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站年度工作计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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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站年度工作计划

安监站年度工作计划范文1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农民工作为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常年奋战在最艰苦、最危险的岗位上,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由于多种原因,目前我区农民工文化程度较低,大都缺乏必要的安全基本知识、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成为各类事故的主要受害群体。近三年来,在我区工矿商贸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中,80%-90%为农民工,死亡人群中95%以上是由于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常识造成的。因此,加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已经成为保护农民工根本利益和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一项紧迫任务。各级、各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的重要性,切实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实事来办。区成立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安委会副主任、区安监局局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各镇(街道)、开发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并指定一名专职工作人员为联络员,明确职责任务,制订培训计划,建立工作制度,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大培训投入,积极争取各级财政部门对农民工安全培训的资金支持,广泛吸纳社会赞助资金,积极筹措培训经费,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四到位”。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开展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的原则,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组织领导、规划制定、督促检查和加强服务等方面的职责;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培训主体和受益主体,尊重企业、依靠企业、造福企业,是推进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基本工作方法。其职责分工:(1)区安监局牵头组织实施全区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会同区总工会等有关部门组织通俗易懂、应知应会的教材,制作图文并茂、案例剖析教学光盘;协助各镇(街道)、开发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试点工作。(2)各镇(街道)、开发区牵头组织实施本辖区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负责镇(街道)、开发区和企业的师资培训;帮助企业做好培训的各项准备和服务工作。(3)各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具体抓好本系统、本行业的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4)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履行责任主体,把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开展企业内部“三级教育”,积极选送农民工参加有关培训,保证全体农民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杜绝“零培训”上岗。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农民工广泛分布在各行各业,情况比较复杂。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今年,在培训对象上,要首先从农民工比较集中的行业和劳动环境危险的岗位做起,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和特种作业等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全年培训和受教育人数力争达到3万人以上,农民工较多的镇(街道)、开发区要开展农民工安全培训“万人行动”,努力提高培训率;在培训内容上,要重点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贯,抓好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技能、公民安全常识和逃生应急常识的培训,提高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在培训形式上,要针对农民工的文化水平和特点,更多的采用多媒体、电视、漫画、通俗易懂的资料等图文并茂的直观方法进行教育培训,坚持针对性教育与系统知识讲解相结合,形象化培训与老工人“传帮带”相结合;在培训方式上,要针对中小企业多、组织难度大、企业生产经营忙、集中培训难的实际情况,可采取镇(街道)、开发区集中授课、发放读本个人自学、组织送教上门等多种方法进行教育培训。各级安监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为企业组织农民工安全培训搞好服务、创造条件。

四、加强督查,确保质量

为更好地推动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的开展,区安委会已将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从机制上保证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各镇(街道)、开发区、有关主管部门要把企业农民工安全培训情况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的专项监察,加强对农民工持证上岗的日常检查,加大对无证上岗、违章作业的查处力度,增强企业依法组织安全培训及农民工依法接受培训的意识,促进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依法、正常、有序地开展。要建立培训奖惩制度,对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应给予表彰奖励;对培训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各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主管部门将本辖区、本系统的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于4月15日前报区安监局,从20*年第二季度起,将每季度(下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农民工培训工作进展情况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抽查。

安监站年度工作计划范文2

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建立会议制度,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乡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矛盾纠纷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排查制度

坚持执行村、单位每月排查、乡每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三、分流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权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调处办公室指派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的单位要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四、移送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

调处办公室对所有接访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1、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济、婚姻登记、婚姻中介、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居)负责调处。

2、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党政办、当事人所在村(居)负责调处。

3、乡村经济政策、经营和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农经站会同土地所、当事人所在村(居)负责调处。

4、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划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偿转让,乡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土地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5、城乡建设规划、城乡管理以及拆迁补偿和安置等矛盾纠纷,由规划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6、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市场监督和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消费者协会分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调处。

7、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办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处。

8、涉及企业产权改制、安全生产等矛盾纠纷,由安监站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查。涉及上访的矛盾纠纷,由办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9、涉及到其他有关部门的矛盾纠纷,由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10、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派出所会同司法所、综治办与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11、其他民事矛盾纠纷由司法所和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12、上述单位对所属矛盾纠纷必须进行3次以上面对面的调解工作,确实调处不了的,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抽调人员协调调处。

13、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直接调处。

五、联动联调制度

1、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跨村的矛盾纠纷,由调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相关单位应按照调处办公室要求抽调人员按时参加联合调处工作。

2、对调处办公室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相关单位要及时指派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按时间要求进行调处,不得拒绝推诿。

3、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调处办公室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促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4、调处办公室调处矛盾纠纷时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不得拒绝参与。

5、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6、调处办公室实行矛盾纠纷调结报告制度。

全局性的重大矛盾纠纷,由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处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协调,集中力量进行调处。从而形成分工负责与联合调处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集中调处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做到信息联通、力量联动、纠纷联排、矛盾联调。

六、督查回访制度

1、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2、对分流指派给有关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3、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未调结的矛盾纠纷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继续调处和控制工作。

5、定期通报有关单位对调处办公室分流指派案件的调处情况。

七、档案管理制度

1、工作档案包括:(1)调处网络组成人员名册;(2)会议记录、培训记录、业务学习记录;(3)矛盾纠纷受理、分流、调处情况登记薄;(4)矛盾纠纷调解卷宗;(5)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两次以上矛盾形势分析报告;(6)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相关材料;(7)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

2、直接调处的矛盾纠纷调处结束后,应及时形成卷宗,做到一案一卷。卷宗包括以下内容:(1)卷宗封面;(2)卷宗目录;(3)调解申请书;(4)调查笔录;(5)证据材料;(6)调解笔录;(7)调解协议书;(8)回访记录;(9)附卷材料。

3、调解的简易矛盾纠纷,未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的,应填写《矛盾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统一归档。

4、应当根据要求及时认真填写月报表、半年报表和全年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各类统计报表应按时间、年限分类装订成册,建立统计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5、矛盾纠纷调处材料应在调处结束后一周内整理归档。年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档案的整理存库工作。

八、培训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处办公室负责对本辖区调解人员进行培训。使广大的调解人员明确职责,掌握与调解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调解的方法与技巧。按照“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有群众威信,懂政策法律”的要求,选配好调解人员。调处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实行公开上岗制度。

九、考核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处办公室建设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根据实际际制定对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对调处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因调处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上交或激化的单位严格按照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

安监站年度工作计划范文3

一、目标和基本原则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通过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及时的原则,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二、主要内容

(一)主动公开的范围及责任分工

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依职权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获取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负有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发生变更的,由承担其职责的行政机关负责原行政机关政府信息的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权限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机关应编制、公布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及时更新,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电子邮箱等;

(2)领导班子成员(指行政职务)的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

(3)内(下)设机构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电子邮箱等。

责任单位:各行政机关

2.公文法规

(1)正式文本:政府规章、行政机关为主要实施部门的地方性法规、行政机关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本部门的要社会周知的公告、通告、公示、通知等),内容包括制发机关、标题、文件字号、成文日期、时间、正文、主题词(关键字)等;

(2)政策解读:行政机关制发公文的背景介绍、重点说明、相关文件、问题解答等。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各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

3.行政执法事项

承担的行政执法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给付和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条件、程序、标准、时限、需提交的材料、咨询投诉渠道和办理结果等情况。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行政执法单位

4.办事服务事项

职能范围内所有办事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审批以外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表格、收费标准,以及具体办事服务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理时间、咨询投诉渠道等。

责任单位:各行政机关

5.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目标

(1)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职能范围内形成的单项事业发展规划等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2)行政机关的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及其完成情况。

责任单位:各级发改、规划部门,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单位

6.统计信息

职能范围内形成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类统计信息。

责任单位:各级统计主管部门

7.财政信息

(1)本市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2)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和限额标准、公开招标公告,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受理政府采购投诉的联系方式,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机构名录等情况;

(3)政府重要专项基金、资金使用情况;

(4)政府财政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审计报告。

责任单位:各级财政、审计等部门

8.行政事业性收费

经批准由各部门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等。

责任单位:各收费单位,各级物价、政府法制等单位

9.民生信息

(1)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的立项、工作进度、办理结果等;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市政府,各相关单位

(2)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责任单位:各级民政、教育、卫生、劳动保障、人事等部门

(3)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责任单位:各级民政、残联等单位

(4)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责任单位:各级建设、民政、卫生、劳动保障、交通、市政等部门

(5)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的建设情况,购买、租赁条件、出售、出租,以及房产评估机构、住房保障机构等情况;

责任单位:各级国土房管、建设等部门

(6)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收费的定价、价格调整等情况。

责任单位:各级物价部门

10.社会管理

(1)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公开招标条件、程序和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

责任单位:各级发改、建设等部门

(2)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各级建设部门

(3)影响公共安全的疫情、灾情、食品安全、治安或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市政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4)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教育、交通等行政管理中的重大监督检查情况;

责任单位:各级环保、卫生、安监、食品药品监管、经贸、质监、教育、交通等部门

(5)征收或者征用土地以及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探矿权和采矿权出让、国有企业产权处置和交易情况;

责任单位:各级国土房管、国资等部门

(6)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安置方案、补偿标准,以及补助发放、使用和安置等情况;

责任单位:各级建设部门

(7)人口、法人、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本情况。

责任单位:各行政职能部门

11.人事信息

(1)干部任免信息;

(2)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考、录用计划、程序和结果。干部、退伍士兵安置、人才引进的依据、条件、程序和录用结果。

责任单位:各级人事、民政部门,各任用、招聘单位

12.其他

职能范围内应公开的其他信息。

责任单位:各相关行政机关

镇政府应依照本意见有关主动公开的规定和《条例》确定的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

(二)主动公开的方式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1.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数据库,为社会提供“一站式”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2.各级政府应在同级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和政务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库提供查阅服务,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有条件的行政机关应设置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方便公众对相关政府信息的检索、查询、复制。

3.行政机关应将本机关编印的可以公开的各种文件、综合性资料等信息,自编制完成或更新、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一式两份送交同级档案馆、公共图书馆。

4.对重大公共事件、公共预警信息以及其他需要公众及时知晓的政府信息,应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会公开。

5.对时效性强或与突发性事件有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在获得或者拥有该政府信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共媒体、新闻会予以公开。

6.行政机关在提供政府信息时不得设置阅读障碍。对于阅读有困难的申请人,行政机关应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方式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制定的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做好网上和现场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

1.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应根据下列情况给予书面答复:

(1)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应按照规定及时答复申请人;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2)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对不能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主动咨询了解,并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进行更改、补充后重新提出申请的,重新计算答复期限;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7)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制作或保存的,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

(8)同一申请人向同一行政机关就同一内容反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已经答复的,可以不再答复。

2.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可以不予提供;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采取书面形式送达第三方征求意见,并明确答复期限。第三方明确表示同意公开的,可以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第三方未在行政机关要求期限内答复的,视为同意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登记等政府信息的,应要求申请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有权要求该行政机关予以更正;该行政机关无权更正的,应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4.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应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5.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按国家规定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具体收费政策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者确有其他经济困难情形的,应减免收费。

三、监督与检查

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负责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1.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于每月8日前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度报告,并报送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每年2月20日前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报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2.各级行政机关应于每月5日前填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度报表,并报送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每年2月底前编制、公布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报送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咨询投诉的情况统计;

(3)行政机关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情况统计;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及其处理结果;

(5)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收费情况;

(6)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

(7)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4.行政机关应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随时报告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二)工作考核

1.各级政府负责对本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具体考核工作由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监察机关等组织实施。

2.考核工作应采取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应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体系。

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包括下列内容:

组织领导、制度建设、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保密审查、月报及年报报告、收费及减免、监督检查、各级政府查阅服务中心的情况和公众满意度等情况。

4.评比表彰。结合检查考核情况,按有关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社会评议

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监察机关组织对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社会评议。社会评议包括下列内容:

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准确;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公开方式是否便民;工作人员的态度是否热情周到;工作年报是否及时、准确;对政府信息工作的咨询、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处理应对是否及时、准确。

(四)责任追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予以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通知举报人。

行政机关有违反本意见规定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依据《条例》有关责任追究规定执行。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

1.为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督查室。

2.各区市政府办公室是本行政区域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各行政机关的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明确一位分管领导主抓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具体处(科)室为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具体工作人员承担本单位的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4.各级政府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行政机关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本机关年度预算,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5.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单位)要在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的领导下,在所在地地方政府统一指导、协调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双重领导的部门(单位)要在所在地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的指导。

(二)保密审查机制

各行政机关应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履行保密审查职能,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未经保密审查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1.经信息机关保密审查,发现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

(2)属于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2.确定不予公开的信息,由各行政机关单独编制目录,逐条说明不宜公开的理由,报同级政府办公厅(室)备案。

3.各行政机关在草拟公文的同时,应当进行保密审查并明确该公文是否可以公开。

4.对拟公开内容是否具有保密性不能确定的,应当报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5.对主要内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但其中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应经法定程序解密并删除内容后,予以公开。

(三)信息协调机制

1.政府信息涉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其中任何一个行政机关在公开该政府信息前,都应与所涉及的其他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不同行政机关之间对拟的政府信息内容存在不同意见的,应由拟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报请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2.行政机关向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所涉及到的其他行政机关提出协调确认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其他行政机关应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情况紧急的应即时答复。

3.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报请本级政府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同意后,根据职责权限范围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4.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注意上下级或其他行政机关之间政府信息内容的相互衔接,并对相同的内容作统一表述。

5.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动物疫情、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统计信息等政府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执行。

安监站年度工作计划范文4

作为教师,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会成为学生学习模范的对象,所以一定要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下面是东星资源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新学期师德师风工作计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新学期师德师风工作计划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我校教师师德素养和专业水平,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德才兼备、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我校的具体实际,制定我校师德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以“践行为人师表,争做人民满意好教师”为准则,进一步丰富新时期师德建设,树立一批新的师德典型,引导我校广大教师以先进典型为楷模,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造就一支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培训主题

践行为人师表,争做人民满意好教师。

三、培训内容

本次专题培训活动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通过专题讲座、录像观摩、主题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开展教育活动,要以深入学习全国、省、市教育工作会议与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为总领,以探寻“践行为人师表,争做人民满意好教师”为目标,紧紧围绕落实温州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两大战略重点展开培训学习。

四、工作目标

通过培训,在广大教师中形成“敬业爱生、明礼诚信、平等合作、勤学乐教、廉洁奉献”的师德风尚、大力弘扬““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的精神,要求全体教师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教师信用承诺制度。广大教师要切实做到:

1、在政治上:

要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行。

2、在工作上:

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认真备课,精心设计教案,指导学生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所学知识,在教育教学中,对学生作出客观、全面和公正的评价,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努力掌握现代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作业量,不准请学生代批作业,不得用作业惩罚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谩骂和歧视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严禁上课迟到、早退、拖堂,不得随意调课,要密切与学生家长的联系,经常家访,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

3、在纪律上:

要严于律己,廉洁从教;不得向学生推销任何商品,不得强制让学生集体购买复习资料、教辅读物,不得自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不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不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4、在社会上:

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行为举止文明礼貌;不参与赌博和迷信活动,不酗酒,言行不违反社会公德;要关心集体,尊重同事;不做有损集体荣誉和不利同志们团结的事。

5、在生活上:

以师表风范严格要求自己,仪表朴素、整洁、端庄和高雅,不得穿奇装异服或浓妆艳抹进入学校;工作以外、节假日休息时间不做违反师德、师风的事。

五、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加强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师德教育的工作机制,把师德教育纳入重要议程,将师德教育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统一部署,统一规划,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内容落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贯彻实施计划,切实把师德建设纳入教师的考核评优、晋升晋级、职称评定以及文明单位、文明个人的评选工作中。努力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师德建设重在宣传,贵在坚持,开学后学校要利用校报、网站、板报、橱窗、教育画廊等宣传阵地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师德建设活动中,善于发现和挖掘身边的先进师德典型,并做好学习和宣传工作。

3、开展活动、增强效果:

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是搞好师德建设年的有效载体。通过开展行之有效的活动,烘托环境,营造气氛。学校每月开展主题突出、喜闻乐见的师德建设活动,努力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新性。

学校新学期师德师风工作计划二

教师的师风师德,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应遵循的职业道德规范和必备的道德品质,师风师德是校风的灵魂。为大力推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我校教师的师风师德水平和专业能力素养。根据《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用以规范我校师风师德。

一、师风师德规范

(一)政治思想规范:

1、学习先进文化、引领先进文化、宣传先进文化是师德的灵魂,是教师必备的思想素养和道德品质。教师要有强烈的民族自尊心,热爱祖国;

2、教师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散布有违国家政策、法规或其它不健康的思想和理论,不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结社;

3、教师要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自觉抵制不利于人才培养和科学发展的错误倾向;

4、教师应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学以立德、学以立身、学以立行,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修养;

5、师德师风是校风的灵魂,教师要成为“团结、创新、求是、文明”校风的创立者、实践者。

(二)业务工作规范:

1、教师的业务能力是师德师风的核心,是爱岗敬业的基础和前提,教师要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教育、教学和学生教学管理中;

2、教师应勤于钻研业务,积极进取,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不仅要精通本专业及所任课程的学科内容,而且在专业知识的深度、广度和高度方面有所发展。尤其是本专业动手能力方面要不断提高,使自己成为真正的“双师型”教师;

3、教师要以学术大师和名师为楷模,具备良好的学术素养。治学严谨、科学民主,勇于探索,追求创新,孜孜不倦,精益求精,同时还应有不耻下问,虚心请教,深入实践的精神;

4、教师应积极从事科研推广工作,加强学术交流。关注学科前沿的发展动态,不断了解和掌握新科学、新技术,扩充和丰富自己的知识能力;

5、教师应重视教育教学的研究,积极投入教育研究和教学改革,注意总结经验和把握规律,并及时将研究成果运用到教学中;

6、教师要讲究教学技巧和艺术,大胆改进教学方法,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关注学科发展,不断更新丰富教学内容;同时要认真钻研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和相应的教学计划,科学合理选定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

7、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坚决反对弄虚作假、投机取巧和剽窃他人成果;

8、教师必须对工作兢兢业业、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认真钻研本职业务:

(1)任课教师必须按照教学要求,执行教学大纲,充分备课,认真讲授;按时、认真、热情答疑;及时保质保量批改作业;认真监考和批阅试卷。对于教学的任何一个环节,均不得敷衍应付;

(2)任课教师遵守教学计划,维护和优化课堂秩序,保证教学时间,严格教学和考试纪律,反对自由散漫、徇私舞弊作风。

(三)教书育人规范:

1、教书育人是师德师风的重点,是教师职业对教师的根本要求。教师要学习教育理论,掌握教育规律,遵循教学规律,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寓德育于教学之中,发展学生智力,培养学生能力;

2、教师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学生第一的观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关心爱护学生,既要对学生严格要求,不偏袒学生错误,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利,不做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事情,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3、要教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科学方法论教育,使学生领悟观察和分析问题的方法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在培养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过程中,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根据青年学生的生理、心理和行为的特点,因材施教。使人成人。真正使“金子让其发光、使矿石炼成钢、使泥沙烧成砖”;

5、教师必须廉洁从教,不得利用教师地位谋取个人利益。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学生财物;

6、教师要经常深入学生,了解教育对象思想、生活、学习情况,结合教学工作主动热情地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7、任课教师应对授课秩序全面负责,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和旷课、迟到、早退情况,并对违纪者进行教育;

8、教师应无条件兼任学生班主任;

9、教师有责任在校内外按照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不得视而不见。

(四)为人师表规范:

1、教师要以良好的教风和师德风范,言传身教、为人师表;要以严谨的治学态度、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来教育和影响学生,寓教育于教学的各个环节;

2、教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崇高的思想境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生活道德和行为规范。并以自己认真的敬业精神、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高尚的道德行为等特有的人格魅力成为学生的楷模;

3、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必须仪态端庄,衣饰整洁得体,举止文明大方,以自己的优良道德品行和形象熏陶感染学生;

4、教师应增强集体主义观念,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时刻注意维护集体利益和形象,维护集体声誉和他人名誉。热爱学校,关心学校的建设发展,从自我做起,为学校的事业贡献力量;

5、教师应增强团结意识,要正确处理好与周围同事的关系,尊重同事,业务上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互相借鉴;工作上互相配合、团结协作;生活上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从而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

二、师风师德建设

1、师风师德建设工作是一项常规性工作,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随着实践今后将不断丰富和深化;

2、师风师德工作重在建设,要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师风师德问题的思路。从有利于学校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师资队伍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角度来理解和制定师德建设的措施和办法。建设工作要做到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

3、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负责,党办、教务处、学工处、教研室负责同志组成的师风师德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师风师德建设工作的指导、部署和考核;

4、学校师风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每年要制定全校师德建设工作计划,并督办计划的完成。教务处、学工处、教研室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要将师风师德建设工作列入常规工作;

5、学校每年要树立师风师德标兵,予以大力表彰和宣传,以期起到示范、感召、辐射作用;

6、教务处、学工处、教研室要采取实际活动和措施,切实培养教师的师德意识,提高教师的师风师德水平;

7、每位教师都要自觉培养师风师德意识,确立师风师德观念,按师风师德规范严格自警自律;

8、将师风师德建设工作同解决教师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从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实际出发,理解体贴教师,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以实际工作来增强师风师德建设工作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三、师风师德考核

(一)考核方法:

1、师风师德考核采取百分制,在考核小组的组织下进行。年度教学质量考核成绩占xx%,学生评价占xx%,教研室评价占xx%,师德考核小组评价占xx%;

2、 每年底,由教务处在每位教师教学和工作范围内,以百分制就教师师风师德情况在学生中进行抽查测评,调查结果乘以40%后所得分值作为学生测评上报学校。

3、 每年底,各教研室在师风师德建设工作组织总结讲评,然后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对每位教师师风师德情况按百分制投票打分,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后,每人所得分数乘以20%后所得分值作为教研室测评上报学校;

4、 每年底,考核小组对本单位每位教师的师风师德情况以百分制投票打分,每人所得分数乘以xx%后所得分值作为考核小组测评分;

5、上述四个分值相加即为每位教师本年度师风师德总分数;

6、教务处要建立教师师德档案,将教师考核结果记入本人档案。

(二)师风师德考核结果应用

1、将师风师德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评定考核的硬指标。因侮辱学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学生集体上访、罢课;以及旷课x节以上,其师风师德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其教学质量考核按“一票否决”对待。对于违反师风师德规范,情节严重者还要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2、当年师德考核为不合格者,不得评聘名师、优秀教师和A等教师,年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同时不得评聘高一级技术职称职务;连续三年师德考核为不合格者,可解聘教师职务。

3、学校每年评选若干师风师德标兵。评为师德标兵的教师,评聘职务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同时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

学校新学期师德师风工作计划三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与学校教学改革的主力军。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建设一支具有良好师德师风的教师队伍,是加快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保证。为此,特制定xx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我校实际,围绕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建设作为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教师素质的重要途径和目标,弘扬爱生敬业精神,树立先进典型,建立评比考核制度,创造浓郁的师德师风建设氛围,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培养和造就一支业务精良、师德师风过硬的师资队伍,并使学校师德建设体制、机制和各种保障措施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实施措施

学校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把师德建设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部署,在组织、制度、任务目标等方面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一)抓好组织落实:

学校成立了由党、政、工主要领导和教导处、大队部、安监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师德师风建设的计划安排、组织协调、宣传教育、检查督促等工作,在全校教师中形成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格局。

(二)抓好制度落实:

为了建立起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使之常态化、规范化,学校制订下发了《xx小学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条要求》、《xx小学教师誓词》、《xx小学教师“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等一系列文件和承诺书,体现正确导向,为师德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学校将每年结合期末考评和年终考核等工作,定期检查对这些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了解师德师风建设现状,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情况作为教职工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学校严格按章办事,加大对师德表现的奖惩力度。

(三)抓好任务落实:

师德师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艰巨,必须统筹安排、通力合作。学校将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任务分解到了相关职能部门。

三、实施步骤

学习教育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分散学习、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教育阶段要达到师德师风建设的教育活动在思想上得以发动、观念上得以更新、行动上得以体现、建设中得以完善的思想引领作用。

学校新学期师德师风工作计划四

“学高为师,德高为范”,是学校的办学宗旨。为国家培养出高素质、高水平的合格人才,提高整个国民的综合素质是作为教师的职责所在。但怎样才能做好,为学生们树立一个心悦诚服的榜样呢?为了做好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结合实际制定个人工作计划:

一、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为进一步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重点学习《xx教育法》、《xx教师法》、《xxx职业教育法》、《xxx义务教育法》、《xx实施纲要》、《xx道德规范》、《xx教师行为十不准》以及下发的关于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文件。在坚持两周一次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加强平时个人学习,学习有关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知识,结合自己的实际端正态度,积极投入,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提高自身师德修养。

二、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学生的表率

学识只能满足学生一时的求知愿望,真正打动学生内心的,是人格和道德的力量。这力量才是长久的,它将影响学生的一生,是学生未来的立身之本。因此,对学生一生的影响来讲,学识、权力、外表等加在一起,也远不如道德重要。一个教师当已失去对学生构成影响的所有因素,其在学生心目中的真实情感才会真实地显露出来,对其师德师风的评价才最可信。在三百六十行中,只有教师职业才可以用“蜡烛”来加以形容,道理就在于此。是这个职业的崇高之处。俗话说,言传不如身教,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教师必须在自己的道德、情操、品行、作风等方面给学生做出好的榜样,否则,在学生面前是没有力量的。特别是在当前社会上存在着不正之风的情况下,教师更应该把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为自觉的行动,用执著追求真理,敢于抵制歪风邪气;抵制“庸懒散贪”的实际行动来教育、感染学生,成为学生的楷模。

三、坚定信念,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

师比作浇灌幼苗成长的“园丁”,比作将全部心血化为火焰的“红烛”,比作攀登科学高峰的“云梯”,比作为人类编织幸福的“春蚕”,这些都是对教师无私奉献精神的赞扬。教师更应该具有这样的道德风尚,为献身教育事业而感到自豪,从内心深处迸发出热爱自己职业的感情,只有这样,才能集中精力、兢兢业业搞好教学,努力承担和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和科研攻关,及时更新教学观念,改革教学方法,优化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四、不懈追求,做一名新时代的优秀教师

安监站年度工作计划范文5

年是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实施《规划》的关键之年,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规划》和《意见》有关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区域发展战略和“融入大关中、合作共发展”的要求,以富民强市为目标,围绕发展与和谐两大主题,本着“积极融入、主动作为、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宗旨和原则,以优势资源为依托,以项目建设为纽带,加强区域合作,拓宽交流领域,完善对接机制,突出发展有色冶金、特色农产品、水电能源、生态旅游等产业,加强交通对接、工业协作、旅游联合、商贸流通、信息共享,极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重点围绕有色冶金、特色农产品、水电能源、生态文化旅游等产业,与省内东部3市组团发展,与关中地区城市对接合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对接、招商引资等领域的协作、交流,努力打造有色冶金基地、优质农林产品和中药材生产加工基地、全省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基地、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和连接西南、西北重要通道,共同推进经济区建设。

(一)加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建设

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力做好兰渝铁路按年度投资计划建设、至平凉铁路延伸段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的协调服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成州民用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年内开工建设;积极争取、论证做好直升机场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积极配合,全力做好协调服务,确保武罐高速、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按照年度投资计划完成建设任务;开工建设至二级公路、至公路;抓好至高速公路段、渭源至高速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与加强对接,合作打通断头路,建设联网路;推进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建设,提高农村客运站覆盖率;加强旅游景区与干线公路及旅游景区之间连接道路建设。

各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二)加快工业产业发展

由市工信委负责,在抓紧编制我市建设有色冶金工业基地专项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依托阳山金矿和西成铅锌矿带,借助关天经济核心区相对集聚的技术、人才等优势,提升冶炼、精炼生产技术,加快阳山金矿日采选冶5000—10000吨矿石生产线、大桥金矿1500吨黄金浮选、十里后川坝1500吨黄金浮选、亚特金矿6000吨尾渣回收浮选生产线等项目建设进度,提升黄金产业采选能力。推进公司20万吨锌冶炼系统技术提升、10万吨铅冶炼、临江10万吨特种硅铁基地建设进度、不断提高铅锌产业技术水平,促进硅铁产业技术升级。抓好建材生产、绿色食品加工、医药化工、加工制造等产业,建材方面重点抓好100万吨干法水泥生产线和祁连山集团200万吨干法水泥生产线扩建等项目建设进度;绿色食品加工方面支持中寨代元纹党、恒源香料和扶正等一批龙头企业和华美、绿之源、鸿徽、核桃乳、茗芝茶等方便食品加工企业发展,加快金徽酒业扩建及红川酒业、滕昌酒业、果老仙酒厂技术改造;医药化工方面加快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独一味系列产品新药研究和石坊钡盐厂原矿处理1000吨/日钡盐深加工等项目建设;加工制造业方面重点抓好万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0吨铸件厂建设、东港公司5000座大棚温室骨架(塑钢基质管专利技术)生产线建设、天合山山核桃工艺品厂年加工山核桃工艺品3万件生产线项目、华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高效矿冶振动筛、金属加工和机械零部件加工生产线等项目建设。

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三)加快生态文化旅游发展

由市旅游局负责,抓好全市旅游总体规划和五大精品景区、四大名牌景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修编,完成市级各类旅游专项规划和大河坝、瑶池天堂、白马河休闲旅游度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论证立项重点旅游景区与高速公路、铁路、交通主干线的连接线路,开通全部精品景区、名牌景区和已开展旅游活动景区移动电话,在市内主要干线公路和城区设置符合国际惯例的旅游交通标牌标识,争创旅游星级饭店6家,提高接待能力。加强与省及我省东部3市旅游合作,共同打造寻根祭祖、红色旅游、山水旅游、先秦文化旅游、生态旅游等精品线路,争取开通延安—六盘山—华池—界石铺—哈达铺—红色旅游线路。

市文化出版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四)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

由市规划局负责,完成城市总体规划完善报批,加快各县区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县城和建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集镇及村庄规划编制和供排水、供电、供热、交通、防灾、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编制,建立健全具有特色的规划体系。

由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快市区基础设施建设,开工建设长江大道东西延伸工程,分别向汉王、两水延伸7.5公里和13.5公里,拉大城市框架,扩大发展空间。加快各县县城路网、管网、供水、供电、垃圾处理等配套基础设施及城南堤防、城防、城防等城市防汛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以21个示范小城镇为重点的小城镇建设,改善村镇风貌,提升聚集辐射能力,形成各具特色、布局合理的小城镇体系,保质保量完成灾后重建的城市建设项目。

由市农牧局负责,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信息网络建设,发展农村邮政和电信;加强农村能源建设,重点扶持村级沼气服务网点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小水电,改造和加快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工程,提高供电质量;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积极争取建设城乡统筹重点示范点项目。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积极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五)加快发展特色农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

由市农牧局、市林业局负责,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产业,调整农业结构,不断扩大特色产品基地规模。加强农超对接,积极主动参与经济区发展订单农业、精细农业和冷链物流,新发展特色产业面积43.2万亩,申报省级龙头企业3户,认定市级龙头企业5户以上,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45个,创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00个,完成订单农业40万亩。抓住布局优化、龙头企业、市场体系、科技支撑、新品种引进等环节,扩大基地规模、加大科技投入、健全市场体系、壮大龙头企业、打造优势品牌,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利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在全国开通的“邮邮乐购”平台将我市农副产品推向全国。加快产业对接,通过与省联合申报秦巴山区野生动植物资源普查开发利用、建设市特色产业技术研发与示范基地和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等项目,大力发展核桃、花椒、油橄榄、中药材等四大优势主导产业,重点抓好油橄榄等特色林果基地建设和畜牧、蔬菜、茶叶、马铃薯、苹果等五大区域性特色产业以及水产养殖、蚕桑、黑木耳等地方特色产业,开发银杏、烤烟、蜂蜜、花卉、柑桔、香料、苦荞麦等地方性特色产品。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积极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六)加强生态环境和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由市林业局负责,加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启动“三江一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公益林建设、生态修复、长防林三期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六大工程;实施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保护与恢复等工程,重点推进白龙江湿地保护工程、康南太平河、八马湿地等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争取国家生态建设资金和政策支持,与、等市联合申报项目,加快推进水流域生态保护与建设。

由市工信委负责,科学编制全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论证实施一批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项目。加大节能减排力度,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加快淘汰小采选、小冶炼、小水泥等落后产能,抓好工业“三废”污染防治、矿区重金属污染和尾矿库治理。

由市水务局负责,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中小河流治理、中小水库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加快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山洪灾害防御体系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积极争取国家将我市等县区列为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县区。完成10万人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抓好苗河水库灌区节水改造等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一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年内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6万亩、集雨补灌4万亩、节水灌溉4万亩。

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农牧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积极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七)加快能源开发利用

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充分利用国家建设能源通道、推进煤炭和煤炭向西南输出的机遇,积极引进省内外大型能源集团企业,超前论证火电项目。加快临江33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变电工程建设进度,加快330千伏至西和至750千伏变线路、等110千伏及以上输变工程前期工作。加快110千伏及以下配网完善升级改造工程;进一步加强以330千伏线路为骨干网架、110千伏线路为主供网架的多电源互供式供电网络。推进太阳灶、沼气池等清洁能源和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

供电公司及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积极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八)加快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建设

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按照产业集聚、项目集中、集约发展的总体要求,规划和建设一批工业园区,构建区域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发展布局、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平台。完成全市开发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争取哈达铺工业集中区和工业园区省上尽快批复,重点抓好西成经济开发区的新址规划和扩区及工业集中区建设,提高项目承载能力,力争在引进项目、承接产业转移上取得实质性进展。

市工信委,西成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和各县区政府积极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九)加快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由市商务局负责,积极建设大市场,发展大物流,以建设大型、高水平批发市场为龙头,推进市场建设,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网工程”和“集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加强废旧收购市场管理,新建续建城乡市场37个、农家店和村级综合服务社200个,完善花椒、油橄榄、核桃、木耳、茶叶等特色农产品及中药材集散交易市场。

由市邮政局负责,加大公路、铁路站点、物流工业园区修建邮政局所和速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利用邮政网络和邮政服务“三农”平台,鼓励支持邮政加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邮政便民服务站。

由市招商局负责,充分利用“西洽会”和“兰洽会”两个平台,加大与经济区各市之间的对接交流和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承接东中部地区产业转移,加大引进国际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力度,提高引进外资质量。重点把国内500强企业、经济区内的大企业、大集团作为重点招商对象,定期、不定期邀请企业家到考察,采取灵活有效的办法,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吸引更多的大企业、大集团到发展。鼓励和引导东中部地区及关中、等核心区城市在我市共建产业园和设立综合性物流园区。

人行中心支行,市供销社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积极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十)大力发展社会事业

由市文化出版局负责,积极开展特色民俗文化等方面合作交流。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启动实施陕甘川茶马古道遗址保护和开发、陕甘栖风坡黑马羌族民俗文化风情旅游线、陕甘川卧龙岗白马氐族文化渡假村等文化长廊工程、知识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保护工程;加快乡镇社区综合文化站、文化大院、农家书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进度。

由市教育局负责,扎实开展“万名教师培训”工程,落实名教师、名校长岗位津贴,改善农村边远地区和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快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危房改造,校舍安全工程,农村教师周转住房建设。充分借助关中地区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雄厚科技力量,加强技术引进吸收和创新型人才培养。依托我市现有的职业教育基础,紧密结合关中一经济区用人需求,加快发展初等和高等职业教育。

由市卫生局负责,积极鼓励我市医疗机构与核心区开展医疗卫生合作交流,完善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机制,不断提升我市公共服务水平。强化医学教育基地,完善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市县乡村四级卫生服务网络。加快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

由市人口委负责,加快推进计生服务基础设施的配备,完善县乡村三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

由市体育局负责,加快市县区体育场馆及各乡镇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设。

由市科技局负责,加快市县区科技培训基地建设,推进科技馆建设,争取建立省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鼓励与核心区企业、院校等开展科技合作,重点实施农林特色产业、电子信息、能源化工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并通过产业合作加大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力度,进一步提升优势企业和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市人社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积极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十一)加强扶贫开发建设

由市扶贫办负责,加大扶持贫困片带扶贫政策项目的争取力度,与等省市共同争取国家尽快实施秦巴山区集殊困难地区片区开发建设。在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生态扶贫、劳务合作等多方面,积极与经济区相关市县加强联系和融合发展,全面落实开发式扶贫和救助式扶贫政策,有力促进我市整村推进、产业扶贫、科技扶贫、“雨露计划”、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等五大工程实施。建立一批公共实训基地、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和再就业培训基地,争取尽快实施市贫困乡村劳动力素质提高培训输转工程。

由市劳务办负责,加快实施农民创业促进工程,以创业带动就业,争取把我市、、等县区纳入国家西部地区农民创业促进工程试点县区。

由市人社局负责,学习和吸纳经济区发达城市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经验和人才培训等优势,完善市县区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由市民政局负责,加快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规划建设儿童福利院、敬老院、救助站、残疾人康复中心等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服务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十二)积极发展第三代移动通信

由市工信委负责,大力推进数字城市和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加快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国道、省道移动通讯无缝隙覆盖,加快信息网络安全和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建设。

省驻有关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积极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领导小组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重点解决实施《规划》和《意见》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跨区域、跨部门的复杂问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问题,商讨措施,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规划》实施的日常协调联络工作,加强市县区之间、市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衔接配合。各县区政府要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靠实责任,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二)加强沟通协调。市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配合省上做好我市与经济区及省内东部3市沟通协调,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要主动加强与省实施项目、协议全方位对接和与省内东部3市紧密合作,组团发展。认真研究和细化《规划》和《意见》中涉及我市建设的内容,结合市上《实施方案》,对纳入《规划》和《意见》的重大项目,相互配合,做好各项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资金、政策支持。

安监站年度工作计划范文6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载体(以下简称“创模”),以城市环境质量上水平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跨越赶超”为出发点,融入“上水平、出品位、生财富、惠民生”战略当中,进一步优化县城功能和产业布局,着力解决全县突出的环境问题,优化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生态文化,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建设生态宜居县城,实现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双赢。

二、总体目标

按照创建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模范县规划的有关要求,力争年建成省环境保护模范县城;力争到年把我县建设成为经济快速发展、资源合理利用、环境质量好转、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洁净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县。

三、指标分解及责任分工

认真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实施细则(第六阶段)》及《省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环保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的相关指标要求。

(一)3项基本条件

1.按期完成国家和省、市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县环保局负责,县发改局、住建局、工信局、工商局、供电局、统计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2.县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事故,未有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县环保局负责,县公安局、人社局、财政局、安监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3.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近三年连续名列全市前列(前5名)。(县环保局负责,县统计局、水务局、发改局、交通局、住建局、农牧局、财政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二)4项社会经济指标

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年为基数,年均增长10%,到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0元;到年环境保护投资指数≥3%。(县发改局、环保局负责,县财政局、统计局、人社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5.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以年为基数逐年下降。(县工信局负责,县发改局、统计局、环保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6.单位GDP用水量以年为基数逐年下降。(县水务局负责,县发改局、工信局、统计局、农牧局、住建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7.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以年为基数逐年下降。(县环保局负责,县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各乡镇政府,指标范围:全县域)

(三)5项环境质量指标

8.城区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85%以上。(县环保局负责,住建局、交通局,槐阳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建成区)

9.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各乡镇政府负责,县财政局、防疫站、水务局、环保局配合,指标范围:县辖区)

10.辖区内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全县域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国家或省考核目标要求。(县环保局负责,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

11.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县环保局负责,县公安局、住建局、文广新局配合,指标范围:建成区)

12.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分贝。(县交通局负责,县公安局、住建局、环保局配合,指标范围:建成区)

(四)8项环境建设指标

1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县住建局负责,槐阳镇配合)

14.城区污水处理率≥95%,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城区污水再生利用率≥20%。(县环保局、住建局负责,县财政局、水务局、槐阳污水处理厂配合,指标范围:建成区)

15.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县环保局负责,县发改局、工信局,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16.城区清洁能源使用率≥50%。(县发改局负责,县工信局、住建局、环保局、财政局、统计局,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17.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0%(县环保局负责,县交通局、公安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1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县住建局负责,指标范围:城区)

19.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县发改局负责,县环保局、工信局、统计局,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20.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县环保局负责,县住建局、发改局、卫生局,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五)6项环境管理指标

21.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国家重点环保项目落实率80%以上。(县环保局负责,县考核办、财政局、住建局、农牧局、水务局,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22.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10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100%。(县环保局负责,县发改局、工商局、住建局、统计局,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23.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县人社局、编办、财政局负责,县环保局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24.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0%。(县环保局负责,县委宣传部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25.中小学有统一的环境教育专题教材,每年环境教育在12课时以上,环境教育普及率≥85%(县教育局负责,县环保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26.获得省、市级卫生城市称号,并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城区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符合要求。(县卫生局负责,县住建局、环保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城区)

四、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在全面推进创模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县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环境问题的解决力度,重点实施环境宣传工程、节能减排工程、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安静工程、洁净工程、绿色生态工程、环境能力建设工程工程,确保创模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一)实施以促进全民保护环境为重点的环境宣传教育工程。落实环保教育教材和教育课时,建设3个环保教育基地。建立街道社区环境宣传教育机制,抓住基层社区的特点,开展绿色社区、安静社区、人文社区、洁净社区和环境友好型社区建设。建立环保志愿者发展机制,组织和引导环保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和公益行动。在电视台开辟创模专栏,制定环保宣传教育和创模新闻评奖方案,通过诸多形式形成全县良好的创模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环保局、教育局、文广新局、街道办)

(二)实施以减少能源消耗和降低污染物排放为重点的节能减排工程。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推进服务业快速发展。积极调整工业结构,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对企业搬迁、改造严格能耗、排放准入管理,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大力提高高效清洁能源使用效率。突出抓好钢铁、有色金属、电力、煤炭、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排污企业的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工作。推进建筑节能,建成1个以上绿色建筑示范小区。积极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做好农村节能工作。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严格控制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重点做好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以及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排放工作,增强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功能,提高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种主要污染物处理效率,到年底前全部完成升级改造任务并通过验收(升级改造达到一级B标准,中水回用达到一级A标准)。建立污泥台账,规范污泥运输和处置。到年,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60%;化学需氧量在年水平上削减9.0%、氨氮在年水平上削减12.5%、二氧化硫在年水平上削减21.2%、氮氧化物在年水平上削减0%。(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环保局、住建局、工信局,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

(三)实施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重点的蓝天工程。调整能源结构,推动现有燃煤企业搬迁或改用清洁能源,拆除集中供热范围内的所有分散燃煤锅炉,逐年削减县中心区燃煤总量。对在用燃煤设备实施脱硫、脱硝治理和燃用低硫优质煤双重治理。加强对城区施工扬尘、道路二次扬尘、堆场和货场的管理,落实扬尘污染措施。(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发改局、住建局、交通局、工信局)

(四)实施以保护饮用水源和河流为重点的碧水工程。完成地下水源水质监测井建设,在重点乡镇建设污水处理厂,全面提升水源地保护能力。依法加强水源地保护,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及上游地区运载、装卸和储存油类和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其设施必须完善防溢流、防渗漏、防污染措施。进一步完善水源地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安全保障体系,杜绝重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的发生。加强企业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行为。跨界水体断面出境水质达到国家或省考核要求。加快实施中水利用项目,提高污水资源化水平。(责任单位:县环保局、水务局、住建局、工业区管委会、各有关乡镇政府)

(五)实施以控制区域环境噪声污染为重点的安静工程。加强对饮食、服务行业的环境管理,清理居民区扰民噪声源,控制生活噪声,区域环境噪声保持在60分贝以下。严格执行机动车禁鸣规定,限制大吨位车辆进入城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下。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做好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和复查工作,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80%以上。开展宁静居住小区创建活动,每年至少创建2个“宁静社区”。(责任单位:交通局、环保局、公安局、住建局、街道办)

(六)实施以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重点的洁净工程。以县城环境无卫生死角,无卫生盲区为目标,继续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彻底解决城区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加强工业企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所有危险废物必须依法安全集中处置。加大生活垃圾回用和处理力度,在辖区内建成生活垃圾处理场,到年,建立起“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垃圾处理体系;到年,力争创建成国家卫生城市。(责任单位:爱卫会、发改局、环保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

(七)实施以生态园林建设为重点的绿色生态工程。以城区公园为主体,以构建城区园林精品为主线,以庭院、社区绿化为细胞,开展绿化美化和生态景观建设。到年,县城主干道绿地率达到22%,20%的单位和小区达到省级“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标准,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到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镇、街道办)

(八)实施以提高环境执法能力为重点的环保能力建设工程。加快环保系统电子政务及重点污染源在线检测控制平台建设,提高环境信息化建设水平。积极开展循环经济示范点建设,对污染企业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推动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建设。加强环保机构建设和人员力量,装备配置齐全,设备购置先进,全县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应急和宣传教育网络健全。到年,全县环境监察、监测、宣教、信息、应急能力力争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到年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责任单位:县环保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工业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年10月份召开创模动员大会,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形成良好的创模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10月至年6月为创建省环境保护模范县实施阶段;年10月至年底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县实施阶段。各责任单位要本着重过程、重特点、重难点,求务实、求扎实、求真实的工作态度,依据创模规划和年度方案组织实施创模工作,针对创模指标找差距,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自查验收阶段。年6月至9月为创建省环境保护模范县自查验收阶段;年1月至5月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县自查验收阶段。各责任单位对“创模”活动达标工作进行自查,对自查验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自查合格后及时申请验收。

(四)申报考核阶段。年9月,县政府向省、市环保厅(局)提出验收申请;年8月,县政府向国家环保部提出验收申请,迎接国家环保部对我县创模工作的考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生态文明建设暨环保模范县创建指导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郑巍兼任,副主任由县委办副主任张立飞、县政府方志办副主任李飞、县环保局局长王占军兼任。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承办环保模范县创建规划的实施,督导环保模范县创建日常工作,落实“周督周报”、“月分析月调度”、“季总结年考评”工作机制。办公室下设技术资料组、宣传教育组、协调督导组、社会经济组、环境建设组、污染控制组,分别按照相应职责开展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由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模范县创建指导委员会聘任,负责对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模范县创建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各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创模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开展。

(二)分解落实责任。将创模工作作为对各单位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创模各项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牵头部门,将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各牵头部门要围绕各自指标任务,制定年度指标完成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详细分解到科室,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局面。要加强各项工作的协调调度,研究解决工作进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