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范文1

一、加大基础投入,打造路政管理新平台

坚持“制度先行、管理从严”原则,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夯实路政长效化管理机制。

一是全面完善管理制度体系。按照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要求,制定完善《岗位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等12项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风监督员制度》、《执法案卷交叉评查制度》、《重大案件集体会审制度》等8项监督检查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证件管理制度》、《服装管理制度》等16项基础管理制度;编印了《路政管理法律法规汇编》、《路政规范化管理手册》、《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农村公路管理“三字经”宣传画册》等资料,完善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超限流动检测点工作流程图,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制度体系。

二是超常推进执法形象建设。在区财政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争取到200余万元资金,全力推进交通执法形象建设“四统一”工作。大队33名执法人员全部更换了统一的新式执法服装和交通行政执法证;按照执法场所标准化建设要求,统一改造办公场所(含车库、停车场、院坝绿化)面积900多平方米;紧抓全省治超站点规划调整的重要契机,将裴石超限流动检测点升级改造为港湾式固定检测站,并筹划安装远程智能监控系统和不停车自动检测系统,目前已完成土地租用、杆管线搬迁等前期准备工作,预计年底可全面完工。

三是标准配置执法办公装备。以科技强队为引领,稳步推进执法办公设备现代化、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目前,大队共配备路政执法巡查车5辆、便携式超限检测仪4台、数码照相机6部、数码摄像机2部、多功能执法记录议7台、行车记录仪4台、对讲机10部、台式电脑12台、笔记本电脑2台、复印机2台、打印机6台、投影仪1台、碎纸机1台。所有执法装备和办公设备明确专人进行管理,确保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规范执法程序,构建路政管理新体系

创新管理举措,强化执法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有效提升路政科学化管理水平。

一是健全执法监管网络。在辖区干线公路显要位置向公布路政执法投诉举报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在办公区和超限检测点公示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当事人合法权利等内容;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乡村干部、货运企业负责人、矿(砂)石业主、货车驾驶员等社会各界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全面启用省市区三级联网的行政执法公开规范运行平台,设置风险防控点和监察点38个,所有案件统一网上办理。同时,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纠正。将社会监督、行业监管与内部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构建严密的执法监管网络,有效杜绝了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二是建立科学考评体系。结合执法评议考核要求,建立了“个人自评、队室初评、大队终评”的三级评查体系,每月对职工履职尽责、廉洁自律、文明执法、学习培训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每季度对执法人员办理的文书案卷进行交叉评卷,及时查纠在法条引用、处罚标准、执法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实现考评内容全面,考评方式合理,考评标准公正,考评结果真实的目标,有效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是规范协助管理行为。将乡道的路政管理及监督检查权、损坏(毁)乡级公路的民事赔偿权、违反公路法律法规行为的制止权、路政审批项目初审权委托给乡镇,把路政管理的触角延伸到乡村级公路,并严格按交通运输部“五个规范”的要求,加强对乡镇交管站的检查指导,每年对乡镇交通管理站人员开展1-2次的集中培训,全面提升乡镇交管站人员的业务能力,不断巩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成效。

三、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路政管理新形象

强化业务培训,狠抓作风建设,主动积极作为,显著增强路政法制化办案能力。

一是加强岗位业务培训。大队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强对路政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组织业务骨干到巴中南江、南充仪陇等地学习交流,邀请市路政支队领导以及区纪检监察系统专家就行政处罚程序、文书案卷制作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讲解,为依法办案奠定了坚实基础。2013年以来,大队先后组织专家授课8场次,培训路政执法人员200余人次。采取分片轮训的方式,培训乡镇交管站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村管护队员和村社干部800余人次。

二是强化队伍作风建设。紧紧围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促发展”的总体目标,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通过自查自纠、深刻剖析、分析讨论、制定措施、扎实整改,全面夯实思想基础,不断提升队伍作风形象。深入开展“安全文明廉政365天”活动,在办公区域明显位置悬挂倒计时牌,时刻提醒职工“讲安全、讲文明、讲廉政”;认真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深入剖析周边区县一些典型违规执法事件,听取汉王山监狱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筑牢干部职工拒腐思想防线。至今,大队未发生一起不廉行为和公路“三乱”现象,拒请吃喝30余次,拒贿现金2万余元,清理废弃票8万余元,受到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是积极推进人性化服务。将严格执法与人性化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为服务对象和辖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针对高温天气长途货车驾驶员容易疲劳的实际情况,大队积极开展“夏季送清凉”活动。2013年以来,免费为过往货车驾驶员提供防暑降温药品和清凉饮料2000余人次。结合“挂包帮”和“群众路线走基层”活动,走访慰问孤寡老人、留守儿童、五保户、贫困户等特殊困难群众6户;筹集资金4000余元,解决公路沿线8家困难农户晒粮难题;落实“双岗双责”开展文明劝导4次,进一步提升了市民素质,营造了整洁有序的城乡交通环境。

四、提升服务水平,开创路政管理新局面

以服务促监管,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积极营造路政秩序化管理环境。

一是牢固树立服务理念。随着“五区一高地”的稳步推进,园区入驻企业不断增多,企业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与公路接道、在建控区埋设杆管线、大件设备超限运输等涉路审批事宜成为企业发展的一道难题。针对这一情况,区路政大队及时转变服务理念,调整服务方式,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兴区”战略部署,主动上门了解企业发展困难,主动宣传路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协调办理各类涉路审批事宜。2013年以来,大队主动上门为园区企业、重点工程建设、“三农”项目提供服务30余次,有力地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着力提升服务效能。全面推行限时服务、上门服务、跟踪服务、延时服务和预约服务,认真执行首问(办)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政务中心实行一次性告知,提供“一站式”服务,服务效能明显提升。简化办事流程,优化办事程序,行政审批项目承诺办结时限由原来的5天缩短为现在的2天,公共服务项目承诺办结时限由原来的5天缩短为现在的1天,行政审批再提速150%。2013年以来,区政务中心交通窗口共受理涉路审批事项8件,全部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无超期办结和体外循环现象发生。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范文2

(一)继续加大对《纲要》学习、宣传、培训和执行的督促检查力度。

1.各乡镇、各部门应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学法用法制度。特别是要建立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定期集体学法制度,按照《贵州省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办法》要求,真正把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制度落到实处。

2.加大依法行政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大行政

复议和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合法渠道反映诉求,减少越级、违法上访、缠访,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3.建立公务员法制教育和培训制度。各部门的各类培训班和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中,要将宪法、公务员法及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以及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法规知识列入培训内容。针对县乡政府集中换届后的情况,对政府组成人员和行政机关新任领导进行依法行政专门培训,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和意识。

4.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强对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个案督查,确保执法质量以及各项工作措施能真正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方式改革。

1.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草。严格执行省州经清理和规范并公布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创新管理制度,为广大公民和法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在行政审批过程中要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加快行政审批的办结效率。

2.进一步创新管理制度和方式。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管理方式的作用,建立和完善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相关办法。

3.切实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市场监管制度和社会管理制度,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着力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

4.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探索建立“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提高为民服务效力;在加强林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结合实际,推行和推广综合执法试点工作。5.增强应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确保在关键时刻指挥体系畅通,情况反馈及时,有效控制局面,及时平息事态。

(三)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

1.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及时公共信息,为群众生活和参与经

济社会活动创造便利条件,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范文3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等有关规定和《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权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通知》(昭政发〔*〕19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规范行政权力,进一步明确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重点

(一)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

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129号令)的规定,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具体规定,有效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强化政府的执行力。每年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县监察局等部门参与对全县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情况进行检(抽)查,对违反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制度的行为,按照《云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予以追究。

实行规范性文件年度清理制度,由县政府法制办组织实施。*年12月10日前,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本机关制定的现行规范性文件(指行政机关制定并公布,在一定范围、时间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将清理结果上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凡是与上位法和上级机关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由原制定机关自行纠正或者废止,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及执法证件管理。

全县各行政执法机构要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清理,并将单位名称、执法依据、执法权限、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于*年9月20日前报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审查后向社会公告。今后如公告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委托其他行政机关(或组织)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应当与受委托机关(或组织)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并于委托书签订后15日内向社会公告,同时报县政府法制办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本机关的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基本情况及行政执法证件号,制作成电子表格,同行政执法主体清理情况一起上报县法制办备查,没有取得执法资格和证件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上报材料要求有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法制办传真电话*,电子邮箱:*)

(三)落实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和备案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和核准制度》、《云南省重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批制度》和《云南省省属企业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制度》等制度精神,对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实行事前审查和事后备案制度。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界定,由作出该行为的行政执法主体的上级主管部门确定。将重大行政行为纳入上级对下级事前和事后的监督之中,减少因不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侵权和行政争议案件的发生。

政府法制机构(包括县政府和各政府部门的法制机构)对本级行政执法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除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外,必须事前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并提出意见。不送法制机构审查或领导不采纳而导致行政违法的,由领导承担责任;法制机构不提出意见或提出错误意见的,由其负责人承担责任。

(四)完善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处理制度。

政府法制机构(包括政府部门法制机构),于*年11底前,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办案规程、工作守则和过错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个案监督,将行政执法个案监督纳入经常化、规范化轨道,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向社会公布投诉监督电话、通讯地址和网址等,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行为提出的申诉、控告或举报,并依法作出处理。

(五)创新行政执法检查方式。

按照《纲要》和《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创新行政执法检查方式,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切入点,重点对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城市管理、工程建设、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医疗收费等热点、难点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案卷评查活动。

充分发挥法制督察在行政执法监督中的作用,由县监察局牵头,县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和县政府法制办参与,针对一些执法任务重或者群众反映问题多的行政执法部门,组织法制督查人员进行专项督查,实行明查暗访,发现行政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各行政执法主体应当在已经完成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的基础上,按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和县政府的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责任的追究,要按照《*县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和行政问责等制度进行,促使全县各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落实法定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要建立执法活动台账,扩大公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参与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范围,评议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

(七)加强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的监督。

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相关配套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依法严肃查处。县财政部局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赔偿费用核拨的规定,将赔偿费用依法列入预算。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行政赔偿义务,对不履行赔偿职责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八)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的统计和分析。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半年一次的行政执法情况、行政复议和应诉的统计工作,分别于6月30日、12月30日前报县法制办汇总后上报市法制办。县法制办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统计分析每年开展一次,并于翌年2月底将上年度本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汇总,并形成书面统计分析报告报市政府法制办。

二、切实规范行政权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组织保障

(一)落实好行政首长负责制。

规范行政权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是一项综合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经常性的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将其作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好行政首长负责制。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县政府法制办要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联系市法制办,适时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培训。要会同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做好行政执法部门中公务员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中的综合法律知识教育培训。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范文4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误区与对策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问题及应对

菏泽市明确事业单位改革任务目标

淄博市临淄区编办做好推行权力清单工作

德州市食药局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郯城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现状及问题分析

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的思考

惠民县编办“三举措”优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环境

临朐县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滨州市编办强化职能配置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关于发挥政府部门责任清单作用的思考

青岛市城阳区以机制创新推动编外用工规范管理

关于环保和文化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制定的思考

无棣县编办多举措加强环保监管执法力量建设

济南市积极破解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体制难题

以两局合并为契机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苏州市吴中区巧用“加减乘除”深化简政放权

公益类事业单位管办分离体制改革研究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执行问题研究

高青县着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坚持依法统筹推进市县政府机构改革

准确把握事业单位改革政策的基本精神

日照市东港区设立财务记账员

李庄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初探

城市管理执法体制和机构编制的调查与思考

着重处理好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三方面问题

山东省部署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采访实录

烟台市深入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

深化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以滨州市为例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稳步推进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关于非警务活动占用警力问题的调研报告

枣庄市山亭区编办实行五项制度提升机关效能

槐荫区编办积极配合做好干部安置工作6

省级政府部门五项职责检查评估报告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履职评估调研报告

关于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问题的思考

沙河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成效与启示

做好县级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几点认识

昆仑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实践与思考

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全民创业助推经济升级

济南高新区市场综合监管体制改革的做法及成效

淄博市淄川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实践

构建治理保障体系创新农村社会管理

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的调研报告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范文5

一、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升依法决策能力

建立健全会前学法制度。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好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坚持把合法性作为行政决策的基本要求,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各单位每月至少要坚持1次会前学法,学后要于次月5日前将学法内容上报区政府法制办。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民政、人社、交通、农牧、水务、计生、药监、工商、质监、城管、国土等执法任务重的区级执法部门要于6月底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等方面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和程序,明确决策范围、权限,健全决策机制,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各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在颁布后15日内报区政府备案。(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其他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权力公开透明

各单位要进一步做好行政权力的清理规范工作,强化行政职权目录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建设。应当纳入平台运行的行政权力,不得在网外运行,要把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区政务服务中心要牵头将行政审批系统纳入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实现所有行政权力在一个统一的平台上依据清楚、运行透明、监察到位。行政机关法定职责不得随意委托;无规章以上依据的权力事项要重新核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行政权力应当纳入而未纳入平台运行的实行问责。(责任单位: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区委编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其他部门)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主体,下沉执法重心,在文化、农业、城市管理等领域和乡镇推行综合执法。严格执行《省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建立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裁量标准,避免执法随意性和不公平。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坚决杜绝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行使执法权,对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进行清理。严格依法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社会治安、公民信息安全等领域的执法力度。完善罚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罚缴分离”和罚没物品依法处理规定,杜绝将行政执法人员福利待遇与罚没收入挂钩。区政府法制办要牵头加强对各执法部门进行执法行风评议和执法检查。(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文建委、区农牧林业局、其他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规范矛盾纠纷化解,提升行政纠错力度

着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行政复议机构要进一步巩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成果,改革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创新案件审理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大纠错力度,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撤销违法或不当具体行政行为。着力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把行政调解作为各单位的重要职责,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有序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建立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各单位每月25日前要将行政调解情况上报区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规范审批服务事项,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重点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子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凡是市场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依法取消审批。严格控制各类年检、年审和注册,清理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加强行政审批后续监管,积极推进行政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制定公共资源集中交易制度和服务标准,推进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集中、规范、高效运行。制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对有关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政府其他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政府公信力

推进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十大领域的信息公开。将环境保护、农牧、工商、质监、食品药品、文化新闻出版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行政执法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0日内,在政府网站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包括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和结果等。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开展互动交流、提供在线服务。(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区政府其他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查找整改突出问题,提升行政执法形象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自查和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梳理2—3件涉及公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目标、时限等,并公开向社会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取信于民,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进步带来的变化,对整改不力的予以问责。各执法部门于5月30日前将整改方案报区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级行政执法部门)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范文6

一、我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现状

年,农业局按照“五统一”的原则即执法职能统一行使、执法人员统一管理、执法力量统一调配、执法经费统一安排、执法证件统一发放的原则,成立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开展执法工作。年4月经林区编委批准,更名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具体承担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应由本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种子、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业转基因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基本农田保护、渔业等方面的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至此,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的逐渐完善,农业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农业违法案件得到严厉查处,农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一)各级领导对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其自身的工作性质和重要意义正在为各级农业部门的领导所认识,农业法制化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农业标准化一起,正在成为新世纪拉动农业发展的“三驾马车”。

(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不断壮大。我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不断扩大,各种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正在不断提高。

(三)农业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得到有效维护。我区自年成立农业综合执法队以来,农业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大,至年10月共出动执法人员4182人次,组织配合相关执法检查1161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共计6538家(次),查处各类农业违法违规行为367起,调解农民和经营者纠纷154起,挽回农民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实践证明实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主要表现为“五个有利”:一是有利于规范农业行政执法主体。实行综合执法,有效地克服了政事不分的状况。二是有利于增强执法合力,加大执法力度。三是有利于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实行综合执法,使执法人员从兼职化变成专业化,执法人员的素质和办案水平不断提高。四是有利于提高农业部门执法主体地位。通过专门的执法机构集中执法,有力打击了各类农业违法份子,树立起了农业部门依法护农、依法治农的形象。五是有利于加强与工商、质监、食品安全管理、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

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农业执法工作仍存在执法队伍薄弱、执法水平低、缺乏必要的投入等问题,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不少差距。

(一)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现有农业执法人员大多是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的非法律专业的农业技术人员,从原来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转化到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岗位,属“半路出家”,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二)执法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工作开展举步为艰。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具有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特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案件错综复杂,执法办案成本较高。执法经费虽依法纳入财政预算,但由于预算额度太低,每年仅2万元,无法满足现阶段推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需要,导致农业综合执法中市场检查、现场勘测、交通通讯等办公设施落后,执法手段弱化,日常监管面不能完全到位,严重制约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农业法制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仍然不够,管理相对人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受经费的限制,农业法律法规规章在宣传的广度、深度上与其它行业的法律法规宣传相比,尚有较大差距,直接导致农产品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和管理相对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在日常监管过程中,管理相对人受到处罚时以不懂法、不知法为由,推卸责任,逃避处罚。同时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薄弱,保护意识差,往往在受到侵害时不知或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四)管理机制尚需完善。多年来农业执法在农资监管上取得可喜成绩。法律、法规授权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行使种子、农药、渔政、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种畜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职能。畜牧兽医局肩负对兽药、饲料的监管职责,执法队负责对兽药、饲料违法案件的处罚。在兽药、饲料的监管与兽药、饲料违法案件的处罚工作上畜牧兽医局、执法队两个单位尚需进一步密切,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形成农业大综合的行政执法,有效堵住日常监管上的漏洞,确保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目标的实现。

三、对农业综合执法的几点建议

(一)争取领导和各界支持,加大农业执法宣传力度。争取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在解决机构设置、人员选调、执法经费等难点问题上给予大力支持,做到人员、编制、经费三落实。建议进一步加大执法经费投入力度,改善执法条件,强化执法手段。执法工作经费依法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到位。在队伍建设、人员装备等方面适当增加投入,提高必要的办公、办案条件,配备调查取证、交通、质量检查检测仪器和档案信息处理设备,逐步改善执法条件。在保障机制完备的条件下,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的种子、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渔业监管等执法职能,形成名符其实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

(二)推行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队伍管理。推行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更好地实行农业综合执法的前提。结合农业执法工作特点,依照法律规定,对执法依据、职能职责、执法权限、法律责任、责任追究、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等应做出明确规定,严格实行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一是强化领导,为推进依法行政、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建立执法人员日常执法活动考勤和记录制度,强化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执法人员的奖惩管理制度,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按岗定责,依法办事,树立农业行政执法良好形象。三是层层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各个环节的落实,形成农业局对执法队,执法队对执法人员的一整套责任管理体系,做到指标细化,责任到人,人人有岗,岗岗有责,不留执法空白。

(三)强化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如何,关系到农业执法的水平、力度、成效和形象。因此,要求农业执法人员必须做到:政治思想素质高;专业素质强;法律知识广;有一定的胆量和胆识。提高农业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要在两个方面下工夫。一是在调选或录用执法人员上要严格标准,择优录用,把好进入关。二是对在岗和新上岗的执法人员,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和知识更新,把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纳入日常管理的范围,通过采取分层次逐级培训、专业法规对口培训和相关法律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的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工作人员进行有计划、有重点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促使其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为严格依法行使农业执法职权奠定良好的基础,使每个执法人员都能切实履行职能,独挡一面。

(四)提高执法能力,强化执法手段。执法能力建设是搞好综合执法的基本保障。为确保我区农业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建议每年按一定的比例增加农业执法工作经费预算,实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在此基础上,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完善农业执法装备设施,配备必要的办公、检测设备和执法监督车辆。建立与省农业执法总队、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直接连通的农业执法信息统计网络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