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行政执法体制重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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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行政执法体制重点

改革行政执法体制重点范文1

一、本市行政执法的历史沿革及现状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以及其他行政主体,为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照法定职权,就特定的具体事项、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本市行政执法始于后,大致经历了四个主要阶段。

第一阶段:起步阶段(1981年——1990年)。这一期间,出台了大量行政管理法规规章,组建了不同类型的执法队伍。其中,以城建管理系统最为典型,如1986年本市城建系统成立了第一支专业执法队伍——上海市市容监察大队。

第二阶段:发展阶段(1990年——1996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各领域立法全面铺开,执法队伍规模迅速扩大,但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制定一部法规和规章,设立一支专业执法队伍”的现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成为当时的主流声音,1996年3月行政处罚法的颁布,为本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拉开了序幕。

第三阶段:探索阶段(1996年——2004年)。1997年,在试点基础上,《上海市街道管理条例》规定组建街道监察队,实现城管综合执法。1999年1月,在总结探索“一警多能”——巡警综合执法经验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本市试行交通警察和巡察警察在道路上统一执法的决定》,赋予交巡警道路交通、社会治安和市容环境管理职责。1999年12月,根据《上海市文化领域行政执法权综合行使暂行规定》本市组建了文化稽查队,在全国率先开展文化市场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

第四阶段:深化改革阶段(2004年——至今)。2004年4月,国务院《全国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要“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在此背景下,本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入逐步深化阶段。一是在城市管理领域。在中心城区二级综合执法试点基础上,扩大了综合执法范围。二是在文化市场领域。由前一阶段实施的委托执法调整为授权执法,并将原来市文化稽查总队改组为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三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实现跨部门综合执法,在“分段监管”基础上,逐步实现食品安全以一个部门为主的综合性、专业化、系统性监管模式。四是在城市交通管理领域。改变过去一个行政机关内部有几支行政执法队伍,分头执法的状况,推进行政机关系统内部执法机构整合。

这些年来,本市从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立符合上海特点的行政执法体制出发,坚持边探索、边改革,边实践、边完善,在探索综合执法、健全监督机制、优化人员结构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距离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由于许多违法行为同时涉及几个行政机关的执法权限,在当前层级较为繁复,力量较为分散的状态下,行政机关相互协调较为困难,且各行政机关“分头分散、分段而治”容易顾此失彼、互相掣肘,容易出现“几个部门摁不住一头猪,十几个部门管不了一桌菜”的“九龙治水”弊病。

据了解,目前全市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约有1600多个。其中,市级行政执法单位921个(市政府委办局45个、市政府委办局所属单位866个、其他10个),各区县有行政执法单位736个(包括乡镇政府110个、街道办事处89个)。如何进一步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解决权责交叉、执法疏漏和多头执法等问题,是摆在人大和政府面前共同的任务,亟需进一步加强研究,作出制度性的安排。

二、关于深化本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思路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我们有责任、有必要、有条件、也有能力加快改革的步伐,真正起到“排头兵”、“先行者”的作用。人大和政府都要深入、系统、全面地对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大课题展开调研,进一步从立法的源头上和执法的举措上探索解决行政执法“管理碎片化、力量分散化”的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要积极发挥地方人大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把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在法治框架内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继续发扬当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本市交警和巡警统一执法决定”时的立法回应改革的探索精神,依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规定,围绕“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的主题,密切关注政府的改革举措,充分发挥立法的规制和引领作用,抓住关键问题,总结实践经验,理顺法律关系,确立法律规范,实现依法赋权,抓紧制定出能体现前瞻性与务实性相结合的地方性法规。

市政府要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和社会结构深刻变化,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办法,为构建符合特大城市特点的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新模式而加快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步伐,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加强顶层设计;另一方面要积极鼓励各区、县大胆探索、勇于实践。

2013年12月31日,浦东新区成立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原先工商、质检、食药监部门的相关职能“三合一”地整合起来,对食品安全实现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监管,探索大市场的审执机制,打破行政监管的分段而治,促使机关的八成人员充实基层一线,以便形成行政执法力量之间的“无缝衔接”。新年伊始,奉贤区成立了本市首支常设联合执法总队,把政府九个部门分散的执法力量,捏紧为一个“拳头”,以便“九龙汇聚,协同治水”,解决行政执法中易于扯皮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这些均是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有效解决行政执法力量分散弊端而作出的有益探索。

建议市政府在梳理总结浦东、奉贤等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将这方面的改革探索在全市范围内推开,抓紧扩展至公众普遍关注的城市安全、环境保护、违章建筑拆除等领域。同时加强顶层设计,将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在转变政府职能、精简行政机构、增强行政效能的过程中,统筹解决执法力量分散、权责交叉、多头执法、执法不力等顽症。

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应做到“总体规划、稳妥实施、分步到位”。一是在总体规划上,可通过统一赋权,对相关联的行政执法,实行统一受理、统一监管、统一运作,建立起一支全市统一的“扎根基层、上下联动、首尾贯通、召之即来、来之能管、管之能成”行政综合执法队伍。二是在实施办法上,要探索设计出一个合理、高效、可操作的行政综合执法模式,形成一套完备的行政综合执法程序、规范等制度。可借鉴公安“110”和“12345”上海市民服务热线平台的操作流程,对全市的行政执法实行“统一接报、即时启动、分流处置、各司其职”。三是在解决路径上。考虑到行政执法工作的复杂性,可考虑按照跨部门综合执法与内部综合执法两类分步到位。

改革行政执法体制重点范文2

一、改革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科学的执法管理机制

一是改革监管执法体制,实现集中执法,避免执法扰民。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适当下移执法重心;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主要由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的要求,成都市工商部门对市、区(市)县、工商所三级执法体制进行大胆改革,变三级执法为二级执法,同时将分散在各业务处(科)的执法职能进行整合,集中执法力量,打造职业化的执法队伍,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扰民现象。二是在行政执法中导入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体现执法服务的观念,实现行政执法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导人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下,IS0O001质量管理体系对行政执法进行流程再造,在工商机关执法机构内部实行相对独立运行的办案执法体制,使行政执法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建立行政执法“四分离制度”,相对分离立案审查权,案件调查权,案件审核权及审批决定权,整个执法办案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环环相扣,形成各部门相互协作,又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这不但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而且有利于促进执法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

二、优化注册登记服务流程,提高行政许可效率

成都市工商局注册登记部门导人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实现完整的P(Plan)-D(Do)-C(Check)-A(Action)(即服务策划一服务实现一质量检查一持续改进)的良性互动循环流程。一是抓标准化建设,使各项登记工作有章可循。制定了《注册登记业务过程控制程序》、《注册登记业务过程检查监督程序规范》等质量管理文件,建立起一套注册登记质量体系。二是抓流程再造,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效率。从2003年起,在全国率先推行企业登记“一审一核”制度,改变了以前“受理、审查、处长复审、局长核准”四个审批环节的模式,提高了工作效能。实行全员受理,申请人办理注册登记,在任何一个窗口都可以直接申报,方便办事群众;建立“绿色通道”,将补、换照(证)、变更名称等简易登记,当场受理、当场核准、当场打印发照。三是改进服务方式,提供“人性化、亲情化”服务。开展全程服务、延时服务、延伸服务、主动服务;实行“首办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打造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形象,营造西部领先的投资环境。

三、建立科学的市场监管体系,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一是实行企业分类监管。首先是依托企业信用信息体系,划分企业信用等级,建立完善对企业的分类信用执法监管体系,建立“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整合22个管理部门有关企业身份、业绩、提示和警示数据的公共信息资源,形成具有54万条数据规模的企业信用数据库。其次是实行对不同行业的风险分类,对易发生违法行为、易造成较大社会危害的风险度高的行业企业,集中执法力量进行重点监管。二是推行网格化监管,深化市场巡查机制。在实行电子化经济户口分类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将基层工商所监管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作为责任区落实给每个巡查人员,巡查人员对责任区的经济户口和经济秩序对应承担监管责任。

改革行政执法体制重点范文3

一、综合行政执法形成的背景与推行现状

1996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自1997年以来至2002年,全国有23个省、自治区的79个城市和3个直辖市经批准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2002年8月22日国务院作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该决定指出并明确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指导思想、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进一步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要求。2002年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意见》,该意见从充分认识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试点的基本内容、试点的组织实施四个方面提出了意见。2004年市政府相继批准了我市渝中区、南岸区、区、北陪区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实施方案,《区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改革的实施意见》(府发【2004】96号),即三定方案,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更名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政府组成部门,专司行政监督处罚职能。至此,管罚分离的行政执法法制格局和综合行政执法的大格局基本形成。

从全市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推行的现实状况来看,已有渝中区、南岸区、区、北陪区实行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格局,其推行情况亦不尽一致,有的完全没有了管理职能,有的还交叉了部分管理职能,有的是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块牌子一套班子,有的是并列环保局、市政绿化局等多块牌子一套班子,但不论哪种机构设置形式,都基本形成了管罚分离的法制格局。

二、综合行政执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之分析

综合行政执法是提高城市管理法制化水平,构建管理长效机制的一种新型行政执法模式,具备执法主体唯一性、执法体制统一性、执法职能综合性、执法范围灵活性的特点,但该项工作的推行也面临着各种矛盾和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一)现行法律资源与综合执法实践需要的矛盾

第一,我市试点的综合行政执法局是根据“三定”方案(政府规章)明确的授权方式进行执法。政府规章进行授权的方式,适用于行政机构,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根据这样的授权,综合执法队伍只能实施政府规章的规定,无法实施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因为由人大授权方式取得执法主体资格的对象,主要是具有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因此,现行综合执法主体的合法性、包括其执法内容和程序均受到挑战。

第二,综合执法的法律依据过于分散,带有不确定性:目前综合执法依据散见于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中,这些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程序、内容和方式,部分是按照原行政执法体制和主体设定的,所以,一旦相关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综合执法依据也将随之变化,执法体系始终处于不确定的动态之中。

(二)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的矛盾

一是有些执法行为往往同时涉及综合执法和专业管理部门,完整统一的执法行为被人为割断,制约了综合执法队伍职责的有效履行。二是专业管理部门囿于无明文规定,缺乏专业的有效指导,综合执法队伍面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执法领域,颇有无从下手之感。

三是有效的沟通机制尚未建立,使得有的地方出现管理和处罚盲区,专业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两不管。

(三)综合执法工作机制不当、责权界限不清的问题

从调研组了解的情况来看,地方性规章对综合行政执法定性不准确,导致这支队伍存在职能职责不清现象,各部门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责权利也很难划清。这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矛盾。

1、管罚分离的法律要求与执法实践中管理和执法脱节的矛盾

综合执法是解决管理权和审批权合二为一、权权不分的一项举措,但执法是管理的形式之一,在实际工作中管理和执法又是不能截然分开的。主要表现在:第一,管罚分离后,各试点区均出现不能及时处理违法行为的现象,管理部门在管理中发现的所有违法行为已无权处罚,综合行政执法局赶赴现场处理的当事人已逃逸,行政执法无法实施,由此造成管理和执法效率低下的后果。第二,执法工作超越不了“事后执法”的属性,前期管理不到位,执法队伍成为“救火队”,后期管理跟不上,执法效果难以保持。第三,有的试点区现在两权分离的深度和广度还极为有限,管理和执法在许多方面处于“剪不断、理还乱”的状态,部门之间相互监督的机制尚未建立,导致管理和执法形不成合力。

2、综合执法与街镇管理的矛盾

首先,街镇作为第三层面的基层组织,存在着两面性:一方面,面对量大面广的社区、村社综合管理任务,承担大量区政府下达的经济、社会等各项硬指标,其工作是需要有一支“拉得出、能办事”的队伍;另一方面,大部分街镇尚未真正从长期形成的经济利益关系网中摆脱出来,还无法真正站在管理和服务的角度对执法活动履行管理职责。

其次,面对权力上收、任务下放的综合执法格局,必然要求综合执法机构与管理部门加强联系与沟通,必然要求综合执法机构熟知各项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否则就不能切实履行综合执法的职能,但实际工作中,由于上述必然要求之要素在客观体制和综合执法机构主观素养方面的双重缺失,使得条、块管理与执法的界限不明、责权不清。

第三,权责分离现象严重,“三定”方案明确授权执法主体和执法权力属于综合执法机构,而工作责任则延伸到了只有管理职能的街镇和相关部门,出现了街镇执法越位和执法不安的现象和心理,致使执法局综合执法编制和经费投入不到位,不仅使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均提出工作异议,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存在政府不依法行政的隐患,如若涉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政府将处于不利与不法的地位。调研中我们了解到:街镇普遍认为综合执法局指导不力,人力不足,自己冒充执法主体冲锋陷阵,其不合法履职的隐患令人担忧,希望尽早取得合法执法主体资格,扭转条块管理和综合执法不尽协调的工作局面。

(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不顺的问题

一是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没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此,每一个试点的综合行政执法局无一例外深感困惑,同时法律赋予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也缺位,不论从法律规范角度还是行政管理角度都有先天不足,部门设立的缺位,法律规定的缺失。

二是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职能名不副实。综合行政执法确切的表述应该是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是与城市管理相配套的行政执法,即关于市政环卫、环保、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职能超出或职能不足都是不恰当的。而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能超出(管罚不分)和职能不足(未能统领城市执法)的现象尤为突出,综合行政执法未真正实现其综合执法的目的。

三是现行综合行政执法本职任务受到较为严重的冲击。“三定”方案以“7+1”规定了综合执法的职能、职责和工作对象,各试点综合执法区均反映执法局半成左右的时间和精力都在完成+1的任务,此项工作严重冲淡了其原本的7项综合行政执法任务。

三、对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与工作机制的几点思考

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管理审批权与监督权处罚权分离,是按照行政管理科学化、法制化的要求,规范行政部门政务行为的重要举措。该工作格局有利于在相关的行政权之间保持一定的制约关系,防止行政权力的过量裁量;有利于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防止执法权力部门利益化;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部门工作效率,防止相互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因此,应扩大试点范围,巩固试点工作的成果,深化综合行政执法的改革。

(一)理顺体制

严格使权力主体、监督执法主体相分离,从体制上形成一种行政处罚职能相对集中、执法机构相对独立、权力主体相互制约的格局。

1、成立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机构。可以成立业务全面的大部委形式工作机构,通过机构设置整合综合行政执法资源,解决一些专业执法问题,彰显综合行政执法的威严,同时让行政相对人多一条合法的行政复议救济渠道。

2、努力探索综合行政执法规范高效的工作体制。现在的试点区中,南岸区市政环卫和综合执法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做法,在未实现“大综合”情况下,其权宜之法显得较为合理,既满足了管罚分离的法制要求,又能较灵活地处理管理与执法相脱节的矛盾,能一定程度避免多头管理执法难到位、多头管理不便执法的现象发生。

3、明确综合执法的功能定位。要对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功能进行科学定位,综合执法不能越俎代庖。“三定”方案中明确给执法局的“7+1”项职能,对“+1”职能中任务过于繁重应当引起重视,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做好疏导工作,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少用甚至不用行政执法队伍进行“围堵”,适当调整其该项职能,应“本位”而非“越位”。

(二)转换机制

要解决管罚分离法制要求与管理和执法脱节的矛盾,要解决综合执法与街镇管理的矛盾,我们首先应当认识到:审批、许可等管理权与处罚执法权的分离,不是行政权力的简单加减,而是对行政权力的规范和制衡;综合执法与街镇管理同是行政行为,是同一行为的不同阶段。其次,就综合执法的整体状况而言,合理分配管理和执法的功效、合理区分条块管理的职能重点,我们可着眼既发挥综合执法的协调性、综合性和全局性特点,又发挥行业管理的技术优势,依托街镇管理的人财优势,建立一个高效协调、运转和谐的衔接机制。一是建立综合执法与行业管理之间科学、有效的沟通运作机制;二是探索街镇管理与综合执法之间既联系又独立的运作机制;三是建立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长效管理机制,疏与堵是城市管理的两种手段,两者不能偏废;四是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评估机制、监督机制和反馈机制;五是建立执法队员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的人才流动机制。

就我区实际情况,可形成各街道、相关部门和管理处相对工作独立性和自,又可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度集中的工作局面,有利于实现“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工作机制,有利于广泛调动各方面城市管理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法制保障

执法的有效性是基于执法的合法性,加快调整完善授权方式、组织开展前瞻性的立法研究都是不可或缺的内容。要以确立综合执法队伍的法律地位为核心,以取得强有力的综合执法手段为抓手,以清理修订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为配套,建立一套较为科学可行的综合执法法制保障机制。(1)由市人大制定城管综合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确立综合执法队伍的法律地位、执法手段和执法程序等。(2)对现有的涉及市容市貌的有关专业执法依据进行整体清理,并按照责权利的统一要求进行完善,为构建专业管理相对集中、综合管理重心下移的工作机制,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实现高效综合行政执法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现行法律法规与综合执法实践需要的矛盾,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的矛盾亦便随之消弭。

改革行政执法体制重点范文4

今天召开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主要是总结年依法行政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刚才,对年度全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有关单位作了交流发言,大家要认真研究本单位工作实际,明确工作重点和方向,学习和借鉴先进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有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下面,我就依法行政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年依法行政工作

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自觉把依法行政放在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位置,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县政府从规范性文件的制发入手,出台了《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程序,规范性文件制发水平大幅提高,没有一件被市政府撤销或修改。二是行政决策机制日趋完善。县政府依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制定了《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并遵照制度进行重大事项的决策。近年来,县政府就城市规划、老城区拆迁、招商引资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并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努力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三是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快。去年,县政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先后取消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49项,调整收费项目116项。同时,县政府加快了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全县42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简化了办事程序,方便了人民群众,管理和服务的效能明显提高。四是行政执法水平持续提升。县政府切实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积极改革行政执法体制。目前,我县已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成立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正在积极探索其他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不断推进这项工作向前延伸。五是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逐步健全。年,县政府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1件,及时化解行政争议,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县政府畅通渠道,实行“县长接待日”机制,落实责任,健全行政调解和行政裁决制度,依法化解行政纠纷和民事纠纷,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县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与形势的发展和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表现在:制度建设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不按程序办事的情况仍时有发生,执法规范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在行政层级监督、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一些单位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强,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和“一案一考评”工作的认识不到位,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明确今年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

依法行政是政府活动的基本准则。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保证,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是加强政府建设和反腐败的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准确把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促进全县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环境。

(一)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发工作。规范性文件就是俗称“红头文件”,是政府和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基础。“红头文件”质量不高,甚至违法,就会严重影响和干扰我们依法行政,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着眼于服务大局,加快制定重点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要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对实践急需、社会关注度高、条件较为成熟的领域,比如城市建设、房屋拆迁、社会保障、社会公用事业管理和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尽快制定规范性文件,适应依法行政的实际需要。二是要着眼于公开透明,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发的程序性规定,从起草到审核,再到,都要强调公开和透明,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凡是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除的外,全部要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方便群众查阅。三是要着眼于法制统一,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年,县政府共出台规范性文件15件,全部都经过了合法性审查,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今后,要继续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报送县政府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同时,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清理制度,所有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在原文中注明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每隔2年集中清理一次规范性文件,与法不容、与情不符、与时不进的,要进行完善或予以废止。

(二)积极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决策是行政行为的起点,事关工作全局和根本。近年来,我们坚持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可行性、合法性论证,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这里,还要进一步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规范决策程序。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用制度来保证重大决策的科学性。要坚持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增强听证代表的广泛性,全面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二是要健全重大决策实施效果评估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实施过程中,做出决策的机关要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多渠道收集、掌握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情况的意见、建议,对决策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解决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调整完善,保证决策取得良好的效果。三是要切实强化决策责任。对超越决策权限或违反决策程序进行决策、依法应当作出决策而不作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切实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县政府将在全面完成政府机构改革任务的基础上,下大气力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更好地为发展服务、为群众服务。一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把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严格管理政府投资行为,合理分配公共资源,逐步建立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制;进一步理顺职能、职责关系,完善管理体制,解决好部门职责交叉、推诿扯皮问题。二是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对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尽可能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推行网上电子审批,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同时,要把事前管理与事后监督、动态管理与常态管理、直接管理与间接管理有机统一起来,更加重视行政规划、行政指导和行政合同在政府管理中的作用。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向社会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平。要进一步加大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编制并公布政府信息,为公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便利和指引。对群众要求政府公开信息的申请,要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宽办事公开领域,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都要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流程和结果,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政府大量的行政管理都是通过行政执法来实现的,行政执法与企业、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特别是处在行政执法第一线,执法职能强的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依法行政的决定》,确保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到位。一是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系,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不断扩大实施领域。除已组建的城市管理执法局外,各部门还要进一步清理自有执法权限,整合执法资源,积极推进本部门的综合执法,切实减少执法层级和机构,努力提高执法能力。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今年,省政府决定开展“两证”换发和执法主体资格公示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两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将换证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抓手,严格按照县政府的安排,对本地、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证件换发,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县政府法制办要积极主动的组织“两证”换发工作,根据县政府机构改革的实际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变动情况,重新审查变动后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及时考核行政执法人员,并做好执法单位和人员的公示工作。三是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制度,狠抓执法能力培训、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要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保证程序公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健全行政执法取证规则,规范取证活动,杜绝违法取证行为。四是强化行政执法责任。继续推进“一案一考评”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责任追究和奖励机制,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各单位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将评议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三、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水平。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自觉学法用法,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处理经济社会事务和解决各种矛盾的能力。

(一)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涉及政府及其部门的全局性工作,绝不仅仅是法制机构和法制工作部门的具体业务工作。各乡镇、各部门的主要领导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监督检查,实行目标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学习培训。各乡镇、各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做到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定期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意识和能力。广泛开展公务员通用法律知识及专门法律知识培训,重点是要做好《纲要》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

(三)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要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要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严格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参加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保障群众获得行政救济的权利。要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力争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提高行政诉讼认识,尊重法律,尊重当事人,主动出庭应诉,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

改革行政执法体制重点范文5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的看到,依法行政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1.1“法治”意识比较淡薄。论文百事通人治观念重。部分领导和干部,依法行政还多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并没有真正落实到行动上,习惯于“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置法律于不顾。有些领导和干部往往把自己摆在了超越法律之上的位置,总习惯地认为法律只管老百姓不管官,忘记了自己同样需要接受法律的约束,从而无视法律的规定。

1.2违法行政问题突出。违法行政主要表现是:行政执法队伍过多、过滥;部门职能重叠,职能不清,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现象严重。二是行政执法乱收费乱罚款多。当前,多数基层执法队伍经费的主要来源是罚款和收费,而且罚得越多,收的越多,返还的也就越多,使行政执法与执法者的自身利益直接挂钩,造成执法行为与执法目的严重背离。三是执法程序“随意性”多。有的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不履行事先告知义务,剥夺了行政执法相对人的申辩权;有的不告知行政执法相对人获得法律救济的途径,剥夺了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法律权利;有的颠倒程序,先罚款后定性。

1.3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强。一是行政执法监督未形成系统化、制度化、经常化和全面化的执法监督格局。二是行政执法监督缺威,违法执法者却很少受相应的惩处,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治”思想作怪。我国是一个有着两千多年封建专制统治的国家,人治、特权思想较为严重。长期以来,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领导干部长期主要是依靠政策办事,人们习惯于“人治”思维,这是产生问题的思维因素。二是小集体小集团重点利益思想作怪。有的领导怕影响单位的“形象”、“政绩”,不支持有关执法部门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查处。三是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完善。内部上下迎合的多,抹不开情面。外部监督大都流于形式,实质监督少。

2推行依法行政的问题与对策

2.1更新观念,牢固树立行政法治意识。一是要革除“人治”思想,树立“法治”意识,切实做到依法管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公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二是要革除法律治民不治官的错误思想,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行政重在依法“治官”的观念。

2.2理顺体制,切实规范行政行为。按照条块结合、适当分权、便于执法、讲求实效的思路,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如前所述,我国现行的执法体制存在政事不分,政企不分,层级职责不清和执法交叉过多等问题。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其在行政执法方面的权力义务;要从领导机关到基层执法部门、从领导者到一般执法人员,逐步建立执法岗位责任制,分解落实行政执法任务,定期地、逐级逐人地、严肃认真地、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制度考核挂钩;各行政执法主体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的配套制度,严格实行错案追究制度。随着政治体制尤其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条件适当的时候,也可以考虑建立苦干支综合行政执法队,此后再考虑建立若干个行政业务审批局和一个综合执法局,进而人从根本上将行政的决策与执行、行政审批与管理、行政处罚与执行等等区别开来,分离开来,以完善和规范行政运行机制。新晨

改革行政执法体制重点范文6

一是狠抓推动作风转变。精心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扣四个环节工作要求,聚焦突出问题,将注重学用结合、开门纳谏、知行合一、求真务实、着眼长远贯穿于活动始终,通过活动达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突出问题得到有力整治的目的,恢复和发扬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确保了党委班子成员坚定政治立场,自觉当好表率。坚持每周一次党委工作会议,所有决策民主集中;坚持《局长巡查制度》,每天有一名班子成员在马路办公;坚持《局长联系基层制度》,每一位班子成员联系一个基层单位。修订出台了14项内部管理制度,推动了权责利相结合,为持续推动作风转变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深刻领会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落实三转要求,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回归主业,加快构建权责对等、责任清晰、履职到位、刚性追责的全链条、闭环式的责任落实体系。制定并下发《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与下属13个基层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开展正风肃纪效能专项督查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回头看,制发通报4期。党委负责人听取了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党委班子向组织做了届中述职述廉报告,对班子成员届中述职述廉报告进行了审核。积极依托纪检监察业务重点工作项目建设,加快城管执法人员廉情分析预警机制构建,强化阳光办案系统的应用和重大案件会审制度,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局系统效能内部督查,严格落实每季度队伍管理和绩效管理的双轨考核机制。

二、提能增效,不断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品质

三、克难攻坚,城市管理区域统筹能力不断提升

六是强化措施,推动大城管构建驶入快车道。以推进构建与全域城市化相适应的大城管格局为己任,将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纳入区对街道(乡镇)重点考核范畴,建立适用全区的市政公用养护规程和标准,建立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综合行政执法运行体制,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两级联系会议机制,建立智慧城管网络协调框架,建立全市仅有的街道(乡镇)城镇公用设施管理站,使我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走在全市前列。

2016年工作思路

一、深化推进一项改革任务

在全省率先实行全区域城乡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基础上,2016年,区城管局将坚持发展导向,确保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向不动摇,巩固综合行政体制改革成果;坚持需求导向,立足区情、围绕中心、以人为本,以实践和实效作为检验改革成果的标准;坚持问题导向,突破难点、创新驱动,切实破解综合行政执法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按照综合化、法治化、扁平化、制度化的改革思路,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组织领导体制和职能机构设置,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明确执法权责边界。理顺监管与执法协调机制,强化执法保障机制,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和电子执法监察,致力于形成在全省、全国范围内具有重要影响力、可复制可推广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北仑模式。

二、突出抓好两项牵头工作

一是牵头抓好三改一拆工作。2016年是三改一拆三年专项行动收官年,区城管局将继续履行牵头职责,推动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行动成果进一步巩固,在无违建创建日常化、管控体系网格化、建章立制系列化方面形成有效工作经验,确保三改一拆工作转入常态工作格局。

二是牵头抓好五水共治工作。在治污水方面: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以污水不落地、污水不落河为目标,抓好城镇管网建设及截污工程;切实加强已建污水管网日常养管,实行两级管养,属地为主的管理体制,深化完善城镇公用设施管理站运行机制,将排水设施管养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并出台管养标准,提高全区管养水平。启动实施城区老旧管网检测工作,加强对现有污水管网的检测和修复工作,解决管网破损、渗水、漏水等问题,确保管网的正常使用。在排涝水方面:继续推进中心城区应急排涝工程建设,实施下穿立交排水系统设施改造、局部低洼地改造,全面完成排水管网疏通,加快井盖安全全覆盖,提升短时强排能力,建立和落实预警、应急排涝处置预案。在供节水方面:加强统筹协调,推进中高层住宅全部开展二次水改,推动大管网供水农村基本全覆盖,城区节水器具基本普及并向农村延伸普及;按照优水优用的理念,加速推进形成与经济社区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分质供水体系,使我区分质供水体系走在全省前列;大力实施工业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将工业节水工作作为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区的重要内容,重点行业用水定额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的目标。

三、积极打造三项精品工程

一是打造靓丽城市精品工程。大力提升中心城区市政管理精细程度,力求市政改造专项工程做实做好,巩固示范区、达标区管理成果;积极探索管理创新模式,继续实施路灯能源合同管理模式,稳步推进市政设施养护市场化,培育专业养护市场,确保市政设施完好。大力提升园林绿化管养水平,巩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提升中心城区公园、城市绿化的美化更新能力,充分发挥纪念林公益效能,提高居民爱绿护绿意识,保持城区常绿常新。

二是打造清爽城市精品工程。巩固清爽行动、户外广告整治成果,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推动全区垃圾转运系统的提升,全面提高全区环卫作业能力,落实墙角到墙角一把扫帚清扫模式。深入推进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达标示范路创建活动,开展建筑渣土、餐厨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保持环卫作业一流水平。

三是打造安居城市 精品工程。积极实施老小区燃气改造,加强民用燃气行业监管,加强供水供气行业企业督导,推动中高层住宅二次水改工作。全面部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对行业管理全流程实行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应急队伍、物资建设,组织排水、市政两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重点针对城镇燃气管道安全隐患、消火栓隐患、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安全隐患,保持对液化气储配站、供应点、管道天然气公司、汽车加气站等重点单位的高密度安全检查。

四、完善构建四大工作格局

一是进一步构建大城管工作格局。切实用足用好城市管理纳入区对街道乡镇重点考核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发挥城镇公用设施管理站的平台作用,建立适用全区街道乡镇高标准、差异化、特色化的市政公用设施管养标准,大力推进构建与我区全域城市化战略相适应的大城管格局。

二是进一步构建大协作工作格局。充分用好区、街道乡镇两级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机制、智慧城管协作机制,明确管理与执法边界,明确主体责任,进一步形成城市管理合力,破解和消除管理盲区。推广使用局OA电子平台和阳光办案系统,提高政务效能。

三是进一步构建大服务工作格局。落实权力清单、服务清单,狠抓审批窗口和机关效能建设,建立项目建设、重大决策、工作监督、日常管理的市民沟通渠道,提高智慧中心应急投诉、处置效率,主动关切市民需求和呼声,提高便民、利民的服务质量。

四是进一步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讲究宣传策略,完善宣传工作机制,充分依托宣传部舆情监控平台、政务信息平台,积极提升宣传工作效能,引导上级决策层关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传统媒介,加快适应网络、微博、微信等新传媒,建立资源充分整合,平台多维互动的良性宣传机制。进一步完善城管义工发展机制,提高义工发展要素保障,开展服务购买计划,推动城管义工长效发展。

五、优化形成五项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建立适应城管行业特点、干部队伍特点的党风廉政制度体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制度,整合目标管理考核、队伍管理考核、党风廉政督查力量,特别针对三公经费、机关效能、人事调整、建设工程、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通过实施习惯性养成教育机制、督查整改日常化机制、廉政隐患点实时排查机制,建立覆盖到人、到事、到岗位、从决策到执行的全流程监管。

二是建立综合行政执法长效机制。按照行业管理特点和阶段性工作重点,高密度、高强度部署全区范围内的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通过综合整治,倒逼管理,提高前端管理水平,降低行政执法成本,缓解行政执法矛盾。推动勤务机制改革,建立与区域实情相匹配分级、分类别、分区域、分事项的综合行政执法勤务模式,鼓励和允许基层勤务模式创新,提升行政执法公安保障、联合执法的效能。

三是建立智慧城管运行长效机制。完善智慧城管顶层设计,加大智慧城管硬件、平台建设,稳步推进网格拓面,争取智慧城管系统与智慧城市各分系统的有机融合,推动硬件平台与运行体制的无缝匹配,培育用信息化手段管理城市的理念思维,进一步发挥智慧城管在城市日常运行、应急处置、政府效能考核的综合牵头作用,普及推广与智慧城管网格化相适应的行业管理、执法勤务、多部门联动运作模式,实现智慧城管指挥龙头、协调平台、考核杠杆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