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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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范文1

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主要目的是提供一个平台,加强各县(市、区)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交流,相互借鉴执法工作实践经验,进一步提升我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总体水平。同时,今天这个会也是工作部署会,对下一阶段执法工作进行安排,切实做好执法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上午各县(市,区)分别作了交流发言,下午大家又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会后我们将认真地研究、吸纳和推广。刚才,恒洪支队长把市支队今年以来的工作进行了交流,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我表示完全赞同。下面,我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再谈三点意见:

一、分析形势,切实提高做好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从*年起步,至今已有四年时间,在这四年间,市和各县(市,区)对安全行政执法工作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基础性的工作,同时对执法工作实践进行了探索,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也取得较为丰硕的成果。目前,各县(市,区)都已成立了监察大队,人员逐步配备到位,执法制度逐步完善,通过几年来的监察执法工作,处理了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经统计,全市仅今年以来排查出事故隐患42326条,已整改41194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395条,已整改291条。挂牌督办事故隐患156条,已整改78条,取缔非法建设项目76个,非法生产项目123个,非法经营项目774个,取得较好的成绩。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经济总量不断扩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投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积极等问题依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等情况屡禁不止;事故总量仍在高位徘徊,1-8月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989起,死亡268人。面对这一严峻形势,由于我们的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才几年,工作刚刚起步时间不长,执法监察工作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加上人手少,执法装备不足,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总理今年7月初在山西大同煤矿考察,谈到安全生产工作时就曾强调:“必须正确处理保增长与安全生产的关系,任何时候安全生产都是第一位的,在安全生产中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与此同时,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也越来越关注安全生产,今年又是国庆60周年,再过20天就是建国60周年大庆,保安全、保稳定是第一要务。省政府和市政府为此专门召开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这就要求我们的执法监察工作在新的起点上,既要着眼长远,也要立足当前,努力实现新的发展和突破,以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希望大家都要保持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压力感,努力工作,不断提高执法监察工作的效果和质量,确保全市当前和今后时期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把握重点,继续将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项工作推向深入

今年是安全生产年,年初以来,市政府安委办依据国务院安委办和省政府安委办关于“三项行动”的相关要求,制定了我市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目前已经实施到了第三阶段。自7月1日起,我市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精神,又开展了安全生产“三百行动”,目前进展已经过半。现在时间进入九月,安全生产正处于关键时期,我们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把握好工作重点,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圆满完成全年执法工作任务。一是要抓好国庆安全执法检查。要按照方案部署,结合国庆节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查处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点治理重大事故隐患,防止发生重大事故,确保广大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二是高危企业“家家到”。大家回头看一下,是否已经按照“三百行动”的要求,做到所有危化品红色登记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家家到”,是否已经按照“八必查”的要求,检查企业的行政许可、安全组织体系、安全资质、安全责任及制度、安全投入、现场物料、安全措施落实、应急管理等八个安全管理方面,对发现的问题是否进行了跟踪督查,对存在的违法行为是否进行了查处。三是加大对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针对第四季度的特点,要加大重点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非法生产、储存、销售危化品、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大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切实以事故教训促进安全工作的开展。五是做好执法行动的工作总结。认真分析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监察执法以及法制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制定切合实际的对策措施,力求通过今年的执法行动,使我市的执法工作水平上升一个台阶。

三、多措并举,着力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效能建设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效能如何,是衡量政府法治化的重要标准,也直接关系到安监部门在社会中的威望和公信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安监部门的重点努力方向。一要继续强化队伍建设,增强执法能力。执法工作能否履行到位,拥有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廉、纪律严明、行动快捷”的安全执法专业队伍是关键。目前市县两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不到300人,专业执法50人左右,要通过加强政治教育、专业培训、案卷评比、调研学习等办法,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同时要在经费上向执法一线适当倾斜,保障执法装备逐步配备到位。二要增强执法工作的计划性。增强执法工作的计划性的根本目的,是在监察执法对象面广量大的情况下,通过有计划的监察执法使我们的工作更加有序化。同时,这也是衡量我们是否履职到位的标准之一。三要规范执法行为,严格遵守三个执法原则。坚持职权法定原则: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监管权限范围内开展执法活动,不错位,也不越位。遵守处罚法定的原则:凡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安监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不得作出影响当事人权益或增加当事人义务的决定。遵守公正、公平原则:执法活动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程序、方式和时限进行,并要规范和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的处罚决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相当。围绕这三个执法原则,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和规范,细分自由裁量标准,形成覆盖执法工作各个方面的执法制度网络。四要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处理好市与县(市,区)、执法支队(大队)与局机关处室以及安监部门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工作关系,加强工作联系,实行联合执法,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五要转变观念,切实处理好安全执法与经济发展关系。要从全局角度把握安全执法与服务经济的平衡点,把执法这个手段与发展这个目的有机地统一起来,实现由管制型监管向服务型监管转变,要通过严格的执法和热情的服务指导,将企业的发展引导到法制化轨道之中。要通过先服务、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宣传等办法,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六要真正建立和完善监督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立执法监督员、行风监督员队伍,主动接受各级党委、人大、政府以及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同时年底认真对执法工作考核考评,并严格按考核考评结果进行奖惩。通过监督考核机制的建设和实施,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运作。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范文2

一、严格实行政务公开

我们按照全县行评工作的统一布署,在年初就已将全局行政审批事项和工作事项的有关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和承诺制度不仅在办理窗口大厅全部上墙、上宣传板面方便办理的群众,还通过__交通信息网“办事指南”栏目等互联媒体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积极开展教育整顿

我们紧紧抓住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春风,以此为契机,在各执法单位中深入开展“迎国检、创一流”大检阅、大练兵活动,在成立领导组、制定下发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把贯彻实施《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规范,作为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交通的一条主线,一心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把推行人性化执法、公正执法、阳光执法为突破,在广大执法干部中大力提倡端正自己的执法理念,规范自身的执法行为,正确理解与实施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在学习中创新认知,在实践中拓展能力,在发展中提高水平,为我们交通运输转型发展、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1、精心组织,学考结合。根据省、市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我们迅速成立了以张保伟局长任组长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贯彻实施领导组,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并积极组织专业人员制订了贯彻实施方案,按照部门专业分工的不同,作出了学习培训计划,采用局法制办统一组织集中学习基准制度,各执法部门结合业务实际自行组织学习具体基准标准,执法人员主动自学做好培训笔记相结合的方法,让大家认真听,重点记,融会贯通,逐条学习、逐条对照、逐条执行,并及时组织开展行政处罚自收裁量权集中考试,检验学习、实践的成果,使之准确掌握裁量标准、程序规范和制度要求,准确把握法律精神,自觉执行基准制度,依法履行自身职责,在业务和执法水平上迈出一个新台阶。

2、健全配套,规范执行。我们结合学习、实践的基础,及时制订下发了《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健全和完善“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行政处罚减免审批集体讨论”制度,规范了“集体讨论记录文书”标准格式,进一步防范了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3、遵循标准,合理裁量。我们一定认真落实标准和办法,针对不同违法种类,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结合情节和后果,分轻微、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等违法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罚幅度;同时,综合考虑违法情节和社会危害后果等因素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

4、落实检查,强化督查。我们决心在今后的行政执法工作中,通过案卷抽查、集中评查、全面检查、强化督查等一系列新举措,进一步推进全系统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贯彻落实,让每位执法人员都能坚持遵循法定、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等因素,对应基准规范,合理确定处罚标准,作出更理性、公正的裁决。

三、公路建设监管覆盖率达到100%

我们以全国农村公路质量活动收官之年为契机,狠抓农村路网建设“全覆盖”这条主线,按照一个“要求”、两个“确保”、四个“必须”的目标,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严格质量责任分解,科学分配技术力量,有力的促进了各项在建工程的顺利推进。

特别是在全覆盖工程中,全力打造科学、严谨、精确、求实的全县农村公路工地实验室,严把工程技术标准关,无论是室内的检测水泥初中凝时间、安定性、抗折强度、抗压强度和粗(细)集料含泥量及泥块含量、筛分试验和粗集料针片状颗粒含量、及水泥混凝土抗弯拉强度、坍落度等试验指标,还是现场抽检的路面宽度、厚度等关键性测量指标,全部以数字为准,项项均要建立质量责任档案

,把每一分项工程、每道工序的质量试验指标都落实到具体人头,用数字衡量工程质量、用数字检测工作成效,充分发挥我们质检部门现有检测试验装备科技优势和技术人才指导攻关能力,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抓亮点、建精品。目前我们所有工程检测指标总体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其中关键性指标更是100%的检测合格,工程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85%以上。

四、加大了道路运输市场整顿力度

今年我们召开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暨运输市场严打行动誓师大会,不仅展现出力保全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的信心和决心,也标志着将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再次将“打非”风暴推向浪头。目前在全县范围内启动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以来,已突击行动15次,动用执法人员近百余人次,动用执法车辆45台班,共查处利用面包车、小轿车非法从事旅客运输行为23起,打击无牌、无证运输非法经营行为16起,取缔无证维修经营马路摊点2处,处罚违法生产经营企业6家,累计处罚金额18.3万元,有力地整顿了市场的秩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现在我们还将再出重拳,抓住关键,统筹推进,学习和借鉴先进兄弟县的经验和做法,力争做到“四个结合”:把从严、从快与公正、规范执法结合起来,坚持依法办事;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与构建和谐运输市场结合起来,注重强化基础;把强化专项整治行动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效;把日常执法与开展明查暗访结合起来,注重改进方法和手段;争取在12月31日前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严格执法,严打“三非”、严惩“三违”、严查“三超”,扎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保持良好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五、在全局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

今年我们基本对办事人询问办事事宜,系统干部职工做为首问人在职责范围内的都给予了及时解决和答复;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也热情接待,帮助办理人联系承办部门及具体承办人;特别是在接待工作中,我们更是提前布置、科学安排,确保工作到位。

一是成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经常性地深入基层讲评、讨论全系统的稳定工作,保证组织领导到位。

二是及时排查,确定重点,做好预防工作。他们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分析各类非正常访、集体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规律特点,发现不稳定苗头,立即启动“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范文3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号),结合本省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目标

1.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实践“*”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贯彻党的*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重大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认真落实各级领导“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各项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和《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粤府令第80号)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定期主持或委托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研究和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2.指导思想。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围绕“打好基础、抓住重点,落实责任,依法监管”的基本思路,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安全生产法制和执法队伍“三项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并把它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做到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认真部署,同步实施。

3.奋斗目标。从今年起,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逐年好转。到*年,全省初步建立起基本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的状况得到扭转,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局面。到2010年,全省形成较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法规体系,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十万人死亡率和万车死亡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到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上述三项指标接近或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一是建立科学完善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从今年起,各级政府要根据各地的实际,建立事故宗数、死亡人数与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综合协调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逐级分解下达给下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检查考核,督促下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控制目标;二是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从今年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要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人及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责任制和控制目标的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和考核办法,加强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通过政府公告、新闻会等形式通报考核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控制目标完成较好的地区和部门予以表彰,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突破控制目标的地区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二、建立和完善制度,大力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5.加快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建设。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加快安全生产地方立法的步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6.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提高高危行业市场准入标准。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的规定,实行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制定和完善产业政策,从严控制高危行业市场准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并逐步淘汰工艺技术落后、资源浪费严重、安全隐患大的企业和设备。新设立的上述高危企业,必须严格按规定申请行政许可,办理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生产经营。对已设立的高危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不申请的,依法责令停止生产经营。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矿山、危险物品建设项目及存在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的项目,都必须进行安全评价和论证;其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有安全生产专篇,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前,其安全设施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验收。未经审查同意的建设项目,不得进行施工;未经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审批部门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8.加强规划和管理,加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其中一项专项规划。在制定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时,要有城市消防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内容。对油、气库(站)及其他重大危险品生产和仓储场所的规划布局和设置,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标准规范。对已建成的上述场所和设施,由于城市建设的发展,已达不到国家安全标准的,要加强安全防范,并尽快制定计划措施,限期搬迁。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确保安全技改资金投入,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在安排建设大型公共建设项目和企业发展扶持资金时,要把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落实,防止出现新的安全生产欠账现象。

9.建立和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要收取一定数额的安全抵押金。抵押金征收数额应与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和事故发生情况挂钩,促使企业努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管理,减少事故发生。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储存,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风险抵押金用于事故抢救和善后处理。具体征收和管理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由省安全生产监管局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实施细则。

10.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监管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认真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普查登记工作,建立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档案,建立和实施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价评审、挂牌公示、整改督办制度。实行以企业为主,部门监督,指定专人,挂牌公示,限期整改的监督管理机制。各级政府应每季度向社会公布重大事故隐患及其整改情况,每半年向上一级政府报告重大危险源及其监控措施落实情况。

11.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要根据不同时期、地区和行业的实际状况,适时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各项安全专项整治,把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建立安全生产秩序的一项重要措施和内容,坚持不懈地抓下去。要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行业,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加大整治力度,严格检查验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又无法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予以取缔。

12.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要增强安全预警和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各级政府和相关行业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在充分整合利用原有应急救援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适应事故抢救、具备快速反应能力的专业化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应急救援演练。重点加快制订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公众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和场所等事故多发领域、重点单位应急救援预案。

13.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今后,凡各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和《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粤府令第80号),按照事故查处“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各地凡连续两年突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或当年度超过安全生产控制指标50%以上的,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向上一级政府作专题汇报并作出书面检讨;凡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3起一次死亡6-9人重大事故的地级以上市,发生一次死亡6-9人重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3-5人重大事故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向上一级政府作出检讨;对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的地级以上市和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的县(市、区),否决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奖项和荣誉称号;对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一次死亡50人以上事故的地级以上市和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事故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依照《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的要求,引咎辞职或由有关部门责令其辞职。

14.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科技水平。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工作,切实把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推广应用工作纳入科技发展总体规划,构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投入和增加研发经费,充分发挥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社会团体的技术力量和作用,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防范重点,组织开展重点科研攻关,加大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力度。

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加快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建设,为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监控监管,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状况动态分析和事故的预防预测提供信息技术平台。

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5.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方面必要的人、财、物等投入,大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和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16.大力推进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总结我省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从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方法和手段,以及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市场准入等方面,促进和加强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17.依法加强和改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落实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支持其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其按规定履行好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相关制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8.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努力搞好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要在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建筑施工等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试点活动。我省从*年起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力争用3年时间,使全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并建立起一批省、市、县和乡镇级安全生产文明样板企业、车间和班组。企业要按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质量标准,认真对照检查,对生产经营流程中涉及的各部门、各环节及各岗位,要建立明确的安全生产质量责任制。通过建立执行全面、动态的安全质量管理标准,全面提高企业的安全素质。要推进和鼓励企业建立职业安全健康体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水平。

19.搞好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日常培训和管理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进一步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教育和轮换岗培训,做好企业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前的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确保安全生产。

20.建立高危行业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每年,煤矿企业应按吨煤10元,其他矿山和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按不低于其销售总额的3%,危险化学品和民爆器材生产、储存、运输企业按不低于其销售总额的2%,建筑施工企业按不低于当年工程结算价的1%,交通运输、电力冶金企业按不低于当年销售总额的1%提取安全费用。安全费用主要用于安全设施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重大危险源评价和监控以及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等费用。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在税前自行提取,计入生产成本,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具体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等部门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

21.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探索和建立商业保险与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相结合的制约激励机制。建立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制度,把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与工伤保险费用的缴纳挂钩,促使企业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要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向事故伤亡者或其家属支付赔偿金。省劳动保障厅要会同省财政厅、安全生产监管局等部门抓紧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适当提高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伤亡赔偿标准,加大督促事故赔付力度。同时,要积极研究推出新的商业保险险种,充分利用商业保险等经济手段,促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自觉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按照不超过当年工伤保险基金实际收缴总额5%的比例提取工伤预防费,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和奖励。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财政厅要抓紧与国有或国家控股商业保险机构加强联系,抓紧研究出台高危行业参加商业保险的相关政策措施,并逐步推广至其他有关行业。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2.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认真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机构改革有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充实人员力量。高危行业也要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的建设。各乡镇政府要切实按照《广东省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粤府〔*〕41号)要求,根据本地的实际和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逐步建立起完善的乡镇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实施市、县、乡镇三级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对辖区的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执法水平。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必要资金、装备投入,保障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正常开展。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文明执法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依法行政,秉公执法。

五、齐抓共管,努力构建安全生产新格局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范文4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消除隐患就是保护生命”的观念,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整治各类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和重点: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2、文化娱乐场所、网吧、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宗教活动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年度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单位;

4、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确定的重点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设施设备、事故防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工作目标

(一)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和实现三个“零增长”为总体目标,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民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事故隐患明显减少,源头管理与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

(二)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组织)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的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条件的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组织)要基本实现网上自主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报表;没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按时向行业(领域)监管部门或企业所在地街道书面上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

(三)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隐患排查面不低于96%,一般隐患整改率达96%以上。

(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监、公安(消防)、建设、城管、交警、文广、质监等)打击“三非”深入开展,影响安全的非法生产经营现象得到明显改观。

(五)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有效推进,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宁波市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暂行办法》(甬政办发〔*〕250号)的规定,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年度整改率不低于95%;确实难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100%落实相应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四、工作分工

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原则,把排查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到各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有关部门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围绕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工作目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密切配合,牵头组织实施。具体分工如下:

(一)街道办事处

1、负责制定本区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任务,落实责任;

2、全面组织开展管辖范围内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的隐患排查工作,明确隐患排查范围、要求和责任。及时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网上或书面报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并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建档和督促检查工作。

(二)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

1、负责制定本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督促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

3、负责定期报送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

4、执法部门要制定打击“三非”工作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及打击“三非”工作。

(三)重点行业(领域)分工: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安监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2、重点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牵头组织实施。

3、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高层建筑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4、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交警大队牵头组织实施。

5、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其中城市房屋拆迁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区房管处牵头组织实施,农村房屋拆迁工作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区旧村办牵头组织实施。

6、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发包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别由区城管局和区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

7、旅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贸易局牵头组织实施。

8、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经发局牵头组织实施。

9、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10、医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卫生局牵头组织实施。

11、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质监分局牵头组织实施。

12、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民宗局牵头组织实施。

13、文化娱乐场所、网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文广局牵头组织实施。

14、供电企业、电力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供电局牵头组织实施。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3月31日前)

1、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健全组织,制订工作方案和指导意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并将工作方案和指导意见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2、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区安委会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指导意见,于3月31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2009年4月1日至10月底)

1、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区排查治理办公室做好区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督促协调各单位开展工作,在重要时段分别组织对各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综合督查指导。

3、区安委会对各街道方案制订、宣传发动、工作组织、责任落实、资金保障、信息报送等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每年不少于两次;各街道对辖区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对区域内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施监督检查。

4、区级各有关部门对所属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每年不少于两次。各执法监督部门依法开展打击“三非”活动,对不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以执法推进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11月至12月底)

区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验收结果将作为年度“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请各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是今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要站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增强隐患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区政府*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继续作为区“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务必根据实际,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牵头,制定全面、科学、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各街道、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集中攻坚克难,解决一批老大难问题,尤其要和近期开展的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层多业主建筑消防安全整治、“三合一”场所整治和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整体推进,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广泛宣传,强化监督。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广大职工和人民对事故隐患的识别能力,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和监督,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促进隐患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范文5

今天,市政府专题召开全市安全生产、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议的主题是总结过去一年的安全生产、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和安排今年安全生产、节能降耗和“811”环保新三年行动工作,以此来推进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刚才,副市长对我市去年的安全生产、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回顾,并对今年工作进行了部署,闾市长的报告是今天会议的主报告,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赵祥军副市长代表市政府对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此外,大会还进行了表态发言,市政府还与有关单位签订了今年度安全生产、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责任书明确的工作任务,积极努力、再接再厉,确保完成今年度安全生产、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下面,根据会议安排,在闾市长讲话的基础上,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感

安全生产、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都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也是市委、市政府重点抓的要事。虽然,去年我市这三项任务各项指标完成较好,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安全生产、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形势依然严峻,一些根本性、结构性、普遍性的问题依然存在,后续工作的压力将会更大,完成今年安全生产、“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及“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依然任重道远。

就安全生产工作来说,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保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连续第五年实现了三项指标“零增长”目标。今年,市政府下达我市的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为103人,比上年减少了21人,但目前我市火灾、危化品、工矿企业等各种安全隐患和矛盾仍然突出,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预防和控制事故的能力不强,这给我们带来了更大的压力。我们必须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消极厌战、松劲麻痹等倾向,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相适应,实现安全保障下的可持续发展。

就环境保护工作来说,也存在着减排任务艰巨、整治任务繁重和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较多等各类问题。

对此,各级各部门务必进一步认清安全生产、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基础性和全局性;务必进一步认识安全生产、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务必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性和责任感,做好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振奋精神、真抓实干,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工作。

二、突出重点,克难攻坚,进一步开创安全生产、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嵊州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安全生产、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要强化两个主体,即政府的监管主体和企业的责任主体,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二要加强三项建设,即安监队伍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三要完善四大体系,即应急救援体系、企业分级监管体系、安全投入保障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四要狠抓五项工作,即安全生产大检查、行政审批源头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工作、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当前重中之重是要加强嵊义线等重点路段的交通整治工作,加强公路安全设施改造,同时要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实现全年安全生产三项指标“零增长”。

关于节能降耗工作:一要通过推进结构调整节能。要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核办法,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继续推进“三高一低”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落后生产能力退出的责任制度和补偿措施,制定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的分年度淘汰计划。进一步优化能源消费机构,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中的使用比重,不断提高电气化、燃气化水平,有效降低全市的能耗水平。二要通过推进技术创新节能。大力推广变频电机、绿色照明、热电联产、中水回用等节能技术;出台纺织印染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在热电、医药、化工、印染、水泥等行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同时通过对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的能源利用状况评估和论证,不断改进节能技术。三要通过推进科学管理节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节能降耗长效机制。要完善节能降耗政策体系,政府扶持资金向重点耗能企业、重点用能单位、重大耗能设备的节能技术改造等方面倾斜;要完善节能降耗考核体系,对没有完成节能降耗考核指标的乡镇、街道,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和“行政问责制”,乡镇、街道行政负责人,年底必须向市政府常务会议作检讨;要完善节能降耗督查体系,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及重点区域,进行定期督查,定期监测,并定期对重点企业的能耗情况进行公告;要完善节能降耗奖罚体系,对节能先进企业进行奖励,对耗能较大、整改不力的企业要实施红、黄、绿警示制,并予以处罚,直至关停。市级机关要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为全社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做好示范和榜样。

关于环境保护工作:一要严把规划和建设项目“环评”关。环保部门要加强环境制度建设,切实履行环境执法职能,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执法手段,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加大对违规建设项目和非法排污企业的清理整顿和处罚力度,下大力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在项目环评审批中,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和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凡不符合产业政策、生产工艺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严重且难以治理的项目,发改局要坚决不予立项,环保、土地、工商、电力等相关部门不予审批,切实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二要加强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今天,我们与经济开发区及各乡镇、街道签订了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将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进行了层层分解落实,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确保预期目标的实现。要进一步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在加强技术改造和环境管理的同时,增加污染治理投入,全面实现达标排放,确保完成减排任务。要依法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大对违规建设项目和非法排污企业的清理整顿和查处力度。三要扎实推进“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从今年开始将启动“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结合嵊州实际,市政府制定了《嵊州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按照方案中明确的目标任务,突出重点,细化工作措施,持之以恒地推进各项行动,确保完成“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基本解决突出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努力使全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重点是要关注市政府督办的5个环境问题,特别是曹娥江水域排污口整治问题,有关乡镇要引起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下实措施,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环境

做好安全生产、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细化责任,狠抓落实,全力以赴,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无论是安全生产、节能降耗还是环境保护工作,都是内容多、任务重、时间紧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和投入到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调度、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切实负责,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同时,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绩效评估体系,把有关目标任务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析指标体系,作为评价和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二要强化依法行政。要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严格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建立完备的安全生产、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工作执法监督体系,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和案件,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执法管理部门要认真踏实、严谨细致,盯紧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积极开展不间断的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和问题隐患。对发现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和矛头性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措施;对那些主观上不积极整改、客观上无法达标的企业,坚决实施停产、限产直至关停;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违法行为,要一查到底,绝不手软。

三要强化机制创新。要大胆探索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注重运用市场机制促进安全生产、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工作。要通过运用价格、税收、信贷、土地以及政府采购等政策,建立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节能降耗和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积极发挥政策杠杆作用,引导和支持企业根据政策规定和环保要求进行企业搬迁、转产和改造。在实施排污总量控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政府调控下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同时进一步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促进生态补偿的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加大对重要生态功能区、水系源头地区和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力度。

四要强化生产投入。鼓励自主创新,积极推广应用各种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各类安全生产管理新机制、新措施,努力提高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技术装备水平,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设备改造、升级的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进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标准化工作。加快建立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测预警体系,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和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的动态监测监控,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确保突发事件依法、科学、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置。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范文6

一、我县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县的基本情况

达县位于**省东北部,地处**结合部,幅员面积2695平方公里,辖64个乡镇,81个居委会,828个村,总人口126.9万,人口总数名列全省第十位,其中,农村人口106.1万,占人口总数的84.3%。我县工业化整体水平不高,农业产业化未有效形成,属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以西地区交通落后,生产条件恶劣,经济不发达,群众生活水平较低,食品药品总体消费水平不高。

(二)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

1.农村群众对食品药品的安全意识不强。通过深入调查了解,农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的安全意识普遍不强,对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缺乏必须的辨别力和抵制力,不能抗拒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价格低廉的诱惑,纵使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在农村市场占据了相当的份额。农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低有以下几个因素:一是经济条件制约,消费心态“畸形”。我县农村群众特别是山区群众收入低,经济条件差,消费能力弱,贪“便宜”、图“相因”的“畸形”消费心态十分普遍,购买食品药品仅看价格高低成为相当部分农村群众的首要考虑。二是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匮乏。农村群众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对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知识更为欠缺,不能正确判别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认识不到伪劣食品药品对人体的危害性。三是消费习惯不易轻易改变。相当部分农村群众在消费食品药品这类特殊商品时凭经验、想当然,诱使一些不法经营者投其所好,趁机钻营,大力推销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四是随众心理作崇。部分农村群众在消费食品药品时随众心态严重,缺乏主见,人云亦云,甚至认为即使“吃亏”、“上当”也不是自己一个人,抱有侥幸心理。

2.农村食品药品经营业主法律意识淡薄。由于我县农村地域广阔,交通不便,居住分散,加之县级职能部门因各种要素制约,对食品药品监管存在不少盲点区域,客观上给一些食品药品经营业主提供了可乘之机;部分经营者缺乏食品药品专业知识和诚信守法经营理念,法律意识淡薄,只顾追求利益最大化,价值取向严重扭曲,农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保障体系十分脆弱。据调查,我县农村食品药品市场普遍存在着经营场所卫生条件较差;无证经营现象普遍;食品药品储藏条件简陋;过期、劣质食品、药品大肆经营、出售;无进货台帐,进货渠道混乱;家庭手工作坊式的小食品加工厂大量存在;“三无”劣质保健食品在农村市场方兴未艾,农村食品药品安全隐患较为突出。

二、浅析问题形成的原因

(一)思想认识有偏差

部分乡镇甚至个别县级部门领导领导干部认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应该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家的事情,与乡镇和部门没有关系;还有的认为食品药品特别是食品应该出不了多大的安全问题,出点问题也大不了是住院治疗而已;有的搞不清楚食品药品安全到底归属哪个部门管理,干脆装糊涂,不管不问;有的认为经营食品药品多为场镇上的居民,低头不见抬头见,何必去讨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有的认为现在乡(镇)政府职能有限,不应管也不该管。

(二)群众维权意识差

农村群众在消费食品药品方面的权益受到侵害时,绝多数都认为反正不严重也没有危及生命,往往采取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他们不知道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不了解应该到哪里去申诉。也有相当部分群众“面子”思想严重,即便被坑受骗,也不愿检举揭发,害怕受到乡邻的嘲笑。农村群众落后的维权意识诱使一些违法经营者铤而走险,也造成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在农村市场整而不净,打而不绝。

(三)监管主体不明确

我国食品药品特别是食品的安全管理已经形成多部门综合监管的格局,在不同的环节、品种或领域都有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执法监督,形成政出多门、职能交叉、各自为政的工作局面,必然造成多头监管、重复监管,以致于监管缺位、监管出现空白和盲区现象。我县虽然成立了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但这种情形在我县依然存在。城区范围内,食品药品安全有众多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较为规范,信用体系较为健全,而农村不少地方特别是偏远山区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多处于监管空白状态。

(四)行政监管效率低

一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仅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例,全局现有职工26人,其中工勤人员7人,离岗待退人员4人,现有人员既要行使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职能,还要负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专项执法监督和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应急救援工作,人手紧张,力量单薄;二是各监管部门把监管重点习惯于放在城区及中心场镇,对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疏于管理,形成农村市场监管薄弱甚至无人监管。加之,查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取证困难,查处案件率低。三是部分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缺乏相应的业务知识,工作专业性不强,执法素养不高,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需要。

三、构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对策初探

(一)主要思路

构建信息网络,解决信息不畅的问题;构建监督网络,解决监督不力的问题;构建管理网络,解决管理缺位的问题。

(二)工作机制

1.强化领导,周密部署。县委、县政府把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全县大安全生产工作范畴,成立县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纳入全县安全工作一盘棋,年初同安排、同部署,年中同检查、同督办,年末同考核、同奖惩,强化乡(镇)政府的责任;乡(镇)要建立以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或卫生工作的副乡(镇)长为第二责任人,安办、医院、工商、农技、广播、畜牧、派出所等组成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调机构,该机构挂靠乡(镇)安办。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的日常监管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以及相关的善后工作,配合县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处置辖区内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

2.落实人员,定职定责。构建食品药品信息网络,关键在于是否有信息联络员,信息联络员是否认真负责。各乡(镇)务必落实食品药品兼职信息联络人员,强化信息联络员的管理,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健全信息目标考核。根据乡镇工作特点,建议乡(镇)一级的信息联络员为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村一级的信息联络员为村主任。各乡(镇)要畅通信息渠道,为及时、妥善解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提供信息资源,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3.加强监督,确保安全。各乡(镇)要针对农村群众食品药品意识淡薄、知识匮乏、维权意识差以及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多的现状,充分利用乡(镇)广播电视网络、赶场咨询、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正确引导,坚决抵制,监督和净化食品药品市场,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要依托农村“两网”人员,聘请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单位人员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积极搭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平台,切实加大监督力度。

(三)保障措施

1.积极落实经费。构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面广事多,任务繁重,为了保证监管网络建设进程和正常运行,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必须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加大经费的落实力度。一是把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全县安全总体工作部署,列入财政预算;二是争取县政府拨付专项经费;三是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信息联络工作成绩突出人员予以适当奖励,稳定和巩固信息网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