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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报告范文1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技术水平为重点,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构建“企业自查自纠自报、专家现场检查诊断、政府实施挂牌督办、部门执法督促整改”的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借助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上半年率先在高危行业企业(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冶金、船舶修造、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和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实施,下半年逐步在所有行业企业全面展开。年内高危行业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隐患自报率达到100%;其他行业企业隐患自报率达到80%以上;年达到90%以上。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通过开展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促使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明显下降,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二、职责分工
(一)企业职责
企业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控和报告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相关法定职责,根据行业部门制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标准,编制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适合本企业岗位、工艺、设备要求的隐患自查标准,并按照标准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按照管理层级和行业分类,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要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发挥专家作用,定期聘请专家进行“诊断式”检查,形成群众参与、专家诊断的排查治理机制。
(二)各级政府、经济功能区职责
各级政府、经济功能区要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本级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指导、督促区市行业监管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审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对本辖区内事故隐患集中或危险性较大的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集中整治、验收销号。
(三)行业监管部门职责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制订本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标准,组织本级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每季度按比例进行现场核查,组织开展行业内互诊和区域间互查;定期对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情况统计分析,结合执法检查情况,找准本行业领域薄弱环节,适时开展专项整治。
(四)综合监管部门职责
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责,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协调、监督、考核;聘请有关专家对各行业部门制定的指导标准进行评审、及时。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模块功能,实现条块结合、信息共享,增强安全生产预警和辅助决策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3-4月)
1.宣传发动。市政府安委会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对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级、各部门要结合任务分工和行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宣传发动,使企业充分认识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明确隐患排查任务,掌握排查标准和上报程序,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
2.制定标准。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或修改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指导标准,并适时予以。
3.培训教育。分层次开展培训。市政府安委会负责组织区市安监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市直及中央、省驻企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各区市政府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抓好属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市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组织行业内相关人员的培训。通过全面培训和严格考核,使有关人员熟练掌握隐患排查标准、网格化操作、自查自报程序等,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全面实施阶段(年4-12月)
1.企业自查自纠自报
——隐患自查。企业依法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标准,排查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档案。
——隐患确认。企业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义及分级》,组织安全技术负责人或聘请相关专家对事故隐患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隐患等级。
——隐患自纠。企业对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予以排除;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应依法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及时组织实施,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治过程中的安全。
——隐患上报。企业对排查治理的事故隐患,通过因特网登陆网格化监管系统上报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并定期进行综合分析。高危行业企业要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其他行业企业于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综合分析后,上报安全监管和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行业分类、监管层级,即时将隐患现状、危害程度和治理方案等内容的专项报告,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
——隐患评估。企业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隐患整治情况进行评估。重大隐患整治评估结果、连同评价报告等相关材料,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
2.政府部门监督管理
——组织重大事故隐患现场确认。各级、各部门接到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查确认,根据事故隐患危害程度,督促企业采取防控治理措施。
——抽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各级、各部门要综合分析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每季度按照本级不少于50%、下级不少于10%的比例,对所监管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问题,应立即制止或提出整改措施。
——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对企业自报和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和新闻媒体等形式,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公布督办责任部门、整改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及早整治完毕。本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报上级政府安委会备案。
——组织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企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应向挂牌督办部门提交验收销案书面申请和评价报告。挂牌督办部门接到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验收不合格的,依法采取相关措施。
——定期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级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对本领域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情况每季一总结、每季一汇总,形成专题报告,填写《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汇总表》,一并上报本级或上级政府安委会。
(三)总结阶段(年10-12月)
1.总结提升。各级政府、各部门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及时总结提炼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隐患排查治理规律与特点,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对策和措施,不断提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
2.考核评估。从年10月至12月,市政府安委会将组织对区市政府、部门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行考核。利用网格化监管系统进行综合分析、科学评估,确定考核档次,纳入年终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同时,根据工作运行情况,科学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不断规范管理,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常态化监管。
3.总结表彰。以企业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和标准化工作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企业”评比活动,评选标准和条件,对达到标准和条件、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做出突出成绩的企业,年终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对事故隐患排查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管系统。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属地为主和“一岗双责”要求,把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确定责任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加强组织协调、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新情况。市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需求,不断完善网格化监管系统相关功能模块,融企业隐患上报、统计汇总,以及重大事故隐患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分析,评估结果和整治效果为一体,以便各级各部门适时掌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执法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报告范文2
一、周密部署立即行动
为保证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了《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五一”劳动节前暨汛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凉安办[2021] 34号)、《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全州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凉安办函[2021]58号的文件精神,并立即成立了以局长余友宏同志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刘涛同志为副组长的局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分析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了《布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有针对性的安排部署工作。会上要求各市场监管所、各责任股室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迅速行动,抓紧治理安全隐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二、督促企业自查
质量技术监管股按照局专题会议的安排和部署,立即通知并督促辖区内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完善台账,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提高安全管理意识,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向所在辖区的市场监管所提交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自查自纠报告。
执法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报告范文3
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扎实有效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优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努力创建优质高效的政务和服务环境、宽松透明的市场和企业经营环境、优越的创新创业成长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和社会环境,着力打造成本最低、效率最高、服务最优、信誉最好、创业最佳、回报最快的发展环境,为促进“项目建设年”活动,实现当好全省科学发展排头兵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抓好公开承诺、公开征集意见,切实贯彻落实《决定》要求。
1、抓好公开向社会承诺。在去年贯彻落实《决定》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机关效能年活动成果,突出围绕服务投资创业和项目建设,加大执行力度,强化落实举措。以本单位优化创业环境工作的便民措施、服务标准、工作效率、工作作风为主要内容,做出公开承诺,在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抓好公开征集意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对本单位优化创业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决定》执行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形成有存在问题、有原因分析、有整改措施的自查自纠报告。
3、开展监督检查。要把优化创业环境作为督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决定》落实情况开展一次监督检查,提出建议,督促整改,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肃整治影响创业环境的突出问题。
1、严厉整治涉企“六乱”问题。严厉整治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乱评比、乱培训的问题。
2、严厉整治非法垄断问题。即,利用行政手段暗箱操作、强制性指定中介机构进行咨询、评估、检测等中介服务,并向企业收取费用等非法垄断的问题。
3、严厉整治干扰、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秩序问题。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盗窃哄抢、堵门断路、强装强卸等恶意阻工、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的问题。
4、严厉整治损害投资创业者利益问题。即,利用行政职权向企业强订报刊、强拉广告、强迫赞助,要求企业无偿或者廉价提供劳务、无偿或者廉价占用企业财物的问题。
5、严肃查处贯彻创业政策不力的行为。切实加强对国家、省支持创业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服务创业各项政策的顺利实施。
6.坚决查处服务水平差、服务效率低问题。着重检查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四难”问题,“审批办证难、办照贵”问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中梗阻”问题、“吃拿卡要报占”等侵犯、损害投资创业者利益的问题。
(三)采取三项措施提升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服务水平。
1、巩固和扩大行政审批改革成果。对去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回头看,确保“三个至少缩减30%”真正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力争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办结。
2、全面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责分开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审批项目审批和建设效率。
3、加大优化投资环境问责力度。对优化投资环境责任意识淡薄、造成严重失误的行为,不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力低下的行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的行为,内部管理松懈、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为,实施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局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进一步优化创业服务环境是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延续和发展,是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举措,更是后金融危机时代以高效优质服务吸引投资、吸引项目,要把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作为促进经济进位赶超的重要手段。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力求创出新特色、抓出新亮点、做出新成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局创业服务年活动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加大随机检查和重点检查力度,做到抓落实雷厉风行、抓督查不留空白、抓整改不留死角。重点采取日常督查、受理和办理效能投诉、开展明察暗访等方式,并建立相关工作台帐,作为局各科室、局属单位创业服务年活动绩效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对督查中发现的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创业环境的突出问题,要督促及时进行整改。
执法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报告范文4
一、解决突出问题,转变机关作风
(一)开展自查自纠,树立良好形象。
为确保此次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我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调研活动,认真梳理,查摆问题,着力解决当前机关作风中存在的心态浮躁、意志消沉、不思进取、纪律松弛等突出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局党委经过认真研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整改验收标准:一是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方面。是不是存在政治不敏感、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是否树立和落实了科学发展观,自觉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是否正确处理部门与全局、个人与集体、眼前与长远的利益关系。二是纪律意识和工作作风方面。是不是对上级指示、安排执行不力;是不是对工作不负责任,大而化之;是不是对局里制订的规章制度视而不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是否不思进取,满足现状,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三是规则意识方面。是不是纪律制度制定不完善,保障措施不健全;是不是存在内部管理混乱,纪律松驰,自由散漫,工作随意性较大,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现象。四是行政执法方面。是否存在着执法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落实,执法主体不规范,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五是行政许可方面。是不是存在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是否存在重许可轻管理问题。
通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机关工作人员在看到自己差距的同时,也找到了努力方向。
一是通过学习,全体机关人员思想觉悟不断提高,自觉地做对人民负责、让群众满意的表率。
二是机关人员自觉遵守组织纪律,积极投身城市管理工作中,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一流的业绩。目前,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三是增进了团结协作。各科室加强了相互沟通,通过互相尊重,互相配合,推动了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建立完善制度,实行规范管理。
我局建立、落实了上班签到制、目标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增强了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明确各科室的职责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建立健全操作规范、指导有力、约束有效的各项制度和规定,从根本上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为各项长效机制建立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二、实施阳光政务,优化发展环境
(一)推行政务公开。我局全面落实了政务公开制度,制定了规范的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实行服务内容、审批材料、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法定依据、办结时限、过错追究七公开,并在黟县商务局政务公开栏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我局机关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取得了以下成效:
(一)机关人员素质得到提高,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一是思想认识有了明显的提高。通过机关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工作的开展,机关工作人员切实加深了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的理解,对中央的有关方针、政策有了比较全面、系统的把握。进一步增强了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牢固地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意识。 二是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工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再次接受正面教育,真正为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强化服务意识提供了良机。
(二)服务意识明显增强 。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尽职尽责,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积极主动地为企业服务,了解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尽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方便,坚持开展优惠政策送上门,业务信息传上门,排忧解难找上门的 三上门服务活动,切实做到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主动上门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对于办事人员,坚持五个一的服务标准,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张凳子请坐、一杯清茶请喝,一句温暖问话、给予一个满意答复。坚持为人诚实,基础夯实,作风扎实,服务务实的要求,加强机关建设。
三、存在问题
我局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工作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学习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二是由于体制不顺等原因,执法主体不规范的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三是相关的执法队伍素质还要进一步提高。
执法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报告范文5
我局召开工作会议,结合去年“隐患治理年”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我局今年“三项行动”安全工作方案。根据我市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我们以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为工作目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通过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确定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范围和内容,对我市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冶金、有色、石油、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和渔业船舶、农机、水利等企业以及08年存在安全隐患治理不合格的单位进行严格监管,以防发生安全问题。二、确定开展执法活动,对全市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小煤矿以及其它行业相关企业进行依法打击或查处。三、对存在高风险行业且防范措施不到位的企业或个人进行有关的治理行动。四、加强宣传教育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使生产企业增加安全法制意识,加强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全市安全文化建设。
我局按照“三项行动”内容要求,对从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局领导成员纷纷发表自查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高个人的思想认识,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2009年全市“三项建设”工作成果介绍
今年以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安全生产能力和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行动”,围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稳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截止11月中旬,市安监局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及探矿点74户,查出安全隐患884项,责令当场整改安全隐患257项,责令限期整改627项,依法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154份,《整改复查意见书》87份,《现场检查记录》147份;共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34户,查出安全隐患193项,责令当场整改安全隐患140项,责令限期整改53项,依法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26份,《整改复查意见书》26份,《现场检查记录》69份;对县域内214个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查出安全隐患319项,责令当场整改安全隐患301项,责令限期整改18项,依法下达《现场检查记录》214份。
三、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我局成立了“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等15位成员担任组员,并明确组织、落实推进工作。同时,各镇、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也相应成立了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相关负责人。
(二)、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1、实行问责,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明确规定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相关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使事故隐患未能发现和及时清除,可能导致事故发生,致使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严重损害或者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要对其实施问责。
2、加大投入,从本质上解决安全难题。市政府投入3000万资金用于完善全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并投入6000万资金对塘外化工区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对塘外化工区内的22家危化企业全部关、迁。
3、营造氛围,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通过不间断播放刊登地区安全生产状况、事故案例、友情提示等安全内容,提升安全生产意识。
(三)、强调“三个结合”,突出“四个重点”
执法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报告范文6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为期半年的“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推动各企业进一步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落实风险“常态研判、动态管控”和隐患“每日排查、动态清零”制度,实现风险全感知、隐患全排查、责任全落实,切实把风险化解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好局、起好步。
二、整治范围
此次“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的范围是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确保整治覆盖面达100%,并突出三个整治重点。一是突出危化品、特种设备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点整治领域;二是突出学校、医院、大型综合体、机场、车站、旅游景区、寺庙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整治重点
(一)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集中整治重点各单位要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每日排查隐患,每周研判风险,每月汇总隐患整改和风险管控情况,建立“每日排查、动态清零,每周研判、集中管控,每月汇总、查漏补缺”的常态化机制,确保各类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各项隐患得到全面治理,彻底解决反复发生、长期得不到根治的重点问题。1.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一是全面辨识风险。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和全体员工,对自然灾害、生产工艺、生产安全系统、厂区厂房、设施设备、管理体系、制度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方位辨识,确保无遗漏。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风险台账。按照“疑险从有、疑险必研、有险必判、有险必控”的原则,建立覆盖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责任制度,将风险辨识评估等工作纳入员工业务技能培训。二是全面强化措施。根据风险特点,逐一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既要包括责任落实、制度建立完善、规范管理、教育培训、安全投入等常态管控措施,又要包括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紧急状态下的管控措施。要在风险点位、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处置措施。三是落实管控责任。结合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在全面辨识管控风险的基础上,建立完善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将风险管控责任逐一落实到工区、车间、班组、岗位和具体人员。2.立即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完善制度,列出清单。结合清单制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列出包括隐患排查治理等在内的日常安全检查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二是每日排查,闭环整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每天组织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一线人员规范操作情况等进行排查检查,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措施、预案、资金、时限、责任,按照闭环管理要求切实整改到位。三是录入系统,定期报告。按要求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全过程录入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并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二)各监管所集中整治重点各监管所要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将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指导各使用单位健全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动态监管,确保风险辨识到位、可控、受控,隐患排查全面、动态清零。1.精准管控风险。一是摸清风险底数。各监管所要定期组织研判,对辖区内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估,根据风险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安全风险等级。二是分级分类监管。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加强监督检查。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掌握企业安全风险变化情况,并对企业是否全面辨识管控风险进行复查,督导企业落实风险管控整治措施。2.督促隐患“清零”。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家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开展解剖式安全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包括隐患排查治理等在内的科学的日常安全检查清单,每日开展隐患自查,对隐患整改情况定期复查验收,确保隐患动态“清零”,推动企业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3.深化“打非治违”。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结合“铸安2020”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各企业风险辨识情况、管控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对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依法严厉打击惩处。综合运用行刑衔接、关闭取缔、联合惩戒、公开曝光等措施,形成强力震慑和高压态势,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抓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四、工作安排
从2020年7月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一)集中排查、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辨识安全风险、排查隐患,制定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坚决整改消除隐患。各监管所要集中力量开展整治,既要对各个领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也要对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二)集中整治、巩固成效阶段(9月1日起至11月30日)各监管所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和“四不两直”“三带三查”(带着执法查、带着媒体查、带着专家查)等多种方式,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整治,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开展了风险辨识、风险辨识是否全面、管控措施是否落实、风险是否可控受控、是否每日开展隐患排查、隐患是否动态清零。坚持标本兼治,认真梳理总结,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三)“回头看”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局机关要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对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开展“回头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