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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范文1
一、工作任务
结合企业一套表制度的实施,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为目标,采取专业、专项和专职配合检查等方式,全面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市局、队各专业处室负责专业检查;普查调查中心和局法制教育处分别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及统计基础建设等方面的专项检查;统计执法检查大队负责开展日常专职检查的同时,配合局各专业查处企业迟报、拒报等违法行为。
(一)检查对象
1、专业(职)检查单位。
2、专项检查单位。被列入市级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的镇(街道)名单及下辖企业单位(名单另行通知)。
凤城镇、沛城镇、铜山镇、睢城镇、新安镇、运河镇、大吴镇、
琵琶办事处、彭城办事处、和平办事处、东环街道办事处。
(二)检查内容
1、镇(街道)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及“一套表”统计制度、加强统计“双基”建设和依法保障本地区主要统计指标的数据质量等情况。
2、行政、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规范化建设标准”,依法健全统计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管理制度,执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等统计基础工作及统计指标数据的上报质量情况。
(三)时间安排
2012年5月上旬—11月底。具体实施时间、检查内容由局、队各专业处室和统计执法检查大队自行确定。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求,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操作、上下沟通、协调行动,通过检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各地“双基”建设上水平。
1、各地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于5月25日前上报),并认真组织实施。
2、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检查计划的安排进行检查,于每月最后一天将《统计执法检查进度统计表》(见附件2)报局法制教育处(调查队检查情况报队综合处),在局办公会上予以公布。
3、各部门在每次检查结束5日内,将《统计监督检查(调查)情况报告》(一式两份)交局法教处(调查队检查情况报队综合处),由局法教处请示分管领导后,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议。
4、年度监审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统计局,市局队各部门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填写《统计执法检查进度汇总表》(附件3),于11月底前交市局法制教育处(调查队检查情况报队综合处),市局、队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将根据《市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组织考核。
(二)统计执法检查严格按照《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省统计执法检查程序指导意见》和《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一般规程(试行)》规定的程序依法进行,以规范统计执法检查行为。
(三)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省统计行政执法八项公开承诺》,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层级监督和社会监督,同时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专门监督。
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范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按照“创新、规范、严管、提升”的工作要求,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镇高危行业和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面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隐患整改率100%。
三、执法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负责全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抓好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三大高危行业及建材商贸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工作。(具体见附件一)
四、执法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1、执法检查的内容。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重点检查事项确定。
2、执法检查的要求。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三大高危行业的生产单位每月度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三大高危行业的经营单位每季度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工贸行业生产单位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对上年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群众举报、有关部门移交的相关案件,核查率达100%。
五、执法具体安排及执法重点
1、烟花爆竹行业
量化执法:对**化工有限公司(因为其自**年12月以来生产许可证到期停产至今)、**市**福临门烟花爆竹经营门店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日常检查主要由镇安监站负责。
执法检点:一月份: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户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落实春节期间值班备勤工作;二月份:企业复工审查,重点检查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安全组织机构情况、员工培训情况等;三、四月份:重点排查“五超一改”、“三违”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汛期防洪防漏防潮情况;五、六、七、八、九月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十月份:高静电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十一、十二月份:重点排查超量、超负荷生产等安全隐患。
2、危险化学品行业
量化执法:群富钛粉厂和丰福钛粉厂生产企业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对**加油站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日常检查主要由镇安监站负责。
执法检点:一、二季度重点开展钛粉生产单位的执法检查,检查的重点为:超范围生产情况、违章操作情况、职业卫生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并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生产专项行动;三季度重点开展加油站的执法检查;四季度开展执法“回头看”活动,并重点检查企业安全责任险落实情况。
3、非煤矿山行业
量化执法:对**市**河石业有限公司、**市金钟桥采石场执法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日常检查主要由镇安监站负责。
执法检点:重点检查企业分台阶开采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和违章操作等情况,严防机械伤害发生。
4、工贸行业
量化执法:对**市淬火液厂、**市永鑫建材责任有限公司、**竹木制品厂、**市恒春木业有限公司、白沙宝宏胶合板厂**市黄金潭造纸厂执法检查每季不少于1次。日常检查主要由镇安监站负责。
执法检点: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和违章操作等情况,严防机械伤害发生。
5、其它行业
由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对所辖领域组织专项安全检查,要求每个成员单位每季度不少于1次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
六、工作原则
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范文3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紧扣“一杜绝、两控制”(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和死亡人数)工作目标,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加强监管执法为主线。严查严管,严处严罚,狠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执法工作落实,实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三个转变”,即转变监管重心、转变执法方式、转变监管角色,致力推动安全生产步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水平。
(一)大力推动监管执法三个转变
转变监管重心,深化“预防从严、重心前移”的防范体系,推动安全监管资源向一线倾斜、监管重心往一线前移。转变执法方式,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向规范化监管执法转变,坚持计划执法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联合执法与综合督查相结合,依法依程序开展监管执法检查。转变监管角色,推进由帮助企业排查隐患向通过执法督促企业主动排查治理隐患转变,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法定责任,指导企业规范安全管理。
(二)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计划执法
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必须依法依规、科学编制和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要按照“分层级、分类别、全对接”的要求,规范检查具体内容,严格检查程序和检查方法。执法计划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三)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质量考评活动
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在乡安委成员单位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质量考评活动,即:立案三比(比数量、比增量、比质量)、无案三查(查原因、查过程、查责任)、办案三严(严格程序、严格要求、严格规范)。
(四)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行为
乡安监站必须使用安全生产执法软件。监督检查必须依法制作文书,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执行现场处置、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严格执行《__市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基准和安全生产管理记分暂行办法》。
(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社会监督
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视隐患为事故,突出以案说法,定期集中通报和信息平台上曝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鼓励引导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7日—3月6日)
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建章建制阶段(3月6日—3月15日)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的实际,研究制定《2016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执法检查计划要于3月15日前报乡安委办(设乡安监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相关工作制度,形成安全监管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性。
(三)集中推进阶段(3月1日—11月30日)
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制定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监管执法年”各项工作落实;要根据本单位制定的《2016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3月起至12月份,每月5日前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向乡安委办(联系人:张勇军,联系电话:13874906268,QQ邮箱:)报送监管执法工作情况月报表(附件)。
(四)总结完善(12月1日—31日)
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的总结工作,查摆问题、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主要负责人要专题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带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范文4
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量核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按照应急部《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要求,总法定工作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和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乘积。目前,安监所在编行政执法人员共4人。2021年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为250天(全年总天数365天-法定公休日104天-法定节假日11天=250天)。因此,2021年总法定工作日为1000天(4人×250天/人=1000天)。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下列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及其他部门、属地街镇移送的线索;参加其他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按照前3年平均数测算2021年其他执法工作日约504天。
(三)非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包括下列工作和事项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按照前3年平均数测算2021年非执法工作日约340天。
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范文5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按照
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
(二)规范自由裁量行为。落实《省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进一步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重点强化对行政处罚、行政审批和劳动用工、人力资源市场、社会保险等领域行政执法行为的精细化管理。
(三)落实行政执法监督。积极配合省厅接受省人大常委会会《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认真部署,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就业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的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主动接受上级机关、司法机关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各类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监督。
(四)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及备案工作。及时清理与上位法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内容,按照科学、依法、民主决策的要求,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订、审查、、报备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五)做好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法律事务。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制作行政复议及诉讼答辩材料,提交证据、依据和其他相关材料,确保胜诉率达95%以上。积极推行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妥善处理各类涉法事务,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树立法制工作机构良好形象。
二、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
(六)大力开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等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工作。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各单位结合办公会等形式进行依法行政文件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集中专题学习,做好学习笔记,组织法律知识考试。根据社会保险法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颁布情况,适时举办培训班,对人社系统内工作人员及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七)广泛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落实“六五”实施规划,制订年度计划。注重发挥媒体、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的宣传渠道作用,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以开展“法律六进”、“12.4”及各类大型招聘会等活动为契机,有针对性的进行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积极开展法治单位创建工作
(八)各县、市、区人社局,局属各单位要及时制订2014年创建法治单位工作计划,加强领导,抓好相关任务的分解落实。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领导组织,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作出调整。
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范文6
今年以来,老河口市工商局以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为契机,一手抓行政执法,一手抓法制监督,坚持在“两手抓、两手硬、重落实”上下功夫,确保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工商”目标的实现。系统上下思想统一,各项工作成效明显,赢得了多方好评。我局先后被市政府、襄樊市工商局评为“法制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其具体做法如下:
一、抓法制制度机制建设,让普法工作有章可循,实现法制工作“开门红”。为使普法宣传效果达到最佳,我局在结合本局实际,通过念好“转、建、训、督、宣”五字诀,进一步建立完善《老河口市工商局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老河口市工商局行政指导程序规定》、《老河口市工商局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制度》、《老河口市工商局法律顾问制度》、《老河口市工商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等相关的规章制度,从而有效提高全局法制工商的遵从度,为法治工商建设的深入开展构筑了坚实的社会基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普法先进单位”。
二、抓监督制约体系建设,让依法行政观念深入人心,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执法目标。一是推行岗位执法责任制。通过清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主体资格、编制执法流程图、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等,将执法职责落实到具体的执法机构、岗位和人员,保障执法工作相互衔接有序进行。二是围绕履责推进执法评议考核制。先后制定印发《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施方案》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内容和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全面实施“每月评查、季度抽查、半年检查、年度考评”的四项内部考核制度,同时做好行政执法外部评议工作,即每月和每季度采取网上随机抽卷、集中交叉评卷的方式,统一标准,集中评查行政处罚案卷和登记注册档案;每半年在全县系统逐级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专项执法检查;年终对照标准进行考评,制发专项执法检查情况通报,向受检单位逐一反馈受检个案评分情况,提出改进意见,督促整改。三是围绕问责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通过对不履行、违法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负有责任的工作人员过错责任追究的警示作用,举一反三,积极主动纠错,达到处理一案教育和规范一片的效果。四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去年12月,老河口市工商局在制定《老河口市工商局规范自由裁量权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工商行政处罚权限,认真梳理本部门执行的、现行有效的、涉及自由裁量权内容的行政执法依据。截至目前,已按照处罚的违法行为、类别、定性依据、处罚依据、裁量情节以及处罚种类和幅度等七个方面的内容梳理出各种涉及自由裁量权内容的行政执法依据二百八十余项。并出台了《老河口市工商局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标准(试行)》,要求全局认真执行。目前,以上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有效避免了自由裁量权在工商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滥用,最大限度的压缩了“权力寻租”空间,切实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利益。为建设法治工商,责任工商,诚信工商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抓组织保障体系建设,让法治工商观念深入人心,实现五五”普法工作目标。一是抓队伍,强化培训。通过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全员学法活动长期化、学法用法考核常态化,将执法人员法律学习考核纳入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制发《年度法律知识学习考试方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用什么、训什么,学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突出实用性和时效性,夯实执法人员的素质基础,在全系统形成人人手中学法、人人心中用法的良好围。二是抓督办,强化引导。我局在开展法治工商建设工作实践中,采取“试点引路、带动全盘”方式,在确立了酂阳分局和洪山咀分局为全局法治工商建设试点单位的同时。我局及时协调各业务科室和直属分局,按照试点单位的要求,安排人员专项指导基层法治工商建设工作。通过派员指导这一纽带,市局能够在第一时间及时了解基层法治工商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好的做法,进而分析归纳总结、明确努力方向,从而为全局法治工商建设全面实施、平衡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注重一个“宣”字,以法制宣传为推进法治工商建设营造声势。通过进一步大力开展“法律宣传六进”活动,并在普法内容突出“需求性”、普法载体突出“多元化”、普法方式突出“针对性”等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夯实了法制建设的基础,实现了法制工作高起点、快起步、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