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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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结范文1

一、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搞好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

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是实现计划生育依法管理的思想基础,市人口计生局法规股定期对各乡镇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技术的培训指导工作。今年上半年组织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一次,通过培训提高了广大计生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增强了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中文明执法、正确执法水平。在依法行政过程中杜绝了重实体法、轻程序的观念和做法,懂得了依照程序办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做到了岗前培训和全部持证上岗。今年上半年全市征收社会抚养费共立案 312 例,立案率100%。案卷甲级率达到90%以上,合法征收率100%。上半年无计划生育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发生,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落实综合治理部门职责,与相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制度

综合治理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部门优势,积极支持人口计生工作。人口问题事关全局,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发展,涉及到各行各业、各个领域,所以综治各部门都能认真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认真分析人口和计划生育与本单位工作的关系和关联度,研究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措施,真正发挥综治各部门的表率和带头作用。人口计生部门与民政等单位建立工作联系制度,每季度民政与人口计生部门互通婚姻登记和收养子女信息。

三、加强村(居)民自治工作,提高群众民主参与意识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人口计划生育一项新的工作机制,要想积极稳妥地开展此项业务工作,选准试点,创造出新经验、新办法,以点带面、全面铺开是开展工作的关键。为此,我们在2010年的基础上,对全市实行村民自治的162个行政村,在原有的基础上,又进行了督查验收,各社区(村)都成立了村民自治组织,制定了章程和村规民约,并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从而保证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坚持在社区(村)开展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对计生各项工作严格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增强计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村(居民)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组织开展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在庆阳青龙村召开了现场会。正确引导群众提高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了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觉性。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结范文2

一、统计法制“五五”普法工作情况

(一)建立普法领导机构,落实普法工作人员

为了保证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县统计局发出了《关于成立县统计局“五五”普法领导小组的通知》(祥统字5号),成立了以局长朱永波为组长的县统计“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局长负总责,副局长分管普法工作,办公室负责普法日常工作,并从人员、经费上给予充分保证。

(二)制定了“五五”普法实施办法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五五”普法的要求,制定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五五”普法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了“五五”普法的对象、普法学习内容、普法要求、各年度普法工作目标等,要求全县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三)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为了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我局修改和完善了《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了局长是统计执法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分管全局统计行政执法工作,局办公室主任、业务股长、法规专业人员负责普法工作,做到法规工作责任落实,目标明确。并要求各专业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严格按执法程序办案,如有失职,造成损失将按《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 2 3 4(四)继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五)认真开展了行政许可项目清理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履行依法行政,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建立了《县统计局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县统计局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以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

1 2 3 4(六)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

主要是规范县、乡镇、村基层单位统计工作,实行年终考核制度。针对村文书兼统计人员变动较大的情况,避免出现统计工作缺位现象,以文件的形式要求各乡镇要加强统计工作。同时,按统计基础工作“五有”(有机构、有人员、有资格、有制度、有台账)的要求,各专业相继发文规范统计基础工作,并开展了自查和全面检查。为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还制定了乡镇、村、基层单位年终考核制度,考核体系分为综合工作考核(包括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工业、农业等专业考核。

(七)统计执法工作

1、加强对非法报表的清理工作。根据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了对非法报表的清理。我局制发了县统计局《关于清理非法统计报表的通知》,对清理非法统计报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清理方式主要采用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全县40多个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县统计局。在各相关部门进行自查的基础上,我局对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人民银行等单位进行了抽查。根据抽查情况看,我县各部门很好地执行了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关报表都是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报表进行统计,没有制定非法统计报表的情况发生。

2、继续加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根据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继续开展了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工作。

3、开展各种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根据县局的安排,对普查的对象、普查经营单位进行了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

1 2 3 44、认真开展《统计法》和统计数据质量执法检查工作。为了切实推动统计基础工作建设,我局认真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利用法律、法规促进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将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检查和执法检查结合起来进行,每年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内容:重点检查统计活动中发生的虚报、瞒报、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可以看出我县统计工作环境,统计工作秩序均比往年有所改善,大多数被查单位的统计工作做得比较好,但也有部份单位不同程度的存在统计违法行为。对有上述统计违法行为的被检单位,本着教育为主的目的,立案并查处了有统计行政违法行为的单位,有力地维护了统计法律、法规的威信。

二、今后工作思路

(一)围绕新《统计法》颁布为主题,继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全面完成“五五”普法各项任务。

(二)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为契机,把宣传贯彻《统计法》和人普具体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普查理念。

(三)认真开展统计专业培训教育。在开展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统计技术职称考试工作中,将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必修课,要求统计人员掌握。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力争在全县各单位统计人员均持证上岗。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结范文3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今年上半年,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89件,已办结84件(危险化学品内许可事项68件,非煤矿山许可事项9件,烟花爆竹许可事项7件),其余的5件还未到承诺办结期限。已办结的许可事项全部在承诺提速的期限内完成。今年来,我局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按提速50%的承诺开展行政审批工作。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将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四办”标准,分级分类编制事项和实施清单,逐个事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门受理、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网办结”。落实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政务中心窗口实现了“一站式”功能,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实行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半年来,没有发生一起群众举报案件,没有发现一起违纪违规行为。

(二)安全生产培训。半年来,我局共组织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37期,培训2115人次,1625人次通过考核领取了证件,其中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1048人次,特种作业577人次。全面贯彻省市农民工培训有关精神,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式,提高农民工安全意识。利用网络平台刊登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各项重点活动; 利用安全生产月普及宣传教育,组织有关单位通过设立咨询台、办宣传专栏、悬挂挂图、安全图片展、宣传车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制作展板、宣传折页、宣传标语贴画,积极营造全市关注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加大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监管力度。采取联合检查、交叉检查方式,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落实高危行业农民工岗前强制性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加强安全技能培训考试机构建设。组织实施特种作业实操考点创优提升计划,围绕特种作业考官和考核人员队伍建设、实操考试设备配备标准配齐配强。取消以问代替实际操作的考试方式,针对危险性较高操作项目,考试机构优先采用智能化实操考核设备,提升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考核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实操能力。支持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安全技能培训。以邵阳市安全生产技术协会培训中心为试点,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加强场地、人员、设备、管理、施教模式建设,大力开展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搭建企业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网络平台。大力推动互联网+安全技能培训发展,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企业农民工安全培训网络学院,建立课程超市和自主选学机制。引导武汉博晟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我市安全生产技术协会培训中心、邵东市安全技术培训学校、洞口县工贸职工培训学校签订了初意向协议书,按初训40元每人、复训20元每人的收费标准,为上述培训机构提供网络培训服务。建设高素质专兼职师资队伍。高危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培训师选拔、考核和退出机制,组织遴选高危企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上讲台,并给予授课技巧培训和基本课件、通用案例等支持,逐步实现企业在岗培训以企业内培训员承担为主。

(三)继续推进示范创建工作。根据省安委办的创建要求,和各县市区安委办进行了全面沟通,武冈市湾头桥镇、新宁县麻林乡、黄龙镇等3个乡镇已向省安委办提交了创建2020年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申请。各创建单位申报创建、完善制度、硬件建设等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稳步推进。

(四)全面做好法治工作。全面负责龙江煤矿行政补偿纠纷案,和局法律顾问一道认真做好了应诉前期准备工作,5月8日和诉方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5月27日北塔区人民法院下达了驳回原告诉讼请示的行政裁定书。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相关指示精神,按减程序、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对行政许可流程进行调整规范,逐步取消县级初步审查环节,进一步优化企业经营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坚持“便民、高效、依法”的原则,对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实现权限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00%进驻窗口。

二是开展执法质量检查。严格按计划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从各县市区抽调法规工作方面的精干力量,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对12个县市区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情况、行政许可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行政许可过程中是否存在滥用职权、不作为、乱作为、许可程序不当的问题。全面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健全和完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管罚分离”执法处罚模式,行政处罚严格实施内部审核。

三是开展对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按“谁评价,谁负责”、“谁评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核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在邵从业的中介机构开展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不定期组织专家对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业务的情况和报告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采取双随机抽取专家和报告的方式,结合项目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中介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做出处理,情节严重的,报请省厅处理。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结范文4

统计局五五普法自检自查报告

县统计法制“五五”普法工作,根据《县统计局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祥统发〔〕6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了统计法制普法工作。现将我县统计法制“五五”普法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统计法制“五五”普法工作情况

(一)建立普法领导机构,落实普法工作人员

为了保证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县统计局发出了《关于成立县统计局“五五”普法领导小组的通知》(祥统字5号),成立了以局长朱永波为组长的县统计“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局长负总责,副局长分管普法工作,办公室负责普法日常工作,并从人员、经费上给予充分保证。

(二)制定了“五五”普法实施办法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五五”普法的要求,制定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五五”普法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了“五五”普法的对象、普法学习内容、普法要求、各年度普法工作目标等,要求全县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三)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了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我局修改和完善了《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了局长是统计执法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分管全局统计行政执法工作,局办公室主任、业务股长、法规专业人员负责普法工作,做到法规工作责任落实,目标明确。并要求各专业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严格按执法程序办案,如有失职,造成损失将按《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继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我局一直重视统计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加强统计法规的宣传。局领导到基层搞调研,坚持向基层统计人员、企业法人代表宣传统计法规知识;每年在各专业年报会和工业、农业、农调、综合、投资、建筑等专业业务培训会上,对参加培训的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对本局职工要求认真学习、熟练掌握《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和其它法律、法规,并对统计执法法律文书填写、执法程序等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培训;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县局组织的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和县法制办组织的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参加人员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有5人取得了《云南省行政执法证》;有4人取得了《云南省法制督察证》,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统计、依法行政。至举办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班二期,培训统计人员257人;统计法制教育培训班15期,培训统计人员约人次。日常工作中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利用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统计法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请县领导在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在街头散发宣传资料,组织基层统计人员参加全国《统计法》知识竞赛活动等;二是利用网络对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法制工作动态进行宣传报道;三是印发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下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习。

(五)认真开展了行政许可项目清理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履行依法行政,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建立了《县统计局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县统计局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以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

主要是规范县、乡镇、村基层单位统计工作,实行年终考核制度。针对村文书兼统计人员变动较大的情况,避免出现统计工作缺位现象,以文件的形式要求各乡镇要加强统计工作。同时,按统计基础工作“五有”(有机构、有人员、有资格、有制度、有台账)的要求,各专业相继发文规范统计基础工作,并开展了自查和全面检查。为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还制定了乡镇、村、基层单位年终考核制度,考核体系分为综合工作考核(包括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工业、农业等专业考核。

(七)统计执法工作

1、加强对非法报表的清理工作。根据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了对非法报表的清理。我局制发了县统计局《关于清理非法统计报表的通知》,对清理非法统计报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清理方式主要采用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全县40多个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县统计局。在各相关部门进行自查的基础上,我局对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人民银行等单位进行了抽查。根据抽查情况看,我县各部门很好地执行了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关报表都是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报表进行统计,没有制定非法统计报表的情况发生。

2、继续加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根据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继续开展了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工作。

3、开展各种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根据县局的安排,对普查的对象、普查经营单位进行了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

4、认真开展《统计法》和统计数据质量执法检查工作。为了切实推动统计基础工作建设,我局认真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利用法律、法规促进 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将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检查和执法检查结合起来进行,每年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内容:重点检查统计活动中发生的虚报、瞒报、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可以看出我县统计工作环境,统计工作秩序均比往年有所改善,大多数被查单位的统计工作做得比较好,但也有部份单位不同程度的存在统计违法行为。对有上述统计违法行为的被检单位,本着教育为主的目的,立案并查处了有统计行政违法行为的单位,有力地维护了统计法律、法规的威信。

二、今后工作思路

(一)围绕新《统计法》颁布为主题,继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全面完成“五五”普法各项任务。

(二)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为契机,把宣传贯彻《统计法》和人普具体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普查理念。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结范文5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范文一: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监督体制,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监督执法水平;认真履行监督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

工作目标: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在卫生院公共卫生中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一、具体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一般情况。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实施日常性卫生检查。

4.各卫生室要积极配合监督协管人员工作。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9.卫生室卫生监督具体职责:

(1)依法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掌握辖区托幼机构、供水单位、餐饮机构基本资料

二、增强监管能力 加强队伍管理

1.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规范督查行为,建立督查信息通报机制。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和执法行为的督查,树立卫生监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专项检查,切实增强卫生监督工作效能。实行报告制度。

2.加强队伍培训,规范行政行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系列知识讲座。注重抓好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综合水平和能力;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政治素质、服务意识、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

3.强化社区、村管理。实行信息员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督查机构的监管作用。

三、突出监督重点 加大监督力度

1.加强食品卫生监督

(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乡创建工作,构建科学、高效、协调的餐饮卫生监管机制,完善监督执法网络体系,深入推行量化分级管理、监督结果公示、卫生管理员制度、规范行政许可等措施,实现我乡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状况根本好转;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和应急处置管理体系,增强公众食品安全信任度;确保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2)进一步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水平,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广原料进货台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添加剂和不合格调味品的行为。

(3)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公共卫生管理进农村活动,督促落实旅游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质量安全措施。

(4)开展节假日食品卫生检查,做好假日、各种重要活动和会议的卫生保障工作,确保重要活动和会议食品安全。

(5)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曝光一批食品卫生典型违法行为。

2.加强医疗执业监督执法工作

继续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完善医疗执业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健全并落实医疗执业监督的长效机制。注重投诉举报,狠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非法行医大要案、典型案件的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增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

3.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力度,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1)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和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有重点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水平。

(2)加强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试点。

(3)结合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监督检查,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

四、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

根据本地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职业病危害人群、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行业)等情况,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工作,扩大对重点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监护覆盖面,督促落实职业监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等工作。开展放射卫生的监督检查。

今年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重要的一年,工作艰巨,任重道远。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力争在20xx年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做好。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范文二: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规范,指导村级卫生室开展协管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结合我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我辖区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以规范和指导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依托现有公共卫生资源,建立县-乡镇-村卫生监督与协管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规范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体系,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项目组织及执行单位

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市卫生监督局负责承办,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具体实施。

三、项目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四、项目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别承担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工作,市卫生监督局开展经常性职业病防治街头咨询和宣传活动;乡镇卫生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记录姓名、性别、年龄、

工作单位、是否在职或退休、住址、联系方式、接触或可能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发现日期、发现途径、咨询指导内容简述、有无报告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及报告方式、报告时间、报告接收单位(人)等,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发现职业病患者、可疑职业病患者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市卫生监督局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按照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部署,乡镇卫生院负责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乡镇卫生院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无证供水单位以及有生活饮用水被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线索或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并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四)学校卫生服务。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学校卫生服务工作,按照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部署,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卫生监督局开展学生健康教育以及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市卫生监督局报告。

(六)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巡查,发现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以及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并协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调查。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培训、督查指导工作,具体人员组成见附件1。

(二)机构设置

乡镇卫生院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卫生院要在公共卫生科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在其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牌子,接受市卫生监督局的指导和业务管理。

(三)房屋及设备配置

1、房屋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15平方米

2、设施设备配置

电脑1台(含打印机)、数码照相机1台、电话1部、办公桌椅及文件档案柜。

(四)人员配备

1、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市卫生局从乡镇卫生院现有在册在岗人员中聘用,协管员申报条件见广卫函[20xx]38号文件要求。

2、每个中心卫生院应设置2-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其中专职协管员2名;一般卫生院应设置2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其中专职协管员1名,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配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服,着装上岗(配卫生监督协管制服费用由各院承担)。每个村设置1名卫生监督信息员,由村卫生室负责人担任。

3、乡镇卫生院应明确1名副院长分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但不担任卫生监督协管员。

(五)职责分工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是对全市卫生监督工作的有力补充。卫生监督协管员取得《卫生监督协管员证》后在辖区内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日常卫生监督巡查工作,对行政相对人可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但不行使行政处罚权,业务上接受市卫生监督局的指导和管理,并及时反馈各种卫生监督信息;其作用主要是协助市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起草项目实施细则,制定工作程序,审核上报资料,培训协管人员,核对服务补助资金,监督管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协管服务质量。

2、乡镇卫生院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市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督促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办理健康证。

(3)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巡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市卫生监督局,并配合调查取证。

(4)在工作中对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见附件4)、《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见附件5),并协助市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市卫生监督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3、村卫生室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3)完成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六)业务培训

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市卫生监督局具体实施,对已配备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重点培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政策、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和廉政教育等相关内容,提升卫生监督协管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卫生监督基本专业技能和信息报告能力。岗前集中培训教学时间不得少于20个学时,年度在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培训可分2-3次进行。

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组织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个学时。

(七)规范化管理

1、制度规范化

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室应制定统一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1)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职责

( 2)卫生违法案件报告制度

(3)举报投诉案件办结回复工作制度

(4)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5)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

2、档案规范化

市卫生监督局应当建立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档案,主要包括卫生监督协管规章制度、信息报告材料、业务指导材料、培训材料、宣传材料、考核材料等。

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室应将以下项目作为档案的主要内容进行管理:

(1)综合性档案:卫生监督协管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宣传材料等;

(2)行政相对人档案。行政相对人档案材料主要包括行政相对人单位名称、法人(负责人)基本情况、经营面积、从业人员数量、“两证”持证情况及场所卫生状况等基本情况;

(3)专题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表》、《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等巡查表、证据材料、协查材料、信息上报电话记录或其他证明材料;职业卫生咨询指导材料、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材料等其他档案材料。

3、工作规范化

按照高效、统一、量化原则,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切实履行好协管职能。

(1)协管范围内的被监管单位的卫生监督覆盖率必须达到100%。每次检查必须制作《现场巡查记录》(见附件6)。对有问题的单位必须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附件7),督促其整改。

(2)卫生监督协管员(每次不得少于2人)每周外出检查2-3次,并能及时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开展专项检查完成率必须达到100%,要求每一专项检查有计划,有总结。

(4)对群众投诉举报违法案件要及时上报到市卫生监督局,并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查处工作。市卫生监督局查处完毕后,要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卫生监督协管室,卫生监督协管员将查处结果存档。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活动。

(7)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员每季度要对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管能力。

(8)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先填写《现场巡查记录》,再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卫生监督意见书》加盖市卫生局公章,其内容只可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不得出现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语句。

卫生监督协管员制作的《现场巡查记录》只可作为行政处罚的参考性依据,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八)经费使用管理

1、经费用途: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做到既要量力而行,又要追求低投入高效益,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2、项目补助标准:按照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的通知》(鄂卫发〔20xx〕5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经费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不得改变补助经费用途,不得弄虚作假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不得随意克扣、截留村级相关补助。

(九)考核评估

市卫生局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纳入我市 重点卫生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协管工作责任书,根据《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的通知》(鄂卫发〔20xx〕52号)、《湖北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和《广水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绩效考核细则》(见附件8)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考核1次,年度考核在10月底完成,考核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结算挂钩。

市卫生监督局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考核评估,主要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平时考核结果占全年考核得分权重40%。

市卫生监督局和乡镇卫生院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年度考核,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给予表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再次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将予以解聘。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国家整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步骤和内容,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基本公共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市卫生监督局、各乡镇卫生院要在7月底之前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及制定工作方案、计划、健全相关制度,做好协管人员落实和任务布置工作。

(二)强化业务培训,加强队伍建设

市卫生监督局要发挥好业务技术指导作用,强化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各专业法律、法规以及规范的培训,组织多形式的教学模式,使卫生监督协管员尽快适应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需求,夯实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

(三)加强业务管理,强化监督指导

乡镇卫生院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市卫生监督局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乡镇卫生院对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结范文6

本文主要从发挥“抓手”作用,食品综合监管卓有成效,突出稽点,药品市场整治不断深入,推进科学监管,药品质量管理再上台阶,狠抓关键措施,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几个方面对监督局关于食品药品工作总结,坚持教育为先,执法部门形象全面提升进行阐述,其中,发挥“抓手”作用,食品综合监管卓有成效从推进示范创建、开展专项整治、完善食安三网、介入部门新职进行讲述,突出稽点,药品市场整治不断深入从“走票”案件查处实现新突破、专项监督检查有了新进展、举报线索挖掘取得新成效、药品抽检效能得到新提升进行讲述,推进科学监管,药品质量管理再上台阶从加强生产企业日常监管、突出长效机制建设、积极服务医药经济发展进行讲述,狠抓关键措施,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从坚持依法行政、加大培训力度、深化普法宣传进行讲述,坚持教育为先,执法部门形象全面提升从深化科学发展观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文明行业创建、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讲述。本文对监督局关于食品药品工作有着参考指导的意义。

今年以来,我局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揽,紧紧围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中心任务,突出队伍建设、市场整治、日常监管、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重点,凝心聚力,强化措施,真抓实干,全面落实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有效构筑了全市饮食用药安全屏障,促进了地方食品医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食品安全工作得到加强,“三网”建设深入推进,村级放心店实现全覆盖,顺利通过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验收;药械市场整治继续强化,各类专项检查有效开展,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647人次,检查单位549家次,立案47件,罚没款到账54.74万元;药品日常监管不断深化,违法药品广告整治、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成绩显著,累计移送工商部门查处违法广告101个品种,建议省局暂停销售3种,上报不良反应报告529例,其中新的严重病例120例;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科学发展观等主题教育活动形式多样,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新提高。一年来,先后被表彰为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先进单位、省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先进单位、扬州市文明行业、法治扬州建设示范单位、江都市先进集体、江都市结对帮扶共建新农村先进单位。

一、发挥“抓手”作用,食品综合监管卓有成效

积极顺应机构改革的新形势,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为抓手,认真履行食品监管职能,主动介入部门新职,探索监管新路,做到思想上不松劲,工作上不断线,确保食品安全监管有序对接、有效开展。一是推进示范创建。围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市的目标,逐镇走访指导,督促各镇村按照“七有”和“五有”标准,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做到人员、制度、责任和经费四到位;认真对照考核验收细则,完善基础台帐资料,力求一项不缺,相互佐证;突出专项整治、“三网”建设、家宴登记备案等重点,精心准备验收现场,多层面、多角度展示工作成效。目前,全市已登记农村厨师563人、10桌以上家宴707次,大部分镇按要求对农村厨师进行了专题培训和体检。二是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围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以我为主,突出重点,取得了明显成效。累计组织相关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223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4186家次,查获含三聚氰胺动物原性饲料及直接饲料4.94吨,检测各类食品585批次,合格率达98.8%。专项整治行动中,始终坚持舆论先行、重点突出和标本兼治三个原则,确保整治活动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全面启动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出台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三是完善食安“三网”。与各镇及相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市三个文明建设考核内容,分解目标任务,加强督查考核,形成整体合力;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发放“两员”补助经费6万余元;大力扶持连锁超市进镇入村开设加盟店,全市建成食品安全放心超市(店)321家,实现镇村全覆盖,食品配送率92%,小纪等6个镇通过扬州市级食品安全示范镇验收。四是介入部门新职。积极应对机构调整和职能改变,一手抓食品综合监管,一手抓职能稳步调整,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各项工作平稳过渡。充分利用工作平台,主动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系,开展餐饮消费环节情况调研,摸清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行业的基本情况,排查存在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摸清底数,把握工作主动权;协调做好餐饮环节受理、审核、执法等相关工作,累计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154张。

二、突出稽点,药品市场整治不断深入

以基层药械质量大检查行动为主线,专项检查为手段,坚持全面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彻底整顿和教育规范相结合,着力解决涉药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是“走票”案件查处实现新突破。把查处“走票”行为列为全年稽查工作重点,继续创新思路,创新举措,深查细究,内查外调,先后立案查处“走票”案件6起,罚没款达31.5万元。其中,查处的任某等无证经营药品涉案货值达6万多元。二是专项监督检查有了新进展。以省局确定的8个专项检查为重点,先后开展了邮售假药、假冒名牌药械、计生药械、化学原料药、虚假药械广告、过期药品等多个专项检查,查获假冒乐力钙等知名药品41盒,假冒安全套190余盒,假冒万艾可、毓婷等50余盒;查获省局公布的暂停销售广告药品6种,罚没款4万多元;取缔无证经营药械窝点12个。三是举报线索挖掘取得新成效。高度重视举报投诉在药品市场整治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药品监管,坚持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追踪溯源,深究细挖,谋求突破。2009年,累计受理各类举报43起,立案查处10起,其中邮售河南台前假药案件2起,无证经营无注册证医疗器械案件2起。特别是某医院使用的醒脑静注射液等药品,涉嫌“走票”业务员已被公安部门立案查处,总货值逾225万元,查处的药品数量、货值为历年之最。四是药品抽检效能得到新提升。坚持以日常监督抽检为主,专项抽检为辅,着重抓好覆盖面和重点单位、重点品种抽样监督,把抽验重点放在与群众身体健康密切相关的批量大、使用频率高的常用药、低价药、急救药上,放在质量不稳定的药品和以往抽验不合格频率较高的药品上,加大对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批发企业、零售药店抽验力度。今年累计完成药品抽验175批,抽检阳性率13.7%,不合格药品总货值5万多元。

三、推进科学监管,药品质量管理再上台阶

以建立科学有效的药品市场监管体系为目标,积极探索加强药品市场监管的新机制、新方法,努力实现药品监管的科学化、长效化和精细化,确保我市不发生源头性药害事件。一是加强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强化药械生产企业监管,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及时制定年度监管计划,明确重点监管企业、品种和检查时间、频次,重点检查药品生产企业GMP执行情况,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原辅材料购进、产品出厂检验,及适用电器类产品执行安全标准情况等专项检查。全年累计检查生产企业38家次,覆盖率100%;加大中药饮片市场监管力度,对中药饮片销售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切实规范经营行为,确保上市中药饮片质量。二是突出长效机制建设。深化药品零售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对全市符合参评条件的143家零售药店进行集中考评定级,并视企业诚信等级确定相应检查频次,实施分级管理;巩固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发放“合格药房”空调补助111家计5.6万元,联合卫生部门对全市65家医疗机构和防保所负责人开展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培训,加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储存、调配等环节质量管理;深入推进药品质量远程监控体系建设,全市已有262家零售药店及医疗器械批发企业纳入监控体系,累计上报数据250万多条;启动城市社区涉药企业“网格化”管理工作,出台实施方案,分组划片,明确人员,落实监管责任,并对31名协管员、信息员进行了专题培训。三是积极服务医药经济发展。以牵头协调全市生命科学产业发展为契机,开展调研,制定规划,招商引资,大力服务医药经济发展。全年共受理药械零售企业立项38家,GSP认证企业86家,变更药械经营许可证企业101家,为全市140家药品经营许可证到期企业开展换证工作,深入企业指导GSP认证434人次,举办认证培训1期,办理从业人员健康体检761人次。

四、狠抓关键措施,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围绕执法上水平、行为更规范的目标,以新一轮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为契机,从教育、制度和监督三个层面,增强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企业自律意识和群众防范意识,提高学法、用法和普法水平,努力做到科学监管、严格监管、依法监管。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人员学法培训,确定每月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重点围绕《药品管理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法制教育,并通过以案说法、座谈研讨、案件互审等形式,交流执法体会,切磋执法经验;对稽查办案制度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并与稽查人员岗位职责一起汇编成册,严格执行案件合议、重大案件集体审议、案件内部审查等办案制度,用制度规范执法权运行;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回头看”,对2006年以来所办案件逐一梳理过堂,先后向公安、卫生等部门移送案件13起;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实行行政执法“查、审、定”三分离,对执法工作全流程把关,突出立案审批、案件调查、行政处罚等重点环节,通过推进说理式执法文书改革、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和严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关,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二是加大培训力度。以提高药品从业人员诚信意识和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加大涉药人员教育培训力度,重点围绕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知识,开展分层次、分批次的教育培训活动,精心安排内容,集中授课培训,先后举办了零售药店负责人、从药人员岗位培训及GSP培训等各类培训班8期,累计培训人员1232人次。三是深化普法宣传。通过广播、网站、报纸等载体形式,展开社会公众普法宣传攻势,营造良好的依法治药氛围。针对查处游医药贩常受群众阻挠的现状,按照边执法、边普法的思路,组织编印了安全用药知识宣传资料,执法人员随身携带,执法过程中免费发给群众,提高群众安全用药意识;继续在《江都快报》开辟专版,集中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监管工作动态等;以《食品安全法》实施为契机,组织农林、工商、卫生等部门,开展了广场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全年累计组织各类宣传活动7次,接受群众咨询1267人次,散发宣传资料5500余份,展示打假戗牌9块。

五、坚持教育为先,执法部门形象全面提升

以新一轮文明行业创建为主线,立足于监管见成效、服务出成果、工作争一流,通过狠抓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推进部门形象提升,努力塑造执法部门明礼诚信、公平正义、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一是深化科学发展观教育。围绕“实践科学监管理念,打造食品药品安全先行区”的实践载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推进,认真开展各项学教活动,取得了预期成效。在完成学习调研任务的基础上,今年重点开展了分析检查和整改落实两个阶段的活动。在分析检查阶段,先后召开行风监督员、群众代表和机关科室负责人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100余份,征求相关意见建议20余条;在整改落实阶段,按照“四明确一承诺”的原则,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落实项目、目标、措施和时限要求,明确责任人员,并将整改方案在部门网站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监督。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明确廉政建设实行“一岗双责”、一票否决,局党组与各科室签订责任状,干部职工逐人向党组作出廉洁自律承诺,层层落实廉政责任;加大党风廉政教育力度,扎实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等主题活动,并从本部门偶发事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提出绝对禁止接受相对人吃请等“六个绝对禁止”,要求全局人员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认真自查自纠,严格对照执行;充分发挥纪检组、监察室廉政监督作用,使纪检监察参与到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初审、财务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全过程,增强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度。三是推进文明行业创建。充分运用各类载体,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推进新一轮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加强政务网站建设,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全年各类政务信息352条、政府公开信息54条;通过搭建各类活动平台,服务社会,提升形象,先后开展了3·15、清明祭扫、安全用药科普进社区、“春蕾女童”爱心助学、社区集中走访宣传、“城乡双百互惠”工程等主题活动,全年落实各类帮扶资金11.5万元,其中我局直接投入6.5万元。在“万民干部进万家,了解民意办实事”活动中,全局干部职工与宜陵镇3个村25户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累计捐款1万元。四是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基建工作班子,将基建工作列入正常工作考核范围,月度办公会有总结、有布置、有检查;严格执行项目采购规定,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坚持货比三家、集体研究,严控装修标准,杜绝铺张浪费现象,纪检监察等部门全程参与工程监督。

回顾2009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食品安全法》虽已颁布实施,但由于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未到位,配套法规尚不完善,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难以操作;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还不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仍然较弱,为假劣食品药品提供了生存空间,监管形势依然严峻;药品领域违法行为越来越隐蔽,执法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致使案源减少,稽查执法工作压力增大;农村药品市场秩序还不够规范,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市场监管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综合监管工作面广量大,围绕优质快捷方便服务的要求,仍需创新创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仍是执法队伍面临的重要课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丝毫不能懈怠。

2010年,我局将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线,顺应机构改革的新形势,紧紧围绕“抓监管、保安全、促发展”主题,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新职,全面强化药品三大环节监管,坚持依法行政,推进科学监管,努力以崭新的理念、创新的举措、一流的业绩,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体打算为:

一是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深化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提升“三网”运行质态,积极探索网建新路,把“三网”建设成果运用到餐饮、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中去;抓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加强农村食品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突出餐饮业监管环节,确保工作实效;强化农村自办酒席管理,积极探索自办家宴厨师有效管理的方法,确保登记、备案率在80%以上。

二是加大药械市场整治力度。以基层药品质量大检查为抓手,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认真受理群众举报,追根溯源,农村薄弱环节无盲点,大要案件查办有突破;研究改进抽验方法,注重抽样针对性,不断提高靶向性和贡献率;狠抓源头监管,开展药品生产企业GMP和处方、工艺流程执行情况检查,督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严格按质量管理体系组织生产;继续强化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管,提高检查频次和覆盖面,突出零售药店、农村卫生室等重点对象,不断规范经营行为;抓好药品“两网”建设长效管理,加强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建设,加大药品供应渠道检查力度,确保上市药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