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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征求意见建议范文1
一、修订的主要原则
按照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坚持发展与管理并重,坚持从实际出发,切实服务于互联网执法实践,修订工作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管理与发展相协调。鼓励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展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服务。管理重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重在加强基础管理,解决多年来发展、管理工作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同时,努力使新的管理措施能够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与合理应用。
2、着力明确相关主体权责关系。着力明确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相关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政府管理部门及用户等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鼓励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展行业自律活动,鼓励公众监督互联网信息服务。
3、增强前瞻性和包容性。尽可能对相关内容作原则性规定,避免因具体概念而制约法规的适用性,为互联网的未来发展和管理预留空间。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征求意见稿共6章、40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明确论坛、微博客等的许可审批。提供由互联网用户向公众信息的服务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关系公民人身健康、财产安全,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应当设定行政许可。据此,征求意见稿第十条对论坛、博客、微博客等服务的许可作出了规定。为增强法规的前瞻性,征求意见稿将上述服务形态概括为“提供由互联网用户向公众信息的服务”。
2、完善办网站准入条件。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属于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关系公民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需要服务提供者具备特定信誉、特定条件。为此,征求意见稿第七条对办网站规定了统一的基本准入条件。
3、强化相关服务提供者的安全管理责任。借鉴国外互联网管理的一些做法,征求意见稿从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明确规定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公共信息巡查、合法资质查验、应急处置及具备安全防范措施等,以更好体现谁主办、谁负责的精神,使权利和责任相统一。
4、强化相关服务提供者的记录留存义务。为适应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的需要,征求意见稿参照其他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现行办法有关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记录留存期限作了调整,明确“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所的信息和服务对象所的信息,并保存6个月”;“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日志信息,保存12个月,并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提供技术支持”。
5、对用户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作出规定。去年12月以来,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等5城市试点推行了微博客用户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工作,对打击网上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网络环境、强化网民责任意识、推动诚信社会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规定,“提供由互联网用户向公众信息服务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用户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明确了使用论坛、博客、微博客等互动服务的用户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的要求。
妇联征求意见建议范文2
1、组织召开市女能手协会理事会议,协会全体理事、各县(市)区妇联分管主席参加了会议。会议商议了协会*年全年工作计划,并对今后一段时期协会工作的发展方向进行了研讨。
2、筹备市妇联半年度工作会议、母亲素养工程第一期骨干培训班、宁波市第二届巾帼人才招聘会、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扩大会议、第五期“巾帼文明岗”负责人培训班。
3、开展市优秀来料加工经纪人推荐工作。
4、与市卫生系统和贸易系统妇委会联合对两个系统“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进行抽查和指导。
5、启动《巾帼文明岗创建指南》(第二辑)一书的采编工作。
6、市人大、市妇联协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地方立法工作。近期市妇联、市人大内司委完成修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修改稿第二稿。
7、6月1日,由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丁祖年带队的《浙江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立法调研组在甬调研,调研重点为《浙江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陈美云一同参加调研。在甬调研期间,调研组召开了宁波市妇女权益保障市级相关部门和宁波市妇联系统代表两个层面的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及《浙江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草案修改意见建议的汇报。调研组还考察了宁波市天波港联电子有限公司和宁波欧琳厨具有限公司,听取了两个公司在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并就企业女职工婚育情况、女职工孕产期保护情况及女职工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等问题进行详细情况了解和意见听取。
8、组织市妇联离退休老干部活动,由市妇联权益部向老干部汇报维权工作。
9、对《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考规则》草案、《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草案)》、《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草案)》、《关于深化农村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暂行)》提修改意见,并报相关部门。
10、参与6·26国际禁毒日活动——组织妇女维权志愿者进戒毒所开展帮教活动。在市禁毒委今年开展的第二轮创建“无毒社区”活动评选表彰活动中,宁波市妇联被评为第二轮创建“无毒社区”活动先进单位。鄞州区妇联获全国爱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
11、根据省妇联要求,在全市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宣传月活动,并完成总结材料上报。
12、5月27日,市妇联、市教育局联合在儿童乐园举行宁波市“与爱同行快乐成长”城乡儿童手拉手游园活动。来自奉化、鄞州、北仑、江北等地的留守儿童和结对“爱心妈妈”及其孩子,外来务工子弟学校的学生,还有市区的小朋友代表共400余人参加了活动;市委副书记郭正伟同志亲临现场并致辞,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教育局等有关领导也参加了本次活动,还分别向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弟代表赠送了节日礼物。
13、5月27日,在华茂外国语学校举行“七彩童年”宝宝秀大赛决赛。从1000余名参与初赛的学龄前儿童筛选出的180名儿童参加了决赛,最后产生54名活力宝宝。还通过专家评选结合网络点击率,评出了10名可爱宝宝。
14、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的“爸爸(妈妈)我想对您说”有奖征文圆满结束。共收到征文1000余篇,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30名;并选取了部分优秀征文在宁波日报《城事周刊》上刊登。
15、5月26日,宁波电视台、市教育局、市妇联、团市委、慈善总会在万达广场联合举办“请让我来帮助你”手拉手活动。
16、5月26至27日,组织3对妈妈与留守儿童参加全省留守儿童代表“杭州一日游”活动。
17、5月30—31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分头带领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领导慰问了海曙、江北、江东、镇海、北仑、余姚等地的部分小学和幼儿园,与小朋友们一起共庆节日,并向全市110多万少年儿童致以节日的祝贺,向广大辛勤工作的少年儿童工作者、辅导员和幼儿工作者表示慰问和感谢。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共慰问2363所学校、幼儿园、福利院等,赠送慰问金、物品等价值751.5万元,赠送各类书籍306052册。
18、做好“六一”宣传工作。据统计,今年“六一”期间,我市各级各类媒体刊播稿件数1299件,各级妇儿工委办发放宣传资料362574份。
19、6月,全市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次数1513次,共有544429人次接受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全市帮困、助学结对总数5791,其中留守儿童结对数1937对。
20、和团市委、文明办、教育局、体育局联合下发《关于举办“联通杯”宁波市第一届家庭乒乓球大奖赛的通知》。
21、6月11日至12日,省妇联召开家庭教育工作会议,市妇联作了题为《拓展阵地创新载体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全面发展》的经验交流发言。
22、完成市级和谐文明家庭、先进协调组织、绿色家庭评选工作;绿色家庭示范点认定工作;全国家庭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先进县(市)区、优秀家长学校推荐申报工作。
23、市妇女研究会上报的“和谐社会视野下的和谐家庭建设”研讨会被市社科院列为宁波市社会科学学术团体资助项目。
24、落实全国妇联全民健身“城市之间”趣味运动会宁波赛区6个社区的相关工作。
25、下发妇联系统第二期心理咨询师培训通知,启动舟山心理咨询师培训项目。
26、继续指导下属单位人员进编工作。对下属单位班子进行年度考核。完成公务员招录工作。
27、开展“三八红旗手”情况调研,将《宁波市“三八”红旗手有关情况》的汇报材料上报市委督查室。对特困全国“三八红旗手”情况进行公示,对部分全国“三八红旗手”进行慰问,对6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特困全国“三八红旗手”进行补贴,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28、组织机关全体人员接受局域网操作相关知识培训。
29、继续做好妇女儿童文物征集相关工作。
30、本月完成的文字材料:完成市委市府办公厅*年重点督查工作材料《市妇联参与法治宁波建设情况总结》、《关于要求核拨母亲素养工程*—2008年所需经费的请示》、《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儿童工作情况汇报材料》、《关注留守儿童共建和谐社会》、《*年上半年市妇联参与平安建设工作总结》、宁波市妇联申报全国家庭教育先进集体材料、宁波市网络家长学校申报全国家庭教育优秀家长学校材料、《宁波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履行妇联职责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等。
31、6月15日,组织机关党总支“七一”活动:参观东部新城和科技园区创业中心等;组织参加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的健美操比赛并获第三名。
32、6月19—30日,组织各县(市)区妇联主席、园区妇工委主任、机关妇委会主任到北欧、英国考察。
33、组织女科技工作者协会活动,上报市科协市女科技工作者协会志相关材料。
34、上报作风建设年活动有关报表。上报组织部对目标管理体系设置的意见。
35、建立处级干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廉政档案。
36、组织机关干部体检。
37、接待湖州市妇联、青岛市妇女再就业信息指导中心等单位来我市考察。
38、本月36件、来访21件、来信5件、来电10件。
七月份工作计划
1、召开市妇联半年度工作会议、市文明家庭协调小组扩大会议、召开全市平安家庭表彰会暨现场推进会、全市家庭教育工作会议暨家长学校现场经验交流会。
2、举办母亲素养工程高层次讲座暨第一期骨干培训班、市第二届巾帼人才招聘会、市第五期“巾帼文明岗”负责人培训班、中英爱滋病防治培训项目培训班举办、团体会员负责人联谊活动。
3、对市“巾帼文明岗”义务监督员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4、聘请市女能手协会法律顾问,为女能手经营管理提供法律帮助。
5、进一步征集“百千万活动”参观点,并编制宣传册。
6、赴余姚开展“巾帼致富科技下乡”活动,活动将与协会行业小组活动相结合,本期的内容暂定为兔业养殖知识培训。
7、启动第二届“十佳创业女性”评选工作。
8、汇总梳理意见,制定市妇联作风建设年活动整改措施。
9、各党小组为单位,组织一次民主生活会。
10、继续开展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调研,出台有关妇联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文件。
11、完成反家暴立法第三稿并组织在甬高校法律老师进行讨论。
13、筹备女村支书培训班、第二轮巾帼维权志愿者招募工作。
14、贯彻落实《浙江省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方案,并根据宁波实际情况,会同市卫生局等部门制订加强妇女病普查力度、提高妇女健康水平的具体方案措施。
15、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好学生*年暑期活动。
16、开展省级绿色家庭评选工作。
17、做好第五轮文明机关申报工作。
妇联征求意见建议范文3
创新推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2017年教育督导工作总结暨2018年工作思路
2017年,我县教育督导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全面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全县教育工作中心,立足职责定位,以务实求真的作风,强化依法督导,提升督导实效,积极开展教育难点、热点问题专项督导,全力推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创建工作,努力开创教育督导工作新局面。
一、2017年主要工作总结
(一)加强队伍建设,督导能力显著提升
一是健全机构。今年9月,县编委会批复增设教育局督导科,承办督导具体业务工作,管理与指导17个督学责任区工作,机构的增设进一步保证了督导效能的有效发挥。二是配齐人员。2017年3月,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县教育局重新聘任了18名专职督学,40名兼职督学,颁发了督学证,所聘专兼职督学平均年龄约48岁,年龄结构得到根本优化。三是强化培训。制定2017-2019年度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全员培训工作规划,规范指导督学学习培训工作,对督学进行规范办学的法律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督导方式方法的培训,实行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坚持政治教育与业务学习并重,加强政治理论和《教育督导条例》及相关业务知识学习。积极组织责任督学参加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高级研修班。依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创建和督学聘任对全县督学进行现场培训。四是创优评先。开展了县级优秀督学责任区、先进责任督学评选活动,经过各镇民主推荐,结合平时工作开展,参考分工督学意见,评出4个优秀责任区、22名先进责任督学,并择优推荐市级评选,推动督学责任区建设。
(二)发挥督政作用,教育政策全面落实
积极落实《安徽省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全面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精神,着力构建与改革发展相适应、与决策执行相协调的督政新机制。一是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以省市进一步督促、激励县级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要求为抓手,认真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工作,成立县自评领导组,制定方案,进行任务分解,压实财政、人社、编办、教育、残联、妇联等部门工作责任,认真对照督导评估考核细则,组织开展县级自评和上级复查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督政作用。二是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均衡巩固提高工作。成立了国家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政府主导,教育牵头,部门配合,各镇支持的迎检工作格局,并对县直部门单位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别召开了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全县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学点校长,相关完中、各镇中心学校校长参加的迎检工作布置会议,培训布置国家督导检查工作,印发了迎检指南、迎检注意事项、迎检工作流程等培训材料。迎检过程领导重视,谋划细致,发力精准,各项工作受到国家督导检查组充分肯定。三是督导考核评估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规划方案,分期分批解决。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
(三)突出工作重点,创建工作彰显成效
严格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文件,逐步实现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坚持以挂牌督导创建工作统领督学责任区工作全局,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经费保障,营造创建氛围,探索督导创新。4月份,召开了中心学校负责人、专兼职督学参加的挂牌督导创新县创建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学习了创建评估指标。5月份,组织县督学对督学责任区公示牌悬挂、办公室布置、办公条件保障、责任区工作开展、责任区档案资料建设、学校挂牌督导工作宣传、督导联络员工作室、校级督导档案资料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开展了责任督学工作案例和督导报告征集评选活动,对部分获奖作品进行了汇编。6月初,成立了两个督查组,围绕创建指标和评估程序,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进校检查、访谈教师及听课评课等方式,对全县责任区创建工作再次进行督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到位,印发了督查通报。目前,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创建工作已完成县级自评、市级复查和省级评估。
(四)强化督学功能,学校内涵有效提升
以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创建工作为抓手,持续巩固义务教育均衡成果,全面提升学校内涵建设水平,进一步打造教育公平。一是“一月一主题”活动扎实开展。结合教育中心工作,确定了每月主题内容,将 “一月一主题”教育督导活动开展与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压实责任,围绕每月主题规范开展督导,确保了教育督导活动成效。二是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评估工作有序推进。按县教育局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评估方案规定,引导学校内涵办学、特色发展,协调配合市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的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评估工作。今年,我县又有3所学校通过市级评估,截止目前,全县已有7所市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常规督导工作呈现新常态。各督学责任区围绕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学校品质的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常规督导活动,通过推门听课、教师座谈、学生问卷等方式,不定期开展课业负担、校车安全、防溺水工作、教育教学工作、功能室使用与管理、多媒体运用等督导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管理水平提升和教师专业成长。四是专项督导工作步入新征程。开展了春秋季开学常规督导、“八项规定”精神及规范办学行为、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幼儿园办园行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校园安全隐患整改等专项督导,严格督导标准和督导流程,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要求有关学校和职能科室,督促限期整改,逐渐形成了工作有落实,问题有追踪,整改有成效的督导工作机制。五是建立健全相关督导评估机制。拟定了《XX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草案)》《XX县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草案)》,成立工作领导组,强化政府主体作用,落实部门职责,谋划优质均衡评估工作。制定了《XX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在5年督导评估周期内,由县教育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参加,实现全县所有幼儿园(看护点)督导评估全覆盖。同时各镇督学责任区建立健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辖区内幼儿园挂牌督导工作,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五)强化结果运用,工作实效切实提高
针对督导工作力度不够、效果不佳的问题,我们强化督导结果的有效运用。在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提高督导检查中,实行包保责任制,组织督学开展全面督查,梳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职能科室和镇中心学校,落实整改工作。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项督导中,对两校存在的问题进行挂牌督办,促进了突出问题的有效整改。在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评估中,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标准,规范评估程序。在专项督查和随机督查中,部分镇中心学校将督查结果纳入学校的年终考核中,将督导问题整改与学校负责人绩效考核挂钩。学校健全督导整改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督导工作,建立督导约谈通报制度,切实强化督导结果运用,提高督导工作实效性。
二、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将继续围绕教育中心工作,以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以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有序推进、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覆盖面拓展、学校品质有效提升等工作为抓手,推动全县教育健康发展。
(一)强化培训,完善制度,推进督学责任区工作常态化
1.提升队伍水平。落实培训计划,组织督学外出参观学习,检查督促责任区开展自学培训,加大督学参加国家、省、市各级研修培训力度,提高督学队伍整体素质。
2.谋划工作内容。召开责任督学工作务虚会,征求意见建议,围绕全县教育中心工作,结合督导工作实际,谋划督学责任区工作,印发2018年督导工作要点,确定2018年“一月一主题”活动内容,推进督学责任区建设,创新督学责任区管理,强化工作职责,规范督导过程。
3.完善制度建设。落实责任督学年度考核制度,规范专兼职督学工作开展,强化督导结果运用,提升挂牌督导实效性。
4.强化工作督查。组织人员对督学责任区常规督导、专项督导、“一月一主题”活动开展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督查,推进挂牌督导工作落实。
(二)规范程序,注重创新,夯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基础
7.对标整改提高。根据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省级评估反馈意见,对标做好整改工作,积极推进国家评估认定工作。邀请有关专家、领导对我县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学习周边已通过国家认定的县(市、区)资料上传等迎检工作,促进创建工作水平提升。
8.强化保障措施。进一步优化督学办公环境,营造迎检氛围,争取资金支持,按国家认定要求,落实责任区工作开展经费,为督学到校督导提供必要的保障。
9.组织自查互查。组织督学开展镇内自查、县内互查活动,重点检查氛围营造、规范督导、健全资料、工作创新等,召开督查情况反馈会,对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落实。
10.总结提炼创新。组织开展责任督学督导报告、创新案例征集评比活动,印制督导报告、案列汇编,推介挂牌督导工作创新。
(三)精心组织,强化运用,提升专项督导工作实效性
11.运用督政功能。牵头县直相关部门,严格对照考核指标,认真做好2017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工作,争先进位,发挥教育督导督政作用。
12.发挥督导作用。完成国家、省、市教育督导部门安排的教育专项督导,同时督促督学责任区结合辖区实际,开展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督导,组织全县中小学校园欺凌、校车安全、师德师风、幼儿园办园行为等专项督导,强化学校内部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四)严格标准,提升内涵,开展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评估工作
13.加强宣传推介。召开相关完中、镇中心学校负责人会议,进一步学习宣传《合肥市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评估方案(修订)》、《庐江县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评估方案》等文件,督促局相关职能科室加强对全县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的督查与指导,提升创建工作水平,扩大覆盖面,切实发挥创建工作成效。
14.对接开展评估。做好2017年申报学校的市级认定对接工作和2018年县级素质示范学校评估及申报工作,按要求开展合肥市素质教育优秀示范学校评估认定工作。
(五)健全制度,加强宣传,做好教育督导信息报送工作
15.建立报送制度。做好教育督导信息宣传工作,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积极向国家、省、市教育督导网报送信息,展示庐江督导工作新形象。鼓励责任督学撰写督导心得、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