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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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

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范文1

 

关键词:服务型政府 文化市场 行政执法

一、服务型政府的时代意蕴

政府本质上是社会与公民普遍需要的一种工具,在现代社会,政府如果能够适应与满足社会的普遍需要,能够服务于公共利益,就是有价值的;否则,就是无价值的,其存在的合法性就会受到怀疑。服务型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它以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为指导,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内,使政府由过去的控制管理为要务转变为以传输服务为要务,并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并承担着相应责任的政府。从行政理念上看,服务型政府的治理逻辑中,政治生活是全体自由平等公民共同的事业。公民的公共需求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政府不过是一个具有高度权威的公共行政服务组织,必须尊重行为人的主体资格和自主权利。弗雷德里克森曾援引戴维马修斯的话说:“政府是公众集体行动的工具。政府是公共的财产。”政府只有对公民的公共需求做出积极回应并通过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满足公民公共需求,才能证明其合法性,赢得公民的公共认同和支持。政府的权力存在于民意之中。公共利益是政府利益的本质,确保公共利益的增进、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是政府管理的根本宗旨。因此,建设服务型政府首先要求各级政府和官员树立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的行政理念和人民利益至上的行政思想,使政府权力重新回归社会。

从制度层面上,服务型政府的制度产生于对公民和社会的责任和义务,政府必须依法保证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公共服务行为方式的规范化,实现公共服务的低成本、高效能,实现社会公众和政府的协商与合作。

从行为层面上看,无论是行为范围、行为方式、行为效果都要从社会公众需要出发,以获得社会和公众的最大满意度为依归,也就是说,建立服务型政府模式就是要把“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纳入政府职能的轨道,建立真正的民主行政体制。

总之,我们认为,所谓服务型政府就是以社会本位、公民本位为理念,以持久的和良好的激励制度为平台,在政府工作目的、内容、程序和工作方法上用公开的方式给公民、组织和社会提供有效的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政府。

二、当前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问题与成因分析

(一)当前我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文化市场的快速发展和文化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要求,现阶段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体制已经暴露出一系列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多头执法与管理缺位并存。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三个局原有的执法机构自成体系,相对独立,各有一套管理队伍和执法装备。由于政出多门、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相关部门在文化行政执法方面职权不明、职责不清,造成有利的事争着上,无利、难管的事互相推委扯皮。这样,不仅导致重复管理,职能交叉,既浪费财力物力,增加执法成本也存在管理上的脱节和空白,管理效率明显低下。

2.执法主体地位不明确。虽然文化市场稽查队伍初具规模,但是文化市场稽查权还没有能从法律上取得一种独立的地位,同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执法权的区别,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一些地方至今仍然是管理与执法一体,没有设立专门的文化市场执法机构。有的地方虽然设立文化市场执法机构,但没有纳入公务员序列,而是事业单位甚至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执法经费没有保障,结果滋生了许多弊端。

3.执法制度不健全。虽然制定了《文化市场稽查暂行办法》,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基本的程序,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也制定了许多有效的执法制度,但是,离依法行政的严格要求还有相当的距离。尤其是《行政处罚法》的实施,对文化市场的执法提出了新的标准,与之相应的处罚制度、听证制度、复议制度等等在文化市场的执法领域还没有来得及建立起来。

4.执法队伍薄弱。文化市场稽查队伍整体素质仍然不高,人员结构不合理,执法人员对法律内在精神缺乏正确认识,如教条主义,法律工具主义,把法律作为创收、谋取部门利益的工具,为罚款而罚款、为执法而执法等;个别行政人员的法治观念较差,依法办事的观念还比较淡薄,甚至还存在着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甚至破坏法制的现象,有的缺乏民主意识等等,同文化市场的执法要求不相适应。

(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执法理念不到位。从深层矛盾上探究根源,在于执法理念不到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的原则没有得到有效的贯彻和落实。突出的表现就是在执法实践中,存在”重文件轻法律”和”重实体轻程序”的法律观念。非常容易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故行政处罚行为必须依法实施。

2.文化市场的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是指中央和地方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文化企业、事业的隶属关系对人财务管理权限的划分,计划管理的职责以及管理文化事务活动的制度。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是我国文化行政管理体制中一个体系。文化市场作为一种社会化的市场体系,它超出了部门和地区的界限,这既是文化市场的本质规定性之一,又是它具有社会进步意义之所在。目前在我国文化市场执法中存在着条块分割,分兵把手的弊端,人为的割裂了统一的市场,造成政出多门,相互制肘,妨碍了政府执法力度和管理职能的实施。

三、基于服务型政府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模式创新

(一)重塑政府管理理念,树立全新的服务行政理念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观念的转换是政府转变管理职能、规范政府行为、调整管理方式的首要条件。服务型政府建设就是要使政府公共行政从更多地强调“特殊集团”的意志到更多地强调社会公众的意志;从公共行政活动以政府自身的规则为导向到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依归;从强调公共行政对直接维护政治统治的工具性作用到强调对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服务性作用;从强调公共行政活动对上级负责到强调对社会公众负责,建立和发展广泛的社会公共责任机制。服务行政谋求提高行政效率的同时,更谋求提高服务质量和社会公众的满意程度,发展公共责任机制。口将“服务”作为一种精神注入政府职能定位和政府行政之中,使政府成为服务主体,成为平易近人、脚踏实地的服务者。

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范文2

一、扣紧一个中心: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从转变政府职能、作风和施政行为的高度,把“权为民用、利为民谋、情为民系”的思想深深扎根于脑海,落实于行动。要以“亲情服务”为切入点,从群众最盼的事情做起,带着感情,从群众最急的事情办起。要树立行政与执法就是为辖区和社会稳定与发展提供保障的理念,突出服务职能,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要坚持让“群众满意”的原则,通过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从而赢得居民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的支持和参与。

二、抓住两个重点:长效管理,执法整治。管理是执法的基础。通过落实卫生管理网络、辖区日常保洁和“门前三包”责任制等具体管理措施夯实基础,减轻城管行政执法的压力。执法是管理的手段。通过综合执法整治可以解决一些突出的市容环境问题,提高主次干道、窗口地区、新村小区等重点部位整体环境质量。??

三、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城管执法与城市规划、市政建设、住宅小区开发相结合。坚持建管并举的原则,努力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二是城管执法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结合市、区重点工程以及特色街区的规划建设,认真制定管理预案,确保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与经济建设的发展协调一致。三是城管执法与社区建设、创建工作相结合.

四、健全三个机制:一是执法队伍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管理机制关键在于加强队伍的作风建设。要以建设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手段科学、作风优良的城管执法队伍为目标,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题,加强对《行政许可法》的学习,不断提高城管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考核激励机制,以制度管理人,以事业凝聚人,以任务锻炼人,以责任推动人,以感情团结人,通过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形象,增强群众的亲和力,更好展开城管执法工作。二是以人为本的运作机制。城市管理的对象方方面面,但最终的受益者是居民群众。因此,要树立“以人为本,文明执法”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意识,利用城管网站、城管110以及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促进城管工作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做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在工作中做到高标准,在方式上体现人性化,做到最大程度为群众服务。三是各方参与的机制。城市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包括治安、卫生、人口、交通等各项工作的管理。因此,要搞好城市管理工作,必须在“人人支持城管”的基础上,协调各方关系,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创立区各职能部门、街道、社区居委会、居民群众等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新格局。

五、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法工作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依法权益,创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生产,生活环境,保障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服务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工作,随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逐步实施,对我们的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要始终记住执法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有做到执政为民,廉洁奉公,才能求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执法人员要切实加强道德修养,努力学习先进思想,通过自重,自省,自律,自励不断改造自身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到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范文3

1、转变职能,加快构建服务型财政。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系大局”的行政服务意识,认真履行首问负责制。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行政管理模式,严肃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工作效能。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项目,继续深入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依法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程序,监督信息公开行为,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和参与权。

2、进一步完善、落实行政决策机制,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决策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强化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决策责任追究。

3、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坚持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实施规范性文件异议处理制度,认真履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审查、处理职责。

4、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重点审查纠正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违法不当增加当事人义务等侵害群众利益的内容,加大规范性文件纠错力度。

5、组织开展协同和联合行政执法活动。按照《市协同和联合行政执法试行办法》,规范联合执法的条件和程序,组织实施协同和联合行政执法活动,建立完善部门协调和分工配合的长效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有效处置重大、复杂的行政执法事项或者特殊执法情形。

6、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机制,健全内部监督制度,依法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效果。

7、完善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行政执法进行专题视察或检查机制;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保障群众监督权利;认真调查、核实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做出处理。

8、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继续做好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定期通报;健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的立卷归档制度。

9、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行政复议宣传、培训,发挥好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复议案件办理质量,规范行政复议案卷管理,建立案卷查询制度。

10、以树立依法行政理念、营造依法行政良好社会氛围为重点,充分利用电台、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依法行政学习宣传活动。

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范文4

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对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管理活动中,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所谓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职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是为实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所确立的各项奋斗目标,优化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效制度保障。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在少数行政执法机关和个别执法人员中也存在着文明执法意识淡薄、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妨碍了社会和经济的全面发展。所以在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当中深入开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执法大教育,尤其是我们交通系统征稽执法人员,要切实履行为交通事业发展提供重要资金保障的神圣职责,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文明执法理念,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有效整改,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提高公路规费征管能力,为实现公路运输业公平竞争和谐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推动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条件。本文试就交通征稽文明执法提出几点对策,仅供参考。

一、文明执法,要树立为民的理念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也逐步实现从无限型到有限型、从权力型到责任型、从单一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在权力运用过程中体现民情、尊重民意、珍惜民力,并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树立社会公共利益与行政相对人权利协调统一的依法行政基本价值目标。

由此可见,交通征稽执法人员应该牢牢抓住规费征收这个中心,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人为本,真正明确行政执法就是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所赋予的职责,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既忠于法律、忠于职守,坚持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又要以人为本,热情服务,在管理中提供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管理。坚决纠正执法就是管人、执法就是罚款、执法就是创收等错误的认识,

二、文明执法,要大兴务实的作风

文明执法就是要通过细致有效的工作、坚持不懈的努力、亲民务实的作风,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达到坚持执法标准和提高执法效能的统一。良好的工作作风是执法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文明执法的有力保障。

交通征稽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执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同时也要避免执法过程中的态度恶劣、言行粗暴、和各种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不良现象,打破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不良衙门习气,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事实证明,只有严格执法,坚定依法征收的信念,既不越权又不失职,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有效震慑拖、逃、漏、欠、抗缴行为,维护正收秩序,打造和谐的征缴环境。

三、文明执法,要常推创新的措施

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原有的工作模式已越来越不适应时展的需求。这就要求在体制机制上要推陈出新,要有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气魄,在落实上下工夫,在创新中求发展。当前,交通规费征收工作逐步由原来总量的粗放型管理转向质量的精细化管理,并由制约的管理型向和谐的服务型转变,由终端查处到源头堵漏。但在措施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要建立宣传长效机制。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弘扬法制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借助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上门服务、走访、座谈、交心谈心等多种形式,建立起公路规费宣传的长效机制,以消弭费税改革不实舆论的负面影响,强化车主自觉缴费意识,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二要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坚持运用科技手段,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稽查工作的针对性、准确性和行政效能;健全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完善内部制约和监督体系;细化、量化工作目标,明确要求和责任,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目标考核体系;对公路规费特殊情况的处理实行调查、审核、报批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的政策执行和权力运行机制,并实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创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征费环境。

三要深化竞争激励机制。合理开发人力资源,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要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全面推行竞争上岗机制、实行末位淘汰制,让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同时加强教育培训, 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文明执法提供高质量的人文环境。

四、文明执法,要规范不当的行为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交通征稽在稽征管理的复杂性与法律赋予其手段的匮乏性方面做好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显得尤其重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就明确指出:“行政执法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实现行政目的,应当避免采取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按规定政务公开。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了“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政务公开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阳光工程,征稽部门公示征收政策、执法依据、征收项目及标准、办事程序等相关内容,充分维护广大车主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按要求规范行为。执法人员必须着装整齐、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语言规范、举止得当。执法行为既要保证守法者正常的生产生活不受干扰,又要限制违法者的活动空间,维护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

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范文5

关键词:暴力执法;失效;人性化执法

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一种具体手段,是城市良好发展的必要条件,但城管执法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领域,涉及社会生活和生产的各个层面,与每一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都有着直接且紧密的联系。作为直接面向老百姓的基层政府管理人员,其行为方式将直接影响民众对政府管理体制的信任和评价,而现阶段我国城市管理中愈演愈烈的暴力执法行为,不仅损害政府形象,而且严重威胁了社会稳定,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同时也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施政理念背道而驰,使城管执法面临着失效的困境。

1城管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在城市管理中,由于作为执法方的政府部门确有权力和责任对城市管理中的违章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而执法相对人确实有许多是迫于生计而不得不从事违法行为,所以,两者之间的矛盾是难以调和的,执法问题的现状主要是执法人员的暴力执法行为,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下面四方面:

1.1落后的城管执法观念

当前行政处罚是城市管理部门实现管理目标的主要手段,行政指导是辅助的管理手段,这种方式很难使被管者心服口服,被处罚的群众不但会叫屈喊怨,而且也不会对法律产生敬畏的思想。在“官本位”执法观念的指引下,执法方式简单粗暴。尽管执法部门突破“障碍”,但执法效果并不理想,并引发了很多矛盾甚至冲突。城管执法中暴露的诸多问题实质上反映了社会处于转型期的大背景下,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冲突,传统管理手段与多元化社会中日益复杂管理对象之间的冲突。长期以来,我国实行政府社会高度合一的管理模式,政府把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看成仅仅是政府的管理。公民主体在城管执法中的参与权被剥夺了,执法部门与执法对象处于直接对立的境地。

1.2执法人员的素质低下

新形势下对执法队伍的素质要求在提高,而我们的执法队伍构成复杂,其中一部分执法人员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岗位基本素质培训,并且有些执法人员公仆心不强,作风不正派,这都与我们重使用轻教育的城管执法观念有关,为少数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提供了条件。在执法过程中,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既不出示证件也不说明理由便直接进行处罚,执法无程序或程序被简化掉的现象造成双方地位不平等,这也严重损害了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

1.3城管执法程序不规范

城管执法人员是代表政府的,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然而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影响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很多情况下并没有遵循法定的程序。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人为剥夺当事人权利的现象时常发生,如没收商品不开罚单,不说明情况,执法方式简单粗暴,甚至动用暴力将执法对象的商品、捣乱等,都严重损害了城管队伍的社会形象。根据有关部门在一个城市通过问卷调查的显示,该市市民对城管卷查工作的满意率只有29.20%;32.43%的人认为某些监察人员,不依法办事;22.78%的人认为某些监察人员有贪赃枉法行为;40.15%的人对城管监察部门的总体评价为“一般”;究其原因主要是城管执法中存在、执法违法、随意收费、任意罚款、等现象。

1.4相关法律保障机制不健全

到目前为止全国还没有一部关于城管执法的专门法规,现在城管执法的依据仅是《行政处罚法》中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城管执法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明显不足,城管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处于一种尴尬境地:它不仅面临着执法相对人的质疑,而且在与其他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也处于“弱势地位”。同时,也没有法律对城管执法人员的权利义务、法定职责以及履职范围等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城管执法的范围不断扩大,从市容环境到工商管理,从城市节水到公安交通,几乎无所不包。此外,缺少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使得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被城管执法者任意使用,这就使城管执法方式简单化、粗暴化,增大了发生的几率。

2化解的相关对策

2.1转变城管执法理念

城市管理人员应该明白他们的职责就是为社会弱势团体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而现行的城市管理体制是一种以城市为中心的决策产物,传统的观念驱使,使得城管执法者一开始就将被执法者放在了对立的位置上,把自己的思维和行为定位在“如何惩治”上,用管制犯罪的观念和手段来管理普通民众,视那些摆摊的小贩们只是管理的对象,这种暴力执法行为不仅解决不了弱势群体生存之艰和权力部门执法之难的困境,长久下去恐怕还会引发更多更大的对抗和冲突。所以,应该将暴力型执法理念向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执法理念转变。

人性化的执法理念主要表现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观念上,但因为执法对象大都是由农村涌入城市的农民和城市里的下岗职工所组成的弱势群体,他们的活动大都是为了维持生计,因此,政府的管理人员更应该做的是优先考虑穷人和弱势群体的利益,适度降低行业管理的门槛,建立一批摊位费便宜或不收摊位费的公益性市场,实行分梯级管理,将为弱势群体提供公共服务作为政绩的重要标准来对待。

2.2完善法律保障机制

由于相关法律规范不明确,存在法律空白地带,处罚设定宽泛,法律规范实效性不强等诸多原因,急需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一部专门的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使城管执法部门能够得到执法相对人的更大认同。同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压缩自由裁量权弹性,避免出现随意收费、任意罚款、的城管现象,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2.3规范城管执法程序

城管执法,不仅要严格遵循实体性,而且还要严格遵守程序法。程序合法是实体合法的保障,在实体合法的基础上重视程序,才能保证行政执法行为本身的公正、合理,才能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应该按照行政处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建立一系列程序性制度,如行政处罚分级管理和备案制度,行政处罚错案追究制度,行政处罚证据及暂扣制度,调查取证制度,听证制度,审查决定制度等,并用有关监督力量保障各项制度规范化运行。

2.4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素质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适应新形势对城管执法工作的严峻挑战,必须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首先,要强化用人管理,严把进人关,严格参照工作人员录用标准和程序向社会公开招考执法人员,特别是应具备法律专业知识,以逐步提高城管执法队伍整体的法律素质;其次,要严格评议考核制度,不仅在执法机关内部要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而且要建立健全社会考核制度,让公民参与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从而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第三,加强思想教育,通过对城管执法人员进行崇法尚礼的思想道德教育,建立一只知法懂法崇尚文明礼貌的执法队伍,从而提供真正高质量的文明的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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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范文6

关键词:执法部门 柔性执法 公共关系危机

近几年,由于我国城管执法部门全面推行执法工作,城管执法人员和公民开始面对面进行对话和执行工作,但在我国城管执法中存在这一些问题,成为建设和谐社会过程中的一个受到广泛争议的社会问题。现在,解决我国城管执法部门公共关系危机,重新树立我国城管执法部门的形象,对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及推动我国政府综合执法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城管执法和城管公共关系危机

城管执法,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城市管理主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我国城市在各方面的管理过程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在我国,城市管理是指通过合理的手段对我国城市中的相关基础设施、交通、市容市貌等相关的城市管理的一种综合管理方式,而城市执法则是针对在城市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现象进行的行政执法及行政处罚的一种执法活动。根据我国每个城市地域的不同特性,对每个城市的城管执法规定也有所不同,但出发点和目的是一致的。

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在我国城市建设中国,为了推动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本地区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本地的城管执法法规,但是在出现无法避免的城管执法混乱的情况时,由于我国没有一部可以遵循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和约束,导致城管执法部门执法范围的无界限,也造成执法人员无法可依执法的尴尬处境。例如:在2012年12月27日,网曝武汉城管街头和普通民众的冲突升级到群架的视频,在网上被曝光后,城管人员不仅受到了来自各方的道德谴责,后续的执法工作也无法顺利进行。

目前的当务之急,是我国针对城市管理和城市执法应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统一执法标准和原则,使城管在执法过程中有法可依,确保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均在法律法规的控制范围内,良性执法,合法执法,推动良好的执法秩序的建立。

三、建立人性化的执法理念

在城管执法人员与普通民众发生冲突时,我们的市民认为我国的城管执法人员普遍的都缺少人情味,人类都有同情弱势群体的特点,我国城管执法的对象大部分都是下岗失业、待业人员在城市街头自发进行的小商贩和地摊贩生意,他们认为这样的生存方式也是一种商机。而城管人员忽视了城市该对民众提供的应有的社会责任,一味地以惩处为目的的执法方式使执法者和小商贩之间发生了利益冲突。例如:在2013年5月12日,新闻播出武汉一个婆婆在街边卖豆浆遭遇,被城管执法人员掀摊倒地造成脑震荡的暴力事件。

建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建立既能保护民生又符合实际情况的执法体制,在提高城市管理职能的同时,加大对人权的保护。执法部门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本着为其着想的目的,对违规违纪的人员进行细致耐心的说服教育,给活动商贩更多的理解和包容。

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由于我国城管执法队伍良莠不齐,大部分是转业军人,还有一些社会上的闲散人员,这样的执法队伍没有受过专业的法律法规培训,在对违规违纪进行处理时,忽视或者缺少了人性化的执法理念,逐渐形成了简单、粗暴的执法模式和工作习惯,导致某些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扰民、执法方式暴力,以权代法的现象,有违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宗旨。

目前,首先应该加强我国城管执法整体队伍的素质,建立一套执法人员招收标准,必须通过相关的考试或考核才能进入执法队伍,同时招收经过正规法律教育的法学学生,在队伍中起到带头作用,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相关的执法知识。建立一套完整的培训体制,对执法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执法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普及,培养执法人员的人性化执法理念,且将人性化执法理念真正和现实执法工作融为一体,促进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

综上所述,本文探究我国城管执法部门公共关系危机问题,目的是通过对目前城管执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多方面的分析,以便城管执法部门公共关系危机问题得以顺利解决,改善城管执法部门和普通民众的紧张关系,同时也加强对公共关系的建设,为推动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奠定社会基础。

参考文献

[1]赵昱宇.城管执法部门公共关系危机问题研究[D].中南大学,2012

[2]张鸿翔.城管执法部门公共关系问题研究[D].南昌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