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规章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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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范文1

企业规章制度基本概述

规章制度是指企业在履行职能期间,根据不同主要内容,从而制定的具备一定约束力的制度与规范,比如,结合界定管理责任、规范工作流程、开展检查考核工作等。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我国法律法规相类似,法律法规主要是用于确保国家各项事务能够正常运作的重点,而规章制度的核心是促使企业能够更好实现经营发展目标,在履行企业管理职能、实现企业发展目标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企业作为独立法人实体,不仅要针对外部要求制定相应文件,同时还要在不同要素基础上,实现对文件统一管理,这样才能使得各个工作流程能够在完善制度体系下展开。在企业管理工作落实中,对于管理责任要作出明确,确保不会出现重复叠情况以及遗漏情况等。针对规章制度,采用一体化、结构化、信息化的管理方式,将规章制度对于企业的引导作用与规范作用发挥出来,推动企业更好发展。

信息化过程中规章制度对企业的重要作用

如今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信息化时代背景下,不仅人们日常生活与工作发生诸多变化,对于企业发展也能够起到推动作用。信息化对于企业发展而言,不仅可以减轻工作人员工作量,而且更加轻松完善数据信息收集工作,提升数据信息利用率,增强企业在社会市场中的竞争地位。对于信息化过程中,规章制度对于企业之间的重要作用,本文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阐述与分析:企业信息化主要体现在企业各个管理工作中,在具体工作落实期间,要加强对先进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可以实现对数据信息全面记录,同时在信息数据处理中具备高效性特点。保证数据信息真实性与有效性,为企业领导、管理者的正确决策提供有效信息参考。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要及时做好管理创新、体制创新以及技术创新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优势。企业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为企业提供更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能够对管理对象属性信息、行为信息以及操作信息等进行收集,并根据相应逻辑设定对数据信息进行处理。得出的最终结果,可以为企业领导工作以及企业决策提供更多帮助与保障。信息管理系统还可以将决策信息,直接传输给管理对象。在此期间,信息收集、信息加工以及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安全性需要在最大程度上保障,防止认为干预等情况出现。企业信息管理工作可以为企业高层提供高质量服务,促使企业能够创造更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企业信息管理工作的落实,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但同时自身也存在一定风险。安全风险来自于不同方面,比如,不法分子的有意破坏、病毒入侵等。在这一过程中,如果信息管理工作没有规章制度进行约束,将会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通过规章制度可以为信息系统使用者的行为进行约束,避免因自身利益而对系统内容造成破坏,或者篡改其中的消息。在得到规章制度的保障后,才能使得信息管理工作能够将自身价值发挥出来。在信息化时展当中,企业需要拥有完善规章制度,在合法、合规、科学管理的环境下展开各项工作,为企业更好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信息化过程中企业规章制度建设与管理措施

加强信息管理制度的建设与管理

信息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企业更好发展而言具有重要作用。企业在不断发展期间,对于不同方面,比如,组织方面、财务方面、人力资源方面以及资产方面等,已经形成相应的规章制度。这是企业宝贵的财富,同时也是实现企业安全稳定运行的重点。企业信息管理规章制度,能够对企业信息管理行为进行约束与规范,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各类先进技术手段、信息管理技术都会被广泛应用在企业各环节工作中。企业加强信息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为信息化管理做支撑。另一方面,企业各类管理制度规范信息管理具体的要求,企业针对自身的管理架构与管理流程,要及时做好优化整理工作,通过加强对先进信息处理方式的应用,将其纳入到系统当中进行管理。这样传统抽象的规章制度,可以确保其精确性,能够被更好应用在企业各环节工作中。在信息管理技术的应用之下,使得管理制度的创新性与完善性得到保障,促使管理效率与管理质量能够得到提高。例如,在不同管理表格的填写中,以往需要采取人工填写方式,在填写过程中,很容易出现误差等问题,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都无法保障,受到人为因素影响较大。借助信息技术的合理应用,选择最为合理的方式,实现对数据信息的规范填写,能够与系统之间实现直接通讯,落实数据加工处理工作。在这一过程中,管理表格关系到企业规章制度,那么就要根据这一信息化特点,对规章制度进行完善,确保规章制度能够符合企业发展。

实施规章制度信息化管理

充分利用信息系统管理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将管理制度信息数字化。每项管理制度的都会经过企业内部决策机构的集体审议、制度等环节,这个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应进行准确的收集和登记,借助信息系统,搭建制度信息管理平台,将每一项制度的基本信息、审定会议类型、审定会议纪要、发文通知、制度文稿等传输到信息系统中,形成可供员工查阅的信息台账,一方面方便企业全员查阅、学习、使用规章制度,为各项制度落地实施打基础;一方面随着企业的发展、规章制度的更迭,逐步将规章制度信息积累在企业信息系统中,做管理信息数字积累,为日后企业管理发展演变分析、常规审计等提供信息资料;最后也为企业规章制度规范化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措施和平台。

明确信息管理规章制度分类

企业信息管理规章制度一般分为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两类。企业管理制度纳入信息化管理要求,是规章制度的一个新形式和要求,要让企业信息管理工作的展开起到促进作用,需将其贯穿到企业整个管理过程中,具备强制性特点,将其深化到企业管理制度体系中。企业各项管理措施的信息化过程往往会反映具体操作当中,例如,不同系统维护操作规范,对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进行约束等等。在管理制度、流程的编制与修改,同样要遵循规章制度进行。企业信息化发展,对于规章制度提出更高要求,要结合企业实际发展情况,对规章制度进行完善与管理,为未来企业更好发展提供保障。相关工作人员能够对信息管理规章制度分类有全面认识与了解,这样规章制度构建的完善性与合理性都可以得到保障,为后续工作展开打下良好基础。

遵循工作原则

企业在规章制度的构建与管理中,需要遵循相应工作原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规章制度构建的有效性与合理性。为实现这一目的,在具体的规章制度构建中,要遵循以下几点原则:遵循效率性原则。信息化管理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使得企业能够更好、更快适应市场发展与企业发展,从而推动自身的进步。规章制度建设期间,要保证合规高效、工作人员易于理解,这对于规章制度的落实能够起到很大推进作用。遵循精确性原则。精确性原则也就是说,规章制度内容要保证精确,结合企业实际发展情况落实,在每制定一条规章制度中,都要对各方面问题进行综合考量。完整性原则。规章制度在构建过程中,要保证能够覆盖到企业各个层面与各环节工作中,那么其完整性需要保证。这就需要相关工作人员能够提前对企业各方面发展进行了解与分析,避免在规章制度中出现遗漏情况。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范文2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规则规定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

高级主管--董事长、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副总经理。

部门主管--经(副)理、科(副)长。

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三条本公司从业人员,按其所任职位职务的繁简、责任的轻重,分为六职等。

第四条每一职位均设置一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人员的列等,应按其所派任的职位,决定其职等。每一职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时,以列较低职等为原则;在该职位工作满三年,成绩优良者,可改列高一等。

第五条各类人员人数应按业务需要,于每年年度开始前编订人员编制表,经总经理核定后转送董事会核备。

任用

第六条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七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八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二)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三)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四)科长--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五)副科长--由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

第九条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条新进人员应先办理安全调查,并按其学历任用。

第十一条除正式从业人员,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人员,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条件以合同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三)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四)通缉有案,尚未撤销者;

(五)吸食鸦片或其他者;

(六)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七)经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

(八)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九)未满十五周岁者;

(十)主管人员,不合于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者。

第十三条新进非主管人员一律须经试用40天,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或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行为者,可随时停用。

第十四条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妥本公司新进职员履历表。

(二)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三)缴验户籍册。

(四)缴验医院最近一个月体格检查表。

(五)缴验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

(六)缴验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规章规定的志愿书及保证书(铺保一家,保证服务期间行为、安全及保管财物等连带赔偿责任)。

(七)填缴劳工保险加保表二份。

(八)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服务

第十五条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六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准时上下班,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实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十七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天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七天给予一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十九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之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之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一次。

第二十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一条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定。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七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可派人员值日值宿,其办法另定。

第二十四条从业人员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四)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八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六天。

(五)娩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分娩假八星期(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怀孕三个月至七个月而流产者,给假四星期,七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六星期,未满三个月流产者,给假一星期。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集会,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七)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二十五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三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但如因兵役召集在30天以上,且兵役机构另有薪饷者,本公司薪水停发。

(三)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二十七条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七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延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经理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八条旷工一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一天照每天七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

一、二款规定可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一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一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一天,即扣发该项奖金一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三十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一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一)工作满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每年七日。

(二)工作满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满五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满十年以上者,每满一年加给一日,但休假总日数不得超过30日。

第三十一条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之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仍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考核

第三十二条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之从业人员,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之责任。每三个月一次,应将各项人员之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凡列优等及劣等者,均应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及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升迁及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三条年度工作考核,应分别于各从业人员到职届满一年之月份办理。由人事部门每月将当月份到职满一年之人员考核名册,分别列送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评核等级,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优等或劣等的考核,均应详细列述具体事实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三天以上者,不得考列甲等以上。

第三十四条凡考核列优等者,经总经理核准予以二级以上之晋级或升级,列甲等者晋升二级,列乙等者晋升一级,列丙等者留任原级,劣等者免职,均以各从业人员任职期满一年考核核定后的次月起执行。但在考核年度内曾经核准升职或升级者,该年度考核不再晋级。

第三十五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之考核由董事长评核。科长以上人员及优等的考核。由直属主管层转总经理核定,其他人员均由各部门层转经理核定。

奖惩

第三十六条从业人员之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奖金及升迁或晋级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之行为,且有事证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功或记大功:

1.细心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对公司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之方法作重大改革之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而成效显著者。

4.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公司利益之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以上奖金之数额,各视实际贡献之价值决定。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升迁或晋级:

1.一年内曾记功二次以上者。

2.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的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足资为证者。

3.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以上晋级可视实际情况晋升一至二级。但其薪级已达本等最高级者,可改发相当级数薪水之全年份奖金。

第三十七条从业人员之惩诫,分为警告、记过、降级及免职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携带不必要物品入厂者。

2.未经准许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擅用他人经管之工具及设备者。

4.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之物品者。

5.涂写墙壁、机械用具有碍观瞻者。

6.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发生损失者。

3.对上级主管之命令,有不同意见,未予婉转说明,或虽经陈述,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指挥者。

4.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

5.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者。

6.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7.故意涂改、丢失记时卡者。

8.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9.在工作时间瞌睡者。

10.在公司易燃场所吸烟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降级:

1.在公司或工厂内酗酒滋事,妨害秩序者。

2.向外泄漏公司业务机密者。

3.在工作时间内偷懒睡觉者。

4.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5.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6.一年内记过二次者。

以上降级,应视各款实际情况降一至二级,无等级可降者,应予降等改任。

(四)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免职:

1.无故继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六日以上时。

2.未经许可,擅自在外兼职,或参加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之事业者。

3.胁迫上级主管,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谣撞骗者。

5.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6.未按照规定或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8.有偷窃行为,经查明属实者。

9.在公司内赌博,或有伤风化的行为的。

10.携带武器、凶器或违禁品,前来公司者。

11.在公司内打人或互相打骂者。

12.散播有损本公司之谣言,而妨害工作秩序者。

13.因故意或过失之行为,而引起灾害者。

14.有煽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者。

15.触犯刑律,经判有期徒刑确定者。

16.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第三十八条从业人员之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除嘉奖、记功、警告、记过由各部门经理核定外,其余均须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三十九条其他未经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诫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四十条从业人员奖惩可累计,以嘉奖三次作为记功一次,记功三次作为记大功一次,警告三次作为记过一次,记过三次作为记大过一次,同一年度功过可以互相抵销,以嘉奖抵警告,记功抵记过,记大功抵记大过。

离职

第四十一条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一)有违犯本公司规章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二)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判刑但未确定者。

第四十二条前条第(一)、(二)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之薪水。

第四十三条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在事前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一)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下三个月以上者,于10日前预先通告。

(二)在公司服务三年以下,一年以上者,于20日前预先通告。

(三)在公司服务三年以上者,于30日前预先通告。从业人员对于其所承受之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照上项规定日期预先通告。

第四十五条从业人员在接到前项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之工作时间,其请假日之薪水照发。

第四十六条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一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以上所称薪水,系以从业人员最后服务月份之薪水为准。

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辞职,应于七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公司之主管人员核准,事后汇报总经理核准。其为副经理以上人员者,应层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四十八条职员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应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退休

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退休,经核准后生效:

(一)服务满15年,男性年满55岁,女性年满45岁者。

(二)服务满25五年者。

第五十条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命令退休:

(一)服务满5年,男性年满60岁,女性年满50岁者。

(二)服务满30年者。

(三)心神丧失或身体残废不能胜任职务,经劳保指定医院证明属实者。

第五十一条本规则第五十条第二款应予命令退休之从业人员身心强健仍能胜任其职者,经董事会之核定,可延长其服务期间。

第五十二条退休金的给予,以退休人员在职最后六个月之平均薪津(包括本薪及职务加给)为基数,于核准退休时依下表规定一次发给。但自请辞职、停职、免职者均不发给。

第五十三条申请退休由申请人填具申请退休表,命令退休由其服务单位填具命令退休表,连同户籍及其他证明文件报核。其服务年资按到职之日起至服务最后之日计算,未满半年者以半年计,满半年者以一年计。年龄以户籍记载为准。

第五十四条奉准退休之从业人员如因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工作需要,可以作为约聘或定期契约人员聘用,但不得再任正式人员。

抚恤

第五十五条从业人员在职死亡,或因执行职务而致残废或死亡,依下列标准支给抚恤金:

(一)在职死亡者,比照第五十二条规定命令退休(第五十条第

一、二款)之退休金额支给抚恤金。其服务年资不满五年者,以五年计。

(二)因执行职务而致残废失去一部分或全部工作能力必需解雇者,比照第五十二条规定命令退休(第五十条第三款)之退休金额支给抚恤金。其服务年资不满15年者,每年递减二基数,至最低15基数为止。情况特殊者可由总经理报请董事会加给50%以内之特别抚恤金,但经特准者不在此限。表6.2.2

(三)因执行职务而致死亡者,比照前款规定支给抚恤金,其情况特殊者可由总经理报请董事会加给60%以内之特别抚恤金,但经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十六条从业人员因自杀或犯罪而死亡,或已在停职期间死亡者,不予发给抚恤金。

第五十七条受领抚恤金之遗族,除立有遗嘱另有指定者外,应依下列顺序领受:

(一)配偶(以未改嫁者为限)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孙子女;

(五)同胞兄弟姊妹(以未成年者为第一优先,未结婚者次之)。前项顺序内之遗族受领人,必须提出前顺序受领人之死亡、改嫁、结婚等事实证明。在同顺序中有数人时,应共同具名承领,如愿抛弃应领部分者,应出具书面声明。

保险

第五十八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应一律参加劳动保险。

第五十九条参加劳动保险,应于新进同时,亲自填写保险表一式二份,交人事部代办参保手续。应纳保费,由公司补助80%,自行负担20%。自行负担部分,由发薪部门,按月在应领之薪水内代为扣缴。

第六十条参加劳动保险后,其应享之各项权利,及应得之各种给付,应由本公司人事部门代向保险公司洽办。保险人除依法应享之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之赔偿或补助。

出差

第六十一条从业人员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及特别费。其中除交通费可按现行费率报支,膳杂费可按日计支外,其余各项费用,均应检据报销。如无法取得支出之原始凭证单据者,应申述理由,呈奉经理核准后,才能报支。

第六十二条出差天数,应由指派之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务提前完毕,应立即返回,不得借故滞留。如因公确实无法于核定天数前返回者,应列具事实理由,呈由原指派主管核准后,方得支给旅费。如出差地区可当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六十三条出差前,可酌情预借旅费。

第六十四条出差国外,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特别费及手续费。其中除膳杂费按实际出差日数核支外,其余均须检据核实报支。

第六十五条出差印尼、南洋各地者,照国外出差标准八折支给。

第六十六条出差同一地点半月以上者,旅馆费及膳杂费八折支给,二个月以上者,以七折支给。

第六十七条国外出差应按照最近路线直赴出差地点,非经许可,不得绕道或延滞非公差地区。

第六十八条出差国外,可酌借必要旅费,办理结汇。回国后应即报销旅费,多缴少补。

第六十九条出差国外期间,不得有危害国家民族或本公司之行为言论,并遵守出差国当地的法律及习惯,如因违反而惹事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者本人负责,与公司无涉。返国后,应于一个月内提出考察或工作报告。考察报告之内容应力求充实,并对公司业务应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如未依期提出报告者,旅费暂缓核销。

福利及建议制度

第七十条本公司依法提拨福利金,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办理福利事宜。职工福利委员会之组织办法另定,并依规定向主管机关呈报。

第七十一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可享受本公司一切之福利设施。

第七十二条本公司为协助同仁解决困难,并期沟通上下意见起见,特设立从业人员建议制度。

第七十三条本公司行政部门,均设置意见箱,由高级主管亲自定期启阅。从业人员对于工作上之困难,无法由直属主管或同一部门同仁协助解决,必须由上级主管或其他部门人员协助者;或对公司某项措施未能满意提出申诉者;或发现有人营私舞弊等不法事情而有证据拟予检举者;或根据平时服务经验、学识及研究心得,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提供建设性之建议者,均可以书面列具理由、事实、内容等投入意见箱内,亦可公开呈报上级主管转呈总经理或有关部门主管核阅。如因文字表达困难,或其他原因,不便以书面说明,而须以口头报告者,可先以简略报告述明理由,投入意见箱内,等高级主管人员拆阅后,再定期约见。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范文3

11、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含厂内机动车)的员工,需经有资质的培训单位进行和考试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该项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四、工程、设备仪器

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性能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护措施。

3、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易燃易爆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保护等级的技术要求。

4、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5、凡新建、扩建、改建、迁建的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称三同时)。

6、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品质评价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备。

8、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通,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平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9、有高压、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10、雇请外单位人员在本公司的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需索赔并严加处理。

11、被雇请的施工人员作业时,须在保安处登记,需明火作业者须备案登记。

12、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有防火、防爆设备,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13、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五、员工劳动安全和保护

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员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声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测。对超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和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3、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上报上级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做出治疗。

4、禁止年龄未满18周岁的员工,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有害有毒的作业。

5、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办公室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各年间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每天不少于两次。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6、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全办统一安排整改。

六、事故的处理和奖惩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

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办组织评选安全生产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以表彰。

2、对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对事故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者依法论处。

5、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范文4

关键词:企业文化;企业管理制度;融合

随着经济及社会的不断发展,现代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面临这一残酷的竞争环境,企业必须在日常企业管理制度将企业文化有机融合进去,并赋予企业管理制度和企业文化新的内涵,使其与企业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1.企业管理制度与企业文化概述

1.1企业管理制度

所谓企业管理制度指的是对企业各项活动予以系统安排、管理的一种制度,主要内容有企业生产、人事以及民主等方面的管理规章制度。这些制度能够对企业工作人员的活动予以严格约束,并以此来科学实现企业的管理工作。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项硬性约束,企业管理制度是用来对员工进行日常行为约束的准则,在这一准则内,企业员工不仅能够进行合理的相对自由的个人活动,还能够为个人与企业的共同利益予以更好地维护。想要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就必须对企业管理制度予以规范、统一管理,从而实现对企业管理机制的完善和健全。

1.2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指的是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基本信念、价值体系以及最高目标与日常行为的总结,并能够被全体工作人员所接纳的一种文化。工作人员必须充分了解如何做才能对企业发展有利,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文化逐步成为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习惯,并逐步发展成为企业员工的文化理念,从而成为企业无形的规章制度。

2.企业文化与企业管理制度之间的关系

众所周知,企业文化的发展和成熟离不开企业管理制度的约束和敦促,而企业文化则能够推进企业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二者互相影响,相互补充,企业管理制度与企业文化之间的辩证关系具体可以表现为下面三个方面:

第一,企业文化保障企业管理制度。企业文化涉及领域较多,企业物质文化及制度文化以及工作人员的行为文化等都属于企业文化的一种外在表现,是企业文化的关键部分,是对企业自身文化价值的具体体现。

第二,企业管理制度彰显企业文化。所谓企业管理制度指的是对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做出明文规定,为此我们可以从一个企业的管理制度中寻觅到企业处理风格、价值理念等企业文化的影子。

第三,通过企业管理制度,可以让员工清楚地认识到企业发展战略,并使企业文化得以深入发展。此外工作人员还需要对企业文化予以深刻理解,并对其中优秀的文化加以继承和发展。

3.加强企业文化和企业管理进行有机融合的改善措施

3.1营造有利于企业管理的企业文化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企业为了提升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不断对企业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为了突破以往企业管理的束缚,部分企业开始将突破口放在了对企业文化的构建上,并大胆尝试了企业管理制度与企业文化有机融合的管理方式,取得了良好成果。具体来说,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不断打造对企业管理有利的企业文化,这样一来,不仅能够有效促进企业文化的发展,还有利于企业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第二,构建企业文化时需要以提高企业凝聚力为原则,作为企业的精神源头,企业文化建设需要引起每为工作人员的高度关注,大大提升企业的荣誉感和归属感,从而使得每位员工都能够在企业文化的感召下参与企业日常管理中。

3.2企业管理应该适应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长久过程,是企业经过长时间的积淀后逐步形成的一种独具企业特色的精神文化,是企业的核心所在。企业的管理制度只能对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一定的规范和约束,但无法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不能激发其荣誉感和归属感,所以在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中还需要构建相应的企业文化,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

首先,企业应当在日常管理中不断健全并完善管理规章制度,特别是奖惩制度。在对其制定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企业文化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健全的企业管理规章制度上,没有管理制度为支撑,企业文化也是不完整的,同时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必须融入人性化的企业文化,科学提升企业文化与企业管理的吻合度。

其次,在企业日常管理过程中,除了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行为约束之外,还需要对企业文化方面的认识予以进一步加强和提升,使工作人员对企业精神能够予以深入认识,从而提升工作人员的荣誉感和自豪感,为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打下夯实基础。

结语

总而言之,现代企业想要不断发展、壮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必须在日常生产活动中,大力建设与中国国情以及企业自身发展战略及管理理念相符的企业文化,并逐步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精神以及经营理念的培养,从而较大幅度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为有效提升企业经济效益打下夯实基础。

参考文献:

[1]柳晓琴.基于企业文化与企业管理制度有效融合的分析[J].商场现代化,2014(28)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范文5

关键词:精细化管理;企业管理;应用;研讨

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必须依靠企业管理方式,好的管理方式有利于加快企业的发展。企业管理是指企业通过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制定,对企业内部的人力以及物力等进行全方位的统筹调度。企业管理需要制度作为保障,以达到正常运营的目的,同时需要做好企业内部部门间的协调工作,以促进事务更好完成,使企业获利,因此,好的管理方式能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精细化管理是现阶段最先进的管理方式,它能有效降低企业资源的耗费以及企业管理的支出,促使企业管理实现均衡,提升了企业自身的管理效率,所以,企业将精细化管理应用到企业内部管理工作中,能有效提升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助推企业的更好更快发展。

一、精细化管理内涵

精细化管理理念是上世纪5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的一种管理理念,现阶段,已经成为我国企业管理的最先进模式。精细化管理以企业日常管理为基础,并将日常管理深化,它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手段。企业实际管理工作中,有效应用精细化管理对企业内部项目进行细分,减少企业的管理成本,使企业项目更为精准,项目间的合作更为高效,从而实现企业的顺利运营[1]。企业实现精细化管理的前提是企业专业的经营方式,并保证相应技术可以实现高效的产能,同时需要借助信息技术手段。企业精细化管理过程中,需要将企业所服务客户的要求进行整理归纳,以供后续工作接管人员参考,以保障企业客户对工作的满意度,进而提升企业整体实力,促进提高企业市场占有率。

二、企业实际管理工作中精细化管理应用的必要性

精细化管理的应用可有效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具体来说,企业的精细化管理主要是协调了企业管理措施与管理效率间的关系,这表明企业精细化管理的有效应用对企业管理水平提升有着直接作用[2]。企业精细化管理过程中,利用最少的管理资源实现企业的最大化价值,减少了企业管理的支出,缓解了企业管理成本方面的压力,使企业达到最佳管理效果,及时有效解决企业管理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因此,企业管理中有必要应用精细化管理。

三、企业应用精细化管理应注意的相关问题

首先,企业应用精细化管理的过程中,企业员工要认识到企业管理不是单个人的事情,也不是企业内部某个部门的事情,它是企业的一种战略措施,它要求全体员工参与,所以,企业全体员工必须在思想认识上保证统一,并将自身本职工作做好做精[3]。其次,企业管理层人员要重视自身所在部门管理工作,加强管理的执行力。例如,企业可以组建精细化管理小组,负责公司内部的检查工作,定时定期开展检查活动,并做好检查工作表,保证执行力的到位。最后,企业精细化管理任重道远,需要企业全体人员的不断努力,同时可以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长效机制,杜绝半途而废的不良现象。另外,在市场竞争越演越烈的今天,完美理想主义的精细化管理方案是不切实际的,但是也不能由于它的不完美而否定它,更不能敷衍性地做表面工作,应将精细化管理落实到企业内部个人,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奠定基础。

四、精细化管理在企业管理工作应用中出现的问题

(一)企业思想理念较为老旧

现阶段,我国很多企业的管理工作正处于转变时期,也就是企业从传统的管理方式向现代精细化管理方式转变。这时,很多企业高层和普通工作人员仍没有从传统管理模式中走出来,仍受传统管理模式的束缚,这就严重制约了企业现代精细化管理方式的顺利实施,致使企业工作人员不能按规定完成本职任务。这种老旧的思想观念,严重制约了企业精细化管理方式在企业管理工作中的有效应用,致使精细化这种先进管理方式的应用无法取得预期效果,进而影响企业的经济发展[4]。同时,传统老旧的思想观念压制了精细化管理优势的有效发挥,导致精细化管理在企业实际工作中无法获得应有的管理成效。

(二)企业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现阶段,我国企业精细化管理应用的过程中,企业的管理层以及普通员工的素质都会对精细化管理的效果造成影响,企业管理层和普通员工拥有较高的素质,对新型管理方式接受能力就比较强,使企业从传统管理方式向科学管理方式转变,并增强对转变过程的适应能力,使转变过程更为顺畅。企业工作人员和管理层若是素质水平不高,对于先进的精细化管理理念就会很难理解,一旦出现理解偏差,就会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形成不良的影响,进而使精细化管理在企业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出现障碍,从而不能顺利实施。同时,企业的工作大多较为繁重复杂,很多工作人员都有敷衍了事的心态,这对企业的今后发展有着不利影响。

(三)企业管理效率难以提升

现阶段,我国很多企业在日常管理中既要求精细化管理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又强调精细化管理不能投入太多的资金。在这种现象下,部分企业就会选取主要步骤实施,忽视其他的辅步骤,这样的管理模式,尽管表面看似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但是实质上加深了企业基础工作人员对管理模式理解的难度[5]。同时使企业员工对企业管理方式转变过程适应能力减弱,另外,也使企业的经济效益无法实现进一步提升,从而在根本上制约了企业经济的发展。

五、精细化管理在企业管理实际工作中的具体应用

(一)明确自身岗位职责

在企业管理和经营中,相关管理层人员以及企业普通员工必须认识到自身的岗位职责,同时企业内部员工的工作职能内容也要清晰,这样不仅可以有效规避工作职能交叉现象,更充分保障了企业工作人员分工的明确化。总而言之,企业管理中应用精细化管理方式,就必须要做到工作人员分工的明确化以及员工岗位职能的清晰化,这样才能使企业稳步经营发展,从而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6]。

(二)全体工作人员各尽其职

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在明确工作职能之后,需要将自身精力全部投入到工作中去,这样才能有效提升企业的管理效率。作为一个企业,必须要使每位员工都认清自身工作内容,同时企业也可以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使员工清楚地明白哪些是该做的事情,哪些是不该做的事情,此外,企业还可以将精细化管理进一步细分,使企业工作具体落实到个人。这样,可以使每位员工都能及时地了解企业内部发展信息,进而有针对性地做出相应解决措施。

(三)建立健全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建立健全的管理规章制度,为企业应用精细化管理方式提供了制度保障,所以,企业首先要做的就是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并以此为基础,制定其他方面管理的规章制度,最后按照管理制度的相应要求落实到企业实际管理工作中,促进企业管理效率的提升[7]。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的健全可有效帮助企业工作人员认清自身工作职责,更是为企业的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薪资待遇等提供了相应标准,调动了企业员工的积极性,激发了企业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促使企业员工积极主动投入到自身本职工作中,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便利条件,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精细化管理对企业的发展有着促进作用,因此,企业管理工作中应用精细化管理,可有效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降低企业管理成本,促进企业全面健康发展。为了使企业工作人员明确自身的岗位细责,企业需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阶段性的开展员工培训,提升企业员工的个人修养,进而确保每个人都能充分认识到精细化管理对企业管理的重要性,加快精细化管理理念融入企业管理的速度,进而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助推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更好更快发展。

作者:朱丽娜 单位:长治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丁选民.企业管理中精细化管理应用探究[J].赤子,2013,(7):152-152.

[2]刘刃.精细化管理理念在构建企业制度体系中的应用[J].交通企业管理,2012,(5):33-34.

[3]冯慧君.人力资源精细化管理在路桥施工企业中的应用[J].江西建材,2016,(3):159-159.

[4]张朝辉,唐欣强,李淑霞等.ERP在工程建设企业精细化管理中的作用[J].石油工程建设,2012,(2):69-73.

[5]洪克杰.论精细化管理在企业管理工作中的应用[J].大观周刊,2011,(2):26.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范文6

【关键词】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一、建筑企业财务管理概述

建筑企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企业,其财务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企业一切经济活动的结果最终集中反映到财务管理制度这一综合部门上来,企业经营活动的最终目的就是获利。但建筑企业的复杂性决定了其在财务管理上要涉及多个机构和部门,因此只有不断的发现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财务体系才能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的合理化,实现对建筑企业施工成本的控制,再通过优化财务管理制度来规范企业流程,确保建筑企业的顺利进行。

二、建筑企业财务管理不足的状况

1.忽视财务监督管理

某些建筑企业将工作重心放在工程建设、市场拓展等方面,缺乏健全、完善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对财务管理的流程、目的、工作要求等缺乏完善的规定,即使一些建筑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但是却没有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在日常工作中未能有效落实各项规定,存在执行力较差的情况。例如,预算编制不规范、开支计划不明确、成本费用控制随意性较大、会计核算不规范等,由此便会影响建筑企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2.不重视财务预算控制

一些企业在日常工作中忽视资产控制、成本控制、费用控制,某些项目施工无预算、无计划,成本控制工作不到位,影响建筑企业资产有效运转。当下,建筑企业要想取得更好的发展,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在重视进度控制的前提下,也必须加强财务管理,以促进建筑企业综合效益的提高。

3.资金使用控制力度不够

工程施工中,业主通常会拖欠建筑企业工程款,而建筑企业施工时往往需要先行垫付资金,从而增大企业资金风险,给建筑企业管理和掌控资金带来不便,时间一长,形成恶性循环,不仅影响建筑企业信誉度,降低其社会影响力,还会损坏建筑企业经济效益,制约企业发展与市场竞争力。

4.财务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一些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素质较低,专业基础知识薄弱,业务技能不熟练,其工作责任心不强,职业道德水平有待提高。因此需要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让他们为企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三、加强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的方法

1.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健全相关规章制度

首先,提高建筑企业领导对财务管理的思想认识,调动财务工作部门积极性,协调好工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产管理等各部门工作,确保各部门加强协调与配合,促进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提高。其次,完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结合建筑企业生产实际,考虑具体工作需要,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工作目标,确保财务管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相关制度不能仅仅局限于财务方面,还应该涵盖建筑企业成本管理、物资采购、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等各个环节。结合财务管理工作经验,借鉴其他企业的先进做法,改进和优化财务管理工作流程,推动财务管理创新发展。

2.完善财务预算管理体系,增强预算控制水平

预算管理是建筑企业财务管理不可忽视的内容,包括销售、管理费用、目标利润、现金流量等预算,通过对各项资金进行科学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促进财务管理水平提高。一方面,建筑企业制定预算时要做好调查研究工作,获取相关数据资料,编制销售、费用、利润、现金流量等预算,将优质资源向利润高的项目倾斜,严格控制建筑项目材料、人工费用、机械费用等各项支出,促进资金利用效率提高;另一方面,预算编制完成后, 要严格遵循各项规定,按照量入为出原则,对各项资金支出进行统筹与合理安排;最后,加强预算分析和预算结果利用,建筑企业要重视对预算结果完成情况的研究与分析,全面分析和掌握预算执行的影响因素。

3.加强资金使用控制工作,提高资金运转效率

重视存货管理,健全建筑企业材料、物资管理机制,合理控制库存物资数量,降低存储成本。做好物资采购,采用招投标或多家询价方式,节约物资采购成本,严格执行材料出库制度,材料使用定额管理制度,从而实现降低材料消耗,节约成本的目的;另一方面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承包工程时要做好调查研究工作,进行可行性论证,促进工作水平提高,调查和评价项目资金来源、甲方资金和信用情况,降低投资风险。工程完工后要核对账款,及时催收应收账款,严格控制坏账、呆账。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建立资产定期清查制度,对丢失、破损的财产应追究相关人员职责,尽量减少企业损失,实现提高建筑企业效益的目的。

4.加强企业财务风险管理, 有效预防财务风险

建筑企业财务管理风险包括合同签订、资金回笼、资金筹集、经营亏损风险等方面。建筑企业要对整体经营状况进行全面分析,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减少各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对策,实现降低和分解风险的目的。另外还可以对财务指标设置预警值,识别、评估财务风险,实现对风险的有效防范和控制。

5.重视工作人员管理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引进既懂专业基础知识又懂财务管理工作技能的高素质财务管理工作人员,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储备人才力量,同时要加强管理和培训,促进专业技能、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职业道德水平的提升,使其更好地满足实际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