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工作简报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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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工作简报

行政执法工作简报范文1

黄南州环境保护局

关于上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报告

省生态环境厅、州法制办: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提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相关素材的通知》和州法制办《关于报送行政执法监督相关工作情况的通知》(黄法政组办〔2019〕2号)要求,现将行政执法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情况

我局设置生态法规科负责法制审核工作。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我局委托法定执法机构为州环境监察支队,参公单位,核定编制3人,实有5人,其中1人因病长期不在岗。全部持有省环保厅核发的环境监察执法证,同时两年进行一次考核审验。

二、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一)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情况。

按照省厅要求,州级环境执法机构均已配发手持执法终端系统(3台)和执法记录仪(1台),移动执法系统中所需执法文本已全部生成,现场检查时可直接打印现场检查笔录等相关法律文书,因执法服装还未配备,执法记录仪还未启用。

(二)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情况。

全州各级环境执法机构均严格按照《青海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意见(试行)》和《青海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执行。

(三)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情况。

州级行政处罚案卷严格按照《黄南州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试行)》执行,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向州法制办进行备案。

(四)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的组织实施情况。

州级环境监察支队严格按照州环保局《黄南州环保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试行)》《黄南州环保局环境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制度(试行)》《黄南州环保局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等制度执行。同时,每年州级环境监察机构对县级环境监察机构进行环境稽查,重点对县级现场检查笔录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同时下达《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

(五)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总量。

2018年我局办理行政许可40项,行政处罚案件1件,行政检查29次。

三、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环境执法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推进环境依法行政和行政处罚工作严格依法高效开展。

(二)在环境执法过程中,注重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将涉及权力运行的关键部门、岗位、环节、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列入信息主动公开范围,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三)对照环保部《环境监察稽查办法》,进一步完善我州环境监察稽查工作机制,并严格执行污染源现场监察各项规定,尽量规范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并将环境监察与企业环境管理台帐有机结合起来。

(四)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服务群众和社会管理能力,促进环境监察工作逐步更加有序、高效和科学化方向发展。

黄南州环境保护局

2019年2月27日

行政执法工作简报范文2

此次集中检查活动,重点排查环境执法监察中的薄弱环节和盲点,查处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特别是执法不到位、乱执法甚至失职渎职等行为,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等问题,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促进工作作风转变,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二、检查内容

1、行政执法是否存在不作为问题。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是否有效开展行政执法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有无不作为、执法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等问题。

2、行政执法是否存在乱作为问题。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法定权限,执法依据是否正确,执法程序是否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是否完整规范,是否按要求对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细化量化并严格执行。

3、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是否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岗位职责,行政执法的频次、密度是否达到规定要求,行政决定是否执行到位,对群众投诉举报是否及时受理查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是否及时办理。

三、方法步骤

1、自查自纠。各执法监察中队按照此次活动的统一部署,对照职责和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行政执法责任制不落实,群众举报不能及时调查处理等薄弱环节和问题,并认真分析原因,抓好问题整改。

2、完善档案材料。各执法监察中队、法规科按照要求,完善执法文书、执法台账和执法档案。

3、开展后督察。对已经处理的各类案件,特备是重复案件,开展后督察,看整改措施是否落实,问题是否仍然存在。

行政执法工作简报范文3

一、组织领导,学习培训情况

我局十分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始终把依法行政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健全,主要领导经常把关,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商务行政执法工作,明确政策法规、市场运行两个组为日常工作机构。为确保商务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我局积极安排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专业知识培训。同时为搞好商务执法工作,我局在开展每项新的执法工作前,首先把宣传放在第一位,通过对相关人员培训的形式开展宣传工作,为商务流通领域的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商务专业法的执行情况

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执法情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新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我局在加强对猪肉市场的监管工作中,坚持做到“五个到位”,即:认识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经费到位。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遵守生猪屠宰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联合相关单位定期不定期的对其进行执法检查。2010年1月至10月共开展专项行动8次,出动人员50人次,对县3个集贸市场30多个经营户进行了检查。从五个方面狠抓猪肉市场监管工作,即:一查屠宰场,确保猪肉定点屠宰、检疫合格;二查市场,督促猪肉经营者守法经营,搞好行业自律;三查证照,检查猪肉经营户的经营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四查检疫检验票据、印章,杜绝一票多头,假章假票;五查商品,看是否有注水肉、变质肉出售。今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出病死猪肉20多头,查处违规经营户10人,有效地保证了猪肉市场的安全。

2、《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实施情况。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认真实施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和酒类随附单制度。为严格落实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和酒类随附单制度的顺利实施,我们按照“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方针,通过近两年来的培训指导和广泛宣传,经过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得到了各酒类经营户的广泛认同和接受。到目前为止,办理酒类备案登记手续12户,其生产企业2户,批发企业17户、零售经营户37家。酒类流通随附单申领使用户:生产企业2户,批发企业16户。在加强日常监管工伤工作的同时,还采取了与专项整治。今年1月至2月份按照市商务局酒管办的有关要求由市酒管办牵头对我县进行了酒类检查,先后查处五粮液12瓶、国窖2瓶、泸州老窖18瓶。通过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有效地净化了我县酒类市场,确保广大消费者能喝上“安全酒”、“放心酒”。

3、《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情况。作为成品油行业主管部门,我局高度重视成品油经营安全,在抓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积极作好保障市场供应和专项整治工作,特别在去年迎“奥运”和成品油调价期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安监、公安、工商消防、中石化嘉禾分公司等多家单位和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完善安全防范及保障供给应急措施。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00多人次,车辆20多辆次,查处无证照17家,正在办理中2家。对不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零售经营技术规范》要求的经营企业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令其限期改正,对危及城区群众安全的非法加油车进行了清理打击,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为我县成品油市场安全平稳有序地运行夯实了基础。

三、存在问题

我局在商务行政执法工作中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不够,主要是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熟知程序不够,执法过程中的细节不熟练,程序不到位;二是执法经费保障有困难,执法人员少,执法装备投入不足,不能创造性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三是行政执法难度大,尤其是生猪屠宰、酒类管理这一块,手段薄弱,取证难,突出事件难以控制,执法人员经常遭围攻谩骂,形成没有公安介入,部门难独立完成行政执法工作程序的尴尬局面。

行政执法工作简报范文4

当前,省厅正开展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专项活动,下面结合工作实际,浅谈一点我的想法。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政治建所

一是提升理论水平。建设学习型司法所,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其应有的位置,教育工作人员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观点,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

二是提高思想觉悟。坚守忠诚的政治本色,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践行公正执法的价值追求,遵守清正廉洁的基本操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促进政治理论学习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坚持集中学习制度,注重把自学与集中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并定期开展学习讨论。

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抓好“三个结合”

一是把思想政治教育与业务知识学习结合起来。在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重视工作人员务素质的提高。认真学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专业知识,安排具有丰富经验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题辅导,提高工作人员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方面的专业技能。

二是把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干部职工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了解生活困难干部职工的实际情况,并给予及时资助。及时掌握工作人员思想动态。主动走近工作人员、贴近心灵,正确区分心理问题和思想问题,善于捕捉深层次思想和心理反应,深入开展心理教育疏导,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是将耐心说服教育与严格的组织纪律相结合。立足于说服教育,谆谆善诱,要开展广泛谈心活动,了解职工的所思所虑,并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达到凝聚人心,搞好工作的效果。

三、紧密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抓牢为民服务教育

一是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从具体案件入手,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从群众意见最大、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狠抓问题的整改,认真查找和解决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思想、作风和纪律问题。

四、开展形式多样活动,创新思想政治教育载体

一是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基本国情教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参观学习、座谈讨论等活动。二是培养先进,树立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激励广大工作人员奋发向上,开拓进取,在全系统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五、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提升整体素质

一是转变工作理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坚持把为中心工作服务与为基层服务有机统一起来,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有机结合起来。

行政执法工作简报范文5

州法领办:

今年,在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和州法制办、州法建办的指导关心下,全州农业部门认真按照《农业部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农政发〔20__〕2号)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法治甘孜建设的意见》(甘委发〔2013〕24号)要求,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紧围绕依法治州建设“美丽生态甘孜、和谐幸福甘孜”的战略定位,以“推进农业跨越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狠抓执法机构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突出执法主体,加强业务培训,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综合整治力度,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将我州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州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概况

州、县农业部门高度重视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认真按照《农业部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和州依法行政办《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创新农业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执法合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逐步建立以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为主体、与法律法规授权机构执法相结合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不断深化农业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行“一站式”办公服务制度。目前全州18个县和州局均已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州局为执法支队),综合执法实现了全覆盖,覆盖率达100%。2013年,全州拥有农业执法人员181人,其中编批148人,均办有四川省行政执法证件。全州累计出动农业执法人员1227人次,清理整顿农资经营单位520个(次),责令整改23个,取缔1户无证经营户,挽回经济损失88万元;检查农业机械6822台次,查处违章驾驶行为94起;对13个种子经营户销售的主推品种玉米、水稻进行了抽样,扦取样品34个,其中:玉米31个、青稞1个、水稻2个,对样品进行了净度、发芽率和水分三项指标的检测,样品合格率达97%;清理登记的无牌无证拖拉机14597台,完成购置拖拉机办证工本14000台套、下发农机安全宣传手册16000本、农机安全宣传挂图100套。办理拖拉机行驶证5904本,拖拉机驾驶证1697本,登记证书5904本。按照州审改办的要求,完成了行政审批事项第七次清理,将清理后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州农业局驻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农业局”窗口办理,选派了首席代表,签订了委托授权书,授予了首席代表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和窗口管理权、印章使用权,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入驻率”达到100%。认真开展了执法规范年活动,清理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规范了委托行为,落实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规范了执法队伍,建立完善程序制度16个,规范了执法流程,改进执法方式,规范了执法行为。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积极推行行政指导、说理式执法方式,认真落实“先教育规范、后限期整改、再依法处罚”的“三步式”柔性执法程序。

二、主要做法及措施

全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思路是:以全面履行农业部门法定职责为核心,以加强农业执法和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为抓手,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产业安全为重点,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走综合执法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路子,狠抓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建设,逐步理顺行政执法、执法监督、依法行政的关系,为推进全州农业跨越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一)加强宣传,深入开展普法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州农业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全州跨越发展、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也是确保全面实施全州“十二五”农业规划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保障。2013年我局立足行业特点,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农业部门的职能职责,结合农业部门工作实际,狠抓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充分利用每年的送农业科技下乡“三大行动”、科普宣传月活动、“3.15”宣传日活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送放心农资下乡活动和农资打假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悬挂各种宣传漫画、举办培训班、开展法律知识咨询和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大对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农业法制工作人员和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意识。选派1人参加了农业部在山东举办的农业行政执法培训,积极组织全局人员参加了省民委牵头组织的民族法律法规知识网上有奖竞赛活动、州法建办组织的“中国梦.法治路”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和州政府法制办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知识竞赛活动,行政复议法知识竞赛活动获得三等奖。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开展了以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主的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坚持“每月一法”的学法普法方式,广泛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年度普法知识考试,合格率达100%。

(二)加强领导,健全队伍

为切实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以 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普法学习和推进全州农业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在单位领导的重视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全州成立了19个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经过编办批准的10个,未经过编办批准自行成立的9个,编批率达52.63%。全州有农业综合执法人员181人,均办有四川省行政执法证件,全州现有执法车辆3辆,占应配备数的15.79%;取证设备8件,速测设备20台;建有农产品质量检测室1个。

(三)规范决策行为,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实行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须经法制机构就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拟制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以及决策内容是否合法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在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或者对群众切身利益可能产生影响的行政决策事项之前,坚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向有利害关系的群体公开征求意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可行性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持重大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对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由负责人集体开会审议决定。单位工作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工作流程规范、高效、便捷、透明,便民服务体系健全,服务制度落实到位。实行了信息和政务公开制度,公开范围、方式、时限明确,内容准确。在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中,严格执行农业部农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和四川省行政执法“十不准”制度,并结合全州农业部门法制执法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完善了农业执法工作制度16个,规范工作流程图41个,落实完善了“一个窗口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行政审批运作方式,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有效化解争议纠纷

全面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切实改进农业行政执法的方式方法。全州农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和《农业部实施行政许可责任追究规定》,认真执行《四川省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暂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不断结合我州行业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改进执法的方式方法。目前全州农业系统执法主体明确,落实了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亮证执法制度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严格依法履行执法职责,遵守执法程序,无行政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现象发生。执法方式适当,在执法中坚持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制度,积极推行说理式文明执法方式。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适用正确、适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范和标准明确,无“以罚代法”、“钓鱼执法”和“养鱼执法”等行为发生。认真做好单位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受理渠道畅通,今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建立健全完善农业行政纠纷调解制度14个,单位行政调解制度健全,行政调解流程规范,行政调解工作有专门分管领导、承办机构、办公场所。行政投诉制度完善,投诉渠道畅通,受理、处理程序规范、责任落实,今年未发生行政调解和行政投诉案件。

(五)自觉接受监督,完善落实保障措施

严格按照州政府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依法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监督。积极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专项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认真办理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及批评、建议。自觉接受公众和社会舆论监督,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100%,全面完成了今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时报送了法制工作相关总结和报表。单位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健全,落实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行政首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年初制定工作安排,把依法行政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考核,定期召开办公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落实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和法律知识定期培训考试制度、依法行政工作表彰奖励制度。落实了农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考核、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单位法制工作机构、工作人员职责明确,人员落实到位。

(六)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推进依法治农进程

为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农业部门的法定职责,确保行政权力在法定范围内实施,全面建立健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杜绝发生行政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促使执法人员执法理念明显提升、执法作风明显转变、执法水平明显提高,逐步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州依法行政办《甘孜州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工作方案》(甘依法行政办函〔2013〕1号)要求,一是清理行政执法主体,规范委托行为。严格按文件要求开展执法主体清理,规范委托行为,并在清理的基础上,及时向州依法行政办上报了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及本部门主体资格来源所依据的7部法律、29部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目前除植物检疫一项由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规定直接授权给我单位下属的植物检疫站外,我单位没有委托授权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等行为。二是落实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规范执法队伍。严格按照法律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对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 了全面清理,没有发现无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的情况,没有聘用合同工和临时工从事农业执法工作,并按时向州依法行政办及时上报了清理整顿情况。依托甘孜州农业局网站,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将行政执法主体、依据、职责权限等数据录入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向社会公示,实行动态管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按时组织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在培训的基础上实行45岁以下闭卷、45岁以上开卷的方式进行了考试,考试合格率达100%。三是建立完善程序制度,规范执法流程。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结合全州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参照农业部的相关规定,制定完善了关于告知、陈述和申辩、听证、时效、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程序制度16个,对全州农业行政执法环节和步骤进行了具体规范,做到了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程序公正。严格执行证据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严格遵守农业部制定的证据规则和取证程序,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行为规范,没有出现过“钓鱼执法”、“养鱼执法”等问题,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做到了取证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不枉不纵。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权利,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并尽可能地调取其他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相关证据,做到证据确凿充分。将单位执法范围、执法依据、标准条件、程序步骤、具体时限及责任追究、监督形式等及时在州农业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单位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为,坚持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处罚教育相结合、无救济即无处罚等行政处罚原则,坚持实行罚缴分离制度,没有发生“以罚代法”和“以罚代刑”等行为。认真执行四川省农业厅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规范,没有出现因执法的随意性而被投诉和举报的现象发生。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积极推行行政指导、说理式执法方式,认真落实“先教育规范、后限期整改、再依法处罚”的“三步式”柔性执法程序。

(七)突出重点,综合整治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坚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在突出位置,以开展农资市场集中专项整治、农机安全、植物检疫为重点,切实开展打假护农行动,维护农资市场经济秩序,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在春秋季节集中力量,针对全州的实际情况和农资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农药、种子、肥料为重点,以生产企业和批发商为主要对象,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内容,采用日常抽检监督管理,集中专项整治和根据举报重点调查以及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突击检查等方式,按照“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要求,及时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和销售禁用、限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过期农药案件,力争从源头上堵住违规农资进入市场,将假冒伪劣农资消灭在农民购买之前,减少坑农、害农、损农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八)全面规范行政审批工作

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了“两集中、两到位”,结合今年开展的第七次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对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理,按照向州审改办报送相关材料。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入驻率”达到100%,“即办率”达到95%以上,“限时办结率”达到100%,没有出现行政审批事项体外循环和双头受理现象。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抓手,以完善高效便民服务体系为依托,以优化流程、缩减环节为重点,建立健全完善了《甘孜州农业局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制度》、《甘孜州农业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甘孜州农业局行政审批窗口管理制度》等11项制度,严格按照州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通知》(甘组通〔20__〕55号)文件“配优、配强窗口工作人员”的要求,选派了思想品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政策业务水平高、服务热情周到、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行政审批相应资格的正式工作人员4人驻州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并确保窗口工作人员相对稳定。按州政务中心要求,坚持主要领导每季度、分管领导每月、主管科室每周五到窗口现场办公工作制度。加强窗口作风建设,要求工作人员在审批工作中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过硬的思想作风,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全局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廉洁意识,切实做到“依法审批、快捷便民”,不断完善审批服务。努力做到想为办事群众所想、急为办事群众所急,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理念直接体现在工作态度和精神面貌上,表现在为办事群众的亲切服务上,自觉落实在具体的审批工作中,努力把农业行政审批窗口建设成为便民惠民、依法行政、亲切服务、展示形象的平台。今年,全州共计办理驾驶证1697本,行驶证5904本,登记证书5904本。

(九)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调整充实了领导机构,落实了人员分工,纳入局内部目标管理。二是提高认识,完善制度。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转变部门职能,不断实现管理创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三是结合单位业务工作实际,为简便易行、方便群众和利于监督,制作了“稳、固、显”的内容。日常工作中,充分运用会议文件、工作简报、便民资料、办事指南、新闻媒体等形式,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快捷的服务。

三、推行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效

(一)法定职责得到了梳理规范

通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农业部门的法定职责,通过在执法实践工作中不断学习,逐步将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业投入品管理、动植物检疫防疫监督、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民权益保护、农业生产安全监管、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农业产业发展促进等方面的标准制定、质量监测、风险评估、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行政指导等法定职责细化分解,落实到岗位,责任到人。

(二)推行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突出了执法主体

推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规范化,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将原分散在各科、室和技术推广、经营服务机构中的行政处罚权剥离出来,有效地克服政、事、企不分的状况,使执法机构专司执法,规范了执法行为,解决了过去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不公平现象,体现了农业行政执法的公正性,也使农业系统的推广、经营机构能够专心致志抓好本职工作,促进科技与生产的结合。同时,将过去的多头执法、分散执法改变为现在的综合执法,也有利于明确和突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较好地解决过去农民对农业案件投诉难、处理难、维权难的问题。

(三)形成了执法合力,提高了执法效力

推行农业综合执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有效地克服过去执法机构分设过细带来的人、财、物分散和执法无力、资源浪费的状况,形成执法合力,提高了执法的威慑力和办案效率。执法队伍实现了专职化,执法人员一心一意搞执法,认认真真学法律,不仅掌握实体法,而且熟悉程序法。便于规范学习制度,更新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推行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还有利于对一些重大、疑难和复杂案件进行集体研究,并能够在短时间内形成快速反应能力,从而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树 立了执法权威,重塑了部门形象

过去农业执法职能分散,有些执法部门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农民有事难求,农业案件投诉难,处理难,甚至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推行综合执法规范化,便于加强内部管理,一个部门对外,有效地克服过去分散执法那种手段落后、力量分散、力度不大的状况。推行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使农业部门在社会上的影响扩大,威信增强,地位提高,得到了领导的支持,社会的认可,重塑了农业部门新的执法形象。

四、执法车辆编制落实情况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核定农业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编制事项的通知》(川农业函〔2013〕76号),我们及时加强与州财政局衔接,配合州财政局及时下发了《甘孜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核定农口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编制事项的通知》(甘财农〔2013〕37号),对省财政厅下达给我州的农业执法执勤用车编制及时作了安排。加强对执法执勤车辆编制落实情况的督促,目前全州已将省下达的7辆车辆编制全部落实到位,已购置执法车辆3辆。严格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业系统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川农业函〔2013〕169号)要求,加强对执法车辆的管理,未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局行政的关心下,我州农业法制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执法条件不断得到改善和提高,但与省内其他兄弟市州相比,我州的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和不足:

(一)政策法规科人员严重不足。政府机构改革后,局内各科室人员进行了调整,政策法规科承担局行政安排的职责外业务工作太多,人员严重不足;

(二)培训力度有待加强。农业行政审批信息管理涉及的信息种类多、数量大,而各县上报材料的格式又不符合要求,需要加强培训和规范;

(三)执法经费欠缺。近年来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案件的增多,农业执法工作地位尤为重要,日常执法监管工作必须加强,但由于各种原因,执法经费欠缺,执法装备差,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业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有牌子无编制,没有专门的执法人员来开展综合执法,全州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五)农业法制、执法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等进一步提高。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提出的依法治州和法治甘孜建设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提升农业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为主线,以执法为民和保障民生为根本,以突出综合执法,强化专项整治,全面履职尽责为重点,不断开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新局面,为切实推进全州农业跨越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保驾护航。

(一)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和全州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意识。

(二)按照州法建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在今年开展中期评估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抓好“六五”普法工作。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

(五)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继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行政执法工作简报范文6

关键词:环保监察;环境监测;联动机制;构建

随着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群众对环境保护、环境质量的诉求逐渐增强,因此,对于环境管理部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实施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机构能力的强弱和职能协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环境质量监督工作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关系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一、简读经济发展中的环保问题表现

(一)经济增长带来的环境破坏。大气环境、水污染、空气污染等大大的降低群众的环境生活质量,尤其是对矿产资源、电子产品、化工用品、能源事物等的开采,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生态平衡带来一定困扰。

(二)管理机制不全带来的环境破坏。在管理层次上,管理人员的慵懒作风,没有相应的环保管理机构,监察执法力量也较为薄弱,执法和管理力度不够,对破坏环境的行为采取包容的态度,加之意识淡薄,对一些认为破坏自然环境的行径漠不关心,造成水土流失加剧、生物多样化减少等严重的环境问题。

二、分析新形势下环保监察与环境监测的融合性及重要意义

(一)整体关系的把握。在当前环境管理体制上来看,环保监察是一种监督执法系统,履行对环境保护的监督和执法;环境监测是一种技术支持保证系统,主要从各种技术层面强化对环境质量的提升与运用,主要针对一些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污染组分进行监测,实行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监测计划设计,优化布点,样品采集,样品运输和保存等。两者存在不同的表现形式和方法性应用。

(二)相互关系的理解。对于环保监察与环境监测两者之间的关系来看,尤其是突出对环境保护起促进作用的整体来看,两者是相互配合、互相依存、互相制约的,如果忽视其中一个方面的效能应用,就会出现环境保护措施不严、技术处理不到位、环境破坏更加严重等一些局面[1],因此,要全面加强环保监察与环境监测之间的联动机制,形成环境保护的整体合力。

(三)重要意义的体现。形成环保监察与环境监测联动机制,是全面实行环境保护管理和提升执法效能的必然要求,在环境监测的技术支撑下,可以提供完整的环境监测数据,对空气质量、废水排量等有科学的数字依据和事实,为环保监察的执法形成科学有效的基础,更好的行使行政职能。进一步加大对污染源的监管力度,并及时查处各项破坏环境的行为,提升环境监测数据使用的时效性和环保监察的针对性,在提升工作效能,发挥环境监测、监察职能的同时,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群众的基本诉求,推动环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探讨构建新形势下环保监察与环境监测的联动机制模式

(一)建立业务联动机制。在环境保护的具体应用上,形成环保监察与环境监测的业务联动机制,形成信息畅通、配合有序的业务流程,监测和监察人员可以每季度举办业务联席会,专题研究分析环保过程出现的问题,及时交流意见,沟通业务信息,协调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形成工作简报,构建业务上的紧密联系制度[2]。

(二)建立联动整治机制。对于环境污染问题,在监督检查的同时,进行专项任务以及排污征收等工作,制定监察工作计划,在环境监测的配合下,提供各项环境破坏的真实性数据。并形成联合执法组,对有严重超标、产品不合格、污染严重等一些现象的,及时做好记录,监察部门在收到有关环境污染的举报或者问题时,可提前1天通知环境监测部门,在环境监测的迅速监测下[3],给予严格执法,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三)建立学习培训联动机制。针对环境保护的业务素质需要,对环保监察与环境监测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学习培训,环保监察人员不仅要具备相关法律知识,也要具备相关的噪声、烟尘和采集水样等方面的现场监测知识,从而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效率;环境监测人员通过执法培训,了解执法的侧重点,为执法工作提供准确基础数据,从而进一步提高了执法的实效。通过学习培训机制的联动效应,形成整体的执行能力,更好的服务环境保护的需要。

(四)强化每一个环节的管理。建立和谐发展的环境管理机制,实现齐抓共管的合力体系,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环境管理综合决策机制,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形成环境保护规划制度、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现场检查制度、排污许可证和总量控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污染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等[4],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四、总结

构建新形势下环保监察与环境监测的联动机制,从多方面强化技术手段应用,提升行政执法的效能,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监测、监察联合现场检查与执法的力度,规范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定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郭琦;环境监测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的意义与建议[J];科技风;2010,15(8):12-13

[2]刘金波;俞巍;关于提升环境监察执法效能有效途径的探索;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0,9(1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