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审计问题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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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审计问题

财政审计问题范文1

(一)基层财政审计难以实现全覆盖。目前基层财政审计工作,由于人员少,技术力量有限,长期停留在预算执行、一般预算和部分政府基金预算等审计层面上,对社会保障资金、惠农资金等公共性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活动关注较少,致使一些与民生相关的财政资金游离于审计监督之外,难以完全触及到财政资金运行的每一环节,难以实现财政审计的全覆盖。

(二)基层财政审计难以有深度。当前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主要还是真实、合法性审查,审计揭示的问题更多的集中在资金闲置、挤占和挪用等方面,在揭示和查处决策失误、损失浪费等方面缺乏力度。主要是缺少对财政预算政策及目标实现情况的全面判断,以及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总体评价和对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原因的深入分析,因此,财政审计评价难以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三)基层财政审计技术难以获得提升。近年,由于财政信息化建设水平逐年提高,使用的软件不断更新,审计署AO系统的数据采集模板大部分都已失效,加上基层审计机关对AO系统的过分依赖,导致现有的财政审计只能停留在财务数据的审查上,目前除地税联网审计软件外,其他如社保、农业等财政审计领域还未开发出通用的审计软件,所以基层财政审计无法通过业务途径展开大数据分析。

(一)摸清家[!]底,拓宽范围,进一步加大财政审计的力度。逐步摸清全部政府性资金的规模和收支结构,进一步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民生资金的审计力度,不仅要摸清关系社会发展和民生关注的政府性资金的使用情况,还要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把问题反映得实实在在,原因分析得清清楚楚,并提出着实有效的审计建议,为服务政府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财政审计问题范文2

【关键词】财政预算;审计;问题;对策

一、地方财政预算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地方财政预算定位不明确

指导思想的缺失是地方财政审计的棘手问题,也是地方经济发展的最大阻碍。就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来看,地方财务预算审计制度经不起市场的考验,财务预算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长期目标不明确从而导地方经济发展定位模糊,前景堪忧。其次,制度无法可依,执行不严,以至于在实施过程中漏洞百出、千疮百孔,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管理失控现象。最后,地方财政预算审计制度中执法监督力度不够和缺乏科学性,很多预算从设定初期到制定到实施,都没有足够的科学监督,导致部分资金规划不合理,不利于政府工作的顺利进行。

2.人员素质低下,缺少创新意识

地方财政预算基础较弱与人才的稀缺有重要关系。首先,从目前发展的情况来看,财务预算审计严重缺乏与时俱进的优秀人才,地方内部人员管理理念落后,知识缺乏,在工作过程中处于被动状态,缺乏创新精神,而且运用现代科学技术能力薄弱,因此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偏低,由此形成的预算审计水平就无法在变换莫测的经济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其次,地方部门不重视关于财务知识方面的培训,不能让员工清晰地意识到自身的不足,也就不能更快的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以至于面对企业财务方面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挫折,也就不能及时提出正确的对策,使得企业在困难面前不知所措,影响企业的发展速度。

3.风险防范

我国对审计的冀望越来越高,特别是对审计机关发表的审计报告具有强烈的依赖感。然后,根据报告对财政制度进行改革,可以增加社会的关注度,提高审计的质量。首先,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审计的社会环境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要求审计机关和员工都必须与时俱进,有明确的目标和重心,改进审计的方法,加强地方戏财政审计工作的效率,降低风险,为其发展提供更好的明天。

二、解决地方财政预算审计的方法

1.有明确的指导思想

地方政府在进行财政预案审计执行时,应以服务政府和人民群众为目标,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妥善处理和协调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各审计机关要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将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作为审计机关的首要任务,从大局出发,追求创新,根据实际情况,对传统的制度进行改革,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促进审计预算制度的发展,推动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

2.与时俱进,提高员工素质

提升财务预算审计人员素质,首先,要增强自身的法律知识,遵循法律的规定和要求,来作为处理审计事务的依据,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根本上提高财政人员的专业素质;其次,要强化审计人员分析问题的能力,尤其是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要冷静、沉着的用专业知识来解决,做到不慌、不乱,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最后,应该加强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素养的考核,从源头抓起,不断扩充高素养人才的队伍,增加财务部门的活力和激发人员的竞争性。其次,要加强财务专业知识的培训,培养财务审计人员专业知识,能够让员工不断地接触新知识,始终保持对市场发展新方向的把握,保证依法办事,遵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从而对于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遇到问题时能正确的做出相应的对策。最后,努力培养学习型的财务审计方面的专职人才,提高现代科学技术应用。

3.加强风险防范措施

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制度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发展坏境日趋复杂,存在的风险概率也就越大。因此财政预算风险管理的理想途径应当预防和完善财务审计风险。首先,加大对财政支出进行精细的报告,改善支出结构。目前,我国的财政支出预案报告数量较多,审计项目是较为随意,不严谨性和科学性,因此,会给财务预算审计带来很大的风险,这就需要我们加强预算审计的科学化和严谨度。其次,要加强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关注度。从经济发展趋势来讲,预算执行审计要不断地往编制发展,研究对编制可性的措施和方法,并从效益审计、跟踪审计入手;从政治方面延伸,加强执行的力度和严谨性。最后,要不断完善财政审计控制制度,加大地方内部的监督力度。另外,还要建立先进的信息化系统,提高财务内部信息检测的准确性,使得财务预算审计制度更加的先进化、规范化。

三、结语

简而言之,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是地方财政审计的重要部分,要想真正执行好它就必须不断完善审计制度,提高员工素质和加强风险防范等,这样才可以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参考文献:

财政审计问题范文3

2012年2月,网络媒体曝光了铁道部“奢侈动车”高价采购事件,立即引起了网民的强烈关注。最先报道此事件的财新网称:“一个自动洗面器7.2395万元,一个感应水阀1.28万元,一个卫生间纸巾盒1125元……这些令人咋舌的价格,不是来自某高档别墅,而是我们乘坐的动车。” 动车的采购价格为什么会比市场价格高这么多?供应商中国南车于3月5日回应媒体的报道与事实不符,却不愿出示相关采购名录证实此事。目前,该事件的影响还在网络上持续发酵,相关部门尚未给出明确的回应。

尽管《政府采购法》作为一种外部监督手段,近几年在推进政府采购机制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透过“奢侈动车”事件,我们可以看出政府采购仍然存在这种“只买贵的,不买对的”现象。如何改善政府采购中这些不合理的现象?从外部监督角度来说,加强政府采购的审计监督,提高审计质量对解决这一问题有着积极的作用。

就我国目前的政府采购审计监督的状况看,由于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是一项长期且复杂的过程,对其的审计监督工作还难以完全发挥效用,仍存在以下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的法律规章制度不够完善

虽然我国2003年出台并实行了《政府采购法》,但是仅仅依靠《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等一些部门规章还是没有办法解决实际当中的问题。而没有政府采购的具体细则,往往影响企业的公平竞争,甚至为政府采购人员滋生腐败行为提供了温床。

二、审计部门与其他监管部门的关系处理

政府采购机制本身是一项规模浩大的工程,客观上来说需要各个部门共同配合协助,发挥好监督管理的作用。而我国现行的相关制度和规范中,并没有明确审计部门与其他监管部门在政府采购监督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直接导致了审计部门、监察部门对自身的职责和权限认识尚不明确,表现为各监管部门未能协调和沟通好工作,造成重复监管或者监管留白的结果。

三、政府采购和制定预算的分离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一些政府采购部门制定的预算编制非常简单,缺乏具体的内容细化,对其预算金额的估算也并非来自于市场价格。二者之间的脱节会造成政府采购预的执行过程当中没有资金保障的结果。另外,临时采购的现象也普遍存在,给采购工作带来盲目性,这将直接影响到采购的效率和质量。

要想有效地解决政府采购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更好地发挥政府审计监督的作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定和程序。我国至今已出台了众多规范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因此,必须强调这些制度法规的重要性,并且认真贯彻执行现有的制度体系,才能够保证把政府采购工作做到最好。另外,我国也应该尽快完善《政府采购法》的具体实施细则,抓紧制定在采购过程中的具体管理条例,例如采购程序的具体内容、采购人员的专业素质及其任职要求、采购合同的管理细则以及供应商的质疑处理方式等。简言之,政府部门要在实际采购工作中严格遵照已经颁布的法规制度执行,相关法规制定部门也应不断完善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对不合理和尚有欠缺的部分进行积极的修改和补充。

第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如果对政府采购进行分散式的监督管理,很有可能会导致采购工作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和监督,因此完善监督机制,并建立一个完整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是当务之急。具体来说,要充分发挥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与作用,财政部门必须要与上述监管部门及时沟通和交流,相互配合协调。而审计部门更要端正态度,把政府审计看成履行自己职责的重要部分,并使财政部门意识到政府采购审计是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责任和权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审计,从而与财政部门达成共识,相互配合完成审计监督工作。最终的目的则是通过政府采购的监管实践,逐步形成以财政监督为主,监察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政府采购动态监督体系。

第三,提高审计机关的审计质量。通过政府采购专项审计,可以反应和体现政府采购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率。

1.政府采购审计应拓宽范围。审计机关应当明确,政府采购审计与普通的财务收支审计有很大的区别。例如,审计的客体是政府采购活动,而政府采购活动在内涵和外延上比财务收支更加广泛。在实际的审计工作中,所要做的审计工作范围和覆盖面要更宽,也就是要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的审计监督。具体来说,首先要对政府采购预算是否科学合理进行检查,并对供应商资格执行严格审查制度,其次加强对招投标环节的监督,对政府采购所涉及的方面进行全面审计,又要突出重点。另外,内部控制制度测评和实质性审计相结合也是全方位审计的一个体系,由于政府采购审计涉及面广、专业性和政策性都比较强,因此可以先进行内部控制制度测评,再进行实质性审计。既可以对其内控的薄弱方面提出改进意见,又可以明确实质性审计的重点和方法。

2.加大政府采购审计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审计人员专业素质。审计人员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者,对其专业素养的要求是相当高的,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合同、招标投标等相关法律知识,还要对工程建筑、商品性质、市场行情等方面有准确细致的了解。审计机关应通过各种培训方式,着力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全面提升政府采购审计质量。

参考文献

[1]傅道忠.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制度的思考[J].山西财经学院报,2005(6).

[2]安春静.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07.

财政审计问题范文4

【关键词】政府投资;代建;财政评审;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L372文献标识码: A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模式在逐步推行的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财政评审在这种新的建设模式下也逐渐规范与完善了与之相适应的评审方法。不可否认,在代建制模式下,要提高财政评审工作效率,使财政评审更好地服务于财政管理工作,仍有一些问题亟需解决。以下主要分析代建制特定模式下,财政评审面临的新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1. 代建单位法律地位不明确,影响财政评审的效果

我国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制,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等环节负责。代建合同赋予了代建单位项目法人的责任,但是由于相关法律环境的缺失使代建单位却没有完全的项目法人的地位,在办理各种建设手续的过程当中,代建单位并不能得到政府及相关建设部门,如规划、建委、环保、消防、质监等职能部门的认可,很多手续的办理仍需要使用单位出面,加之有些使用单位对代建制的认识不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过多地干预工程施工管理中的一些具体事务,造成代建单位在实际工作中,无论在项目管理还是节约投资上都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代建单位的法律地位尴尬,很多外部协调需要使用单位出面解决,因此在代建过程中代建单位难有拍板钉钉的魄力,有时不得不向使用单位妥协,满足使用单位的一些不合理要求,这给财政评审带来困难,使用单位的这些不合理要求无论是代建单位还是使用单位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都不可能主动汇报,需要财政评审主动发现,由于财政评审人员数量及时间的限制,有些问题就不能及时发现,一些隐藏较深的问题直至项目竣工结算或决算时才会暴露,而届时往往因为时间久远或已成既定事实,财政评审难免会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甚至全过程跟踪的效果还会受到质疑。

因此,代建单位法律地位不明确终究会影响到财政评审的效果,赋予代建单位适当的法律地位,使其掌握项目建设管理的主动权,受制于使用单位的情况就会大大减少,也对提高财政评审的效果有积极作用。

2.代建服务费低,影响财政评审的深度

对于代建取费的标准,目前江苏省乃至全国大多数省市在实施代建制的相关文件中都没有明确设置代建费的标准,大部分情况下都是比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标准编制,同时相关文件中也没有明确设定代建费的最低限额,加之招标时重视投标单位代建服务费的报价,疏于对代建单位技术力量的考核,使得一些投标单位为了中标,将代建服务费的报价一降再降。

纵览目前代建合同签订条款,不难发现相对于代建服务费来说代建合同中对代建单位应该承担的义务规定较多、管理责任较大、权利较小、处罚较重,显然代建单位的责权利严重不对等。

代建服务费低,而承担的责任大,这对有实力有经验的项目管理公司来说并没有什么吸引力,那么通过市场公开招标选择来的代建单位也有很大可能就是矮子中的将军。在代建项目跟踪评审实践中,笔者发现一些代建单位服务费报价较低,出于服务成本考虑,在项目代建正式实施时,代建单位配备的管理人员数量往往不足,缺乏有经验的专业人员,甚至有的一个几千万的项目只有一两个代建人员常驻现场,这不仅容易引起使用单位的不满,而且不利于财政评审的深入。

虽然财政评审会定期深入现场了解情况,但是由于人力物力的限制,对于代建项目建设相关信息的了解,主要来源于代建单位,缺乏经验的代建单位给财政评审提供的信息有些并不是财政评审需要关注的,而重大设计变更及签证等与资金有关的这些财政评审重点关注的信息,因其人力、专业配备不足,不但其本身不能及时处理,而且也做不到及时报送财政评审处理,错过了处理的最佳时机,特别是对一些隐蔽、拆除工程,如果当时不到现场核实,事后很难准确测量其实际发生量,影响了财政评审的深度。

代建服务费标准设置低,代建单位投标报价低,则力量配备充足、专业配备齐全并不符合其利益需求,其代建服务质量和水平也难以达到理想要求,财政评审也难以及时获得有效信息,影响财政评审深入展开。

3.代建单位的利润目标与财政评审的节约目标相异

政府投资部门作为委托人,委托代建人对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或建设过程进行建设管理,以期改善传统自建模式下“超标准、超规模、超概算”的三超现象,达到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然而,通过市场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的代建单位是属于企业性质,代建单位在签订代建合同后,基于合同取得了项目的法人的资格,代替政府投资部门对项目进行管理,但其实质仍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代建单位为政府投资项目节约资金、降低投入的天生动力不足,与政府项目管理有目标差异,只要有这种差异存在,代建企业就永远不会和政府站在同一角度上看问题,要期望它为政府“把关”也是不合逻辑的。

在代建过程中,代建企业通常的做法有将原本属于待摊投资或其他投资的内容,在招标的时候要求施工单位纳入投标报价,计入建安工程投资,然后通过降低质量等方式减少实际发生的建安工程投资,表面上看上去总投资是没突破,甚至还有结余,用这一障眼法来迷惑政府投资部门尤其是直接承担评审任务的财政评审部门。

代建单位的利润目标与财政评审节约目标之间的矛盾给财政评审带来了新的挑战,要求财政部门评审人员开展财政评审工作不能只是浮于表面,不能只看审减数,更要深入现场,细致探究来龙去脉,破除代建企业的障眼法。

4.完善代建项目财政评审的对策

财政审计问题范文5

(西安医学院,陕西 西安 710021)

摘 要:随着我国高等院校教育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对于高校内部财政支出进行的绩效审计评价受到了社会的广发关注,这也直接影响了高等院校内部的发展与建设。本文主要研究探讨了高等学校内部财政支出具体绩效审计评价的相关内容,分别阐述了我国高校内部财政支出具体的绩效审计评价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完善我国高校内部财政支出具体的绩效审计评价。

关键词 :高等学校;财政支出;绩效审计评价;问题研究

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5)05-0083-01

收稿日期:2015-02-06

作者简介:王兆虎(1966-),男,陕西西安人,西安医学院,本科,经济师。研究方向:高校审计。

在我国科教兴国的重要战略影响下,我国教育事业也在不断的改革与发展,同时对于高等教育多方面的投入也在逐渐增多,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财政教育经费仍然无法赶上教育的迅猛发展,因此,高校内部出现了严重的经费不足等问题,并直接影响了高校资源的具体使用效益,这也是制约高校教育发展的重要问题。高校财政支出属于我国公共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机关需要进行绩效审计评价,并成为提高高校经费支出具体效益的重要依据。由于我国高校财政支出还没有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价规范体系,这就导致高校内部的财政支出具体的绩效审计相关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一、我国高校内部财政支出具体的绩效审计评价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注重专项审计调查,忽视项目审计

从目前具体的审计结果进行分析,高校内部大部分的财政支出审计工作都是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于全面审计调查非常少见,主要原因是因为审计机关所有的工作人员比较匮乏,但是审计具体的工作量逐渐增多,这就导致审计人员无法对所有的高校都进行比较全面具体的审计工作,因此,对于我国高等院校具体的教育经费进行的审计工作只能是专项审计调查。虽然审计人员比较少,审计的范围非常窄,无法实现对所有高等院校都完成全面的审计工作,但是不进行项目审计调查的工作,无法深入的评价高校的具体情况,因此,不能提供具体的整改意见。

(二)没有完善的绩效评价指标规范体系

高校内部财政支出绩效具体的评价,一般都是利用通用的一些财务规则并设立具体的指标,对财政支出具有的合理性进行评价,依然存在较多的问题。例如,我国广东省制定的财政支出具体的绩效评价指标将总资产反映出的增长率作为具体的发展潜力指标,并没有充分的考虑到资产整体的利用效率,按照这样的趋势,如果大部分高校只是盲目的进行扩张,盖一些并不实用的豪华大楼,这种情况会使总资产增长的速度逐渐增加,但是,股东资产具体的利用效率如果比较低,这就不能证明财政资金具体的最终利用效率比较高。因此,财政支出具体的绩效评价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三)指标评分方法不够完善

想要得到最终具体的评价结果,需要对所有的指标值都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最终进行综合。这就会涉及到无量纲化等内容。具体的无量纲化是指利用各种数字变化完全抵消原始指标影响,从而有效的解决指标具体的综合问题。但是,这种无量纲化具体的指标并不能代表最终的总评分。但是,在我国所有的评价工作中,最后的指标评分只是根据标准对照最终的得分,其中的评价标准并没有科学规范的制定,并且最后的结果大多都是利用工作人员日常的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随意性,并不准确。

二、完善我国高校内部财政支出具体的绩效审计评价

高校内部的财政支出具体的绩效审计评价属于一个非常复杂繁琐的系统,并且是多指标进行综合性评价的繁琐系统,建立科学完善的综合评价体系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过程。第一,评价目标的选定,其中主要包括对总体目标的选择与确定,并对目标进行细致划分。第二,建立科学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首先需要确定好需要建立的指标体系,然后,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检查并合理的优化。第三,评价方法以及评价模型的具体选定,其中包括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并确定评价的标准规则等。第四,进行综合评价,包括采集具体的数据资料,对数据进行合理的评估,对模型参数进行适当的评价等。第五,对确定的评价结果进行合理的检测,从而有效的判断评价模型以及各种评价的具体标准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具体的要求,如果最终的结果表明并不符合相应的要求,需要进行及时的修改调整。第六,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并制定评价报告,包括对评价结果进行公正的书面分析,撰写具体的评价报告,最终将评价得出的最后结果进行公布,将得到的各种数据资料进行存储。其中,在前三个过程中,虽然我国仍然没有比较健全完善的高校内部财政支出具体的绩效评价体系,不过,部分财政部门已经开始相关的评价指标体系的具体内容,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三、结束语

目前,对于我国高等院校内部财政支出具体的绩效审计评价仍然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例如,注重专项审计调查,忽视项目审计;没有完善的绩效评价指标规范体系以及指标评分方法不够完善等,需要不断的探索与研究,并总结成功的经验,对绩效审计评价相关的体系建设进行适当的补充,不断完善,在新的社会形势下,适应社会发展的内在需求,最终使高等院校内部财政支出进行的绩效审计评价能够不断改革与发展,与时俱进,并为高等院校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龙英,李国俊,廖宏伟.基于层次分析法的学院二级财务管理绩效考评[J].教育财会研究,2010(6):33-36.

财政审计问题范文6

关键词:财政税收;问题;改革策略

为了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政府一定要加强财政税收制度的改革,去除财政税收工作中一些阻碍市场经济发展的元素。本文将深刻分析目前我国财政税收工作中存在有哪些问题,探讨如何深化改革财政税收工作,使之更能够适应目前市场经济的发展。

一、目前我国财政税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有效的财政税收监督

在我国,经常会有一些逃税和偷税的现象发生,一些不法分子甚至代开或者虚开增值税的专用发票,伪造、倒卖或者盗窃增值税的专用发票,从而逃掉一大部分税收,这种不法分子在我国还是大有人在,而且屡见不鲜。另一方面,在我国财政税收工作中还存在有比较大的税收差额,税收差额的比重达到了30%到40%,所以我国的税收征管的效率还是比较低的。

此外,有一些企业经常伪造经营指标,虚报财务核算成果,从而从中捞取利益。对于一些不法的企业来说,他们往往会建立两套以上的账目,在缴纳税收的时候,通常上报的是虚假的账目。有的企业即使没有两套账目,但是会在财务核算方面作假,从而导致一部分税收流失。

有的企业更加猖狂,侵蚀税基。这些企业非常地腐败,而且屡禁不止,化公为私,侵蚀税基,侵吞国家的资财,因此已经成为了社会的顽症和毒瘤。

2.缺乏完善的预算体制

在我国,财政预算体制还很不健全,没有中长期的财政预算和周期预算,再加上其覆盖的范围比较小,所以很容易出现资金挪用的现象,因此不利于国家的宏观调控。此外,财政预算体制还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对其进行监督,所以财政预算的审核和审批没有实际的意义。

3.地方财政问题比较突出

在我国各个地区,财力是不平衡的,地方政府的财力和职能经常出现不匹配的情况。比如,各级地方政府往往没有完善的转移支付制度,没有合理的财政结构。还有各级地方政府的体制补助和税收返还的比例比较大,所以不能够实现横向的均等化,而且转移支付资金在管理和分配上既不透明,也不规范,所以带来一些很大的负面作用。

4.现有财税制度的缺陷

现有的财税制度在许多方面还是存在一定的局限,比如,税收的种类不健全,不利于发挥税收调节社会分配的功能的实现;对于非税收入,还没有纳入政府的收入体系;资源与环境税没有受到重视,不利于保护资源和环境;对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设置不是很合理,因此不利于促进技术创新和社会的稳定。此外,还存在各级政府间的财力不均衡、地方与中央之间的收入划分不是很合理、分税制的改革不是很彻底等问题。

二、深化财政税收工作的改革策略

1.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为了更好地促进区域的统筹协调发展和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我国必须围绕主体功能区的划分,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首先,确保转移支付资金的稳定来源,加大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大省对各县乡转移支付力度;其次,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例,优化转移支付的分配方法;再次,加强对专项转移支付的有效管理,从而使转移支付资金用到实处;最后,健全主体功能区的转移支付的体系。

2.健全财政预算体制

首先,要扩大国家的财政预算的范围,建立复式的财政预算体系,使得财政预算体系中既包括资本性预算、经常性预算、国有资本的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等等,使得财政预算的范围覆盖所有的涉及财政性收支活动。其次,要加强国家财政的中长期的预算,加强中长期的财政发展规划。最后,建立完善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

3.建立完善的支付方式

首先,要适当地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例,对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进行合理的比例搭配;其次,对转移支付分配方法进行改革,建立合理、科学、公开的财政资金分配制度;再次,通过考虑各个地区的人口数量、人均的占地面积、社会的发展水平和人均的收入状况等来确定财政的科学预算方法;最后,建立健全科学的支付体系,保证资金的稳定来源。

4.加强会计制度的改革

在我国现有的税收会计中,是以申报的应征数做为和核算的起点,但是有一些数据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还是存在着一些失真现象,所以弱化了会计资料在税收工作中的作用。因此,必须对现有的税收会计进行一定的改革,提高计算机处理会计问题的应用水平,使得税收会计能够更好地反映税收收入和税源,加强会计在财税工作当中的作用。

三、总结

财税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实现其职能的一种手段,为了更好地实现国家的职能,确保财税工作符合目前市场经济的需要,政府要加快对财税制度的改革,减少偷税、逃税等现象,加强对税收的监督,完善税收会计制度和现有的税负结构,扩大财政预算的范围,加强对财政预算的管理,从而更好地实现财政税收的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顾军生:浅谈基层财政监督工作面临的困惑[J].财政监督, 2011(01).

[2]张世超 严安荣:会计监管中存在的几个问题[J].当代经理人(中旬刊),2006(21).

[3]燕兆林:请多贴近基层财政人员[J].中国财政, 20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