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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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财务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范文1

抵债资产是指借款人(担保人)无力以现金资产偿还金融企业债权时,金融企业依法行使债权和担保物权而向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收取的用于抵偿债权的非现金资产。广义的抵债资产既包括金融企业依法取得的拥有所有权、收益权、使用权、处置权的抵债实物资产,如房产、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商品物资等;也包括抵债的股权、应收账款、版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权利资产。本文所称的AMC抵债资产,是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AMC)在不良资产收购接收、处置过程中资产置换、法院裁定或协议抵债取得的抵债资产。本文就当前AMC抵债资产财务会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抵债资产取得环节在财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抵债资产入账不及时问题。从AMC抵债资产来源看,既有从剥离银行划转接收的,也有在资产处置过程中由法院依法裁定、协议抵债或资产置换取得的。后一种情况,基本不存在入账不及时的问题,但对由剥离银行直接接收的抵债资产,由于情况复杂,有的银行已部分处置,有的因移交过程中没有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而AMC的项目管理人员未及时清理档案,就存在因不知情或管理不到位而导致未及时入账,出现抵债资产滞留账外的问题。二是抵债资产无法入账的问题。无论是剥离过程中接收的抵债资产还是在处置过程中取得的抵债资产,都存在因欠缺合法的手续或法律依据而取得的情况,对这部分抵债资产就很难正常入账。三是抵债资产入账价值确定问题。AMC取得抵债资产后,主要按照实际抵债部分的贷款本金和已确认的利息作为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即按法院裁定或协议抵偿的贷款本金和表内利息之和入账。抵债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税费,按实际发生金额记入“营业费用---业务费用”,不计入抵债资产入账价值。但现实中会出现法院裁定或抵债协议未明确抵债金额的情况,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财金[2000]17号)第31条规定:“待处置资产应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计价”。而公允价值通常指市场交易价格,由于抵债资产种类繁多,并是非标准产品,要寻求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是非常困难的,缺乏可操作性,这给抵债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带来困难。四是对AMC依法提起代位权诉讼胜诉后取得债务人(含连带责任担保人)对次债务人的应收债权在财务上没有任何体现和反映。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据此,AMC在会计核算中应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即应以取得对次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冲减原“待处置贷款”或“购入贷款”科目相应的债权。

(二)抵债资产管理环节在财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抵债资产实地盘点制度落实不力问题。各AMC内部管理制度均对抵债资产日常管理中要求定期(半年或一年)进行实地盘点,以了解抵债资产保管状况,及时调整账务,确保账实相符,但现实情况是,实地盘点制度落实过程中很少有财务人员参与,项目经办人员也并非都通过实地对抵债资产现状进行勘查,账存抵债资产存在毁损、被盗或灭失的风险。二是少量抵债资产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留用的情况。特别是AMC成立初期,由于管理不规范,存在房产、机动车辆等抵债资产未经批准擅自留用的违规行为。三是对抵债资产贬值或可能发生的损失,在会计期末未按谨慎性原则提取抵债资产减值准备,致使会计信息不对称,不能真实反映抵债资产贬值和损耗程度。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45条规定:金融企业应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度终了时对各项资产进行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其计提项目包括抵债资产。四是AMC财务部门大多未建立完整的“抵债资产管理台账”,以全面地反映抵债资产的取得、管理和处置的全过程,通过执行定期检查、账实核对制度,对抵债资产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

(三)抵债资产处置环节财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抵债资产“以租代售”的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和分期收款出售的核算问题。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规定,上述租赁业务,应按资产账面价值将其转入“融资租赁资产”和“经营租赁资产”。对办理租赁业务中取得的收入,按规定计入当期租赁收入。而实际操作中,AMC采用收付实现制原则直接将当期租赁收入冲减了“待处置(抵债)资产”科目,不符合现行财务制度规定。对承租人违约延期付款的情况,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通过“应收账款(债权)”科目进行核算。对抵债资产处置中以分期收款方式出售的核算,也存在类似的问题。二是抵债资产超期限处置问题。按目前AMC内部的抵债资产管理办法,为加快抵债资产的处置,规定抵债资产(股权除外)应自取得之日起一年内处置完毕。但实际情况是,大多数抵债资产都存在超期限处置问题,这固然有市场方面的原因,但财务部门缺乏必要的监督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三是对一时无法入账的抵债资产的处置,AMC通常的做法是,将处置收入作为正常本息回收直接冲减“待处置贷款”或“购入贷款”。这种做法违背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原则,不能真实地反映AMC不良资产的处置过程。

二、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从财务会计制度上看,由于财政部一直未出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只制定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仅靠单一的财务制度远远不能规范AMC不良资产处置的财务行为和会计核算要求。况且,2000年出台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主要是规范对政策性剥离的不良资产处置的财务行为,而目前AMC的业务已不局限于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业务,还包括了大量商业化不良资产的处置业务,情况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财务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现有业务需要。这是造成目前四家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不统一且存在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从抵债资产管理制度看,财政部也未针对AMC的实际情况,出台类似《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财金[2005]53号)的AMC抵债资产管理制度,AMC缺乏统一的抵债资产接收、管理、处置和核算的制度规范和监管标准。

(三)从AMC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看,前述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既有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力和管理不到位方面的原因,如抵债资产实地盘点制度不落实、未经审批擅自自用等。也有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方面的原因,如租赁和代位权确立后的会计核算处理问题等。

(四)从AMC的财务体制上看,由于AMC不存在利润(损益)核算的问题,财政部对AMC的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的考核,主要以“两率”(现金回收率和处置费用率)承包考核为核心。这种财务体制的安排,决定了某些财务核算失去了意义。比如抵债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等。

三、完善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建议财政部及时出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以规范AMC商业化转型后不良资产处置活动会计核算的需要。同时,应在AMC六年来不良资产处置财务会计核算实践的基础上,适时修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AMC的财务行为。在具体业务的核算管理上,一是对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问题,应按合理定价原则,经过严格的资产评估程序来确定抵债资产的价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合理定价来确定入账的“公允价值”。二是对因欠缺合法的手续或法律依据而无法入账的抵债资产,应设立“待转抵债资产”科目进行核算,以杜绝抵债资产滞留账外现象发生。三是对经诉讼由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而取得对次债务人应收账款的情形,应设立“待处置应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以冲减原“待处置贷款”或“购入贷款”相应的债权。四是对抵债资产贬值或可能发生的损失,在会计期末应按重新评估认定的市场公允价值,计提“抵债资产减值准备”。五是对抵债资产分期付款出售或租赁经营中出现的违约延期支付的情形,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通过“待处置应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和反映。

财务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范文2

抵债资产是指借款人(担保人)无力以现金资产偿还金融企业债权时,金融企业依法行使债权和担保物权而向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收取的用于抵偿债权的非现金资产。广义的抵债资产既包括金融企业依法取得的拥有所有权、收益权、使用权、处置权的抵债实物资产,如房产、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商品物资等;也包括抵债的股权、应收账款、版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权利资产。本文所称的AMC抵债资产,是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AMC)在不良资产收购接收、处置过程中资产置换、法院裁定或协议抵债取得的抵债资产。本文就当前AMC抵债资产财务会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抵债资产取得环节在财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抵债资产入账不及时问题。从AMC抵债资产来源看,既有从剥离银行划转接收的,也有在资产处置过程中由法院依法裁定、协议抵债或资产置换取得的。后一种情况,基本不存在入账不及时的问题,但对由剥离银行直接接收的抵债资产,由于情况复杂,有的银行已部分处置,有的因移交过程中没有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而AMC的项目管理人员未及时清理档案,就存在因不知情或管理不到位而导致未及时入账,出现抵债资产滞留账外的问题。二是抵债资产无法入账的问题。无论是剥离过程中接收的抵债资产还是在处置过程中取得的抵债资产,都存在因欠缺合法的手续或法律依据而取得的情况,对这部分抵债资产就很难正常入账。三是抵债资产入账价值确定问题。AMC取得抵债资产后,主要按照实际抵债部分的贷款本金和已确认的利息作为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即按法院裁定或协议抵偿的贷款本金和表内利息之和入账。抵债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税费,按实际发生金额记入“营业费用---业务费用”,不计入抵债资产入账价值。但现实中会出现法院裁定或抵债协议未明确抵债金额的情况,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财金[2000]17号)第31条规定:“待处置资产应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计价”。而公允价值通常指市场交易价格,由于抵债资产种类繁多,并是非标准产品,要寻求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是非常困难的,缺乏可操作性,这给抵债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带来困难。四是对AMC依法提起代位权诉讼胜诉后取得债务人(含连带责任担保人)对次债务人的应收债权在财务上没有任何体现和反映。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据此,AMC在会计核算中应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即应以取得对次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冲减原“待处置贷款”或“购入贷款”科目相应的债权。

(二)抵债资产管理环节在财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抵债资产实地盘点制度落实不力问题。各AMC内部管理制度均对抵债资产日常管理中要求定期(半年或一年)进行实地盘点,以了解抵债资产保管状况,及时调整账务,确保账实相符,但现实情况是,实地盘点制度落实过程中很少有财务人员参与,项目经办人员也并非都通过实地对抵债资产现状进行勘查,账存抵债资产存在毁损、被盗或灭失的风险。二是少量抵债资产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留用的情况。特别是AMC成立初期,由于管理不规范,存在房产、机动车辆等抵债资产未经批准擅自留用的违规行为。三是对抵债资产贬值或可能发生的损失,在会计期末未按谨慎性原则提取抵债资产减值准备,致使会计信息不对称,不能真实反映抵债资产贬值和损耗程度。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45条规定:金融企业应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度终了时对各项资产进行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其计提项目包括抵债资产。四是AMC财务部门大多未建立完整的“抵债资产管理台账”,以全面地反映抵债资产的取得、管理和处置的全过程,通过执行定期检查、账实核对制度,对抵债资产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

(三)抵债资产处置环节财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抵债资产“以租代售”的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和分期收款出售的核算问题。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规定,上述租赁业务,应按资产账面价值将其转入“融资租赁资产”和“经营租赁资产”。对办理租赁业务中取得的收入,按规定计入当期租赁收入。而实际操作中,AMC采用收付实现制原则直接将当期租赁收入冲减了“待处置(抵债)资产”科目,不符合现行财务制度规定。对承租人违约延期付款的情况,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通过“应收账款(债权)”科目进行核算。对抵债资产处置中以分期收款方式出售的核算,也存在类似的问题。二是抵债资产超期限处置问题。按目前AMC内部的抵债资产管理办法,为加快抵债资产的处置,规定抵债资产(股权除外)应自取得之日起一年内处置完毕。但实际情况是,大多数抵债资产都存在超期限处置问题,这固然有市场方面的原因,但财务部门缺乏必要的监督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三是对一时无法入账的抵债资产的处置,AMC通常的做法是,将处置收入作为正常本息回收直接冲减“待处置贷款”或“购入贷款”。这种做法违背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原则,不能真实地反映AMC不良资产的处置过程。

二、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从财务会计制度上看,由于财政部一直未出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只制定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仅靠单一的财务制度远远不能规范AMC不良资产处置的财务行为和会计核算要求。况且,2000年出台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主要是规范对政策性剥离的不良资产处置的财务行为,而目前AMC的业务已不局限于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业务,还包括了大量商业化不良资产的处置业务,情况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财务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现有业务需要。这是造成目前四家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不统一且存在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从抵债资产管理制度看,财政部也未针对AMC的实际情况,出台类似《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财金[2005]53号)的AMC抵债资产管理制度,AMC缺乏统一的抵债资产接收、管理、处置和核算的制度规范和监管标准。

(三)从AMC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看,前述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既有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力和管理不到位方面的原因,如抵债资产实地盘点制度不落实、未经审批擅自自用等。也有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方面的原因,如租赁和代位权确立后的会计核算处理问题等。

(四)从AMC的财务体制上看,由于AMC不存在利润(损益)核算的问题,财政部对AMC的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的考核,主要以“两率”(现金回收率和处置费用率)承包考核为核心。这种财务体制的安排,决定了某些财务核算失去了意义。比如抵债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等。

三、完善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建议财政部及时出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以规范AMC商业化转型后不良资产处置活动会计核算的需要。同时,应在AMC六年来不良资产处置财务会计核算实践的基础上,适时修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AMC的财务行为。在具体业务的核算管理上,一是对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问题,应按合理定价原则,经过严格的资产评估程序来确定抵债资产的价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合理定价来确定入账的“公允价值”。二是对因欠缺合法的手续或法律依据而无法入账的抵债资产,应设立“待转抵债资产”科目进行核算,以杜绝抵债资产滞留账外现象发生。三是对经诉讼由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而取得对次债务人应收账款的情形,应设立“待处置应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以冲减原“待处置贷款”或“购入贷款”相应的债权。四是对抵债资产贬值或可能发生的损失,在会计期末应按重新评估认定的市场公允价值,计提“抵债资产减值准备”。五是对抵债资产分期付款出售或租赁经营中出现的违约延期支付的情形,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通过“待处置应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和反映。

财务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范文3

关键词:财务分析 医院 解决对策

一、医院财务分析的意义与目的

财务分析是企事业单位进行财务管理的出发点和目的所在。在近年来医疗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的环境下,医院的经营管理发生着明显的变化,即从原先的行政干预到如今的市场化经营。在医院市场化经营管理下,财务分析的作用和地位无疑是越来越重要的。财务分析,简而言之,就是了解医院的过去、评价医院的现在以及预测医院发展的未来。而且财务分析对医院而言也有着积极的意义,具体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是推动医院预算体系的完成。虽然医院的性质从原先的行政干预到如今的市场化经营,但预算在医院经营过程中的地位和重要性仍然不言而喻。财务分析通过对过去的了解、现在的恶评价以及未来的预测实现对其预算的管理和实现。

二是改善和提升医院的综合效益。财务分析可以了解医院当前经营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并且针对这些问题和缺陷提出相应的改进对策和建议,从而可以提升资金的周转效率,提高设备的利用效率,实现医院经营效益的增强。

三是有助于医院管理层作出科学合理的决策。在市场化运行下,医院的决策关系到其经营效益,因此,科学合理的决策是决定其发展的关键。财务分析可以有效掌握到医院经营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了解医院运作的财务状况,从而为医院的一些经营决策提供理论依据与支持。

四是提高医院的财务管理水平。财务分析是医院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并非简单的财务做账、记账,其更多的是需要对医院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从而为其发展提供相应财务信息和决策依据。而医院财务分析的应用无疑可以有效起到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作用。

二、当前医院财务分析存在的问题

众所周知,医院的市场化经营还未经历太长时间,这使得财务分析在医院中的营业存在着较多的问题与缺陷。具体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第一,缺乏对现金流量的财务分析。财务分析的基础和依据是医院的财务报表,而当前医院的财务报表主要是以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为主,对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体系还未建立起来,当然,这有原先行政干预方面的因素。但是,现金流量财务报表的缺乏使得医院的财务分析面临着现金流量方面财务分析的缺失,造成了对医院一些方面财务分析的不足。

第二,财务分析的综合水平不够高。毕竟医院的财务分析还处于探索阶段,而且医院财务人员综合素质相对偏低,这使得医院的财务分析主要是以内部分析为主,缺乏了对整个医疗行业的综合分析,这使得医院的财务分析缺乏以行业发展为背景的整体衬托,无法使得医院在未来发展中结合行业背景进行判断与决策。

第三,财务分析的横向比较缺失。众所周知,财务分析分为了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两大方面。其中,纵向比较以医院的时间纵向比较为主,而横向比较则是以医院之间的比较为主。目前,由于各医院之间的信息未能实现公开透明,这造成了医院之间的财务分析仅仅是以自身的纵向分析为主。一些医院需要了解行业发展现状以及同行业的经营状况,基本上难以从公开途径获得资料,造成了医院财务分析横向比较方面的缺失。

第四,财务分析缺少前瞻性的分析与判断。随着财务分析方法的不断改进,目前的财务分析已经从先前的事后分析发展到如今的事前分析。而这种事前分析在现有医院的财务分析中较为缺乏。现阶段,医院的财务分析是以事后分析为主,这造成了医院对风险的忽视,容易引发医院经营的大规模风险。

三、解决对策与建议

医院的市场化经营必然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在市场化经营道路下,医院的管理必然更加需要财务分析的配合。然而,当前,医院的财务分析存在着上述四方面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如下几方面解决对策与建议:

第一,引入现金流量表,强化对现金流量的分析。在医院市场化经营的背景下,医院的性质从原先的行政事业单位转化为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而企业的财务报表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为主。因此,医院需要对现有的财务报表体系进行完善,引入先进流量表,健全当前的财务报表体系。同时,医院在财务报表体系完善的基础上,就可以对财务分析的各项指标也进行梳理和整合,加强对现金流量部分的分析,从而弥补当前医院财务分析的漏洞和缺陷。

第二,加强培训,提升医院财务人员。财务分析质量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财务人员整体素质的高低。目前,医院财务人员大部分是从原先行政体制下转变过来的,这使得其对市场化运行下的医院财务分析较为陌生,使得其无法满足医院财务分析的需要。因此,医院必须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透过培训提升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满足医院财务分析的需求。

第三,注重对资料的收集,确保财务分析的全面性。财务分析来自于医院的各项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因此,医院的财务人员在进行财务分析前要注重对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的收集,确保财务分析的全面覆盖。同时,医院的财务人员也要注重对外部资料的搜集,加强对医疗行业和同行业医院的财务研究,实现医院财务分析的横向比较。

第四,加强对风险的预警,做好各项风险防范工作。原先的医院经营是在行政体制下的事业单位,这使得其对风险的概念较为含糊,无法准确把握风险,风险防范也更是无从谈起。随着医院市场化经营的推进,医院所面临的财务风险将不断加大,这就需要医院能够加强对财务风险的预警,通过建立医院财务风险预警分析系统,即设立科学化的敏感性财务指标,通过观察这些指标的变化,对可能或将要面临的财务危机进行预防的一种财务分析系统。从财务预警系统的角度出发,加强财务风险分析,提高科学预测,强化财务管理,促进医院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荣雅芝.论医院财务分析的完善[J].现代商业,2013(32)

[2]蔡晓莉.医院财务分析浅析[J].经营管理者,2013(28)

财务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范文4

关键词:央企内控建设问题建议

一、引言

依据有关公开的数据,国务院国资委管辖的中央企业的数量目前在120家左右,资产规模大约在25万亿元,央企在国民经济结构中处于举足轻重的位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以下简称内控指引)的出台,系统地向所有企事业单位推出了一套较为完备的规章制度,毫无疑问,这套规章制度将成为央企制度建设的范本和依据,对于提高我国央企管理水平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央企集团公司正大力推进内控制度建设,通过内控制度建设,为央企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同时由于各种原因,内控制度建设尚存在诸多问题亟待改进。本文拟就央企在内控制度建设中的问题加以剖析,并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建议。

二、央企内部控制建设的阶段性成果

国务院国资委自成立以来,通过向央企集团公司派驻监事会,对央企进行现场监督,促进了中央企业的合规经营,起到了国有资产监管应有的作用。

通过对大型央企集团开展董事会试点制度,改善了中央企业的所有者缺位的现状,实现了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在治理结构方面满足了内控建设的要求。

内控指引颁布以来,部分央企通过开展全集团内控制度建设,梳理了业务流程,识别了关键控制点和内控风险点,健全了控制措施,进一步明确了部门分工、岗位职责,加强了内部牵制。

境外上市公司依据萨班斯法案的要求,单位内部开展内控自我评价、中介机构开展内控审计,既满足监管需要,又在某种程度上防范了经营风险,建立了内部监督机制。

三、央企内控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相对世界五百强的企业而言,我国的央企内控建设刚刚起步,尽管获得了良好的开局,但是毋庸置疑仍然存在着若干问题。

(一) 对企业内控建设目标理解不准确

内控指引的颁布,促进了央企建立、实施和客观评价内部控制,规范了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行为,按照以往一贯的行文程序,无疑对于这套指引,部分央企通过财务部门逐级转发宣贯实施,部分央企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按照财务内控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或者由财务部门牵头实施,这很容易导致下属单位将企业内控建设理解为就是财务内控建设,从而忽视公司层面内控制度建设,尤其是内部环境的建设。目前的内控推进情况表明,一部分企业仍然处于“要我做”而不是“我要做”的状态,编制企业内控制度手册重形式,轻实质,对企业内控建设目标理解不够准确。

(二) 治理结构不完善,内控环境薄弱

自国务院国资委2003年成立以来,央企集团所属大型企业逐步建立了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三权分立的组织机构基本形态, 但其所属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大多采用院所长负责制,决策层管理层合二为一,治理结构缺乏监督层,这种缺乏监督的组织架构,只能寄希望于院所长的综合素养,可能由于院所长个人的风险偏好最终决定单位的风险取向,某种程度上事业发展带有一定的冒险色彩。

虽然大部分企业实行公司制,但是法人治理结构也并不健全,“内部人控制”现象时有发生,董事会的独立性时常受到外部干扰,监事会成员大多来自职工代表、工会组织、股东代表,行政关系上受制于董事会高层,有的单位经理层不能正确运用管理控制方法,各部门之间、各岗位之间难以形成有效的制衡。

(三) 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由于管理层对内部监督的认识不足,内审人员自身专业胜任能力的欠缺,因此内审机构设置形同虚设,部分企业内审机构作为财务部门的一个处室,无法发挥内部监督的职能。已经单独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也因为内控评价过程中的而大大降低了监督效力。

(四) 缺少内控信息系统的支撑

会计软件满足会计核算要求,物资管理系统满足库存管理需要,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满足劳资人事管理需要,合同管理系统满足合同文件管理的需要,档案管理系统满足文档资料管理需要,尽管央企已经建立了若干独立的信息系统,但是由于独立软件缺乏将各个业务流程与内部控制有机衔接的机制,因此目前的信息系统尚需要进一步升级改造,实现流程管理与内部牵制有机结合。

财务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范文5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基础设施的需求逐步的提高,特别是在高速公路方面。高速公路是最主要的基础性设施,高速公路对经济发展的拉动是非常明显的。目前我国在高速公路建设方面,采用的主要是贷款修路的模式。通过这种模式,我国近些年在高速公路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一个地区的基础设施水平直接决定当代的经济水平,自从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持续高速的发展,对基础设施的需求也在不断的提高。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取得了高速的发展,但是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还是存在了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将对其进行总结,并提出相对应的建议和对策。

一、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融资结构不合理,财务风险大

目前我国的高速公路建设主要是通过政府投资、贷款和融资的方式进行的,高速公路作为基础设施,投资资金非常大,而且回款的周期也非常长。在这些大量的投资中,除了一部分是政府投资,其他的都是通过银行贷款或者民间资本融资,所以高速公路还本息的压力是非常大的。目前高速公路公司大部分的收入是收取过路费,高速公路公司不仅要还银行的本金和利息,还有对高速公路进行维护、养护,所以高速公路的负担是非常大的。而随着高速公路的不断建设,高速公路公司就陷入到了新账还旧账的恶性循环中,这就会使高速公路公司的财务管理风险逐步的加大,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另外当前高速公路公司还面临政策性的风险,收入不稳定也增加了公司的财务风险。另外,一些单位由于无法及时获得银行信贷,导致了工程款无法及时支付,由于施工单位所垫支的工程款,进而容易造成企业资金的周转困难。

(二)财务监督机制不健全

高速公路公司财务管理存在的另一重要的问题就是财务监督机制不健全,首先表现为财务制度设置不健全,执行力度十分不够。首先让我们来看其财务制度建设不健全的表现。一是在会计账目的设置上,很多的地方并不是按照规范的会计账目进行财务收支方面的核算,而是采用简单的一本流水账的方式来记账,主要是使用增减的方法来记账;还有些高速公路公司在记账的时候是不区分资金来源的性质,也不列明细的科目的,这样就使得自己的账目成为了一本糊涂账;另外,目前高速公路财务部门的工作重点不在是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工作,转变成为了以筹集资金为重点,财务监督的作用被弱化。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由于会计人员迫于领导的压力,弱化了会计监督的作用。

(三)高速公路建设公司财务不公开

当前在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公司中,财务公开不透明现象十分严重,财务不公开在是目前我国高速公路公司都存在的问题。由于财务不公开,导致公司的真是的运营情况不能公布,高速公路公司内部存在的问题也就不能及时的被发现。财务公开是规避财务管理风险的一个重要的途径,只有实现财务公开,公司才能真正的正视财务管理,从而及时的处理存在的问题。

二、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合理融资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高速公路建设是基础设施,国家和地方政府要加大对高速公路建设的投入。在美国高速公路的建设中,联邦政府投资约18%,建设各地州政府投资约为77%,剩余的通过贷款和融资的方式,这样高速公路公司就能减轻很大的压力。所以在未来的高速公路建设中,国家和地方政府要加大对高速公路的投资,减少贷款和融资的规模。统贷统还收支两条线的政策,通过一定地区内的高速公路化零为整,通过把效益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补贴到效益较差的高速公路项目,实现区域范围内高速公路平衡还贷优势互补,规模经营和滚动发展的良性循环局面。在资金管理方面,针对资金的机构管理,首先要正确处理负债融资与权益融资之间的关系,在负债融资中,要处理好经营性现金流量与还本付息的平衡,高速公路经营企业的资本结构各不相同,并没有固定的标准,因此,这就需要高速公路企业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和特点,以保证公司偿债能力为前提下,尽可能降低资本成本,将财务风险降到最低,使资本结构达到最优。

(二)健全财务管理机制

财务管理是一项系统的管理工程,只有不断的完善各个点的管理,才能真正的健全财务管理。在工作中,可以设立相应的监督管理部门,这些部门要独立于公司运行。可以通过在会计部门内设立一个具有相应职务的专业岗位,并安排专业知识扎实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并纳入程序化规范化管理,并需要将监督结果及时向有关负责人进行反馈,出台财务管理精细化单项考核条款。明确企业员工业务处理权限和应承担的责任,针对年度经济活动审核。可是实施上级主管部门或中介机构委托审核,也可以以现有的稽核、审计、纪律检查部门为基础,成立一个直接归董事会管理,并独立于被审计部门的审计委员会通过内部常规稽核,离任审计、落实举报、监督审查企业的会计报表等,实施对会计部门实施内部财务控制。

(三)公开财务

财务公开是未来发展的趋势,财务公开不仅可以让民众了解高速公路公司真正的运营情况,还能让公司认真的对待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是企业长期发展的基石,只有对财务进行不断的管理和规划,才能使公司健康的发展,财务管理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所以要通过财务公开不断的提高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从而使公司避免财务风险。

三、结论

本文首先对目前我国高速公路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然后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合理融资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健全财务管理机制和财务公开建议和对策。财务管理对企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保证我国高速公路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要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

参考文献:

[1]简文红,王莉.高速公路财务管理中全面预算管理的具体应用[J]. 商业文化(下半月). 2011(10)

财务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范文6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存在问题

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7-0085-02

政府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构成了中国审计监督体系的三大主体。但在审计实践中,内部审计的作用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特别是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显得相对滞后,因此准确定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就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普遍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提几点建议,供探讨。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无法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

一方面,国家审计机关没有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制定详细的具体审计准则和实施细则,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具体的审计工作时无章可循,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没有法律的强制性,难以切实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各单位没有建立规范的内审制度,如何审、审后怎么处理,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内审工作随意性大,没有真正做到制度化、常规化。

(二)内部审计的目标定位不明确,服务意识不强

内部审计必须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围绕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中心开展工作。但目前有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不能服从于这个中心工作,找不到工作的重点,从而削弱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效果。有的单位虽然制定了一些内部审计工作目标,但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对审计工作目标进行科学的分解,内部审计工作常常处于例行公事和应付的局面。

(三)内部审计的内容单一,审计方法滞后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大部分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主要围绕财务收支情况展开,重点放在审查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上,而在内部稽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单位内部各部门执行职能的效率方面,没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审计方法主要采取包括询问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查阅相关内部控制文件,审查凭证、账簿和报表等财务资料,技术手段过于单一,是单纯的以账查账,缺乏内查外调,特别是在专项审计中,对重要财务凭证和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缺乏认定依据,也就难以发现财务错弊及违纪事实。

(四)内部审计的时效性不强

目前的内部审计大多是事后审计,审计时间一般是在年度会计报表完成之后,审计报告的形成属于事后事项,此时业务的发生已经即成事实。这种内部审计方式无法第一时间发现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及业务活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更无法对被审计单位的管理进行全方位跟踪和评价,起不到事前发现、事中指导和尽快改进的作用。

(五)内部审计结论的落实性不强

内部审计其最终意见都要体现在审计报告上,对审计报告提出的结论和整改意见能否迅速有效落实是内部审计的重中之重。但目前的内部审计往往是审计工作结束后,出具一个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就算完成了,忽视了审计出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落实,审计意见、建议是否落实到位,各项内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等等。这样,内审基本是“走过场”,没有发挥其监督、约束、指导和保证的作用。

(六)内审力量薄弱,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内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这就要求内部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财会、审计、法律等知识,还必须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但是,目前大部分内审人员未受过系统的审计业务培训,缺乏内审知识,不了解内审工作的内容、程序和工作目标,导致实际操作能力较差,难以从实际工作的深层次上发现问题,严重影响了内审工作质量,也削弱了内审工作的力度。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做到按章开展内部审计

坚持依法审计是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水平的重要保证,各单位要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的有关规定为依据,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出具有前瞻性、突出行业特点、可操作性强的内部审计规范,完善内审工作的岗位责任制、工作制度、工作标准、工作程序,从而实现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管理人,促进内部审计工作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

(二)正确定位内部审计工作的目标,提升审计服务理念

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必须把定位点确立在为部门或单位领导的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上。根据这种定位,在审计目标上,内部审计要从以单纯的查错纠弊为主,向以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为主转变。一是围绕国家和单位工作中的重点,针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和加强内部管理服务,为被审计单位提高经济效益服务。二是在具体的审计工作中,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后果,恰当地作出处理和给出建议。三是要跳出内审搞内审。不仅要查出问题,更要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提出解决和预防再次发生的措施或建议。

(三)拓宽内部审计内容,由以财务收支为主向财务收支与业务控制并重转变

内部审计扎根于部门和单位,深知所在单位的关键环节和薄弱之处。因此,内审人员要适当扩大审计面,拓宽审计工作的领域,提高内审延伸力度,将财务数据内审与业务审计相结合,将被审计单位所执行的政策制度、资金来源渠道、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流程等作为内审重点,查处被审计单位在实施业务过程中的盲点和偏差,从而规范管理制度,从根本上查错防弊,提高审计效能。

(四)推进审计方式从事后监督向全过程监督的转变,促进事后披露向事前预防转化

内审的主要任务是协助本单位完善管理、防范风险和提高效益,因此,内部审计应当把目光前移,把工作重点放在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监督上,实现由“马后炮”向“防护网”的过渡。一是在审计层次上,提升内审工作的前瞻性,树立“防范胜于纠正”的理念,帮助被审计单位制定相关的内控制度。二是强化过程监督,实现审计关口从事后向事前、事中的转移,变补救为防范,在单位管理诸环节中增设“防护网”,实行事前审计与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全过程、全方位地进行监督、评价。三是在审计方式上,由以结果导向为主向以结果导向与过程导向并重转变,加强本单位、本部门经济活动、管理活动发生问题前的预防性监督,使内部审计充分发挥风险管理的作用。

(五)完善审计结论整改落实制度,积极开展后续审计工作

审计结果的落实程度直接关系到审计工作的效果。因此,要不断加强和完善后续审计,把后续审计纳入正常审计程序之中。一是加强对审计意见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与评价,要求被审计单位将审计整改和落实情况上报。二是逐步实行对重要审计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回访制度,促进重要问题、边缘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三是对在后续审计中发现未按审计建议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整改、落实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做到审必严、责必究,以提高审计的权威性。

(六)强化内部审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一是要将一部分业务素质强、品质优秀的业务骨干充实到内部审计队伍;二是加大专业培训力度,通过在岗培训、专题研究、经验交流、业务测试等方式,着力提高现有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三是强化内部审计激励考核机制,增强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积极性;四是借助社会审计力量参与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效率和质量。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第4号令)[Z],2003-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