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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1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按照“抓得住、抓得紧、抓得实”的工作方针,通过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受到一次深刻的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教育,使各级交通部门工作人员受到一次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深刻教育;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办工作,遏制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势头;发现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进一步改进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弊端,推动防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设。
自查自纠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自查与纠正相结合。各单位、各部门要开展深入细致的自我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纠正。在抓好自查自纠的同时,要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完善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二)坚持自查自纠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既要认真组织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又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坚持行业指导监督与单位分级负责相结合。省交通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全行业的统一领导和部署,各级交通部门、各单位按照管理层级,分级实施,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四)坚持自查自纠与促进工作相结合。要把自查自纠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既要保证自查自纠工作的质量,又要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做到互相促进,协调发展。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要积极研究提出建立防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议和措施。
二、工作重点和范围
以在建的工程项目为切入点,围绕工程招标投标、工程转包分包、工程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质量监督等主要环节,组织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按照《**省交通厅开展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确定的职责分工:各地市交通局负责所属单位及所管项目,省高建局负责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省公路局和各地市交通局负责其他工程和农村公路项目,省航务局负责水运建设项目,省运管局负责运输场站建设项目,厅建管处负责其所管项目,厅计划处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厅财审处负责建设项目融资、资金拨付方面的情况,厅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从20**年4月中旬开始,至11月中旬结束。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
(一)宣传动员。
从4月中旬开始,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厅直属各单位及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开展工作的自觉性。采用报刊、网络等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二)全面开展调查摸底。
从5月初开始,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对照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印发的“治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表现形式调查表”(见附件2),摸清目前在建交通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工程进度和项目资金构成情况,摸清参加项目建设的单位数量、资质、人员等情况,摸清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环节、关键岗位和人员以及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列明可能存在的问题清单。两个调查表的汇总情况和调查摸底工作情况要于5月25日之前报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
从5月中旬到10月下旬,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调查摸底阶段所掌握的情况,组织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及时处理并认真落实整改,对查找出的重大问题和处理情况要及时专题上报,每月要有月报,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要在10月31日以前报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的内容包括组织开展工作情况、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等,要实事求是,详细具体,多用数字说明问题。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各部门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和验收,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深入、不全面的,将令其“补课”;对走过场的,要推倒重来。
(一)深入查找突出问题。
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调查摸底阶段确定的问题清单,从制度、程序、台帐和资金四个方面,做到“四查四对照”。
一是对照法规查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二是对照制度查程序。根据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检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检查交通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项目融资、征地拆迁、招标投标、工程分包、项目变更、材料设备购销、质量监督、计量支付、项目审计、竣工验收等程序的履行情况,找出涉及违规违纪的问题。
三是对照程序查台帐。根据工作程序和管理要求,检查各种会议记录、报表、文件、合同及其副本或补充协议及备忘录等台帐是否完整规范,找出涉及违规违纪的问题。
四是对照台帐查资金。根据管理台帐和财务帐本,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营销费用、研发费用、中介机构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发票的收款单位和内容是否与合同一致;检查有无凭虚假发票列支成本费用,有无红字发票冲帐;检查中标价、合同价、结算价差额,查找存在的问题;检查财务资料和银行帐户,查找有无帐外资金来源或“小金库”。
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要重点查找有无下列行为:
1、查找在项目立项、融资、招投标、工程转包分包、材料设备采购、工程设计变更、计量支付和竣工验收等环节过程中,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2、查找在招投标、勘测设计、变更等环节,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要查找在招投标、工程转包分包、施工等环节,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要查找在招投标、工程监理等环节,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3、中介机构、社团组织等相关单位要查找在中介活动、资质评审等过程中,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和特点等进行分析,查找监管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做到“三查三对照”。一是对照行政许可法规查找有无违反规定权限和程序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二是对照市场规则查找有无影响公平竞争的准入门槛。三是对照交通部门领导干部“四个不准”查找行政工作人员有无利用职权参与、干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谋取非法利益和索贿受贿行为。
查找问题工作情况要在9月15日以前报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及时处理存在问题。
按照“边查边纠”的原则,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及时做出处理。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纠正、掩盖问题的,要从严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三)认真落实整改。
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各单位、各部门要总结经验教训,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并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创新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做到严格自律。
整改工作情况要在10月15日以前报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自查自纠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敷衍了事、消极被动、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加强督促检查。
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自查自纠工作的全过程。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采取发督办函、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大的单位或部门,要派出人员现场督办;对开展自查自纠不力的,要批评教育,令其限期纠正。
(三)加强组织协调。
各单位、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理顺工作关系;建立专门举报通道,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强群众监督;建立信息专报、通报和定期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
诚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2
一、打造特色
(一)超前谋划,彰显“三个率先”
审计机关行评工作先于全县62个部门谋划,彰显出“三个率先”:
1、率先建班子,谋划行评。继9月9日省政府、省纠风办召开全省政风行风评议动员电话会议后的次日,我局迅速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及时组建了行评领导小组,搭建了行评工作专班,精心谋划、细致准备。
2、率先动员,拉开序幕。继9月14日县政府召开行评动员大会后的次日下午,我局召开邀请县纠风办领导、县行风督查员XX县委督查员等领导及全体职工参加的行评动员大会,正式拉开本局行评工作的序幕。
3、率先承诺、表明诚意。继9月25日全局动员大会之后的次日,我局向全县人民发出审计机关行风评议公开承诺书,表明审计机关广开言路、诚信纳谏的诚意。
(二)着实部署,强化“三个明确”
1、明确行评主题。为保证行评与现时工作两不误、双丰收,根据审计部门的职业秉性,实事求是地确定了“围绕审计抓行评、抓好行评促审计”这个主题。并善始善终地围绕这个主题,两手抓,确保双丰收。
2、明确行评旗帜。为确保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审计行评,积极献言献策,我局实事求是地亮出了“以海纳百川之气概广聚群众诤言、以谨小慎微之态度纠建并举”的审计行评旗帜,并善始善终高举这面旗帜,广纳诤言,纠建并举。
3、明确行评重点。为确保行评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在坚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充分结合本部门的实际,确定了“六纠六造”这个重点。即:纠正服务发展不主动,事不关己的思想偏差,营造自觉投身于发展,服从服务于发展的良好氛围;纠正执行力偏弱、不思进取、各行其是的行为偏差,营造不甘落后,敢立潮头,不需扬鞭自奋蹄的良好氛围;纠正执法过程中不公开、不透明的行为偏差,营造依照法律程序,依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执法的良好氛围;纠正办事拖沓,成本高,效率和效益低下的行为偏差,营造自觉讲成本,讲效率和效益的良好氛围;纠正变通执行审计现场“八不准”纪律的行为偏差,营造自觉廉洁自律,无私无畏的良好氛围;纠正自查中避重就轻,敷衍塞责的行为偏差,营造自觉不掩饰、不回避,敢于自查自纠,纠建并举的良好氛围。并善始善终地围绕这个重点,步步为营、稳抓稳打。
(三)严格要求,印证“三个诚字”
1、自查讲“诚信”。我局在自查自纠过程中,以“讲问题不讲成绩、讲真话不讲假话、讲自己不讲他人、讲主观不讲客观”为基本要求,以“四个不怕”,即:“自查问题不怕严格,可以小题大做、无线上纲;听取意见不怕刺耳,诚实守信,广纳诤言;亮出问题不怕献丑,理直气壮,有责改之;触及灵魂不怕疼痛,认真反思,相互包容为己任”为支撑点,开展“三项革命”,即:“革自己在思想领域事不关已的命”、“革自己在履行发展职责无所作为的命”、“革自己在廉政建设泛用职权的命”,确保自查到位。
2、问计显“诚意”。一是通过政风行风热线、网站、评议意见箱、发送手机短信等问计载体,倾听群众呼声,广纳四方群众的诤言;二是组建四个回访队,采取座谈方式,公开征求意见,确保问计到位。
3、整改显“成效”。对照征求的意见和自查自纠中查找的问题,本着“不掩饰、不回避”和“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切实可行地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整改到位。
二、催化成果
(一)构建了“两个”机制
我局按照“规范化、系统化”的要求,将审计工作划分为两大块,即:机关工作和业务工作,分别构建“两大”机制,促进规范化运作。
一是构建机关流程管理机制。我局以文明创建和效能建设为根本目标,以履行岗位职责为基本要素,将机关各项工作有机结合,按照顺向流转的顺序,构建了机关流程管理机制,确保了机关规范化运行。
二是构建了业务“链条”管理机制。以加强廉政建设、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益为目标,建立健全了以制权为根本,传承“两权”分离制;以专业化运作为基础,强化“板块”指导制;以流程管理为抓手,突出“阶段”防控制;以提高审计效率为目标,实施成本核控制;以督导落实为保障,实行“四级”连带责任追究制度等五制并联的“链条”管理机制,加强了廉政建设,降低了审计成本,提高了审计效率和效益。
(二)彰显了“四个增强”。
1、科学高效从审的意识得到增强。在行评与审计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审计人员自愿放弃公休假,加班加点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任务。截止目前,已完成144个审计项目,占年初政府下达审计项目计划23个的159.7%,与去年同期比较增长65.9%,创秭归审计历史先河,创全市县级审计之最。
2、依法廉洁从审的意识得到增强。通过自查自纠,在依法从审方面,全局修订《审计廉政文化体系建设纲要》,增强了全员正确运用“三权”,即审计检查权、审计处理权、审计审理权的意识。实现了多年“零违纪”、“零违规”的廉政建设目标,年年被评为审计系统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3、诚实守信从审的意识得到增强。通过自查自纠,全局加大了审前承诺、审中评议、审后专题回访的工作力度,在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之间搭建了一个长期友好合作的平台,烙下了诚实守信的印记。
4、无私无畏从审的意识得到增强。由于认真纠正执法过程避重就轻、敷衍塞责的行为偏差,强化“奖后惩前”的措施,审计执法浩然正气得到增强。去年仅投资审计审减投资近3000万元,成为县委、县政府治理投资领域反腐倡廉一道亮丽的“防护墙”,得到省市县三级反腐倡廉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得到审计系统众多同仁的借鉴和推介。
(三)提升了“三种形象”。
1、文明创建形象得到提升。通过倡导“全民读书”活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能力建设,培植审计人格魅力,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社会公信力得到提升。去年我局在县文明办组织的文明创建民主测评中获得第一名,被县委推荐为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最佳文明单位”。
2、绩效优政形象得到提升。通过强化本级财政监督,95%的审计报告进入了政府决策圈,发挥了重要的参谋作用。其中财政审计所提出的将政府投入到各类企业的财政性资产、资源实行国有资产登记管理的审计建议,被县人大常委会采纳,并组织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赴外考察,向县人民政府提交了加大国有资产登记管理的专题报告。此建议运用实践,不仅增加4个多亿的国有资产份额,而且从根本上遏制少数企业法人代表借发展之机,打发展之牌,恶意“圈地”和套取财政专款等不法行为,促进县域经济有序发展。
3、清政廉洁的形象得到提升。通过“审计人格”和固守廉政“三条底线”教育,启迪了全员的心智和激活了全员的工作热情,培植了全员的高尚人格,培育了全员的健康心理,铸就了全员的慎独能力,实现了多年零违纪、零违规目标。
诚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央和省市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原则,以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五服务”(服务企业、群众、基层、项目和人才)为重点,以实现“三帮”(帮助企业度难关、帮基层解难题、帮群众办实事)为目标,以规范旅游市场、提高服务质量、坚决制止违规行为为抓手,以社会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标准,将政风行风评议同机关作风建设紧密结合,扎实开展旅游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实现旅游新一轮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对象
根据《*市旅游行业2009年度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区旅游行业行风评议重点参评单位为18家,名单附后。
三、评议内容
依法经营、事务公开、办事高效、便民惠民、廉洁从业、践诺守信、文明服务。
四、评议的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从2009年5月开始,11月结束。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时间为5-6月
1、成立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健全工作网络,研究制定本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2、召开全区旅游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层层发动,广泛宣传,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目的。
3、加强对政风行风监督员的培训和指导,制定明察暗访工作制度,明确政风行风监督员的工作程序、方法、管理、考核和纪律等要求。统计汇总上报政风行风监督员填写的《政风行风监督员明查暗访登记表》,向责任单位负责人反馈,督促落实整改。
4、在单位网站公开政务(事务)和承诺服务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7月-8月
1、7月底前,组织人员分别对重点参评单位,围绕“五服务”和“三帮”要求、“重点评议内容”、“公开政务(事务)和承诺服务事项”等情况认真进行自查,存在问题逐项录入《被评议行业自查自纠登记表》。
2、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采取上下结合、内外结合的方法,通过听取监督员的反馈意见、设立投诉电话、走访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等方式,广泛听取政风行风监督员和广大干部群众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将存在问题、意见和建议录入《被评议行业自查自纠登记表》。
3、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服务对象代表等对行风状况做出评价。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不少于2次(全年不少于四次)明查暗访,对于发现问题由政风行风监督员录入《被评议行业自查自纠登记表》。
4、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汇总、梳理归类、分析原因。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到边查边改,以查促改,防止走过场。形成材料8月15日前报市局行风办。8月25日前,将《被评议行业自查自纠登记表》电子版报送区行风办。
第三阶段:评议整改阶段,时间为9月-11月
1、开展集中述职评议活动。在10月15日前,召开“向服务对象述职,接受群众评议”大会,述职报告本行业履行“五服务”和“三帮”要求、“重点评议内容”、“公开政务(事务)和承诺服务事项”以及作风建设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现场接受服务对象代表、政风行风监督员的评议和满意度测评。
2、组织参加由市行风办组织的“*市政风行风建设十佳示范窗口”民主评议活动。
3、组织旅游行业积极参加全市统一的“万人评议”,对群众提出的具体意见、建议,书面反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4、对评议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列出整改计划,组织力量限期整改,抓好落实,对确实无法解决的,要做出说明,争取企业和群众的理解。
5、11月15日前,认真总结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形成有数据、有做法、有实例、有具体整改措施的年度书面总结报告,并附长效管理制度,报市局和区行风办。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手段,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分级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层层抓落实,扎实推动评议工作的不断深入。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依靠群众抓好评议工作。采用多种方式,广泛发动群众,最大限度调动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政风行风评议的积极性;重点参评单位要在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以“五服务”、“三帮”为重点的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纪律教育,牢筑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道德防线,推进旅游行业文明诚信建设和道德规范建设。通过扎实工作,使干部职工在评议中被触动、受教育、强素质,自觉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取信于民。
诚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4
一、统一认识,认真动员部署
按照市优化办、市纠风办印发的《市清理规范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一是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具体工作部门公证律管理科为主要成员的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二是组织行业协会负责人和各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认真学习市优化办、市纠风办印发的《市清理规范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工作实施方案》学习动员;三是转发两办文件,并要求各单位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办事程序、执业行为及收费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开展自查自纠,规范服务和收费
为扎实做好清理规范工作,我们一是做好自查自纠,查找问题和不足。6月25日前,我局所属行业协会和法律服务机构均按要求自查了两年内在执业中有无影响企业发展和违规、违纪、违法情况,并上报了自查自纠情况表和整改报告。从上报情况来看,全市法律服务行业的总体情况是好的,没有违规、违纪、违法情况发生。二是认真开展核查检查。7月4号至8号,我局组织公管科同志,由分管副局长带队,对行业协会及全市法律服务机构自查工作进行了核查和检查。重点检查几个方面情况:一是内部管理,主要检查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内部运行机制是否健全、有无违规、违纪、违法情况发生及投诉发生。从检查来看,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均建立健全了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制度、重大案件处理报告制度、“三统一制度”、利益冲突审查制度等,没有违规、违纪、违法情况发生。二是收费,主要检查收费是否执行国家、省收费规定、是否统一收费、是否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是否收费统一入帐等情况。从检查来看,我市法律服务机构绝大多数都能认真执行收费标准,没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自立名目乱收费,收费项目和标准做到了上墙公示。1家法律服务所没有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我局已要求该所整改。三是检查执业行为是否规范。通过近几年组织的专项学习及教育整顿,绝大部分法律服务人员执业思想较端正,没有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能够为当事人热情服务,近2年没有接到这方面的投诉。三是检查有无指定服务。经检查,全市法律服务机构没有与任何部门联合下文,强制进行法律服务。
三、加强行业监管、促进健康发展
近两年来,我市法律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依法、规范、有序”的日常管理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在维护法律尊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各所内部管理逐步规范,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目前,全市有律师事务所2家,有5家法律服务所,共有律师20人,法律服务人员25人。
1、抓队伍建设,整体素质得到提高。一是不断加强律师行业队伍党建工作。组建了1个律师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员律师在法律服务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开展系列教育活动。年以来,先后开展了执业诚信教育、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广大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实践、参与接待、参与法制宣传、参与城建拆迁等活动,加深律师群体对社会的关注,增强他们的大局观和政治观。三是进行正反典型教育。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强化纪律意识、服务意识,增强法律服务群体干事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抓监督管理,服务行为得到规范。定期和不定期对内部管理制度、日常执业行为、案件办理质量、办案卷宗进行日常检查和抽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通过走访群众、电话咨询、当事人回访和聘请监督员等形式,对行风建设进行监督,使法律服务行为得到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得到维护。
诚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5
全镇范围内液化气储配站、供应站(点)、汽车加气站;建筑工地、学校、车站、宾馆、酒店、商场、娱乐、宗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燃气使用单位;燃气施工城镇管道燃气输配设施,特别对老旧燃气管网和距离生产生活设施、市政管网和居民区较近的管线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彻底消除隐患。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成立以镇建管、安监、工商、交通运输、公安、城管、文教、三产、各村(街办)等部门组成的青阳镇燃气行业安全整治领导小组(见附件1)。请各成员单位于2014年6月10日前将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联络员名单报至镇建管所(联系人:,电话)。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为:
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所负责牵头组织全镇燃气行业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汽车加气站、储配站等场站安全运营检查。一是要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作业流程操作情况,加气装置、储气装置等设施设备维护情况;二是负责依法查处无证经营燃气行为;三是镇区道路上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的道路开挖审批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管道设施受外力破坏。
广电站负责抓好燃气安全宣传,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常识。
文教科、三产办、统战科、工业、卫生科分别负责所管辖行业领域内燃气使用单位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气源是否正当、使用钢瓶是否过期、厨房通风是否良好、灭火器材是否配备齐全、燃气灶具是否正常使用等情况。
派出所负责燃气经营使用等场所的消防安全和公共安全管理。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的燃气供应和使用企业,依法查处。配合工商部门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燃气经营点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
交管所负责依法查处无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质从事燃气运输的企业和车辆。
安监所负责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工作,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检查任务
农服中心负责旅游景点厨房燃气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气源是否正当、是否使用过期钢瓶、厨房通风条件是否良好、灭火器材是否配备齐全、燃气胶管是否老化等,督促安装燃气泄露警报仪。
工商分局负责燃气流通环节的产品质量和经营市场的监管,对无照燃气经营点坚决依法取缔,配合依法查处无证经营燃气行为的相关工作。
城管中队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管道燃气违章占压的建(构)筑物拆除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至2014年底全部清除现有占压燃气管线的违法建(构)筑物,确保管线运行安全。
行政村、街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开展好管辖范围内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的站点,个人或单位私自存放大量钢瓶、倒气、非法经营废旧钢瓶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
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抓好本条线各单位燃气安全工作的宣传,定期组织检查,落实好监管责任。要做到“五进”(进企业、进工地、进学校、进村(街办)、进家庭),提高公众的燃气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增强燃气企业管理和诚信服务意识。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改阶段(6月1日-6月30日):各燃气经营和供应企业应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集中检查阶段(7月1日-8月31日):各村(街办)、镇各有关部门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实现“闭环”处理。
(三)督查总结阶段(9月1日-9月10日):各村(街办)、镇各有关部门负责对开展的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总结汇总,镇政府安委会将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进行督查检查,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燃气经营和使用企业要加大自查自纠力度,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设施可靠运行。各村(街办)和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职,建立健全联合检查执法机制,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共防共治的长效机制,形成燃气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诚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6
一、整治内容
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面整治。严厉打击在饲料中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滥用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突出问题,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全县食品安全环境。
二、工作安排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厉打击在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并抓好落实。本次整治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至5月)
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动群众参与整治工作,县药监局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文化宣传栏等渠道及时向社会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专门召开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会议,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宣传食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县药监局、卫生局、工商局等有关部门要及时公布食品安全投诉电话或电子邮箱,对群众的举报要及时追踪调查,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广泛参与整治行动的积极性。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7月)
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的公告要求,对照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清单,县药监局等有关部门要督促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销售单位以及餐饮经营单位对食品中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出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
(三)整顿清理阶段(7月至11月)
按照分段监管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办法,由县药监局等有关部门对全县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拉网式清理整顿。
1.实行联合执法、分片检查。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尽可能地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要依法取缔非法食品添加物加工销售黑窝点,并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查处。
2.加强源头管理。根据发现的问题,县药监局等有关部门要迅速查处和追溯其源头,并采取有效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链,严防其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3.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力度,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制定措施严格食品添加剂运输、仓储管理。县药监局等有关部门要督促销售及使用单位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和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制度。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理。
4.强化诚信自律,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在食品行业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的理念。县药监局、卫生局等各监管部门要在年年底前,按系统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积极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内部监督,强化行业监督和业务培训,督促企业建立诚信自律机制,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否则,一经发现,严肃从重查处。
(四)总结阶段(12月)
县各有关牵头部门要将专项整治情况于12月15日书面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由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县委、县政府。
三、工作重点
在本次整治活动中,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围绕整治目标,突出重点,切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种植养殖环节的整治。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在饲料中违法添加和滥用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着力解决在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种养殖过程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突出问题。(牵头部门:县农业局、畜牧水产局)
(二)生产加工及“小作坊”的整治。依法督促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部委公告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对照国家相关部门提出的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清单,对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及重点食品,实行重点监控、整治;并安排抽查计划,将整治名单中所列的项目作为主要对象进行重点抽查。(牵头部门:县质监局)
(三)流通环节的整治。重点加强对食品添加剂销售者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严厉打击非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强冻、鲜类食品销售的监管,严厉查处在食品销售过程中违规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牵头部门:县工商局)
(四)餐饮消费环节的整治。加强餐饮单位及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体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食品添加剂、不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不按要求索票索证等行为。(牵头部门:县卫生局)
(五)行业自律。督促企业生产经营者建立诚信管理体制、构建生产经营诚信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督促组织行业制定自律性的行规行约,引导企业加强自律和履行社会责任。(牵头部门:县质监局、商业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县药监局等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严格监管责任制和问责制,坚决防止推诿扯皮及思想松懈现象。要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评价性抽检实行“四统一”管理,即统一下达抽检计划、统一进行安全评估、统一进行信息,统一检测经费分配。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在整治工作中,各监督执法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集中力量,严格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将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留死角。同时,县监督执法部门要将食品添加剂整治工作和“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保证食品添加剂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县药监局等在关部门要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和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并在县电视台开辟专栏,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其危害以及严厉惩处的措施进行宣传报道,做到家喻户晓、应知尽知。同时,要采取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进行重点宣传,特别是要针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进行集中宣教培训,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四)畅通信息,加强督查。
1.县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制定专门整治工作方案,并将实施方案在年5月10日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药监局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