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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卫生监测制度范文1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县委,县政府对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县卫生局对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制定了《xx县妇幼卫生监测方案>,方案中确定了详细的监测对象;拟定了统一的资料收集办法和运转程序;制定了质量控制方法以及检查奖惩办法;县卫生局监督所人员每年深入基层进行监督指导和帮助:县妇幼保健院对此项工作常抓不懈,定期不定期的深入乡村进行检查.督促.指导,保证了妇幼卫生监测的顺利进行.十多年来,妇幼卫生监测工作屡屡受到国家,省,市检查人员的高度评价.
二抓好培训,提高素质
今年是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改为”3+1”模式的第三年,以后妇幼卫生监测工作运行顺利与否,抓好本年度的妇幼卫生监测培训工作是关键.首先我们就过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了详细的分析和充分的准备工作.制定了周密的培训计划,参加省级师资培训班的同志精心准备,认真备课,10月中旬县乡村从事妇幼卫生工作专业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培训,在培训班上,她们就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及评审,5岁以下儿童监测方案及监测数据渥报调查方法和相关表的填写进行了详细认真的讲解.培训结束后,举行了书面考试,保健院院长申芝凤对培训进行了总结.此次培训得到了县卫生局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卫生局副局长臧庆玲同志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臧副局长强调了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此次培训班的重要性,要求参加培训的同志一定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要用严谨的工作态度,认真做好监测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实效性,杜绝虚报,瞒报,减少错报,渥报.通过学习交流,大家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对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的认识,增强了责任心和使命感,理解和掌握了妇幼卫生监测方法,收到了满意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培训对完善妇幼卫生信息工作制度,促进妇幼卫生信息利用率,提高了妇幼卫生监测的质量,促使我县妇幼卫生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推进我县妇幼卫生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质控到位,数据准确
按照培训要求,各监测乡镇在收集到村级上报的监测信息后,在十一月上旬深入各村进行数据质量控制,为确保数据上报的真实性打下基础;十二月下旬,在各监测乡镇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县妇幼保健院又随机抽取了五个乡镇二十四个行政村进行了为期五天的质量控制和监测指导,充分保证了上报数据的准确性.2008年xx县基层上报活产数2048人,质控后为2069人,漏报率1%。5岁以下儿童死亡上报57人,死亡率为27.83‰。漏报2人,漏报率0.9‰。婴儿死亡上报37人,婴儿死亡率为14.51‰。漏报2人,漏报率0.9‰。新生儿死亡上报19人。死亡率9.3‰。漏报2人,漏报率0.9‰。全县住院分娩率已由2006年的53.87%提高至2008年75.1%;孕产妇死亡4人,死亡率为10万分之195.3。全县无孕产妇死亡漏报。
四存在问题与建议
1部分乡镇两个系统管理率低,监测工作有待提高。乡镇妇幼保健人员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本乡镇的儿童出生数,可能存在活产和死亡的渥报.建议各医疗保健单位要加强两个系统的管理的建立和健全,为提高妇女儿童生命监测提供保障.
2质量控制要常抓不懈:个别医疗机构人员对监测工作末引起重视,发生登记不全面,对医院可能死亡的高危儿童的随访找不到地方,也可能存在渥报现象.建议各医疗单位要健全登记,并做到产妇姓名.地点真实可靠性,以减少渥报发生.
3监测经费匮乏,不利于监测工作的进行:基层医疗单位普遍妇幼经费匮乏,希望增加监测经费.尤其监测工作难度大.基层人员报酬低,影响临测工作顺利进行.
4监测人员更换频繁,素质不高:由于临测人员的更换频繁,新上任的监测人员对监测工作不了解,不主动学习.而影响了监测工作的进行.
妇幼卫生监测制度范文2
1、信息资料管理组织:
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健全信息管理组织,有一名院长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市妇幼保健院成立资料信息科,负责基层信息资料工作和人员培训,并逐步实行资料管理计算机化。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信息资料管理配备专职人员,并保证相对稳定。负责本县(区)信息资料管理和乡、村级人员培训。
2、信息资料管理内容:辖区内基础信息资料;管理信息资料,包括人、材、物、技术等妇幼卫生资源信息;妇女、儿童疾病防治信息资料;妇幼卫生年报信息资料;五项监测信息资料;产科质量报表及母亲健康快车信息资料;新生儿窒息复苏报表;项目工作资料;例会、培训、调研资料;网络直报资料。
3、报表汇审时间及要求:
(1)市级妇幼保健院每年对半年及全年报进行汇审,各县区信息资料管理人员参加。对报表质量进行评审,各县区信息资料管理人员参加。对报表质量进行评审,同时培训基层信息管理人员,以提高统计工作质量。
(2)县、区妇幼保健院应每季度进行一次报表汇审,对乡级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及报表质量考评。
4、常规报表上报时间:
(1)乡村两级妇幼卫生工作报表及监测报表、孕产妇及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的调查表,应在每月例会上报县妇幼保健机构。
(2)县妇幼保健机构汇总、统计分析每季报表后,分别于2月 10日、4 月30日、8 月 10日、10 月30 日以前上报市妇幼保健院。
5、要求:
(1)市、县(区)妇幼保健院应按照妇幼卫生信息资料管理要求,准确收集整理、分析、妇幼卫生信息资料。
(2)对收集的信息资料应是进行一致性、正确性、完整性检查,核实计算机录入后上报。
(3)信息资料的收集应本着科学求实的态度,不得任意涂改和编造。
(4)将整理、分析的信息资料,按规定时间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妇幼保健机构。
妇幼卫生监测制度范文3
一、加强妇幼卫生监督管理
(一)进一步加大母婴保健执法管理力度。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整合卫生监督力量实行统一执法,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监管力度,坚决查处非法接生、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B超管理,按照“谁发证、谁主管”的原则,对从事B超工作的医务人员签订《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责任书,做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与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机构负责人与医务人员层层签定责任书,禁止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提高行政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能力,举办一期母婴保健法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
(二)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管,依法执业和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督促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执行凭证取环、凭证定点引产、凭证施行输卵管再通术和凭生育联系卡进行辅助生育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计划外妊娠报告制度。
(三)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督促各发证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舟卫发〔20*〕65号)文件,确保《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准确无误。发放单位《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实现计算机网络化管理。
(四)督促医疗单位的妇幼卫生工作职能落实。各级医疗单位特别是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要继续执行《浙江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计划任务书》提出的各项妇幼卫生工作要求,加强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服务功能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医疗保健单位妇幼卫生工作质量的考评。市直医疗机构妇幼卫生工作纳入市属单位综合目标考核指标。
二、切实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
(一)建立健全母婴保健服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规范围产保健管理。各级医疗保健单位要继续执行《关于要求各级医疗单位进一步做好妇幼卫生工作的通知》(舟卫发〔20*〕51号)文件规定,依照《*市围产保健实施手册》及相关管理常规,规范围产保健操作规程,提高质量。继续实行孕妇自愿选择建册,加强首诊负责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早孕建册率和孕产妇系管率。按“浙江省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加强高危分级管理,进一步完善重症高危妊娠报告、会诊、转诊、追踪等工作,提高高危孕产妇筛查水平和县级高危筛查率。
(二)加强产科急救服务功能。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各级医疗机构应加强产科力量建设,建立健全孕产妇、新生儿“抢救绿色通道”,充分发挥产科抢救小组作用,提高产科急救能力。尤其是基层助产单位,要加强业务技术培训、提高院内高危孕产妇及疑难病症识别能力和应急救治技术,进一步完善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机制。提高助产技术服务质量,努力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围产儿死亡率,确保母婴安全。
(三)着力解决流动妇女儿童保健难的问题。继续抓好外来流动孕产妇管理和流动儿童管理工作。根据外来流动孕产妇、儿童保健管理办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并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宣教和摸底工作,努力提高流动孕产妇保健率、流动儿童保健覆盖率和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各级助产技术定点单位要积极推进住院分娩和贫困救助工作,并做好困难(流动)孕产妇救助登记,降低外来流动孕产妇、婴儿死亡率。
(四)进一步规范儿童保健技术服务操作常规,提高儿童保健管理质量和各项工作指标。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转变“以人为本”的健康管理理念,加强辖区内活产婴儿的摸底、核对,及时做好委托管理及信息反馈工作,防止儿童漏管,努力提高儿童保健建卡率及系统管理率;规范高危儿、体弱儿管理工作,重点是对异常儿童做到及早发现、早期干预,降低儿童病残率、死亡率。为进一步规范儿童保健技术服务操作常规,年内编印《*市儿童保健管理实施手册》。
(五)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充分发挥各级托幼机构协调指导组的作用,建立例会制度,加强部门间联络,规范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考核合格制度。重点加强农村托幼园所的管理、培训,定期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指导、考核,使各项工作逐步达到规范。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根据“乡镇级卫生保健示范性幼儿园(托儿所)评估标准”,做好自评及推荐工作,拟在“六一节”前举行“*市农村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三、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预防和降低出生缺陷
(一)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和出生缺陷监测干预。在全市推广免费婚检的基础上,学习普陀区、嵊泗县好的经验,当好政府参谋,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加大婚检宣教力度,提高免费婚前医学咨询服务率。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依法开展婚前保健服务,严格执行婚检操作常规,创新婚检服务模式,努力提高婚检率和婚检质量,力争全市婚检率达到50%以上。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优生优育技术服务工作,重点加强一级预防,积极推动二级、三级预防措施,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和残疾的发生。
(二)进一步规范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工作,提高质量。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执行《浙江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产前诊断中心工作手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努力提高产前诊断符合率和产前筛查率。高风险孕妇召回率和随访率要求均达到100%,低风险孕妇的随访率达90%。
(三)规范管理,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质量。严格执行《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新生儿听力筛查运作方案》及工作常规,完善筛查网络。各管理中心要加大管理力度,按“*市新生儿两病筛查及听力筛查工作质量评价标准”,加强对筛查单位的业务指导和质控,做好可疑病例的追踪、召回和解释工作,把好质量关,规范登记、及时报告,努力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复查率和筛查质量。争取建立“儿童听力诊断治疗中心”,以满足疑似儿童的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
四、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建设
(一)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继续抓好规范门诊的创建工作。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按浙卫发〔2003〕22号“浙江省妇幼保健规范化门诊和规范工作标准”巩固和创建“二个规范门诊”,增加机构的硬件投入和人员素质的培养,切实落实“两个规范门诊”的各项标准和操作规范,拓展保健服务项目。市妇幼保健院要巩固“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创建成果,通过20*年省卫生厅的“回头看”。嵊泗县妇保所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创建工作。有条件的基层卫生院要根据“*市乡镇卫生院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两个规范工作评估细则”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通过创建,规范服务,提高服务能力。加强科研工作,积极推广适宜技术和新项目。
(二)完善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大力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发挥三级网的“龙头”作用,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督导和技术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切实承担起妇幼保健的职能,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公共卫生联络员开展妇幼卫生基础性工作。认真落实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三大类12项的服务内容和目标,推进社区妇幼保健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进一步加大健康宣教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认真做好社区“孕妇学校”和“育儿学校”工作,提高健康教育覆盖率,增强人们的自我保健意识。
(三)加强妇幼卫生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保健人员素质。认真贯彻《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要求,将妇幼保健机构纳入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按有关规定配备妇幼保健人员,解决基层妇幼人员待遇,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切合基层妇幼卫生工作实际的奖惩办法,切实稳定妇幼保健队伍,促进我市三级保健网的巩固和发展。进一步加强专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保健人员素质。
五、积极推进母婴健康工程和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
根据浙江省“*”《母婴健康工程项目》执行文本和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年度计划书。依托“母婴健康工程项目”,加强妇幼保健专业人员尤其是基层妇儿保人员和产科医生的业务技术培训,规范操作。增加投入,加大基层产科建设,特别是急救物品的配备。加强高危和重症孕产妇的监护和诊治工作,建立健全产科应急抢救机制,提高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加强宣教,提高流动人口保健意识和母婴保健系统管理率,开展贫困孕产妇的医疗救助和优惠政策,确保通过《母婴健康工程》项目省级评估。
启动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制定并落实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方案,开展两年一次的妇女病查治工作,争取年内完成40%已婚育龄妇女的妇科疾病检查工作。
进一步贯彻落实《*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工作要求,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纳入妇幼保健日常工作,争取政府财政投入,规范和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和免费原则,确保母婴健康。
六、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加强妇幼卫生年报/监测工作。各级医疗保健单位按照市卫生局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完成妇幼卫生年报/监测和质控工作。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和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交流平台,加强基础信息的收集,摸底和随访调查。建立健全信息质控员例会制度,每年一次进行年报的汇审,防止漏报错报。普陀区按省监测规定程序,及时规范地完成监测和计算机网上直报工作。逐步逐级建立妇幼卫生信息网络,不断完善妇幼卫生信息计算机管理工作。
七、努力完成以下指标
妇幼卫生监测制度范文4
***位于陕西省西部,古称陈仓,素有“炎帝故乡”、“青铜器之乡”的美称。辖三区九县,159个乡镇及街道办事处,2150个村委会,总人口372.11万,每年有3万余名妇女怀孕分娩,有约20万名0—6岁的儿童需要进行系统保健管理。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妇幼卫生工作方针,紧紧围绕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这一主题,以健全巩固妇幼保健三级网络为基础,以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为重点,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为依托,深化医改,加强质量管理,全面推进产科、儿童保健科规范化建设,强化妇幼保健人员培训,各项妇幼卫生工作进展顺利。现将全市妇幼卫生工作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工作完成情况
1、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稳步推进。“农免”项目自2009年5月1日在我市全面启动以来,通过实行“六统一”,即全市统一实施方案,统一限价标准,统一补助标准,统一服务包内容,统一剖宫产指征,统一直通车报销,保证了项目工作顺利运行。全市(2009.5.1-2011.6.30)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项目补助人数达59166人,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率达95.26%,补助总金额达4494.11万元,人均补助金额759.58元,全免率达95%以上。
2、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进展顺利。陈仓区为我市“两癌”普查项目试点区。“乳腺癌”检查项目于2009年8月31日正式启动,“宫颈癌”检查项目于2009年10月19日正式启动。为了确保项目质量,我市全程派驻市级专家现场参与“乳腺癌”检查并进行检查技术带教指导和质量控制。截止2011年6月30日,已顺利完成乳腺癌检查4315人,乳腺B超1390人,钼钯563人,确诊乳腺癌2人(已做手术)。完成宫颈癌检查34576例,阴道镜检查2071例,取组织活检304人,宫颈上皮内瘤变22例,确诊宫颈癌5例。2009年圆满完成了省厅任务;2010年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2011年项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良好,截止2011年8月底,宫颈癌检查11299例,已完成目标任务66.47%,乳腺癌完成1500例,已完成目标任务的75%。
3、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步入快速发展阶段。2009年7月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在我市实现全覆盖。自项目实施以来累计发放叶酸275315瓶,有60110位育龄妇女享受到服务。2011年(2010.10.1-2011.6.30)全市目标人群叶酸服用率达87.5%,叶酸服用依从率达67.99%,知晓率达86.31%,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4、及时启动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项目。按照《陕西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陕卫妇发(2010)513号]精神,成立了市级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项目技术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市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项目实施方案》(宝市卫社发[2011]159号),安排部署项目工作。目前全市启动了此项工作,有6809名孕产妇进行了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确诊梅毒6例,发现乙肝表面抗原阳性168人,对阳性孕产妇均进行了规范的治疗和孕期保健指导。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和0-36月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全面开展。我市于2010年4月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通过实施项目 “六统一”即:全市统一实施方案、统一保健手册、统一服务包内容、统一结算模式、统一报账流程、统一宣传版式,推进了项目工作进程。自项目实施以来,为全市89997名0-36个月儿童、38669名孕产妇提供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金额达631.24万元。2011年(2010.10.1-2011.6.30)全市0-36月儿童健康管理率93.72%,新生儿访视率97.59%,孕产妇健康管理率 96.85 %,产后访视率97.52 %。
6、国家“降消”项目内涵建设得到加强。2011年上半年为 24名基层人员提供了为期6个月的进修学习,为基层培养了一批产、儿科业务骨干;加强了县级产科急救中心的规范化建设。上半年全市孕产妇死亡6例(含1例流动人口),无新生儿破伤风发生。
7、基层保健工作质量不断提高。一是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改善。经过多年的监测评估以及干预,我市孕产妇死亡率从2000年的44.97/10万下降到2010年的23.49/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从2000年的30.31‰、26.52‰下降到2010年的11.73‰、10.48‰,出生缺陷发生率从2000年的301.6/万下降到2010年的140.38/万;二是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项目由两项扩大至四项,启动全市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2011年上半年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率达100%,采集血片20136 例,筛查率达88.44%,血片合格率98.59%,确诊甲状腺功能减低症13例,苯丙酮尿症4例。三是扶风县、陇县妇幼保健院通过院省级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评审。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是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幼卫生工作,主管市长亲自深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调研指导工作,现场解决问题。二是积极和妇儿工委、财政、计生、民政、公安、教育、残联等部门汇报,在项目宣传、培训、组织实施等方面达成一致,形成了合力。三是在市妇幼保健院设立了妇幼卫生项目办公室,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为了确保管理到位,市项目办为承担主要管理任务的基层保健科招聘大专以上人员,由过去的5人增加到9人。涉及医改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和所有基层保健工作整合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二)扎实做好医改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工作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
一是成立了市、县两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职责,夯实工作任务;二是成立了各级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加强对项目工作指导,促进基层项目工作有序、高效运行;三是设立市、县妇幼卫生项目办公室,制定《***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督导方案》、《***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市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市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督导方案》、与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的补充通知》、《***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加强项目日常管理,保障项目有力实施;四是加强妇幼卫生三级网络建设,落实乡、村两级人员待遇,实行绩效考核,调动基层人员工作积极性,保证了工作质量。
2、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 保证项目运行
一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保障重大和基本公共服务妇幼项目资金。目前2009年、2010年“农免”、“增补叶酸”、“宫颈癌、乳腺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省市资金已全部到位。2011年“农免”、“增补叶酸”资金到位。市财政先后拨付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专项资金187万元用于市级宣传、培训、督导及项目管理。二是与计生、民政部门协作,将叶酸纳入“健康礼包”内容之一,使每一对准备结婚的青年男女在领取结婚证的时候就能够了解增补叶酸的相关知识并领取叶酸片;三是与计生部门协作,在育龄妇女办理二孩生育指标时,对漏服叶酸的育龄妇女进行叶酸知识宣教、发放药品;四是加强与妇联的联系,做好妇女 “两癌”检查项目的宣传、检查工作。通过与多部门的协作,提高了叶酸的服用率及知晓率,扩大了叶酸的服用范围,普及了妇女健康知识,促进了“两癌”检查项目顺利运转;五是与教育部门联合,确保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
3、加强人员培训 提高项目工作执行力
通过举办培训班、接收基层人员临床进修、送学上门等多种方式开展了培训工作;一是举办项目专题培训班,自项目启动以来先后举办了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专题培训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师资培训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保医师培训班、项目工作信息专题培训班、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培训班10期,培训项目相关人员1723人次,通过培训提高了项目的执行力,保证了项目服务质量;二是免费接收基层妇幼保健院人员进修。三年来接收基层进修人员49人次。 三是送学上门,先后选派市妇幼保健院专家前往各县区进行项目相关知识培训15人次;四是定期举办产儿科业务人员培训班,不断提高基层产儿科业务人员技术水平。三年来累积举办各类业务人员培训班46期,培训基层人员5290人次。
4、加强督导,规范项目运行
按照省卫生厅要求,坚持每年5月、11月份对项目进行全面督导。自项目启动以来已先后进行各项目全面及专题督导7轮。分别对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降消项目等从项目的组织管理、资金运行、人员培训、健康教育宣传、项目运行、资料收集、信息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督导,及时梳理项目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在广泛征求各县区意见的基础上,明确了项目资料档案化管理内容,规范了高危孕产妇、高危儿、体弱儿管理流程。2011年6月针对岐山县、麟游县“农免”项目中剖宫产率居高不下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将剖宫产指征纳入产科质量管理内容进行全面督查。
5、加强项目信息管理,确保信息质量。
一是坚持每年对国家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月报、季报、年报相关报表进行专题培训,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二是建立信息上报反馈制度,实行信息双向上报反馈;每月对重大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报表进行汇总,每季度对重大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进行分析、反馈、充分利用数据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制订相关的干预措施,发挥信息的决策功能。
6、采取多种形式 扩大项目宣传范围。
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墙体标语、横幅、宣传单,深入社区、学校、村户大力展开健康教育宣传。一是整合国家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妇幼服务项目,制作图文并茂的宣传单、横幅、宣传画、宣传版面、宣传栏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孕产妇及家庭对预防出生缺陷科普知识、母婴保健、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项目知识的知晓率和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二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工作中,全市统一印制宣传彩页3万份、统一宣传版面板式,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日报进行项目宣传。在乡、村级统一悬挂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宣传版面,横幅。全市共下发各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64万余份。
(三)强化国家“降消”项目内涵建设
一是规范项目管理,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督查,协助各项目县做好项目各项任务的落实。二是加强了县级产科急救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将产科急救中心的规范化建设与我市产科规范化管理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了全市产科急救网络体系。在市妇幼保健院设立市级产科急救中心,成立了由市、县、乡三级人员组成的市级产科急救网络,分设母婴安全责任网、信息网、转运网。坚持每年进行产科质量检查。三是选派驻县专家。在降消项目管理中,坚持每年派驻市级各三甲医院妇产科专家到项目县进行驻县蹲点技术指导。指导县产科急救中心的建设和产科规范化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进行查房、手术带教,积极处理并参与高危孕产妇的诊治及现场指导,加强县级孕产妇危重症急救能力和乡级转诊能力的建设;四是市妇幼保健院充分发挥项目培训基地作用,自2009年起每年为24名基层人员提供为期6个月的进修学习,为基层培养了一批产、儿科业务骨干。
(四)及时启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
按照省卫生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工作要求,于2011年4月份成立了***市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专家考评组,转发了《陕西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宝市卫社发 [2011] 99号),对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于4月底对各县区绩效考核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一是政府加强了对妇幼卫生工作的支持力度,眉县、陇县、千阳县、凤县、太白县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区域“十二五”发展规划,推动了区域妇幼卫生工作的发展;二是各县区卫生局对妇幼卫生及项目工作高度重视,强化管理,制定下发了妇幼卫生工作要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级工作职责;三是经费保障正在逐级落实,渭滨区、金台区、岐山县、眉县、麟游县、凤县、太白县落实了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经费,有9个县区全额落实了乡级妇幼保健人员经费,渭滨区、眉县、麟游县、太白县按新标准落实了村级妇幼人员的工资待遇,调动了基层妇幼人员的工作热情,稳定了妇幼保健队伍;四是有7家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了相应的临床业务,全市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健全,工作措施细化落实,个体及群体妇幼保健工作开展情况良好;五是各县区均加大了工作督导考核管理力度,金台区、凤翔县、扶风县、眉县、陇县、麟游县、凤县、太白县制定了乡级妇幼专干管理考核办法,将工作成效与绩效挂钩,渭滨区、金台区、眉县、陇县、千阳县、凤县、太白县制定了县级督导考核标准,定期对妇幼卫生工作及项目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保证了基层妇幼卫生及项目工作质量;六是强化了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市场监管,严格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市场和专业技术准入,证件管理工作规范,发放程序符合要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落实;七是规范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八是进一步落实了妇女保健服务及儿童保健服务;九是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五)深入开展妇女儿童健康状况监测
一是按照随机整群抽样的原则,抽取了四个县区24个乡镇、办53万人口,成立了监测中心(设在市妇幼保健院基层保健科);二是坚持每年5月、10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监测质量控制,对各家助产机构的妇幼卫生资料及信息上报数据进行了质控,对危重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治疗后转归情况进行了追踪,对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进行补漏调查。保障监测数据准确性。2011年根据监测方案要求调整了监测点,制定下发了《***市2011年妇女儿童健康状况监测方案》(宝市卫社发[2011]67号),于4月8日举办了专题妇幼卫生监测工作培训班,对监测工作进行了统一培训指导。三是连续多年坚持编印《***市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分析》作为工具书配发各县区。2011编印的《***市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分析》,对全市“十一五”期间妇女儿童健康状况进行了分析总结,并制定了针对性干预措施,指导基层开展监测工作。
(六)大力实施妇幼保健业务规范化建设
在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中,我们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先后开展了产科建设达标、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创建活动,爱婴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在这些活动中一是制定建设标准。先后制订了《***市产科质量控制方案》,《***市各级助产机构产科建设标准》、《***市各级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评分标准》、《***市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二是统一规范了产科、儿童保健科各项工作制度、各级各类人员职责、技术操作规范和产科各项登记。先后有114家助产机构达到了产科建设标准,有 64家达到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标准,58所市、县级助产机构建成爱婴医院、76所乡级卫生院创建成爱婴乡卫生院,眉县妇幼保健院已建成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扶风县、陇县妇幼保健院通过省级复评,凤翔县、千阳县、陈仓区妇幼保健院正在积极创建中。
(七)依法严格管理母婴保健专项服务
一是严格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市场准入制度。依法严格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进行考核,对达标的助产机构换发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将平原县乡卫生院所在村的接生员转为保健员,不再开展接生工作,同时依法取缔了不达标的助产机构。二是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与产科质量一并纳入网络管理,实行网络上报和《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层级负责制、事故追究制。三是依法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准入。今年5月份举办了一期为期2天的全市婚前医学检查培训班,对各县区拟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严格考核,对合格的30人下发了《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合格证》。
(八)不断推进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了筛查网络。全市设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1个,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公室13个(市级1个,县级12个)。二是筛查项目由少到多。先后开展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减低症、2011年新增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CAH)、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G6PD)及新生儿听力筛查项目。三是坚持每年召开新生儿疾病筛查总结表彰会。四是加强人员培训。先后于2007年、2008年、2011年举办了三期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专题培训班,进行现场采血观摩,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认证,实行采血持证上岗。五是建立阳性患儿诊疗救助基金,市财政每年拿出25万元对阳性患儿进行免费救助。截止目前累计救助阳性61例:其中苯丙酮尿症19例,甲状腺功能减低症42例。经救助过的患儿,通过连续几年监测,体格和智力均在正常范围内。六是加强疑似阳性患儿召回,降低失访率。目前全市的疑似阳性患儿失访率为15.84%。七是加强阳性患儿的管理,保证治疗效果。为每个患儿建立了“专案病历”,固定专人跟踪随访、反馈信息、预约复诊。成立了苯丙酮尿症患儿家长俱乐部,制订下发《苯丙酮尿症患儿家长手册》,坚持每季度活动一次,邀请专家授课、特殊食品制做现场演示、为患儿免费提供体格检查和智力测评。八是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工作质量。坚持每半年对各县区新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在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财政、计生、妇联、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及各项妇幼卫生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是由于工作不断深入、广泛的发展,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县、区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服务包执行欠规范,剖宫产率偏高,有一定的资金风险;二是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加,给育龄妇女叶酸服用情况追踪随访带来很大困难,目标人群叶酸服用依存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孕产妇、新生儿家庭访视工作仍需进一步落实;高危孕产妇及高危儿、体弱儿管理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四是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进入平台期。
四、下一部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对“农免”项目服务包执行情况督查,查找问题,积极整改,严格控制剖宫产率,降低资金风险;二是继续加强与民政、计生等部门的配合,将叶酸发放工作前移,提高育龄妇女叶酸服用率和依从率;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工作指导与培训,继续开展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创建活动,提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保证儿童保健工作的服务质量。
总之,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妇幼服务项目的深入开展和进一步发展,需要我们妇幼工作者的不断探索与努力,我们将以这次检查为新的起点,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为广大妇女和儿童提供更加便捷、优质、满意的服务,进一步推动我市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及各项妇幼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妇幼卫生监测制度范文5
一、总体目标与具体工作指标
(一)总体目标
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早孕建卡率达85%
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95%
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住院分娩率达100%
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90%
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90%
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80%
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
产前筛查率达80%
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筛查率达98%
儿童髋关节发育不良、先天性白内障筛查率达95%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达90%
妇科病检查率达60%
剖宫产率控制在50%以下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消除隐患,规范产科行为
按xx市产科管理质量的评估标准和市局文件精神,对于产科技术落后、技术水平低的接产单位实行重点管理,上述单位必须按资质范围提供服务,对超范围服务将给予批评教育,全局通报,取消资质,追究责任等措施,彻底解决历年来存在的不规范行为。
(二)提高防范产科风险意识
具备产科资质的单位,院领导要加强对产科的管理,除规范产科各项医疗行为外,必须增加医疗设备的投入,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努力降低产科风险。
(三)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任何一级医院不允许接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四)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区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09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基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五)确立区人民医院为我区新生儿抢救基地,实施抢救预案,整体提高新生儿救治水平,降低婴儿死亡率。
(六)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追究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协会活动。
三、加强妇幼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加大投入,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持续和规范地发展
(一)深入落实市政府《批转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意见的通知》(x政发[200x]18号)精神,履行妇幼卫生工作的公共卫生职能,确保房屋设备到位,人员专职,制度建全,目标明确,工作到位,全面推进妇幼卫生工作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二)继续加强二级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建设,从硬件配置上予以支持,提升二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能力和区域影响力。
(三)加强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培训,提高妇幼保健队伍服务能力。
(四)加强妇幼卫生政策研究,探索妇幼卫生事业长期发展的有效机制。
四、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推广适宜技术;严格剖宫产指征管理,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针对不同人群,积极开展儿童肥胖控制、高血压干预、心理卫生、视力保护等项目。
五、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监测,不断规范和完善妇幼卫生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工作。
(一)强化妇幼常规报表质量,做好国家级、市级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统计和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二)完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妇科病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上报、统计和分析,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化的优势。
六、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一)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确保手术质量,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强对药物流产和中期引产的监管力度,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药物流产
和中期引产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人员予以惩处。
(四)坚持执行b超和染色体检查制度,严格执行中期引产手术的登记及上报规定。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
七、做好托幼园所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一)定期对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三)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逐步推广入园儿童、入学儿童的心理卫生评估工作。
八、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一)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二)对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逐步培育我区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三)加强孕期健康教育工作,推广标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模式,在全区医疗保健机构创建一批合格的孕期健康教育阵地。
九、加强妇幼保健技术服务监督管理
妇幼卫生监测制度范文6
(一)总体目标
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早孕建卡率达85%
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95%
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住院分娩率达100%
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90%
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90%
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80%
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
产前筛查率达80%
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筛查率达98%
儿童髋关节发育不良、先天性白内障筛查率达95%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达90%
妇科病检查率达60%
剖宫产率控制在50%以下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消除隐患,规范产科行为
按xx市产科管理质量的评估标准和市局文件精神,对于产科技术落后、技术水平低的接产单位实行重点管理,上述单位必须按资质范围提供服务,对超范围服务将给予批评教育,全局通报,取消资质,追究责任等措施,彻底解决历年来存在的不规范行为。
(二)提高防范产科风险意识
具备产科资质的单位,院领导要加强对产科的管理,除规范产科各项医疗行为外,必须增加医疗设备的投入,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努力降低产科风险。
(三)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任何一级医院不允许接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四)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区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09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基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五)确立区人民医院为我区新生儿抢救基地,实施抢救预案,整体提高新生儿救治水平,降低婴儿死亡率。
(六)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追究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协会活动。三、加强妇幼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加大投入,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持续和规范地发展
(一)深入落实市政府《批转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意见的通知》(x政发[200x]18号)精神,履行妇幼卫生工作的公共卫生职能,确保房屋设备到位,人员专职,制度建全,目标明确,工作到位,全面推进妇幼卫生工作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二)继续加强二级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建设,从硬件配置上予以支持,提升二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能力和区域影响力。
(三)加强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培训,提高妇幼保健队伍服务能力。
(四)加强妇幼卫生政策研究,探索妇幼卫生事业长期发展的有效机制。四、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推广适宜技术;严格剖宫产指征管理,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针对不同人群,积极开展儿童肥胖控制、高血压干预、心理卫生、视力保护等项目。五、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监测,不断规范和完善妇幼卫生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工作。
(一)强化妇幼常规报表质量,做好国家级、市级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统计和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二)完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妇科病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上报、统计和分析,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化的优势。六、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一)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确保手术质量,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强对药物流产和中期引产的监管力度,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药物流产
和中期引产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人员予以惩处。
(四)坚持执行b超和染色体检查制度,严格执行中期引产手术的登记及上报规定。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七、做好托幼园所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一)定期对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三)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逐步推广入园儿童、入学儿童的心理卫生评估工作。八、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一)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二)对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逐步培育我区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三)加强孕期健康教育工作,推广标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模式,在全区医疗保健机构创建一批合格的孕期健康教育阵地。九、加强妇幼保健技术服务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