;20*年拆迁计划制定情况;拆迁安置和拆迁补偿政策落实情况;拆迁矛盾、纠纷排查和处理情况。

(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情况

1、城镇廉租住房制度落实情况。合理确定和公布今明两年廉租住房建设规模的落实情况;城市人民政府将土地出让净收益或土地出让金总额按规定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落实情况;财政加大对廉租住房建设支持力度的情况;以及其他专项用于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的落实情况;20*年廉租住房开工建设计划及实施情况;20*-2012年扩大城镇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计划情况。

2、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落实情况。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各项政策,解决建设和销售中存在问题,真正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需要的落实情况;对已审批的集资合作建房项目重新审查,已查出的违规建设行为处理情况;停止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的情况;《关于制止部分单位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建住房〔20*〕196号)落实情况。

3、积极发展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情况。引导居民通过找购、租赁等方式,合理改善居住条件,多渠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的落实情况。

4、旧小区综合整治情况。对成片集中主体结构质量完好的旧住宅区,以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和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养护、完善配套设施、居民参与的原则,积极进行以房屋维修养护、完善配套设施、绿化美化环境、提高节能性能为内容的住宅区综合改造工作落实情况。

5、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用工单位切实承担起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责任,向农民工提供符合基本卫生和安全条件的居住场所情况;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园区),集中建设集体宿舍向农民工出租情况;“城中村”改造时,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引导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情况等。

(五)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方面

1、建立健全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制度落实情况。城市人民政府对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开展及成果应用情况;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制度的开展及成果应用情况;完善市场监测分析工作机制,全面、及时、准确市场供求信息的情况。

2、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落实情况。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宣传、报道情况;引导居民树立合理住房消费理念,理解消费的情况。

二、职责分工

加强对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由市建设局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各项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协调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有关问题和工作安排;负责住房供应结构调整落实情况;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落实情况;负责住房保障政策落实以及拆迁管理等政策落实情况;负责检查的总结上报工作。

市发改局: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房地产项目管理;参与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城镇房屋拆迁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

市监察局:按照职能分工,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对各职能部门处理举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依法查处房地产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市财政(地税)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对廉租住房资金是否按照政策到位情况的检查;负责对贯彻落实房地产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措施情况的检查。

市国土资源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对土地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土地管理政策的检查。重点是:土地出让合同是否明确90平方米以下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的情况;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土地供应的情况。

市工商局:按照职能分工,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主体准入方面情况的检查;强化房地产广告监督和房地产展销活动管理;会同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

人行金华市支行: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对商业银行贯彻执行中央有关房地产信贷政策情况的检查,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

三、计划安排

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分制定方案、开展自查和迎接专项督查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20*年8月上旬)

由建设局按照金华市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制定我市的工作方案,并抄送各部门组织实施。

(二)自查阶段(20*年8月20日前)

8月20日前,各职能部门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和检查工作,并写出自查报告报金华市级各相关职能部门。

(三)迎接督查阶段(20*年10月底前)

10月15日至10月底,迎接金华市联合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情况进行的集中专项督查。

四、其他事项

(一)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互通、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

(二)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和检查工作,客观、准确地上报有关自查和检查情况,如实汇报和反映情况,不回避问题和矛盾,不走过场。

(三)为了做好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市建设局成立由房地产业管理科、规划设计科、规划审批科、房管局有关科室等相关人员为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范文5

一、宣传及贯彻情况

自《条例》颁布以来,我们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扶贫开发责任制,不断完善扶贫开发机制,勇于创新扶贫开发工作举措,全社扶贫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我社把坚持学习《条例》作为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扶贫攻坚的一件大事,扎实开展学习宣传,认真抓好贯切落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是狠抓学习宣讲。及时召开学习会对《条例》主要内容进行了原原本本的学习,同时制定了宣传方案和宣传提纲,第一时间进村入户,深入宣讲《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在全社及帮扶村迅速掀起了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二是狠抓新闻宣传。为了扩大宣传氛围,我社积极利用好新媒体,在微信、网站上大力宣传为《条例》在我局的贯切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舆论支撑。

(二)强化思想认识,落实政策举措

我社把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县委全委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聚精会神抓落实。一是注重学习传达。多次召开党组会、班子会,干部职工大会等传达学习省、州、县委各级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落实具体措施,明确要求各级干部要认真尽职履责,着力推进了各级全会精神政策化,制度化,具体化。二是注重调查研究。按照县委“一包四联”要求,全社干部职工联系帮扶贫困户36户,为了更进一步了解贫困人员的具体情况,成立以主任为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调查研究组,通过走访农户,问卷调查,开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分析帮扶村当前扶贫开发工作中“实现两个率先目标信心不足,贫困群众脱贫摘帽主观意识淡薄,贫困村资金投入不足,提出了“坚持两手抓两不误,坚持扶贫先扶志。

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范文6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精神,基建处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本部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意义

根据学校部署,基建处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直属高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通过学习、讨论,大家充分认识到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切实加强部门反腐倡廉建设、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确保学校基本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处领导班子将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作为班子建设的重中之重,结合基建工作实际,积极探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二、把握内涵,明晰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范围

基建处领导班子认识到对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的界定是细化三重一大制度的关键,因此,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的内涵,清晰界定集体讨论的范围,体现了较强的可操作性。

学校基本建设规划、xx基本建设计划、学校基建项目的安排和方案的确定等属于学校三重一大事项,提交校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重要干部任免和重要人事安排的职能部门为学校组织部和人事处,基建项目各类款项的支付实行基建项目和财务管理两支笔审批制度。

基建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招标管理、施工管理、涉及基建处人、财、物的事项等属于基建处三重一大事项,由处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三、统筹兼顾,固化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运行规范

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除了对决策范围、事项予以明确规定外,还对决策程序及规则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时,对处务会决策议题的提出、时间、与会人数、会议表决方式、会议记录等程序性问题都做了细化说明,避免出现重实体轻程序,使每项实体性规定都有表现的方式及途径。

四、强化执行,确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到实处

基建处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了符合本单位职能特点的三重一大相关事项,进一步规范集体议事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做到四个保证。

一是领导班子率先垂范,保证集体领导。

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是三重一大制度的根本要求。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要列入处务会讨论的议题,并要做到三先三后,即先充分酝酿后决策,先征求意见后决策,先集体研究后决策,确保决策的民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