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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范文1
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形式上的看点主要表现在集成式执法、执法规范化和执法高效能等方面。一是形成了统一执法,涵盖城管、交通、海洋、国土、文化、旅游等多部门多领域的全部和部分执法,通过集成式执法解决了表面上“大盖帽满天飞”、实质上执法扰民的现象;二是促进了规范执法,尤其改变了以往各地城管执法普遍存在的执法失范现象,包括重复执法、交叉执法、选择执法、钓鱼执法甚至暴力执法等现象,改善了行政执法机构的形象;三是提升了执法效能,在解决乱执法的同时解决了由于执法力量不足、多重执法障碍等原因造成的多领域执法不到位、法律被搁置、放任违法行为等不作为现象,维护了行政管理秩序,改善了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保证了法律的有效实施、维护了法律权威和法律秩序,提升了执法公信力和市民满意度,获得了地方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初步认同,在总体上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
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深层看点在于它推进了行政执法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的科学化、合理化。一是基于“决策-执行-监督”原则,构建和完善综合性行政执法体制。在管理与执法适度分离的前提下形成了以“决策-执行、专业-综合、巡察-协察、案审-法制”等为表征的结构化执法体系。二是基于“执法-管理-服务”逻辑,实现了一体化管理模式。以纵深推进的综合行政执法连同不断普遍化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基层地方促进传统行政管理及其实现方式的重构,有利于形成以管理为核心、以执法为保障、以服务为本质的政府治理新模式。三是基于“参与-执法-合作”思维,完善和发展行政主导、市民参与、社会协同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促进市民参与综合行政执法过程,加强行政执法机构与社会组织的合作,更加有利于实现综合行政执法目标。
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还有其他若干具体看点:在执法观念上,形成“依法行政-综合执法-执法为民”的系统观念。一是将执法为民作为综合行政执法的根本原则;二是将依法行政作为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原则;三是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综合行政执法的活动原则,以综合行政执法践行严明执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和原则,真正做到了以法为依循、以民为依归。
街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范文2
一段时期以来,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国家每出台一些法律、法规,各城市相应管理部门就增加一支执法队伍,形成了七八顶执法“大盖帽”去管一顶“破草帽”的违背立法初衷的局面。以我市为例,目前,具有城市管理职能的部门包括工商、公安、交通、环卫、环保、城建、城管、卫生、规划、市政、园林、文化等部门在内就有十几家之多,部门之间各自为政,职能交叉,事权分散,有利的一哄而上,不好管的推诿扯皮,既不利于统一指挥,更让管理对象无所适从,纳税人负担加重。车乱停、摊乱摆、人难行、乱贴乱画、污水乱流、垃圾乱倒、部门乱扯皮现象久治不愈,齐抓共管局面没有真正形成。想管的无执法权管不了,能管的相互之间缺乏衔接,执法脱节、执法撞车现象难以避免,管理工作效率低下。
鉴于此,1996年至2000年底,国务院先后批准北京市的8个区、天津市的4个区以及广东、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东、湖南、广西等省(区)的14个设区的市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2000年9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对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试点的管理体制、扩大试点范围、促进试点工作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方向。20__年,国务院再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__]17号),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了部署,同年,党的十六大报告也明确指出:要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权责脱节和多重执法等问题。
在上述方针政策的指引下,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北京、天津、重庆3个直辖市和22个省、自治区的75个城市进行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仅我市周边,就有郑州、晋城、安阳等城市实行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综合行政执法。这种新的城市管理体制,变条条管理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形成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层级管理体系,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率及成果,因而得到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
由此可见,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在城市管理领域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既是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适应新形式下城市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是对现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势在必行。
有了这些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我认为,我市也应该开展综合执法工作。主要有如下原因:
一、目前城市管理中有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一)机构职能交叉,人员臃肿,执法成本较高。 按目前的行政体制,涉及到城市管理的职能部门有城管、环卫、城建、环保、工商、市政、卫生、公安等多个部门,其中许多管理部门的职能是交叉重叠的。如无证占道摆摊卖服装的行为,既属侵占道路行为,又属无证经营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市政(公用事业)部门、工商部门等均有法律赋予的职能予以管 理。又如小贩在人行道上卖削皮甘蔗行为,既侵占了道路,又属无证经营;既影响环境,又影响通行。交警、工商、城管、环卫、环保等部门都可以实施管理。据此,各有关部门都堂堂正正地成立有执法队伍,分别开展行政执法。由于机构职能交叉,造成人员编制重复和浪费,增大了行政执法成本。
(二)多头执法,重复处罚,造成执法扰民。上述两个例子,由于相关的行政部门均有职能和执法队伍,对一宗违法违章案件,甲部门发现处罚后,乙部门发现后又可以再处罚,乙部门处罚后丙部门还可以处罚。这样多头执法,重复处罚,就必然引发对行政相对人不公的问题,带来行政相对人对政府执法部门怨声载道的负面影响。
(三)扯皮推诿问题较为突出。由于职能交叉,同一个城市管理方面的违章案件,多个部门都有权管理,容易造成部门之间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推托责任的理由都很充分等现象,造成很多城管热点难点问题无法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反响强烈,影响了执法队伍本身及政府的形象。
(四)城市管理存在真空地带。目前,在城乡结合部和市区的部分大街小巷,存在着许多城市管理的真空地带,其主要原因是:有权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于人力问题,管理不能全方位覆盖城乡的各个角落;街道办(镇)、居委会(村)一级由于没有行政执法权想管又管不了。因此,便出现乱搭建、乱摆卖、乱堆放等现象屡禁不止。
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优势
所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指一个行政机关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集中行使城市管理领域几个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的一种行政执法制度。它是根据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基本原则,为解决城市管理领域长期存在的执法机构林立,职能交叉,各自为政,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而开展的综合执法。
在我国城市管理领域中,绝大多数管理部门的传统模式是“一条龙”管理,从立规矩到执行,从管理、审批到监督、处罚,都由一个部门决定,既是裁判员又是执行员,不仅需要有自己的专门执法队伍,同时缺乏有效的监督。而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后,审批部门只负责审批,处罚工作统一由执法局行使,实现了“判罚分离”,更显公正。同时也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水平与效率,减少了人员、机构设置。据了解,各地通过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有执法队伍被撤销或者相应精简,多数地方执法人员总数比原有人员减少了20%至30%。拆了“庙”、减了“和尚”,却由于执法力量的集中,执法力度的加大,实现了“一局多能”、“一员多能”,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和效率反而大幅度提高。
三、如何改革现有城管执法体制
根据中央编委、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__]4号文)精神以及外地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成功经验,本人认为,我市改革城市管理执法体制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如何改革,我觉得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探索:
(一)市和市辖区均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形成市、区二级执法机制。即市、区执法局均有执法主体资格,均属行政单位。(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实施行政执法工作的主体必须是行政单位,而我市目前的市、区城管队伍大多数是事业编制,执法主体与许可法相违背),区执法局为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市执法局主要是负责行政复议、业务指导、监督和对重大案件、跨区案件的查处。
(二)将相关部门与城市管理有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到执法局行使,建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需要集中的处罚权:一是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破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行为的处罚;二是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破坏城市绿化行为的处罚;三是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违反规划建设行为的处罚;四是市政设施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破坏城市道路、供水、燃气管道设施行为的处罚;五是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能,如对饭店油烟、污染企业的处罚;六是工商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街头无证经营行为的处罚;七是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人行道上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的处罚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中已归纳为七个方面)。
(三)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组建高素质的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根据相关部门将部分行政处罚权移交执法局的情况,调整理顺有关部门的人员编制和职能,清理整顿相关部门原有的行政法队伍,通过竞争上岗,公开招考,择优选调等形式,组建集中统一、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同时,实行财政全供,严格奖惩,通过确保人员工资、队伍经费、装备到位,避免重复过去因工作经费不足造成的以罚代管,重收轻管等问题。
街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范文3
二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要科学、合理地界定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决策权,完善政府行政决策规则,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策权限、程序、时限、决定及公布形式作出规定并对外公布。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和听证制度。在作出重大决策前,除依法保密或情况紧急外,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要规范听证程序,科学合理地遴选听证代表,确定、分配听证代表名额要充分考虑听证事项的性质、复杂程度及影响范围。要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评估制度。行政机关应当确定机构和人员,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建立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完善行政决策的监督制度和机制,明确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度。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度。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必须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下载。积极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区政府法制局要对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的规范性文件自之日起15日内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镇政府和区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要在自之日起15日内报区政府法制局备案审查。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备案工作信息化建设。区政府法制局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通过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每年组织检查一次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实施一年后,负责实施的部门要对文件实施情况进行认真调研、总结和评估。区政府法制局每两年要对已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组织进行一次清理。编撰《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
四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不断扩大实施领域,推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向重点镇和中心镇延伸。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程序意识,从建立行政执法登记制度入手,加强程序制度建设。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要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质量考核、满意度测评等工作。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权、机构、岗位、人员和责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要加强执法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要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依托办公自动化设施,研究开发行政执法内部监督电子信息管理系统。把细化后的行政执法标准、程序和评分标准等各个方面的数据录入系统信息库。要加强行政执法投诉网络建设,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程序和文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的立案、调查、决定、处理等制度,加强对行政程序和行政行为合理性的监督,使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完善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作用,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卷备案审查制度,改进完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渠道,变书面报送备案为网上报送备案,制定网上报送备案格式文本和程序,对备案事项网上进行审查,定期汇总,及时提出问题、意见和建议。
街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范文4
丰台区城市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行政区划设置情况。丰台区总面积30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32.4万人,下设3乡、2镇和16个街道(地区)办事处。基于区域城乡结合部特征和历史原因,形成了街道、乡镇交错的管理格局。这一格局在农村城市化过程中有利于实现整建制农转居和农民过渡期管理,客观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城市中心城区的功能提升和布局优化,对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越来越迫切,现有的行政区划难以实现无缝化管理和跨区域统筹,需要进行优化调整。
城市执法体系情况。丰台区的城管执法体系采用的是区政府和街乡镇联动的管理体制,现有专项执法编制650人。其中,区城管执法监察局负责街乡镇城管执法人员的招录和培训、人员调配、干部任免、重大执法活动的指挥调度、指导监督和考核督导。属地街乡镇负责为基层城管执法队提供办公条件,负责队员相关福利待遇等事项。基层城管执法队作为区城管执法局的派出机构,以区城管执法监察局的名义,负责本区域的日常执法工作。现行执法体制的优点是条块结合,既保持执法的灵活性,又保留执法的统一性。然而,新形势下,随着北京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需要,非首都功能疏解、城乡环境整治任务对城市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现有的管理体制在属地协同和精细化执法方面存在欠缺,也需要深化改革,做到与时俱进,适应中心城区精细化管理对城市执法的更高要求。
社会治理情况。多年以来,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丰台城市文明水平进一步提高,所有社区完成规范化建设,建成52个市级社区规范化示范点。全面推进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一刻钟社区服务圈”覆盖率达到了90%。网格系统是城市管理的基础数据平台,也是实现精细化管理的载体。丰台区的网格化管理平台已经逐步建立,但对网格数据的整合利用仍然不够,信息的价值没有得到充分挖掘,还没有对科学决策、预警管理形成坚实支撑。另一方面,经过多年的建设,丰台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宽带丰台”初步建成,政务信息基础设施逐渐完善,政务信息化应用稳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逐渐显现成效,但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起到的作用有限,仍需提高覆盖的深度和广度。
加强精细化管理的思路与举措
特大城市精细化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尤其是对于特大城市的中心城区,要实现智能、高效、无缝的管理格局,需要在综合管理体制改革、行政区划调整、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智慧城市建设、网格化社区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做好工作,通过优化配置、盘活资源、强化调度,形成系统、高效的城市管理体系,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整合资源,形成统一高效的综合管理体制。为适应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需要,丰台区政府要结合区情,承担自身对城市管理的主体责任,明确城市主管部门职能和权责划分,研究区级职能整合方案,组建区级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和城市管理委员会,健全工作机制,增强城市管理工作的综合性、整体性和协调性。需要搭建集重大决策、统筹协调、监督考核于一体的强有力的工作平台,将供热、供水、排水、燃气、环卫、绿化等区属国有企业纳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统筹区域各方力量,形成统一高效的综合管理体系,为实现精细化管理服务。
科学布局,优化调整街乡镇行政区划。丰台区要集合城市管理无缝化衔接的需要,按照“拆分过大街道,划清街道乡镇界线,明确管辖范围”的原则,科学设置街道、乡镇辖区规模,优化街道、乡镇的空间布局,使其适应高效管理的需要。需要进一步完善街道管理工作机制,推动社会服务与城市管理工作重心的下移。需要改革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根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管辖面积和人口数量,探索对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进行分级分类考核,并完善区政府与街道、乡镇之间的上下互评机制。
多级联动,深化城市执法体系改革。在北京市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大背景下,丰台需要结合区情,对城市执法系统进行具有针对性的改革。首先需要明确责任,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区级部门主要负责组织落实全区执法工作,负责街道、乡镇城管执法人员的招录培训、人员调配和重大执法活动的指挥调度与指导监督。街乡镇城管执法队作为区城管执法部门的派出机构,管理体制调整为以街道、乡镇管理为主,以利于实现配合联动,确保执法活动及时高效。其次需要搭建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平台,探索建立城管综合执法与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
稳步推进,全面建设智慧城市。丰台区需要落实关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政务数据整合利用、智慧惠民工程等任务。要实现全区所有行政单位光纤接入,构建相对完善的、互联互通的市、区、委办局(街乡镇)、社区村四级政务光缆,搭建全区政务专网。要促进各委办局将相关业务系统部署在数据中心云平台,建立信息化项目统筹建设模式,成立数据资源管理专业机构,加强区级层面信息化实施机构力量,全面建设起支撑智慧城市的基础条件。
街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范文5
一、我国城市管理的典型做法
(一)沈阳市做法
1.城市管理体制
沈阳市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执法职能分别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管局)承担。其中,市城市建设管理局负责制定城市建设管理中长期规划、拟订设施维修养护和日常管理资金计划等事项。市城管局专门负责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该局共设13个分局,集中行使城市规划、市容和环境卫生等14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2005年2月,沈阳市成立了城市管理委员会,市长担任委员会主任,主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主任,其组成委员包括市建委、市城建局、市城管局等20余家机构。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定全市城管领域的综合性规划、计划,决定城市管理重大事项。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计划编制汇总工作;负责协调城管系统各部门,组织落实城管委工作安排;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2010年7月,沈阳市政府办公厅的《关于进一步理顺道路桥梁和环境卫生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沈政办发[2010]77号)将该市的城市管理格局定位为“市级为主导、区级为主体、街道为基础、社区为前沿”。具体来说,市城建局是城市管理的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区政府是城市管理的主体,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事务负全责。街道办事处是城市管理的基础,负责具体组织所属区域内各种设施的养护及环卫工作。
2.主要管理机制
(1)行政执法勤务区工作模式
沈阳市以全市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为执法范围,对应设立具备行政执法处罚职能的责任区域,实现了每个街道都设置一个勤务区。执法人员以勤务区为基本执法单位,在区域内统一行使处罚权,办理简易处罚案件,这里的处罚权涉及城市规划、市容和环境卫生、市政、房产、城市园林绿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公用事业(自来水、燃气)、人防工程等14个方面。从本质上讲,勤务区模式的核心是执法责任制,实行的是一种网格化的工作方式。这种模式很好地解决了多头执法、交叉执法、执法扰民的问题,实现了由粗放式执法向精细化执法的转变;由事后执法向执法工作前置转变;由突击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由注重行政处罚向注重执法服务转变。
(2)执法共建机制
所谓执法共建,就是城市管理执法者与管理相对人,通过开展知法、执法、学法、守法等一系列活动来共同参与城市的管理,其核心就是 “变事后处罚为前置服务”,“变我查我管为组织和发动社会力量共同搞好城市管理”。市城管局以勤务区为单位,重点明确了八个方面的服务对象,即学校、医院、社区、物业公司、开发建设单位、街路市场管理单位、锅炉房和地铁站管理单位。该局具体的共建活动形式很多,比如与共建单位、商户代表座谈;发放共建联系卡、执法便民工作卡等各类宣传卡片,等。
3.基本评价
沈阳的做法,可称为大执法局模式,因为这种模式下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相对集中行使城市管理领域的多数行政处罚权。此模式有利于精简执法机构,提高执法效能,有利于对城市管理权的行使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
(二)上海市做法
1.城市管理体制
上海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分别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承担。其中,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除负责城乡建设管理、交通管理等事项外,还承担着一定的城市管理职责,如综合协调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同时挂上海市林业局和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负责对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林业的行业管理以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在管理模式上,上海市已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即依托统一的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监督和处置相分离,主动发现、及时处置城市管理的问题。此种模式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注重使管理重心下移。该模式以街道、社区为基础,以1万平方米左右区域为基准划分单元网格,采用市、区、专业工作部门和网格监督员四级联动的管理模式和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目前,网格化管理已覆盖全市所有区县,管理内容涉及公共安全、市政设施、市容市貌、交通管理等。
2.主要管理机制
(1)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相关的规定,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上海市联席会议)是在上海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综合协调的机构,其主要职能是:讨论、研究和完善城管执法体制机制等重大问题和重大措施;综合协调城市管理方面的执法资源,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执法工作,等。上海市联席会议由市政府批准的相关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综合执法处,负责联席会议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执法局分管副局长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按照联席会议确定的任务,负责做好日常事务的处理及有关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对热点难点问题及市政府重点工作和下一步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等。
(2)城市管理监督机制
上海市在创新城市管理监督机制方面构建了以下机制:一是强化城市建设和管理监督平台。通过市政道路平台、网格化平台、12319城市建设热线、12369环保应急热线等城市管理和服务平台,及时受理和处置群众反映的问题,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建立城市管理考评机制,市城市管理部门对全市各区县开展单月评估和百日考评,同时,组织城市建设和环境文明指数市民测评,对各区县评估、考评和测评结果进行排名,并纳入区县年度工作绩效考评体系。三是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市、区(县)、街(镇)”三级巡视督查机制,坚持执行城市管理巡视督查日志制度。[1]
3.基本评价
上海市在城市管理上同样采用分权模式,即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职责分别由不同部门承担。需要注意的是,其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的职责设置具有一定特色,即该部门在负责城市建设管理的同时,还承担着一定的城市管理职责。这种职责设置使城市建设和管理部门的关系更为密切,便于落实“建管并重”的理念。在管理手段上,上海市注重采用信息化管理方式,已在全市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
(三)深圳市做法
1.城市管理体制
深圳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分别主要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住房和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承担。其中,市城市管理局主管园林绿化、林业、环境卫生、城市市容综合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市城市管理局目前行使着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工商管理(对无照商贩的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对侵占道路的管理)和房产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在管理格局上,深圳市委、市政府于2002年就作出了“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决策,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通过采取财政全额拨款方式,充实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城管力量,保障其人员经费。此举充分调动了基层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管理职能、运作机制、工作方法和管理手段的转变。各区级城管部门则把执法队伍组建成若干分队,下派到各街道办,执法队伍实行区、街道双重领导。
2.主要管理机制
(1)城管外包机制
2007年底,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通过培育市场组织,购买社会服务,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协同、公众参与”的城市管理格局。西乡街道将13项城市管理职能交给物业公司,包括:环境卫生方面,如清洗垃圾桶、站标、路标等市政设施,清除乱张贴;市政道路方面,如换铺人行道水泥砖、换铺道路路牙等;绿化整治方面,如整修绿化带,美化道路园林、灯光等景观;公共秩序方面,如进行街区管理宣传,劝离在交通要道等重要公共场所经营的小摊贩和乞丐。[2]西乡街道引进物业公司之后,形成了政府、企业、市民“多元共治”的局面,提高了城市管理与服务的效率和水平。需要说明的是,深圳城管外包的对象是某些服务事项及辅助管理事项,并不涉及行政权力的委托行使。
(2)公众参与机制
深圳市非常注重构建城市管理的公众参与机制,主要做法有:一是引导公众参与社区管理,如宝安区西乡街道成立街道市民街区管理委员会,通过推举产生的5名热心市民为街区管理委员会委员,代表市民参与街区的管理。二是围绕城市管理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活动,如深圳城管部门坚持开展“百名市民走近城管”、“城管义工行动”等一系列吸引广大市民参与的大型活动,使广大群众既亲身参与城市管理过程,又切实享受到城市管理成果。让公众在参与公共事务中加深了对决策的认知度,极大地削减了城市管理政策执行中的障碍,成为“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一个典范。[3]
3.基本评价
深圳市城市管理的特色在于其城管外包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这两种机制注重发挥企业和公众在城市管理过程中的作用,体现了深圳市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努力,顺应了城市管理主体多元化、机制民主化的趋势。其做法和经验值得其他城市学习借鉴。
二、上述典型做法对今后城市管理改革与立法的借鉴意义
(一)合理界定城市管理范围
城市管理改革的基本前提是明确城市管理的范围。客观来说,国内就城市管理的范围没有统一的界定。上述几个城市在此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其总体特征是对城市管理范围界定持谨慎态度。如沈阳市将城市管理的范围界定为市政管养、市容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交通管理、市场管理等;上海市则把城市管理的范围界定为市容卫生、市政工程、绿化、水务、环境保护、交通管理、工商管理、建设管理等。概括来说,这两个城市的城市管理范围主要集中于市容卫生、市政管养、园林绿化、环境保护、交通管理等领域。作为国内首部关于城市治理的地方性综合立法,《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也采用了这种思路。根据该条例第2条的规定,城市管理涉及城市规划建设、市政设施、市容环卫、道路交通、生态环境、物业管理、应急处置等事项。
(二)切实发挥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高位协调作用
目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分立已经成为国内较大城市城市管理的基本模式。三项职能的分立有利于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实现三种权力的制衡,但同时也对部门间的综合协调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更好地协调城市管理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实现城市的良性、有序治理,一些城市成立了城市管理委员会。要切实发挥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高位协调作用,需要构建一系列的制度加以保障。沈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推行的城市管理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考核制度,恰恰是为了使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实效化。在这方面,《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第9条至第11条对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的职责、组成方式、会议规则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利于委员会的良性运作。
(三)适度下移城市管理工作重心
纵观上述几个城市,无不注重管理重心下移,如深圳市很早就提出并切实推进管理重心下移。沈阳市的城市管理格局则是“市级为主导、区级为主体、街道为基础、社区为前沿”, 在每个街道都设置一个勤务区。这种格局的实质是分级管理、管理重心下移。也就是说,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承担指导、监督、考核等职责,街道和社区特别是街道成为城市管理的主力军。这其实是为了满足城市管理实际需要的必然选择,因为大量的城市管理事项主要集中在街道和社区这个层次上。许多城市已经意识到管理重心下移的重要性,并开始采取一些有成效的措施加以推进,在新形势下应坚持这一改革方向,同时须克服在此过程中出现的盲目下移等问题,使街道和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得到更充分的发挥。
参考文献:
[1]王喜全.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可借鉴上海经验[N].黑龙江日报,2010,8,23.
街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范文6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上半年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下面,我根据局党组讨论的意见讲两方面的内容。
一、上半年行政执法工作简要回顾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六城联创”为契机,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全面履行各项执法职能,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了行政执法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了新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上半年,我局共接听96310群众热线电话1939次;处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类案件2804件;查处违法建设案件523件次(其中莲都区167件次),拆除违法建筑291处24223平方米,其中莲都区共拆除162处14406平方米;查处环保类案件11件次,市政设施类案件16件次,园林绿化类案件19件次。
(一)积极开展体制机制改革,城管执法外部环境进一步理顺
改革是推进各项工作的动力所在。今年来,根据城市管理发展的需要,我局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
1、局机构改革稳步推进。我局现行重心过高的“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弊端日益显现,已不能适应当前的城市管理要求。执法分局与街道、社区不能做到无缝对接,工作重心难以下移,不能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城市管理主体作用,导致市、区两级政府在城市管理工作中难以融合的矛盾。在同一中心城区因隶属不同分局,在具体执法上难以做到步调一致,难以做到执法标准统一。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局党组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确定了我局机构改革方案:保留经济开发区分局、莲都区分局,撤消城南、城北分局,按照市容、规划、环保、市政、园林绿化等职能设立市容支队、规划支队和综合支队(综合支队行使环保、市政、园林绿化、燃气等方面的执法职能);在城区四个街道和市环卫处派驻五个执法大队,协助指导街道社区和环卫部门行使城市管理方面的职能,夯实城市管理的基础。目前,三个执法支队、五个执法大队人员已全部到位并正常开展工作。
2、相关职能划转进一步落实。根据浙政函[2004]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我局在市规划区范围内和经济开发区依法“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考虑到我局刚成立时在业务能力、管理水平的欠缺,在该职能的行使采取逐步到位的做法,故在“三定”方案上做了一些限制,即“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非机动车辆侵占城市人行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经过四年多来的执法实践,我局已具备管理汽车占用人行道的能力。通过与市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该项职能划转给我局已基本确定。目前,我局已与省法制办沟通相关职能划转问题。同时,积极与交警部门做好对接工作,正在开展筹建汽车占用人行道管理电脑网络平台等工作,争取年底前完成相关交接工作。另外,经多番努力,市领导已原则同意将市区户外广告的审批管理权授予我局。市政府成立户外广告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并由我局牵头做好市区户外广告的调查摸底和清理整治工作,为正式接管户外广告的审批管理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3、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筹建工作有序进行。通过积极争取,市领导已同意我局成立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现在正在走相关报批程序。服务中心成立后,对于停车米表管理、广告经营、犬类办证管理、建筑垃圾消纳场地、拆除违法建筑的民工使用等事项,将通过服务中心进行市场化运作,这不仅节约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而且还可增加财政收入,更为重要的是为我们局今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探索城市管理市场化运作提供了平台。
(二)全力破解城市管理难点问题,城管执法工作进一步推进
今年以来,我局以破解市民关注的城市管理难点、热点和历史遗留问题为重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城管执法各项工作。
1、坚持以疏为主,疏堵结合,市容管理成效明显。一是开展马路市场疏导试点工作。我局通过认真调研,与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在天宁、国税等马路市场开展整治试点工作。在整治的基础上,由社区牵头,对原有马路市场进行改造,固定摊位,统一供电、供水、保洁,并由社区向每位摊主收取少量管理和卫生费用,变原先的无序经营为规范管理,基本实现了市容执法与社区管理的无缝对接。该做法在总结经验后,下一步将在市区范围逐步推广。二是开展文明示范街创建活动。以中山街步行街改造为契机,我局拟定了中山街市容管理标准,现已上报市政府。执法队员采取徒步巡查执法方式,严格按照标准实行市容管理,逐步探索重点路段市容管理执法机制。三是开展继光街夜市整治。我局通过调查摸底,结合府前菜市场改造,制定了继光街夜市整治方案,现已上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
2、坚持分类处理,重点突破,规划工作在试点中寻求出路走出困境。为有效解决规划管理中存在的旧违章难拆、新违章难控的问题,我局积极探索规划管理新途径、新方法。主要是结合新规划法积极探索区域统筹,分类处理历史遗留违章问题和对违章建筑实施没收、罚款来遏制新违章的发生,在白云花苑区域历史违章处罚上探求新路子。6月22日,我局抽调专人组成白云花苑违章建筑处理专案组进驻白云花苑进行现场办公。一是做好方案制定工作。针对白云花苑的违章情况,制定了统一的处理标准,处罚通告,并将处罚通知书送到违章户手中,要求违法业主在7月15日前主动接受处理,凡在7月15日前主动到市城管执法局申报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接受处理的,按照工程造价的18%对地下室进行处罚,对占用绿地的,处以绿地补偿费2倍的罚款,如果超过7月15日这个期限,将进行从重处罚,对情节严重的,将给予没收违法建筑,强制回填地下室,等处罚。二是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入户走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利用手机短信、电话告知、媒体曝光等手段,积极向白云花苑住户宣传违章建筑处理的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主动上门申报的违章户发放温馨提示单,一次性告知所需提供的全部资料内容,共发放宣传单400余份,发送手机短信237条,打电话告知237次,接受上门咨询服务100余人次。三是做好服务办理工作。组织专案组人员开展政策、业务及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办案人员的办案水平和质量,进一步简化办案流程,安排办案人员和审核人员一同办公,采取办案流水线作业,方便违章户申报,提高办案效率。四是做好新违章的治理工作。联合物业共同开展日常巡查,发现和制止新发违法建设12起,实施拆除2起,有效打击遏制了新违章的蔓延。经过努力,截至7月20日,白云花苑239户违章户中已有201户主动申报,同意接受处理,还有38户正在积极联系和沟通。通过对白云花苑违法违章案件的处理,重新树立起执法局公平、公正、透明、依法的新形象。
3、坚持源头管理,部门联动,综合类执法稳步推进。一是开展“绿色护考”行动。积极做好噪声污染源排查,加强早晚两个时段巡查,“96310”举报热线24小时受理市民举报电话,及时查处噪声举报投诉案件,确保中、高考圆满完成。此次“绿色护考”行动共查处环保噪音投诉案件136起,并对5起严重影响考生学习、休息的噪声超标排放行为罚款41000元。二是继续加大对高音促销、小五金加工扰民的整治力度,实施娱乐场所噪声污染源头防治措施,强化噪声整治。三是以行业联动执法为主要模式,推进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四是结合公建项目管理,及时查处破坏园林绿化行为。五是加大市政占道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制度规范促进市政公用设施的保护与管理。六是完善内河整治排查台帐,加大对污染内河行为的整治力度,按照权责明确的属地流域责任制管理模式进行长效管理。
(三)继续完善内部管理,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1、解决队员身份和协管员待遇问题。我局属于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必须是公务员身份,但从建局开始,本单位性质属于参照公务员编制单位,近百名正式执法队员的公务员身份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虽经多番努力始终未能解决。今年,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多次派专人与省人事厅、市人事局等部门沟通协商,通过不懈努力,终于解决了困扰多年的执法人员身份问题,现在正式执法人员已全部参照公务员管理,消除了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年初,经过与市政府部门的多次沟通和争取,给全局协管员每年增加工资3000元,这对稳定协管员队伍起到了积极作用。
2、加强教育培训注重监督考核。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强执法队员的政治思想教育,逐步树立以人为本、亲民执法、和谐执法的文明执法理念。四月份,开展了协管员军训,通过军训,锻炼了大家的意志,与此同时,我们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了多次执法工作的研讨,通过各种途径查问题、找对策,切实解决了执法过程中的问题,从而增强执法队员的综合素质,提高了执法水平。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制度,尤其是加强了对协管员的绩效考核,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考勤考绩相结合,切实建立起奖罚制度,实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充分调动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
3、听民声、集民智、顺民意,实行岗位干部队伍大调整。为充分调动广大队员的工作积极性,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结合体制调整,深入开展了处室领导调整、五个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竞聘上岗、一般队员双向选择,撤销南明湖和应急两个中队等干部队员和机构大调整工作。这次干部队伍大调整,体现了几个特点:一是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自从4月底我局体制调整方案得到批准后,我局以个别交谈、召开座谈会和民意调查测评等方式,广泛听取广大执法队员的意见,在这个基础上,局领导班子充分酝酿、统一思想,最后确定调整方案。二是坚持能者上的用人导向。对于肯干事、能干事的干部通过竞聘及党组考察任用等不同方式提拔使用。三是充分考虑岗位的匹配性。这次中层干部的调整,既充分考虑了工作岗位的性质、特点和要求与干部个人的特长,综合素质、能力相匹配,又充分考虑了中层干部班子间相匹配。四是充分体现了中层干部选人组团的主动权。这次一般干部和协管员实行的双向选择,除了机关和开发区大稳定外,支队和大队的人员组成,主要由支队、大队领导根据干部的意向性进行选择。
(四)强化工作指导,促进莲都区基层执法工作稳步推进。
今年以来,莲都区执法分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三强化一突破”为措施,以新的执法体制为依托,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一是重心下移,强化乡镇基础。进一步贯彻落实莲政办[2008]84号文件精神,真正做到执法队伍人员到乡镇,执法责任主体到基层,强化乡镇的管理执法职能。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考核,加强对乡(镇)、村干部的责任教育和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彻底消除村级组织和广大基层干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深入做好违建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劝止违法建设行为。二是狠抓控违,强化拆违力度。创新工作举措,强化日常巡查,保持“制违”高压态势。将执法关口前移,搞好事前预防,对违建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切实把违法行为消除于萌芽状态。适时组织大型专项行动对违法情节严重、典型的案件,予以,切实起到震慑效应。三是齐抓共管,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健全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事件函告、审批抄告等工作机制,理顺职能,健全全区宏观防御监控网,有效预防控制违章行为。四是积极争取政策,突罚困境。借鉴龙泉、云和、青田等地做法,尽快制定出台切合工作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意见,为处置历史违章提供依据。
(五)加强协调配合,城市管理警察支队的执法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上半年,城管警察支队以城管执法工作正常开展为己任,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全力支撑和保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打击了各类阻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违法犯罪活动。共接处警21起,出动警力54人次。其中,查处治安案件1起,化解纠纷12起,配合执法6次,治安拘留1人。同时,积极参与、配合“绿色护考”及市容整治等各类大型活动,对城管执法工作中发生的突发性事件以及,做到严防死守,注重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执法保障到位而不越位。
(六)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全面开展
我局自3月份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全局及局属各单位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在全局掀起了学习实践活动的新,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动员迅速,部署周密,学习调研阶段成效显著。我们切实加强了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强化政治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切实增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一是广泛发动,科学制定方案。先后召开市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会议、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学习调研阶段的各项工作,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工作日程表,将每项工作细化量化,明确责任科室、负责人和完成时间,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整个活动呈现良好开局。二是创新活动方式,认真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专家辅导和个人谈体会相结合,重点学习理论读本和各级领导讲话精神。通过党组召开专题学习会,邀请省法制办领导和市委党校教授开展专题辅导讲座,党员撰写心得体会和工作案例,并组织学习实践活动专题大讨论和交流会,共征集了城管“金点子”81条。三是深入开展调研,积极探索思路对策。我们根据市委确定的重大调研课题,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确定了4个与当前工作密切相关的调研课题,并成立了各专题调研组,由局相关领导牵头组织调研,采取面上了解与深入基层相结合的办法,深入思考探索,撰写调查报告,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四是真心服务基层,帮助基层排忧解难。积极开展“服务农村、服务企业”的双服务专项行动,深入龙泉市道太乡的吴庄村、蛤湖村、垟头村等3个联系村、中石化分公司等联系企业开展蹲点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多层面的座谈会等形式,查找制约科学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力求破解问题的方法和举措,积极为联系村的经济发展创新思路、规划项目、争取资金。为联系企业尽快走出金融危机困境出谋划策、排忧解难。
2、查准问题,明确方向,分析检查阶段工作不断深化。分析检查阶段是学习实践活动从思想层面进入实践层面的重要阶段,我们在继续抓好学习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自我教育、自我发现问题、自我解决问题的自觉性。一是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召开转段动员工作会,对全局党员干部进行思想再动员,安排部署分析检查阶段工作,出台了《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实施方案》和分析检查阶段主要工作安排表,多次召开局学习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研究分析检查阶段工作,抓好组织实施。二是征求意见,找准问题。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问卷调查表,召开民主恳谈会和网上交流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查找我局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共向省建设厅、省法制办、五大班子、市直部门、莲都区政府、街道办事处、“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等发送征求意见表140余份,调查问卷表1400余份,召开民主恳谈会5次,开展网上互动交流2次,面对面征求意见5次。经过梳理汇总,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意见和建议共8条。三是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严格按照“会前抓谈心、会中抓批评、会后抓总结”三步骤,召开了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谈心交心活动,真诚坦率交换意见,各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了发言提纲,党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查找了自身的差距和不足,对单位的分析检查报告开展了讨论。四是边查边改,突出特色。对分析检查阶段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具备解决条件的,立即着手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时限,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机构调整、马路市场整治试点和白云花苑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都取得了良好效果。
上半年以来,通过全体执法队员的共同努力,我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在新的体制下,部门间如何协作、执法效能如何提高、制度落实如何到位、执法队员素质如何提高等诸多问题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去研究、探索、实施。
二、下半年工作重点
从7月份开始,我们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已经进入到整改落实阶段,这是进一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所在。我们要以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立足城管实际实践科学发展,提升执法水平实现六城联创”为实践载体,以“落实整改措施、集中解决突出问题”为主题,以学习贯彻市委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和落实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为重点,以破解城市管理难点、热点和历史遗留问题为突破口,进一步理清科学发展的思路,勇于创新、敢于实践,全面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一)创新工作思路,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城管执法局是城市化进程中的新生事物,建局时间都不长,北京也只有10对年的时间,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都还不完善,要靠我们自己去思考,不断探索创新。
1、重心下移,以疏促堵,争取市容管理新突破。要将市容管理执法重心下移,依托街道、环卫五个派驻执法大队的力量,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实现市容管理与街道、社区、村(居)及相关部门的无缝对接。在天宁、国税马路市场成功开展疏导试点的基础上,以派驻执法大队为主力,做好调查摸底,制定合理的疏导方案,逐步在市区范围内全面开展以下三个层面的疏堵工作:一是抓好马路市场的疏导工作;二是抓好郊区农民自产自销产品销售的疏导;三是做好流动小摊贩的疏堵。对这三个层次的疏堵要把握时段、地点和行业等特点进行,要通过合理有序的疏堵,既解决弱势群体的出路问题,又维护好市容秩序。这项工作任务四个街道执法大队要在一年的时间内完成,并且要在疏的工作到位的基础上,加大堵的力度。加强对中山街等市区繁华街道的严管重罚。积极开展文明示范街创建活动,制定重点路段市容管理标准,按照管理标准实行严管重罚,以点带面,逐步在全市范围内铺开,彻底改变市容管理被动应付的局面。对一些为自已私利,不遵守疏导管理,且履劝不改、妨碍正常执法的摊贩坚决予以取缔。要与工商等部门协作采取措施,解决沿街后面的门前三包工作,对有一定规模的商店要求其派专人开展门前的管理,确保门前整洁有序。
2、区域统筹,全面整治,规划管理争取实现“零”违章目标。针对历史遗留的规划违章问题,按照区域统筹,一次性整治的方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合法的原则,利用街道执法大队这一载体,发动街道、社区、城中村的干部群众一起,对历史违章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摸,摸清底数,建立台帐,规划支队要对排摸出的情况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进行合理分类,并对分类情况进行合法处置,且做到处置彻底,处置到位。同时,加强与莲都区政府的协作,明确街道、社区、村(居)对违章建筑的监管职责,制定出相应的考核制度,对街道、社区、村(居)实施考核,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村(居)基层组织作用,抓好源头管理,杜绝新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要与建设部门联合,明确物业对小区违章的监管职责,通过监管职责的落实,执法给予保障。对新的违章要发现早、行动快,依法依程序坚决予以拆除,从而争取实现“零违章”的目标。
3、拓展职能,强化素质,综合类执法实现新起色。一是积极拓展环保、市政、园林绿化等综合类执法职能,着手深入一些新建小区查处一些违法行为,提升执法为民的形象。二是针对综合支队职责多、违法情况复杂的现状,因此要推广案件标准化模版工作。通过认真办理,仔细分析,梳理出一批典型、规范的综合类执法案件,制作成格式化、规范化的执法案件标准模版,供给执法队员学习参照,提高大家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三是在综合执法支队建立全员办案制度试点。要求每位一线执法队员都会办案、能办案、办好案,并规定最低办案指标。
4、突出重点,形成特色,整体推进开发区分局的各项工作。开发区执法分局由于其地理位置和管辖范围的特殊性,在全面履行各项工作职能的同时,要注重突出工作重点,形成开发区分局的工作特色。一是要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寓执法于服务中,积极探索服务企业、严格执法的新方式、新方法,深入推进企业的执法服务工作;二是要抓好市容管理执法的基础性工作。开发区分局要吸取市区在城市化进程中因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体制滞后而产生的市容管理工作执法难的教训,要及早做好市容管理执法方面的基础性、前瞻性调查摸底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到未雨绸缪;三是抓好农民违章建房问题。开发区分局管辖范围许多都是农村和郊区,随着开发区的不断发展,其区域也在跟着发展,因此,我们一定要追求“零”违章目标,给开发区管委会的征用工作减轻压力,为市政府节省征用成本。
5、加强指导,上下联动,开创基层执法工作新局面。一是强化基层组织的管理责任考核工作,细化考核目标。莲都区执法分局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乡镇管理责任尤其是违章建筑管理责任的考核。同时,要强化对街道社区城市管理职责履行情况的考核;二是增强执法力度,全面开展基层各项执法工作,同时要积极做好农村危旧房改造的监督管理工作;三是莲都区执法分局要积极探索乡镇城管执法机制体制,把乡镇城管执法工作真正地列入到乡镇的年度工作目标,摆上乡镇日常工作议程。
(二)加大宣传力度,重新树立城管执法形象
一是加强与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的沟通联系,通过媒体定期、不定期对城管执法的正面宣传,做好舆论导向,逐步培育城管执法在市民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二是借在城区四个街道和市环卫处派驻执法大队之机,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在街道、社区、村深入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的大城管意识。三是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信息员的素质。局属各单位要对照目标责任制对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开展自查,办公室要定期对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四是以城管执法局成立五周年为宣传重点,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五是各支队建立网络信息员,对网络中反映城管执法工作要进行及时进行正面跟贴,消除不利影响,同时要求网络信息员经常一些执法工作亮点,让社会各方面理解、支持执法工作。
(三)提高队伍素质,努力打造城管威武之师
较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局正积极推进机构改革,部分执法队员在工作和作风上出现松、散、懒等不良现象,有些在执法工作中甚至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影响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在此,我们借这次体制调整之际,实现新岗位、新思路、新方法、新形象。要着重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
1、严肃队伍纪律、整顿队伍作风。全体执法人员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队伍作风整顿活动,深刻剖析、认真查找当前队伍在执法工作和生活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政治处、纪检监察室要经常组织队员对工作纪律进行重申和学习,加强队员的纪律意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同时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发现队员工作和生活上的不良苗头,实施谈话诫勉,提高防范队员作风问题的预警能力。弘扬敬业、团结、有为、廉洁的执法精神,不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机关文化建设和爱岗敬业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建立健全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坚决查处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
2、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考核问责制度。一是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各处室、支队、分局和大队要把岗位职责、执法成效、执法数量和质量等内容明确落实到具体的执法队员身上,建立详细的岗位职责以及办案问责制、错案追究制,我们要细化考核目标,采取统一标准、逐级考核、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细化考核。二是将绩效考核落到实处。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谁受理谁负责,对案件办理全过程实行监督考核。监督处、纪检室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风纪律、重大案件和难点热点问题查办情况进行督查。三是对工作任务完成事项问责。主要是对因主观原因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实行问责,对在办案过程中徇私牟利导致乱作为或不作为的实行问责,对执法工作因个人行为造成单位形象受损的实行问责。首次问责实行诫勉谈话,两次诫勉谈话的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基本称职,如果三次诫勉谈话的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不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