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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资金管理办法范文1
一是高度重视。始终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政治工作和底线工作来抓,定期召开碰头会议,研究解决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强化责任。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乡镇财政所长为成员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周密部署。局党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调度财政扶贫工作,财政评审每两月出台一次小型公益工程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表,对村级扶贫工程造价实行动态管理,对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村级自行组织实施,对40万以下的项目实行“四自两会三公开”模式,确保扶贫资金用得下、用得快、用得准、用得好。特别是2017年8月以来,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进度,做到一月一调度,一周一通报,督促项目单位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四是强化制度建设。为确保统筹整合工作顺利开展,我县出台了炎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炎政办发[2016]8号)、《炎陵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方案》(炎政办发[2016]24号)、关于推广小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四自两会三公开”建管模式的指导意见(炎政办发[2017]44号)等一系列文件。
二、资金的整合和监管情况
2016年-2018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59118.3383万元,其中2016年8511.12万元,2017年32446.3334万元,2018年18160.8849万元。
2019年计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5810.65万元。
在资金监管方面,县财政部门严格按照上级决策部署,抓细制度建设、抓好资金筹措、抓准资金投向、抓严资金管理、抓实监督管理、抓紧问题整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抓细制度建设
——出台了《炎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炎政发[2016]18号)文件,成立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年度统筹方案的确定、项目实施、督办检查、验收考评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落实和监管,制定统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财政资金有序统筹、有章可循。
——制定了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法发[2016]5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每年制定了《炎陵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制定了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明确了资金整合的范围及整合程序。整合的范围包括中央、省、市、县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中央层面主要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20项;省级层面主要包括:扶贫专项资金、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一化四体系"建设的资金除外)等19项。
——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先后下发了《炎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炎政办发〔2016〕8号)、《炎陵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炎政办发〔2016〕75号)和《炎陵县精准扶贫产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炎扶发〔2016〕2号),就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审批、拨付、管理和监督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同时,简化资金审批和报账流程,确保扶贫资金用得下、用得快。财政评审每2个月制定一次小型公益工程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表,对村级扶贫工程造价实行动态管理,对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村级自行组织实施,对40万以下的项目实行“四自两会三公开”模式。
(二)抓好资金筹措。严格按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范围,应整尽整。
(三)抓准资金投向。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17〕21号),围绕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确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范围,2017年明确统筹整合的资金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 “七个一批”和“六大工程”安排使用,落实定资金、定项目、定责任、定时间的“四定”原则。整合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转移就业、农户补助等方面,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项支出、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等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2018年以后,整合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发展两个方面。
(四)抓严资金管理。一是实行专人、专户、专账核算。二是建立了项目资金台账。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依据下达的扶贫资金使用计划,按照项目文号、项目地点、项目名称、项目内容、资金规模、支出金额等要素,建立了项目资金使用台账。三是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县级方面,炎陵县涉农整合年初方案、调整方案和全年下达的整合资金计划均在炎陵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长期公示。村级方面,村级实行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切实提高脱贫攻坚工作透明度。在贫困村村部设立脱贫攻坚公示专栏,明确专栏的扶贫政策、扶贫资金项目、贫困对象管理等公示公告内容,同时公布项目监督单位及监督电话,并留影像资料备查。四是加大培训力度。开展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让全县相关财务人员、扶贫帮扶工作队员和村干部知晓熟悉财政扶贫政策。
(五)抓实监督检查。一是严格纪律监督。扶贫、财政、审计每年对统筹整合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全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实行一周一排名、一周一通报。县人民政府对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当月各个项目进度排名倒数第一及整体进度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三是扎实开展股所共建。局班子成员和相关股室每月下乡镇财政所,对乡镇扶贫资金支出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核查,指导乡镇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掌握乡镇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动态,及时解决所遇到的问题。
(六)抓紧问题整改。一是严格按上级要求抓整改。三年以来,国家、省、市级多次对我县扶贫资金管理、分配、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各类问题,县财政局根据反馈意见,列出问题清单,下发整改督办通知单,要求相关单位按时整改到位。二是审计抓整改。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门的审计组,对所有涉及扶贫资金管理、分配、使用的县直单位、乡镇、部分村进行全面审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反馈给相关单位,相关单位按时进行了整改。三是全面自查抓整改。县财政局组织局纪检、监督股、乡财服务中心对所有贫困村扶贫资金、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管理、使用进行全面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专门调查,一个一个核实,及时回复举报人,并将核查结果及时报告省财政厅。
三、统筹整合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及取得的成效。
炎陵县始终以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首要责任、第一民生、苦战硬仗,举全县之力朝着脱贫摘帽目标扎实推进。2014年,全县建档立卡初始贫困人口8164户26761人,贫困发生率16.57%,贫困村66个(建制村合并后调整为54个);2014-2017年,全县累计脱贫6633户22881人,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发生率降至0.6%。2017年12月,通过市初审;2018年2月,通过省核查,在全省5个同类县中,贫困发生率最低(0.6%)、群众认可度最高(98.49%);6月,通过国务院专项评估检查,错退、漏评均为“零反馈”;8月3日,经省政府批准宣布脱贫摘帽。主要围绕“五个字”做文章:
(一)驱“贫”——让产业收入多起来。牢牢把握发展绿色产业、增加群众收入这个脱贫的关键,千方百计让贫困户的“钱袋子”鼓起来、“腰杆子”硬起来。文化旅游方面。打好炎帝牌、红色牌、生态牌,基本形成“一心一环三大版块”旅游格局,炎帝陵创5A进入冲刺阶段,标语博物馆成功创4A、云上大院成功创3A,神农谷旅游服务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带动39个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48家休闲山庄、412家农家乐加速发展,帮助5600名群众就业创业,其中贫困人口2112人,人均增收1.8万元。绿色农业方面。“一带八基地”成为群众脱贫致富“主阵地”,带动6096户18846名贫困人口,户均年增收6800元。特别是炎陵黄桃连年产销两旺,获评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湖南十大农业(区域公用)品牌”,炎陵县获评“中国优质黄桃之乡”。生态工业方面。“一区两园”扩大到11平方公里,炎陵工业集中区进入全省园区综合排名20强。把握贫困县IPO“绿色通道”机遇,成功引进欧科亿、国声声学、全康智能家电等3家投资10亿元以上的预备上市企业,入园企业发展到149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66家,安置就业1.4万余人,带动2692名贫困人口人均年增收2.5万元。
(二)治“穷”——让内生动力活起来。注重发挥群众主体作用,让他们的心更热、腰更直、手更勤。“扶志”。切实加强思想教育和正向激励,引导和帮助贫困户从精神上立起来、强起来、硬起来。“扶智”。突出抓教育扶贫,开展“千名教师扶贫大走访”活动,通过教师进村入户比对确认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信息,做到精准资助“一个不漏”、控辍保学“一个不失”、条件改善“一所不差”,全县义务教育入学率100%,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无1人因贫辍学。“扶技”。大力开展就业援助,免费培训农村贫困劳动力和“两后生”, 帮助缺技术的贫困劳动力掌握致富技能,实现“培训一人、转移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开发生态护林员、生态管护员、乡村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728个,引导和帮助群众实现就业增收。全县农村贫困劳动力累计转移就业6658人,占59.5%。
(三)解“困”——让基本保障强起来。坚守底线,突出重点,政策始终向贫困户聚焦、向贫困人口叠加。保障“房子”。扎实推进“三大工程”,实现“居者有其屋”。坚持定户、定点、定标、定期、定责、定业的“六定”举措,分2年完成易地扶贫搬迁1234户4013人,确保“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按照“一提三分一统”的思路,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327户,其中贫困对象农村安居工程2543户;兼顾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完成6122户农村土坯房集中整治,拆除5366栋闲置、废弃、空心破败的农村土坯房。保障“身子”。大力开展健康扶贫,形成了贫困人口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险、特殊医疗、便民服务“六重保障”。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及“一站式”结算服务。贫困患者县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90%以上,5452人纳入国家健康管理系统实行分类管理和救治,有效降低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几率。保障“底子”。针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实行农村低保制度兜底脱贫,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全县农村低保对象1349户2940人,其中兜底对象294户516人,兜牢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最低保障网。实施生态扶贫,投入补偿资金6568万元,让贫困群众既守住身边的“绿水青山”,又从“金山银山”中分享红利。
(四)提“质”——让村容村貌美起来。实施“六大工程”,贫困村、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交通更通畅了。投资14.59亿元,完成国省干线公路提质改造161.51公里,建设农村公路808.22公里,危桥、渡改桥25座,客运站场224个。饮水更安全了。完成水利设施投资3.67亿元,100%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其中91.7%的行政村通自来水。网络更发达了。光纤宽带和手机4G信号全覆盖,农户100%通生活用电,农网改造全面达标,51个村级光伏电站建成并网发电。环境更优美了。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4.38%,形成了“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及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文化更丰富了。全县人均文体设施面积2.07㎡,送戏、送电影、送图书、送文体器材等文化惠民活动广泛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全覆盖,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成效显著。乡村旅游更兴旺了。纳入全省“神奇湘东”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39个贫困村纳入全国旅游扶贫重点村,发展星级乡村旅游点42个。
(五)担“责”——让结对帮扶实起来。全面压实“五个责任”,严格遵守“五项制度”,坚决兑现“五个不论”,结对帮扶做到“身入”“心入”“深入”。“身入”,就是贫困村、非贫困村帮扶工作队全覆盖,贫困户帮扶干部全覆盖,累计开展“大走访”21.46万人次。“心入”,3641名帮扶干部深入千家万户,开展“三同五好”2.59万人次,成为最感人、最亮丽的一道“风景线”。“深入”,根据“贫困户所需、帮扶干部所能”,实打实为群众解决问题,帮助贫困户实现各类“微心愿”2.16万个。“大走访”经验获省委《工作情况交流》刊文推介。
四、涉农整合资金中农林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成效典型案例
炎陵县发展黄桃产业推进精准扶贫
炎陵黄桃生长于炎陵县海拔300-1200米的深山之中,得益于充足的阳光、凉爽的气温、昼夜温差明显的独特气候以及松软肥沃的土壤条件,“炎陵黄桃”具有果形周正、颜色橙黄、甜度适中、酥脆可口,香气浓郁等特点,受到市场的青睐。该产业已经成为炎陵县带领广大老百姓脱贫致富的主导农业产业,炎陵黄桃线上线下热销,并带动炎陵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发展,对促进农民脱贫增收和县域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有2784户8152名贫困人口因黄桃种植直接受益,年人平增收约8500元左右。获“湖南十大农业品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国优质黄桃之乡”等荣誉和称号。它集精致农业、观光农业、高效农业、互联网+农业等多个现代农业元素,是炎陵农业发展史上一个成功的范例,“炎陵黄桃”也成为了炎陵县一张响亮的名片。
整合资金管理办法范文2
县地处青海省东部,总人口44.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4.6万人,耕地面积69.3万亩,属全国扶贫工作重点县和青海省粮食生产大县之一。由于受自然地理条件的限制,县域经济欠发达,县财力薄弱,是依靠上级转移支付等收入低水平维持运转的“吃饭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主要依赖中央和上级财政的支持。据统计,-,中央和省级财政累计对县的支农投入资金达到24375万元,其中:投入2191万元,投入4615万元,投入5153万元,投入5900万元,投入6516万元,国家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的投入呈逐年增加态势。这些资金的投入,有力的解决了地方支农资金投入不足、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上尚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面对来之不易的支农资金,县级财政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已成为一个亟需认真研究并妥善解决的课题。
一、县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基本现状
从200年以来,县财政支农资金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轨道,支农资金管理工作从五个方面取得了突破。一是支农资金实行归口管理。改变以往财政局内部各科室“混管”和部门“争管”的局面,划清职能、明确责任,为管好用好支农资金从源头上理顺了关系。二是支农资金及时安排、调度到位。设立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专户,对上级下达的各项支农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跟着项目进度走,保证了项目实施进度所需资金。三是“资金进专柜,钥匙分开管”。对涉农部门要求在主管局开设支农专户,将所有支农资金及时拨入专户中,在强调专人、专账核算的基础上,银行预留的印鉴由财政和各主管单位进行分管,明确双方职责,保证了支农资金的专款专用。四是实行县级报账制度,财政部门审核原始单据后加盖审核专用章、主管部门加强财务核算,双方联袂管理杜绝不合理支出,对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五是联合部门对资金实行“全程”管理。由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联合进行监督管理,并由事后监督改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提高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当前县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县支农资金管理工作虽然初步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受多种因素影响,当前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归纳起来,集中体现为以下几点:
(一)管理办法滞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农村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原有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某些制度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财政支农资金的扶持外延有了很大变化,由过去主要扶持农村、牧区的集体所有制和公有制经济改变为扶持国有、集体、个体、民营和股份制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财政支农资金扶持的内涵也有了很大的变化,由过去单纯支持良种补贴、农技推广、病虫害防治、设施农业建设等农业生产发展改变为农业生产发展、新农村建设、农产品产业化发展、专业合作组织、扶贫贷款财政贴息等多方面的支持;对支持的方式也有了很大的变化,由过去单一的补助方式改变为补助、贴息、奖励等多种形式。在这种形势下,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办法也应及时随之改变。
(二)传统的会计科目已不适应现代管理要求当前使用的支农资金管理办法中对支农资金的支出仅用“在建工程”和“其他支出”两个会计科目来核算,但对目前支农资金众多的支持内容用这两个科目来核算所有支农项目的支出已不能满足需要;对无法形成固定资产的支农项目如何进行核算,从项目资金投入——使用——退出、形成结果,都没有明确规定;对类同基本建设项目的农(来源:文秘站 )业、水利、林业、扶贫等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支农项目,因核算体系的不一,所形成的投资效益、核算结果也不一。在基本建设项目中有地勘、设计、监理、管理费等合理的项目支出费用,由于支农项目大多数属于补质,因而在项目中没有核定此类支出,特别是没有项目管理费,这就造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面对必须发生的费用而无法处理的尴尬局面。由于这些现象的发生,在实际工作中因各级管理者的认识、理解不同,所造成的结果也各不相同,给基层管理者带来了不少困难。
(三)项目管理不规范支农项目具有项目多、资金规模小的特点。在信息时代,目前使用的手工记账已彰显落后,很难达到及时、准确的要求。长期以来,对支农资金管理侧重于资金使用是否按时到位,是否专人、专户、专账核算、是否按项目批复专款专用,而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基础性资料搜集、整理做得较少,使项目档案的搜集、整理不到位,特别是规模小、资金少的支农项目往往仅有下达的资金通知、项目 实施方案,而对申报资料、财务档案和相关的项目档案整理不够,不利于项目验收和支农绩效考评。
(四)中介结构参与不够中介机构参与项目审计、检查,既可体现客观公正性,又能将行政管理人员从繁琐的检查事务中解脱出来。但实际工作中,一般采取行政手段代替中介机构进行检查验收,这种做法,虽然节省了费用,但其客观、公正性难以体现,不利于发现、解决问题,有效地规避财政风险。据统计,从-,县的各类支农项目除极少数项目由上级财政部门指派中介机构进行检查、评审外,绝大多数项目均没有社会中介机构参与。
(五)财政支农资金缺乏论证和监督由于县级财力对支农资金的投入十分有限,发展靠支持、发展靠项目、“争资金、跑项目”的现象比较普遍,加之目前一些项目审批制度化、公开化、科学化不够,资金支持范围还不是很清楚,一些支农支出没有一套规范完善的执行标准,加之支农项目的特殊性,在实施过程中支农项目大多不履行招投标手续,自行联系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现象比较突出;项目的设计是否合理和可行、造价是否真实准确、施工单位是否有资质等关系项目实施成功与否的许多关键环节没有专门机构来论证、审定,缺乏监督,导致部分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同时存在支农资金在使用时有较大的随意性,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困难时未经上级部门同意随意变更建设内容、变更建设地点、改变资金投向,影响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要求配套过多中央和省下达的许多支农投资项目,一般都规定省、市、县要按一定的比例进行资金配套。这种做法对调动地方各级政府投资农业的积极性、多方筹资增加农业投入有促进作用,但是,对于财政困难的县来说,无法承受太多的资金配套要求。结果是项目开工后,上级的专项资金拿来用,本级的配套拿不出,造成项目“先天”的资金缺口,出现“半拉子”工程,即浪费了国家有限的财力,又使项目未充分发挥作用。
三、加强县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及时规范支农资金管理措施
1、改进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充实管理措施。改进、充实后的管理办法紧跟新形势的需要,管理办法、措施在项目下达前或与项目下达同步进行,有利于支农资金的各级管理和监督部门有统一的执行标准,有利于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走弯路,有利于有限的支农资金发挥项目预期的效益。下达给县“中央财政支持测土配方施肥”项目补助费100万元,项目建设期1年,因以往年度没有此类项目的管理办法,所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照了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在项目实施接近尾声时接到了《测土配方试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经过对照检查发现有部分支出需要调整,但有部分支出已经形成无法更改的状况,按照此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形成了违规,给国家和单位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下达给县“-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100万元,其中和各50万元,下达了此项资金50万元,这些资金下达后由于没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实施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无法具体落实财政贴息的额度、利率、期限、支持的产业方向、报账的凭据等内容,加之唯恐将专项资金使用不当造成不必要损失等因素影响,致使资金下达后一直停留在项目实施单位,没有发挥出支农资金应有的效益。对此,审计、各检查部门也束手无策,在下达此项资金时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因此,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制定出各项支农资金的管理办法,对规范使用支农资金、发挥支农资金效益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改进各项基础管理措施,规范项目管理,着力提高支农工作水平。首先,改革会计核算方法,对支农项目资金的拨入、支出严格执行相关会计核算制度,规范一级会计科目,细化二级明细科目,会计核算全面实行电算化,彻底脱离手工记账,达到及时、准确的效果;其次,制定措施,及时搞好支农项目档案搜集、整理工作,从项目申报、批复、实施方案到项目招投标手续、施工合同、监理日志及验收报告和验收结论等一系列基础资料均要定期整理,及时装订成册,按年度和项目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保管,有利于项目验收和支农绩效考评。
(二)有效化解财政风险,规范项目申报和中介机构参与制度
有效化解财政风险,首先要从源头上抓起,实行项目申报公示,严格执行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对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县分管领导把关,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县内专家进行论证;对50万元以上的项目县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由省市行业主管部门把关,邀请省市财政、发改、环保等部门及行业专家进行论证,确保项目的可行性,有效规避重复投资和不必要的投资,合理使用有限的财政支农资金。其次,项目实行“六制”,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化解财政风险。建议全面实施项目公示制、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报账制。向社会公示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项目法人和实施单位;避免财政部门和项目实施部门之间可能存在的矛盾,按程序规范实施项目,约束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随意性;明确具体的招投标办理手续,在确保同等资质条件下,提倡低价中标,尽可能地推行优质价廉工程,充分发挥支农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合同法》签订项目实施合同、明确项目的责任主体;引进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项目监理,提高项目实施质量;严格按程序实行财政审核、主管部门核算的报账制,财政部门要以身作则,主动负责监管,履行应尽的职责,提供优质服务,保证资金顺畅和核算监督得力,尤其要跟踪资金运行到底,直到所实施的项目顺利完工、交付使用,整个项目资金终审无误为止。第三,建议对重点工程和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支农项目,逐步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核、评估机制,以此确定客观、公正、合理的投资,减少不必要的项目支出,增加合理的费用,提高项目实施的科学性,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对因此发生的费用可列入项目预算,计入投资总额中。
(三)整合资金,解决配套难的问题,提高财政资金“集合效应”
首先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在充分考虑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实际困难,在下达支农项目时适度安排部分管理费用等合理的支出,因地制宜的确定地方财政和农民自筹比例,对地方配套难以落实的地区实行项目、资金倾斜,提高上级财政投入比例,确保下达的支农资金发挥效益,切实解决目前在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重争轻管,地方配套难的问题。其次,加强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对属于同一事项、相同建设内容、不同资金来源的项目,按照统一 规划,在不改变资金管理渠道和使用方向的前提下,作必要的整合,切实解决分散实施后效益不佳的问题和地方财力困难、解决配套资金难的问题,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集合效应”。第三,在申报项目前加强调查研究,对确实存在配套无法落实的项目,一方面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地方存在的困难,争取得到上级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通过切实可行的规划对项目分期实施,或通过资金整合等方式,解决配套资金难以落实的问题;在落实配套资金上绝不搞虚假承诺,变相套取国家支农专项。
整合资金管理办法范文3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提高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效率为目标,以扶持壮大优势主导产业、发挥区域资源优势为重点,完善资金管理,逐步建立起科学、公平、透明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投资管理新机制,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创新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各类支农资金的引导作用,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农村领域;逐步建立农村公共产业投入新机制;创新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机制,促进政府和部门职能转变,完善政府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逐步规范政府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投向,优化配置公共财政资源,初步形成分类科学、分工明确、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支农资金运行管理机制,构建投入稳定,项目结构合理,政策反应灵敏的资金支持与保护体系,确保新农村建设取得新成果,农民群众生活质量普遍提高。
三、整合原则
(一)坚持规划引导、统筹安排的原则。根据全县农村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坚持整合资金性质不变,资金用途不变,使用范围不变的原则,整合县国土、农发办等单位的资金和项目,实现全县统筹安排,部门通力协作,形成农村农业发展的工作合力。
(二)坚持集中财力、优化结构的原则。遵循“集中连片、项目对接、优势互补”的原则,打破行业区域界限和部门分割,整合省、市和县本级财政国土、农发办等单位专项资金,发挥项目资金的积聚优势,优化投资结构,形成引导效应,集中支持对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支撑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
(三)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围绕优势产业,选择一批对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支撑有力、带动力强的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分期分批集中投入,全力支持,做到投资一项,见效一项。
(四)坚持创新机制、提高效益的原则。按照扶持政策不变,资金来源渠道不变,单位资金管理权限不变的要求,创新投入机制,创新资金和项目管理机制,确保省、市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农村,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
(五)坚持强化监管、追踪问效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支农资金申报使用、审批程序,强化对项目工程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体系,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四、资金筹措及整合方案
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2013年计划总投资6437.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4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2400万元,地方财政补助1200万元,农民群众自筹437.28万元。整合资金17336.95万元(其中国土部门土地整理资金15796.95万元,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骨干工程资金1540万元)。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财农【】36号)》要求,以《县农村水利综合规划》为依据,以重点县建设为平台,创造条件,努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资金整合工作。
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年度计划总投资2147.1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8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800万元,地方财政补助400万元,农民群众自筹147.15万元),整合资金7496.95万元(用于小农水3244.38万元)。
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2年度计划总投资2156.4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8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800万元,地方财政补助400万元,农民群众自筹156.40万元)。整合资金5150万元(其中土地整理资金38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350万元)。
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3年度计划总投资2133.7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8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800万元,地方财政补助400万元,农民群众自筹133.73万元),整合资金4690万元(其中土地整理资金45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90万元)。
五、资金整合的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成立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和分管的副县长担任,县农办、财政局、水利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粮食局、审计局、交通运输局、广电局、供电公司、农发办及涉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和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整合计划的审定,督促、协调相关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整合的具体工作,对项目申报、审批、建设、验收和资金使用制定出详细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同时,建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整合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整合资金管理办法范文4
一、基本情况
到目前为止,全县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6418人,其中市外转移2873人。累计培训1702人,培训结业1702人,结业率100%,转移就业1573人,转移就业率92.4%。举办培训班21期,培训专业主要有:汽车驾驶员、计算机操作员、缝纫工、焊工、锻压工等专业。
二、主要工作
1、安排部署了2006年各街镇乡和培训机构的工作任务。下达了各街镇乡和培训机构的培训、转移目标任务。
2、研究、制定了《2006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和《2006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财政资金补助办法》。
3、参与了各培训学校的培训过程的监督管理。各培训机构开班培训时,县劳务办、阳光办均派员到场参与,并宣传劳动力转移培训政策等。
4、完成了上级部门和县委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完善了相关档案资料建设,上报了劳务信息材料和数据。
5、正着手今年赴新疆采棉工的组织筹划工作。
6、接受了中央农业部、组织部、人事部组成的联合调研组对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农村人才调查。
7、接受了市劳务办的检查、接待了市劳务办、市政府、市发改委、市计生委等市级部门对农村劳动力的专题调研。
8、正在协调市级招标培训指标。
三、工作措施
1、整合资源、基地再认定
建立健全培训机构。以优惠的政策鼓励和引导各培训机构实现资源重组、优化,实行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县劳务办、阳光办按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办法》的要求,由培训机构报名申请,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认定原则,采取招投标及申报审核认定的方式对县内培训机构进行了再认定,对未开展工作、不符合条件的予以了取缔,有效整合了全县教育资源。
2.创新培训、拓宽就业渠道
为使县内各定点培训机构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抓好“订单式”的培训,使务工人员“输得出、留得住、挣得钱”,积极整合县内外培训市场,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和劳动力输出工作结合起来。按照“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采取长短结合、分散与集中结合、随招随训相结合等培训方式,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岗前教育,重点从政策法规、职业道德、社会知识等方面进行培训;按照“以需定供,定向就业”的路子,开展汽车驾驶、计算机、缝纫、家电维修等方面的技能培训项目,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综合素质,向企业输出合格技术人才。
3、严格监管、规范操作程序
一是全程监管。为保证培训转移学员的真实性,县劳务办严格按照《大足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施办法》执行,制定了培训转移全过程服务监管程序。二是严格资金管理。县劳务办严格按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采取免费培训、降低收费标准和收费培训三种形式,采用直补学员和直补培训机构紧密结合的方式。各培训机构也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专帐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培训补助资金的使用去向县劳务办、财政局经常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确保培训补助资金到人头,农民受益得实惠,奖励资金到学校。三是规范档案管理。县劳务办专门将档案资料建设要求及所需资料明细纳入《大足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办法》之中,形成一种格式化的档案资料。同时建立了培训转移学员资源信息库档案。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针对今年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出台的相关政策,我县还未研究具体的工作措施。培训、补助方式怎么操作还未敲定,采棉工补助
2、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不够。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一个社会问题,不是农业局一个单位的事情。有许多政策、制度的落实还需要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特别是维权方面、资源库建设、资金方面还需要有关单位高度重视。
3、建议政府组建统一的劳务大厅,免费为全县农民及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渠道,为外出务工人员搭建就业平台。以利有序输出和规范管理。
五、下步打算
1、继续严格实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公示制度,增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2、严格实行各定点培训机构开班前必须报县劳务办,县劳务办工作人员上好开学典礼的第一堂课,并定期与不定期的参与抽查,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培训转移的真实性。
3、加强财政公共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财政资金用到培训学员身上,切实为广大农民解轻负担。
4、进一步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力度,确保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
整合资金管理办法范文5
为规范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奖励约束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取得实效,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12]12号)、《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2013年扩大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的通知》(国农改[2013]1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37号)等文件精神,我部制定了《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现予印发,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试点各项工作。
附件: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考核评价试行办法
财 政 部
2013年9月30日
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考核评价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扎实推动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规范各项试点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奖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考核评价遵循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自我考评与抽查考评相结合,考核结果与激励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各试点省份对省以下试点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财政部对各试点省份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具体由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四条 考核评价包括以下内容:
(一)试点工作是否受到重视,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工作保障是否得力,宣传培训是否到位等;
(二)试点方案实施情况;
(三)资金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
(四)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包括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与绩效考评制度等;
(五)试点工作成效,主要包括农民满意程度、试点经验可推广价值等。
(六)试点工作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等问题,包括是否加重农民负担、截留挪用资金,是否出现群众上访等。
第五条 考核评价的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印发的政策文件;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国库管理制度以及财务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各试点省份出台的有关政策文件。
第六条 考核评价以自然年度为周期,实行自评和抽查考评相结合。除特殊情况外,每年年初各试点省份对上一年度的试点工作全面总结并进行自我考评,自评报告(连同考核评分表)于3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第七条 抽查考评分为书面考评和实地考评。各试点省份对本省份的自评报告真实性负责。书面考评以各试点省份的自评报告为基础结合平时调研、宣传情况等进行评价;实地抽查以组成检查组形式赴有关省份开展检查,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
第八条 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开展专家考评和农民满意度调查。专家可以从有关职能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学者中遴选,也可以委托大学、科研院所等机构组织学生利用寒暑假开展农民满意度调查。
第九条 考评的组织实施。包括制定考评方案、下发考评通知、实地检查考核、量化考评结果等环节。
第十条 考评结果的应用。坚持奖优罚劣的原则,量化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分配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参考因素。
第十一条 考评工作的纪律要求。应坚持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的原则,广泛征求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全面真实地对试点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应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注重廉洁自律。
第十二条 各试点省份应参照本暂行办法,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评价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3年10月30日开始施行。
附: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考核评价量化评分表(略)
国务院关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函〔2013〕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人民银行、质检总局、统计局、林业局:
发展改革委关于报请审批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加强统筹规划,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着力规范建设标准,着力明确管护责任,着力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坚持不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三、通过实施《规划》,到2020年,建成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8亿亩,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00公斤以上,其中,“十二五”期间建成4亿亩;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田块平整,配套水、电、路设施改善,耕地质量和地力等级提高,科技服务能力得到加强,生态修复能力得到提升。
四、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抓紧制定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细化配套政策,并督促县级人民政府编制实施方案,确保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要整合资金,集中投入,连片治理,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和建后管护,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不断完善相关标准和制度,做好相关规划间的衔接,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评价,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实现。
整合资金管理办法范文6
【关键词】资金管理 途径 财务
企业财务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而资金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资金管理作为整个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各个环节的运行状况,都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正常运行。因此,加强企业资金管理是企业的重要工作。
一、当前企业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企业经济发展,企业集团和母子公司体制不断建立,企业财务资金管理问题愈加突出,财务风险也日益暴露。资金是企业一项重要资产,当前企业资金管理中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
一些企业资金管理虽然有规章制度,但是制度不健全。如一部分企业未建立资金预算制度;有的企业建立了预算制度,但不按制度执行,使制度形同虚设,资金的管理和控制随意性很大。这造成了企业的营运资金时而不足、时而过剩,影响正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还有的企业预算不切合实际,指标不是经过科学的计量和考核,造成不良资产比例过高,财务风险加大。
(二)资金管理的监督、控制和考核不力
企业资金的流向与控制脱节,事前控制乏力,事中审计监督走过场,事后缺乏强有力的处罚措施。一些财会人员对经营情况不甚了解,且处于从属地位,加上企业的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很多时候只能唯领导意图处理账务,造成财务监督乏力、滞后。由于一些企业片面追求利润指标,各资金使用部门隐瞒不良资产,不及时消化不良资产,一旦清产核资时,潜在问题就暴露出来了。
(三)资金分散,使用效率低下
由于现在很多企业实行集团制和母子公司制,很多企业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集中管理与内部多层次管理分散占有资金的矛盾,导致了资金使用效率低下。一方面有的企业部门多头开户,资金失控,沉淀严重;另一方面有些部门又为筹集急需的小额资金而犯难。由于资金管理体制导致了企业调剂资金余缺的能力较差,银行贷款余额居高不下,财务费用有增无减。
(四)信息失真,难以为科学决策提供正确合理的依据
由于会计核算的随意性,财务报表编制不实,加上一些人为因素的影响,使企业财务会计信息失真。在企业之间竞争十分激烈、市场瞬息万变的信息社会里,造成企业不能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不能给企业做出科学决策提供正确合理的依据。
二、加强企业资金管理的对策
(一)实施企业资金的集中管理
资金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管理好资金的关键是选择一个好的管理体制。采取集权制还是分权制是企业管理所面临的一个难题。因此,集权与分权的问题,从体制上关系着组织结构的设置与权责利的明确,从管理战略上关系着集团总部对成员企业的积极性的判断与专业分工和团队协作机制的塑造。
笔者认为,企业应实施资金的集中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全面提升企业资金管理水平。不管单一企业还是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是发展的必然趋势。实施企业资金集中管理对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它有助于企业完善整体资金链,实现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有利于集中进行战略方向的调整,有效地降低企业控制成本,提高企业整体信用等级,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资金管理体系,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目前,一旦企业进行资金集中管理,企业可以按照自身需求对各个子账户的资金进行相应地归集,加强内部资金的整合和统筹管理,实现内部资金的相互平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主要是通过制定示范性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健全财务制度,使财务人员有章可循;2.要把好制度订立时的审查备案关,严格手续,使企业的资金运用更加科学合理;3.加强企业对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促使企业不断完善并认真执行。加强内部管理,对合同事前审批、事中执行、事后评价,进行严格地监控与分析。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经营业务的采购、销售、库存等各风险节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实时监控可能发生的风险,有效应对,将风险控制在最低。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努力保证企业资金安全和完整。
(三)健全内部审计监督考核制度
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前移监督关口,企业的内部审计是严格监督、考核企业财务资金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强化监督约束机制、使预算取得实效的保障。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变过去的“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和适时监督,围绕企业的发展目标和年度预算,对公司资金流向、财务状况变动等情况实施全过程的跟踪和监控,定期检查,及时反馈,防微杜渐,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企业发展目标的如期实现。
(四)制定资金使用的合理规划
企业资金存量应该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过多或过少都不合理。过多的持有资金,机会成本增多,造成资源浪费。过少持有资金,有可能危及企业的偿债能力,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应对资金的使用合理规划,加强资金管理。
(五)加强企业的现金管理
企业现金持有量过少的话,会造成企业资金短缺,影响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相反,如果现金持有量过多的话,就会造成资源的浪费。企业在确定了最佳现金持有量后,还应采取各种措施,加强现金的日常管理,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完整,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效用。加强现金管理,主要从现金的收支两个方面努力:一方面加强现金的回收控制,为了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加速现金周转,企业应尽量加速应收账款的收回。通过定期进行账龄分析,结合付款方的信用等级采取不同的催款手段。同时也可以对那些及时付款的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是现金支出控制。企业在收款时,应加快收款的速度,而在管理支出的时候,应尽量在不影响企业声誉的情况下,延缓现金支出的时间。可以通过一些合法、合理的手段,结合资金到账和转出之间的时间差合理地延缓款项的支付。总之,现金日常控制的目的,是在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货币资金的同时,节约使用资金,并从企业闲置的现金中获得最多的投资收益。
(六)积极利用计算机技术,保证资金管理
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企业在实施资金的集中管理和控制中可以大力应用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和统一的财务管理软件是资金管理的新手段和模式,是先进管理思想、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的有效载体,也是今后企业实施资金管理的必然选择手段。同时企业可以借助于ERP系统,该系统简化了采购、销售与财务之间的流程,充分利用财务与其他业务之间数据信息的互通,提高管理效率,使资金管理贯穿于企业流程的每个环节,有利于对企业资金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实时监控,有效发挥财务监督机制。
主要参考文献:
[1]张数秋.当前资金管理存在的几个问题的思考[J].管理科学文摘,2007(11).
[2]李夕顺.企业资金实现科学管理的有效途径[J].国际商务财会,20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