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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特征范文1
《中国海关》:从立法角度看,《程序规定》的结构特征是什么?
成卉青:《程序规定》全文共分七章九十七条,整体结构以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流程为主线,采用了总分则体例,主要内容涵盖了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基本程序制度,包括案件调查、审理和执行环节的一般程序,以及海关简单案件处理程序等内容,完整地涵盖了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整个流程。
《中国海关》:为什么海关要在现阶段制定出台《程序规定》?
成卉青:现行海关法律体系中,关于行政处罚的程序,缺少系统、完整的规定,已有的规定只散见于各种海关内部规范性文件中。内部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不但不符合行政公开的原则,而且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不能作为执法活动的直接依据来引用。特别是在国务院于2004年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之后,原有部分办案程序规定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不尽一致,直接导致了基层海关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无所适从,严重影响了海关执法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甚至损害了海关严谨、公正的执法形象。因此,为适应国家行政法治建设需要,规范海关行政执法活动,迫切需要制定出台一部系统完整的程序性规章。
《中国海关》:《程序规定》在内容方面有哪些立法上的特色?
成卉青:《程序规定》是海关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规章,要求海关办案人员严格依法办事,并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监督。因此,海关履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必须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做到既不失责,又不越权,保证严格依法行政。在立法特色方面,《程序规定》根据有关上位法的规定结合海关执法实践的特点,作出了具有海关自身办案特色的规定。比如《程序规定》中关于化验、鉴定的内容,海关行政执法的多年实践表明,由于缺乏统一的证据尺度和标准,海关执法不统一的现象时有存在,甚至因证据问题导致海关行政赔偿。为此,《程序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结合海关行政管理的具体特点,建立、细化了有关证据采集制度,为海关行政执法中证据的收集、固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也使海关行政处罚的作出更加符合司法审查的评判标准。
关于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特征范文2
关键词:服务型政府行政指导工商启示
“服务型政府”是中国学者在21世纪前后提出的全新概念,也是中国学者面对新的国际和国内环境的急剧变化对新的政府管理模式进行的一次大胆探索。近年来,源起于福建省泉州市工商局,在全国工商系统全面推行的工商行政指导,就是其中范例之一。这种灵活且富有弹性的行政方式,越来越受到了行政机关的普遍重视,成为有别于传统行政管理模式的新型行政方式。
一、“服务型政府”理论引介与工商行政指导的兴起和发展
服务型政府就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把为社会、为公众服务作为政府存在、运行和发展的基本宗旨,这种类型的政府将彻底抛弃旧的治民理念或“为民做主”的观念,而确立为民服务和“由民做主”的理念。服务型政府应当是一个民本政府、责任政府、有限政府、法制政府、阳光政府、效率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作为一种更高形态的政府类型虽然包含着上述概念指称的全部内容,却不能归结为它们,更不是它们的拼凑和杂糅,而是对它们的超越,是一种面向后工业化现实的政府模式。”
随着“服务型政府”理论对政治发展与行政实践影响的不断扩大,促成了政府职能与角色的重新定位以及政府与公民社会之间关系的变革。作为在政府和市场之间寻求平衡的一种制度尝试,2005年,福建省工商局在泉州等地试点的基础上,在监管执法与服务维权等领域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充分运用这一新型的柔性监管方式,收到了很好的成效,为政府组织创新管理方式,提高政府效能,优化公共服务,促进行政主体与相对人的良性互动与合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行政指导(Administrativeguidance)是指行政机关在其职能、职责与职权管辖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样化的经济和社会管理需要,适时灵活地采取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方法,谋求相对人同意或协力,以有效地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简言之,行政指导就是行政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为实现一定行政目的而采取的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与传统的刚性行政管理方式不同,工商行政指导实践突出了柔性指导,突出行政相对人的参与、协作与配合,其过程实质上是一个政府与民众间相互沟通协商、共同参与、协作配合和自律自治的良性互动过程,充分体现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个体意志的尊重与需求权益的关怀,彰显行政主体人文化的公共服务理念。它是顺应行政民主化的时代潮流,在现代公共治理理念催生下出现的一种以人为本的新型行政管理方式。
二、基于“服务型政府”视角解析工商行政指导的实践转变
1、行政理念:由“权力本位”到“责任本位”的转变。传统行政观念认为,政府机关就是履行行政权力、管理社会、约束行政相对人行为的,行政权力是政府机关的唯一存在方式。这种权力本位的行政理念,往往会使行政机关及其人员忘记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事实上,任何行政主体都是责任主体,任何行政行为都必须处于责任状态,这是公共治理的基本逻辑。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是天职。这要求任何行政主体都必须树立“真诚为民服务、提供平等服务、提供有效服务”的理念。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过程,也是其履行职责的过程。从这点上说,行政机关的权力与责任是统一的。责任本位理念要求行政机关必须关注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利益,尽可能多地吸引他们参与到公共治理实践中来。工商推行行政指导,把服务市场主体和服务市场经济秩序当成分内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提高了办事效率。例如在市场准入方面加强信息引导,可以减少企业的投资风险,引导企业守法经营。由此可见,行政指导这种行政模式增强了工商部门的行政责任,也能够充分调动公民社会组织对行政活动参与的积极性,为达到共同的行政目标奠定基础。
2、政府职能:由“管制型”到“服务型”行政的转变。在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推行行政指导是适应市场经济环境下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需要,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传统的管制型行政是种以权力为本位的行政模式,其行政理念往往习惯于“管”和“罚”,行政执法部门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也往往被简单理解为管理与被管理、管制与服从的关系。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要求政府承担更多的服务职能。而服务型政府理论采取的是“顾客导向”,把权力中心主义转变为服务中心主义,实现由管制到服务的转变。公共权力社会化,公共管理变成为公共服务,使服务成为行政活动的主题。政府行政活动实质上是提供公共产品,实现公共利益的过程。工商行政指导改变了以往“重管理轻服务”的观念,充分运用“说服、劝告、引导、商谈、帮扶”等柔性手段,把服务行政相对人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管理融入服务,弥补了传统单纯依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手段的不足,促进了工商部门在监管执法、消费维权等领域的履职到位。
3、监管模式:由“刚性为主”到“刚柔相济”的转变。在单向的“命令——服从”行政监管模式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刚性管理手段得到广泛运用。在这种行政模式下,行政主体的意志处于绝对支配地位,行政相对人则比较被动,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容不得置疑、反驳、拒绝和抵抗,行政双方长期处于对抗的紧张关系。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主、法治、人权等观念更深入人心,公众参与、追求公正的意识逐渐增强,说服型、说理型的行政监管模式备受推崇。以权力为主导、带有强制性的传统行政模式,已无法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开放透明、互动参与、说服沟通、协商服务为主要特征的工商行政指导,体现了政府公共治理模式的转型。在监管执法等行政活动中,通过运用建议、说服与警示等柔性的行政监管手段,做到刚柔相剂,相得益彰。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的意愿选择,能够有效减少磨擦、抑制和对抗。从而增强相互间的配合、合作与协调关系。这是形成“以理服人”、“合作行政”的行政管理模式,建设服务型政府,实现“科学监管”、“依法监管”和“和谐监管”的必然选择。
三、“服务型政府”理论对完善和优化工商行政指导的启示
服务型政府是把管制纳入了总体的服务框架之中,是为服务而管制,管制是手段,服务才是最终目的。这些理念对工商部门完善和优化行政指导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启示。
1、公民本位,追求公共利益的价值取向。“服务型政府”理论认为,公民不仅是国家的主人也应是公共管理行为主体,要从以往管理客体或者顾客的被动角色中摆脱出来,不断增强参与意识,成为公共治理过程的积极参与者。在今天伴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以公民积极参与和公民自治能力为主导的治理模式已成为主流,冲击着传统的国家与社会关系,这使得传统的国家或政府组织的作用逐渐缩水,而公民社会正在不断强大起来,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所有这些,凸显了公共治理过程公民本位,追求公共利益的价值取向。工商部门开展行政指导,始终坚持着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原则,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需要。在行政指导实践中,行政相对人是否参与或接受行政指导,则由其自主抉择,充分体现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个体意志的尊重与需求权益的关怀,彰显公民本位的公共服务理念。而行政指导的目的,则主要是集中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促进社会发展上,这是社会的整体利益和要求。只有确实把工作着力点和重心放在服务行政相对人上,才能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2、服务导向,彰显公共机关的职责转型。政府职能转变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是职能转变的总方向,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体制保障。新公共服务理论学家认为,政府实现公共服务的方式是“掌舵”,而不是“划浆”。在推进公共治理过程中,要能够解决好“缺位”、“越位”和“错位”的现象,把政府职能转到“市场调节、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为公民社会组织服务是任何行政机关都必须始终牢记的职责。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时俱进,改变传统的管理型行政模式,站在社会公众的立场,把目光聚集在如何更多地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上,行政指导正是在这种环境下推行的。在执法监管、消费维权、食品安全监管以及服务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加强行政指导,有助于较好地实现预期目标。这种重指导、重服务的行政模式,彰显了工商部门在新时期下职能的转变;实践也充分证明,它大大提高了工商部门的服务水平与质量,得到了社会群众的普遍认可和好评。由此可见,行政指导作为一种柔性行政行为,与传统强制性行政方式相比较具有更加明显的亲和力,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置于一种相对平等的地位,体现了政府机关的民主色彩和职责转型,因此有利于改善和塑造部门形象。
3.诉求合作,形成协商型的治理机制。在治理理论看来,治理是种多元的、民主的、合作的行政模式,它强调政府与公民社会组织问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协商互动的方式来共同管理公共事务。而在公共治理过程中,政府的主要作用是“掌舵”,但这并不排斥公民等其他社会主体的主动参与。公民社会组织是实现公共治理的有效基础,促成两者间合作的契合点是公共利益。诉求合作的协商型治理机制,实质上是政府机关对其他主体意愿和利益的尊重与回应,通过积极的对话、有效的交流与合作,最终实现公共利益。工商推行行政指导,扩大了行政相对人公共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具体施行过程中,关于提供什么行政指导、怎样提供行政指导,事先听取公众的意见,以公众的意愿为第一价值取向,建立了解民意、公众参与的渠道、规则和程序,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行政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参考文献:
【l】刘熙瑞:《服务型政府——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政府改革的目标选择》【J】,《中国行政管理》,2002(7)。
【2]高轩.《公共治理——和谐社会的治理模式选择》【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7(1O)。
关于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特征范文3
一、推行行政指导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工商和实现“四个统一”的目标,全面推行科学监管模式,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商执法及监管方法,逐步建立健全行为规范、执法有力、服务有为、勤廉高效的依法行政管理机制,推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权力型向责任型、行政型向法治型、管理型向服务型机关的转变,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四统一”,全面提升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二)实施行政指导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全县工商系统要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指导,所实施的行政指导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精神、原则和政策。二是合理性原则。行政指导行为要符合《纲要》提出的合理行政的要求,所实施的指导应当与实现对社会经济秩序的有效管理有必要的、合理的联系;实施行政指导应当采用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方式、方法。三是平等自愿原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尊重其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更不能因其拒绝而给予不公正待遇。四是公开原则。要对行政相对人公开行政指导的内容、形式等,切实保障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行政指导信息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应当一律公开。
二、行政指导的内容
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中,通过运用宣传、提倡、引导、建议、提醒、劝告等手段,确立合法性与合理性兼顾、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结合、权力和责任相统一的全新行政管理理念,逐步建立实施以下工作机制:
(一)建立实施行政引导制度。充分发挥登记、商标、经纪人等方面的管理职能及所掌握的相关信息,采用辅导、引导、提醒、信息等行政指导方式,主动服务行政相对人,支持、引导和帮助其正确办理相关事务,有序地进入或退出市场。
(二)建立实施行政劝导制度。在日常市场监管过程中,利用反不正当竞争、商标监管、广告监管、合同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职能优势,通过教育、沟通、建议、提示、规劝等行政指导方式,规劝倡导经营者依法经营,引导其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规范化经营管理制度,做到守法、规范、诚信、文明经营。
(三)建立实施行政提醒制度。一是提醒分期出资的企业在承诺期限内缴足注册资本等有关事宜;二是通过巡查通知、电话通知、手机短信、红盾信息网、媒体公告等形式提醒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及时做好年检、验照工作;三是提醒营业执照、前置许可证件、商标注册证、动产抵押物登记证等经营证照有效期即将到期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时办理相关证照的续展延期或变更、注销、复核等。
(四)建立实施行政违法疏导制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查处假冒伪劣、取缔传销和变相传销、打击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和合同欺诈及食品安全等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解释、教育、说服、规劝、警示等行政指导手段,做到事前预警告诫、事中纠正制止、事后教育规范,指导管理相对人自行纠正或杜绝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严重违法案件的发生,实现规范市场主体及其市场行为的目的,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五)建立实施行政建议书制度。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的问题,采取书面形式,给予预警、引导、提醒、劝导等行政指导建议,实现行政管理相对人自行规范市场主体资格、经营行为和竞争行为的目的。
三、工作目标和步骤
全局推行行政指导的总体工作目标是:经过*年的努力,使行政指导这一柔性管理方式在全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中得到全面、深入运用,逐步建立起我局的行政指导工作体系,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民主法治、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机制,实现由“事后监管为主”向“全程指导型”转变,监管模式由“刚性为主”向“刚柔并济”转变,切实体现“科学监管、民主监管、依法监管”。
推行行政指导的步骤是:通过一年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使全局执法人员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指导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内涵,切实转变管理理念。通过在各监管领域的探索,初步建立起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指导机制和规章制度,为全面推开行政指导奠定坚实基础;通过一至二年努力,逐步健全、完善和落实各项指导机制和规章制度,使工商人员能够在各个监管领域积极、灵活运用行政指导管理方式,使行政指导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逐步发挥重要作用;通过二至三年努力,使行政指导在工商管理工作的所有监管执法领域得到全面、深入运用,并实现行政指导行为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使运用行政指导方式管理各项事务成为全体执法人员自主、自觉行为,使行政指导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长期发挥重要作用。
四、组织领导,责任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行政指导工作的顺利运行,县局决定成立推行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政策法规股,负责日常工作。*兼办公室主任。
县局各股室在做好自身行政执导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各所的业务指导,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行政指导是一项具有长期性、综合性、全局性的工作。各股室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探索,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的,必须依法执行。需要明确的是,行政指导与行政执法一样,均为行政机关的职责。要防止两种倾向:既不能以行政指导为由弱化行政执法,也不能因片面追求办案而忽视行政指导。各单位要加强行政指导,规范执法行为,努力运用多种行政手段、行政措施,提高行政指导的针对性,完善信用监管的内容,提升监管水平。
(二)各业务股室要根据自身的业务职能,提出具体可行的行政指导工作指南,并在做好上述几方面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行政指导范围,创新、丰富行政指导的内容、方式和方法,使行政指导工作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三)各单位要不断总结和提炼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的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查找存在的不足,对好的做法要及时给予推广,对存在的不足要及时进行完善,并及时地将本单位开展行政指导情况报县局。
六、*年行政指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一)工作任务分解。政策法规股负责制定全局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协调、日常指导;负责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负责工作考核、总结和典型经验的推广。
办公室负责行政指导工作中的部门协调和相关综合性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监察室负责对行政指导工作社会效果的回访评价;会同法制股对行政指导工作进行督察检查。
登记注册分局负责在行政许可的全过程运用行政指导的方法,帮助各类市场经营主体规范地进入、退出市场,帮助企业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大对改制企业的帮扶力度。逐步探索建立核准名称提示制度、新型企业登记指导制度、名称核准反馈管理制度、企业工商联络员制度等。并在建立制度的基础上,采用适时公开工商部门在办理登记事务过程中掌握并作适当加工的信息资料,供相对人参考;通过明确所需材料、提供示范文本、指导规范填报等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申办各项登记事务;指引停业、被吊销企业依法推出市场等。提示分期出资登记的企业按期缴足注册资本,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提示企业及时办理年检手续;提示营业执照经营期限或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企业,及时办理证照重新登记或变更登记。
商广股负责引导企业利用商标战略促进发展的角度,开展行政指导。指导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引导企业充分认识商标品牌的重大意义、取得商标专用权。指导企业加强商标使用管理、正确选择和应用商标、在市场营销中突出商标的宣传。指导企业申报驰名、著名商标和做好实施商标专用权保护的长远规划。
指导规范广告经营行为,指导广告经营者和广告者正确认识和把握广告经营活动,依法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对于广告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的未办理登记审批手续的、户外广告中未标明《户外广告登记证》登记证号的、广告主未按规定程序登记擅自户外广告的、广告经营者未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承接、审核、档案管理)、广告经营者承办或广告业务未签合同的、广告中使用的语言文字模糊不清、用语不准确等不规范行为,加强指导、提示、建议,促进广告经营活动依法开展。
合同股负责拍卖活动备案、合同监管方面的行政指导。充分发挥行政确认职能所掌握的相关信息的作用,适时公开,供相对人参考;推行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签约行为,尤其是要建立合同帮农行政指导工作机制,指导农业合同双方依法规范订立、变更、解除合同,支持和规范订单农业;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户依法签约,诚信守约,并将其信用情况列入企业信用监管之中。
市管股负责指导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经营者履行市场开办者的义务,督促业户落实自律制度。
直属局负责经纪人管理,完善经纪人备案公示制度,指导经纪人的经纪行为。
公平交易局负责建立行政违法疏导制度和行政建议书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行政相对人进行事前预警告诫、事中纠正制止、事后教育规范,通过解释、感化、说服、规劝、劝阻、警示等行政指导方式,使行政相对人认清利害关系、知晓法律法规,自觉、自愿纠正违法行为,杜绝一罚了之,防止违法反复;对一些有违法苗头的相对人给予预警提示,帮助其及时纠正,避免违法;对一些轻微违法行为予以告诫规劝,及时消除违法;指导相关企业和经营者辨别传销活动与直销活动,指导企业依法取得直销经营资格,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负责食品安全监管与指导,督促食品安全制度的健全、规范与落实;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登记制度,指导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加强食品安全防控;引导食品经营户加强对法律责任及义务的认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指导有条件的经营户建立食品快速检测制度;指导*四级网站依法解决消费纠纷;引导村镇、学校、社区、市场、企业加强消费维权;定期收集、汇总、整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及咨询等有关信息进行分析,形成指导性意见和政策性建议,向社会公布。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为学习动员阶段:*年*月*日—*月*日。机关及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对省工商局《关于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和《*县工商局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根据县局的统一安排,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突出重点。要结合全员教育培训和岗位大练兵活动,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行政指导工作知识培训,使每一位执法人员准确把握行政指导的概念、特征和表现形式,熟练掌握行政指导工作的要求,结合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的学习,融会贯通,提高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关于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特征范文4
首先,我谨代表**市环保局党组对市纪委调研组各位领导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地感谢。一直以来,市纪委对我局的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关心,我们深受感动和鼓舞。下面,我就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关
情况向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
一、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为环保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指明了方向。为此,我们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狠抓了贯彻落实。
一是组织学习。我们将国务院《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纳入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在全市环保系统深入学习和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进一步明确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环保工作的职责任务。
二是作出《决定》。制定和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建立了全市环境保护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是凝聚力量。11月1日,我们组织召开了全市环保系统500多人参加的第六次环保大会,对全市“十一五”环保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统一思想,用构建和谐社会的蓝图理清思路,凝聚力量。
四是有为树威。为确保全系统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我们一方面积极工作,大胆创新,以出色的业绩,赢得了领导和群众对环保工作的认同与支持,较好地提高了环保工作的地位和权威。一方面努力争取市委、市政府将环保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将过去只占1分的标准翻了三番;将污染物总量削减计划和重点污染项目整治纳入各级党政领导责任,实行政绩考核。形成了政府主抓、环保监督、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五是争取支持。11月6日,我们请省委常委、市委梅书记专程来我局进行调研,现场办公,借此机会详细汇报环境保护工作。我们还先后请省局领导和谭市长及市有关领导到我局调研和现场办公,请求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开创新局面、创造新成效、夯实了基础。
二、用科学发展观推进工作
一是不断加大环保执法。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全国、省环保大会关于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要求,加大整治力度,实施了声势浩大的全市环境执法“劲风行动”。6月,针对娱乐、空调、基建噪音污染突出,群众投诉增多的情况,我们及时开展“静音行动”,对市区噪声重点整治;7-8月,针对天气炎热且处于静风期,我们开展“蓝天行动”,重点整治锅炉烟气和燃煤二氧化硫、餐饮油烟和建筑扬尘污染;9-11月,湘江**段水域进入枯水期,我们开展“净水行动”,重点整治水污染不法排污行为,取缔一级水源保护区的排污口,严厉处罚违法排污行为;还将在12月开展“警示行动”,重点查处工业园区建设项目违反“三同时”的行为和排污费偷、漏、欠的违法行为,既查人、又查事。目前,系列“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市区环境质量创历史最好水平。
二是严厉查处环境违法。我们成立了大案查处组,把人民群众关注、上级领导关心的环保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定为大案来查处。6月份以来,先后查办了大气污染案件54起;查处了水污染案件46起;违反“三同时”案件22起;噪声污染案件70起。查处影响**环境的大、要案共192件,是建局二十年来总和的五倍。通过执法有力推进了老污染的治理,新污染的遏制,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和环保执法权威。
三是突出预警预防。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是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人民大众服务之基础,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基本要求之所需。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在市政府实事任务明确拆除燃煤锅炉260蒸吨的基础上,市环保提出在今年底前翻两番的目标,完成272台、914.5蒸吨的燃煤锅炉拆除任务,改烧清洁能源。并将此工作任务纳入全系统年度目标考核,实行领导分片包干,各负其责,层层抓落实,人人抓责任的工作网络,确保任务按期完成。大力推进生态建设。在省会城市首家创建全国生态市,颁布《**生态市建设规划》,并作出了创建全国生态市的决定。市民“开门见绿”和享受美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的愿望正逐步实现。
三、用科学发展观创新工作
一是不断探索环境执法新方法。在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努力探索新时期环境保护的新途径、新体制。在加强环境执法和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方式上进行了广泛探索与尝试。推行公司听证制度。通过公开听证、内部听证、现场直播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在依法执法的前提下,体现环保文明、规范执法的形象;支持民间依法索赔。对那些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法排污行为,有选择地鼓励受害民众进行索赔。对南国综艺娱乐公司噪声扰民的情况,我们支持受害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免费为市民提供法律援助和证据支持,并组织环保专家、开发商、物业公司、市民代表在开庭当天召开现场讨论会。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尝试多部门联合办案。在系列环境执法中,在外部建立了与城管、工商、税务、文化、监察局、司法机关等部门联合查案、联动办案的机制。在内部纪检监察部门,积极与环境监察、监测及相应机关等部门围绕行政执法展开工作,给予密切配合,参与联合办案。通
过依法审批、依法征收、依法监管、依法处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环保新途径。从宏观层面上,我们针对农村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严重缺乏的情况,完成了《**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条例》和《**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规划》等,及时指导新农村建设中的环境保护工作。以“洁净新村”活动为目标,计划在明年每个区县(市)确定一个示范点,全面推开以点带面的工作。
三是着力探索环保监管新举措。根据我国现有的环保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探索有效加强环保监管的新机制,探索依法行政的最佳方案和最佳方式。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公众参与审批制度,创建了环境管理示范社区,形成环保宣传新格局,完善环境污染投诉处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关注民情民生,认真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完善环保110热线投诉制度。设立了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将环保110纳入全市110联动,并指定专人从各类纸质媒体、影像媒体、网络媒体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和投诉;从社会各界聘请100名人民环保监督员,全面搜集全社会的建议和意见;建立了环保热线电话,我市与潇湘晨报联合开设了环保民情窗;建立了环境投诉日报分析制度和环境监测重点污染源周报制度,环保局长每日签批各类投诉,并分类制作成册,分发到各区(县)局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限时办结,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今年媒体曝光26次,查处了中园科技有限公司违法排污问题,并依法予以关闭。截止10月,共处理环境投诉3000条,回复处理率达100。开展了环境法制教育培训。加大培训力度,组织环保系统450人以环境监察、监测、管理、执法为主题,开展为期9天的干部综合执法工作培训,聘请有关环境法专家、业内权威授课,并进行结业考试和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为加强行政执法等工作打下基础。我们召集违法排污企业主要负责人,在静音行动期间举办噪声防治培训班,在蓝天行动中召开大气污染防治专题讲座,在净水行动中,举行了水环境保护专题培训,既讲环保法律法规,又谈污染危害。今年以来,我们分期分批举办各种培训班18期,污染企业负责人及环保专干共2000人参加了培训,帮助企业单位负责人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拉近行政执法机关与管理相对人的距离,有效地促进了环保工作的开展。
四是努力实现环境控制新突破。针对各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现状,对照省局下达的“十一五”总量控制指标及“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削减指标,我局已将总量指标相应分解到各区、县(市),目前正在对各辖区内的重点污染企业进行筛选,以将工业污染物总量削减指标落实到各排污企业单位。在目标分解的同时,还开始一系列重大举措的实施,确保任务完成落到实处。针对二氧化硫削减,随着川气入湘工程的实施,我市加大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今年预计可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约3500吨;针对COD总量削减,我市拟全面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计划新建污水处理厂9个,达到日处理污水128万吨的能力,年削减28000吨,大幅度削减城市生活废水中的COD排放量。目前,岳麓污水处理厂等4个污水处理厂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到“十一五”末,COD总量削减目标基本能超额完成。
四、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廉政
今年我局的纪检监察工作,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纪委的指示,紧紧围绕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狠抓了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及纪检监察工作。
一是加强教育监督,注重防范。在“学”字上下功夫,在“防”字上做文章,在“监”字上花力气,在“管”字上用真情,通过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建立廉政建设责任,防范于未然。一年来,我们坚持每季度到区、县(市)环保局及市局副县级单位了解一次情况,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议,广泛听取市局所属部门及区、县(市)环保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还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全市环保系统执法人员在环境执法上是否依法办事、依法处罚;是否在服务态度上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服务意识是否真正体现在工作上,得到企业和人民群众的拥护;是否有不公正执法、不廉洁办事的违纪违法行为。从而促进廉政工作的落实。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抓好督查。今年是《**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第二阶段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通告》实施关键一年,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加强跟踪,加大督查,确保了工作落实。还重点加强了“三同时”审批项目执行情况和服务质量的督查,制定了**市环境保护审批项目管理规定,规范审批程序,严防越权审批,。继续对各单位、各部门在全市挂牌督办的企业和重点污染企业进行督查,保护群众利益,促进企业违法排污得到有效遏制。在全市环保系统优化经济环境、规范经济秩序上,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办事,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工作行为,确保优化经济环境方针,政策的落实。对全局系统的财务管理、收支两条线(含排污费)的执行情况进行适时督查,确保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及时处理全局系统的群众来信来访、群众投诉工作,认真做好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是针对廉政特点,贴近实际。环境保护工作兼有行政执法与环境管理双层职责和功能,为了确实抓好环保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我们贴近行业的重要岗位,以体现党的先进特征,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关健,严格规范了工作程序。注重贴近领导干部职位特点,以责任制为依据,按照责任制的要求,突出了领导干部责任主体地位,狠抓了责任落实。贴近重点部门、单位为群众服务、为发展服务的能力、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种不正之风,今年以来,我局内部没有发生违法违规问题和群众举报案件。
五、用科学发展观建强队伍
今年5月,市局领导班子调整后,新班子开拓创新,团结干事,在自身能力建设上取得了新的成绩。一是实行目标管理,将各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与干部政绩、奖惩挂钩。二是加强学习教育,积极开展学业务、学法律、学制度、学技术、学“八荣八耻”,严格学习考核,实行个个参考,人人过关,执证上岗。三是加强规范化建设。做到管理规范、执法规范、程序规范,形成良性循环的新格局。四是优化队伍结构。环保局党组在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的基础上,从全市环保系统将11名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到局系统中层领导干部岗位,中层负责干部的平均年龄由原来45.8岁下降至36.2岁,已形成了梯次结构。五是整顿作风纪律。从11月1日起在全系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努力建设一个依法行政,勤政廉洁,务实高效,服务优良的进取型、服务型、务实型、和谐型的环保队伍,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环保工作的全过程。
关于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特征范文5
关键词:海事文化;建设;活动
中图分类号:U6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851(2012)-12-0187-02
全文分为研究和实践两个部分。上半部分重点对“海事文化的基本内涵”、“开展海事文化建设的时代背景和现实意义”以及“海事文化特征”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理论,对海事文化的概念、产生海事文化的时代背景和现实意义、开展海事文化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等内容展开了全面的分析和研究,借此加强读者对海事文化的理解和认识。下半部分为实践篇,重点结合本职工作,通过对“构建核心价值体系”、“提升海事文化表现力”、“丰富海事文化载体’等三个方面的论述,提出新时期开展海事文化建设的具体思路与措施。
一、海事文化的基本内涵
海事文化,是海事部门在长期工作和社会生活实践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富有海事工作特征、职工思想感情和行业精神,并为全体海事人认同和接受的一种具有鲜明海事特色的先进文化体系,它包括精神追求、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形象标识和文化活动等内容。近年来,随着海事事业的快速发展,“交通海事、阳光海事、数字海事”、“勇于负责,追求社会满意度最高;干对干好,追求岗位业绩最优;创造环境,追求职工归属感最强”;“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安全畅通、有效监管、优质服务”等,这些工作要求已逐步形成海事干部职工的共识,成为海事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海事文化的基本内涵。
二、开展海事文化建设的时代背景和现实意义
2011年初,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2号),内河水运海事工作迎来了重要的发展机遇期。机遇与挑战并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路交通运输仍处于大建设、大发展时期,海事要助推水路交通现代化建设,任务极为艰巨。如何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我们的实际工作,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海事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必须切实将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海事发展的各个领域,进一步提升海事全面发展的能力,挖掘海事自身发展潜力,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进一步提升海事安全保障能力,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三、海事文化的特征
任何一种文化,其产生、传承和发展,都离不开特定的自然环境,也必定受到人文因素的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讲,一定时期的文化是特定的人群因应特定的时空作出的特定价值选择。因此,要把握海事文化的基本特征,必须首先准确把握海事管理的行业属性、地域属性和时代属性。
从行业属性看,海事部门作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是交通管理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文化必然具有明显的交通特征和执法特色。基于交通行业属性的逻辑起点,海事文化应该具有公正、廉洁、服务、奉献的基本特征。公正就是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绳,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廉洁就是加强对海事管理一切权力运行的监督,确保秉公执法、廉洁自守;服务就是以建设“服务型”“责任型”政府为依归,在依法把关、有效监管的同时,急行政相对人之所需,解行政相对人之所难;奉献就是认真践行“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艰苦奋斗、恪尽职守。
从地域属性看,文化是一方土地的血脉和灵魂,我国幅员辽阔,地区情况千差万别,海事文化在遵循一定的普遍适用的精神理念的前提下,必然受到各自地区历史文化因素的影响,从而具有明显的地方印记。在非水网地区,航运发展受到一定的流域限制,其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和海事监管工作量明显不及直属海事和水网地区。同时,因为自然条件恶劣、执法装备简陋等原因,非水网地区海事职工不畏艰辛、忠诚于使命,长期坚守在条件十分艰苦的库区、渡口和码头,守卫着沿河群众出行的安全。
从时代属性看,文化既是历史的,也是发展的,总是在不断积淀、创造、丰富和升华,因此不同历史时期的海事文化有着不同时期的鲜明特征。当代中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历史时期,以改革、创新、团结、和谐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当代中国的主旋律,也理应成为海事文化的主旋律。改革就是以大无畏、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冲破旧本本、旧条条、旧框框的束缚,在体制机制改革和发展模式创新上敢闯敢试、先行一步;创新就是跟踪国际国内最新发展,从自身和现实条件出发,从理论、管理和科技上大胆进行变革;团结就是一切从事业大局和长远发展出发,把实现个人价值与推进共同事业结合起来,在中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和谐就是正确处理好人与社会、人与他人、人与自然、人与自我的关系,实现各种关系的良性互动,为推进共同的事业集中智慧、凝聚力量。
四、大力弘扬海事精神,构建核心价值体系
海事精神是海事文化的精髓,是海事人在实际工作中经过长期的探索、归纳和总结出来的共同核心价值观,这种精神往往以简洁而富有哲理的语言形式加以表达。经过多年来的探索和实践,全国各地海事部门根据各自的管理体制、文化传承、发展历史以及职工特点,相继在实际工作中提炼总结出了符合自身发展需要、代表行业最高追求、体现全体职工核心价值观的海事精神。
五、注重形象文化建设,努力提升海事表现力
文化虽然属于精神的范畴,但是,表现的形式、载体却是物质的。海事文化也一样,仍然要以一定的形式把海事文化的内容表现出来。海事部门承担着十分重要的社会职能,是政府职能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海事管理工作具有权威性和涉外性,管理形象贯穿于日常各项工作的开展上,塑造一个良好的管理形象尤为重要。注重和提升海事文化形象应结合实际,在内容求实、方法求新、形式求活、载体求多、效果求优的思路上下功夫。
(一)在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海事文化建设的领导上下功夫。要提高对海事文化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使文化建设成为整个系统的共识和全体海事人的自觉行为。一方面要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另一方面,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文化建设的知识普及和培训,增强海事文化建设的自觉性。对海事文化建设的领导要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机制。一要健全领导机制,充分发挥党政工团各自的优势和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齐抓共管,形成上下互通、左右联动、整体运作、协调发展、循序渐进的良好局面;二要明确目标,精心组织,严密规划,认真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三要理顺各方面的工作关系,保证人、财、物的真正落实。
(二)在营造优良环境、塑造海事形象上下功夫。海事形象包括物质层面的环境形象和以人为主体的人文形象两个方面。环境形象是有形的、具体的,是海事形象最直接的反映,而人文的形象是无形的、抽象的,是海事形象内在的决定因素。海事形象塑造要真正做到“表里如一”、必须立足于海事的特点,从“外表”和“里层”两个方面加以考虑。
“外表”塑造:突出海事个性,营造物质文化环境形象。物质文化环境是指职工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安定祥和、整洁文明、积极健康的环境,对内可以给人们一种激励的引导,陶冶人的情操,纯洁人的心灵;对外一定程度代表了一个行业的形象特征,体现了一定的文化观念和价值取向。营造物质文化环境形象,应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精心打造海事象征物,展示海事标志形象;二是加强内部环境综合治理,营造“小气候”;三是加强辖区内水上安全监管,为任一方,造福一方。
“里层”塑造:以“廉洁勤政”为切入点,树领导干部“公仆”形象。领导者不仅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扎实的理论素质和较高的文化素养,要勤政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勇于创新的精神,还要廉洁自律,清廉为民,正确处理好手中的权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保持浩然正气,树立为政清廉,为人清白的好形象。以行风建设为重点,树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形象。一是以思想教育为先导,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为文明服务奠定基础;二是以制度建设为保证,规范行为,把行风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虚心接受群众监督,为文明服务提供保证;三是通过执行规范的反复强化,使正确的职业行为渗透到日常工作中,从根本上提高执法形象。
(三)在提高服务质量、创建海事品牌上下功。应围绕着海事管理、海事执法和为船舶经营户服务、促进经济建设等方面,立足于提高服务质量来构建海事品牌。注重把握好几个环节:
一是树立品牌意识。要探索、研究把制度转化为启发人的心智模式,最大限度地激发职工的智慧,把实现“航运更安全,水域更清洁”的海事管理目标转化为实现职工自身价值,使职工产生发自内心的自律行为,树立起“安全第一、服务第一、信誉第一”等海事人精神和观念。要对职工进行规范化教育培养,使职工的仪表、语言、习惯、修养及着装等与所创品牌相一致,形成全体干部职工说话做事都从品牌出发的氛围。
二是善于挖掘、培养和宣传。在海事文明创建工作中,我们的基层海事部门涌现出的一大批文明单位、执法示范“窗口”、执法标兵和先进典型,都具有浓厚的文化内蓄力和良好的品牌形象,应有组织地进行挑选、挖掘,精心策划、宣传,不断提高知名度,形成自己的品牌。
三是牢记服务宗旨。海事系统的服务,是向社会和港航单位提供积极有效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现在日常具体工作中,就是为社会和港航单位提供签证、收费、监督、检验、考试、发证、审批等一系列公开、公正的标准化服务。在实施品牌战略中,必须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和高科技监管手段,通过高水准的服务,塑造海事品牌形象。
六、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丰富海事文化载体
文明创建活动是营造良好海事文化的有效载体,海事部门应当充分利用这一载体,营造海事文化建设的良好环境。通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引导海事职工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为管理相对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通过文明创建活动使海事职工形成以发展论英雄、以贡献论地位、以和谐论环境的浓厚氛围。激励全体干部职工相互“比、学、赶、帮、超”,奋力争当先进、争作文明海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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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 法治环境 行政 司法 社会
一、法治环境的内涵
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其基本的内涵是依良法而善治,其核心在于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据此,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经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认同和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
法治环境是全社会主张依良法而善治所形成的特定意义上的社会环境,它包括直接或间接影响法治建设、法治过程和法治效果的所有因素的总和,法治环境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法治环境的出发点与归宿点都是公民权利的维护与公民权利环境的不断改善。法治环境的优劣,体现了维护社会文明进步的制度化管理程度和水平。
二、法治环境的特征
(一)系统性
从内涵上讲,法治环境是一个由多因素、多子系统组成的大环境系统。从纵向看,法治环境包含立法、司法、执法、守法、护法等各环节的全过程环境。从要素上看,法治环境包含各项法律法规、相关法治机构及其硬件设施构成的客观要素系统,还有由法律思想、法律理论、法律意识、法律素养等构成的主观要素系统。从横向看,法治环境包括行政法治环境、司法法治环境、社会法治环境等。
(二)历史性
法治环境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具有明显的时代和历史烙印,是在时展过程中随着时间、空间、制度等的变化不断变化发展的。环境因素是不断变化的,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也会影响上层建筑的变迁,政治环境、人文环境、人的素养等因素也会很大程度上影响法治环境的变化。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这将是法治环境建设历史上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里程碑。
(三)现实性
法治环境具有客观现实性,法治环境的优劣,影响和制约着当地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企业或个人投资的成败,因此法治环境是一个地区投资环境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一个地区软实力的体现。同时法治环境也会反作用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四)关联性
法治环境的各组成要素或各子系统之间都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具有很强的关联性,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如社会法治环境中公民个人的法律素养需要良好的行政法治环境和司法法治环境来保障。法治环境的评价也不能仅仅局限于某一方面或某一个因素,而是应该全面把握各要素各子系统的关联性。
三、法治环境的评价标准
依据法治环境的内涵,评价法治环境的核心标准有两个方面,标准之一方面是权力受到良法制约。只有一切权力受到制定良好的宪法和法律的制约,一切依法而行才是法治追求的目标。标准之另一方面是确认与维护公民权利。公民的各项合法权利均受到良法的保护,实现对公民权利的保障是法治的最终目的,也是法治环境优劣的重要体现。
目前,理论界和部分城市或地区政府都对法治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了诸多探索,根据不同的出发点和侧重点,评价指标有较大差异。如《2014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文明城市的测评标准包括廉洁高效的政府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等,其中,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包括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公民权益维护、基层民主政治三个方面。《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法治城市的意见》中对法治环境最佳的目标定位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高,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公共安全体系有效运转,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和有效维护。深圳市福田区在《关于打造高品质综合环境 加快建设一流国际化中心城区的决定》中明确提出着力打造依法行政、司法公正、全民用法的法治环境。综合各方观点,本文认为法治环境是一个复杂的环境系统,其内涵丰富,从行政法治环境、司法法治环境、社会法治环境三个维度来优化法治环境具体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的对策建议
(一)深刻认识优化法治环境的重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深化改革不断推进的过程中,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涉入“深水区”,社会发展跻入“转型期”,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不断优化法治环境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提升地区软实力的重要途径,是提振改革信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的重要抓手。必须通过法治形成长远性、科学性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克服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期化、功利化倾向,避免一系列面子工程,帽子工程;必须通过法治形成更加规范有序地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式方法,避免改革政策方针的不稳定性;必须通过法治化解各类复杂的社会问题和矛盾,避免问题和矛盾激化。
(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优化行政法治环境
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政府行政体制改革,规范政府行为,使政府由原来的经济建设型政府向法治服务型政府转变,不断营造出良好的政务环境。第一,应大力推进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调整财政的公共支出结构,减少并逐步取消财政资金对一般竞争性领域的投资,将公共财政用于政府具有比较优势事关民生的领域,如基础教育、公共医疗卫生、扩大就业、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第二,明确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定位,建立分工合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切实解决当前政府存在的“服务缺位”、“角色错位”、“职权越位”等问题,减少因定位不清、职责不明造成的不必要的行政资源的浪费。第三,加大机构整合的力度,强调顶层设计,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依据依照精简、高效、权责一致的原则改革政府组织机构。对管理范围、行政职能重叠的部门单位进行整合、裁汰,对职能相近、业务范围雷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进行管理,避免政出多门和有限行政资源的无谓消耗。2. 切实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当前,企业和公民个人对行政审批的诟病最多,要针对行政审批手续繁杂,服务质量差的问题,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力度,大力简政放权,实现审批制度的法制化。制定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着眼于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逐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不必要的前置审批手续。推动各项行政审批减少环节、压缩时间、简化程序,最大限度减少和规范审批的自由裁量权,严禁变相审批,逐步建立公开透明、便利高效、程序严密、权责一致的行政审批制度。对已经取消、转移、下放的审批事项,建立后续监管制度,做好各职能部门间的衔接工作,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和耦合性。3. 完善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权力在阳光下行使,接受人民的监督,这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期待,这就要求政府部门依法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一是依法制定和公开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推进行政权力的透明化和公开化,加强对行政权力行使的程序和过程监管。二是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事件、环境保护等领域政务信息公开。三是将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四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强化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五是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充分运用先进信息技术手段,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政务服务。4.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政府的最主要功能之一是行使行政决策权,过去很长一段时间由于决策权领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约束,所以导致经常出现“三拍式”决策(即决策拍脑袋、执行拍胸脯、执行完拍屁股走人),决策过程中违法、随意或滥用决策权的现象比较普遍。因此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同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建立对重大决策的社情民意调查反馈制度,广泛开辟社情民意的反馈渠道,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政府热线、部门以及调查机构等多种形式,了解群众对南宁市政府行政决策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监督制度,政府重大决策要主动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三)打造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系,优化司法法治环境
1.着力推进科学民主立法。适应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尊重和体现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以及法律体系的内在规律,真正反映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和各项权利,继续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一方面要积极完善和出台“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法规规章;另一个方面要主动清理过时的,与上位法明显不一的或成效不明显的法规规章。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2.强化程序公开管理,增强司法透明度。司法涉及的环节和程序较多,从立案受理、调查取证,到开庭审理、依法裁判、执行等过程,都必须公开、规范、合法。通过系统化的管理,规范办案流程,使案件从立案时起就进入有序运作的轨道,提高司法质量和司法效率。一是强化立案公开。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等重要内容,建立诉讼引导、风险告知、程序指导机制。二是强化庭审公开。积极组织庭审观摩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增加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比例,真正推行“阳光庭审”。三是强化裁判文书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适宜公开的案件外,逐步推进其他裁判文书都公开。四是强化执行公开。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执行风险、执行程序等相关信息以及执行人员的情况及联络方式等。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措施以及执行中的重大进展,及时告知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五是强化司法鉴定公开。随机抽选的方式选定的鉴定、评估机构和拍卖机构,及时向社会公告选定的名单。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和拍卖的情况向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公开。真正做到权益保障更加有力,便民措施更加丰富,司法公开更加深入,民主参与更加有效,司法环境更加优化。
3.完善司法协调联动机制,努力形成高效司法合力。建立健全司法协调联动制度,加强政法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与合作,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多措并举,切实形成解决纠纷矛盾的高效合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解决纠纷渠道多样性、畅通性的满意度。建立审判与人民调解工作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司法促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建立健全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农民工追讨工资等涉及民生案件的联动联调机制建设,联合工会、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公安、妇联等部门共同化解,切实做到涉民生案件化解在基层。建立法院与公安机关执行工作协调机制,确保清理积案和执行工作有效运行。
(四)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大力优化社会法治环境
1.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紧紧围绕政治安全、治安安全、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信息安全等主题,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把深化平安建设长效化、制度化。一是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政法部门联系面广、工作网络健全、基层组织接近群众的优势,坚持调处优先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化解社会矛盾。当前,应高度重视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给弱势群体更多的人文关怀和贴心帮助。二是积极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继续扎实有效开展平安创建及打防控一体化建设活动,优化社会治安巡逻防控体系建设。重点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加强对主要路段、商业繁华区和治安复杂场所的监控系统和技防设施建设。
2.全面提升公民法律素养。只有提高公民法律素养,才能真正使公民积极主动参与立法、司法、执法等全过程监督,才能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加和丰富公民的现代法律知识。二是培养和巩固公民对法律的信任、信赖和理性守法的精神,为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三是引导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行为习惯,为提高公民法律素养营造广泛的社会基础。四是创新普法理念,丰富普法形式,重视不同对象人群的个性特征,使普法成为公众的内在需求,而不再是“走过场”和“走形式”。五是培养文明、诚信,遵纪守法的社会风气,遇到矛盾和问题,要顾全大局,依法解决,避免“想闹就闹,想堵就堵”的现象出现,真正把营造好的法治环境变成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
3.加强法律援助服务。完善的法律援助服务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基石。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逐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努力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权益保护事项纳入援助事项范围,及时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是积极探索创新,寻求多种援助方式,努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和手段,进一步拓宽、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坚持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到法律援助工作中,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更多地采用诉前调解或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三是建立和完善告知制度,强化监督,更好地增强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的功能和作用。大力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队伍职业化建设,广泛调动社会资源,强化服务能力,扩大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