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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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案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案范文1

一、目标任务

按照市机关效能年活动工作要求,针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执法过程中存在部分执法人员未能严格执行执法程序、调查取证不全面、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等问题,重点解决全局执法人员执法责任不够落实、过程不够透明、程序不够简捷、行为不够规范等突出问题,努力提升执法水平,提高行政效能,实现文明、规范的执法目标。

二、工作重点

着力落实责任、明确主体、规范程序、健全制度、强化检查等方面的问题。

三、具体措施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局属各有关科室要根据《市建设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的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理清法定职责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设定执法岗位,明确执法岗位职责,建立健全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强化行政执法资格审查制度

1、对全局各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全面清理审查并公告。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二十二条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和《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六条关于“执法单位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申领《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的规定,对全局各受委托的执法人员进行审查,向社会公告符合资格条件的执法人员。将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持有《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列入我局机关效能年活动工作考评内容之一。

2、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认定和加强监管。根据《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七条关于“执法单位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组织中的执法人员,应当向核发机关申领《省行政执法证》”的规定和第十二条关于“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执法职责时,必须出示行政执法证,在规定的职责权限和范围内行使执法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了解持证人姓名、证件号码和执法范围。不出示执法证,或者出示无效执法证的,属于程序违法,管理相对人有权拒绝检查和处罚”的规定,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须取得《省行政执法证》,实行亮证执法,工作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不得作为行政执法证件使用。所有取得《省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由建设局法制办统一登记备案,对外公布其所在单位、执法证件号码、执法范围及执法证件注销、吊销等基本情况。积极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建设局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

(三)坚持执法活动“八不准”制度

1、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和营业性娱乐活动;

2、不准在执法活动中办理个人事宜,或者在个人活动中开展执法工作,严禁向行政行为相对人敲诈勒索;

3、不准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或者提出与执法活动无关的要求,严禁、随意执法;

4、不准擅自处理、擅自留置罚没财物和抽检样品;

5、不准随意改变行政执法种类、幅度和范围,严禁违反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或者越权执法;

6、不准以收代罚、以罚代刑,严禁以权代法、徇私枉法或者纵容违法行为;

7、不准在工作时间饮酒,严禁酒后参与执法活动;

8、不准刁难、打击和报复行政行为相对人,严禁粗暴执法、野蛮执法;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局属各执法科室要按照法律规定的行政执法程序的基本规定,细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具体运行程序,科学合理的设定操作路径及时限要求。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坚持立案登记制度。除依照行政处罚法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外,办理行政案件必须登记立案。

第二,要依法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不仅要调取当事人的陈述,还要调取其他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相关证据,做到证据确实充分。

第三,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利。执法单位作出行政决定前,应当出具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种类、罚款数额,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陈述权和申辩权)。告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提出陈述和申辩事实及理由的,执法部门应当予以调查核实。作出行政决定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第四,举行听证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要求听证的,执法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第五,完善送达程序。执法人员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应当依法送达行政执法文书,送达文书应由受送达人签字或盖章;受送达人拒不签字或盖章的,可以采取留置、邮寄、公告等其他合法途径予以送达。

第六,制作结案报告。

(五)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归档制度。统一行政执法执法文书格式,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局的执法科室应按省建设厅制发的全省系统行政处罚文书。各执法人员应定期对本科室、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建立案卷,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完善本机关各种行政执法文书标准及装卷归档标准。健全案卷归档制度,明确各类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要求及案卷归档要求。

(六)实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每年对各执法科室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被评查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局行办。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情况列入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考核的内容。

(七)完善行政执法公开公示制度。各执法科室要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管理职能,以多种形式依法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绘制行政执法运行“流程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公开,特别是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每个环节、程序、人员、手续、时限进行明确规定,使每名工作人员行使行政权力有固定“线路”、“程序”和“标准”,实现行政权力运行的“标准化”。

(八)坚持行政执法检查制度。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好执法检查工作,明确执法检查责任。进行执法检查前,原则上应当事先拟定包括检查依据、时间、对象、事项等内容的检查计划,并报建设局法制办备案;对计划外的突击性检查,应予事后5个工作日内报建设局法制办备案。对各执法单位多项执法检查内容可以合并的,通过建设局法制办进行协调,能够合并的,可以合并;能够联合实施的,可以组织有关执法单位联合实施。

(九)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根据机关效能年活动要求,主要检查各执法单位的工作效率、服务质量、依法行政情况。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纳入机关效能年活动年度目标考核,对有关单位发生典型案件造成恶劣影响被查处的,视其具体情况扣减相应目标考核评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监督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各执法人员要逐步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制定规范性文件等抽象行政行为和实施具体行政行为中,行政执法行为违法,产生危害后果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者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局属各科室负责人是本单位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过问,指定专人负责,制定详尽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目标具体、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便于操作,切实建立起“领导抓、抓领导,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开展经济发展环境服务保障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创建最有发展环境为目的,加快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清理整顿执法资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明确执法主体资格,规范执法程序;二是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责任意识,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三是行政执法有关制度进一步健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权责不明的现象得到纠正。

三、工作任务

1、明确执法主体。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实现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规定,对照市政府法制局档案,确定我局有行政执法资格的部门是法规监察股。

2、确定行政执法人员。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法规监察股中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必须为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并将执法人员名单上报监察局。

3、明确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人员在处理纠纷、案件过程中必须依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土地政策、文件等,使执法依据有法可依,可将相关条文进行公开公示,并随时公布最新执法依据。

4、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我局执法程序一般为:群众举报或随时巡查发现可疑占地情况询问当事人有无正当用地手续未办理手续的,进行立案,如果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收并处罚款,责令限期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对非法建筑物进行拆扒,对破坏土地的责令恢复土地现状。对处理结果形成卷宗,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工作步骤

1、按照市纪委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局的要求,在制定本局的《清理整顿执法资格规范执法行为工作方案》后,对执法人员召开会议,下发文件,要求执法人员必须规范行为,照章办事。

2、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设立投诉电话,对群众反应的乱执法、野蛮执法等行为进行整改处理,并将举报情况和处理结果向社会公示,报监察局、法制局备案。

3、请市纪委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局对我局清理整顿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如果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被投诉,将进行严厉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五、有关要求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案范文3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首先要梳理清楚行政机关所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市政府印发各部门的三定方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市政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抓紧执法依据的梳理。省政府已以甘政发〔〕334968号文公布了省直52个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市直有关部门在梳理所属部门执法依据时,要注意与上级有关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相衔接,以避免遗漏。

尚未完成执法依据梳理的市直有关部门,必须抓紧完成执法依据梳理,最迟于10月25日前报市政府法办公室,以便审核公布。未按时上报的要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省以下实行垂直管理部门的执法依据也要按本通知要求上报,由市政府向社会公布,接受本级政府监督。

二、分解法定职责,明晰执法责任

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据本级政府依法确认公布的执法依据,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原则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逐级逐岗分解落实具体执法责任,明确界定各执法岗位的职责。分解执法职责过程中。要注意体现机构改革,特别是事业单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部门“三定方案”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责不一致的由编部门牵头进行调整。要结合不同岗位的具体职权,定执法工作流程,分解执法责任,量化考核指标,使行政执法部门的领导和执法人员都明确自己岗位的执法依据、执法内容、执法范围、执法权限与义务、执法标准与考核指标。要根据本部门承担的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行政监督等行政执法相关内容,采用流程图与文字说明相结合的方式,定精细严密、科学高效的内部执法程序,切实把本部门依法行政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这项工作务求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各部门分解落实执法职责的具体方案,经会议讨论通过,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市政府和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健全工作度,规范执法行为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执政为民、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各项配套度的建立健全和调整完善工作,有效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对今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要实行常态和动态管理,依法及时提出排岗定责、增删完善的意见,报经本级政府法机构和编办依法审核后,通过政府发文、汇编文本、新闻媒体和网络渠道等形式予以公示。要严格遵循法统一、职权法定的原则,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扩大本机关的行政执法权限,也不得放弃任何一项法定职责;行政执法中涉及各部门间职能重叠、交叉,需要调整和明确的由本级政府编办和法机构协调确认;内部不同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职权分解要科学、合理,既要避免职能交叉重复,又要有利于相互间的协调配合。

四、完善考评办法,落实责任追究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对所属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实行垂直或双重管理的部门按照管理职责分工组织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是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包括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执法权限,适用执法依据是否准确、适当,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结果、案卷质量情况等。要把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与行政执法部门的目标考核、岗位责任考核结合起来,按照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定评议考核方案,确定评议考核的具体标准。要明确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以及行政执法人员不同的责任层次,依法确定应承担责任的种类和内容,分解量化执法项目,确定具体分值,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要按照《市政府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责任评议考核表》见附件)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定具体方案,认真做好年行政执法责任评议考核工作。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对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奖惩、任用、晋级的依据。

五、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奖惩机

市、县(区)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度和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度。通过随机抽查、阶段检查、年度评查等方式,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

各县(区)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要逐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奖惩机。定期对行政执法绩效突出的行政执法部门、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有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视具体情况或情节给予惩处。市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将在今年年底前组织力量对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的情况进行督查和评议考核。各县(区)政府也要做好相应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前书面报告市政府。

六、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组织领导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案范文4

根据州法制办《关于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制定的行政执法规范年工作方案,我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署安排,认真开展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自查自评工作。现将我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安排部署行政执法规范年工作

为抓好抓实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工作,我局及时召开了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工作专题部署会。会上,对州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行了学习传达。为保证此项工作落到落处,指定由分管局领导亲自抓,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部署、指导和监督工作。会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及时制定了我局行政执法规范年工作方案。并且按照工作方案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在行政权力清理的基础上,对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清理。对本部门主体资格来源依据的法律、法规在我局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开展了行政权力委托清理,我局无行政权力委托行为。

(二)进一步清理了我局行政执法队伍。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均是通过了公共法和专业法考试后,取得了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人员的信息在我局的局网上进行了公示。

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了系统执法人员的专业法考试。今年上半年组织了两期系统执法人员的培训,5月是对食品安全监管知识的培训;7月是对新版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培训。还采取各种方式,让执法人员参加国家局和省局的各种业务培训。

二、认真开展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

根据州法制办的相关要求,完成了深化行政审批调研工作,并对我局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和确认。2012年省局下放了4项行政审批项目,但省行政审批办还没有确认,所以目前还没有落实到位,我局现有行政审批项目6项,均具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并且均进驻州政务中心,进驻率为100%.

三、组织完成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工作

我局2014年代州政府起草了《藏族自治州药品零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一年来,取得了良好的监管效果,所以今年我们提出了继续有效的建议。今年我局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我局在执行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时,严格根据各项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依法行政,依法办案。没有滥用法律,违规执法的行为。

五、制度建立执行情况

建立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根据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加强了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规范了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文书,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将我局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编制成书,便于规范和执行。

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制定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加大了对各县的行政执法的督查工作。今年我局工作组到南北东路各县开展食品药品专项监督检查时,也对各县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查看了执法案卷,规范了执法文书,并对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六、行政执法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州地处川、滇、青、藏四省交界地,人员流动性大,幅员面积大,监管战线长,气候条件恶劣。又加之机构改革后,我们增加了食品监管职责,任务加重,但县级局工作人员较少,执法人员严重匮乏,所以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难度较大,顾此失彼。

二是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因为机构改革,执法人员变动较大,再加上现在执法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违法行为的隐蔽性、机动性明显增强,违法分子为了逃避打击,不断变换手段和方式,对此,我们应采取各种形式来培训或调训各县食品药品执法人员,以提高执法办案人员的稽查工作技巧、方法和执法工作能力。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依法行政,执行为民的理念,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归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切实保障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净化食品医药产业的发展环境。

二、目的意义

进一步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树立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核心价值观,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转变执法作风,规范执法程序,有效防止和解决随意执法、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和“吃、拿、卡、要、报”等问题,使社会公众对全县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满意度得到明显上升。

三、组织保障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成立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四、检查内容

(一)法制队伍建设

1、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

2、设立一名专职工作人员;

3、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培训。

(二)法制制度建设

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行为)自查和监督检查制度,行政许可审核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办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处罚办、审、定三分离制度并严格执行。

2、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

(三)坚持政务公开

1、公开政务信息专人管理和审核把关;

2、政务公开信息的渠道合理,范围合法,适当;

3、制作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四)举报投诉处理

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电话实行首问责任制,并有专人负责接待和处理,有举报、投诉登记,并及时处理和反馈。

(五)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行为监督情况

1、分管法制工作工作人员对单位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并进行登记;

2、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3、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行政许可案件;

4、按照县食药监发〔2014〕17号文件要求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检查;

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完成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

6、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于重大行政决策均开听证会;

7、严格执行《规范化文件管理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六)法制宣传工作

每年在州级以上各类新闻宣传媒体上发稿5篇以上。

(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好的经验做法及建议及时进行反馈。

五、实施阶段

(一)自查自评阶段。6月25日前结合实际,进行动员部署,认真组织自查,查找问题,组织整改,总结经验,迎接检查。

(二)迎检考评阶段。7月,做好各项相关工作材料迎接州政府法制办公室和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的检查。

(三)总结和整改阶段。10-11月,根据上阶段检查情况开展整改和自纠。

六、工作要求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查找在执法理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深刻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目标

广大财政干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通过学习,整改,达到以下目标:

(一)端正执法理念,坚持执法为民。全体财政干职工必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真正明确行政执法就是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执法理念,坚决纠正执法就是管人、执法就是罚款、执法就是“创收”、执法就是“完成指标”等错误认识。

(二)改进执法作风,坚持文明执法。全体财政干职工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纠正执法过程中趾高气扬,态度冷漠,敷衍塞责甚至言行粗暴、动辄训斥等现象;坚决纠正吃拿卡要,,故意刁难,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坚决纠正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设置行政处罚“陷阱”等现象;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三)规范执法行为,坚持高效便民。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强化服务。推行分类和动态的监管方式,按照行政相对人的守法记录,实施远距离、近距离或零距离管理,做到既严格执法、履行职责,又不执法扰民。尽量减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能够采用多种方式纠正违法行为、实现执法目的的,应当采取对行政相对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建立以教育为主的预警执法制度,推行网格化行政执法方式,明确执法岗位、执法责任,解决好基层行政执法机构岗位不固定、责任不明确等问题,消除行政执法中的盲点和死角。

三、组织领导

本次教育活动局机关成立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方案的实施,组织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开展。

四、时间安排

这次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安排四个月时间,分为四个阶段,每阶段一个月。

(一)学习动员阶段(5月2日—5月31日)。一是研究部署,制定方案。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二是思想发动,广泛宣传。局机关开动员大会,向广大干职工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教育活动氛围。三是学习讨论,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会计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章。通过学习讨论,充分认识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重要性,端正执法目的,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四是形式多样,增强效果。局机关将采取举办行政执法理论研讨会、发出文明执法倡议、组织演讲团演讲等方式,提高教育活动效果。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6月30日)。全体财政干职工要认真开展“查执法理念、比执法作风、看执法行为”的讨论与交流活动,采取自己查、群众评的方法,分析存在的问题;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查找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行政相对人座谈或者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执法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局机关和个人都要撰写执法情况分析材料,重点检查执法理念是否端正、执法作风是否文明、执法行为是否规范,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

(三)整改落实阶段(7月1日—7月31日)。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紧紧围绕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个人的整改措施要经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局机关的整改措施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整改措施确定后要通过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自觉接受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局机关要组织依法行政知识考试,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对考试不及格者,要暂停行政执法资格,经再次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局机关要对经过审核确认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合格执法人员重新登记。

(四)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8月31日)。局机关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将对每个人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局机关做好迎接省、市效能建设暨“两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抽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局机关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将对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开展进行督查,并将活动纳入机关效能考核范围。对在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中敷衍了事、消极被动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坚持统筹兼顾,务求实效。全体财政干职工要把学习教育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结合起来,不搞形

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提高针对性,突出实效性,切实做到学习教育和行政执法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