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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与微观调控范文1
那么,原因何在?
这个问题让笔者想起了法国名导演欧容的电影《花瓶(Potiche)》,这部2010年上映却颇有复古范的影片讲述了一对夫妻管理家族制伞工厂的故事,看似专业的丈夫作为总经理与工会闹得水火不容,企业每况愈下,而被视作花瓶的妻子接手总经理工作后,却把企业经营得井井有条。夫妻二人的成败,关键在于处理博弈能力的差异,无法理顺宏观、微观的博弈关系,看上去很美的经营策略也仅是纸上谈兵。
再看中国经济,宏观调控之下,实体经济尚未扭转颓势,一方面和经济环境的复杂严峻息息相关,另一方面则与宏观调控的微观传导颇有关联。实际上,作为宏观调控的理论源泉,传统凯恩斯主义在学术上的最大缺憾正在于就宏观论宏观,而近几十年来经济学领域的诸多努力也集中于为传统宏观经济理论构建微观基础。但在笔者看来,宏观调控理论上的微观基础虽在不断夯实,但现实中的微观基础却并不牢固。很多市场人士在分析宏观调控时往往聚焦于整体性影响,而并未关注到微观主体的应对及其带来的反作用。
笔者最近两年在地方上工作,这一段经历让笔者对宏观微观博弈有了切身体会。笔者以为,宏观调控未能快速改变当前中国经济的失速态势,易被忽略的一个原因是:五种宏观微观之间的博弈,让宏观政策缺乏有效的微观基础。
其一,宏观微观之间存在“囚徒博弈”。
博弈论中著名的“囚徒困境”可谓家喻户晓,囚徒困境的核心是个体理性导致集体非理性,这种情况也体现于宏观调控的微观传导过程中。一些宏观政策出台的目标是符合集体理性的,但微观个体却会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来调整个体行为,调整后的个体行为却未必符合宏观政策本意。
例如,2012年以来,监管部门花大力气整顿银行业不规范经营,其目的是规范行业行为,还利于民,减小融资成本,助推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虽说政策业已取得显著成效,但从微观层次看,整顿不规范经营、不对称降息和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在加大银行业竞争的同时,也大幅提升了大型企业的议价能力和话语权,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资源是有限的,在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部分金融机构被迫将更多资源投入到对大型企业的业务维护上,中小企业得到的金融服务反而受到了挤占。
其二,宏观微观之间存在“吃饭博弈”。所谓吃饭博弈,很直白的解释就是,宏观调控再怎么阳春白雪,微观个体包括企业和地方政府,都是需要吃饭的。宏观看,中国经济长期吃饭靠转型,唯有转型才能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但微观看,地方经济短期吃饭难转型,为转型而转型很容易滋生形象工程或风险隐患。微观中国,很多城市、县域存在产业集聚、经济结构单一的特征。如果恰巧这个单一的行业属于粗放增长的行业,属于转型压降的对象,那么地方政府作为一方水土的衣食父母,将很难真正去做实转型。特别是在当前地方政府业绩评价体系下,以短期“自发降速”换取长期产业结构调整空间的现实激励作用并不大。
而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微观企业,一旦为转型而转型,往往会盲目追求多元化,将眼光投入到房地产、民间金融等面子足、见效快的时髦领域,而这种超出其自身风险控制能力的“多元化”可能会成为酝酿隐患的温床,甚至会对企业的主业或地方支柱产业带来意想不到的负面影响。
其三,宏观微观之间存在“弹簧博弈”。这种博弈就像压弹簧,此消彼长,不进则退,只有宏观调控不断施力,政策效果才会持续显现,若宏观调控不再施力,政策效果就不会继续叠加,而一旦宏观调控有所减弱,往往会出现有违政策初衷的逆向反弹。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始终具有做大GDP、增加财政收入、提升地方品牌等多重诱惑,只要宏观层面对楼市调控稍有放松,甚至不需放松,只要有些许“不强调”的迹象,微观层面就有捂热楼市的冲动。
其四,宏观微观之间存在“边缘博弈”。宏观调控画了一个圈,而部分微观实体包括地方政府和微观企业,往往行走在宏观政策的边缘,或是在不断试探宏观调控的边缘区域,这种行为往往会带来诸多风险。例如,2011年中国民间融资市场经历了一波非理性的快速发展,一方面是流动性紧张状态下的需求所致,另一方面也与民间融资市场政策监管的边界不清晰有关。宏观层面鼓励民间金融力量的稳健培育,但由于规范性的民间金融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对民间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政策还在不断完善过程之中,而这种初始阶段的监控薄弱,则为民间融资市场创造了行走于边缘的条件,表现为机构超速扩张和业务高杠杆运作。这种边缘博弈带来的非理性繁荣的风险,业已在当前逐步显现,并还将不断释放。
其五,宏观微观之间存在“专业博弈”。宏观层面凝聚着专业思维,充斥着专业人士;微观层面则缺乏足够的专业资源。这种“专业屏障”往往成为信息不对称下博弈均衡走向集体利益受损的重要壁垒。
实际上,这种专业博弈发展到极致,甚至会引致金融危机,次贷危机和欧债危机本质上也是专业博弈的结果,前者是金融机构利用专业优势过度开发房产业务、金融衍生品诱发的危机,后者则是政府部门利用专业优势过度透支社会财力诱发的危机。
总之,宏观微观之间的五种博弈,让中国宏观调控缺乏有效的微观基础,进而使其效果显得有所不足。
宏观调控与微观调控范文2
关键词:市场经济;宏观调控;微观规制;结构调整;政府
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建立规划、金融、财政之间相互配合和制约的经济机制,保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基本平衡,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实现对国民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与控制,是完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目标。除此之外,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落实国家规划提出的各项具体任务,调整经济结构和调节社会分配,还需要与产业政策相配合,保持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深入持久地做好各项微观规制的基础工作。
一、总量调控与结构调整
实施宏观经济管理是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其中,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总量调控和结构调整是政府经济管理的两大基本方面。通常政府实施的宏观调控主要是指对国民经济运行总量调控,政府对国民经济结构进行的调整则属于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微观规制。保持国民经济运行的良好态势,即保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基本平衡,需要政府进行宏观总量调控。宏观总量调控又称价值调控或信贷调控,是对社会总供给价值层面的调控,是通过控制货币总量而实现的对国民经济运行的调控,其对宏观总量的调节是要达到对宏观供给总量控制的直接目的,并以此间接约束社会总需求。宏观总量调控的具体控制力表现在对货币发行总量、信贷供给总量、证券市场规模等方面价值总量的控制上及对银行储蓄和贷款的利率、银行法定准备金率的直接变动。宏观总量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重要表现,是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的重要方面。政府拥有宏观总量调控的职责,却并不需要天天运作这种对宏观经济干预的职能。只有在国民经济运行态势偏离正常状态和秩序时,即社会总供求出现明显失衡时,才需政府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对国民经济总量进行必要的价值调控。宏观总量调控的重要性和有效性是由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践证实的。根据新古典理论,包括理性预期学派的观点,政府的宏观经济职责只在于维持市场秩序,让市场的价格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由市场利率和价格的升跌来调节投资、消费、信贷等等,政府不应为减少周期波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等目的而对市场的价格信号和资源配置进行直接干预。尽管至今在宏观经济理论的研究中,还有不少人传承新古典理论,主张自由市场经济,反对宏观调控,但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践中,排斥政府作用,反对政府宏观调控的声音早已销声匿迹。
需要明确的是,宏观总量调控的重要性是不可否认的,而宏观总量调控的有效性是有局限的。这就是说,在政府发挥宏观经济管理作用中,总量调控的作用是显著的、必要的,但却不能解决国民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所有问题,不能取代政府其他方面的宏观经济管理作用。就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两大基本面来说,总量调控只能解决总量问题,即解决经济的过热或过冷问题,解决投资总规模的过大或过小问题,解决国民经济发展已经或可能偏离基本运行轨道的问题,等等,不能用于解决经济结构调整的问题。因此,不能将经济结构调整混同于宏观总量调控,不能期望通过总量调控改变国民经济结构,总量调控肯定影响经济结构调整,但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性区别于宏观总量调控,经济结构的调整不可用总量调控替代且不同于总量调控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内容。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社会生产的两大部类包括物质生产,也包括劳务生产。两大部类的平衡包括国民经济运行中所有产业供给与市场需求间的结构平衡。这种结构平衡不仅是在价值层面上探讨总量平衡关系,而是对实际生产能力的结构的适当要求,并在整个国民经济运行范围内要实现结构平衡。这其中,所有的供求结构平衡都源自生活消费品的供求结构平衡要求。正是从满足生活消费的需求出发,才产生对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结构平衡要求。这就是说,为实现生活消费品的供求结构平衡,其他所有方面的产品供求结构都只是一种逻辑对应关系,即都是在生活消费品生产适当的基础上一层接一层展开的生产消费品的生产供给与市场需求间的结构对称要求。由于生产生活消费品是生产的最终目的,生活消费品的供求结构平衡是社会最基础的供求结构平衡,所以,在调整社会生活消费品需求方面,对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结构平衡的影响最为基础和最有连锁反应效力。
因此,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应从满足社会生活消费品需求出发,不断地对国民经济的结构进行调整。这种结构调整与总量调控有别,是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微观规制的重要方面。
二、微观规制的基本特征
对国民经济进行结构调整属于微观规制。微观规制包含调整结构,却不只是表现在结构调整方面,还有更多内容。但表现在国民经济运行多层面上发挥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作用,微观规制不同于宏观总量调控的特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长期性
宏观总量调控基本上是短期性的,而进行结构调整的微观规制具有长期性特征。在实际工作中,不论政府的微观规制表现在国民经济运行的哪个层面,都是政府宏观经济管理必须长抓不懈的内容。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刘树成指出:“节能减排,以及把住土地闸门等,本属于政府的微观规制职能。我们常说把住两个闸门:一个是信贷闸门,一个是土地闸门。信贷闸门属政府的宏观调控问题,而土地闸门属政府的微观规制问题。但由于政府的微观规制是‘政府’的职能,很多人就将其视为‘宏观’问题而归入宏观调控职能中。这样一来,不利于节能减排和把住土地闸门的贯彻执行。因为宏观调控是针对经济运行的短期波动和变化而采取的措施,根据经济形势的‘冷热’变化,其方向和力度可以时松时紧。但节能减排和把住土地闸门等这些属于微观规制方面的长期任务,却不能时松时紧,而必须‘长’抓不懈。现在,一些地方由于抓紧了节能减排和土地利用等审批工作,因此经常有人问,什么时候宏观调控可以转松。其意思是,什么时候节能减排的审批门槛和土地闸门可以放松。所以,要把节能减排和把住土地闸门等这些政府的微观规制从宏观调控中剥离出来,以利于‘长’抓不懈,下大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二)针对性
宏观总量调控对微观经济实体的影响具有普遍性或共同性,而不具有局部的针对性;而微观规制在国民经济运行各层面的作用都具有约束被规制者的针对性,即其作用不是泛泛地铺天盖地,而是针对具体的局部解决具体的规制问题。如,结构调整要解决钢铁产能过剩的问题,就要有针对性地对钢铁产业进行有效规制,做出具体的减少产能的安排并落到实处,直至达到调整目的。
(三)绩效性
宏观总量调控对国民经济运行的影响具有时效性,一旦情况发生变化,宏观总量调控必须极为迅速地随之变化,而在此之前的调控即失去时效,不再有延续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而微观规制是长期性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具体内容,因此,微观规制具有政府实际工作成果的绩效性,是长期的工作积累,与宏观总量调控的时效性有所不同。如,政府对土地资源的微观规制,是长年不断的工作内容,而控制好土地资源,就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工作的重要绩效。
(四)法制性
宏观总量调控是对国民经济运行做出的价值调控,虽然是依法实施的经济调控,但这种调控并不体现具体的法律规制,而更多的是经济政策层面上的直接反映。因此,准确地讲,宏观总量调控表现出很强的政策性,是国家主要宏观经济政策走势的集中体现。但对微观规制来说,不论是哪一方面的工作,都要依据具体的法律法规条款办事,不可能脱离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微观经济实体进行规制,因此,就这一点而言,与宏观总量调控具有的政策性表现不同,微观规制具有鲜明的法制性,表现为任何规制都要严格地按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于是,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作为具体承办的政府部门就要依法接受有关经营者集中的申报,严格制止未经申报的经营者集中。
(五)基础性
宏观总量调控治标不治本,因此,具有时效性和热点性,而不能在对国民经济的调控中直接触及和解决运行基础的建设问题。凡进行宏观总量调控,都必定要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成为一段时间内的经济热点问题。但与宏观总量调控的治标不治本不同,政府承担的各方面的微观规制任务,都是既治标也治本,而且重在治本。所以,严格的说,政府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实施微观规制是为解决国民经济运行中各方面的基础问题,具有基础性特征。如,政府对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颁发,就是一种基础性的规制电力行业经营与发展的宏观管理手段,可以通过这一手段的运用达到有效约束电力行业的发电企业、输电企业和供电企业的生产规模、技术进步、网点分布等直接的规制目的。
三、微观规制的多层面表现
政府微观规制负责对国民经济运行的多层面进行调整。其职责是市场经济体制的赋予,是国家法律的规定,是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落实。
(一)调整经济结构
保持经济结构平衡是保持国民经济运行良好态势的基本面。微观规制的长期任务之一就是保持经济结构平衡,因此,政府微观规制的工作重点就是要不断地根据经济运行的情况变化调整经济结构,基本实现国民经济运行中经济结构的动态平衡。通过具体的协调工作,运用适当的产业政策,政府调整经济结构微观规制的成效表现为:一方面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另一方面保持市场供求结构的基本平衡。
(二)配置自然资源
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土地是最重要的自然资源。除土地资源外,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还有:石油、煤炭、矿山、河流、风力、海洋、森林、野生动物,等等。耕地是最宝贵的土地资源,保护耕地是全国人民的神圣使命。按照宪法的规定,农村耕地是农民集体的生产资料,归农民集体支配。但各级政府对农村耕地的保护是义不容辞的,必须落实到实处。无论何时何地,保护耕地都是政府微观规制的重要任务,是政府经济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而城市土地及其他非农民集体所属土地由各级政府负责支配。政府对土地资源的配置是重要的微观规制权力,是政府参与国家经济建设和干预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只要政府把好土地使用关,就是做好宏观经济管理中最基础的微观规制工作,就可基本保障国民经济运行在实体经济领域不发生大问题。至于其他自然资源的宏观配置,也是均由政府的各专职部门负责。肩负重任的政府职能部门必须依据国家法律,认真履行微观规制职责,按国家规划妥善配置各类自然资源,以满足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
(三)创办政府企业
政府企业亦称公营企业、公共企业、公企业,是政府财政直接投资设立的企业。欧洲共同体在1980年的法规指南中明确地对各个国家都存在的公营企业,即政府企业,界定为:政府当局可以凭借它对企业的所有权、控股权或管理条例,对其施加直接或间接支配性影响的企业,而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创办政府企业可直接调整国民经济结构,稳定和维护市场秩序,满足居民对某些生活必需品的需求。所以,政府企业属于规制经济范畴,是政府实施微观规制的重要方面,是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的重要表现。在世界各国,几乎无一例外,都存在由政府企业构成的规制经济,只是各国之间的规制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有些差别。目前,世界各国的发展趋势是,中央政府企业的数量相对减少,而地方政府企业的数量相对增多。只要直接为民众服务的责任在地方政府,那么地方政府就有责任设立企业以满足社会需求。有关国家安全的生产部门,自然垄断行业及提供重要的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产业,应是政府设立企业的主要领域。
(四)实施行政管理
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微观规制对国民经济运行的服务还表现在需要实施多方面的必要的行政管理。
1工商行政管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工商行政管理体现政府部门对微观经济实体进入市场经营的基础服务,为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及其他必须办理的手续。政府的工商行政管理服务是微观规制,也是对企业资格的确认。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时代,政府要对微观经济实体的各方面服务做到周全而细致。
2就业资质管理。在规范的劳动力市场,必定要突出表现政府的微观规制作用。这就是政府要对劳动力进行社会保障性质的就业培训,还要对各种就业的资质给予确认。政府的这方面工作亦属于微观规制的内容。这是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对劳动力市场给予的规制,是政府引导劳动力市场走向规范的重要举措。
3行政许可证管理。建立行政许可证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微观规制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立的行政许可证制度是我国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微观规制的重要内容。由中央政府授权的各专门机构实施的各类行政许可证管理对规范市场和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4反垄断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建立的政府反垄断组织机构,负责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反垄断管理。政府的此项工作属于微观规制,是市场走向成熟时产生的微观经济对政府行政管理的特定需求。
5文化市场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市场是一个特殊的市场,政府对文化市场的行政管理是一种特殊的市场管理。因此,政府对文化市场的行政管理也属于政府微观规制。在这一领域,政府的管理工作含有十分复杂的规制内容。做好文化市场的规制工作,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6价格管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绝大部分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要市场化,但还要保留一小部分政府管制价格。依据相关法律,政府对这方面管制价格的行政管理,也属于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微观规制工作。
(五)保护生态环境
保护生态环境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政府的微观规制职能必须体现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工作中。十一五规划纲要指出:各地区要切实承担对所辖地区环境质量的责任,实行严格的环保绩效考核、环境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政府要将环保投入作为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并逐年增加。健全环境监管体制,提高监管能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实施排放总量控制、排放许可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清洁生产审核、环境标识和环境认证制度,严格执行强制淘汰和限期治理制度,建立跨省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制度。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和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并监督环保。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建立社会化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运用经济手段加快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积极参与全球环境与发展事务,认真履行环境国际公约。
(六)保护知识产权
保护知识产权是现代市场经济中极其重要的政府微观规制内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各级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微观规制工作,十一五规划纲要要求做到:加强公民知识产权意识,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强计量基础研究,完善国家标准体系,及时淘汰落后标准。优先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发展专利、商标、版权转让与、无形资产评估等知识产权服务。
四、微观规制的放松与改善
在市场经济体制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微观规制是重要的基础,也是政府工作职责的表现。根据国民经济运行不断变化的情况,政府的微观规制运作也要适应变化的情况及时做出放松规制或改善规制的相应安排。
(一)微观规制的放松
实施微观规制是政府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手段对国民经济运行各层面不同程度的强化干预的表现。在国民经济运行较为顺畅的时期,政府微观规制的干预范围可以有所收缩,干预强度可以有所减弱,这就是所谓的微观规制的放松。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为战争的需要,美国政府投资设立2000多家政府企业,专门生产军火和其他军用物资,待战争结束后,这些企业全部被政府卖掉,这就是微观规制放松的典型实例。在我国的市场经济建设中,根据发展的需要,如果将一项原先政府严格规制的项目降低控制强度,那就是单一项目的微观规制的放松。如,在我国改革后,起初是政府管制全部旅游景区的门票价格,而现在只是对少数著名旅游景区的门票价格进行管制,这就是比较明显的政府微观规制的放松。
宏观调控与微观调控范文3
关键词宏观调控政府安排制度基础政策效应政策边界
与20年来的市场化改革进程相伴随,中国的宏观调控也先后经历了总需求大于总供给背景下的抑制需求型和总需求小于总供给背景下的扩大需求型两个阶段。如果说1997年以前,面对总需求大于总供给的情形还能通过强制的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压制总需求来实现宏观经济总量均衡的话,那么,1997年以后,面对在市场机制作用不断扩大基础上形成的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的宏观总量非均衡情形,尽管政府实施了更为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一系列积极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但三年来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与预期结果仍相距甚远。对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实证分析和政策的规范研究业已引发出大量的研究成果。然而,目前学术界大多数关于宏观调控的研究往往因暗含宏观调控政策能完全解决经济衰退的假定前提以及由此演绎的逻辑推论而陷入了宏观调控认识的误区。本文基于宏观调控政策也是一种制度安排的观点,依据现代宏观经济学理论,在对市场经济宏观调控政策有效性的制度基础与边界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试图构建一个解释中国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理论框架。
一、作为一种制度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内生与外生的绩效
当新制度经济学家们摒弃制度是外生或中性的新古典假设从而将经济运行分析由“无摩擦”的新古典框架转向“新制度”的框架下进行时,市场被描绘成一种为降低交易成本而选择的制度安排(Coase,1937,1960;North,1981,1990)。在将制度分析引入新古典的生产和交换理论并更深入地分析现实世界的制度问题中,新制度经济学家同样给出了各种非市场形式的制度安排理由,这就是,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的客观存在使对市场的使用存在成本,因而,为把有限理性的约束作用降到最小,同时保护交易免于机会主义风险的影响,经济主体必然会寻求诸如政府安排的制度(Williamson,1975)。任何特定制度的安排与创新无非是特定条件下人们选择的结果,而有效的制度安排无疑是经济增长(绩效)的必要条件。正是通过对产权、交易成本、路径依赖等问题的强调,使新制度经济学得以将经济增长问题纳入制度变迁的框架中作出深刻的解释。由于制度安排的范围相当宽泛,这里,笔者并不打算涉及所有正规和非正规的制度问题,而只是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某些术语(这些术语可能并不一定具有相同的内涵),在阐述宏观调控政策也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基础上,就它相对市场基础而言是内生还是外生的角度来解释中国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问题。
市场经济中,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是市场机制,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理论已由标准的一般均衡分析框架给定。尽管市场实现帕累托效率的前提条件过于苛刻而被认为在现实市场中不可能具备,但市场经济的发展史表明,对市场制度作用的认识不是削弱而是加强了。出于完善市场配置功能的需要,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在市场基础上日益衍生出了其他一些非市场形式的政府制度安排。其中最主要的有:(1)针对市场失灵而由政府进行的微观规制(管制);(2)针对市场经济总量非均衡而由政府运用一定的宏观经济政策进行的宏观调控。作为典型的政府安排,宏观调控是政府在宏观经济领域的经济职能,是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干预经济的特定方式,它的内在必然性实际上可由市场经济运行的本质是均衡约束下的非均衡过程推论出来(吴超林,2001);而它的作用机理已在标准的凯恩斯主义模型中得到了经典的揭示,并被战后西方国家长期的实践所验证。
众所周知,宏观总量是由微观个量组成,宏观经济不可能离开微观基础而存在,宏观调控也必然要依赖于现实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我们可以简单地从宏观调控是否具有坚实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出发,将宏观调控区分为内生的制度安排和外生的制度安排两类。市场经济内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意指宏观经济政策具有与市场制度逻辑一致的传导条件和能对政策信号作出理性反应的市场化主体。相对而言,如果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宏观经济政策是在没有或不完善的市场基础和传导条件下进行的,那么宏观调控显然就是一种外生于市场制度的安排。一般地,在有效的边界范围内生安排的效应显著,而外生安排的效应则会受到极大的限制。有基于此,我们可以给出一个分析中国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为何不理想的理论框架。
中国1993—1996年的主导政策被普遍认为是经济转型时期的一次比较接近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宏观调控,并成功地使1992年以来总需求严重大于总供给的宏观非均衡经济实现了“软着陆”。但宏观经济只经历了短暂的均衡之后,旋又在外部冲击和内部制约的条件下,陷入了持续至今且严峻的另一种类型的宏观总量非均衡即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的状态。面对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出于“速度经济”的要求及基于宏观经济学的基本常识,中国首先选择的是以货币政策为主的宏观调控政策安排,目的在于阻止经济增长率持续下降的势头。然而,到1998年7月为止,尽管包括下调利率、取消贷款限额、调整法定准备金率、恢复中央银行债券回购业务等市场经济通用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几乎悉数释出,经济减速和物价下跌的势头却并未得到有效的遏制。鉴于直观的宏观经济现实,当时人们普遍的共识是货币政策失效。关于失效的原因,大多数的分析是借助IS-LM模型进行的,其中主要的观点是“投资陷阱”论、“流动性陷阱”论、“消费陷阱”论等。应该说,这些观点基本上是在给定货币政策的制度基础和传导条件的前提下,主要从货币政策本身的作用机理方面实证分析了制约货币政策效应发挥的各种因素,这些政策层面的分析无疑是必要而且也是有针对性的。可是,如果给定的前提在现实中并不存在或不完全具备,那么,这种仅在政策层面的分析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提出有效的对策。
事实上,中国仍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进程中,市场制度基础的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还不完善。中国以增量促存量的渐进式改革方式形成了微观基础的二元格局:一方面,改革后形成的增量部分——非国有企业——基本上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起来的,它们具有产权明晰的特征,能对市场价格信号作出灵敏的反应,其行为由市场机制调节,是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主体;另一方面,改革后仍然保存的存量部分——国有企业——虽然历经不断深入的改革也日益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但其积重已久的深层问题并非短期内能得到彻底解决,无论在产权结构还是在治理结构中,国有企业都存在着明显的政企难分的特征,因而其行为具有对市场与政府的双重依赖性,是不完全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主体。目前国内经济学界对这种二元格局的另一种流行划分法是所谓的体制内的国有企业与体制外的非国有企业。其实,这是相对计划经济体制而言的,如果相对市场经济体制而言,则体制内的就应该主要是非国有企业,而体制外的是传统的国有企业。
有效的货币政策除了要有能对政策信号作出理性反应的微观基础外,还必须有政策赖于传导的条件。在市场经济中,利率是解释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最重要变量,它通过多种途径传导并影响到实体经济。Munddl(1968)与Fleming(1962)分析了开放经济条件下利率变化经由总需求和汇率波动效应传导的过程;robin(1969)通过对q值(资本资产的市值对重置成本的比值)的定义并将它作为把中央银行与金融市场连接到实体经济的重要因素,分析了资产结构调整效应的传导过程;Modidjani(1977)从居民消费需求角度分析了财富变动效应的传导过程。所有这些传导过程都是以利率市场化为前提、并以相对完善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为基础的。严格地说,中国的利率基本上是由政府确定。利率机制传导的市场化前提不存在,所谓的“流动性陷阱”、“投资陷阱”、“消费陷阱”失去了分析的前提。假定政府确定的利率反映了市场供求,被认为是一种准市场化的利率,那么,在资本市场受到严格的管制以及金融市场被制度的性质强制分割的情况下,金融市场制度基础的局限也极大地制约着利率机制的有效传导。谢平和廖强(2000)明确地指出了利率传导机制的资产结构调整效应与财富变动效应之所以不佳,原因正在于中国的非货币金融资产与货币金融资产、金融资产与实际资产之间的联系不紧密、反馈不灵敏,金融体系与实际经济体系各行为主体和运行环节之间远未衔接成一个联动体。张晓晶(2000)则在MundellV-Fleming模型结论的基础上论证了开放条件下由固定汇率和资本有限流动引致的套利行为以及外汇占款必然制约中国试图通过降息刺激经济政策效果。结合对微观基础的更进一步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两点结论:第一:非市场化的利率使中国的货币政策在总体上成为一种外生于市场经济的政府安排,实体经济难以对其作出灵敏反应;第二,假定这种利率等同于市场化利率,那么,货币政策虽然相对于市场经济体制内的微观基础是一种内生安排,但金融市场的制度分割与局限使体制内的主体无法对利率作出反应,而体制外的主体使货币政策相应地又变为外生安排,加上体制外的改革滞后于金融制度本身的改革,金,融微观主体基于金融风险的考虑必然又会限制体制外主体的反应(这就是所谓的“惜贷”)。
金融市场制度的局限使得中国货币政策的传导实际上更主要是通过信用机制来进行的。理论上,货币政策的信用传导机制主要有银行借贷和资产负债表两种典型的渠道。Bernankehe和Blinder(1988)的CC-LM模型从银行贷款供给方面揭示了前一种渠道的作用机理,Bernankehe和Gerfier(1995)从货币政策态势对特定借款人资产负债状况的影响方面阐明了后一种渠道的作用机理。信用机制能否有效地发挥传导作用,其关键的问题是如何降低在信息不对称环境下存在于借贷行为过程中的逆向选择或道德风险等问题,从而使信用具有可获得性。就中国的现实而言,体制内外不同的微观主体的信用可获得性是完全不同的。市场体制内的微观主体(非国有企业)因金融市场的制度歧视被隔绝在以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之外,货币政策相对于它们是一种外生的安排,效应当然无从谈起。市场体制外的微观主体(国有企业)的反应则可从两方面来分析,一方面是,对于那些效益和资信状况均良好的主体,它们并非惟一地依赖银行借贷渠道融资,这就意味着信用传导机制所必需的银行贷款与债券不可完全替代的前提难以成立,即使这类主体不受市场的制度歧视,而且金融机构也愿意与它们发生借贷行为,但货币政策对它们的效力相当微弱;另一方面,对于那?┬б婧妥市抛纯鼍涣嫉闹魈澹捎谒谴嬖谘现氐牡赖路缦蘸凸蟮募喽匠杀荆鹑诨钩鲇谧陨砦冉【囊螅滞辉赣肫浞⑸璐形孕纬梢衅毡榈摹跋Т被颉吧鞔毕窒螅醣艺叨哉饫嘀魈宓耐蹲室找膊幻飨?只是较大地减轻了它们的利息负担)。由此可见,中国货币政策效果不显著并不是(或主要不是)货币政策本身的原因,而是政策背后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问题。
中国积极财政政策的效果同样可以在制度内生与外生安排的框架下得到说明。1998年中期,当日益严峻的“通货紧缩”和“有效需求不足”问题使得货币政策一筹莫展,以及东南亚金融危机致使通过出口扩大外需受阻的情况下,为了解决总体物价水平持续下跌、经济增长率递减、失业(下岗)面不断扩大等宏观经济问题,政府秉持通过宏观调控扩大内需以启动经济的思路,确立了以财政政策为主并与货币政策相互配合的积极的宏观调控政策取向。针对有效需求不足,积极财政政策主要是通过移动IS曲线的方式实现扩大总需求的目的,实际上是凯恩斯主义政策主张在中国的一种实践。对积极财政政策选择实施的时机和它的重要意义(稳定人们的预期)几乎没有人表示怀疑。尽管以增发国债为主要内容的积极财政政策被认为在扩大基础设施投资进而拉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权威部门统计测算的结果是增发国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1998年和1999年分别达1.5%和2.1%),但作为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一种宏观调控政策,财政政策的主要功能并不仅仅体现在扩大支出的直接效应方面,而是在于通过政府支出的扩大去拉动民间投资的间接效应方面,否则,财政政策就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投资没有两样。就后一方面而言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不少人担心积极财政政策长期继续下去有可能导致计划体制复归和债务危机。
关于积极财政政策为何难以有效地拉动民间投资需求增长的原因,学术界已展开深入的探讨并提出了多种解释。其中大多数的分析都将问题的症结归咎于基础设施的产业链太短以及整个产业结构不合理方面,强调正是基础设施的产业关联性差,当把财政资金集中投向本来就已存在生产能力严重过剩的基础原材料部门,并且主要又是以政府大包大揽而不是贴息、参股和项目融资等方式投入的情况下,民间投资自然不可能参与进来,最终的结果是积极财政政策的乘数效应不大,经济启而不动。无疑,中国积极财政政策效应在现象层面表现出来的因果关系确实如此。但根本的原因却正如光教授(1999)所指出的,是政策扩张与体制收缩的矛盾。如果从财政政策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观点出发。我们可以就它与微观基础的关系对政策效应作出进一步的解释。这就是,由于财政政策与政府关系紧密的行为主体(特别是国有主体部门)具有较强的内在一致逻辑(这种较强的内在一致逻辑恰恰又是人们所担心的计划体制复归的重要表现),积极的财政政策对这类主体的投资引诱效果相对明显;由于财政政策相对市场体制内的微观主体是一种典型的外生制度安排,积极财政政策的各种乘数效应受到体制的摩擦,因而对民间投资和居民消费需求的拉动效应不明显,亦即IS曲线移而不动。
上述给出的仅仅是制度基础的分析框架,它并不是宏观调控分析的全部内容。如果到此为止,则很容易使人误解为:只要宏观调控政策是内生的制度安排,就可以实现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其实,即使是内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也并不必然意味着它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凯恩斯主义政策70年代在“滞胀”面前的失灵就是明证)。因为,如果宏观调控作用的仅仅是宏观经济总量,就不能要求它去解决结构问题;如果宏观调控政策的本义只是一项短期的稳定政策,又岂能冀望它来实现长期的经济增长?这实际上也就涉及宏观调控政策是否存在一个有效的边界问题,内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也只有在有效的边界范围内才能得以释放出来。
二、宏观调控政策的期限边界:短期还是长期?
关于宏观调控政策的长期与短期之争,实质上也就是关于政府经济职能边界的理念之争。在西方,现代宏观经济学各流派之间对此也展开过激烈的论争,从凯恩斯主义到货币主义再到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和新凯恩斯主义,其政策理论的核心实际上也可归结为宏观调控政策的期限边界问题。比较分析各流派不同的政策理论主张,应该会有助于我们对这一问题的理解。
(一)短期边界论:凯恩斯主义、货币主义及新凯恩斯主义的政策主张
在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背景下,凯恩斯从不变的价格水平可以存在不同的总产出水平及相应的就业水平的现实出发,以现实存在的货币工资刚性、价格刚性、流动性陷阱和利率在长期缺乏弹性等作为分析前提,把经济分析的重点放在宏观总体的真实变量上,指出宏观经济总量的非均衡主要是总需求波动(有效需求不足)的结果,市场力量并不能迅速有效地恢复充分就业均衡。根据总需求决定原理,凯恩斯进一步推论出,只有通过政府制定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引导消费倾向和统揽投资引诱,并使两者互相配合适应,才能解决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从而使经济在充分就业的水平上保持稳定。
在凯恩斯看来,针对有效需求不足的总需求管理政策是相机抉择的短期政策,因为“在长期我们都死了”。关于宏观调控政策的短期边界论,我们可用标准凯恩斯主义的AS一AD模型加以说明。在图1中,假设总需求曲线AD0与总供给曲线AS相交的A点表示经济最初处于的充分就业均衡水平(Yn),当经济受到现实总需求的冲击,即AD0左移至AD1之后,由于现实中存在着货币工资刚性和价格刚性,必然导致厂商削减产量和就业量(从Yn减到Y1),这时,经济将在小于充分就业水平的B点实现均衡,而不可能任由价格的自由下降调整到C点的充分就业均衡水平。正是投资者不确定预期及由此形成的有效需求不足,使得AS在A点以下演变为一条具有正斜率的总供给曲线,它意味着完全依靠市场力量很难迅速有效地将Y1恢复到Yn。因此,要使经济在较短的时间内从B点回复到A点,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政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使AD1,移动到AD0。在有效需求不足问题解决后,AS曲线恢复到古典的垂直状态,市场价格机制继续发挥作用,此时如果继续实施积极的政策会加剧价格水平的上涨(通货膨胀)。从凯恩斯主义的AS一AD模型中不难看出,总需求管理政策的边界只限于AS曲线具有正斜率的部分,亦即存在于有效需求不足的状态。
在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正当凯恩斯主义需求管理政策在“滞胀”面前日益失灵的情况下,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主义学派提出持久收入假说和自然率假说来解释“滞胀”现象,并对凯恩斯主义的需求管理政策发难。货币主义者认为,长期菲力普斯曲线是一条起自自然失业率的垂直线,不存在失业率与通货膨胀率之间的交替关系。虽然短期内通过政府积极的财政政策可以影响产量和就业量,但就长期而言,财政政策的“挤出效应”使得财政扩张的量不过是对私人部门支出的量的替代,税收的变化也因不能影响持久收入而仅有非常微弱的乘数效应。货币政策也同样只会在短期内当人们按错误的价格预期决策时对产量和就业量产生影响,而在长期一旦错误的价格预期得到纠正,即“货币幻觉”消失之后,实际工资、产量和就业量都将复归到各自的自然率水平。因而任何通过政府相机抉择的需求管理政策试图保持较高的和稳定的产量和就业量水平的努力,最终只会导致通货膨胀的加速上升和经济的更不稳定。与重视财政政策作用的凯恩斯主义者不同,货币主义者从稳定的货币需求函数出发,坚持经济在遭遇需求冲击后仍会相当迅速地恢复到自然率的产量和就业水平附近,强调即使是短期的需求管理政策也不会使事情变得更好,因为政策制定者为了某种政治利益而操纵经济导致的政府失灵可能比市场失灵更糟。因此,为了稳定经济,应该用旨在稳定价格预期的货币规则取代相机抉择的需求管理政策。
新凯恩斯主义从最大化行为和理性预期的基础上去探寻关于工资和价格粘性的原因,进而建立了包含确定价格和接受需求的厂商、新古典生产函数、市场不完全性、信息不对称等方面具有坚实微观基础的宏观经济模型(Mankiw&Romer,1991)。由此导出的政策含义强调,由于经济自动均衡将以长期的萧条为代价,因此,通过政府的总需求管理政策可以使经济在短期内稳定在产量和就业的自然率水平附近。新凯恩斯主义关于短期政策的观点分别以工资粘性模型(图2)和价格粘性模型(图3)来说明。在图2中,LAS是一条与古典一致的垂直总供给曲线,SAS则是由一定的预期价格水平(pe=p0=W0或pe=p1=W1)给出的短期总供给曲线。假定经济初始在产量和就业自然率水平(Yn)的A点上运行,当发生意外的总需求冲击后(总需求曲线从AD0移到AD1),即使价格可自由伸缩,但由于工资已由谈判合同固定,经济必然从A点移动向小于充分就业均衡(Y1)的B点。正是因为工资合同需要交错调整不可能使劳动市场在C点出清,新凯恩斯主义者强调政府对意外冲击的反应远比私人部门协商调整工资迅速。因此,在短期内,通过政府的总需求管理政策能够将经济稳定在自然率水平附近。图3表明的是,总需求的冲击之所以使经济从A点移向B点,主要是因为存在价格粘性(比如菜单成本)。如果商品市场不可能在C点迅速出清,那么总需求管理政策在短期就应该有所作为。
(二)零边界论: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的政策主张
建立在理性预期、自然率假设和市场连续出清基础上的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包括以卢卡斯为代表的货币经济周期学派和以巴罗、基德兰德、普雷斯科特等为代表的实际经济周期学派。前者从需求冲击、信息不完全及闲暇(劳动)的跨期替代效应方面建立起解释经济周期波动的原因和传导机制的货币经济周期模型,认为在短期内,虽然不完全信息下发生的意料之外的货币冲击会导致经济总量的波动,但在长期中,由于人们能够根据不断获得的信息去修复错误的预期,经济将自行恢复到自然率的增长路径。基于预期到的货币冲击对经济没有实际的影响,因而旨在稳定经济的货币政策在任何时候都无效。这种货币政策零边界的推论可由图4说明。
在图4中,垂直的LAS曲线表明具有理性预期的经济主体行为完全由市场价格机制调节,每一条倾斜的SAS曲线则由相应的预期价格水平给出。假设现期发生了出乎意料的总需求增加(货币冲击使AD0移到AD1),则货币工资和价格水平必然会因商品和劳动市场存在超额需求而上升。此时,如果具有不完全信息的厂商(工人)误将一般物价水平(货币工资)的上升当做相对价格(实际工资)的上升并相应地增加产品(劳动)供给,那么经济将暂时“意外”地沿SAS0曲线从A点移动至B点。然而,一旦经济主体理性地认识到实际工资和相对价格并未发生变化并完全调整预期,则SAS0会迅速移到SAS1,产量和就业复归到自然率水平(C点)。因此,除非货币政策不被意料到,否则,无论长期还是短期的货币政策都归无效,而意料之外(欺骗公众)的货币政策本身只能进一步加剧经济波动。如果用“适应性预期”替代“理性预期”概念,则图4也是一个货币主义的AS—AD模型。
实际经济周期学派坚持货币中性论,认为货币对实际经济变量没有影响,因为是产出水平决定货币变化而不是相反,所以货币政策的作用为零。他们主要从生产函数与总供给的关系方面建立起分析模型,强调实际因素(尤其是技术)冲击是经济周期波动的根源。在他们看来,当一个部门出现技术进步后,它必然会通过部门性的波动源传导到经济的其他部门,技术冲击的随机性使产出的长期增长路径出现随机性的跳跃,产量和就业的波动实际上并不是对自然率水平的偏离,而是对生产可能性变化的最优反应,因此,任何反周期的政策都是反生产的没有意义的。关于实际经济周期模型的政策含义,巴罗通过复活李嘉图等价命题,认为公债是中性的,经济主体的预期理性会抵消政府无论是以公债还是税收等方式筹资的效应,因而试图刺激经济扩张的积极财政政策无效。基德兰德和普雷斯科特则通过比较有无约定条件下的均衡解,从政策的时间不一致性和政府信誉方面论证了凯恩斯主义的相机抉择政策是无效的。
由上可见,凯恩斯主义为政府提供了市场经济中反萧条的最初的政策理论,并将其边界严格地界定在短期,它的效应也被战后西方国家20多年的实践所证实。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将宏观经济政策的期限边界定格为零,虽然这种政策主张远离现实,但作为政策理论却为反思传统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提供了一种路径。现代宏观经济学中,几乎没有任何一派是把宏观调控政策当做长期的政策。
三、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与目标边界:总量稳定还是结构增长?
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宏观调控政策必然会存在一定的作用对象与目标。关于宏观调控政策作用的对象究竟是总量还是包括结构?它的目标究竟是稳定还是增长?对此的不同认识显然直接影响到对宏观调控政策有效性的评价,而在更宽泛的意义上则影响到能否正确地认识市场经济中市场与政府的作用。
(一)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是宏观经济总量
现代市场经济中的政府制度安排或经济职能从总体的内容层次上可以区分为一般的市场条件的创立与维护、微观经济规制、宏观经济调控三大类。与基于市场失灵外在地要求政府干预经济的微观规制安排不同,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内在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并导致经济总量严重非均衡基础上形成的政府安排。由于动态经济中经济出现周期的波动是不可避免的,虽然市场机制如果假以时日能够自动调节经济至自然率的均衡水平,但在经济达到均衡之前可能需要经历一个较长时期的萧条意味着必须付出总体社会福利损失的严重代价,因此,现代市场经济一般内在地要求通过政府运用一定的宏观经济政策(主要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去调控经济总量,以减少市场机制调节时滞产生的高昂成本。从宏观调控的内涵来看,它作用的对象显然是总量方面,但其作用的结果又必然会间接地影响到具体微观主体的行为。而正是这种直接对象与间接结果的传导表明了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这也是为什么说有效的宏观调控必须有坚实微观基础和传导条件的原因。有必要说明的是,如果依据作用结果来界定政策边界,那么也许可以把结构列为宏观调控的对象。不过,随之而来的问题可能就会陷入体制认知的误区(这点将在后面说明)。将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边界严格界定为总量的观点也明确地反映在现代西方宏观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中。
(二)产业结构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
前已述及,宏观调控政策作用的结果不仅会而且应该影响到微观主体的行为决策和产业结构的相应调整。但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却并不针对具体的行业和部门,否则宏观调控就等同于微观规制。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表明,对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普遍认同,推动了市场经济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发展。在市场经济中,通过市场竞争和价格机制对供求关系进行调节,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使资源在各产业和部门间得到有效配置,产业结构的形成和优化正是市场在产业间配置资源的必然结果。历史地看,产业结构的形成和调整也曾在不同的体制下完全或主要由政府来安排(通过产业政策),由此形成了典型的计划经济体制及所谓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体制(如日本和韩国等)。不过由政府取代市场、通过产业政策干预市场机制在产业间的资源配置而形成的产业结构从长期看是非常脆弱的,日本和韩国经济(金融)危机不断,中国重复建设问题严重,政府安排的产业政策不能不说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于产业政策在实质上是政府依据自己确定的经济变化趋势和目标设想来干预资源在产业间的配置,产业政策在资源配置的方式上与计划经济是相同的,计划经济所固有的缺陷必然会重现于产业政策的制定上(汤在新、吴超林,2001)。政府对具体产业的干预应以市场失灵为依据确定。如果将产业政策当做一种宏观调控政策,显然它相对市场基础是一种外生的安排,其绩效将存在体制的制约。不仅如此,如果将产业结构作为宏观调控的对象,也与产业结构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存在逻辑上的矛盾。应该承认,中国当前的经济问题主要是结构问题,但结构问题不是宏观调控直接的对象,结构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市场基础的发展和完善,这也是理解为什么要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关键之所在。
(三)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是为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创设稳定的外部条件
对于通过宏观经济政策减少经济周期波动、促进经济总量均衡从而为市场机制有效进行资源配置创设稳定的外部条件的目标业已获得广泛的认同,并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所采纳(除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反对外),不过,关于经济增长是否应该作为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则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存在重大的分歧。严格地说,经济增长属于总供给的范畴,它取决于生产要素的投入与组合,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一般坚信构成总量内容的总供给方面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即使出现总供给冲击的经济周期波动,认为也应该由市场机制来调节。在现代西方宏观经济理论中,宏观调控政策归属于总需求的范畴,政策的目标被界定在因总需求冲击引起经济周期波动后的稳定方面,而且强调的是短期。如果说凯恩斯主义所强调的积极财政政策的乘数效应中包含了一定的经济增长目标,那么这种增长主要也是随积极财政政策稳定投资者预期而来的私人部门的增长,公共财政支出的增长本身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仍然属于稳定的手段,目标是为民间投资的启动创设良好的外部环境。在主要发达国家的货币政策实践中,货币政策事实上也一直是以稳定通货而不是经济增长为目标。
最近10年来,随着现代宏观经济学的发展,特别是内生经济增长理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对政府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能够产生合意的长期经济增长表示怀疑,认为过分关注短期稳定的需求管理政策忽视了长期经济增长的问题。他们指出短期的产量波动虽然具有重要的福利后果,但长期经济增长的福利含义远远超出任何短期波动的影响(Romer,1996),强调现代经济分析的重点应该从总需求转向总供给方面(因为总量非均衡都是微观扭曲的结果)。这种从对短期稳定的关注转向长期经济增长路径探讨的理论发展方向所给出的政策含义是,政府既能够积极地也能够消极地影响长期经济增长,而积极政策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为经济的最优增长路径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
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像中国这样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由于市场基础不完善,政府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一直附存着经济增长的目标。在中国扩大内需的宏观调控实践中,先是1998年上半年明确地将货币政策作为保证8%的经济增长率目标的手段,当认识到依靠货币政策难以实现预期目标的情况下,又进一步明确提出启用积极的财政政策来保证经济增长。应该承认,一系列积极的宏观调控政策对于阻止经济增长率的严重下滑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现实结果与预期目标的巨大差距表明,将宏观调控政策目标严格界定为短期稳定更为确切。实际上,多重目标之间的相互矛盾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释放,积极财政政策的短期经济增长目标在中国经济的存量部分还一定程度上存在,但在经济的增量部分则明显难容。目前,国内已有不少学者开始在关注短期稳定的基础上探讨中国长期经济增长的路径问题,如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宏观组(1999)就曾明确提出:“宏观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要始终坚持以市场化为取向,通过制度创新、加快结构调整来求得长远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扩大内需如果不是作为一项短期政策而是作为一项基本政策,一定要和供给管理的政策结合起来”。特别是从2000年5月中国经济出现重大转机后,关于长期经济增长要依赖市场基础和制度条件的完善已逐步成为共识。
四、简短的结语
在中国的经济发展进程中,我们一向重视政府制度安排的作用,这无疑是中国客观现实的要求。与此同时,我们又必须对政府制度安排在经济的不同领域和层次内容上的差异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事实上,就宏观调控政策作为一种政府制度安排而言,它在西方国家的理论和实践中具有比较清楚的界定,而国内对其内涵和目标等问题上的认识则是相当含混或者说是相互矛盾的。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对宏观调控问题的基本认识是:
——市场经济有效配置资源是以产权明晰的市场主体行为和形成理性预期从而能对市场价格信号作出灵敏反应为基础的。针对经济总量非均衡的宏观调控如果没有坚实的微观基础,那么,作为一种外生的制度安排的政策效应释放必然受到极大的制约。宏观调控政策的传导还需要相应有效的市场传导条件或机制。在中国,由于市场结构并不完全,特别是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仍属管制市场,缺乏有效的市场传导机制使宏观调控成为一种外生于市场条件的政府安排。因此,宏观调控政策能否发挥作用已不仅仅是政策本身的问题。
宏观调控与微观调控范文4
关键词 宏观调控 市场经济 手段
一、国家宏观调控的内涵
国家宏观调控是国家政府运用计划、法规、政策、道德等手段对国民经济的总体管理,为了促进市场发育、规范市场运行,对社会经济总体的调节与控制,是中央政府的经济职能。宏观调控运用调节手段和调节机制,对经济运行状态和经济关系进行干预和调整,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把微观经济活动纳入国民经济宏观发展轨道,为微观经济运行提供良性的宏观环境,及时纠正错误。
二、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及现实意义
经济杠杆是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价值形式和价值工具。
(一)经济手段
经济手段是国家运用经济政策和计划,通过对经济利益的调整和调节社会经济活动的措施。包含经济政策;价格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扶贫政策。价格、财政、税收、信贷(利率)、汇率、等杠杆进行的调控都属于经济手段,还有经济计划、产品购销、产业政策、开发式扶贫政策等。
作用:有利于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别是国家制定和实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重要作用。
(二)法律手段
法律手段是指政府依靠法制力量,制定和运用经济法,通过经济立法和司法,运用经济法规来调节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以达到宏观调控目标的一种手段。通法律手段可以有效地保护公有财产、个人财产,维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各个经济组织和社会成员个人的合法权益;调整各种经济组织之间横向和纵向的关系,以保证经济运行的正常秩序。
法律手段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具有经济普遍的约束力和严格的强制性,对经济运行的调节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明确的规定性。
(三)行政手段
行政手段是国家通过行政机构,采取带强制性的行政命令、指示、指标、规定等行政措施,来调节和管理经济,以达到宏观调控目标的一种手段。
社会主义宏观经济调控不能放弃必要的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的调节功能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当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失调或社会经济某一领域失控时,运用行政手段调节能更迅速地扭转失控,更快地恢复正常的经济秩序。行政手段是短期的非常规的手段,对中国的宏观调控体系具有一定的内生性特征,不可滥用,必须在尊重客观经济规律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加以运用。
(四)道德手段
道德规范是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内心信念等来维系的人们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
运用道德手段干预和调节经济行为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关键是通过教育、舆论、文艺等多种手段形成符合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并形成多数人形成的道德标准和道德原则,来影响人们的道德选择,调节着人们的利益关系和心理平衡,规范人们的经济行为。
三、国家宏观调控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经济发展容易过热,动力来自过度追求GDP的增长速度及其手段的投资依赖即所谓“投资饥饿症”,导致通货膨胀,结构劣化。主要对策是压缩投资,带来经济增长的大起大落。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主体,社会生产的高度社会化和经济运行的基本特征,以及国家具体的职能决定了国家对经济运行宏观调控的必要性。
(一)经济运行存在矛盾
市场经济带来的经济周期波动对社会资源和生产力都构成影响,增幅偏高,经济结构不合理、经济体制不完善等问题仍较明显。不真正解决结构、体制问题,经济发展中的不健康不稳定因素就随时可能出现,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消除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的倾向,不能为使国民经济真正转到持续快速协调健康的轨道。中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国家。单单靠市场的自发调控是不行的,市场调控有许多弱点和缺陷。
(二)宏观调控存在突出问题
宏观调控当前仍然存在三个突出问题,主要是物价上涨压力较大、节能减排形势严峻以及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
在我国,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抑制通货膨胀,促进重大经济结构优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当前,我国经济形势总体是好的,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和改革措施,呈现出增长较快、质量效益提高、结构协调性增强、群众实惠增多的良好发展态势,对于保证经济的平稳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不能不看到,当前的宏观调控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四、国家宏观调控的措施及现实意义
针对中国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政府及时采取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抑制过度投资、稳定市场价格、减少流动性过剩、降低顺差增幅;加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价格政策、土地政策和社会发展政策的协调配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高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使国民经济持续平稳快速发展,呈现出增长较快、结构优化、效益提高、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
宏观调控是国家从宏观经济角度,运用各种调控手段,为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的预期目标,对市场经济运行进行总量和结构进行调节和引导。历史经验表明,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宏观调控都是政府重要的职能。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建立健全的宏观调控体系。
参考文献:
[1].中国经济新思考[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宏观调控与微观调控范文5
关键词:市场经济 经济结构 宏观调控
宏观调控不仅对市场经济有很好的调节作用,而且也影响着我国的经济结构。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市场经济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两个共同协作,一起作用于经济建设。宏观调控不仅对市场经济有一定的调节和促进而且对我国的经济起着调整作用。
一、宏观调控实施的背景
市场经济体制下,无论其发展有多么完善,体制本身的局限性对经济的发展也会有不好的影响。而对于有的领域市场经济可以发挥其自身的调控作用,有的领域却不可以。市场经济仅仅依靠其自身的组织和协调来长久维持良性发展是不切实际的,因此就需要在制度与法律方面进行适当的宏观调控,以此来弥补市场经济自身的盲目性和滞后性。宏观调控是指政府在特定情况下通过对财政收支的调节来调控市场经济,以维持秩序的正常进行。在宏观调控的过程中,财务部门通过调控财务收支来合理分配资源,来辅助市场解决其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所以我国经济的宏观调控主要是通过调控财政收支进行的。
二、宏观调控对市场经济的作用
(一)宏观调控作用于市场经济的形式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对宏观调控有了新的要求,宏观调控应该建立健全的宏观调控体系。市场经济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离不开宏观调控的作用,而宏观调控在实现对市场经济的调控时有不同的形式。
1.计划经济
计划经济是一种“指令型”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国家的一系列经济活动和资源分配都由政府进行计划。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计划经济已经不适用当前的经济体制。其弊端表现在不能很好地调节微观经济与社会需求的矛盾;实施的过程中不能很好地与实际结合,造成资源浪费等;对于经济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不能进行合理有效的调节。虽然计划经济在现在看来有一定的缺陷和局限性,但不能否认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和对我国经济曾经一度的调控作用。
2.间接的宏观调控形势
间接的宏观调控形势是指国家不再直接对经济进行调控,而主要是通过运用市场机制来引导企业的经济活动,以此来实现对经济的调控作用。不再进行直接的干预,而是对其进行间接的管理和指导。企业对自身进行管理,自负盈亏。我国的经济体制从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变时是从之后开始的。这种转变是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在间接调控的作用下,不仅可以将市场经济的资源充分利用,也可以发挥政府的调控引导作用,以此来实现宏观调控和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间接的宏观调控相对于直接调控来说,调控方式更加灵活,在此基础上企业可以更加人性化管理以充分利用人力资源。
(二)宏观调控与市场经济有效结合
为了使我国经济进入良性、高效的发展轨道,必须把市场经济和宏观调控进行有效的结合,才能不断地促进经济的发展,达到双赢的局面。
1.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职能是制定社会和国家发展的目标和完成目标时的方向和所需方法。宏观调控是为全局寻求一个发展目标,如果没有目标,则如同一盘散沙,不能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作用。有了目标,则可以有效统筹全局,保证市场机制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可以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保证经济活动的公平合理。
2.因市场经济有一定的缺陷和局限性,所以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容易导致资源分配不合理。在这种情况下,宏观调控就充当调节者,对市场经济进行合理引导,对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市场经济很主要的特点就是公平的竞争和发展的高效率,而收入的差距是产生竞争的主要动力。差距过小不会产生竞争,差距过小的情况下就不会有前进的动力,但如果收入差距过大则会加剧贫困的扩大,对市场经济会有负面影响。所以两者合理结合对经济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两者不可偏颇一方。
3.宏观调控可以支持市场经济的发展。在现阶段,经济的不断发展需要合理的经济体系和公平的竞争秩序。因此政府可以通过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各种经济行为。国家的宏观调控是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有关部门互相协作和监督实施的。我国的宏观形式存在的问题比较多,而市场经济还需要不断发展和完善,所以市场经济和宏观调控的合作还需要不断磨合和发展。政府要加强其在市场中的地位并与各部门协调来完善调控体制促进市场经济的高速、良性发展。
三、宏观调控对经济结构的作用
我国的经济发展虽然一直处于平稳的上升状态,但不可忽视其中出现的问题。比如最近比较严重的铺张浪费、公费私用、年终突击花钱等。政府在不断改善财政支出结构、使财政支出能更好地改善民生,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在财政政策方面要加快结构性减税的步伐,促进企业的发展并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一)宏观调控对经济结构的内在作用
首先地方宏观调控一直在向民主化、法制化、程序化方向发展,这是地方稳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发展要求不相同,所以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和目标很有可能与当地政府的发展要求不符,这属于正常现象,另外不同的地区在对宏观调控的要求中也存在差异。根据不同区域的特点,国家也会提出相应的发展策略,比如:发展沿海,中原崛起,支援西部等战略方针。为了使区域经济有良好的发展,政府将区域发展政策上升到国家战略。另外宏观调控的高效性只有将区域发展建立在区域优势上时才可以充分体现出来。由于中国各个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所以政府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使用带动经济增长的体制,推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快速稳定发展,减小各区域的贫富差距,促进中国经济整体的发展。其次,由于近年来,经济发展上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和通货膨胀日益加剧,凸显出了宏观经济失衡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重视供给管理,并促进宏观经济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供给管理的力度。利用多种政策手段调整区域经济结构,转换宏观调控方式。在宏观调控的过程中,必须重视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供给效应及其对经济发展的重要影响作用。
(二)宏观调控对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控作用
首先,政府在调控供给管理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其原因是供给管理的直接对象是劳动者和生产者,而政府直接对生产者和劳动者进行管理。另外地方政府不能对需求管理发挥作用,导致区域政府与中央政府不能发挥良好的协调作用,当区域经济处于比较快的发展速度时,政府为了协调各个区域和谐发展,则会控制区域政府的投资与发展。而当经济发展较缓慢时,政府为了保证各个区域均衡发展,则会采取措施鼓励区域政府投资发展。中央政府与区域政府属于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中央政府可使用强制手段对区域经济进行管理。所以在区域政府投资发展较快或较慢的情况下,政府都可以对其进行引导和管理。其次,市场需求和消费需求是内部需求的两大方面。市场需求与消费需求应合理结合起来,但就目前的经济发展来看,地方政府在调节内需时不注重消费需求,其原因是刺激消费者需求在弥补地方政府内部需求的同时会对市场需求和经济增长造成不确定的影响。消费者的收入状况是影响消费需求的关键因素,但当消费者在经济增长的情况下,也不一定对本地市场的经济有促进作用。因为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不一定在本地消费,就算在本地消费,也不一定购买本地企业的产品,这种情况对内部需求没有调控作用,还会造成资金外流。
结语
国家宏观调控对于经济的重要作用,是政府对国民经济的总体管理,这已经获得了人们的普遍认可。宏观调控的运行是在一定的市场规律下进行的,并使用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手段和策略。在市场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宏观调控的作用已经有了明显的体现,宏观调控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并为微观经济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宏观环境,使市场经济得到均衡的发展。市场经济具有盲目性,而宏观调控就是一只有形的手,使市场经济的发展有了合理的目标和实现手段。
参考文献:
宏观调控与微观调控范文6
【关键词】市场经济体制;宏观经济;管理体系
经济效益是国民经济的细胞,是国家物质财富的主要创造者,企业必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这是它赖以生存、求得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国家财政资金和增加积累的源泉。因此,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是企业和企业职工的利益之所在,同时也是发展国民经济、增强国力之所需。何为企业的经济效益?众说纷纭。有人认为产量和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经济效益,有人则认为是市场畅销或上缴利润,也有人认为是产值。笔者认为这些都是考核企业的单项经济指标。马克思曾经说过,“真正的经济――节约――在于节约劳动时间,即低限度的,降低到最低限度的生产成本,但这种节约就等于发展生产力”。马克思这一论断完全反映出现代管理中有关“投入产出法”的实际运用。企业的经济效益是指根据行业的具体情况,有目标、有规则、有计划地按着“优质、低耗、高产、安全”优化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等目标,有程序、有系统地组织企业的生产技术,分配销售等环节的工作,通过产品销售回收资金。在此基础上根据多方面的数据运用现代数学方法计算其投入、产出比例,以最少的投入获得较多的产出,从而体现企业的经济效益。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建立,在政企职责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及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情况下,我国国民经济真正形成了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两个基本层次。对此,分别研究建立它们各自的管理规律和管理途径,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基于上述认识,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以及“八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奠定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应抓好相互联系的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增强大中型企业的活力;二是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商品市场,逐步完善市场体系;三是国家对企业的管理逐步由直接控制为主转向间接控制为主。经济体制改革上述三个相互联系的任务提出既指明了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管理的基本任务和基本方向,又提出了建立新的社会主义宏观管理体制所必须具备的市场条件和微观基础。这标志着我国对于在搞活微观经济的同时必须加强宏观经济管理的问题有了比较系统的认识。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是相对而言的,它们二者之间虽然没有天然的鸿沟,但也决不仅仅是范围的区别、量的区别、层次的区别。
一、从内涵上划分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主要有两个标志
第一,是否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一个企业、公司,它的范围再大,产值再高,但它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属微观经济范畴。而县、乡的经济,它的范围再小,产值再低,由于它不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因而属宏观经济范畴。在旧的体制下国家直接经营企业,国家统负盈亏,企业实际上是国家政府部门的附属物,而全国实际上也是一个大企业,也就很难区分宏观与微观经济。第二,是否是经济总体。一般说宏观经济表现为一定范围内的经济总体,而微观经济则表现为一定的经济个体或经济系统要素。据此,不难得出结论,宏观经济就是指一定范围的经济总体及其总体运行。其外延包括整个国民经济总体、地区、城市、部门、县、乡镇总体等。微观经济则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及其活动,其外延包括企业、公司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基本经济单位。因此,单从管理主体方面我们也可以这样说,凡是国家政府机构发挥其应有的经济职能所进行的管理则是宏观经济管理。这一点也是划分宏观、微观经济管理的显著标志之一。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宏观经济管理就是国家各级政府部门为了保证整个国民经济大体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并取得较好的宏观经济效益,对一定范围内的经济总体及其运行所进行的规划、调节、监督和服务等过程。在这里国家各级政府部门是宏观管理的主体,一定范围内的经济总体及其运行是它的客体,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是目的。规划、调节、监督、服务则是它应发挥的主要经济职能。
二、理解、掌握宏观经济管理的本质特征
综观我党到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都包含了两个基本方面:即一是要坚持搞活企业,搞活微观经济;二是要加强宏观经济管理。这两个基本方面是相互统一、相互制约、不可分割的。忽视任何一个方面,国民经济就不能协调稳定地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就不能顺利地进行。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之所以区别于其他管理体系,这是由它的自身特点所决定的。首先与微观经济管理相比,它的特点主要是:(1)管理主体的行政性;(2)管理客体的总体性;(3)管理方式的间接性;(4)所需信息的综合性;(5)管理目标的全局性。其次,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与资本主义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也有本质不同,主要表现在:(1)指导思想不同;(2)管理主体与客体不同;(3)管理内容不同;(4)管理方式不同;(5)管理目的不同。
总之,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宏观经济体系不同于过去的国民经济计划管理体系,不仅仅是名称的改变,而且在指导思想、管理内容和管理方式方法等方面都有较大变化。从指导思想上说,传统的国民经济管理是建立在社会主义产品经济基础上的,而宏观调控体系则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力求做到计划与市场即价值规律调节的统一。从管理的内容上看宏观调控体系则以政企职责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开为前提,而传统的国民经济管理则混淆一起,统包统揽。宏观调控体系的着眼点主要放在国家政府部门以对整个宏观经济的长远和全局发展进行规划、调节监督和服务上。从管理方法上看宏观经济调控体系主要运用间接管理的方式,运用指导性计划和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为主的方法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进行间接的调节和引导,而传统的国民经济管理则运用直接管理,指令性计划、行政手段为主的方法进行直接的全面的控制。
三、完善探索实现经济管理结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