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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范文1
关键词: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
新形势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面临着新问题,在国家大力推进综合执法进程中,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十分必要而且重要。
1 背景分析
全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自2002年试点以来,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全面深化改革,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推进综合执法,有条件的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
交通运输改革进程中,一些新问题、新矛盾随之暴露出来,比如收费公路体制改革中,国家燃油税费改革实施以及取消二级公路收费制,原公路养护段职工经费调整为财政定向补助,职工待遇问题、安置以及权益保障等问题越发突出。同时收费公路改革是好事,但民众普遍存在质疑,最近几年收支缺口却不断加大,目前已有3000亿的缺口,民众不禁疑惑钱去了哪里。同时大力建设的智慧交通也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提出了新要求,特别是快速反应能力以及执法人员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但大量的不规范行为严重阻碍了交通运输改革。所以有必要探讨当前在综合执法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以便能够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规范化、科学化推动综合执法。
2 当前主要困境
某市交通局,现有三个行政机构,包括港航管理局、运输管理处和公路管理处。主要承担辖区公路(4472.364公里)和航道(1936公里)的养护、安全和运输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推动综合执法以来成果相对显著,但依然存在很大困难。
首先,观念滞后、执法不顺。由于历史原因,重建设、轻管理根植较深,在交通建设方面投入了大量精力和关注度。该市自1984年撤地建市以来,市交通局下辖机构除名称和人员有变化外,职能范围、M织结构等很少出现大的变化,管理模式陈旧。具体表现:一方面外部执法职能交叉,最为显著的就是交警和运管执法大队权责交叉,多头管理,当然这在全国范围内均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下辖三个行政机构各自为政,内部职能交叉,综合执法改革浮于表面,缺乏统一处理标准。在信息化建设浪潮中该市相继建立了水上交通指挥中心、GPS指挥中心、公路指挥中心,但没有打破信息孤岛,无法形成统一管理和指挥调度。
其次,人员不足,素质不高。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是全国均存在的问题。以公路交通来说,随着道路交通网的完善以及规模的扩大,交通执法范围成倍增加,工作量剧增,人员不足很难把执法工作做好。这样一来就必须扩大执法队伍,但又走入另一个误区,盲目扩大队伍,导致队伍素质低,更加不能做好执法工作。也正是由于素质不高导致交通运输执法很多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如钓鱼执法,不仅是该市,全国范围内同样存在。自2009年首次出现钓鱼执法以来,时隔6年,钓鱼、黑车、冲突再一次回到公众视野,2015年6月,广州、杭州、武汉接连发生因钓鱼执法引起的专车围堵、路人声援事件,对峙过程引发交通堵塞、产生人群肢体接触,最后需要依靠特警维持秩序。如肆意行使自由裁量权,该市允许执法人员拥有一定自由裁量权,但在日常执法中,滥用自由裁量权、执法授权过度、违规设置电子警察和限速标志等问题还是比较常见,造成交通运输秩序混乱,执法部门公信力严重受损。再如执法过程中不出示证件,不告知调查理由,忽视行政相对人知情权,也不听取相对人陈述和申辩,笔录不规范、不完整,暴力执法、出言不逊等等。
3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议
首先,充实人才队伍,建立长效培训机制。新时期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人才是交通运输执法有效性和规范化的基本保障,关乎执法部门公信力和法治精神。一方面面对人员缺口问题,不能盲目进行队伍建设,应当结合当地城市交通运输执法实际情况,确定需要的人员数量和能力结构。一旦确定下来,除非发生不可抗情况,不能随意变更编制。辅以公开招聘制度,参考公务员考核进行笔试面试,择优录取,一切程序公开透明,并接受监督。同时,交通运输执法改革并不是孤立的,它能够与国家燃油税费改革和收费公路改革等进行有机结合。当国家燃油税费改革以及收费公路改革实施后,公路养护必然会转向由社会机构提供养护服务,如此一来养护路段人员就会超额,待遇问题也会出现。因此可采取适当措施,就地吸纳养护人员成为执法队员。比如四川华蓥市,组建路政服务中心,将超额人员带编转岗到服务中心,既解决了职工安置和权益保障问题,同时也充实了交通运输执法力量。另一方面,要建立长效培训机制,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比如华蓥市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实施执法人员岗前练兵、技能培训、法律教育等素质提升计划,形成长效培训机制,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其次,狠抓队伍建设,完善执法监督管理、执法考核等管理制度,提高内部规范化管理水平。监督管理方面,不仅要在内部形成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同时应当引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共同规范执法行为。当然前提是群众的法律意识,目前来看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已根植于人们群众心中,但群众监督容易引发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如2015年发生的钓鱼执法事件,造成围堵事件需要特警维持秩序。所以内部应形成机制对违规执法跟踪调查,并公开政务信息积极接受外部监督。建立并完善执法考核机制,以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奖惩措施规范执法行为。
第三,加强智慧政府、智慧交通建设,打破信息孤岛,形成统一管理,在技术上消除权责重叠问题,这也能够有效提升执法规范化和科学化。积极推动联合执法。如华蓥市依托交通执法中队及检查站,建立片区联合执法机制,交通运输执法队、交警归、派出所、交管所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促整合、强执法。
第四,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规范要求,树立良好公众形象。执法时着装整洁、仪容端庄、风纪验证、举止文明。
第五,制定恰当措施保障执法人员工资经费,特别是国家燃油税费改革后,工资待遇问题显著,保障经费是从根本上消除执法人员追求经济利益的有效途径。
4 结语
国家正在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由于历史原因,存在很大困难,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多发,这些均阻碍着体制改革,影响我国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所以必须严格落实交通行政执法规范,结合实际和国家法律、政策,在队伍建设、管理体制、监督体制以及技术层面制定策略,推进综合执法,规范执法行为。
参考文献
[1]马晓栋. 交通行政执法现代化研究[D].东南大学,2015.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范文2
通过开展2015年评议考核工作,深入考查局属各相关单位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情况,深入推进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提高交通运输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公路、水路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加快闽西现代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制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2015年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局成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三、评议考核的内容
(一)行政许可审批情况:
1.建立和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工作制度的情况;
2.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情况;
3.行政许可案件办理情况;
4.对被许可人实施许可、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二)行政处罚、强制案件办理情况:
1.案卷文书制作主体、事实、适用依据、程序等合法性情况;
2.执法程序规范性情况;
3.档案卷宗规整情况。
(三)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建设情况:
1.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落实情况;
2.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3.组织执法人员参训考试情况。
四、评议考核的方法
本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采取各相关单位自评和全面考评相结合、案卷评查与实地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评议考核的步骤
(一)组织动员(5月23日之前)
由局法制股牵头,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考评方案,并组织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评阶段(5月24日—6月7日)
各相关单位,按照本方案的通知要求,先进行自查自评。其中重点做好案卷评查、基层执法站所建设和实地督查,并将自查自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7日前报县局法制股。
法制股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表》(附件1)、《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附件2)和《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案卷评查标准》(附件3)、《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附件4)以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情况调查表》(附件5)中的标准,对局属各相关单位进行自查自评;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表》、《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情况调查表》进行自查自评;县运输管理所按照《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进行自查自评。
(三)全面考评阶段(6月8日—6月14日)
1.全面考评的方式。局将组成考评组,在各相关单位自评工作基础上,以案卷评查、基层执法站所建设、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评各相关单位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
2.评议考核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由案卷评查、基层执法站所建设、督导检查三部分组成。
(1)案卷评查。对具有行政职权的单位随机抽取2013年以来办理的行政许可案件总数的20%、行政处罚案卷总数的15%、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处罚案卷的30%进行评查,重点评查强制文书的使用情况。
(2)基层站所考核。抽查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进行基层站所实地考核情况,考核内容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基三化”建设情况。
(3)督导检查。采取听汇报、查看相关资料及日常监督记录、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相关单位履行法定职责情况、公路执法专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导。
(四)总结迎检通报阶段(6月23日—8月30日)
1.对考评情况进行归纳、分析、汇总,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题报告,并将此次考评情况进行通报。
2.认真处理好考评中暴露的重要问题,对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责令单位撤销或者修改;对不履行或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令履行或限期改正;对作出的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纠正或责令改正;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的,责令予以纠正。
3.对本次考评工作中发现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针对考评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及时进行整改,以迎接市局7月份对各县(市、区)的督导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谋划。
各单位要站在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化交通运输业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真正把这次执法考评作为今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实效,确保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二)严格考评,确保质量。
执法考评工作要深入基层,通过督导检查,确确实实掌握基层执法单位的实际情况,探索解决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范文3
2022年交通法制法规安全建设纲要
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进落实“四基四化”建设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运城市盐湖区交通运输局一直加强交通执法规范化建设,在盐湖区交通运输局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深化交通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后规划如下:
一、在局法规安全科的监督带领下,市队交通执法一分队今年将加强深化交通法规规范化建设,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完善制度机制。1.局法规安全科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帮助协调资金经费推进落实“四基四化”建设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并将持续监督加强一分队的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督导其严格执法,督导执法结果与信用创建平台对接共享;督促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加强“信用交通省”创建,建立完善信用制度体系,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开展交通运输信用评价工作;3.创建并完善道路桥梁工程质量监理执法监督工作,加强在道路运输、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信用评价、并督导信用评价结果与社会信用平台的对接及应用,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修订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及“一单两库”,健全抽查数据和结果应用机制,加快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5.检查督导加强运输市场执法监管,以“两客一危”监管和“四好农村公路”为重点,持续开展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市场(待改革“三定”一分队执法范围后确定)、交通工程质量监理、安全监督专项督导,推动开展打非治违行动走实走细,确保交通运输市场的安全、规范、有序。6.督导一分队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围绕交通运输部“路政宣传月”活动和路政管理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公路扬尘污染治理、路堿环境综合整治和“四违”治理等活动,依法打击和查处各类破坏、损坏公路的违法行为,公路路政案件发现率、查处率、结案率达到95%以上,确保所辖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加强公略水路安全联防工作,以“平安公路”“平安车站”“平安码头”“平安工地”建设为载体,加强公路水路安全联防工作,严格排査化解公路水路矛盾纠纷,确保不发生重大涉路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行业安全稳定。今年的迫切任务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加强执法人员教育管理,积极开展综合执法队伍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业务素质,切实做到公正、文明、廉洁挑法,确保无公路“三乱”行为发生。持续抓好“三零”单位创建,维护行业和谐稳定局面。
二、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从严落实监管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从严落实组织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构建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各股、室、队的年度考核述职内容要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一分队、道路股、道路建养中心全面压实自身和监管企业的主体责任,要求严格推进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该企业年度安全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督促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尽职履职承诺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着力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道路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规范,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双重预防体制机制,组织辦识重大安全风险、排大事故隐患,构建风险辨识、风险分级、隐患排查、隐患治理全过程管理体系。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意见》(交安监发(2021)2号),对照42项重大风险清单,全面排查盐湖区道路运输行业和道路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风险,实施重大风险点“图斑化”管理和动态跟踪监测,确保辖区重大风险底数清、状态明、责任实、管得住。深化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化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紧盯道路运输、工程建设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攻坚行动。
三、抓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集中整治,着力解决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和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责任落实不到位、车辆异地经营等焦点难点问题,督促一分队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运输,运输服务中心加强物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好身份査验、开箱验视两个100%制度,坚决杜绝任何违禁品进入物流渠道,确保物流安全。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健全交通运输系统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援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增强演练实战性。指导各重点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人员值班制度,加强事故信息报告。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范文4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履行县辖区公路路政、道路运政、超限车辆治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三)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信息统计、分析、处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与管理及网络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执法检查相关工作,协助做好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具体工作。承担行政执法案件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和执法案卷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事实和程序的审查,组织疑难案件、重大案件的研究会审,参与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及行政赔偿的调查处理和协调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舆情信息、、投诉案件的受理、处理和答复工作。负责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协助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办理执行案件。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拟定全县道路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区域、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做好省市县下达的各项道路运输重点工作任务的分解。负责开展道路运输行业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推动综合道路运输体系建设,指导交通运输企业管理机制创新,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建设,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整合道路运输行业各类资源。
(六)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本地区交通战备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为本地区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运力保障。落实全县道路运输战备工作,负责道路运输战备运输力量的动态管理、平时演练和应急动员,组织对道路运输战备设施的检查。
二、主要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建、、宣传、档案、机要、执法信息公示公开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和执法案卷管理工作;负责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材料、信息等工作 ;负责做好各类执法文书的整理、归档等工作。
(二)执法队(下设3个执法中队)。
1.执法一队职责:
(1)宣传、贯彻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
(2)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依法查处违反路政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
(3)负责本县辖区国、省、县、乡道公路巡查工作,落实《省公路路政巡查工作办法》----“五四”巡查制度(每周巡查不少于5天,每天巡查不少于4小时)。
(4)负责在建公路的路政管理,严格落实《省公路养护施工占道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结合辖区养护路段作业时间,密切配合,及时、合理安排执法人员到施工现场疏导交通维持秩序,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畅通。做好养护部门秋冬储备料的配合工作。
(5)负责依法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取缔违法建筑设施,负责开展路域环境整治、清理非公路标志牌等工作;依法查处本县辖区内损害公路的行为;做好行政赔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依法查处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查处设置棚屋、维修、洗车、加水、加油场点和电杆、变压器及其他非公路设施和障碍;清理违规设置、悬挂各种广告牌等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查处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周围200米,小型桥梁周围50米,以及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淘金、开矿、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烧荒、刷坡、爆破、伐木及其他类似行为;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查处铺设输送易燃、易爆、易漏和有毒物品的管道及其他妨碍、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安全的活动。
(6)负责查处未经许可擅自:占用、挖掘公路,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管线设施,增设、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违法行为。落实部门联合勘验评审和后续监管验收工作,及时公开信息,提供咨询服务。接到网上大件运输指示工作,组织人员赶赴车辆停放场所,根据当事人网上提交的申请内容,对货运车辆信息等内容进行详实的勘验和核对,提交上网,保证大件超限运输网上许可工作的高效便民。
(7)负责监督管理超过公路限载、限高、限长、限宽标准和超过载重质量的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超限超载)及公路状况;依法承担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的具体业务工作,开展超限超载车辆的称重检测,查处各类超限超载违法违规行为,组织超限车辆的卸载。
(8)负责开展公路清障、应急救援、疏堵保畅、融雪除冰等工作,为广大群众和各类车辆提供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
2.执法二队职责:
(1)宣传、贯彻道路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
(2)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客运企业、客运站站场及客运车辆日常客运管理。包括(客运驾驶员、客运车辆、客运班线、旅游客车、包车、定制客运线路、公交车的管理,客运车辆GPS的监控、客运车辆年检初审等)。查处各类客运车辆的违章及客运车辆非法营运。对各类客运车辆的投诉举报受理查处。监督落实“村村通”政策的实施。做好班线客运、公交客运、旅游客运的安全管理,完善上级部门考核客运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相关资料。
(3)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出租车企业、出租车辆及出租车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做好出租车台帐及出租车驾驶员的备案,出租车辆GPS的监控,督促各出租车公司对出租车驾驶员的培训。对城区出租车“黑车”的查处,做好出租车“黑车”扣车时的证据收集。查处出租车的各类违章,做好对投诉举报的查处。做好出租车行业的安全管理,完善上级部门考核出租车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相关资料。
(4)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维修企业的日常监管。负责对维修企业的各类资料上报,加强对维修企业柴油车大气污染的治理,督促维修企业各类废旧物品的回收处理,做好维修企业相关投诉举报的处理。做好维修行业的安全管理,完善上级部门考核维修行业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相关资料。
(5)负责指导和监督驾校、检测站的日常监管。负责对驾校、检测站的各类资料上报,加强对检测站柴油车大气污染的治理,做好各类检测、驾校投诉举报的处理。做好驾校、检测行业的安全管理,完善上级部门考核驾校、检测行业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相关资料。
(6)负责指导和监督货运企业、货运站场及货运车辆的日常货运管理。做好货运驾驶员的管理、集装箱车辆的管理、大件运输车辆管理、冷藏车管理、危险货物车辆管理、信息配载、装卸、仓储物流的管理、货运车辆GPS的监控、不达标柴油车的整治。查处各类货运车辆的违章。加强对维修企业柴油车大气污染的治理。做好货运行业的安全管理,完善上级部门考核货运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相关资料。
(7)负责做好道路运输综合统计日常工作。落实好每月上报交通部“一套表”报表、每月上报全县道路运输综合统计报表、每年上报全县道路运输综合统计年报和其它各类道路运输报表数据的汇总上报。
(8)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的行政许可和“放管服”工作。负责做好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审批和业务信息的对接,做好企业、车辆的证件办理、年度审验、营运性驾驶员的继续教育和诚信考核。
(9)负责开展全县公路运输行政执法,组织行业法制宣传和执法培训,开展道路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年鉴、行业统计、信息和发展预测工作。
(10)负责开展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拟定并适时完善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行业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检查考核,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3.执法三队职责:
(1)负责协助执法一、二队做好相关工作。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范文5
我们是县交通运输局全体25名工作人员,来源于原交通局农用车养路费征收站15人以及原两轮摩托车养路费征收10人(备注:部队退役军人15人)。这些同志都是交通执法人员,长期工作在交通行政执法的第一线,在历次交通机构改革时期我们积极响应领导和组织的号召,服从分配,努力工作。在多年的交通行政执法、路政管理、打击超载超限行为等工作中,我们都以大局为重,不计个人得失。取消养路费征收规定之后,我们收编到xx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心,工资、福利等一切开支来源于燃油费返还资金,由县局统一调配发放。
在今年实行的交通体制改革,决定在交通运输局内成立交通执法大队,我们听了十分高兴,也很激动,认为这是个极好机会,可以真正落实大家的编制问题,进入县财政管理,这样就能解决我们的切身利益,更好地全心力的做好各自的本职工作。
可是,近日我们听到有关信息,据说成立交通执法大队的有关事项已定,定为30个编制,人员由公路部门抽调入编15人,县运管部门现有人员9人,其他部分人员由县交通运输局编入,如果像这样的话,我们绝大部分人员的编制问题都得不到落实,令人痛心。我们认为成立交通执法大队应由交通运输局现有执法人员为主,借此机会,从根本上解决这部分人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编制问题(也是交通运输局历史遗留问题),保证单位内部的稳定。
根据我们了解,这次确定的交通执法大队的人员之事,永修县公路部门编入的人员最多,有许多县(市)没有一个人编入,有调入也是几个人。我们认为这种做法很不合理,是制造矛盾,根本不符合永修的实情,不利于工作。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范文6
[关键词]交通行政管理体制;分散;综合;依法治交;创新
[作者简介]范冠峰,山东交通学院人文系副教授,兼职律师,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济南市法学会交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济南250023
[中图分类号]D035.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1)lO-0065-04
我国当前的交通行政管理采用的是一种分散式执法体制,即以行业和专业为准,多头设置交通行政管理机构,各自为政、分散执法。这种分散式的交通行政管理体制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尤其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阶段,这一行政管理体制起到了维护交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然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尤其是依法治国理念的贯彻实施,这种条块分割、各自为战、互相交叉的执法模式,既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也与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的要求格格不入…。因此,检讨我国当前交通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从而实现交通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十分必要。
一、我国现行交通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首先,现行交通行政管理体制存在机制缺陷,严重违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现代行政法治要求审批权与监督权、处罚权相分离,决策权与执行权相分离,否则就会滋生腐败。但我国当前的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是政策法规的决策权与执行权合一,管理审批权与监督处罚权合一,不利于从制度上保障执法公正和廉洁。
在现实中,由于现行交通规费征稽、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上航政等交通专业执法机构,基本上都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主要靠规费收入,这造成一些基层执法单位执法不规范、管罚不分、以罚代管,以求通过一部分交通行政罚没款的返还来补助办案经费。与此同时,交通行政相对人办理交通行政事务要往返奔波于交通各部门之间,增加了不必要的负担。当务之急是认真理顺涉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问题。目前,道路交通特别是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矛盾最为突出,主要表现在:只要高速公路一修通,公安部门就组建一支队伍上路,且要交通部门为其购置装备,甚至建造宿舍楼等设施,不仅增加了交通管理过程中的摩擦,同时也加大了道路养护管理及收费还贷的成本,加重了企业负担。公安交通向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岗位分流成为地方公安人员分流的主要途径之一。公安人员属国家公务员,其开支应由国家财政负担,而不应交由高速公路企业负担。此外,公安部门将高速公路当作摇钱树,以高速公路易引发安全事故且后果较为严重为由,积极介入高速公路管理。这既不符合行政法治的基本原则,也不符合国际惯例。
其次,现行交通行政管理体制导致政出多门,职能重叠。
交通行政管理机构多头设置,分散于交通稽查征费局、公路管理、道路运输管理、港航管理、水上安全等部门的专业执法机构中,负责各自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内容,造成政出多门、执法职能重叠、执法力量分散。在交通行政管理实践中,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效率低的现象普遍存在。现行交通行政管理是按专业进行的,交通规费征稽、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上航政,水上公安等执法队伍都有执法的职责,于是出现了交通部门多头执法状况。如公路超限超载行为,由于执法机构的执法目的不同,交通规费征稽部门、公路路政部门、道路运政部门、公安交通部门都可以实施检查和处罚,这不仅违反了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的原则,而且造成公路“三乱”,导致“执法扰民”,损害了交通部门的形象。
再次,现行交通行政管理体制导致交通与公安交叉管理,造成不必要的人力财力浪费。
从历史发展来看,我国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两家分管”阶段(1949-1984年)。这一时期,我国道路交通管理由交通部门与公安部门在不同的区域实行“两家分管”:全国道路交通管理由交通部门负责,有18个大中城市的交通管理由公安部门管理。二是“三家分管”阶段(1984-1986年)。全国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地城市和一些对外开放旅游城市(共105个)的交通管理改由公安部门负责,其他地区的交通管理由交通部门负责,而农村的交通管理实行以农机部门为主的管理方式。三是“两家共管”阶段(1986年至今)。1986年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改革围绕道路交通安全这个重心,基本实现了道路交通安全的统一管理,基本做到了道路交通安全路面执法主体的统一。但是,这次改革并没有涉及道路规划、道路建设,特别是路政管理(路产路权保护)、运政管理(运输市场管理)、稽征管理(交通规费征收)等经济管理内容。这在一定意义上造成公安与交通两部门的职责交叉,交通管理分割,引发道路交通管理体制中公安与交通两部门的分歧与矛盾。由于把车辆、驾驶员、道路安全划分给公安部门管理,交通公安就变成了空壳,因为资源不能共享,于是造成损坏公路设施的车辆无法追查,不交规费的车辆无法追缴,庞大的运输市场得不到有效制约等严重后果。更为严重的是,公安部门和交通部门的职能交叉造成了人财物不应有的巨大浪费。
最后,铁道部这一“独立王国”的存在,使得中国大交通管理体制仍停留在构想阶段。
虽然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确立,但中国铁路系统仍保留着半军事化、政企一体的计划经济特色,融资渠道单一,地方管理条块分割,负面新闻不断。铁道部统领下的中国铁路系统有两大特征:一是铁路的运营和管理体制是政府垄断、缺乏有效竞争的政企不分体制的典型。铁道部既是国务院的一个正式部委,同时又是一个企业。铁道部下属的地方铁路局,理论上是企业,但实际收入由铁道部统一清算分配,吃“大锅饭”。不仅如此,铁道部实行垂直管理,在较长时间内拥有自己的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系统,过去还拥有自己的医院和从小学到大学的学校系统。各地火车站也属于铁道部管理,而不是地方政府管理。整个铁道系统俨然是一个“独立王国”。中国铁路系统的第二个特点是,由于铁路系统营运和投资体制的封闭性,中国铁路发展大大滞后于经济的发展,铁路的运输能力始终处于十分紧张的状况。客运方面,每到节假日常常一票难求。货运方面,铁路装车满足率尚达不到一半,大量货物不能及时承运。铁路发展滞后的直接原因在于长期投入不足,深层次原因则是市场化进
程滞后,投融资渠道单一。同时,由于铁路管理系统的封闭性和铁路经营的垄断性,公众近年来对发生的铁路交通事故产生强烈质疑,2011年7・23动车相撞事件后的社会激烈反应,足以说明铁道部公信力的下降。
中国四大自然垄断性行业中,电信、电力和民航相继实现了政企分离和行业重组,唯有铁路这一行业的改革没有实质进展。铁道部未纳入大部制的改革范围,并不是铁道部的胜利,恰是因为铁道部连最初步的政企分开都未完成,即使并入大交通运输部门,业务功能和行政指挥体系也很难整合。如果铁道部“独立王国”的性质不改变,中国大交通体制的构建就只能是一个空想。
二、创新交通行政管理体制的有益实践和探索
交通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促使学术界和实务界思考改革的思路。某些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走在了体制创新的前列,从各自的实际出发,探索有效途径。最有代表性的是“重庆模式”、“北京模式”和“山东模式”。
重庆模式:2001年重庆成渝高速公路重庆段采用“路政、公安交通综合执法”模式,即路政、公安交通“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公路部门管人、财、物及路政业务,公安管警察职能及警务督察。“重庆模式”按照统一管理、综合执法原则,依法对路政、运政、征稽、交通安全管理实施综合执法,治安问题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公安部门负责,实现了“四位一体”和“一车多能、一队多岗、一站多用”,精简了队伍,节省了开支,减少了协调事务,提高了执法效能,统一了执法标准,完全符合“精简、统一、效能”原则。
北京模式:北京于2000年新成立市交通局,同时设立市交通行政管理总队(副局级),受市交通局委托对城区交通运输实施综合执法;总队下设直属大队进行跨区域综合执法,并下设各城区执法大队与市交通局派出的负责日常审批和管理的本城区管理处协作。
山东模式:以交通稽查队伍为主,组建省交通稽查总队(下设支队、大队),业务上垂直领导,人事经费归各级交通局。稽查队伍日常执法为运政、规费征收的检查和处罚之“小综合”,属准综合执法模式。江西、四川、甘肃拟组建交通行政管理总队,但执法内容偏窄,仅限于运政、征稽。
我国现行交通行政管理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政府协调能力仍需不断加强。同时,地方经济、文化和法治水平相对较低,行政执法缺乏系统性的保障。在此大环境下,根据决策与执行相对分开、管理审批与检查处罚适度分离的原则,交通综合执法实施“一厅多局一总队”模式,有利于消除多头执法的体制根源。可以考虑首先在省级交通厅(局)内相对集中各专业局的行政处罚权,建立厅(局)直属的交通综合执法总队,地市级设执法支队,县设执法大队,支队、大队人财物及党政工团等由总队垂直领导;在公路、水路分工执法基础上,确保公路、水路各只有一支交通行政管理队伍。
从中央政府层面看,我国政府已经着手尝试进行大部制改革。按照部门的职能大小和机构的数量多少不同,政府机构设置一般有“小部制”与“大部制”两种类型。小部制的特征是“窄职能、多机构”,部门管辖范围小、机构数量大、专业分工细、职能交叉多。大部制是一种政府政务综合管理组织体制,其特征是“大职能、宽领域、少机构”,政府部门的管理范围广,职能综合性强,部门扯皮少。早在200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就已经明确组建大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已经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同时组建国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
三、创新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推进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的建立
首先,从交通本身的特点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创新交通行政管理体制。
交通具有点多、面广、流动、分散的特点,同时又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和网络性,改革旧有的分散式交通行政管理模式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必须考虑交通的特点,必须遵循交通客观规律,同时要充分考虑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各地的实际情况,避免脱离实际。
一要充分考虑到交通点多、面广、流动、分散的特点,将交通内部的征稽、路政、运政、航政等多个执法队伍归并为一个执法队伍,形成一个“四政合一”的行政执法和管理网络,同时要协调好和其他部门的关系,发挥交通公安的积极作用。二要明确综合执法机构性质,解决后顾之忧。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应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或事业单位,从而保障经费的来源,从根本上解决现行执法体制中存在的经费困难、管罚不分、执法不规范等诸多问题。三要整合内部资源,减少不必要的投资和重复建设。要调整和整合交通内部资源,减少不必要的投资和重复建设,综合发挥现有执法装备和设备的作用。要从综合执法的角度,对一些因道路发展和检查站进行调整,完善其设施,使交通稽查站点成为综合执法的场所,使综合执法队隶属交通稽征管理局领导,为以后国家费改税提前做好准备,从而实现一体化,发挥综合作用。还要按照信息网络建设的规划,统一设置为公共服务的行业管理平台和系统,做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和浪费。此外,还应加强对行政执法车辆的管理,减少公务用车,充实一线执法用车。
其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交通依法行政,为创新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构建交通综合执法体制作好准备。
一是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用制度保证交通行政管理队伍的基本稳定和交通行政管理的正常性。严格实施交通行政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结合政务公开,将执法的工作目标具体分解到人,明确执法岗位、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责任,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内容标准化、执法程序合法化、执法制度规范化、执法监督经常化、执法管理制度化。二是真正落实交通行政管理错案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行政听证制度、行政执法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三是强化社会舆论监督。通过采取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舆论及社会各界的代表作为行风监督员,设置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开展社会评议活动等,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坚决纠正行政执法中的“三乱”现象及、等违法违纪行为。四是积极借鉴和吸收发达国家和地区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做法,做到“洋为中用”。我们应充分研究发达国家交通行政管理体制的现状,避免走弯路。比如,学习其他国家将车辆、驾驶员、道路安全划分到交通公安管理,或者将公安交通整体机构进行转移隶属交通部管理的做法,对现代化管理资源进行整合,真正做到交通管交通,一个部门管理,起相互制约作用,防止重复处罚重复管理的现象发生,防止推卸责任。
再次,采用逐步推进的渐进式改革来推动交通行政管理体制创新。
任何改革都有风险,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也不例外,因为这项改革牵涉到的层面比较多,如果急于求成往往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为将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风险降到最低限度,应采用渐进
式的改革方案,逐步推进,确保平稳过渡。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一要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的分类,力争将公路路政、交通规费征稽、道路运政、航道管理、港口管理、水路运输管理等纳入统一的监督管理层面,为下一步改革打好基础。二是适时组建行业协会,将管理部门所承担的技术性、服务性、企业之间协调性的工作,诸如资质审查、技术咨询、技术检验检测等,从管理部门的职能中分离出去,交给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三是按照行政执法的需要,调整内设部门,压缩机关人员,充实和加强一线执法人员。与此同时还应该做好交通法制的整合工作,中国与交通行政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极庞杂,而这些法律法规多有重复交叉之处,如果不加以整合和清理,法律法规之间的冲突就会大大降低交通行政管理的效率。
最后,加大改革力度,为构建大交通体制扫除障碍。
大交通体制在发达国家很普遍。美国的运输部统管海陆空运输;英国和法国连独立的交通部都没有,而是包含在一个更大范围的大部中;日本原有运输省,但自2001年起,运输省已经与建设省、北海道开发厅和国土厅合并,组成了国土交通省。
构建大交通体制最大的好处是有利于国家站在全局的高度,通盘考虑、合理构建多元协调的交通体系,宏观战略性地调配铁路、公路、民航、水运、管道等交通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