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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范文1
【关键词】涉农 专资 问题 办法
近年来,国家“三农”投入不断加大,为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村容村貌和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农业抵御灾害的能力、提高粮食单产和增加农民收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涉农专项资金在使用和管理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导致专项资金不能正常发挥其使用效益,影响了农业事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具体原因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一些项目申报单位重项目争取,轻项目后期管理和效益发挥,有关单位申请完项目,不按照项目方案及时安排项目实施,导致专款安排的时间与项目实施的时间相差甚远,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二是财政和一些主管部门在专项资金拨付上环节过多,有关审批手续上级批复迟缓,导致专款到位不及时。这两种因素影响项目实施的进度,引起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项目效益低下等问题的发生,使项目难以发挥如期效益。
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具体表现在:一是财务核算不规范,专款未实行专帐管理、规范核算,有的涉农项目未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的要求单独设账,不能清晰反映建设项目资金筹措、投资、使用情况;二是违反现金管理条例,擅自用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直接收取现金作为保证金;三是用收款收据作为支付项目资金的凭据,?尤其是购材料、工程结算等大额支出均以收据入帐,而未取得合法的票据,导致施工单位漏缴税款;四是不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项目单位仅以预付工程款收据作支出处理,也不结转固定资产,导致固定资产底数不清。
三是资金缺口大,使项目达不到预期效益。具体表现在:一是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一些单位只依赖上级补助资金实施项目,资金缺口大,形成半拉子工程,造成资金损失浪费;二是资金投入分散,形不成合力,影响资金效益发挥,资金分散投入使项目达不到预期效益,发挥不出应有的作用,国家惠农政策得不到体现,村民得不到实惠。
三是单位“财”与“事”矛盾,事多财少,有的专款当作应急资金补东挡西,使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
四是项目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方面缺乏监管。绝大部分涉农项目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技术上指导,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具体施工,财政部门只负责资金拨付,因此在项目实施的各环节,财政部门可以说几乎插不上手。另一方面按照相关规定工程项目竣工后要经审计,以审计意见作为工程结算和验收的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专项工程项目点多面广,审计部门难以应对,项目竣工后不审计或漏审计现象普遍存在,致使“涉农”专项资金的监督缺乏有效手段,有关部门难以实施具体监管。资金拨付单位在项目考察、资金拨付、工程验收、项目效益等环节监督不到位,重拨款轻监管。
管好用好涉农资金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要通过建立健全相关配套的制度,使涉农资金管理更加规范,使用效益更好。针对涉农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解决办法:
一是要高度重视项目前期规划工作,简化拨款手续,确保涉农项目资金及时拨付。项目前期规划工作,是项目建设成功的关键,要按照国家和省提出涉农项目的建设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来安排项目建设内容,进一步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搞好项目立项前的调研和评估论证。要严格执行项目计划,计划一经批复,应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及时履行报批拨款手续,争取资金及时到位,真正发挥涉农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严格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资金使用单位要增强专款意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投放的资金。尤其是对用于购建生产、管理、公益事业设施方面的重大工程投入,要规范工程的发包、承包、工程预决算等行为,通过正规的发包承包程序,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工程竣工要经过相关单位验收,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应有的效益。要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规范涉农项目资金财务核算,对政府补助资金如实反映其来源和用途,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范文2
一是高度重视。始终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政治工作和底线工作来抓,定期召开碰头会议,研究解决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强化责任。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乡镇财政所长为成员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周密部署。局党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调度财政扶贫工作,财政评审每两月出台一次小型公益工程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表,对村级扶贫工程造价实行动态管理,对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村级自行组织实施,对40万以下的项目实行“四自两会三公开”模式,确保扶贫资金用得下、用得快、用得准、用得好。特别是2017年8月以来,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进度,做到一月一调度,一周一通报,督促项目单位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四是强化制度建设。为确保统筹整合工作顺利开展,我县出台了炎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炎政办发[2016]8号)、《炎陵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方案》(炎政办发[2016]24号)、关于推广小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四自两会三公开”建管模式的指导意见(炎政办发[2017]44号)等一系列文件。
二、资金的整合和监管情况
2016年-2018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59118.3383万元,其中2016年8511.12万元,2017年32446.3334万元,2018年18160.8849万元。
2019年计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5810.65万元。
在资金监管方面,县财政部门严格按照上级决策部署,抓细制度建设、抓好资金筹措、抓准资金投向、抓严资金管理、抓实监督管理、抓紧问题整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抓细制度建设
——出台了《炎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炎政发[2016]18号)文件,成立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年度统筹方案的确定、项目实施、督办检查、验收考评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落实和监管,制定统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财政资金有序统筹、有章可循。
——制定了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法发[2016]5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每年制定了《炎陵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制定了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明确了资金整合的范围及整合程序。整合的范围包括中央、省、市、县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中央层面主要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20项;省级层面主要包括:扶贫专项资金、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一化四体系"建设的资金除外)等19项。
——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先后下发了《炎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炎政办发〔2016〕8号)、《炎陵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炎政办发〔2016〕75号)和《炎陵县精准扶贫产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炎扶发〔2016〕2号),就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审批、拨付、管理和监督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同时,简化资金审批和报账流程,确保扶贫资金用得下、用得快。财政评审每2个月制定一次小型公益工程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表,对村级扶贫工程造价实行动态管理,对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村级自行组织实施,对40万以下的项目实行“四自两会三公开”模式。
(二)抓好资金筹措。严格按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范围,应整尽整。
(三)抓准资金投向。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17〕21号),围绕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确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范围,2017年明确统筹整合的资金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 “七个一批”和“六大工程”安排使用,落实定资金、定项目、定责任、定时间的“四定”原则。整合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转移就业、农户补助等方面,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项支出、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等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2018年以后,整合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发展两个方面。
(四)抓严资金管理。一是实行专人、专户、专账核算。二是建立了项目资金台账。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依据下达的扶贫资金使用计划,按照项目文号、项目地点、项目名称、项目内容、资金规模、支出金额等要素,建立了项目资金使用台账。三是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县级方面,炎陵县涉农整合年初方案、调整方案和全年下达的整合资金计划均在炎陵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长期公示。村级方面,村级实行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切实提高脱贫攻坚工作透明度。在贫困村村部设立脱贫攻坚公示专栏,明确专栏的扶贫政策、扶贫资金项目、贫困对象管理等公示公告内容,同时公布项目监督单位及监督电话,并留影像资料备查。四是加大培训力度。开展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让全县相关财务人员、扶贫帮扶工作队员和村干部知晓熟悉财政扶贫政策。
(五)抓实监督检查。一是严格纪律监督。扶贫、财政、审计每年对统筹整合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全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实行一周一排名、一周一通报。县人民政府对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当月各个项目进度排名倒数第一及整体进度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三是扎实开展股所共建。局班子成员和相关股室每月下乡镇财政所,对乡镇扶贫资金支出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核查,指导乡镇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掌握乡镇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动态,及时解决所遇到的问题。
(六)抓紧问题整改。一是严格按上级要求抓整改。三年以来,国家、省、市级多次对我县扶贫资金管理、分配、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各类问题,县财政局根据反馈意见,列出问题清单,下发整改督办通知单,要求相关单位按时整改到位。二是审计抓整改。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门的审计组,对所有涉及扶贫资金管理、分配、使用的县直单位、乡镇、部分村进行全面审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反馈给相关单位,相关单位按时进行了整改。三是全面自查抓整改。县财政局组织局纪检、监督股、乡财服务中心对所有贫困村扶贫资金、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管理、使用进行全面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专门调查,一个一个核实,及时回复举报人,并将核查结果及时报告省财政厅。
三、统筹整合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及取得的成效。
炎陵县始终以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首要责任、第一民生、苦战硬仗,举全县之力朝着脱贫摘帽目标扎实推进。2014年,全县建档立卡初始贫困人口8164户26761人,贫困发生率16.57%,贫困村66个(建制村合并后调整为54个);2014-2017年,全县累计脱贫6633户22881人,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发生率降至0.6%。2017年12月,通过市初审;2018年2月,通过省核查,在全省5个同类县中,贫困发生率最低(0.6%)、群众认可度最高(98.49%);6月,通过国务院专项评估检查,错退、漏评均为“零反馈”;8月3日,经省政府批准宣布脱贫摘帽。主要围绕“五个字”做文章:
(一)驱“贫”——让产业收入多起来。牢牢把握发展绿色产业、增加群众收入这个脱贫的关键,千方百计让贫困户的“钱袋子”鼓起来、“腰杆子”硬起来。文化旅游方面。打好炎帝牌、红色牌、生态牌,基本形成“一心一环三大版块”旅游格局,炎帝陵创5A进入冲刺阶段,标语博物馆成功创4A、云上大院成功创3A,神农谷旅游服务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带动39个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48家休闲山庄、412家农家乐加速发展,帮助5600名群众就业创业,其中贫困人口2112人,人均增收1.8万元。绿色农业方面。“一带八基地”成为群众脱贫致富“主阵地”,带动6096户18846名贫困人口,户均年增收6800元。特别是炎陵黄桃连年产销两旺,获评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湖南十大农业(区域公用)品牌”,炎陵县获评“中国优质黄桃之乡”。生态工业方面。“一区两园”扩大到11平方公里,炎陵工业集中区进入全省园区综合排名20强。把握贫困县IPO“绿色通道”机遇,成功引进欧科亿、国声声学、全康智能家电等3家投资10亿元以上的预备上市企业,入园企业发展到149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66家,安置就业1.4万余人,带动2692名贫困人口人均年增收2.5万元。
(二)治“穷”——让内生动力活起来。注重发挥群众主体作用,让他们的心更热、腰更直、手更勤。“扶志”。切实加强思想教育和正向激励,引导和帮助贫困户从精神上立起来、强起来、硬起来。“扶智”。突出抓教育扶贫,开展“千名教师扶贫大走访”活动,通过教师进村入户比对确认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信息,做到精准资助“一个不漏”、控辍保学“一个不失”、条件改善“一所不差”,全县义务教育入学率100%,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无1人因贫辍学。“扶技”。大力开展就业援助,免费培训农村贫困劳动力和“两后生”, 帮助缺技术的贫困劳动力掌握致富技能,实现“培训一人、转移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开发生态护林员、生态管护员、乡村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728个,引导和帮助群众实现就业增收。全县农村贫困劳动力累计转移就业6658人,占59.5%。
(三)解“困”——让基本保障强起来。坚守底线,突出重点,政策始终向贫困户聚焦、向贫困人口叠加。保障“房子”。扎实推进“三大工程”,实现“居者有其屋”。坚持定户、定点、定标、定期、定责、定业的“六定”举措,分2年完成易地扶贫搬迁1234户4013人,确保“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按照“一提三分一统”的思路,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327户,其中贫困对象农村安居工程2543户;兼顾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完成6122户农村土坯房集中整治,拆除5366栋闲置、废弃、空心破败的农村土坯房。保障“身子”。大力开展健康扶贫,形成了贫困人口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险、特殊医疗、便民服务“六重保障”。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及“一站式”结算服务。贫困患者县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90%以上,5452人纳入国家健康管理系统实行分类管理和救治,有效降低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几率。保障“底子”。针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实行农村低保制度兜底脱贫,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全县农村低保对象1349户2940人,其中兜底对象294户516人,兜牢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最低保障网。实施生态扶贫,投入补偿资金6568万元,让贫困群众既守住身边的“绿水青山”,又从“金山银山”中分享红利。
(四)提“质”——让村容村貌美起来。实施“六大工程”,贫困村、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交通更通畅了。投资14.59亿元,完成国省干线公路提质改造161.51公里,建设农村公路808.22公里,危桥、渡改桥25座,客运站场224个。饮水更安全了。完成水利设施投资3.67亿元,100%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其中91.7%的行政村通自来水。网络更发达了。光纤宽带和手机4G信号全覆盖,农户100%通生活用电,农网改造全面达标,51个村级光伏电站建成并网发电。环境更优美了。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4.38%,形成了“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及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文化更丰富了。全县人均文体设施面积2.07㎡,送戏、送电影、送图书、送文体器材等文化惠民活动广泛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全覆盖,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成效显著。乡村旅游更兴旺了。纳入全省“神奇湘东”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39个贫困村纳入全国旅游扶贫重点村,发展星级乡村旅游点42个。
(五)担“责”——让结对帮扶实起来。全面压实“五个责任”,严格遵守“五项制度”,坚决兑现“五个不论”,结对帮扶做到“身入”“心入”“深入”。“身入”,就是贫困村、非贫困村帮扶工作队全覆盖,贫困户帮扶干部全覆盖,累计开展“大走访”21.46万人次。“心入”,3641名帮扶干部深入千家万户,开展“三同五好”2.59万人次,成为最感人、最亮丽的一道“风景线”。“深入”,根据“贫困户所需、帮扶干部所能”,实打实为群众解决问题,帮助贫困户实现各类“微心愿”2.16万个。“大走访”经验获省委《工作情况交流》刊文推介。
四、涉农整合资金中农林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成效典型案例
炎陵县发展黄桃产业推进精准扶贫
炎陵黄桃生长于炎陵县海拔300-1200米的深山之中,得益于充足的阳光、凉爽的气温、昼夜温差明显的独特气候以及松软肥沃的土壤条件,“炎陵黄桃”具有果形周正、颜色橙黄、甜度适中、酥脆可口,香气浓郁等特点,受到市场的青睐。该产业已经成为炎陵县带领广大老百姓脱贫致富的主导农业产业,炎陵黄桃线上线下热销,并带动炎陵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发展,对促进农民脱贫增收和县域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有2784户8152名贫困人口因黄桃种植直接受益,年人平增收约8500元左右。获“湖南十大农业品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国优质黄桃之乡”等荣誉和称号。它集精致农业、观光农业、高效农业、互联网+农业等多个现代农业元素,是炎陵农业发展史上一个成功的范例,“炎陵黄桃”也成为了炎陵县一张响亮的名片。
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范文3
今年以来,**县聚焦破解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和绩效发挥不充分等问题,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制定出台了涉农资金整合和项目使用管理等系列制度,全面推行扶贫项目资金模板管理,着力打造**脱贫攻坚资金项目管理使用新模式,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
一是突出抓好建章立制。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及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资金监管的实施意见》《村(社区)扶贫资金监管使用办法》《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办法》《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考评办法》等21项制度,重点解决“如何规范高效使用资金”“如何科学管理实施项目”等问题,有效破除“添油式”和“撒芝麻式”的资金分配模式,让整合资金随着规划来、跟着项目走、投入扶贫中,切实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已完成全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库建立工作,共收录项目2410个,总投资24.6亿元,申请财政涉农资金11.06亿元。
二是突出抓好模板管理。根据不同扶贫项目类型,分类建立了贫困户生产发展、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产业、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带贫绩效奖补和贷款贴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产收益扶贫、一村一园)等六大项目资金管理及档案资料归整清单参考模板,供部门、镇办、村(社区)借鉴使用,有力地促进了扶贫项目资金规范化管理、精准化实施。
三是突出抓好日常监管。坚持严把项目规划、设计和报备关口,做到“4个凡是”。凡是下达的项目必须是县级项目库中的项目;凡是建设内容发生变动的,第一时间向县脱贫办申请变更,且变更内容要控制在建设内容的10%以内;凡是需要招投标的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凡是产业类项目,在编制实施方案时明确带贫目标和利益连接机制,项目实施前必须以协议、合同等方式落实利益联接,项目验收前要有分红明细台账。按照批复方案建设期限,主动倒排工期,切实加快项目实施,不折不扣地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和公告公示制,落实专人按进度收集项目影像印证资料和报账资料。同时,加强对项目监理的监管。要求项目实施单位(甲方)加强对项目监理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理必须到施工地实地查看,对隐蔽工程留存影像资料,填写完整的监理日志,切实履行工程质量监理职责。
四是突出抓好资料归档。档案资料作为项目实施过程的客观反映和真实记载,要求各镇办和行业部门落实专人、对照清单逐项收集。建立项目和资金资料清单。实行一个项目一套资料管理,由各镇办扶贫办、行业部门业务股室及村委会要确定专人负责收集、归档资料要落实专门地点存放,原则上镇办部门留存一套资料、村(社区)或项目单位、经营主体留存一套资料。同时,镇办和行业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依据项目进展情况,第一时间向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系统上传各环节的项目工作资料和整改印证资料。建立项目财务资料清单。具体由各镇办财政审计所及行业部门负责收集,并作为资金拨付附件装订归档。日常发生收付业务时,由财务人员负责及时上传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系统。
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范文4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近年来,针对财政支农惠农资金内容多、项目散、链条长、涉及面广的特点,充实和完善了《桃源县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桃源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一整套支农资金收付、分配、使用、监管制度,按照精简程序、理清环节、分清责任、明确标准的要求,每个业务项目都编制出了标准工作流程,汇编成一本《农业财政精细化工作规范》,发放到各个农口预算单位,成为理财“操作指南”。二是流程节点管理。流程节点管理包括:加强项目库建设、严格投资评审、规范资金拨付、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全程督察等五项内容。项目确定后,严格落实项目责任制、项目招投标制、质量监理制、竣工验收制。项目实施中,坚持按用途和进度将资金及时、足额、直接拨付到用款单位,取消中间环节,做到“一个账户管理、一个口子拨付、一个平台核算”,保证专款专用。项目竣工后,县财政局与项目主管部门及时组织验收,并将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在项目区内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全面公开透明管理。2011年以来,我县要求县直单位将所有涉农专项资金在门户网站公开。项目下达后,公布建设任务、投资规模、农民筹资投劳方案;项目实施时,公布工程设计、建设资金、主要工程量以及农民筹资投劳使用计划;项目竣工验收后,公布投资完成情况、建设内容、项目预期效益与管护措施等内容。乡镇财政所则重点公布相关财政政策、专项资金来源、发放标准和到人、到户的分配结果,真正做到了全方位公开透明。四是跟踪问效绩效管理。县财政制定了项目资金绩效考评办法,对金额超过30万元以上的项目资金,充分运用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手段,对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行跟踪监控,对预算支出绩效与原定目标发生偏离的予以纠正,情况严重的暂缓(或停止)该项目的执行。项目完成后,由县财政、审计等部门及时进行绩效评价,并在考评中引入中介机构。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达或调整资金安排额度的依据,实现资金分配与绩效考评挂钩。通过加强管理,我县财政涉农项目资金在支农惠农上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龙头企业建设成效明显。2014年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35个,其中省级龙头7个,预计全年可完成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127.1亿元,同比增长20%以上。二是基地建设不断扩大。2014年创办了4个部级双季稻万亩高产示范片,建成了1.5万亩优质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了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三是合作经营有新起色。2014年新发展合作社122家,总数达361家,培育家庭农场34家。桃源农机专业合作社实行工厂化集中育秧,得到上级的高度评价,并在央视《新闻联播》中播报。四是品牌创建业绩突出。2014年全县申报津山口福、泰香粮油、鲁胡子辣椒酱等“三品一标”认证产品24个,其中桃源黑猪、桃源鸡获得全国地标保护。五是扶贫开发迈向新台阶。围绕扶贫开发推进了50个点村扶贫工作,全年整合项目投入3200多万元,实施项目178个,帮助2.2万多人实现脱贫。六是美丽乡村建设实现大跨越。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80万元按照“四美一化”的建设标准,因地制宜创建美丽乡村52个,全县涌现了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成为常德市颇具影响力的休闲观光胜地。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分资金安排分散,效益低。到目前为止,涉农补贴已经发展到40多项,每个项目补贴都有特定的标准和目标,各级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村社会发展的资金也在年年增长,但项目分散,资金分散,实施主体分散,不仅不易发挥资金聚集效应、集中解决“三农”突出问题,而且经常造成重复建设,资金使用效益普遍不高。
(二)资金管理线长面广,成本高。主要是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面广量大、程序繁多,同一作物多种补贴,如种植双季水稻,享受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早稻良种补贴、晚稻良种补贴、双季稻补贴,属大户的还享受种粮大户补助,加重工作负担,不利于政策落实。据核算,目前综合成本已经占到整个发放资金的10%,无疑加重了县乡政府的负担。另外,有些专项资金的申报程序复杂,立项申报材料需要专业机构才能做好,有些指定要有资质的中介进行方案编制,无形中增加了项目成本。
(三)专项资金使用存在偏差。按省财政厅要求,为了使补贴真正达到促进粮食生产的目的,对没有播种粮食的耕地不能发放补贴资金,这部分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实行统筹安排。按要求只能用于发放漏统考漏报面积和产粮大户奖励,但我县有一部分用在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上。另外,有资金在财政下达到主管部门后,主管部门没有严格按项目方案实施,擅自挪项和调项,也未按程序申报审批,绕开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几点思考与建议
(一)进一步整合涉农资金,注重统筹协调。要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以规划为引导、以产业为平台、以统筹为核心的资金整合模式,依据各地产业发展实际,搞好项目立项前的调研和评估论证,原则上对同产业、同性质、同用途的涉农专项资金进行调整归并,对涉农资金实行跨部门、跨级次整合,集中财力、捆绑使用,避免“撒胡椒面”的现象。同时,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全面推行专家评审、项目指南、标准文本等制度,对涉农资金的规模、用途、使用方向进行严格审核。逐步对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实行相对集中管理,特别是对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公益事业项目,要强化相对集中管理和统筹协调,尽力归并支出事项,避免多头审批、重复投资和分散投资。
(二)进一步增加农业投入,改革投资体制。不断增加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增加对县级财政一般转移支付的比重,减小专项资金的规模,以利于增强县级财力运用的自主性。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权力责任,做到“两个区分”,即区分不同地区核定配套任务,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能力确定符合实际的配套及自筹资金规模,以使县级财力更多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区分保投入与保运转的责任,按照“项目投入主要靠上级拿、运转经费圭要靠地方出”的原则落实。
(三)进一步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资金支付效率。一是按要求落实好项目责任制、项目招投标制、质量监督制、竣工验收制、政府采购制等制度。二是推行县级报账制,实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与资金管理分离,管工程的不得管钱,管钱的不得管工程项目。给农民的各项补贴,由县级财政直接支付到农户;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由县级财政直接支付给工程建设单位,减少资金运行环节,堵塞资金运转中的漏洞,防止“雁过拔毛”。三是落实好国库集中支付,减少资金运转环节。由财政部门设立资金管理机构,进行集中管理、集中核算、集中支付,真正做到“管理一个账户、支出一个口子、核算一个平台”。四是扩大财政“一卡通”发放范围。充分依托现有的乡镇财税信息化网络平台,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继续扩大“一卡通”发放范围,凡属直接发放到农户的惠农补贴资金,都要进行财政“一卡通”发放,尽可能提高效率、方便群众。
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范文5
我们市共有12个乡镇(街道),160个行政村,总人口47万,其中农村人口35万,占总人口的74%,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县(市)和农村县(市)。我市纪委坚持以维护农村稳定为前提,以促进农村和谐为目标,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把查办涉农案件作为工作重点,突出查办了一批损害民生权利、危害公平正义、破坏和谐稳定的涉农案件,既有效地保障了惠农资金安全和农民权益,又扎实推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据统计,两年来,我市共查处农村违纪违法案件92件,给予党纪处分95人,追究刑事责任7人。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严查涉农惠农资金案件,确保惠农政策落实
近几年,党和政府高度关注民生,随着“四减免”、“四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投入农村的资金力度不断加大,仅和两个年度,我市就接受各类涉农惠农资金2.5亿元,农民人均受益700余元。由于支农惠农资金项目繁多、下发渠道和方式方法各异,再加上一些地方和单位在发放过程中缺乏公开透明和监管措施滞后,潜在着挪用、截留、贪污等违纪违法问题,严重侵害农民利益,严重影响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群众反映十分强烈。针对这种情况,我们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逐一摸清涉农资金的资金规模、来源渠道、管理方式、补贴标准、分配形式、运行程序及有关政策,针对监管漏洞,全面排查案件线索,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严肃查处违纪案件,确保中央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
3月,我们对全市12个乡镇(街道)以来村级转移支付资金拔付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6个乡镇尚有656805.54元未拨付到位,存在巧立名目进行截留问题。汇报后,市委领导当即责成纪委牵头,组织有关单位成立专项工作组督促有关乡镇限期整改。纪委协同有关部门人员利用3天时间使所有转移支付资金足额拨付到位,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7月,我们又从财政局农财科入手,对农口专项资金监管及发放工作进行彻底清查,清查中发现财政局主管副局长张某、科长王某存在重大经济问题,对此我们与检察机关联合进行了立案调查,迅速查清主管副局长张某伙同农财科长王某挪用农财科管理的农口专项资金共计1330万元,张某受贿34920元,王某受贿9322元问题。两名当事人受到了、开除公职处分,并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此类案件的发生充分表明,在惠农资金管理发放过程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漏洞和不足。对此,我市纪委强化了对惠农资金管理发放工作的监管,协同有关部门举一反三,查找问题症结,进一步简化了惠农资金管理发放工作中的中间环节,明确了管理规定,提出了限时兑付要求,确保了惠农资金管理发放工作规范、透明、安全、到位,杜绝了类似问题的再度发生。
二、严查“村官”违纪案件,保护群众利益不受侵害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惠及广大农民,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农村“两委”干部常年生活在农村,工作在“三农”第一线,是党和国家农村方针、路线及政策的直接执行者,是党群、干群关系的纽带,是国家庞大行政管理系统的末梢神经。农村“两委”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直接影响国家政策在农村的贯彻执行和农村政权的稳固。近年来,一些村干部严重违反国家政策,村务公开不及时、财务收支不透明、补贴发放不到位,甚至,导致人民群众不满意,群众举报日益增多。对此,我市坚持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几年来,查处了一批违纪“村官”。如查处了车固村时任书记李某以筹建企业占地的名义骗取该村东环路东侧21.98亩土地,随后李某又将该地块分成23处宅基地非法买卖,从中非法获利49.17万元,问题查清后,给予了李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纠正了上述违纪违规行为。这些案件的查处,暴露了农村干部在管理农村资源资产中存在着违法使用、弄虚作假、村务管理混乱、决策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我市根据暴露出的这些问题,研究制定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对农村资源资产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规范了农村资源资产管理行为。编印了《市农村干部读本》,汇集了所有中央、省市有关“三农”问题的政策文件,人手一册下发给全市所有农村干部,并集中组织学习。
三、严查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案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范文6
在国有资产管理上,积极探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申报、采购、配置与预算挂购的监管机制,推进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在政府采购管理上,按程序、规定由政府来采购,凡预算安排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资金直接划入采购专户,一律通过政府采购实施,结余资金纳入综合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在监督内容上要全面,注重事前审核、事中监控和事后检查,实现全过程监督;加强对财政运行安全性、规范性的监督和财政运行绩效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监督体系上要完善,财政系统要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大监督”格局;在监督成果运用上,着力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研究解决发现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整章建制,强化内控,将财政监督检查结果与预算安排、预算执行等管理工作挂钩,着力规范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
加大力度投入“三农”。重点针对农村教育、饮水安全、沼气、道路建设、卫生健康、农民就业等问题进行整合财政支农资金,集中财力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带动引领作用,支持现代特色农业发展。严格按照区局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和资金发放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和足额发放,并坚持张榜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操作”。涉农资金实行“一折通”发放,重点突出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农村五保供养等惠民补贴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更加提高,来推动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的改善,实现区乡同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